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工作室:以什么姿态迎接春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营论文,以什么论文,姿态论文,春天论文,工作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你看12月4日的《南方周末》了吗?”
2009年,1月。北京图书订货会。
似乎是接头暗号般,当天南海北的民营书业人汇聚一堂时,很多人都带着压抑的兴奋,问出了这句话。
这自然不是暗号。——这一期的《南方周末》上,刊登了一篇名为《专访柳斌杰:新闻出版改革下一步》的稿件。在这篇访谈中,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第一次公开提出的“民营出版机构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化生产力”,正是让民营业者们兴奋不已的源头。
4个月后的4月7日,新闻出版总署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更是将“引导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健康发展,发展新兴出版生产力”,作为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白纸黑字地写在了文件中。在民营业者看来,这一切都在传递着明确的、积极的信号:民营工作室的春天正在到来。
300字与30年
在《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关于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内容只有322字。即使在此前柳斌杰详细阐述对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下一步设想的长篇访谈里,关于民营出版机构即工作室的内容也只占区区764字。但是,在民营业者看来,这几百字字字千钧。事实上,在不少媒体对《指导意见》的报道中,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有关定位、政策均被作为重点强调内容。
为什么这300余字会让民营业界如此震动?这要从民营书业长期的灰色身份开始说起。
我国民营书业的发展与改革开放进程几乎同步。尽管在上世纪80年代,随着著名的“一主三多一少”和“三放一联”的提出,民营书业企业获得了生存条件,一些民营团体和科研单位也开始与出版社合作,策划了受到广泛好评的《走向未来丛书》,但民营力量真正大举进入图书策划领域,却是在上世纪90年代。
1994年,当今民营书店代表者之一——广东学而优图书发展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定方,刚刚在广州市图书批发市场租了一个档口,开始图书批销生涯。10多年后,她仍对揣着钱去长沙、成都等各个民营订货会,与现在的紫图图书有限公司董事长万夏合作的经历记忆犹新。1993年,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全国形成了以长沙黄泥街、武汉武胜路、西安东六路、北京金台路为核心的四大书刊批发市场,而国有出版单位对与这些“个体户”们合作仍心存疑虑,于是,一批民营资本开始向上游环节渗透,形成了民营出、民营卖的国有体制外的“二渠道”循环。
正如陈定方曾经是中山大学古代汉语音韵学专业硕士、花城出版社编辑,万夏曾经是诗人一般,20世纪90年代,一批有理想、有文化的青年纷纷加入到民营队伍,其中,不乏名校学院派,如北大系的欧阳旭、刘苏里、薛野,人大系的肖忠远、罗锐韧,北师大系的蒋一谈、漆峻泓;有海归派,如石涛;当然,还有很多具有国有背景的出版社派,如黄隽青、“金黎组合”等等。这批从业者具有的较高素质,决定了他们不仅文化理想和利润并重,而且在商业运作理念上更为成熟,一批优质选题纷纷出炉,如紫图的《黑镜头》、共和联动的《中国可以说“不”》、科利华的《学习的革命》。与此同时,教辅市场的高利润吸引了大批民营力量,世纪天鸿等公司开始崭露头角。
2003年7月,发行界迎来又一次变革。《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的出台,被民营书业看作摘掉“二渠道”的帽子,获得国民待遇,以平等姿态与国有发行企业同台竞技的制度突破。此后,民营书业企业首次获得总发行权、连锁经营权,首次正式获邀参加北京图书订货会和全国书市,并迅速发展壮大,一批有实力有规模的企业脱颖而出。
纵观30年发展,民营文化公司策划了诸多优秀选题,聚集了一批优秀人才,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为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作出了贡献。但因为没有出版权,民营文化公司仍然长期处于“灰色地带”,与买卖书号、违规经营的“问题”称号紧密相连,仍然处于尴尬之中。
