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弱势群体: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_小城镇论文

关注弱势群体: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_小城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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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10月23日至28日召开的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上,委员们在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小城镇发展和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以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时,纷纷将目光投向弱势和困难人群权益的保护,殷殷关切之情溢于言表。他们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作的3个报告,都是敏感且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也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要解决好的重要问题。这3方面的群体是相对弱势和困难的群体,需要社会扶持,采取措施改变他们的生活、工作条件。

关注老年群体

报告回放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4亿,占总人口的10%以上;65岁以上人口超过9400万,占总人口的7%以上。按国际通行标准,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老年型。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进入老年型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5000~10000美元左右,而我国目前尚不足1000美元,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国家。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一系列深刻影响。

当前主要问题有6个方面:城镇部分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不落实,一些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困难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退休金不能保证发放,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亏损、关闭、破产、转制企业和困难集体企业的退休人员基本医疗无法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保障制度不健全,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绝大部分老年人未享受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老年贫困问题比较突出;老年人的社会照料与服务明显滞后;歧视老年人、侵犯老年人人身、财产、住房和婚姻等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地方和部门对老年人权益保障重视不够,有将近12%的地市和35%的县市至今尚未建立老龄工作机构。

●让老年人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许多委员在审议中指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本身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社会协调发展的应有之意。我国老年人亲历建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并作出了重要贡献,对党和国家有深厚感情,同时承担改革开放的成本可能比其他人更多些,生活医疗水平相对比较低。全国5000万贫困人口中,贫困老年人至少有500万。郑功成等委员说,从民政部的有关统计来看,城市新增贫困人口中相当部分是退休人口,社会保障的严重不足加上家庭保障功能持续弱化,我国老年人面临的生活保障局面比较严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有关决议中明确写出了应该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这非常重要,不能只讲效益优先,应当保障老年人的权益,让老年人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立法解决老年基本生活保障和看病问题

郑功成指出,维护老年人权益首先要通过立法。所有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无一例外都是立法先行,只有我们国家例外。我国的社会保险法1992年由劳动部起草,至今已12年,劳动保障部2001年提交国务院法制办至今也已有2年多。如果没有社会保障方面专门法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际上很难保证老年人的权益。

在如何解决老年人就医难、医药费用报销难问题方面,张志坚委员说,必须从医疗制度改革入手,消除老年人的这一“心病”。从他今年7月在江西考察的情况看,从2001年到2003年上半年,江西省花了很大的力气,还清了离休干部医疗拖欠费4870万元。然而离休干部尚且如此,其他人员医疗费拖欠就更严重了。调查中,张志坚委员走访了几户老职工,看到其中有一个国营垦殖农场的老职工,一年的医疗费只有180多元钱。何晔晖委员说,据老年协会统计,现在欠发老年人的医疗报销费用平均每人是893元,近年来,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即使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也感到吃不消,农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更多了。建议尽快出台社会保障法,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作怎么良性循环,对一些拒不交纳社会养老费的单位怎样加强制裁,应当能够起到一定作用。

●要特别关注农村老年人

不少委员认为,从长远来看,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问题非常重要。应当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曾经在广西分管过民政工作的奉恒高委员说,农村五保户是农村特困户中最困难的弱势群体,长期处在没人管的状态。他们的利益需要格外关注。赵地委员说,今年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了4个组到各地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情况进行调研,发现农村养老问题比较突出。上海有一个经济相当发达的镇,政府拿钱组织“为老服务队”,轮流在村庄服务,包括理发、量体裁衣、看病,老年人非常高兴。无论如何,政府必须对老龄社会的到来做好准备,必须有一定的投资。

关注农民利益

报告回放

国务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指出,发展小城镇,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对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需要抓紧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些小城镇建设中不顾客观条件和承受能力,贪大求洋,相互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小城镇政府对农民和城镇居民住房进行强制拆迁,造成政府同群众矛盾激化,一些地方超规划圈地、未规划占地、预征地以及压低征地补偿金等等,造成大量被圈占土地长期闲置,严重侵害了农民利益;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合法权益尚未得到有效保障,有些地方对农民工的不合理限制仍有歧视性规定,变相乱收费现象没有彻底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屡屡发生等等;农民工就业服务体系不健全,农村劳动力跨区流动缺乏信息引导,一些地方对农民工重收费、轻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不完善等。

●发展小城镇不能劳民伤财

委员们在审议中指出,小城镇发展意义重大,但实践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姜颖委员说,为发展小城镇,一些地方制定了很多指标,某年某月城市化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等等。在这样的一个指标下,有些地方勉为其难,修一条马路再建一个人造市场,就算小城镇了。许多委员都对他的观点表示赞同,一致认为小城镇发展一定要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而不是人为地去造城市,互相攀比,这样做必然会造成很多浪费,劳民伤财。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委员建议小城镇建设与保护群众利益专项检查同步进行,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纠正。另外,委员们指出,在小城镇发展的过程中,有的地方政府为追求发展速度而占取农民的耕地。我国的耕地面积本来就很少,耕地的扩大对我们国家很不容易,不能侵占。对此,刘振伟委员强调,小城镇建设要切实保护耕地,决不能“跑马圈地”;现在剥夺农民土地收益的问题十分严重,因此对农村土地有偿使用改革的力度要加大;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源,农民如果失去土地,就失去了生活来源,处理不好,就埋下不稳定的隐患。

