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研究中的三个理论问题_四位一体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研究中的三个理论问题_四位一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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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730(2010)06-0069-06

自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提出社会建设这一概念后,社会建设问题迅速成为学术界关注的重点和热点。几年来,研究者们见仁见智,从不同的学科、角度和层面,围绕社会建设提出的背景、意义,社会建设中“社会”一词的概念界定,社会建设的理论渊源,社会建设的定义及基本内涵,社会建设与“三个文明”的关系,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社会建设与民生问题,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以及制约因素、路径选择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形成了一系列可喜成果,但也存在着分歧和论争。本文拟对此略作述评,以期抛砖引玉,更好地推动研究和社会建设的实践。

一、社会建设研究中存在的主要论争

由于我们党提出社会建设这一命题的时间不长,专家学者们对该领域的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某些方面没有达成共识,甚至存在着截然相反的观点。

(一)关于社会建设中“社会”一词的理解

对“社会”概念的正确理解,是对社会建设理论深入研究的前提。目前学术界的分歧很大,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相当多的研究者持此观点,在他们看来,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与大自然相对应,与民族、国家范围相一致,是指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组成的系统整体。狭义的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相对应,与个人、家庭范围相一致,指的是与人的生活为中心的广泛领域,广义的社会和狭义的社会是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的关系。如有学者指出,“社会”这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是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在内的概念。狭义的“社会”则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平行并列,相对独立的概念。社会建设中的“社会”是狭义的社会,它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建设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①

2.社会有三种理解。该观点坚持“三分法”,主张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社会。如有研究者指出,“社会”是一个多义词,三种含义:一是大社会概念,即国家整体;二是二分法,通常讲的经济社会要协调发展,这个“社会”就是二分法的,是中社会概念;三是专属意义上的社会,是小社会,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并论的社会,如四位一体中的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社会”是大社会,第一种意义上的社会,社会建设中的“社会”是小社会,是第三种含义的社会。②广义的社会就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那个“体”。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研究,首先,要着眼于广义的社会概念,其理论成果主要是在方法论的意义上发挥指导作用。其次,一般的社会指的是除经济之外的其他事业,科学发展观中的“五个统筹”讲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这里的社会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第三,狭义的社会,指的是经济、政治、文化以外的有关人类公共生活的那一部分,狭义的社会是相对于个体和家庭而言的,这是加强社会管理和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研究的重点和难点。③

3.社会有更多的含义。该观点认为,社会是一个含义很广的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中有不同的意义,要对社会进行更宽泛的理解。如有人认为,第一,理解社会的所指,首先离不开对它的对应面的理解。主要有:相对于自然界而言的社会,相对于经济而言的社会,相对于国家而言的社会,相对于个人而言的社会。第二,社会的范围,还涉及整个社会与它的各个部分、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关系,这就是广义社会与狭义社会的关系。自改革开放以来,用得最多的是第一类中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和第二类中的广义社会与狭义社会的关系。④在他看来,我们党提出的社会建设中的社会应该理解为整个社会这个大系统中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子系统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狭义的社会。

总体来看,尽管研究者们对社会有多种理解,但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把社会建设中的社会看作是狭义的社会,即与经济、政治、文化相并列的一个概念。

(二)关于社会建设的內涵

社会建设涉及哪些内容,目前没有统一的说法,归纳起来,分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把社会建设分为广义的社会建设和狭义的社会建设。广义的社会建设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多个方面,即整个社会的建设;狭义的社会建设即是与经济、政治、文化相并列的建设。如有专家指出,正如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一样,社会建设也有广义的社会建设与狭义的社会建设。广义的社会建设,指整个社会的建设,即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和社会生活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建设。狭义的社会建设则着重指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子系统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⑤一方面是广义的社会建设,它着眼于社会大系统的整体性,要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方面统筹考虑,为此,要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另一方面,是狭义的社会建设,即社会子系统的良性运行,为此,要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实现公平与正义,完善我们的社会政策和措施,健全我们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更好地统筹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和利益要求。⑥

