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与澳门合作发展规划对澳门发展的影响--兼论台湾之初_中国珠海论文

澳门与澳门合作发展规划对澳门发展的影响--兼论台湾之初_中国珠海论文

粵澳合作與橫琴開發計劃對澳門發展之影響——兼論對台灣的啟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與橫琴開發計劃對澳門發展论文,兼論對台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圖分類號]F7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874-1824(2014)01-0023-09

不論是《內地與澳門闆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繫的安排》(CEPA),①還是CEPA的一系列補充協議裡,內容都是以中國整體的經濟發展為核心,來安排內地與澳門的經貿關係的。國家發改委2008年制訂、2009年初頒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中,首次明確提出廣東與澳門(以及香港)合作的概念,並且為了解決澳門博彩業一業獨大的問題,以及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積極推動“粤澳合作”的遠景。②2009年國務院給予“橫琴新區”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優惠政策,其目的不僅在於建構粵澳的緊密合作,也是在於縮小珠三角東西部經濟發展的差距。③而在大陸官方所頒布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和《十二五規劃綱要》等綱領性文件中,再次明確說明未來大陸以整體的概念來規劃粵港澳經濟發展。

另外,2009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中,也提出了共建和培育“珠澳國際都會區”的概念。④橫琴新區的發展不僅為澳門帶來更多元化發展的前景,也有助於解決長期以來澳門土地狹小以及人力資源不足的問題。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為:一方面剖析橫琴新區開發對澳門帶來何種影響與未來的發展,另一方面則藉由橫琴新區的發展探討台灣未來能扮演何種角色,同時也将探討區域的經濟整合對台灣帶來何種啟示。

一、《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的內涵分析

(一)“橫琴開發計劃”整體的歷史演進過程

2005年12月粤澳合作聯席會議確定,依據《泛珠三角橫琴經濟合作區的項目建議書》中提及的工作方向,將橫琴地區發展以粤澳合作為主力。等到該年9月10日,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實在前往橫琴時再度要求說:“橫琴的規劃要與珠海整體規劃相銜接,要規劃好了再動,謀而後動,不可亂動,謀求最大的生態經濟效益”。接著,2006年廣東省通過了《橫琴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綱要》。2008年《珠三角綱要》中提出要將橫琴規劃建設成為推進粵港澳更加緊密合作新平臺和新合作夥伴關係。同年廣東省政府編制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經易稿後於12月上報國務院。⑤2009年8月,國務院正式批准實施《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標榜科技創新為發展主軸,橫琴新區的開發建設定調為國家發展戰略,目的在於促進珠江口西岸地區產業升級。而後,國務院及有關部門結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又對《橫琴總體發展規劃》進行了修訂。規劃內容明確把橫琴建設成為带動珠三角、服務港澳、率先發展的粵港澳緊密合作示範區。⑥2011年國務院在《關於橫琴開發有關政策的批覆》中,同意橫琴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優惠政策”,新的政策包括:創新通關制度和措施,將橫琴與澳門之間的口岸、橫琴與內地之間的口岸設定為“一線”、“二線”,按照“一線”放寬、“二線”管住、人貨分離、分類管理的原則實施分線管理;橫琴實行比經濟特區更為優惠的貨物免稅或保稅、更優惠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稅收政策。⑦

開發橫琴的目的,是為了深化粤港澳三地的合作關係。從大陸經濟區域的發展歷程來看,早期的區域發展規劃多設置在沿海區域。近年來,随著東西部經濟差距逐漸加大,各種特殊政策紛紛出爐,西部大開發戰略與各項區域發展總體戰略,都是為了均衡東西部經濟差距的手段。

“橫琴開發區”並不只是為了振興東西部產業所設計的開發計劃。從經濟多元化的角度來看,開發“橫琴新區”是為了扭轉澳門經濟一向以博彩業為主的單一經濟產業形態,透過“比特區更特區”的優惠政策提升澳門經濟產業。另一方面,從法治的觀點來看,借由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區域隔離式管理與粵澳合作,逐步把橫琴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的粤港澳合作新模式。

