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理想类型”与现代伦理形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韦伯论文,伦理论文,形态论文,理想论文,类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06;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46(2013)12-0204-11
自20世纪初以来,人类伦理精神和道德哲学的演进,日益呈现诸神之争的“丛林”镜像。然而,“诸神之争”的背后,是关于“神”的自我认同和自我放逐,“丛林”无论如何峰回路转,总有自己的生成法则。经过一个多世纪的锤炼洗礼,鸟瞰精神世界,任何一个思维缜密的人都可能追问:现代道德哲学是否达到这样的进步,乃至可以找到一个对百年伦理发展具有表达力和解释力的总体性概念?换言之,20世纪伦理精神与道德哲学发展是否具有某种形态?其精神密码和哲学轨迹是什么?
或许,韦伯于20世纪初提出的“理想类型”,就是关于现代伦理形态最具表达力和解释力的总体性概念。或者说,“理想类型”,就是现代伦理学理论形态。“理想”与“类型”体现“后伦理时代”的话语气质;“合成作用”的论证方式体现“后伦理时代”伦理置于“后”的价值生态的伦理精神的时代本质;由“类型”而“范型”进路展现“理想类型”由文化帝国主义到伦理帝国主义,最后到文明帝国主义的时代意志的西方轨迹。
一、“理想类型”:“后伦理时代”的话语气质?
20世纪的世界学术史有许多待解之谜,韦伯“理想类型”的世界性影响就是最大谜团之一。这一命题的历史命运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悖论。一方面,作为诞生于20世纪初的命题,它显然已经过时;另一方面,人们对它拒绝遗忘。“拒绝遗忘的过时命题”是“理想类型”的第一个“韦伯悖论”。
韦伯在现代学术史上的地位似乎毋庸置疑,有人曾将20世纪最有影响的思想家表述为“二马”,即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并且将他们与爱因斯坦并称为“对世界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的三个德国人”。作为一个“系统地思考但不系统地写作”的思想家,韦伯最具标志性的学术话语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发现和指证的所谓“理想类型”的命题。不过,这本书的影响“所具有的历史意义以及它所使用的术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他那个时代的学术水平所决定的”,因而他的命题可能已经过时,只具有相对的意义,韦伯自己也曾设想,一部学术著作的生命力最多能持续半个世纪。然而,从西方到中国,这个命题却于整个20世纪经久不衰,并仍在延续。“从某种意义上说,韦伯的命题无须重温,因为它拒绝被遗忘,尽管许多人经常怒不可遏地要彻底结束它的生命。”①正如盖伊·奥克斯所说,“理想类型”的命题是一个“不朽的话题”,即便批评,也围绕这个轴心展开;而保罗·明希发现,“许多历史学家或者部分或者全部否定了韦伯的命题,主要是因为他们认为韦伯的理想类型方法极有可能作为普遍原则而成为社会学的偶像”②。追捧与批评佐证同一个事实:“理想类型”已经于集体记忆中成为关于20世纪学术理论尤其是社会学和道德哲学的“韦伯记忆”,是20世纪最具标识性的学术话语之一;并且,后果远比历史学家们的担忧“不幸”得多,“理想类型”作为“普遍原则”不仅成为社会学家而且成为伦理学家的“偶像”。
为什么?
最大秘密潜在于催生“理想类型”的特殊文明背景之中。如果对韦伯以前的学术史尤其是道德哲学史进行精神写意,便可以发现,面对“完成”与“终结”的空前文明机遇,“理想类型”契合并卓越地表达了时代的精神意向和精神气质。
中西方文明虽然孕生于不同时空场域,并且在近代以前处于相互隔绝状态,却在基本原理和演进轨迹方面惊人相通,伦理道德尤为突显。伦理与道德是人类建构社会生活秩序和个体生命秩序的两种相通相殊的精神形态,它们在人类社会发展史和个体生命发展史中既具有同一性,更表现为与文明形态相匹合的阶段性,理一而分殊。总体而言,西方伦理道德的历史展开经历了三个阶段:古希腊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伦理”形态;希腊化时期的“道德”形态;近代以康德为代表的“道德哲学”形态。③至黑格尔,将伦理与道德相同一,建立了融伦理与道德于一体的精神哲学体系。④由此,西方道德哲学完成了,也终结了。中国文化是一种伦理型文化,伦理道德是中国民族对人类文明的最大贡献,所以,伦理道德在中国文明史上的展开,比西方更为丰富生动。在轴心时代,中国文明在相互隔绝的不同地域,诞生了儒家的同时,也诞生了道家。孔子缔造的儒家虽然创造性地贡献了“仁”的道德,但其根本指向却是“礼”的伦理。而老子向世界贡献的最高智慧则是所谓“道德经”。伦理与道德在中国文明初年于不同空间的同时化生,似乎预示着日后几千年文明演进中于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儒家与道家不可分离的孪生关系,至宋明理学,借着佛家参与,最终形成儒道佛三位一体、伦理与道德同一。由此,中国道德哲学完成了,也终结了。德国古典哲学与宋明理学,道德哲学形态的终结与完成,不仅时间序列和历史发展阶段上相通相似,而且在精神内核方面完全一致,这就是伦理与道德的辩证综合,由此完成和终结它的传统形态或古典形态。
