论东亚经济模式中的政府干预机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东亚论文,机制论文,模式论文,政府干预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强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曾是东亚模式的重要特征,但随着东亚各国(地区)经济自由化的推进,政府干预的方式和强度均发生了变化。在金融危机过后,东亚各国(地区)政府将会如何调整对经济干预的方式呢?本文将以亚洲“四小龙”为主要研究对象,对东亚模式中的政府干预机制进行探讨,就亚洲“四小龙”的政府当局在经济干预方面的必要性、方式、有效条件及负面效应进行分析,并结合此次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四小龙”政府干预经济的趋势作一番探讨。
一、政府干预机制的必要性
就东亚经济模式的政府干预机制,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其产生的必要性:
首先,从工业化发展的规律来看,后进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必须要有一个具备高层次协调能力的机构。如果把19世纪末追赶英国这个老牌工业化国家的欧洲大陆国家描述为“晚期工业化者”的话,那么从50年代开始追赶欧美工业化国家的亚洲“四小龙”则可被称为“后期工业化者”。无论是“晚期工业化者”,还是“后期工业化者”,它们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与英国都有很大差别。在英国,工业化过程具有更多的渐进性的特点:工人的技能没有通过专门的训练,而且对资本的需求也是有限的,它所需的资本大部分还是来源于工业化进程本身。而“晚期工业化者”为了缩小与英国的差距,跃过了英国所经历的最初的发展阶段,在开始阶段即寻求建立大规模的现代化工厂,这些工厂的建立使生产突飞猛进,对资本的需求也更高,同时对工人进行培训,组织科研开发机构,进行基础建设,并且要使社会变革不致引起严重的政治混乱,这些都需要一种高层次的协调机制,一种只有政府才能提供的协调机制,所以“晚期工业化者”的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能力要远远强于英国。而“后期工业化者”在工业化初期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更为巨大:先进的技术,复杂的工业系统,建立一个能适应这些新环境的体系是非常困难的,它们的政府必须能够较“晚期工业化者”具有更高层次上的协调能力,促进工业化的发展。所以,从工业化发展的过程来看,对后进的工业化国家而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必须的,而且工业起步越晚的国家,对政府的经济干预作用要求越高。
其次,从亚洲四小的具体情况来看,发展初期市场的不健全要求政府替代它完成资源配置的任务。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东亚地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种资源都很有限,首先是存在着市场发育不健全的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1)商品和要素市场基本上是割裂和不完全的;(2)市场主体尚未形成,不能有效地推动工业化和迅速发动经济增长,尤其是企业家的人数较少,素质也不够高,还没有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3)市场信息经常出现阻滞和失真, 使经济决策和运行缺乏良好的条件和基础。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单靠市场机制来引导经济发展,不仅力度不够,而且所需时间较长,稳定性也较差。
再次,从历史来看,亚洲“四小龙”都曾是殖民地,战后所面临的严峻的内外形势使政府不能不负担起有效干预经济的历史重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亚国家和地区在内部面临着殖民统治瓦解和遭受战争破坏后社会经济落后、人民生活困苦的局面,在外部面临着冷战背景下的紧张对峙状况。这样,必须要有一个权威的政府来保证社会的稳定,摆脱内外各种利益集团的干扰,集中全力推动经济增长。所以,以最有效的方式干预经济以加速经济增长,也就成为政府努力的目标和应尽的职责。
二、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
亚洲“四小龙”的政府当局对经济的干预方式有一些共同点,从政府干预所起的作用来看,这些共同点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替代市场进行资源配置的作用。如前所述,战后初期的亚洲四小普遍存在着严重的市场不发育或残缺,市场远远没有达到可以“正常”运作的程度,它们不可能采取顺应市场的政府调节模式,只能切合实际地采取扩张市场的调节模式,发育和扩大市场。由于政府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法律等手段直接或间接地干预企业所有权决策和经营运作,所以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是强有力的。
