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环境社会学研究_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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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分支学科——环境社会学(Environmental Sociology)。 这门学科在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研究当代社会的环境问题及其影响。本文试图对环境社会学的产生背景和发展历程进行研究,并采用类型学的方法概括分析20多年来的环境社会学理论研究,探讨环境社会学的未来发展之路。

一、环境社会学产生的背景

环境社会学在70年代出现,不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学科发展背景。

首先,环境社会学的产生是对日趋严重的环境问题的反应。社会科学,特别是社会学,与社会问题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有的人甚至认为社会学就是关于社会问题的学问。社会问题的存在,要求社会学给予科学的解释。

近代以来的工业发展,在促进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使人类社会与环境的对立日益加剧。到本世纪中叶,在人们开始享受经济增长之成果的同时,也不得不承受环境破坏后的报复。当代公认的八大环境公害事件中的美国“多诺拉烟雾事件”、英国“伦敦烟雾事件”、日本“四日市哮喘事件”、“水俣病事件”、“骨疼病事件”和“米糠油事件”等,都是在二战后到50、60年代期间发生的。70年代以来,世界环境状况恶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剧,不仅是威胁到一部分人的健康,而且日益威胁到整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这种状况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包括社会学者的关注。但是,鉴于传统社会学研究旨趣和概念框架的局限,一些学者开始采借其他学科的概念框架,以分析和研究环境与社会的相互作用关系。这是环境社会学诞生的背景之一。

其次,日益活跃的环境运动引起了社会学者的注意,为社会学提供了新的研究对象。在对环境运动的研究过程中,成长出了环境社会学。

随着环境状况的日趋恶化,公众对于环境的关心程度也在增长。从60年代末起,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千百万人不断走上街头,游行、示威、抗议,要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治理和控制环境污染。

对环境状况的关心,在很多情况下还表现为有组织的社会运动。各种环保组织纷纷成立,而且发展迅猛。例如,原联邦德国1972年成立“环境保护——全国自发组织联合会”时,就已拥有1000多个自发组织约30万成员,到1985年,它的追随者已超过150万; 甚至在环境运动发展较慢的日本,到1976年也有1000多个公民组织投入反环境污染的斗争(奚广庆、王谨,1993,178~179)。

这种环境运动在很多方面都与传统的社会运动不一样,是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就其最基本的方面而言,就是这种运动的基础并非阶级的对立与冲突。因而,新兴的环境运动吸引了一些社会学家的注意,他们分别就其根源、主张、运动的组织形式和策略等进行研究,从而开辟了社会学研究的新领域。

第三,在原有的社会学框架内,一些学者也进行了相关研究,这种研究为环境社会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为了区别于后来的环境社会学研究,邓拉普(Dunlap )和卡顿(Cottan )称之为“环境问题社会学(Sociology of Environmental lssues )”的研究( 邓拉普和卡顿,1979)。这类研究大致上包括: (1)对野外娱乐休闲场所(如森林、公园和野营地等)的游客行为的研究;(2 )对资源管理与运用的研究;(3)对环境主义的研究;(4)对美国人环境态度的研究。

这类研究的出发点通常是将环境自身当作一个常量,而将人的行为当作变量。这与邓拉普和卡顿所强调的不太一样,在他们看来,环境自身也是一个变量,它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人和社会,这正是他们刻意区分“环境社会学”与“环境问题社会学”的用意之所在。

第四,在某种意义上说,环境社会学的诞生也并非是60、70年代的突然事件。环境社会学在70年代的出现不过是这样一个过程的表现,即由潜在到公开,由不被人注意到被人注意。

按照邓拉普和卡顿的分析,美国社会学的先驱萨姆纳(Sumner)早就写过一篇杂感,担心地球的环境容量迟早有一天会显得不足;印度人穆克吉(Mukerjee)在30年代就发表过两篇文章,明确指出:人类如果不能理解和应付生态系统的制约,就不能长期保持他们对生物界的稳定统治;著名社会学家索罗金(Sorokin)也曾在40 年代研究过饥荒的社会影响,其观点与当时流行的“人类几乎不受生物环境制约”的一般见解是根本对立的;蓝迪斯(Landis)在其40年代末编写的一部社会学教科书中,还曾专辟一章,探讨自然环境问题;在50 年代, 科特雷尔(Cottrell)还出版过一部专著《能源与社会》(1955),发挥了高耗能的现代技术未必可取的精辟见解。甚至,雷德(Reid)在60年代,就用“自然社会学(The Sociology of Nature)”这个词作书名, 出版了一本旨在探讨物种之间相互依赖关系的著作。不过,所有这些努力,也许是生不逢时,没有引起更广泛的关注。然而,它们确实成为环境社会学产生和成长的思想资源。