人的生命在延续,人类精神生生不息,伦理文明、道德文明,道德哲学的理论形态必然继续行进,完成与终结只是历史之流中的一个精神驿站。一般说来,完成与终结只是同一事实的肯定与否定的正反两面,完成意味着成熟,成熟了,便终结了。不过,真正的终结是一种破坏性解构,以“终结者”的出现为标志。作为造化精灵,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传统伦理道德的精神驿站总是自我圆满,极易让人们于流连忘返中错把他乡作故乡,于是必须以“盘古之斧”开辟新的纪元。为了走出几千年文明精心打造的象牙塔,而不致为它所窒息和桎梏,中西方文明分别瞄准各自传统的最高精神象征,几乎于同一时期发起文化狂飙。19世纪末,尼采石破天惊地宣示“上帝死了”;20世纪初,“五四青年”发出“打倒孔家店”的呐喊。由此,以上帝和孔子为代表的两种精神传统不仅完成了使命,而且真的难以挽回地终结了,一种没有上帝和孔子或者说离开上帝和孔子的“后伦理时代”或“第四伦理形态”开启了。
这个“后伦理时代”到底是什么?历史期待卓越话语主体的出现,更期待卓越的话语表达。
这是一个“一切都被允许”的时代,也是一个学术尤其是道德哲学理论群雄并起的“丛林”时代。在这个重大转折关头,许多人、许多理论试图充当新时代的发言人,只是,韦伯卓越地担当了这一历史期待,“理想类型”卓越地体现了时代精神的文化诉求。“谁道出了那个时代的意志,把它告诉他那个时代并使之实现,他就是那个时代的伟人。他所做的是时代的内心东西和本质,他使时代现实化。”⑤韦伯宣示了“后伦理时代”的意志,他发现了这个时代“内心的东西和本质”,但无须将这个意志实现,因为他找到了已经实现了这个意志的历史范型,这就是新教伦理的“理想类型”。于是,不仅“理想类型”而且韦伯本人便成为开辟新传统的时代标志。
“理想类型”如何成为“后伦理时代”的“内心的东西和本质”?如何道出“后伦理时代”的意志,道出何种意志?这是“理想类型”之成为“后伦理时代”的伦理形态话语的关键。“理想类型”体现特殊的话语气质和精神意向。
其一,终极性与世俗性、思辨与历史同一的复合构造。在“理想类型”的概念与理论中,存在两种二元构造。一是上帝的终极实体与现实社会文明同一的二元构造;二是思辨与历史同一的二元构造。“上帝死了”,到底“死”了谁?“打倒孔家店”,到底“倒”了什么?在这个具有强烈“终结”色彩的口号下,“死”和“倒”的都是具有终极意义的伦理实体或伦理实体的人格象征。“上帝死了”,“死”的是上帝这个终极实体;“打倒孔家店”,“倒”的是在中国延续几千年的以“礼”为话语表达的兼具世俗和超越双重意义的终极性的“伦”(包括“天伦”与“人伦”)的传统。由此,一个没有终极实体、重新寻找或建构终极伦理实体的“后伦理时代”开始了。在“理想类型”中,虽然透过“新教伦理”突显上帝作为终极存在的意义,但是,这个终极存在已经不是绝对,它本身已经经历了由论证向被论证的悄悄而深刻的地位置换。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在“理想类型”中,无论新教还是新教伦理,都是由资本主义文明所论证的相对合理性。在这里,上帝虽然依然是终极的或被预设为终极,但却不是绝对,因为它与资本主义文明相互论证,由此形成“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文明”的二元构造。于是,伦理的存在方式已经发生根本变化,由一种精神性的绝对存在,世俗化为与文明进程同一的现实存在,进而形成“理想类型”中思辨与历史的二元构造。虽然由“新教伦理”引发的“理想类型”是一个典型的西方话语与西方命题,然而这一命题20世纪后期在中国的巨大影响,已经申言它的普世性。它在伦理型的中国文化中的传播与接受,同样表征着在人类伦理道德精神走完第一个大圆圈完成并终结之后,寻找新的伦理精神形态的努力。“理想类型”的高明之处在于,它不仅思辨地,而且在历史中发现了这种类型。韦伯给世人的强烈冲击是:“理想类型”已经是一种历史现实,只是有待揭示和认同。于是,一旦将它揭示出来,便不仅道出了这个时代的意志,而且无须将它实现,因为它已经实现,因而已经成了“这个时代内心的东西和本质”。韦伯告诉世人的是:这是一种历史类型,但却是一种“理想类型”。于是,“理想类型”便不只是一种思辨性的创作和制造,而是历史的真理。由此,“理想类型”便由思辨成为现实或必然成为现实。
其二,“Idea”的根源意识及其多元表达。在西方传统中,“Idea”的基本含义是“理念”,是表达终极实体或与终极实体相关的概念,韦伯命题中的这个概念明确表征它与“被终结”的传统道德哲学形态之间的精神关联。“Idae”是柏拉图哲学的最高概念。柏拉图认为,万物皆有其理并为理所决定,在众理之上,存在“众理之理”即所谓“总理”,于是“理念”便是主观与客观同一的终极性的概念。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曾指出,在柏拉图的理念中,存在上帝的影子,因为“理念”一旦人格化,便蝶变为上帝。这便是希腊文化与希伯来文化在哲学深处的相通。“Idea type”的命题中“Idea”的核心概念,传递的是通向希腊哲学源头的承续力,也许正因为这种传统的同一性,才使这一命题赢得西方世界的广泛重视和认同。“Idea type”的准确翻译是“理念类型”。