政府的干预活动主要表现为由政府选择和确定某些具有比较优势和示范性的现代产业部门,运用政权力量影响其要素投入和配置状况,以促其发展。所采取的主要办法,一是兴办公营企业并使其有效地运行;二是干预生产要素价格以刺激现代产业部门和农业的发展;三是通过财政补贴、信贷分配、税收等办法,引导私人部门投资于经济发展急需和潜在收益率较高的项目,或通过经营许可、价格限制等办法,防止私人部门中的过度竞争。
2.培育市场,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主要采取的措施有:(1 )发展私有经济,完善企业制度。使社会各阶层都能得到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保护私人财产权利,鼓励民间的投资热情,推动民营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国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从而培育出健全的市场主体。(2)在发展商品市场的同时,大力培育生产要素市场, 促进有关改善资本、劳动、技术、信息等市场的制度和设施的发展,建立起多层次、多种类、多功能的市场体系网络。(3 )适时地实现由进口替代为主向出口导向为主的战略转变,建立加工出口区和自由贸易区,大力鼓励出口,逐步放松贸易保护,同时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国投资,从而推动外向型经济的发展。(4)有步骤地消除价格扭曲现象, 逐步建立起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3.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作用。当市场基本成熟之后,政府已从某些经济领域退出,实行不干预政策,只对部分主导产业进行扶持。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的提高,亚洲“四小龙”实行了一系列经济自由化的政策。以台湾为例,当局对市场的运行和企业及外资的管制都很少,但也并非完全不干预,它的干预政策主要是配合产业结构的需要,为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例如,为支持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台湾投入公有资金进行高科技研发,使得企业进入科技的门槛成本大大降低。
除此之外,亚洲“四小龙”对经济的干预政策各有特色,而经济自由化的程度也有所区别。香港政府(指回归前港英当局,下同)采取所谓积极不干预的方针,基本上不干预市场的运行,只对少数有重要经济意义的行业进行控制,如地产业是香港最大的产业,政府通过控制土地的批出,间接地影响市场的动作和控制地产价格,从而控制和扶持了地产业的发展。新加坡政府对外资进入的限制较少,吸引了很多著名的跨国公司到新加坡设立分公司,跨国公司与国营的大企业一起成为经济生活的主导力量。韩国和台湾省的经济自由化进程则相对较慢一些,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但两者的干预程度不一:台湾比较强调经济中竞争和市场经济的作用,对经济的干预和控制,更多地是有选择性的;韩国则不同,对市场有较大的控制,而且强制性较大。
三、政府干预的有效条件及负面效应
政府干预经济对亚洲“四小龙”的经济发展功不可没,而政府的干预机制能在亚洲“四小龙”获得成功,还因为以下两个条件的存在:
1.政府的高素质和高效率。亚洲“四小龙”的政府当局之所以能成为“强人政府”,不仅是因为它们具有较高的政府强度,还在于它们拥有很高的“政府质量”。具体表现在:首先,具有较强的政府理性,即政府致力于经济发展目的的明确性和政策的连贯性;其次,具有较高的政府效率,如政府机构比较精干的官吏系统,比较专业化;再次,具有较强的政府自律性,即政府具备较强的对自身行为和各种经济组织行为的约束能力,从而一方面避免或减轻了各种社会利益集团左右政府决策的影响,另一方面将民族资本和外国资本的经营活动牢牢控制在政府规划的经济增长和工业化进程之中。较高的政府质量确保了政府干预经济的有效实行。
2.亚洲“四小龙”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要理解亚洲“四小龙”政府当局之所以能以有效的方式对经济干预,必须考虑东亚独特的社会和文化背景。首先,“新儒家道德标准”有利于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得到贯彻执行。所谓新儒家道德标准,可以说是儒家传统价值观念和西方注重经济实效的价值观念的混合物。在这个融合的过程中,市场取向的发展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儒家鄙视商业的传统思想受到摒弃,而儒家浓厚的英才统治准则,崇尚权威,主张在等级秩序下协调人们的行为,强调对团队的忠诚,重视组织成员之间的合作和意见的一致性,强调纪律和教育的思想价值观念仍然在发挥着作用。这样有利于使相互竞争的不同利益主体从国家(地区)利益出发,追求同一发展目标。其次,亚洲“四小龙”较强的社会同质性为政府有效地干预经济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亚洲“四小龙”各国(地区)内部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人种、语言、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生活方式和社会习俗,历史上没有突出的民族纠纷,单一的民族占据社会主体地位,宗教势力较为弱小。这种较强的社会同质性,使政府的发展政策容易得到认同和执行。