第五,环境社会学也是二战以后社会学自身发展的产物。分支社会学的发展是二战以后社会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现象日趋复杂化,跨学科研究势在必行。

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以后的社会学分支学科已达70余种,而且都有其相应的社会需求和学科地位。正如华勒斯坦在其《开放社会科学》一书中所言,“在1850至1945年期间,用以给社会科学知识活动归类的名称一直都在不断地减少, 最后只剩下寥寥几个公认的学科名称。 然而,1945年以后却出现了一个反向的曲线运动,新名称层出不穷,并且都获得了适当的制度性基础”(华勒斯坦,1997,51)。

此外,生态学在20世纪60年代的迅速发展,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环境社会学的产生。近代生态学最初源自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Haekel)所开创的植物生态学研究。后来,达尔文所发展的物种进化理论曾经名噪一时。在本世纪20年代到40年代,生态学曾经对美国芝加哥学派的社会学研究发生重大影响。此后,生态学曾一度归于沉寂。60年代,随着环境状况的日益恶化,生态学开始关注人类活动对于环境的影响,并以其生态系统和生态平衡等概念,再次引起世人关注。生态学家们也更加积极地投身于环境运动。环境社会学的诞生无疑受到生态学复兴的影响,正如下文将要谈到的,一些重要的环境社会学家,都在某种程度上直接采用或借鉴生态学的概念和理论框架。

二、环境社会学的发展阶段

70年代以来的环境社会学,大致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70年代雄心勃勃的初创时期、80年代歧路彷徨的过渡时期和80年代末,特别是90年代以来柳暗花明的发展时期。

1.雄心勃勃的初创时期

从70年代初期开始,一些具有不同学术背景的社会学者,如人口学者、农村社会学者、城市社会学者、社会心理学者、发展社会学者和政治社会学者等等,围绕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对传统社会学进行反思,以期创立一门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环境社会学(Klausner, 1971; Burch,1971;Schnaiberg,1972,1975;Jeffery,1976;Catton, 1976; Buttel,1976;Anderson,1976;Morrison,1976)。

使环境社会学体制化的努力,体现在一系列组织机构的设置上。早在1964年,美国“农业社会学学会”就成立了“森林研究委员会社会学小组”,几经更名,后来成为70年代“农业社会学学会”下属各机构中最为活跃的“自然资源研究组”。1973年,美国“社会问题研究委员会”建立“环境问题分会”;1974年,为促进“环境社会学分会”的建立,美国社会学会组建了“环境社会学特别委员会”,次年,“环境社会学分会”正式成立。在整个70年代,环境社会学分会的会员呈增加趋势,成功地吸引了大量有着广泛研究兴趣的人员,包括住房和建筑环境、环境社会影响评估、自然灾害、环境主义以及能源等方面的研究人员。体制化促进了环境社会学研究与教学的发展,使得环境社会学的初创时期有蒸蒸日上的势头。

1978年,卡顿和邓拉普在《美国社会学家》杂志第13卷上发表题为《环境社会学:一个新范式》的文章,公开向传统社会学的“范式”挑战,提出了发展环境社会学的雄心勃勃的计划。

在这篇文章中,卡顿和邓拉普不仅反思自迪尔凯姆以来所形成的社会学的一个正统观念,即社会事实必须用社会事实去解释,他们指出,环境因素同样很重要。更重要的是,他们在这篇文章中指出,“各种社会学理论尽管表面上分歧对立,但是都具有人类中心主义这一共同点”,因此他们将传统社会学所公开或不公开使用的“范式”概括为“人类例外范式”(Human Exceptionalism Paradigm,简称HEP),认为这种范式离不开以下几条公认的假设:第一,人类不同于其他动物,它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有文化;第二,文化的发展与变迁是无限的,文化的变迁相对于生物特征的变化更为迅速;第三,因此,人群的差异是由有文化的社会引起的,并非从来就有,而且这种差异可以通过社会加以改变,甚至被消除;第四,文化的积累意味着进步可以无限制继续下去,并使所有的社会问题最终可以得到解决。而这几条假设导致一种错误的观念,认为“环境的负荷能力可以无限增长,愈取愈求,从而否定匮乏的可能性”。显然,这种观念在卡顿和邓拉普看来,是不利于正确认识环境与社会的关系,不利于环境社会学之发展的。