但“Idae”兼具“观念”意义,因而又被理解甚至作为一种研究方法,它首先就是“观念类型”,它更接近于中国学术话语中的所谓“理论模型”。然而,韦伯理论中“新教伦理”之于资本主义文明的合理性,观念的主观性,这些多重原因使得最初的翻译中,“Idea type”被译为“理想类型”。“理想类型”与“理念类型”的最大区别在于:在“理想类型”的翻译和理解中,与柏拉图“理念”的终极实体传统之间的深刻关联和文化承续被遮蔽了;同时,内在西方哲学“理念”中的概念与现实统一意义即“理念”的现实性也被消解至少被削弱了。“哲学研究的是理念,从而它不是研究通常所称的单纯的概念。”“定在与概念、肉体与灵魂的统一便是理念。”理念中不仅包括概念的主观性或理想性,而且包括将主观转化为定在的现实化力量。当然,一旦“理念类型”被理解和翻译为“理想类型”便不仅彰显了韦伯命题的观念性,更表达了韦伯以及韦伯理论的阅读者对这一命题的肯定和认同。理由很简单,它已经被预设或预制为“理想”,理想与观念的最大区别在于,作为追求对象,它“应当”成为现实。在解释学的意义上,由“理念类型”到“理想类型”,经历了由哲学形而上学到价值哲学的演进。“观念类型”只是一种理论建构;“理想类型”虽不是现实,但却应当也必须成为现实。
其三,“类型”的时代意志(气质)与文化心态。“理念”表明其实体本质和现实化的期待,那么,“上帝死了”包含多元复杂的时代意志和文化信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解读:上帝死了,终极实体或绝对权力消解了,然而上帝又不可或缺,于是便有了一个空前机会,人人可以充当上帝。现实却是,人不可能充当上帝,更不可能成为上帝,于是在伦理道德领域必须做和可以做的,便是发现和创造“类型”。在这个意义上,“类型”只是“上帝”的“理一分殊”或学理表述。“类型”所表达的,是“上帝死了”之后,“后伦理时代”的那种“一切都被允许”又“人人充当上帝”的相互矛盾的社会心态和时代气质,“类型”林立的结果,必然是多元文化丛林或“伦理学丛林”的造就。
“理想类型”体现了“完成”与“终结”之后,人们借助历史反思在观念中重新探索和创造新的文化类型、伦理类型的“后伦理时代”的话语气质。“Idea”表征承续,“type”预示创造,承上启下,终极性与世俗性相通。由此,“理想类型”不仅历史地,而且逻辑地成为“后伦理时代”伦理形态的最具表达力和解释力的标志性话语,韦伯也成为“后伦理时代”伦理形态的代言人。
二、何种伦理形态?价值生态的伦理精神
韦伯及其“理想类型”的第二个悖论是:非伦理学家完成的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伦理论证。
在严格意义乃至一般意义上,韦伯都不是一个伦理学家或道德哲学家。即便《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及其“理想类型”,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道德哲学命题。“理想类型”的本意,是指证一种文明类型,然而在对这种文明类型的历史叙事中,却论证甚至建构了一种伦理类型,并且,这种伦理类型比20世纪任何一位道德哲学家都更具表达力和影响力。至今并没有发现韦伯自认为是道德哲学家的证据,甚至学界也没有确认韦伯是道德哲学家,韦伯得到普遍认同的学术身份是“宗教社会学家”。然而,另一个难以否认的事实是:“理想类型”揭示和表达了20世纪乃至“后伦理时代”的伦理形态,至少,它成为关于现代伦理形态最具表达力和影响力的表述。原因很简单也很深刻,“理想类型”所表达的“时代内心的东西和本质”,使其成为“后伦理时代”的伦理形态。
秘密存在于“理想类型”的特殊论证方式之中。首先必须将“理想类型”还原于“后伦理时代”的话语背景。顾名思义,“后伦理时代”是“伦理隐于后”的时代。这是一种与“后现代”相对应的“后思维”与“后”论证方式。如前所述,“上帝死了”、“打倒孔家店”,“死”和“倒”的都是作为终极存在的伦理性的实体。无论黑格尔的精神哲学,还是宋明理学,伦理性的实体都被当作神圣存在,伦理是诸道德哲学“形态”的内核和标志,这是传统时代伦理形态的基本特征。“后伦理时代”并不只意味着与“伦理时代”的时间断裂,而且传递一个明确信息:这是一个“伦理”隐于“后”或被置于“后”的伦理形态。在这个时代,在这个伦理形态中,“伦理”已不像以往那样直接申言自己的绝对价值,而是必须“被论证”,或作为论证的价值动因,一句话,伦理已经被隐于后或置于“后”。谁在前?文明的合理性、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性在前。在这种论证方式中,表面上被论证的是文明或社会经济存在,但由于以伦理为其“后”或价值合理性根据,于是,当文明获得认同时,一种伦理也就获得论证。而由于作为认同对象的文明存在已经是一种历史事实,因而真正被论证或获得论证的,竟是一种伦理或伦理类型。不过,不仅伦理,而且关于伦理的论证都存在于它与经济、社会、文化的价值生态之中,因而“后伦理”的论证方法,本质上是一种价值生态的把握方式。这种“后伦理”既是一种“后智慧”,也是一种“后论证”。
“理想类型”到底是何种伦理类型?必须回到韦伯的道德论证。
韦伯的论证方式有两个关键词:社会学叙事,“合成作用”。“理想类型”是由三个基本元素构成的价值系统:资本主义文明;“精神”或“资本主义精神”,新教伦理。关键在于,三元素如何“合成”“理想类型”?“理想类型”如何成为“伦理类型”?