正如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联合总裁漆峻泓所言,政策的不确定性,身份的敏感,使得民营业者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感,即使出了好书、发行了若干亿码洋,也依然低调谨慎,不愿公开家底,不敢大笔投资,更不可能谈安居乐业、长期发展。因此,即使经过30年发展,“依然没有民营业者敢于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全部放到出版产业之中”。
也正是因为没有安全感,民营文化公司的生产、运作存在诸多不透明,使民营自身取得突破性发展遇到瓶颈,也给政府引导、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市场的逐步开放,给民营文化公司“正名”的呼声日渐高涨。
于是,从2008年开始,一场关于民营的自上而下的改革悄然拉开序幕。总署召开的各种内部研讨、座谈姑且不论,最先进入公众视线的,是《中国新闻出版报》在2008年11月5日的一篇名为《总署“十行百家”调研活动全面展开》的报道。报道指出,新闻出版总署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了“十行百家”专题调研活动,而工作室正是“十行”之一。11月12日,该报又报道了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孙寿山在对民营文化工作室开展专题调研时,肯定了民营文化企业在出版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指出要研究制定引导、规范、整合以民营工作室为代表的社会出版资源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让其“浮出水面”,名正言顺地成为出版产业体系的一分子,同时纳入政府监管体系,使其规范运行。新闻出版总署的机关报一周内连续在头版刊登两篇与民营相关的报道,无疑可以看作一个信号:新闻出版总署即将针对工作室这一影响和制约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出台相关政策。
随后的2009年1月12日,柳斌杰在全国新闻出版(版权)局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所做的报告中,亦将“研究解决民营文化工作室的发展通道”单独成篇加以论述,这一话题也成为本届局长会上讨论最热烈的话题之一。
终于,在半年的铺垫后,对民营文化公司的肯定、发展设想被写入了政府文件。对此,大多民营业者都表示欢迎,认为《指导意见》为民营解决了身份问题,其中提出的出版产业改革思路、战略,将对民营产业产生重要的持久影响。同时,在政策框架下,民营如何发展,也成为业界关注焦点。
在“招安”中纠结
有这样一种说法,在开卷公司全国畅销书排行榜上,前100名的图书中,80%出自民营工作室策划。据说,这一比例是几个民营业者一本本数出来的。不可否认,民营文化公司在打造适应市场的畅销书上的亮眼表现,也是有关部门对其予以肯定的重要原因。但是,作为民营,与市场天然的紧密联系,使其更注重对畅销书的打造,更容易随行就市,不如国有出版社注重对文化底蕴的积累,在传世文化精品的打造上还缺乏勇气和投入,因此,与国有出版单位进行资本、项目等多种方式的合作,成为民营发展的新平台。
事实上,与国有合作出版是当前绝大多数民营文化公司都选择的“安全”方式——民营负责选题策划、组稿、编辑,出版社负责终审、印刷,既免去了买卖书号的恶名,又因为和固定的出版单位合作而容易实现系列化、规模化、品牌化运营;还有的文化公司索性选择挂靠在某个出版社下成为其独立核算的编辑部门。
出版社出资与民营资本注册合资公司也并非新鲜事,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与民营策划人合资成立的北京贝贝特图书顾问有限公司,其社科学术图书为出版社赢得了很好的声誉。长江出版传媒集团也在2005年与湖北海豚卡通有限公司合资组建湖北海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又组建了北京长江新世纪文化有限责任公司,都可谓合作的成功典范。
2007年底开始,出版界国有与民营部分企业“亲密接触”的消息再次频频传出。北京出版社出版集团所属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与时代新经典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了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08年8月,辽宁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又与知名书业策划人——路金波、李克分别合资成立辽宁万榕书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智品书业(北京)有限公司。对于这两桩并购案,尽管当事机构极其低调,但作为书业变革前夕国有民营以资本合作的为数不多的个案,还是得到了业界一致关注。