(二)“橫琴開發計劃”的範圍界定

橫琴島全島面積106.46平方公里,超逾澳門現有面積三倍,接近珠海市全境的十分之一。“橫琴新區”的開發是由廣東省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推動粤澳合作多元發展所規劃出的開發計劃,並落實“一國兩制”的指導方針。“橫琴開發”計劃的特點是為了打造粤澳兩地一個新的經濟區域,並深化粵澳兩地新的合作模式,使兩地的資源優勢能予以互補,這在2011年3月6日簽署的《粤澳合作框架協議》中都有明文的規範。⑧橫琴新區原先的開發,並非將整座橫琴島交給粤澳來共同開發與合作。不過綜觀整個合作框架,基本上還是歸由珠海為主導。目前根據規劃的範圍,橫琴島只有近5平方公里的土地是計劃作為粤澳合作的項目,不包括澳門大學新校區面積1.09平方公里。

換言之,所謂粵澳合作項目的地區,目前就是以此5平方公里作為主軸,但其他部分,未來並非全然不會進行合作。例如目前正在擴建的“世界旅遊中心區”,尚未涵蓋在粤澳合作項目地區之內,由於這對澳門方面未來發展將是非常重要的一塊,因而澳門方面也希望能夠將“世界旅遊中心區”與澳門的旅遊博彩業,進行整體性的規劃。

相當值得一提的是,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是一個研究“地在中國大陸、卻採用澳門特區政府法律來治理”的特案。但是有無損及大陸應有的管轄權,北京早在2009年6月27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就預作準備,當時會議特別決議:正式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對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實施管轄。⑨而且在今後的規劃中,澳門大學橫琴新校區與橫琴島的其他區域,將實行封閉式與隔離式的管理。所謂隔離式的管理,也就是說澳門居民均可自由出入澳大橫琴校區,而橫琴島其他地區居民如果想要進入澳大橫琴校區,仍然需要經過邊檢程序。⑩

從以上分析來看,我們可以用兩個角度來區分橫琴新區的範圍。首先,從行政治理權來區分,可分為:(1)由澳門特區政府管理的澳門大學橫琴校區;(2)由珠海治理的“橫琴開發新區”,其中包括“粤澳合作區域”(當然不含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其次,從使用目的的角度來區分,橫琴新區大略可以分為:(1)粵澳合作項目地區,約有5平方公里土地,其中包含中醫藥科學園區。(11)(2)澳門大學(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專門交給澳門特區政府管理,使用並實施澳門法律);(3)橫琴開發新區的其他部分,包含世界旅遊中心、長隆國際海洋度假區等。

而從治理的主體來說,澳門大學橫琴校區是以澳門特區政府為治理的主體;其他地區則是以珠海市為治理的主體,但將建立起一套“比特區更特區”的制度,(12)並將澳門作為優先的合作對象,共同促進珠海及澳門的經濟發展。故本文必須先針對橫琴新區的範圍及其治理的主體做一嚴謹的界定,才能針對橫琴新區的發展做一明確的分析。

(三)橫琴開發計劃整體的發展現況

至於橫琴開發計劃整體的發展現況,也可分兩個部分來說明:第一個部分是行政管理的項目,除了朝向“比特區更為特區”的目標努力之外,目前橫琴進行體制下的“機制創新”包括:在中國大陸率先實施“分線管理”通關制度;頒布第一個趨同港澳的商事登記管理辦法;在橫琴新區成立大陸首個整合紀檢、監察、審計等相關職能的新機構——橫琴新區廉政辦公室。

第二部分是經濟發展的項目,整個《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橫琴島分為“三片十區”。(13)目前橫琴新區建設中以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發展最快,其次為長隆旅遊中心,再者則為中醫藥科學園區,其他發展項目在本文撰寫之時都尚在規劃及建設當中。謹將橫琴島整個開發的經濟項目以較簡單的歸類,整理成五個區塊來分析說明:

1.中醫藥園區

中醫藥園區是《粤澳合作框架協議》下的首要合作項目。中醫藥園區規劃土地用地為0.5平方公里,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籌備辦公室直接隸屬澳門特區政府,職責包括訂立一般指引及操作措施,促進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的設立;協調參與設立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的機構;推動致力中醫藥創新的工業、服務企業、高等教育和研究機構的互動。