“理想类型”的立论,从关于资本主义文明的社会学叙事开始。韦伯的论证基于一个认定:资本主义是“我们现代生活中最决定命运的力量”⑥。至于它为何是“现代生活中最决定命运的力量”,韦伯没有论证,只是把它当作一个社会事实。但是,韦伯又同时指证另一个社会学事实: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和企业家古已有之,遍布世界各地,“然而,西方却发展了资本主义,不仅数量上颇为可观,而且(随着数量上的增长)还发展出了在其他各地从未出现过的类型、形式和方向”。于是发问:“为什么资本主义利益没有在印度、在中国也作出同样的事情呢?”由此“一个关于西方文化特有的理性主义问题”便浮出水面。“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并从发生学上说明西方理性主义的独特性,并在这个基础上找寻并说明近代西方形态的独特性。”⑦
“发生学”的研究视角将“西方理性主义”引向“精神”。韦伯发现,决定西方经济理性独特性的,是“经济精神”或经济制度的“社会精神气质”。理性行为取决于人的能力和气质,而这种能力和气质的本质是“精神”。“如果这些理性行为的类型受到精神障碍的妨害,那么,理性的经济行为的发展势必遭到严重、内在的阻滞。”不过,无论“经济精神”还是“社会精神气质”都只是中介,它与理性行为一样,也有“发生学”的根源,这就是宗教伦理。“各种神秘的和宗教的力量,以及以它们为基础的关于责任的伦理观念,在以往一直都对行为发生着至关重要的和决定性的影响。”⑧何种宗教伦理构成西方资本主义理性行为最重要的根源?社会学叙事发现:新教伦理。“在任何一个宗教成分混杂的国家,只要稍稍看一下职业情况的统计数字,几乎没有什么例外地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状况:工商界领导人、资本占有者、近代企业中的高级技术工人、尤其受过高等技术培训和商业培训的管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新教徒。”新教徒“不管作为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不管是作为多数还是作为少数,都表现出一种特别善于发扬经济理性主义的倾向”。⑨韦伯以美国商人富兰克林为个案进行考察,指出富兰克林所宣扬的不是发迹的方法,而是一种奇特的新教的伦理,它本质上是一种“精神气质”,其内核是“一种要求伦理认同的确定的生活准则”。“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用于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由此,“资本主义理性”便转换为“资本主义精神”。“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完全可以理解为理性主义整体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可能从理性主义对于生活基本问题的根本立场中演绎出来。”⑩资本主义精神与前资本主义精神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的“伦理色彩”,它是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精神独特的“精神气质”。“资本主义在中国、印度、巴比伦,在古代的希腊罗马、在中世纪都曾存在过。但我们将会看到,那里的资本主义缺乏这种独特的精神气质。”(11)于是,“资本主义文明”——“资本主义精神”——新教伦理,通过社会学叙事,便被“合成作用”为一个“理想类型”。这种社会学叙事,毋宁可以被当作社会学的归因分析:在起点上,它从资本主义文明演绎出新教伦理;在终点上,它将资本主义文明归因于新教伦理。由于资本主义文明是社会学事实,因而“新教伦理”才是由这事实透过“精神”或“资本主义精神”的中介所进行的伦理学形态的认同与建构。需要提醒的是,这其中任何一个元素都不具有绝对价值,“理想类型”是这些元素的“合成作用”。
如果将“理想类型”当作一个伦理形态和道德哲学建构,那么,这一伦理形态便有三个特点。其一,“理想类型”中,伦理只是通过社会学归因被论证,而不是像古典道德哲学包括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那样,伦理被直接地宣示和论证,虽然他们也不只是伦理学家或道德哲学家,但被他们当作道德哲学的著作中,伦理却是绝对主题。然而在“理想类型”中,伦理的主题被转换了,确切地说伦理存在的方式变化了,从“前”而隐于“后”,但其意义价值却没根本颠覆,只是在归因中确立其绝对地位。也许,这不仅意味着20世纪伦理论证方法的变化,而且也预示着伦理形态的根本改变。其二,“理想类型”的突出贡献,是关于“理性”与“精神”的关系的论证。它将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解释为“独特的理性主义”,但又将它诠释和落实为“经济精神”和“经济制度的精神气质”,“理性”和“精神”的纠结,是西方道德哲学,尤其是康德、黑格尔以来的西方道德哲学的重大难题,韦伯以社会学的方式,既呈现了这种纠结,更将它向问题的澄明推进了一步。其三,“理想类型”的更大贡献,是具体地说明新教伦理如何通过资本主义精神的生成,成为近现代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归因或价值动力,由此,不仅论证了新教伦理这“一种伦理”,而且也论证和指证了一种伦理形态,或现代伦理形态。
“理想类型”到底是何种伦理形态?如果一定要用某个术语概括,那么,“价值生态的伦理精神”可能是比较确切的表述。以往的道德哲学,一般都在道德哲学内部进行伦理论证与伦理形态的自我建构,这种自我圆满的论证导致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最后,发出对头顶上的星空和人内心的道德律满怀敬畏的感叹。因何“敬畏”?当然源于道德力量的神圣和深刻,但不可否认,“敬畏”的生成可能还有另一重要原因:康德只是在道德理性、在道德哲学体系内部打转,将道德作为人的理性构造中的神圣而神秘的存在,缺乏外化为现实的力量。“理想类型”不仅走出伦理道德,而且走出理性,将它还原于人类文明和人类生活的经济文化生态,透过“精神”的中介,在资本主义文明与新教伦理的价值生态中论证一种伦理类型和伦理形态。在这个意义上,它已经不是像亚里士多德的《尼可马可伦理学》、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也不像一些现代性的道德哲学那样,在伦理道德内部自我完成、自我确证的伦理形态,而是价值生态的伦理形态。价值生态用韦伯的话语表述,就是所谓“合成作用”。由此,“理想类型”便指证了一种新的伦理类型,也指证了一种伦理形态。这是一种伦理被置于经济、社会、文化的生态之中,又被置于这个生态之“后”的伦理形态。置于生态之中,只有说明它是生态的一个因子;置于生态之“后”,则说明伦理是这个价值生态的合理性根据,它所生成的文明合理性,是生态合理性,而伦理则是生态合理性的归因。