2009年,柳斌杰《南方周末》访谈和诸多对民营的利好消息逐一出台后,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图书工作室的合作不再羞羞答答,可以在规范运作前提下公开进行。这让民营在与国有出版单位的合作上又多了几分自信、几多胜算。
北京博集天卷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董事长黄隽青就曾经为此兴奋不已。他说,柳署长讲话后,突然原来八竿子都打不着的出版社都主动上门寻求合作。“我最高峰一个月接待过八家出版社的社长来谈合作,突然心里感到很愉快,出版社终于把你当作一个很平等的地位来看待了。”
作为国有出版单位,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总裁王建辉非常看好与民营的合作,他认为,国有出版与非公经济合作有两点好处。第一,民营先进机制对传统出版企业升级产生促进作用;第二,和经过严格筛选、具有比较成熟的理念和产品线的民营图书工作室合作将达成双赢。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建辉更透露,2009年他们将主动出击,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与其他拥有专业产品线的图书工作室合作。
然而,一片大好形势下,潜伏着未来合作者们的隐忧。
作为民营文化公司,将这种国有出版单位必须控股的合作称为“招安”。在他们看来,合作之前,有几点关键必须厘清。
一是资本合作怎么做的问题。民营发展30年后,年销售码洋数千万、过亿甚至十几亿的文化公司、集团并不鲜见,堪比国有中小型出版单位这样的公司,自然在合作时容易对“控股”产生疑问。目前来看,对于拥有大量资产和资源的国有出版集团和大型出版社,民营在与其合作上并没有对于资本的争议,矛盾的焦点在于,与那些资本还不如民营公司的出版社怎么合作?运行的底线在哪里?黄隽青表示,如果真正使用企业和商业的规则运作的话,比自己的资产小很多的出版社怎么控股。“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要不然就被他们招,要不然你们就投我们风投,跟在这个地方,我也不知道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样。”
第二,资本的不对等可能导致的话语权不对等,让民营的担心更加实际。国有单位的思维模式和运作方式与民营不尽相同,而国有一方又往往希望在合作中保持控制力,给具体的运营带来很多问题。某民营文化公司的老总就感慨,合作双方十分不对等,例如在利益的分配或争夺上,出版社是强势一方,民营只能选择“很受伤”,这也是很多国有民营的合作最后是不了了之或不欢而散的原因。同时,民营习惯逐市场而行,而在国有单位看来,作为文化阵地的出版机构应该考虑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要求,避免出现过度娱乐化的倾向,而国有出版单位对市场的不敏感、反应的不快速,也让民营产生选题方向被控制、无法发挥自己优势的疑虑。
而对于国有出版单位而言,同样存在重重顾虑。国有控股关系到导向与安全问题,自是不能松口,但如何把并购后的企业纳入大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为我所用,保持控制的同时发挥其积极影响,成为其决策关键。其中,跨地区经营成为与之直接关联的关键问题。当前,尽管政府主管部门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进行推动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开拓融资渠道,但由于长期以来的地域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使得跨地区经营遇到障碍,而国有与民营的投资、控股成立的新公司,不少都在异地,在管理、调控上存在诸多困难,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例如,有媒体报道,一位出版集团相关负责人就表示,担心民营公司不把最优质的资源放到新公司,从而达不到最初合作的目的。
优秀的民营策划机构对自身估值过高,导致国有出版单位无法接受,或合作后的风险太高,也是让国有出版单位头疼的问题。目前,双方合作往往以国有控股、民营“资源出资”不直接出现金的方式进行,而出版业本身并未产生估价体系与相关机构,因此评估的具体数额难有统一的标准,只靠双方谈判产生,这容易让国有有不踏实之感。另外,由于现金投入完全由国有一方承担,在新公司能否创造足够利润还是个未知数的情况下,风险完全落在国有身上,也难以避免经营者得利、大股东不挣钱的情况出现。监管的难题,也给国有出版单位带来“国有资本是否安全”的担忧。
也正是因为上述种种原因,民营提出的“国有控股不操盘”的理念难以在业内全部通行,国有民营间“求爱”者众,“成婚”者少。
产业园“曲线突围”?
