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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中江县阳平生猪税费的调查
近日,四川省中江县富兴镇阳平办事处的村民向本报反映:该地的生猪税收太高、猪贩子将一些税费强加在养猪户头上,沉重的税费让养猪户不堪重负。
(一)
4月4日,记者专程前往阳平 阳平交通落后,信息闭塞,人均年收入只有1千元左右,且养猪一直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当地财政收入的支柱。为了生猪税收不致流失,当地政府和税务部门采取对生猪的存栏进行了建卡登记的办法,为存栏生猪立户,并制定专用生猪头数票给生猪经营者,要求生猪经营者在养猪户手中购买生猪后,按实际购买头数将专用头数票给养猪户,养猪户再凭专用票到村上注销生猪户口。然而,生猪经营者则将这种专用的头数票捏在手里当税票使用。收购生猪时,他们硬向养猪户砍去63元的税费,有的高达70元。尽管养猪户觉得这笔本该由生猪经营者交的税加在他们头上不合理,也只有忍气吞声,因为不缴这笔钱农户就卖不掉生猪。
还有一些生猪经营者扣去农民的这笔税费后又不给农民头数票。他们向养猪户承诺:“下户的事儿包给我们去办。”但猪贩往往收钱后却根本没去下农民的生猪户口,而是将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村民李家春称,1998年8月3日,他卖了一头生猪给一外地猪贩,猪贩扣去60多元的税钱后没到村上去下李的生猪户口。村书记杨国华到李家看到李的猪不在,李又拿不出票据,便发话限期补税,否则每头猪罚100元。为了不吃眼前亏,李第二天只得将税缴齐才免去罚款。
(二)
按规定,养猪户是协税人,生猪经营者才是纳税人。而在阳平办事处(原阳平乡)1996年3月6日出台的《生猪看槽留税》公告规定:“养猪户交不清生猪专用发票的,视态度、情节补缴1~5倍的税款或处以1千元以下的罚款,并按头数计算,收取每头20~50元不等的学习费。”养猪户为了要把生猪卖出去而不致挨罚款,往往先到当地税务所缴税,拿到生猪专用票后再到村上注销生猪户口,而后才卖猪。
村民李顺聪拿出了1998年出卖生猪时的税票给记者看,包括国税、地税、发展金等几项共计58元。他说,还有防疫费没收,全部应该是63元。这么重的税费,我缴不起呀!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现买一头30斤重的仔猪要84元钱,将猪养到180斤出栏需要喂650斤粮食。按现在的价格一头生猪仅能卖400多元,除去养猪成本,再扣去63元的税收,养一头生猪不仅没有钱赚,还要亏30多元的本钱。而当地猪贩子购买一头200斤重的生猪宰杀销售,按现在每斤4.50元的肉价计算,可赚120元的纯利,这样一来谁还想养猪?
(三)
不仅如此,据阳平天桥村的村民说,阳平的生猪不仅税高,农民宰杀生猪的屠宰税也从前几年的4元涨到12元5角,而且村上的干部代收税费后常常不开票。村民廖秀陶说,今年元月他与几位村民到天桥村周村长家里找周审报宰杀年猪的事儿。按规定,周村长开一个证明后,他们就到当地税务所缴纳屠宰税。而这次周村长却说:“把钱交给我就行了。”周将廖等人交的钱装入腰包后,却没有开票的意思,当廖向周村长要发票时,周把官手一挥说道:“你们去吧,用不着开票了,生猪户口在我手上,到时我下了就行了。”
(四)
4月5日上午10时,记者在中江县富兴镇阳平办事处见到了富兴镇镇长谢阳德和阳平办事处书记罗长顺。“养猪户为何要交60多元的税费?”记者问。谢镇长说:“这60多元包括国税、地税、生猪技改费、组织费等等。实际上镇上只收了44.70元的国税和地税,其他附加费是各个部门在收。”就村民反映周村长收屠宰税不开票的问题,谢镇长这样解释,屠宰税一般先收钱后补票,至于有人交了税未收到票,他们正在清理这个事儿。当记者问到养猪户该不该缴税时,罗书记说:政府没有强调养猪户交税,对生猪经营者加在养猪户间上的60多元钱,这与政府无关。
据当地一专业社的李姓会计向记者透露,其实当地生猪的税费不只是60多元,各种费用加完共计有80余元左右,就连国家明文取消了一些收费项目在这里至今还在收,所以才导致生猪税费偏高,影响了当地生猪的生产流通,使养猪亏本的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大部分农民不愿养猪。
当记者踏着那条满是泥泞的机耕道离开阳平的时候,看到村民那低矮的土坯墙上写着“养猪富农家”的巨幅标语,然而真正要让农民养猪富起来,还需净化养猪环境,把生猪税收的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保护好农民利益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