重要的是,这种价值生态的伦理形态的最重要的学术立场,是对伦理价值的确证与坚守,在这个意义上它也可以被表述为生态人文主义的伦理形态,即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中对伦理价值或人文价值的坚守。也许正因为如此,西方学者将它与马克思主义伦理形态相对应甚至相对立。“从一开始,这项研究就被认为是反对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与物质因素相对立的理想的重要性——如果不是自主性的话——的有力论据。”虽然历史唯物主义也强调精神对于历史发展的意义,但它往往被表述为“能动作用”或“反作用”,不像韦伯那样被提高到历史因果论的地位,“用理想类型取代了规律,并转向历史因果论这一新教伦理的源头”。正如韦伯自己所说:“进行历史解释和解说的主要前提之一,就是学者自身的价值承诺。”(12)价值生态或“合成作用”中对伦理的价值承诺,就是“理想类型”伦理形态之人文主义本质的重要表现,也是它成为一种伦理形态的重要根据。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文明之成为价值生态的关键性因素,是“精神”或“资本主义精神”的中介,这也是“理念类型”与“理想类型”相通的学理根据。根据黑格尔的理论,精神的本质、精神与理性的最大区别,在于观念、理性与它的世界的统一。“当理性意识到它的自身即是它的世界、它的世界即是它的自身时,理性成了精神。”用中国哲学话语表述,精神就是知行合一。“精神”或“资本主义精神”将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的“独特理性主义”现实化为资本主义文明的“西方近代形态”。这种资本主义精神的气质特征是一种“伦理色彩”,即“一种要求伦理认可的确定的生活准则”,由此,资本主义文明不再是古恩伯格所批评的那种“从牛身上刮油,从人身上刮钱”的那种贪婪的“前资本主义”,而是“从人身上刮精神”的具有伦理气质的资本主义。“精神”的概念之于“理想类型”的意义,“理想类型”的“后伦理形态”,与以往伦理形态的时代特质或时代贡献,在于找到伦理道德介入生活世界的路径。韦伯发现,纯书卷气的学说不可能改变世界,他同意这样一种观点:“单靠文献决不会产生任何东西,除非在历史与社会环境中找到适于它发挥作用的地方。人们在发现一种观念的书面来源时,决不会立即就能发现有关它的实践意义的记录。”“精神”或资本主义精神就是在历史与社会环境中找到新教伦理“发挥作用地方”的关键性概念。新教伦理如何生成“资本主义精神”?韦伯从两个方面完成他的考察。一是职业伦理;二是理性禁欲主义。向上帝尽“天职”的“为信仰而劳动”的职业伦理,造就出无比兴奋的职业劳动者,生成创造财富必不可少的“勤奋”品质;世俗禁欲主义束缚消费尤其是奢侈品消费的节俭品质,必然导致资本的积累。于是,财富创造和财富积累的两种最重要的伦理品质便得以产生和不断强化。新教伦理“必然产生勤俭,而勤俭必然带来财富”。当最大限度地解放人们的谋利冲动与对消费合理束缚结合时,不可避免的后果,便是资本主义财富的不断增长。这便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文明“合力作用”的“精神”秘密。
韦伯“理想类型”以“复合作用”的论证方式,表达也预示了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后伦理”的时代精神“内心的东西和本质”,即价值生态的“后伦理形态”。“后伦理形态”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方面将伦理道德还原于经济—社会—文化的文明生态和价值生态中,而不再是孤立抽象的上层建筑;二是伦理道德被置于诸价值因子像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文明、资本主义精神之“后”,成为整个文明的价值归因。它导致一种矛盾的结果:表面上,伦理道德的绝对地位下降了;实际上,地位大大提升,走出了精神生活、精神世界的象牙塔,被提升到文明归因和价值决定性的崇高地位。在这个意义上,20世纪以来“应用伦理”以及诸交叉伦理研究的趋向,不能简单地归之于对现实问题的回应和解决,而应当被理解为价值生态的“理想类型”伦理形态的体现。针对现代性的“新伦理”,韦伯像其他宗教社会学家那样,“拒绝用他的伦理体系去影响现实生活”(13),试图用“复合作用”中的“新教伦理”应对“新伦理”,因而建构价值生态的“理想类型”,然而正因为如此,“理想类型”不仅成为而且开辟了另一种“新伦理”。这是理解“理想类型”伦理形态的关键。
三、由“类型”而“范型”:从伦理资本主义到文明帝国主义
韦伯“理想类型”的第三个悖论是:“谦逊”理论中生长并不断推进的霸权主义与帝国主义。
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最后,韦伯谦逊地提醒读者,不要高估他的理论的意义。然而,“新教伦理”的排他性的历史哲学论证,不仅展现了韦伯及其理论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文明观,而且正是从新教伦理的“理想类型”中,诞生出了20世纪的文化帝国主义。更为隐蔽也更为严重的是,经过“理想类型”伦理合法性论证,西方资本主义便神圣化为“伦理资本主义”;而由于“理想类型”是“复合作用”的价值生态或文明生态,于是,20世纪60年代被人们所发现的西方世界的“文化帝国主义”,必然被逻辑与历史地推进为“文明帝国主义”。“理想类型”——“伦理资本主义”——“文化帝国主义”——“文明帝国主义”演进的秘密何在?就是内在于“理想类型”中由“类型”向“范型”的意志冲动,这种将西方文明的一种类型,普遍化、偶像化为所有文明“范型”的冲动,已经历史化为20世纪西方世界时代意志的冲动,导致“理想类型”作为“后伦理形态”的严峻文明后果。