对于总署下一步的政策走向,民营业者提出,期望有实质性的制度创新。“如果没有实质性的制度变化,这种改革对政府、对企业界都是一个失败。”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非国有书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薛野说。
这种实质性的变化,未必是要立即实现的。作为老出版人,三联书店前总经理兼总编辑董秀玉认为,当前,分批试点、切切实实的逐步推动、分阶段实施会比较现实。“摸索出一套科学的办法,有利于发展就行。”
而在《指导意见》中,一个新提法引起了民营注意。文中称,积极探索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参与出版的通道问题,开展国有民营联合运作的试点工作,逐步做到在特定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上,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在图书策划、组稿、编辑等方面提供服务。
“特定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是指什么?”一些业者问。
于是,一个颇具创新意味的出版资源配置平台即产业园的构想,进入民营视线。当然,这也是目前浮出水面的唯一方案。
目前,综合有关政府部门和民营的构想,借鉴行业内外的相关经验如上海张江数字出版基地,大家得出共识:这个园区可能是圈定一个物理空间,以政府派出一个管委会的模式,向产业园区或者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地成立一个政府派出和管理机构。在这个管理机构下设置一些跟出版管理相关的职能,如园区里的工作室都可以从管委会获得书号,图书只要在管委会下设的审读中心备案或经过审查就可以出版。
民营业者认为,这种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民营的书号、自主性、版权等问题,这种中央开绿灯、地方政府创新的方式也符合国情,可操作性较强,且有望得到税收优惠,可谓“曲线突围”。
这一目标并非遥不可及,业内早有消息称,北京市正在进行出版产业园的调研和规划工作,并且向民营业者抛出橄榄枝,希望提供这样一个服务平台。目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已与中发协非工委就此进行过多次协商。
产业园区如何设置?加入其中的民营业者将享受哪些便利和优惠?对此,民营有话说。
民营业者认为,对于已经与国有出版单位形成了良好顺畅合作关系的民营文化公司而言,书号已经不再是个大问题,因此,如果出版产业园仅仅在书号发放上有优势,可能不容易得到民营特别的青睐。此外,还有专家提出,出版产业园如果只是用科技和文化的概念做包装,还是走开发房地产的老路,还不如不做。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张晓明所言:“只有在体制突破上有全盘考虑,想真正在这上面做一个事情,这个园区才是有价值的。”
“从战略角度看,出版产业园非常有价值。在对方保留审查权的情况下,解决民营的编印发一体化和署名问题,我认为这就是重要的制度创新。”北京读图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蒋一谈说。
蒋的话是持积极态度的民营业者的共识。由于民营文化公司、文化工作室没有出版权,因此一是没有作品的知识产权即图书封面、版权页的署名权,二是很难向国有出版单位那样用印刷费用抵税。而一些企业出于企业责任和融资发展需要,希望有代印权,让企业阳光化,合法纳税,希望以出品或策划的方式署名,创出品牌。这是企业的迫切愿望,也是对园区最实际的需求。
对于必要的审查权,民营业者提出了“升高审查天花板”的设想。薛野提出,可以把现有的事前审查制度逐步转化向事后追惩制扩大。一种办法是扩大免检范围,可考虑先划定一定范围,对像少儿、生活、科技、经管、教辅、文艺、学术、专业等不涉及敏感问题的图书,可以适当放宽审查标准,放权至企业审读,审读中心通过抽取差错率进行监管。
另一种办法,则是设定门槛,建立严格的监管和审查制度。首先园区要对申请入园企业的资格有基本要求,如在若干年内没有违反出版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对于入园企业,则可以设立责任制或保证金制度,要求民营文化公司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把对个人的信用管理和对公司的信用管理合一。一旦出现违规出版物,不仅罚没保证金,而且实施退出机制,取消相关资质等。
尽管有着种种设想,也有不少跃跃欲试的探路者,但不少民营业者仍在期待中继续观望,期盼总署更为详细的指导方案,也在期待产业的继续前行。
“民营真正的机会可能出现在2010年以后。”一位民营文化公司老总说。按照《指导意见》,2009年年底,各地方出版社和大型出版社要全部实现转企,2010年所有的中央部委所属的出版社要全部转企。“到时候大家都是企业,就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民营的机会也就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