2.把社会建设分为广义的社会建设、中义的社会建设和狭义的社会建设。“‘社会建设’有广义、中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建设,指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等要素在内的统一体,是范围最宽泛、结构最复杂、内容最繁多的社会建设;中义的社会建设,指除了经济建设之外的其他社会建设要素,主要是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狭义的社会建设的统一体,通常人们所讲的与经济建设(或发展)相并列的社会建设(或发展),就是中义的社会建设;狭义的社会建设,指的是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相并列的社会建设,它分别是广义社会建设和中义社会建设的构成部分又具有相对独立性。”⑦

3.没有明确提出广义和狭义或者中义之分。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把社会建设看着是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相并列的一个概念,但在阐述其具体内涵时,出入很大。有学者指出,社会建设主要内容有:社会结构的调整与构建,社会流动机制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阶层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安全体制建设,社会管理机制建设。⑧也有学者认为,社会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主要包括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协调利益关系、完善社会管理、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以及这些方面的改革和建设。⑨还有学者将社会建设的内容归纳为社会价值整合、社会制度(体制)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⑩另有学者认为,社会建设一般包含以下内容:社会结构、社会管理等社会制度的完善;社会公正、社会参与、社会融合等社会机制的健全;以教育、文化、就业与再就业服务、生态环境、公共设施、社会治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发展;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备;区、社会中介组织、社会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成熟,(11)等等。

(三)关于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或者构建和谐社会有什么区别与联系,目前,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1.社会建设等同于和谐社会建设。少数研究者持该观点,特别是较早研究社会建设的学者。如有研究者指出,加强社会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社会一词,是不是同一个意思呢?回答是肯定的,也就是说属于同一个本质内涵,但在具体运用中又有所不同,而这只是在同一本质内涵基础上的差别。当我们在说到整体建设的构成时,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来表述,实际上,前三位和后一位的内容已经而且还会更加呈现相互交叉和相互渗透的状况。如此发展下去,从对未来的展望看,社会建设就会逐步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同义语。(12)

2.社会建设不等于和谐社会建设。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一对概念,和谐社会建设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是四位一体,社会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某一方面的内容,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心。如有学者指出,社会建设理论是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而产生的,但社会建设不等于和谐社会建设,它们不能放在同一层次使用。我们不能一般地认为社会建设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范围更为广泛的过程。(1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涵盖经济政治文化、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方面,包括社会建设在内的范围更为广泛的过程。社会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14)另有学者则指出,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的关系来看,前者是战略目标,后者是重要手段,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通过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来实现。和谐社会中的社会与社会建设中的社会,虽然是同一个词,但含义不同。(15)

二、几点思考

当前学术界对社会建设研究中存在着分歧,一方面充分反映了学术领域百家争鸣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对社会建设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为了深化对社会建设的研究,笔者对于上述社会建设研究中存在的主要论争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正确理解社会建设中“社会”一词的含义

联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理论,联系我们党提出社会建设的背景,笔者倾向于把社会分广义和狭义两种,但不赞成把社会建设中的“社会”一词笼统地理解为狭义上的社会。

提起社会建设中的“社会”一词,有人往往会联想到我们党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进而把社会理解为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的、同一层次的概念,这恰恰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没有摆脱“面式”理解的方式。笔者以为,党的十七大是个分界限,十七大之前,社会建设中的“社会”一词基本上是广义上的社会,十七大以后才演化为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的狭义上的社会。

众所周知,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呼声,中共中央为此连续几年作出重大安排,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5年中央党校专门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谐社会建设成为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街谈巷议的焦点问题。笔者认为,十七大以前提出的社会建设实质上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缩略语。首先,从社会建设的提出来看。社会建设是伴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而出现的,在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前,专家学者并没有探讨过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问题,也没有四位一体的说法。其次,从中央的意思来看,我们党提出四位一体中的社会最初也不是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的概念。胡锦涛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提到,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他接着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这说明,中央的意思是,通过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共同发展而不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狭义上的社会建设共同发展。曾庆红也指出,这一概念(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胡锦涛在《讲话》中提出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确切地说,应该是市场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先进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中的社会建设其实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简称,这里的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也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而是一个更高层次的概念。