就西方道德哲学发展而言,如果古希腊时代的伦理形态的重心是伦理,希腊化时代伦理形态的重心是道德,近代伦理形态是道德哲学,那么,现当代伦理形态的主题便是“理想类型”。“理想类型”是西方道德哲学发展的“第四伦理形态”。这一假设对中国伦理道德发展同样具有解释力,因为现当代中国伦理形态的主题词也是寻找和建构“理想类型”。古希腊伦理处于西方世界从黑格尔所说的伦理世界或伦理状态中脱胎出来向教化世界转换的历史阶段,希腊伦理的基调是在人与世界或个体与城邦的整体性伦理关系中建构个体行为的合法性和个体德性,伦理实体尤其是城邦伦理实体是个体德性的决定性因素。希腊化时代,城邦伦理实体对人的行为的直接决定性让位于对普遍准则遵守,城邦伦理向个体道德形变。近代以来,尤其是在康德哲学中,道德被进一步抽象化为道德哲学,即在普遍准则和“绝对命令”下对个体意志自由的追求和道德主体的建构。然而,无论古希腊伦理,还是希腊化时代的道德和近代道德哲学,乃至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体系,都悬置了一个终极性的伦理实体,并因此与宗教相通,康德道德哲学关于“灵魂不朽”与“上帝存在”的两大预设就是证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最后也是走向宗教。这种状况同样也适合中国伦理道德的发展。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是中国伦理道德的正宗与主流,孔子不仅以“礼”的伦理实体为最高价值,而且在这个伦理实体之上,还悬置“天”作为伦理秩序的终极根源,“天道远,人道迩”,敬天命而畏之。直到宋明理学,儒道佛三位一体,伦理与道德同一,生成“天理”的概念。“天理”之中,“天”是终极性伦理实体与伦理神圣性的预制,是伦理;而“理”相当程度上可以视为道德,是普遍化的道德规则与道德准则。“上帝死了”、“打倒孔家店”预示着伦理道德精神发展的第一个大圆圈的完成与终结,人类开始了伦理道德发展的新纪元,从此开始关于伦理道德发展的新形态的探索。这是一个革命性的进程。新的伦理形态,既不是伦理,也不是道德,甚至也不是黑格尔与宋明理学所完成的那种伦理与道德的统一。人类开启了一种全新伦理思考,将伦理道德还原于人类文明、人类精神、人的生命与生活的价值生态中进行把握与建构,进入一个“后伦理时代”。韦伯洞察了时代的本质,“理想类型”道出了时代的意志。无意之中,“理想类型”成为经过革命性转折之后新的伦理形态的话语表达和论证方式,韦伯成为新的伦理形态的代言人。令人费解的是,新的伦理形态的表达,新伦理形态的代言人,不是南纯粹的道德哲学家,甚至不是在经典意义上的道德哲学作品中被表达,在相当意义上,“理想类型”是在不经意之间道出了这个时代的伦理意向和伦理形态。然而,这正是新的伦理形态诞生的宣示性标志。因为如果新的伦理形态依然由那些纯粹的道德哲学家在纯粹的道德哲学作品中完成和宣示,那么,很可能依然处于传统之中。“理想类型”是由道德哲学的“新人”或“另人”宣示的“新伦理”或“新伦理形态”。
“上帝死了”、“打倒孔家店”之后,新的伦理形态是寻找和建构“理想类型”。这是一个革命性转折,一个新的精神纪元的开端。然而,韦伯只是直觉地和抽象地道出“后伦理时代”的意志,朦胧地猜测到伦理形态演进的大体路向。“理想类型”中携带了韦伯作为一个宗教社会学、作为一个西方学者的太多的身份信息,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无意之中,它预示甚至开启了西方文化精神发展的方向,虽然这个方向令世界忧心忡忡。我曾经指出,韦伯的“理想类型”具有两个不同的构造:道德哲学结构与历史哲学结构。(14)道德哲学结构是逻辑结构,具有较多的合理性;历史哲学结构是历史结构,体现了韦伯作为西方学者的文明史观,开启了文化帝国主义的先河,并且可能由伦理帝国主义走向文明主义。“理想类型”的理论合理性与历史局限性必须在这两个结构中寻找和分析。《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开卷便以强烈的问题意识切入主题,正是这个至今未引起学界应有重视的特殊发问方式,隐藏了韦伯“理想类型”的元意识、元理念,也隐藏了包括韦伯在内的西方学者的学术潜意识或元价值:“一个在近代的欧洲文明中成长起来的人,在研究任何有关世界历史的问题时,都不免会反躬自问:在西方文明中而且仅仅在西方文明中才显现出来的那些文化现象——这些现象(正如我们常爱认为的那样)存在于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发展中——究竟应归结为哪些事件的合成作用呢?”(15)这段貌似简洁明了的文字透析出以下重要信息。(1)话语主体:“在近代欧洲文明中成长起来的人”,隐喻它是近代欧洲人的思想习惯和学术定势;(2)问题域:“任何有关世界历史问题”,指向世界史观或文明史观;(3)价值预设:“仅仅在西方文明中才显现出来的那些文化现象”,存在于“具有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发展中”,两句话之间具有诠释意义的破折号隐藏的信息特别深刻,它暗示了作者的一种认同和努力,即将西方文化现象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历史发展,引申下去,便有一种可能:在寻找普遍价值的同时,将西方文化上升为普世价值;(4)论证方式:探讨这些特殊文化事件背后的“合成作用”。四个方面,传递和表达的是西方人的一种特殊的文明史观和论证方式:在“合成作用”中寻找西方文化的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