因此,卡顿和邓拉普根据人类社会对于环境系统的依存性这一前提,提出了与传统社会学所持范式相对的、能够指导环境社会学研究的一种新范式,即“新环境范式”(New Environmental Paradigm,NEP)。构成这一范式的几条基本假设为:第一,社会生活是由许多相互依存的生物群落构成的,人类只是众多物种中的一种;第二,复杂的因果关系及自然之网中的复杂反馈,常常使有目的的社会行动产生预料不到的后果;第三,世界是有限度的,因此,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以及其他社会现象,都存在自然的和生物学上的潜在限制。很明显,这种范式与传统社会学所持的范式差别很大,它强调了环境因素对于社会事实变化的作用。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与其说卡顿和邓拉普是在努力开创作为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的环境社会学,倒不如说他们是在向整个社会学发起挑战。先不说其挑战的结果如何,但是其勃勃雄心确实是显而易见的。

2.歧路彷徨的过渡时期

但是,70年代环境社会学发展的良好势头好景不长。进入80年代,从整体上看,环境社会学开始出现停滞甚至倒退的趋势。一个明显的表现就是美国社会学会环境社会学分会的成员迅速减少,参见下图(邓拉普、卡顿,1994):

图1 美国社会学会环境社会学分会的成员发展情况

由上图可以看出,刚刚进入80年代,环境社会学学会的会员就跌至300以下,并在1983年跌入低谷,只有274个。

环境社会学的滑坡不仅表现在会员减少这一点,而且表现在其他方面,如研究经费减少、研究成果发表的数量下降(特别是在核心社会学杂志上,很难见到环境社会学的文章)、课程被削减、教材建设脱节、招生遇到困难、学生就业困难、学科凝聚力低,等等。因此,至少在80年代末期以前,环境社会学处在艰难过渡时期,看不到比较明朗的前景。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首先是大气候的原因。80年代以来,美国里根政府推行保守的社会经济政策,大力鼓吹经济增长,反对所谓“增长极限”的说法。里根许诺“使美国重新伟大”,通过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很快解决了能源短缺的反常情况,这使得关于“极限”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不攻自破。美国社会重新陶醉于增长和繁荣之中。显然,这种社会气氛对于强调环境之于社会的限制作用的环境社会学而言,是极为不利的。

其次,环境社会学不仅受到来自社会学圈外的一些学者的攻击,而且受到来自圈内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学人士的攻击。例如,贝尔、李普塞特和奈斯比特等著名社会学家,甚至在70年代末,就直接撰文批评所谓生态限制(Bell,D.,1977;Lipset,S.M.,1979;Nisbet,R.,1979)。其中,贝尔说得最为直接,他认为,如果有什么增长的极限的话,那么,这个极限也是社会的,而不是生物物理的。因此,环境社会学实际上根本得不到主流社会学的庇护。

第三,环境社会学自身也有着重大缺陷。70年代,以卡顿和邓拉普为代表的环境社会学家向传统社会学发出全面挑战,提出所谓“新环境范式”,但是,这只是几条高度抽象的假设,对于促进环境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并无多大意义。就在卡顿和邓拉普发表文章的同一期杂志(《美国社会学家》1978年第13卷)上,巴特尔(F.H.Buttel)发表题为《环境社会学:一种新的范式?》的文章,对所谓“新环境范式”提出质疑。

此外,环境社会学的研究队伍本身就过于庞杂,它试图把所有研究环境与社会之关系的学者都包容进来,这支由各具背景的不同研究者所组成的队伍,本身也没有什么凝聚力,极易分化瓦解。

尽管如此,环境社会学领域的一些立场坚定者,还是坚持下来,为这门学科的发展默默地工作着。1983年,邓拉普和卡顿在《社会学探索》(Sociological Inquiry)杂志的第53卷上发表文章,在总结环境社会学家之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正其1979年在《社会学年评》上撰文提出的、采自邓肯(Duncan)的环境社会学分析框架,使其更具分析价值。巴特尔在1986年《国际社会科学杂志》第38卷上撰文评述环境社会学的发展情况,仍对未来持比较乐观的态度;在1987年的《社会学年评》上,巴特尔撰文进一步指示环境社会学的新方向,包括:(1 )新人类生态学研究;(2)环境态度、环境价值和环境行为研究;(3)环境运动研究;(4)技术风险和风险评估研究;(5)环境政治经济学和环境政治研究等。瑞恩(E.H.Rhyne)在1987 年《社会学视野》(SociologicalSpectrum)杂志的第7期上撰文指出, 环境社会学应当更具有社会学的色彩,应当考虑社会变迁过程中人们居住和工作形式的变化对于环境的影响。同时,还有一些学者针对污染对居民和社区的影响,进行了非常有价值的经验研究(Levine,1982;Schnaiberg,et al.,1986)。所有这些努力,为80年代末,特别是90年代以来环境社会学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3.柳暗花明的发展阶段