由于具备上述的条件,亚洲“四小龙”的政府干预政策获得了有效的实施。但“强人政府”的干预也在经济发展中造成了一些负面的效应:首先,过度的政府干预会妨碍市场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使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其次,政府对企业运营过多介入,破坏了自由竞争的原则,容易形成垄断,造成社会不公。由于政府对公营和民营大企业的高保护政策,这些公营和民营大企业在生产和销售中逐渐形成垄断,严重阻碍了企业间的平等竞争,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此外,政府机构的权限范围过大,极易出现寻租行为,造成政治上的腐败。企业对政策的依赖性过强,强化了政府的经济权力,为官商勾结创造了条件。这种现象在韩国尤其突出,少数“特惠财阀”以不正当手段聚敛财富,官员中的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日趋盛行,这些都引致了社会不平等的加剧和社会矛盾的激化。
四、亚洲金融危机后亚洲“四小龙”政府干预政策的走向
在这次亚洲金融危机之后,新加坡、韩国、台湾和香港将会调整经济发展的速度,对经济干预的重点和力度也会有所变化。有人认为这次金融危机之所以发生,是由于东亚各国(地区)对经济干预过度,造成各经济部门发展的不平衡而引起的,所以各国(地区)政府当局应放宽对经济的控制,使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让经济纳入自由化的轨道。也有人认为东亚各国(地区)政府应加强对经济的干预力度,因为超前的经济自由化将会造成经济发展的不稳定,而且若政府放弃对主导产业的扶持,将会导致本国和地区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丧失竞争优势。其实两种看法各有道理。这里有一个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问题。从长期来看,经济运行还是要以市场过程为主,所以最后还是要走向经济自由化。但从短期来看,亚洲“四小龙”目前在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结构性问题急待解决,还需要“政府之手”的帮助和引导。此次金融危机之后,其干预政策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产业升级和优化问题。亚洲“四小龙”的产业结构正处于向高科技产业发展的转型期,从目前他们的实力来看,光是依赖企业来发展高科技产业,基础研究力量还显薄弱,没有足够的科技开发水平。特别是由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泰国东南亚发展中国家近年来经济的高速成长以及他们在高科技产业上宏大的追求目标,使之在高科技人才和资金的争夺上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对高技术产业给予扶持,如由政府出面组织研发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或是吸引跨国公司到当地开办研发机构等等。
其次是企业制度问题。公有企业和私人大企业分别在亚洲“四小龙”的经济生活中扮演过重要角色,但随着市场竞争机制的不断完善,公有企业已表现出缺乏活力、不能适应市场变化、管理体制僵化等弱点,公有企业的经营不善严重拖累了经济增长;而政府对私人大企业的高保护政策,导致它们对政府的财政和金融政策的依赖过重,这次金融危机中韩国不少大企业的倒闭就是因为对政策依赖性过强,放松了内部的资产管理。企业是经济生活的主体,立足于对企业制度的改革,为经济增添新的活力。目前,如台湾和新加坡等都加速企业民营化步伐,但有的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进一步改革实践与完善。
再次,加强政府的廉政建设,提高政府的素质。东亚一些国家政府当局的治理运作带有强权色彩,政治统率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产生官僚作风,而且一旦政府当局的权限范围过大,便会出现寻租行为,造成政治上的腐败。韩国近年暴露的多起政府官员贪污受贿案件就说明其经济生活中的寻租行为是比较严重的。可见,建立自律性较强的政府干预机制是一项重要的长期任务。
在上述几方面的基础之上,他们针对自身的情况,将会各自有所侧重。例如,韩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暴露出其金融体制上的诸多弊病,可能会在银企关系改革、金融自由化问题上有所突破。台湾受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虽然不大,潜在的危机却时刻存在,所以下一步的重点会放在加快公营企业民营化的改革上,以增强经济活力。新加坡一向对国外资本的依赖性较强,金融危机后国外的投资必然会缩减,所以新加坡一方面会继续吸引外资,另一方面会积极扩大内需。香港一直提倡“积极不干预主义”,不过这次金融危机中仍显示出政府控制局势的能力,可见,“不干预”是相对的,在需要的时候,不但会出手干预,而且还相当有效,香港今后对经济干预还会采取相对放任的态度,但配合产业政策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干预还是应强调的。
总之,政府的干预政策以完善市场机制和扶持产业发展为主,最终的目的是要创造一个自由与公平竞争的环境,相信在此次金融危机过后,亚洲“四小龙”会重新调整经济发展的速度,对经济还将保持一定的控制,逐步向经济自由化的方向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