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诚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当前,我国城市化扩建速度非常快,规模逐渐增大。为了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一些既有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不断的提升改造,一些前期欠缺的基础设施需要尽快完成建设。工程勘察则作为这些改造工程和新建工程的前期工作,与其它类型工程勘察不同的是,市政工程的场地处于复杂的城市环境中,场地内分布有很多地下埋设物和上空架设管线,这些地下、地上设施一旦损毁,对生产、生活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基于此,本文将分析了市政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有效保护措施。
关键词:市政工程;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引言
市政工程地下管线常见的有燃气管道、给排水管道及电缆、通讯线路等管线,如果在施工中不注重对地下管线的保护,容易产生断水断电的问题,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所以,为了避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在实际的施工中应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查找管线损坏的原因,不断改进施工措施,以确保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1地下管线的损坏原因
1.1缺乏对实际施工场地的详细考察
现如今,大多市政设计施工工作开始之前,缺乏对实际施工场地的详细考察,从而会将保护地下管线的具体性降低。市政设计施工工作中往往会遇到多种地下管线,一些地下管线具有时间较长的历史,因此相关的文件说明早已丢失,从而导致影响了施工进度。因此,市政设计施工工作在开展施工前,应对实际施工场地进行详细考察,对施工所涉及到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了解地下管线的铺设、走向以及材料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从而确保地下管线在施工过程中不被损坏。与此同时,相关施工单位在对地下管线的调查方面投入资金不高,导致相关施工单位没有资金支持大量的地下管线调查,所以在实际对地下管线的调查过程中,对于碰到的故障只能进行放弃,从而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1.2缺乏对现有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施工单位已经将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列为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但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没有将其上升到必要性的高度,同时没有对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形成正确的认知,从而导致其工作人员没有使用科学有效方式开展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现如今,我国大多市政设计施工工作现场没有设立内容明确的警示牌,同时也没有安排专业人员对地下管线开展保护工作,大多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并不完善。而另一些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管线实施了一定的保护工作,但是在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影响中,使这些保护措施无法与外部环境的变化相符合,从而形成有效的保护,因此在遇到不良的天气时,会使大多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失效,无法充分发挥保护作用。所以相关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使用合理有效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还应确保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与相关施工场地的外部因素相匹配。
2市政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2.1管线保护技术措施
2.1.1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到档案部门、规划国土部门、地下管线(设施)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查询,并收集施工范围及施工影响范围内所有地下管线、设施现状资料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无现状资料或位置难以判断的,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探测,确保100%查明地下管线分布情况,管线不明不施工。
2.1.2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
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与相应的地下管线(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协商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保护方案,共同保管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认可。
2.1.3做好作业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管线权属单位、管理单位进行现场技术交底(书面、影像方式);施工单位在施工或动土作业前,向各钻探班组或机械操作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期间机械操作人员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应在其上岗作业前再次交底,确保地下管线保护的各项要求传达到一线作业人员,并在施工过程中有效落实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制度。
2.1.4编制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管线保护技术方案
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管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共同研究确定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的管线保护技术方案。施工单位完成保护方案的编制并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后,应由管线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技术部门审批后,才可参照执行。技术方案中的各项保护措施应该保证一定的安全冗余度,具有针对性及较好的操作性。
2.1.5针对破坏后危险性较大或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管线,技术措施要细致全面、有针对性,确保安全现场安全
针对高压电线、给水管线、供热管线、燃气管线、重要的弱电管线(如级别较高的通信、信号或军用光缆等)这类破坏后危险性较大或可能造成恶劣影响的管线,要提前做好现场技术工作,对施工部位管线附近的闸门进行调查,明确闸门井位置。同时确保闸门井上无障碍物,闸门能够正常关闭,确保管线一旦破坏能够迅速关闭闸门。对于燃气管线施工现场,必须禁止一切明火,保证通风良好,一旦发生管线破坏造成燃气泄漏,要第一时间疏散周围人群并采取警戒措施,通知产权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处理。现场处理完毕、确保安全后,要配合管线产权单位尽快投入到管线抢修工作中,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2.2管线保护的应急处理措施
(1)对于煤气管道、输油管道等可燃性管道,工人需保护好现场,疏散人群,不允许群众围观,在周围一定范围内(>100m)不允许抽烟和出现明火。为了尽量减少气体和油料外泄,工人不应急于拔出钻杆,须紧急通知煤气公司和输油管道人员进行现场处理。
(2)对于高压电力管、路灯线、交通信号灯线等高压电力管道,人员应及时散开,疏散周围人群,紧急通知电力部门进行现场处理,未经电力部门处理后不允许工人返回现场。可燃性管道和高压电类管道损坏事故属于一类高危事故,勘察单位应格外地小心谨慎,国内外因为此类事故而曾发生群死、群伤的事件。
(3)对于自来水管和有压污水管,工人需保护好现场,尽快找到排水途径,避免现场出现大面积的积水现象,并同时通知水务部门进行现场处理。
(4)对于军用光缆、通讯光缆、电话线、信号线等低压管道,应及时查明业主单位,通知其进行维修,切忌工人故意隐瞒不报。
(5)对于雨水管、无压污水管、井涵等地下管道,该类管线破坏后不能立即被发现,存在一个较长的潜伏期,但是也应及时通知相关市政部门,对破损的管道进行及时维修,避免后续因渗漏而出现路面坍塌现象。此类事故在市政工程勘察过程中也曾时有发生。
(6)在地下管线修复过程中,损坏的市政设施、路面、草皮等应及时进行修复,尽可能恢复至原状路面,现场不遗留凹坑、孔口、泥浆等,避免发生二次人员伤害。
结语
综上所述,地下管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日常生活,市政施工过程中做好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一般情况下,管线安全意识淡薄、现场保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有缺失是地下管线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因此,市政施工单位应强化安全意识,从技术措施与安全管理两方面进行管控,以保证地下管线的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害。
参考文献:
[1]刘显举.市政施工中地下管线施工技术探讨[J].南方农机,2018,49(2):129.
[2]刘国伟.市政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8(6):210.
[3]宋志国,常军现.试论市政工程施工中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探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1).
论文作者:杨雄冲,凌跃跃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21
标签:管线论文; 地下论文; 保护措施论文; 市政论文; 单位论文; 施工单位论文; 现场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