80年代末,特别是90年代初以来,出现了一些对于环境社会学的发展非常有利的条件。

首先,有科学证据表明,环境状况继续恶化,环境问题表现出新的特点。(1)环境问题的规模大大扩大,已不再是区域性问题, 例如臭氧层空洞,因此,可能对更多的人发生影响;(2 )一些区域化问题,如供水污染和固体废物存放不当等,发生的频率大大提高,媒体也经常报道,使得它们被看成一般化的问题,人们日益认识到,环境恶化具有扩散性;(3)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对环境问题的原因懂得太少, 而且其后果难以察觉和预测,因此当代环境问题比早期环境问题显得更具“风险性”和复杂性;(4 )许多问题对人类(包括后代人)以及其它物种的健康与福利有着极为严重的影响,而且这类影响可能是不可逆转的。总之,环境问题无论在发生的频率上,还是在其规模和严重程度上,都已大大提高或扩大了。60年代和70年代早期,环境衰退通常被看成是一个审美的问题,最多是妨碍了户外活动;而现在,它从地区性(如毒物污染)问题发展为全球性问题,

这种全球性环境变迁( 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简称GEC)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与福祉。因此,环境社会学作为关注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学科,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邓拉普和卡顿,1994)。

其次,环境运动日益高涨,并表现出新的特点。在80年代,部分地是由于对里根政府环境政策的不满,群众性的环境运动就一直在发展。1988年夏季的气候反常、1990年“地球日”20周年纪念活动、1992年里约热内卢的“世界环境与发展首脑大会”以及一些非常有影响的传媒(如《时代》杂志、《新闻周刊》和《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等)对于环境问题的频繁报道,更是促进了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关心,这种关心较之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强烈。环保团体数量更多,活动更加频繁。特别是一些基于社区和种族/下层的环保运动,引起了研究者的关注。

第三,随着“讨厌”环保的里根和“忽视”环保的布什执政的结束,美国政府对于环境问题的态度有所转变,特别是积极主张环保的戈尔担任副总统之后,美国政府更加重视研究和对付环境问题,这不仅使得环境社会学研究有可能得到资助,而且使人们觉得自己的研究更有意义,因为它们直接或间接地与政策有关。

第四,经过70年代的初创时期和80年代的过渡时期,环境社会学自身也在某种程度上走向成熟,特别是一些有影响的环境社会学家,也收敛了早期的锋芒,对传统社会学采取较为缓和的态度,这样就为学科发展创造了较好的学术环境。与此同时,主流社会学的一些有影响的人物(Laska,1993),特别是一些欧洲著名社会学家,如安东尼·吉登斯(吉登斯,1987,1990),也越来越关注环境与社会的关系,这对作为分支学科的环境社会学的发展无疑是一个促进。

在种种有利条件下,环境社会学似乎走出了80年代初期和中期的困境,不仅再次复兴,而且出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美国社会学会环境社会学分会的会员数量在经历了80 年代初期的急剧下降之后,从1988年开始迅速增加。同时,在社会学会议上提交的以环境为主题的论文数量、获得研究资助的机会也大大增加。还有,教材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有关专业的招生规模迅速扩大。重要的是,有两本专业杂志创刊:《社会和自然资源》、《资本主义、自然、社会主义》。

(2)环境社会学成为相关杂志关注的焦点。 以环境为主题的专题讨论出现在一系列社会学杂志上,如《社会问题杂志》(1992)、《定性社会学》(1993)、《社会问题》(1993)、《加拿大社会学和人类学评论》(1994),等等。

(3)环境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在原有基础上有所拓宽, 一些学者开展了对草根阶层的环境团体(grass-roots'environmental groups)、环境种族主义( environmental racism )和环境正义(environmental justice)等问题的研究。与此同时, 传统上关于社会对环境问题之反应的研究得到进一步加强,如环境态度、环境政策制定、环境问题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等。