不過,設置中醫藥科技產業雖讓澳門在這一領域的發展充滿憧憬,但澳門中醫藥製藥所帶來的值得關注的問題卻是後續的食品乃至於保健品安全。這個安排的來源,就是當初為了使橫琴中醫藥發展能吸引投資,固然在這個區域放寬了投資的限制,譬如說稅務優惠政策等,但是為了更進一步吸引投資人,也將“藥品檢驗”的權限放寬給廣東省政府的藥品管理機構來處理。雖然這樣一來,可以讓藥品出廠上市的效率加速而帶來更多利潤,但也帶來了食品安全衛生的隱憂。中醫藥園區未來所有的產品將按照國際標準來檢测,原因在於大陸的“藥品檢驗”標準與澳門有所不同。因此,設立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籌備辦公室,在粵澳合作範疇內,負責組織、協調及監督廣東省橫琴中醫藥科技產業園。

2.文化創意產業區

橫琴新區的文化創意產業,是下一個粵澳橫琴合作項目的討論範疇。目前部分澳門中小企業希望參與橫琴新區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但橫琴新區的首要規劃,卻以大企業為第一考量對象。橫琴希冀以大带小的模式,讓大企業能帶動中小企業共同發展。

文化創意產業無疑是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升級,轉變發展方式的不二選擇。400多年來,作為中西文化交流的口岸,澳門在中葡文化的交匯中形成獨特的中西文化歷史和豐厚的文化遺產,這是澳門發展文化創意產業非常豐厚的礦脈。2005年,澳門歷史城區被列入聯合國《世界文化遺產名錄》,成為中國第三十一處世界遺產,表明世界對澳門文化的認同與肯定。前文已經提到,文化資源是城市遺產和價值的基礎,澳門文化遺產是澳門發展不可多得的資源,中西文化交融中,澳門形成多元共存發展形式。特別是2012年來澳訪問的世界各地遊客已達2800多萬,這一切都為澳門發展成為“創意城市”奠定了非常堅實的基礎。正因為文化創意產業關鍵是“文化”和“創意”,因此文化創意思維更應在具有文化遺產的澳門來積極發展與推動。以澳門歷史城區為代表的澳門文化,其獨特性、開放性、多樣性是激發創意靈感最好的媒體,也為藝術家、設計師提供了靈感和想像的源泉。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能實現產業創新,揚長避短,從根本上提高澳門經濟競爭力。

但是,儘管澳門具有如此優異的歷史與文化條件,想跨入橫琴新區去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的創業,仍見有門檻難以跨越的障礙。當然,澳門中小企業考量投資的重點,是橫琴的減稅方案及市場考量,另一頊則是時間的成本,但這並不在橫琴新區當局希望大企業進駐的規劃之列,因而雙方的交集的確不多。加上近年來澳門雖然積極發展文化創意產業,從諸多面向來看,澳門的文創雖有獨特性,卻也宥於人力資源的問題,這是它的另一頊隱憂。

3.澳門大學橫琴校區

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佔地只有1.09平方公里,已是它原來校區的20倍大。其未來的發展,是規劃以綜合性的學術及技術研究為方向,並為了配合澳門多元產業發展,將結合澳門產業發展為其趨勢。在招生方面,澳門大學橫琴校區以招收本地學生為主,這是為了留住澳門優秀人才,以遏止澳門學生外流問題。但外地包括來自大陸的學生會逐步擴展到學生總數的25%。(14)估計將有1萬名學生和教職員工規模,65萬冊書籍,300個實驗室,在2013年9月開始陸續搬到新校區。

除了招生問題之外,新校區是受澳門法律而不是內地法律管轄,而且學生與教職員工進入校區,是通過地下隧道自由進出,不需接受通常的入出境檢查。這當然是由於澳門獲國務院授權對“橫琴校區”進行治理,澳門大學今後在管理上或管轄權上,將採用特區法律的規範,如有犯罪事件發生,澳門特區的法律將被適用,並由澳門法院來裁決。