“理想类型”的玄机便从这里开始。在逻辑结构方面,“理想类型”的本质,被某些学者揭示为“用观念类型书写历史”。在抽象意义上,“理想类型”可以诠释为仿照自然科学研究中所采用的“模型建构”或“理想模型”的方法,先进行超验的和观念的模型研究,然后再用来解释经验事实。在韦伯这里,“理想模型”又可分为“历史学的理想模型”和“社会学的理想模型”,前者是历史的,后者是抽象的。(16)“新教资本主义”的理想模型显然具有历史学与社会学的双重性质,但“观念类型”的超先验性是其基本特点。这种方法不能一般地理解为“抽象”,毋宁说它体现了一种气质,一种德国气质和人文气质。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曾提出“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的“两个凡是”的著名论断,它在遭遇马克思历史哲学的激烈批判的同时,也被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为“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17)。“理想类型”以观念类型“理想”地建构世界,体现了“现实本身也应当力求趋向思想”的理想主义的气派和气概,在“祛魅”的现代性背景下,这种气派和气概显得特别稀缺和重要,它可以转化为批判与改造现实的巨大力量。事实上,“理想类型”的重要贡献是,它在抽象和现实的双重意义上发现和揭示了这种力量,这就是“精神”,具体地说就是“资本主义精神”。如前所述,“Idea”在话语转换中的观念、理想、理念的三种解释,透过“精神”可以得到融通。它首先是一种思辨性的观念类型,体现“价值承诺”的理想,但“理念”是观念和定在的统一,因而这种观念类型内在并且已经具有历史现实性,“精神”就是将观念、理想现实化为理念的知行合一的力量。在这个意义上,发现和揭示“精神”以及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独特的理性主义”向“资本主义精神”的转化,是“理想类型”最大的成功和对现代伦理形态的最重要贡献。这里的“精神”是与理性相对应的概念,是理性的现代发展,是将观念、理想转化为现实的内在力量。显而易见,由“精神”所建构的“理想类型”,具有很浓的“德国色彩”,我们可以在黑格尔哲学中找到它的理论渊源,发现彼此之间的亲族关系。在抽象的意义上,“理想类型”的道德哲学结构,是由“伦理—精神—社会文明”构成的价值生态的伦理形态,是一种基于“价值生态”的“伦理精神”形态。“合成作用”的“价值生态”是这个形态的重要标识。
如果说“理想类型”的道德哲学合理性体现于“理想”或观念、理想、理念的内在同一性之中,那么,它的历史哲学局限便突出体现于“类型”诉求以及由“类型”向“范型”转化的内在冲动。如前所述,韦伯在开卷中就已经表明研究的主旨,是将西方文化的特殊现象,归之于具有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的历史发展之中,于是,“理想类型”在历史哲学层面,便不是指证“新教伦理”的一种“理想类型”,而是将一种类型当作所有类型的“理想”模式,而且,因其是“理念”,还内在着要将新教伦理“这一种”“理想类型”现实化的内在冲动。理想类型的历史哲学模式是:“新教伦理——资本主义精神——资本主义文明”。更重要的是,由于他将资本主义认定为是现实生活中“最具决定作用的力量”,因而要将由此而建构的资本主义文明上升为人类的“理想类型”。这是“理想类型”的宏愿,也是它的历史哲学局限。由此,韦伯事实上开启了一个可怕的先河。他用“理想类型”完成了西方资本主义的伦理合法性论证,当这个论证完成之后,西方资本主义也就因其“伦理色彩”合法化为“伦理资本主义”。由于它是或被当作是排他性“理想类型”,于是借助“精神”的中介,它必然由“伦理资本主义”演绎为“伦理帝国主义”,并且最后由“伦理帝国主义”演绎为“文明帝国主义”。20世纪的文明发展史,已经验证了这一可能而又可恶可怕的演进轨迹。
20世纪以后,韦伯的“理想类型”不仅逻辑地而且历史地成为一种“类型”,不仅是理论类型,而且是方法类型,最一脉相承的便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出版50年后,1970年代哈佛大学社会学家丹尼尔·贝尔的《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在此书的再版前言中,贝尔坦言,他对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破译的基本方法,首先是依据“人工设计的‘理想类型’”,进行非历史的“虚拟研究”,在此基础上进行历史和具体复杂经验的充分观照。(18)他的发现是:现代资本主义的文化矛盾,是经济冲动力与宗教冲动力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宗教伦理的冲动力的耗散,对经济冲动力的束缚逐渐减弱。显而易见,贝尔不仅沿袭了韦伯理想类型的分析方法,关于资本主义文化矛盾的理论发现,也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反译与反证。“历史终结”理论的发现者、另一位美国学者弗兰斯西·福山在《信任——社会道德与繁荣创造》中,通过对信任伦理与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的考察,同样展开和论证了韦伯的“理想类型”。1990年代,亨廷顿提出“文明的冲突”的理论,认为“正在出现的全球政治的主要和最危险的方面将是不同文明集团之间的冲突”(19),如果进行话语切换,“文明冲突”实质上就是诸“理想类型”之间的冲突。学术轨迹的这些描述说明,韦伯之后,“理想类型”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理论与方法类型。
然而,“理想类型”一开始就具有基因缺陷,这些缺陷随着韦伯理论的深远影响逐渐被放大。回溯20世纪以来的文明进程,“理想类型”最重要的基因缺陷有二:价值霸权与文化帝国主义。作为“后伦理形态”,“理想类型”在经济—社会—伦理的价值生态或所谓“合成作用”中确证伦理的价值及其所造就的文明合理性,其立论前提,是对某一价值因子,将新教伦理作为资本主义文明的价值归因。这种特殊的研究方法,虽然最终使伦理精神与经济社会发展都得到合法性论证,然而它所遵循的却是社会经济价值的优先性,伦理的作用,只局限于“经济精神”或“社会精神气质”,在“合成作用”的价值生态中,事实上存在一个价值重心,就像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理念中存在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重心一样。因此,一旦“理想类型”获得论证,经济的价值霸权也就确立。这种价值霸权不像“经济决定伦理”那样明显,“理想类型”的价值霸权,是潜隐的价值霸权。“理想类型”试图以“精神”消解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决定论,但由于在其中“精神”不仅是中介而且只是解释和论证的工具,因而最终在“精神”旗帜下同样难以走出价值霸权的误区。