(4)环境社会学的学科建设加强。 很多学者自觉地就环境社会学的一些基本概念、方法和理论基础展开了研究。一部分学者,主要是英国学者,试图从传统社会学理论(包括从符号互动理论到马克思主义的广阔领域)中发掘资源,以建立有助于理解人类社会与环境之关系的理论框架;另一部分学者,主要是美国学者,则试图检视理解环境与社会关系的概念和方法论问题。这两种研究的最终结合,无疑将有助于增进对于环境与社会关系的了解,从根本上促进环境社会学学科的发展(邓拉普和卡顿,1994)。

(5)随着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凸显, 世界各国都开始认真关注环境与社会的关系,这样大大促进了环境社会学的国际化进程。与以往的环境社会学(主要是在美国)不同,80年代末期以来的环境社会学已经扩展到国际层次,并被体制化。到90年代,在许多国家的全国性社团中(如日本社会学会、西班牙社会学会和英国社会学会等),已经正式建立了环境社会学组织。此外,自1989年以来,已经在意大利、西班牙、荷兰、 法国和韩国举行过几次重要的环境社会学会议。 国际社会学会在1990年筹建的一个“环境与社会研究组”迅速成长,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研究委员会的地位。

三、两种类型的环境社会学及其研究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环境社会学研究在较为广泛的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要想在较短的篇幅里仔细介绍这些成果是不可能的。

但是,采用社会学常用的类型学方法,我们可以将迄今为止的环境社会学研究(主要是理论研究)大致上区分为两种类型,即环境学的环境社会学与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学。尽管这种区分不是非常准确,但是它的确可以揭示环境社会学研究上的两种主要倾向。

1.环境学的环境社会学及其研究

所谓环境学的环境社会学, 大致上表现出以下一些具体特征:(1)在研究主题上,主要研究的是环境与社会的关系,而且相对来说比较强调环境因素对于社会系统的影响; (2)在研究方法或分析框架上,主要采用自然科学的一些方法或分析框架,如生态学的分析方法和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3)在研究取向上,主要是一种宏观取向, 试图发展具有普适性的、关于理解环境与社会关系的一般理论;(4 )在与传统社会学的关系上,主要是一种对立和批判的关系。

环境学的环境社会学内部又可以区分出许多小的研究类型,这里主要介绍两种主要的研究。

首先是以邓拉普和卡顿等为代表的研究。邓拉普和卡顿在其一系列文章中阐述了环境社会学的生态学分析框架(邓拉普和卡顿,1979,1983)。

邓拉普和卡顿的生态学分析框架有两个思想来源,一是帕克(Park,R.E.),一是邓肯(Duncan,O.D.)。

邓肯为了把一般生态学的观点移植到社会人类生态学上来,仿照生物学家的“生态系统(ecosysten )”概念, 提出了“生态复合体(ecological complex)”的概念(邓肯,1959,1961)。这一概念强调了人类利用组织和技术手段主动适应环境的一面,这是人类独具的特色。因而,所谓“生态复合体”指的是人类、组织、技术和环境四者(简称P、O、T、E)之间的某种交叉依赖关系。其中,(1 )每一个要素与其它三个要素相互关联;(2 )任一因素的变化会引起另外因素的变化(参见下图)。

但是,邓拉普和卡顿认为,社会学家们在运用“生态复合体”概念进行研究时,有两种偏向,一是过分关注社会组织和技术自身,而忽视其对环境的影响;二是把这一模型中的“环境”理解为社会环境,而不是自然物质环境。因此,邓拉普和卡顿通过强调环境因素在这一模型中的中心位置及其自然物质环境的含义,对这一模型进行修正,以使其更适合环境社会学研究,参见下图:

图2 生态复合体

图3 分析环境与社会关系的生态学框架

在上图中,文化系统、社会系统和人格系统是对前述模型中组织要素的细分。而组织要素和人口、技术要素的结合实际上就是帕克在30年代提出的“社会复合体(social complex)”(帕克,1936)。

上述分析框架的提出,实际上与邓拉普和卡顿对于环境社会学之核心问题的思考有关。他们认为,环境社会学的核心问题是研究环境与社会间的相互作用。具体地说,即必须回答以下两类问题: (1)人类、技术以及文化、社会和人格系统等变量是如何影响自然物质环境的?(2)自然物质环境由此产生的变化是如何影响人类、技术以及文化、 社会和人格系统的?如何影响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邓拉普、卡顿,1979)?