4.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在《橫琴總體發展規劃》裡,框架協議就明確了建設以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為龍頭、珠海國際商務休閒旅遊度假區則提供觀光複合式的旅遊模式。但從相關文獻資料來看,橫琴新區休閒旅遊產業仍為珠海所主導。《橫琴總體發展規劃》並未規範主導型產業,只規範合作的定位。產業協同發展部分,指出了粵澳合作的主要產業分別是旅遊、會展、中醫藥產業、文化創意、金融,以及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創造營商環境作為配套。然而,橫琴旅遊休閒產業發展的最大問題是橫琴旅遊這塊龐大的市場尚未與澳門連結,從種種跡象來看,澳門與珠海聯手打造休閒旅遊產業是一個重要目標,粤港合作也是在計劃之列。

就區域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兩個不同的地域共同攜手合作打造“區域”願景勢必會牽涉到主導權的問題與位階的問題。目前“粵澳合作框架”尚未談到休閒旅遊產業這一塊,但是就澳門要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觀點來看,澳門須結合橫琴就交通、通關、科技資訊等各項才能解決旅遊內涵接軌的問題。

5.粵澳橫琴合作項目

《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涉及土地面積達106.46平方公里,而粵澳合作項目則僅有面積約5平方公里。(15)整體來說,《橫琴總體發展規劃》是橫琴新區發展的總體方向;《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則是澳門與廣東的合作框架。簡言之,除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外,其餘皆由廣東及珠海來規劃。

《粵澳合作框架協議》的目的是為了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眾所周知,除博彩業外,澳門經濟實體多是中小企業甚至是微小企業。這幾年,也有一些資本雄厚,動輒就投資過百億元的大型企業成立,但橫琴新區的合作項目早已排除博彩業進駐。粵澳橫琴合作項目尚在協議之中,“橫琴產業准入及優惠目錄”也在2013年2月正式公佈,目前除了中醫藥科學園區,其他的合作項目都還相當模糊。

二、評估“粤澳合作”與“橫琴開發計劃”的發展

《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是一個頗具規模的規劃,但迄今似未能成功吸引台商成為經濟夥伴,不少台灣投資者仍持觀望態度。而目前正在開發中的橫琴新區,則可能發展成台灣企業涉足港澳企業優勢的一個新契機。隨著兩岸關係發展越來越和諧,橫琴新區今後必然是連結澳港台共同的合作平臺。

(一)橫琴新區的發展除了澳門大學外,其他皆由珠海主導

整個橫琴新區,除澳門大學那個區塊澳門特區政府有實際的管理權外,其餘皆由珠海市政府主導。2012年3月15日,廣東省政府出臺《關於加快橫琴開發建設的若干意見》,實行放寬的商事登記制度體系,該意見表示將放寬澳門及香港的註册門檻,吸引更多企業前來投資。

“橫琴產業准入及優惠目錄”雖由中央制定,但其審核權並不在澳門,而是在珠海手上。另外,對於企業項目及資本的審核,亦由珠海政府審批,這些都說明了珠海主導的現象。“粤澳合作框架”的土地使用規範,也說明土地及項目的發展都稀釋了澳門的影響力。

(二)在“粤澳合作框架”前提下,澳門在橫琴新區的發展與預期將有落差

橫琴新區的發展,本來在於提升澳門產業多元化的發展,以及提升珠江西岸經濟發展,但本文經過深入研究之後,卻發現“粵澳合作框架”本應為澳門及珠海合作的區域範疇,在實際執行上,澳門政府看起來比較像是企業引導的角色而非執行者或領航者。

再從制度面來看,橫琴新區雖然實行“比經濟特區還要特殊”的優惠政策,但該經濟制度卻有別於其他特區。橫琴降低企業所得稅,企業之間貨物交易免增值稅和消費稅,對於符合發展項目的企業在利潤上是相當有利的。另外,橫琴新區的所有項目規格都採用“國際化”標準(橫琴新區營造國際化及法制化的標準有利於企業推動產品形象)。對大陸或台灣來說,橫琴新區的制度創新都說明它將有別於大陸境內的其它經濟特區。因此,從經濟區域及產業群聚來看,台灣企業在相當倚賴大陸市場的情況下,橫琴新區發展將對台灣產生涉及人力資源及技術發展的影響。