最后,从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阐释来看,不论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的社会建设理论,还是我们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的社会建设理论,其实都是和谐社会建设理论,只不过前面省略了和谐二字。如在阐述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建设理论时,反复强调他们吸收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和谐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提出后,教育、就业、医保、住房等事关民生的问题愈发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党的十七大以来,社会建设中的社会已演变为与经济、政治、文化并列的概念。十七大报告第一部分提到的“社会建设全面展开”与第八部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里的社会都是指狭义上的社会,狭义的社会建设将成为理论工作者的研究重点。

(二)全面把握社会建设的具体内涵

当前,学术界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社会建设的具体内涵阐释分歧较大,众说纷纭,结合十六届六中全会特别是十七大精神,笔者认为,社会建设应包括以下几个大的方面:

1.发展社会事业。这是社会建设的中心内容。在我国各级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中,社会事业包括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事业、文化事业、体育事业、社区建设、旅游事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10个方面。社会事业具有维系社会公正、体现社会公益性的作用。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直接体现经济发展的目的性,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当前,我国社会事业发展比较滞后,存在着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发展不平衡现象。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发展社会事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注重民生问题。

2.加强制度建设。这是社会建设的制度保障。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和稳定性,制度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报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就政府而言,要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就医疗卫生机构而言,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放心问题,让千家万户幸福安康。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居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按劳分配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3.完善社会管理。这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完善社会管理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条件。首先,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尤其是要加快推进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其次,健全社会管理机制,通过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再次,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性能力。最后,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明确区分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

认为“社会建设等同于和谐社会建设”或者“社会建设不等于和谐社会建设”的观点都是片面的,笔者以为,党的十七大之前,社会建设大体上可以理解为就是和谐社会建设,十七大以后,社会建设不再等同于和谐社会建设,只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部分内容。

如前文所述,十七大以前,不论从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提出的顺序看,从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三位一体和四位一体的关系的论述看,从他关于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论述看,中央是把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看作是同一的。这种同一性,是由我国现时期存在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性质决定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民生问题愈发引起重视,十七大以来,社会建设已不再是和谐社会建设的简称,而是演变成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并列的概念,党的十七大报告分单独章节对社会建设作详细地部署,这里提到的社会建设已经不等于和谐社会建设。

当然,社会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心内容。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至今,我们党在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时,中心内容都是社会建设。如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四个着力点,均是社会建设的内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五个着力点,这五个着力点,有四个与社会建设密切相关。党的十七大首次把民生问题作为单独章节阐述,提出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充分表明,社会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把社会建设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长期以来,我们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结果社会建设在某种程度上被忽略,公民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居民住房、食品安全、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人民群众对此非常不满。我们党要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必须更加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努力做好社会建设这一“民心工程”。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一样,我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因而尤其需要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理论研究。”(16)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是我们科研工作者的重要使命。

注释:

①(11)胡光伟:《和谐社会与社会建设》,《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7年第2期。

②⑧(15)陆学艺:《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学习与实践》,2008年第8期。

③范鹏:《加强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研究》,《甘肃日报》,2005年4月27日。

④郑杭生:《社会学视野中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⑤郑杭生:《关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几个问题》,《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⑥向春玲:《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光明日报》,2005年4月28日。

⑦周向军:《略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内涵与发展》,《新华网重庆频道》,2006年11月7日。

⑨魏礼群:《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11期。

⑩(13)梁树发:《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几个问题》,《东岳论丛》,2005年第6期。

(12)郝浮逸:《加强社会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14)杨静:《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9年第3期。

(16)胡锦涛:《加强调查和研究 着力提高工作本领 把和谐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人民日报》,200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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