在其后来的研究中,邓拉普和卡顿又在上述模型的基础上,提出“环境的三维竞争功能”(three

competing

functions

of

theenvironment)概念, 通过分析环境对于人类的三种功能(提供生活空间、提供生存资源和进行废物储存与转化)、三种功能之间的冲突关系以及这些功能与关系的演变情况,解释了当代环境问题的生态根源(汉尼根,1995)。

值得一提的另外一种环境学的环境社会学研究, 就是吉尔贝托·C·加洛潘、巴勃罗·古特曼和埃克托尔·马莱塔等人提出的系统研究方法(加洛潘等,1990)。

加洛潘等人认为,应当采取系统论的视角研究环境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但是,与一般的系统论观点不同,加洛潘等人指出,社会—生态系统最好是看作一套因果轮回和有待提出的问题,而不是看作一套子系统。这样做,更具有适用性和灵活性,“能将要研究的变量或过程逐步组织起来,并且指导今后按不同的情况将系统分解成有关的子系统”。他们将研究框架图示如下(见图4)。

加洛潘等人认为,环境社会学应当主要研究影响自然生态系统的一系列人为活动以及影响社会系统的一系列自然产生的生态效应。他们在其文章中,以图4所示内容为基础, 详细探讨了环境与社会关系研究的具体策略及其过程(加洛潘等,1990)。

2.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学及其研究

与环境学的环境社会学相对,所谓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学,大致上则表现出以下一些具体特征:(1)在研究主题上, 主要围绕环境问题及其社会影响而开展研究,这里,环境问题相对来说作为一个比较独立的分析对象;(2)在研究方法或分析框架上,主要采用社会科学, 特别是政治经济学和传统社会学的一些方法或分析框架,如社会冲突分析和社会建构分析;(3)在研究取向上,主要是中观或微观取向, 试图发展具有一定解释力的、关于理解环境问题及其社会影响的特殊理论;(4)在与传统社会学的关系上,主要是一种结合和利用的关系, 实际上,这种类型的环境社会学研究,不仅采用大量的社会学理论和概念,甚至也直接运用社会学研究的一些具体方法,如统计调查和实地观察等方法。在某种意义上,这种类型的环境社会学更具有社会学分支学科的色彩,更容易为主流社会学所接纳。

这里我们主要以史奈伯格(Schnaiberg)和汉尼根(Hannigan)为代表,简单介绍一下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学研究。史奈伯格关于环境问题的解释模式被人称为“政治经济学的解释”(汉尼根,1995)。与邓拉普和卡顿等人关于环境问题的生态学解释相比,政治经济学的解释所关注的主要问题是:环境衰退的社会根源是什么?究竟谁应对环境破坏负责?

史奈伯格的理论是在广泛吸收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新马克思主义和新韦伯主义的政治社会学等的有关观点和材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理论内核是预设“社会与环境的辩证关系”以及提出“生产的传动机制(treadmill of production)”概念(史奈伯格,1975, 1980)。

图4 社会系统和生态系统的复杂关系、交互作用及主要问题

按照史奈伯格的观点,社会与环境的辩证关系是以下三项关键性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1 )社会的经济扩张必然要求增加从环境中开采的原料;(2)环境开采物的增加不可避免地造成生态问题;(3)这些生态问题为以后的经济扩张设下潜在的限制。

所谓社会与环境的辩证关系,其首项(正题)是“经济增长是一种社会需要”,次项(反题)是“生态破坏是经济扩张的必然结果”。这种关系导致史奈伯格所说的三个合题:经济的合题、有计划匮乏的合题和生态的合题。

所谓“经济的合题”,即通过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增长以“解决”经济扩张与生态破坏之间的对立关系,这是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根本原因。所谓“有计划匮乏的合题”,即在维持或达到适度经济扩张的同时,只注意处理某些最严重的环境问题,这在根本上是无助于环境问题之解决的。所谓“生态的合题”,即通过严格限制或放慢经济扩张,以求仅仅利用可再生资源维持生产与消费,这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之策。

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存在“生产的传动机制”,所谓“生态的合题”只是一种假想,最好的情形也不过是“有计划匮乏的合题”,实际上经常出现的是“经济的合题”。

这里,所谓“生产的传动机制”,是指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促进经济扩张的一种复杂的自我强化的机制,它在很大程度上是资本集中和集权的趋势日益发展的结果,同时也是资本主义国家与垄断经济部门关系发生变化的结果。

生产传动机制的原动力在于垄断部门资本日益增大的支配作用。垄断部门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往往投资于资本高度密集的企业,由此而引起的排挤劳动力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以及因经济增长而引起的其他社会问题,则完全由国家来承担。国家为了获取财政资源,增加其合法性,又不得不促进垄断部门经济的发展。这样,在国家与垄断经济部门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强化了经济扩张。虽然,偶尔也不得不对环境问题给予必要的关注,但是,环境状况最终仍然是继续恶化。