(三)“粵澳合作框架”的土地規範及橫琴新區發展範疇稀釋了澳門的影響力

澳門向來缺乏土地資源。對澳門來說,若能針對自身產業不足之處進行發展,將有助於促進旅遊及觀光產業的發展。不過從“粤澳合作框架”的發展前景來看,珠海市政府有意將“橫琴新區”打造為國際品牌,也希望藉此打響“橫琴新區”的聲譽。中山大學港澳珠三角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教授表示,橫琴口岸如建造新大樓,競投時價高者得,澳門中小企业肯定無從置喙,只能由大財團參與。(16)

另外作者也曾和澳門及台灣數位企業家討論這類問題,這些企業家也表示“橫琴新區”投資項目不論在發展規模上,還是資金上,都非一般澳門中小企業所能負擔。儘管“橫琴新區”前程似錦,但若從回收及利潤來算,澳門中小企業對該區域投資興趣不高。橫琴新區表示,粵澳合作產業園准入要求較高,是考慮到園區定位發展高附加值產業,以及參考過去3年的數據。(17)雖然“橫琴發展澳門項目評審委員會”認定項目投資者必須是澳門居民或澳門註冊的公司,以利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18)但珠海市政府可能企圖藉打造“國際品牌”或“橫琴品牌”降低澳門的影響力。(19)另外,“橫琴新區”希冀藉由大企業帶動中小企業發展的思維,與澳門中小企業家原本的構想不同。“橫琴新區”的開發一再表示將面向國際,這不僅降低了澳門中小企業的投資意念,也降低了澳門企業家在“橫琴新區”可能發展的意念。

(四)“粵澳合作框架”的發展項目仍在商議過程中

本文經過寅地參訪以及與相關學者專家訪談後,認為《粤澳合作框架協議》雖然已有合作框架的雛型,但本質上兩地如何共同合作,由誰主導,仍留下需要磨合的空間。受訪的澳門學者柳智毅表示,澳門與廣東在協商過程中不可避免會發生一些問題與疑慮,澳門有澳門的想法,廣東有廣東的看法。儘管《粵澳合作框架協議》內容極具前瞻性與發展性,但牽涉到利益問題以及主導問題時,粵澳兩地皆有自己的發展與考量。從澳門的角度來看,多數的澳門人及研究人員都認為《粵澳合作框架協議》是為了提升澳門產業多元化發展,但是當與廣東協商之後便會發現,兩者雖有合作意願,但卻缺乏相同的發展共識,也因此,涉及權力及資源配置問題時,粤澳兩地就必須反復地進行協商與討論。

三、分析評估“粤澳合作”與“橫琴開發計劃”對台灣以及澳門的啟示

(一)兩岸關係與台灣未來的機會優勢

目前橫琴除澳門大學以外,其他項目的主要走向仍在珠海市政府的規劃裡,不過對澳門而言,“橫琴新區”不應該是誰主導誰的爭論,而應是互助互惠,共同開發的概念形成。澳門企業目前觀望的態度除了優惠政策,另一個因素在於澳門的中小企業規模不夠。不過随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緊密連結,本文認為台灣與澳門的社會既有相同的中華文化背景,又有不同的發展特性,所以橫琴新區“體制”創新可視為未來台灣企業進駐及區域合作選擇項目其中之一。

(二)台灣在“橫琴新區”可以扮演的角色

大陸是台灣最重要的經貿夥伴,從區域經濟的發展及合作角度來看,橫琴新區的發展對台灣並無太強烈的政治目的。儘管審批項目的權力仍在珠海市政府手中,但随著兩岸關係未來發展愈來愈緊密,台灣企業可憑藉現有的優勢連結澳門中小企業一同參與相關的產業投資。此外,橫琴新區未來預計雖由澳門及珠三角的人才來彌補該區域人才問題,但台灣近幾年來的文創產業發展得相當紅火,倘若台灣能藉機趁早卡位,不但可以藉此平臺打入大陸市場,也可藉香港及澳門的市場優勢為台灣打造兩岸四地特有的國際品牌。

(三)“粵澳合作框架”土地規範及橫琴新區發展範疇,可望開啟“澳台合作”新模式

作者認為,相對澳門的中小企業,台商在“橫琴新區”未來的發展似乎更有機會,一方面是台灣企業的規模與技術上相較於澳門企業一向較佳,競爭時較具優勢;另一方面,由於面臨產業升級及企業轉型,“橫琴新區”目前提供的優惠及優勢皆是大陸其他區域經濟難以比擬的,在此前提下,台灣的企業可望更積極地推動前來橫琴投資的意願。