●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生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任玉奇指出,加快小城镇发展,必须尽快把“统筹”的思路变成“统筹”的具体政策。要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政策障碍。近期重点要在土地和户籍政策上突破。通过实行土地流转制度和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打破户籍制度,使有能耐、有资本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转移出去。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对经济率先发达地区的农民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为进城农民提供公平的就业和生活保障。

徐志纯委员提出,由于种种原因,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得不到保证,拖欠工资现象尤其是建筑业、服装业情况相当严重。劳动纠纷中,拖欠工资占了很大比例。应该关注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切实贯彻落实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农民工享受同等待遇。刘振伟委员则强调,在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行业限制、加强农民工的培训、建立为农民工服务的信息体系等问题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

不少委员提出了农村教育问题的重要性。任正隆委员认为,应当在农村中办好学校,尤其是在小城镇中办好学校,让更多的农村子弟受到良好的教育,更多的农民子弟上大学。他充满感情地指出,我国的农民是很好的、素质很高的人群,勤劳、自立、诚信、忠诚,希望国务院进一步认真研究农民进城打工、小城镇建设和农村教育三大问题,尽快出台相应政策,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发展。

委员们进一步提出,广大农民和农村干部对上面的政策有一个共同的呼声:政策不在多,而在实;政策不在新,而在稳。就现行管理体系和权益保障机制而言,乡镇和农民还处于弱势地位,中央政策决策在一些部门中的梗阻现象还比较普遍。因此中央制定有关政策要尽量刚性化,增强操作性。我国农村的发展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改革道路,通过一段时期的奋斗和努力,就会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解决了农民的问题,国家就能从战略上使经济有跨越性的发展和提升。

关注困难群体就业

报告回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指出,今年1~9月,全国累计实现新增就业岗位650万个,在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中,共有35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达到全年目标任务的87%。其中“4050”就业困难人员98万人,接近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当前仍然存在的问题有:政策对象范围外的下岗失业人员不能享受扶持政策;少数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未能及时领到优惠证;少数持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不到相关扶持政策。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些地方领导对再就业工作的重视往往停留在口头上,行动往往停留在文件上,人为地延长了政策落实执行的时间。一些地方政策扶持不到位,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方面,部分地方的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担心贷款难收回,积极性不高,同时一些地方贷款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且费时;税费减免政策方面,一些基层部门担心实行税费减免政策会影响地方财政和部门收入,具体操作办法不落实;优惠证发放方面,一些地方担心税收减少,财政增支,因此“惜发”再就业优惠证。

●政府需真正将就业问题视为民生之本

委员们在审议中认为,从报告中提供的数字中可以看出各级政府抓就业工作的措施和力度,为了继续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各级政府真正将就业工作当成民生之本来抓。

郑功成委员指出,2003年新增劳动力是2000多万,这是一个高峰。未来7~8年,会保持在2000多万新增劳动力的大规模平台上,8年后可能会下降,数量会减少。这意味着,未来8年,我们必须每年创造2000多万个新的劳动就业岗位,还要消化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随着劳动效率提高被挤出现在就业岗位的劳动力,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应当将就业问题作为考核政府绩效的重要指标,不仅要经济增长,新的就业岗位也要创造。南振中委员提出,下岗待业人员往往会连带影响他们的家属和亲友,一个下岗职工至少会影响20个人。按照这一标准推算,全国至少有二亿八千万人会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到下岗的影响。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影响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这一重大难题,绝不可掉以轻心。

●落实具体措施谨防形式主义

委员们强调,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防止一般号召,防止形式主义。戴证良委员指出,有关政策强调国有资产的变现首先用于技术改造和再就业的资金,很多地方并没有这样做,给工作开展造成很大困难。赵地委员以小额贷款问题为例。她到山西省调研时,太原市有关部门介绍说,市里拿出500万元放在银行,可以贷2500万元的款。可一位下岗女工发言时哭着说她用了3年时间花了22000元作活动经费,至今一分钱都没贷出来,因为政府不给担保。赵地委员向政府的同志询问:政府投入的那么多钱贷出去多少?答案是到目前为止只贷出20万。

●解决好灵活就业劳动者的基本社会保险问题

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处在一个初步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因此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障等问题非常突出。信春鹰委员指出,这是各级政府面临的很沉重的问题,报告在宏观上讲了很多的道理,体现了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但在如何落实方面笔墨太少,感觉比较空泛。李明豫委员指出,很多地方反映,以社区为依托的如家政服务、钟点工等灵活就业的方式,供不应求,市场很大,对解决就业问题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由于他们的社会保险问题没有解决的渠道,以至很多人不愿意进入这一行列。所以应当进一步确立个人的参保主体地位,拓宽劳动者参保的渠道,以适应就业形式、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客观情况。对此问题,郑功成委员强调说,当前我们的相关政策呈现分割状态,就业政策是一个庞大的政策体系,社会保障也是,财政又是另一个体系,这就意味着就业者的社会保障权益将受到损害,必须把就业问题和社会保障制度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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