在前几年史奈伯格与古德合作的著作(史奈伯格、古德,1994)中,史奈伯格试图将其“生产的传动机制”概念运用于对第三世界环境问题的分析。他认为,第三世界的情形与发达国家的情形差不多,不过,在第三世界国家,政府对于促进经济增长的欲望更为强烈。这样所导致的“经济的合题”是第三世界国家环境状况急剧恶化的根源。

与史奈伯格有所不同,汉尼根的环境社会学研究采取的是建构主义的视角(汉尼根,1995)。对于汉尼根而言,最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一些环境问题早就存在,但是只是到了特定时候才引起广泛注意?为什么有些环境问题引起了广泛注意,而有些环境问题却是默默无闻?因此,尽管他一再声称并不否认环境问题的客观存在。但是,汉尼根实际上回避了对于环境问题之客观性以及环境问题的客观原因的分析,而集中分析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过程,分析如何才能成功的建构环境问题。

汉尼根并不是采取建构主义视角研究环境问题的第一人。著名环境社会学家巴特尔(Buttel)及其同事较早地采用了源自科学社会学的社会建构的视角,以分析全球环境变迁(GEC)的出现, 并提出环境社会学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纲领(巴特尔等,1990;巴特尔和泰勒,1992;泰勒和巴特尔,1992),强调“解构”(deconstructing)的重要性。其他如福克思(Fox,1991 )、安嘎( Ungar,1992)以及马卓和李(Mazur and Lee,1993)等人,也都在环境问题研究上采取建构主义视角。特别是安嘎采用社会问题研究中的定义或建构的视角,强调了声称制造者(claims—makers)和媒体在激起对于全球变暖的社会注意方面的重要作用。

但是,汉尼根对建构主义研究视角以及环境问题之建构过程的阐述最为系统,同时,他在分析中还增加了时间变量,研究了环境问题建构的历史进程。据笔者所知,他所撰写的《环境社会学》是第一本直接以“环境社会学”为标题的著作,此书的副标题也直接说明了其建构主义研究取向。

在其《环境社会学》一书的导论中,汉尼根指出,公众对于环境的关心并不直接与环境的客观状况相关,而且,公众对于环境的关心程度在不同时期并不一定一致。

事实上,

环境问题并不能“物化”(materialise)自身,它们必须经由个人或组织的“建构”, 被认为是令人担心且必须采取行动加以应付的情况,这时才构成问题。在这一点上,环境问题与其他社会问题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因此,从社会学的观点看,这里的关键任务是弄清楚为什么某些特定的状况被认为是成问题的?以及,那些提出这种声称的人是如何唤起政治注意以求采取积极行动的?

汉尼根认为,现代社会中的两个重要社会设置——科学和大众媒体,在建构环境风险、环境知识、环境危机以及对于环境问题的解决办法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通过引用萨斯肯德(Susskind)的文献(1994),汉尼根指出了在建构环境问题时所面临的一些关键任务,参见下表:

建构环境问题的关键任务

任 务

集合

初步活动 ·发现问题

·命名问题

·决定声称的基础

·建立参数

中心论坛 ·科学

支配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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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尼根进一步指出,成功地建构某种环境问题必须注意以下六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某种环境问题必须有科学权威的支持和证实;第二,拥有科学普及者是重要的。如果没有他们的通俗普及,某些问题可能是虽然有趣但却深奥难懂的研究专题;第三,预期中的环境问题必须受到媒体的注意,正是媒体使得相关的声称变得真实而且重要;第四,某一潜在的环境问题必须以非常醒目的符号和形象词汇加以修饰,以引起注意;第五,针对某一环境问题采取行动必须有可见的经济刺激;最后,为了使可预见的环境问题成功地参与各种宣称(claims)的竞争,应当有制度化的赞助者,它们可以确保环境问题建构合法性和连续性(汉尼根,1995)。

由此可见,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学研究,其社会学的色彩是很浓厚的。大致上,这类研究内部由于采取的具体视角不同,也可以继续分成不同的理论流派。上面所介绍的是两个主要流派。这两个流派的重要区别就在于: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是首先假定了环境问题的客观存在,然后分析其原因;而社会建构主义的分析则回避了环境问题是否客观存在的问题,它侧重分析环境问题的社会建构过程。

四、环境社会学的未来发展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环境社会学逐步形成了其特定的研究领域。