但是,並非台灣與澳門只有競爭一途,如果雙方採取合作,也有可能作成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譬如說,澳商如能結合台商在技術上與資金上的優勢,將有助於澳門企業的競爭優勢。特別是在文化創意產業與旅遊觀光產業方面,台灣已具經驗與寅力,澳商的爭取合作是有極大可能促成實現。特別是澳門對“橫琴新區”有其地理上的熟悉之處,這也正是台商比較缺乏而需要協助之處。

總而言之,台商過去幾十年在台灣中小企業成功發展的經驗,相當值得給澳門同型的企業作個借鏡。如果再配合上雙方共同合作在“橫琴新區”的投資發展,可望為兩岸四地的經濟合作,開創一個新的模式。

(四)澳大橫琴校區開發會否影響台灣大專院校對澳門學生的招收率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澳門大學未來在橫琴校區擴大的發展,會不會影響台灣大專院校澳門學生的招收率?本文研究後發現:由於台灣高等教育發展仍有其特性,從學生數量來看,澳門大學擴大澳門學生的招收,固然會影響台灣各大專院校對澳門學生的嚮往,但因台灣高等教育的專業對澳門學生仍有吸引力,在這樣的思維下,想報考像是傳播、商貿以及澳大較缺乏的理工醫學的專業,仍會讓澳門學生考量專業因素後再選擇來台就讀。

(五)澳大橫琴校區“治外法權”的省思

除了招生問題之外,由於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對“橫琴校區”的治理,澳門大學今後在管理上或管轄權上,由於將採用特區法律的規範,是否和中國大陸法律的條文有“衝突”的問題?前澳門大學法學院院長曾說,這片土地在法律上不是澳門的延伸,在實踐上卻是如此。(20)

從以上的資料來看,我們發現澳門大學橫琴校區雖是大陸“制度創新”的一個手法,但是澳門大學橫琴校區的所有權力卻都來源於中央的授權,因此,基於中央既然可以根據需要授予或者在特定情況下收回特區的權力,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和大陸法律就沒有“衝突”的問題。

再進一步來分析,更可以證明這一點,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09年6月27日通過了《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根據該決定規定:(1)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啟用之日起,該校區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與橫琴島的其他區域隔開管理,具體方式由國務院規定。(2)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位於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口岸南側,橫琴島環島東路和十字門水道西岸之間,用地面積為1.0926平方公里。具體界址由國務院確定。在本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不得變更該校區土地的用途。(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自該校區啟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可以續期。(21)

儘管如此,能在內地的土地上讓特區的法律來適用,加上新校區又可提供互聯網的服務,且不受內地“防火牆”的限制,真的可以說是具有“一國兩制”的特色。香港大學跨境法律關係問題專家傅華伶教授有句話說得好,那就是“上個世紀80年代,深圳是經濟試驗區,如今澳大橫琴校區是政府治理試驗區”。(22)可否以此模式提供北京與台北未來的合作方向作一啟示?值得再三省思。

(本文在撰寫過程中得到我的研究助理董致麟、朱英嘉、徐于婷的協助,在此謹致謝意)

註釋:

①《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CEPA,由一個總則和十個補充協議所組成。框架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货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經貿領域。

②中国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2009年1月8日公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當中涉及澳門的內容包括:(1)支持粤港澳合作發展服務案,鞏固澳門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地位;(2)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地區在現代服務業領域的深度合作,重點發展金融業、會展業、物流業、信息服務業、科技服務業、商務服務業、外包服務案、文化創意產業、總部經濟和旅遊業,全面提升服務業發展水平;(3)與港澳地區及環珠江三角洲地區一體化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4)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在城市規劃、軌道交通網絡、信息網絡、能源基礎網絡、城市供水等方面進行接軌;(5)做好對港澳地區的先行先試工作;(6)支持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港澳加工貿易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實現產業的轉型及升級;(7)鼓勵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地區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應急管理、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開展合作;(8)加強珠江三角洲地區與港澳協調溝通,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合作。