更严重的后果,是由价值霸权向文化霸权、文明霸权的演进。“理想类型”的基本研究立场是“近代以来在欧洲文明中成长起来的人”,孜孜以求的目标是将“仅仅在西方文明中的那些文化现象”,提升到“具有普遍意义与普遍价值的发展中”,这里深藏着巨大的“韦伯秘密”:将“西方文化现象”当作“普遍意义和普遍价值”。显然,韦伯没有直接和全力以赴地做这项工作,但这是他的潜意识,也是他的过人之处。不经意间,他透露出西方人尤其是德国人自我中心的本性。“理想类型”便是西方文明中心论最精致、最隐蔽的表达。而且,由于“理想类型”的深远影响,它从一种心态成为一种运动乃至一种现实,因为在“理想类型”中,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全球化的影子和文化帝国主义的幽灵。哈里·利伯森已经发现,韦伯“是一个热情洋溢的民族主义者”。“在断言宗教的历史意义时,韦伯用以和它进行比较的其他可能的决定性文化因素,也是他的同时代人可能会首选的因素,就是民族认同。”(20)“理想类型”的秘密及其实质,是将新教资本主义的一种类型,当作人类的“理想”范型。将“类型”现实化为“范型”,由“观念”上升为“理想”,由一种文化“理想”普遍化为“人类理想”,是韦伯“理想类型”的真谛。在20世纪西方文明的历史进程中,“理想类型”逐渐历史化为“全球化”,其实质是“文化帝国主义”。20世纪后期,人们愈益发现,在话语方式上,“文化帝国主义”已经为“全球化”代之。作为一个约定性的话语,文化帝国主义“似乎是说,帝国主义国家控制他国的过程,是文化先行,由帝国主义国家向他国输出支持帝国主义关系的文化形式,然后完成帝国的支配状态”(21)。具有中性话语性质的“全球化”隐蔽了这一实质。但是,无论如何,“理想类型”完成了“文化帝国主义”、“文明的冲突”、“全球化”的理念准备,因而将它作为这些思潮和现实运动的理论源头并不为过。由于它是由伦理支持、经过伦理论证的“理想类型”,不但“合成作用”或价值生态中的某个因子的价值霸权可能扩张为整个文明的价值霸权,而且,文化帝国主义很可能被合法化为“伦理帝国主义”,即经过伦理论证、具有伦理色彩的文化帝国主义,最终演绎为“文明帝国主义”。诚然,这些概念今天还没有出现,但它们已经内在于韦伯的“理想类型”中,正在由可能变为现实。事实上,它们已经在人们的文化潜意识中存在,“现代化”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就是其典型表现,因而需要未雨绸缪地特别警惕。文化帝国主义已经生成,文化帝国主义的实质已经为“全球化”的模糊话语遮蔽,今天和今后需要特别警醒的,是如何防止由文化帝国主义向伦理帝国主义、文明帝国主义的再次演进,因为一旦完成这种演进,文化帝国主义乃至文明帝国主义便不仅在潜意识中、在观念中,而且在现实中取得合理性与合法性。这是“理想类型”留给世界的最大隐患,也是最具前沿性的难题。
注释:
①哈特穆特·莱曼等编:《韦伯的新教伦理》,阎克文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绪论第5页。
②哈特穆特·莱曼等编:《韦伯的新教伦理》,阎克文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0页。
③樊浩:《伦理道德的历史哲学形态》,《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1期。
④伦理与道德的精神同一性及其理论体系,在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法哲学原理》、《精神哲学》中得到一以贯之的阐释。
⑤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334页。
⑥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7页。
⑦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10页。
⑧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15-16页。
⑨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23页。
⑩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36页。
(11)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36页。
(12)哈特穆特·莱曼等编:《韦伯的新教伦理》,阎克文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78页。
(13)哈特穆特·莱曼等编:《韦伯的新教伦理》,阎克文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65页。
(14)樊浩:《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基础》,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
(15)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4页。
(16)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于晓、陈维纲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51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0页。
(18)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赵一凡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第25页。
(19)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周琪等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第1页。
(20)哈特穆特·莱曼等编:《韦伯的新教伦理》,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12页。
(21)汤林森:《文化帝国主义》,冯建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