早在70年代,邓拉普与卡顿就指出环境社会学的基本研究领域为:(1)建筑环境;(2)环保团体、工业界及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反映;(3)自然灾害与灾难;(4)(环境)社会影响评价;(5 )能源及其他资源紧缺的影响;(6)资源配置与环境容量(邓拉普、卡顿,1979 )。

1989年,针对环境社会学的研究领域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包括 359 个欧洲项目和 13 份就有关国家提出的报告。 加布罗夫斯卡(Gabrovska)在调查报告中提到了以下研究领域:(1)环境研究的伦理标准、概念和方法;(2)对环境问题的描述;(3)环境污染的影响;(4)环境立法;(5)环境政策;(6)环境管理;(7)环境意识、行为、运动和环境犯罪;(8)环境教育;(9)环境与信息(塞尔,1995)。

在很多国家,环境社会学也取得了其分支社会学的学科地位。早在1986年,巴特尔在一篇评论环境社会学研究的文章中就指出:“环境社会学如今在美国已有一个比较惬意的地位,成为社会学的一个专门分支。”(巴特尔,1986)。

但是,对于目前的环境社会学研究,也有人批评它“缺乏想象力”,并且认为该领域仍处于寻求自己方位的状态(塞尔,1995)。实际上,针对前文所介绍的两种类型的环境社会学研究,均有人提出了相应的批评意见(巴特尔,1986;邓拉普和卡顿,1994;汉尼根,1995)。

为了促进环境社会学的未来发展,一些学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或主张。例如,塞尔认为,应当结合社会学的发展,开展一些更具有社会学意义的研究,包括对社会分层与环境问题、现代化文化中的国家经济综合体、风险和环境社会运动的研究(塞尔,1995)。而邓拉普和卡顿则认为环境社会学应当紧密围绕全球环境变迁(GEC )这一新的现象进行研究,以求自身的发展(邓拉普和卡顿,1994)。因为,全球环境变迁意味着一系列复杂的但是可以研究的环境—社会互动过程,包括社会过程是如何影响全球环境的?而全球环境变迁又是如何影响人类社会的?以及,究竟如何才能缓和环境变迁的有害影响?同时,邓拉普和卡顿还再次强调,环境社会学要想持续、健康地发展,必须彻底抛弃这样一种价值观,即人类是特殊的,它独立于环境,独立于其他物种,并且不会受到生态制约。如果不这样做,一旦有利于环境社会学的社会形势发生变化,环境社会学的发展又将遭受挫折。

在笔者看来,环境社会学之未来发展的深层制约,既不在于研究领域的宽窄(特别是,不在于是否拓宽毫无理论指导的经验调查研究),也不在于研究者持什么样的价值观,而在于确定适当的研究主题和研究范式,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环境社会学理论建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确立这门学科的合法性,促进其持续发展。

那么,环境社会学的真正主题是什么?在回顾以往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这个主题应当是“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其社会影响”。所谓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只是这门学科的基础,是其研究的出发点,而不是研究的中心问题。

因此,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应当围绕“环境问题的产生及其社会影响”来进行。而且,环境社会学的研究范式还是应当采取社会学的一些有益范式,不必对整个社会学的范式采取完全拒斥的态度。毕竟,环境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应当是社会学的环境社会学。这门学科的主要任务应当是具体分析环境问题产生的社会过程和社会原因,分析环境问题作为一种新的“社会事实”是如何影响现代社会的,分析现代社会对于环境问题的反映及其效果。这里,特别重要的是,应当积极扩展相关的比较研究,以便在此基础上加强相关的理论建设,增进环境社会学的学科合法性。

紧接着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环境社会学理论建设的目标是什么?显然,在笔者看来,这个目标不应当是建立包罗万象的、解释环境与社会关系的宏观大理论。在现阶段追求这种目标,不仅不利于明确环境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主题,而且实际上也是徒劳无益的,因为建立这样大理论的时代并没有到来。环境社会学,作为一门小的分支学科,不可能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

比较而言,笔者主张环境社会学的理论建设应当朝着社会学家默顿所提出的“中程理论”(郑也夫、李强,1987)方向努力。因为,中程理论抽象程度低,与经验世界的距离较近,概括的现象也有限,所以可以保持概念的清晰和操作性,这是目前建构环境社会学理论最有益的方式。在某种意义上,环境社会学的未来发展取决于其中程理论的建设情况。

但是,环境社会学中程理论的建设,离不开多样化的经验研究。只有以不同时空、不同类型的环境问题为中心,开展深入的经验研究,才有可能在此基础上,通过比较和概括,建构具有一般意义的环境社会学中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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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环境社会学研究_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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