③2006年廣東省政府通過《橫琴島開發建設總體規劃綱要》,2009年1月10日,時任國家副主席習近平訪問澳門時表示,中央人民政府決定開發橫琴岛。2009年8月14日,國務院批覆通遏《橫琴總體發展規劃》,將橫琴島納入珠海經濟特區範圍,希冀把橫琴建設納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

④《橫琴總體發展規劃》中談到希望透過“橫琴新區”的開發,結合粤港澳三地的優勢,藉由優勢互補的遇程將粤澳打造成一個國際型的都會區。詳細資料請見《〈橫琴總體發展規劃〉說明會在澳門舉行》,新華網,2009年10月28日。

⑤《歷史沿革》,《橫琴新聞》,2009年12月3日。

⑥《詳解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新華網,2009年1月8日。

⑦(12)李剛:《深閱讀:“分線管理”先行先試》,人民網,2011年8月5日。

⑧(15)參見《粤澳合作框架協定》,新華網,2011年3月6日。

⑨《澳門大學在橫琴岛建新校園 依照澳門特區法律實施管轄》,澳門大學。

⑩鄧偉平、王曉波:《橫琴“一島兩制”之法律問題探析》,澳門:《“一國兩制”研究》,2010年第5期。除此之外,澳門在澳大橫琴校區與路環島之間設立行人通道,未來便可從澳門直接進入澳大橫琴校區。

(11)《粤澳合作框架協議》中表明粤澳兩地共同建設5平方公里的粤澳合作產業園區,重點發展中醫藥、文化創意、教育、培訓等產業,其中0.5平方公里為粤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2009年有個說法表示:橫琴靠近蓮花大橋的一幅呈船形約有五平方公里土地的東部商住區列為“粤澳合作项目用地”。計劃該地段約75萬平方米將會預留作為澳門大學的新校區選址,而“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右邊的20萬平方米將會作為人才培訓中心。當中的120萬平方米及50萬平方米地段將會分別用作產業發展園區及會展物流園區,其餘的100萬平方米地段就會預留作其他項目用途,不過而後“粤澳合作區域”並沒有依照此計劃來執行。截至目前為止,澳門大學於2013年7月20日正式啟用,中醫藥園區仍在建設中,其餘的項目都還在推展。參見秋思:《關於橫琴用地需要清晰的三個問題》,澳門:《澳門會展經濟報》,2012年12月13日。《粤澳合作框架協議》中表明粤澳兩地共同建設5平方公里的粤澳合作產業園區,重點發展中醫藥、文化創意、教育、培訓等產業,其中0.5平方公里為粤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

(13)據《橫琴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橫琴新區發展空間結構按“三片、十區”的功能來劃分,“三片”是指商務服務片、科教研發片、休閒旅遊片;“十區”分別為商務服務片中的口岸服務區、中心商務區和國際居住小區,科教研發片中的教學區、綜合服務區、文化創意區、科教研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區,休閒旅遊片中的休閒度假區和生態景觀區。參見:《橫琴新區控制性規劃出臺 大部分土地列禁建區》,新華網,2010年5月19日。

(14)江迅:《專訪:澳門大學副校長何顺文 澳大新校區新一國兩制》,香港:《亞洲週刊》,第23卷50期。

(16)《澳應主動尋求橫琴合作》,澳門:《澳門日報》,2013年4月18日。

(17)《橫琴入園下月申請五類準入》,澳門:《澳門商報》,2013年7月18日。

(18)《橫琴發展澳門項目評審委員會首次工作會議》,澳門貿易促進局,2013年5月7日。

(19)珠海市委書記李嘉曾在聽取了橫琴新區負責人關於橫琴開發建設進展情況的彙報和長隆集團董事長蘇志剛等關於项目建設情況的介紹後說道:橫琴新區要向世界一流看齊,像長隆打造世界級的民族品牌一樣打造世界級的橫琴。參見:《李嘉何寧卡率市四套班子領導到橫琴新區調研並召開現場工作會 推進橫琴國家戰略 打造長隆國際品牌》,珠海市人民政府,2012年4月9日。

(20)(22)Joyce Lau and Calcin Yang,University of Macau Moves over the China Border,The New York Times,July 14[th],2013.

(21)《全國人大常委會闡於授權澳門特别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岛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人民網,200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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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与澳门合作发展规划对澳门发展的影响--兼论台湾之初_中国珠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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