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的三个基本属性_文化属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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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5558(2013)04-0079-13

人以类聚是人类社会生活的自然法则,民族就是其中类型之一。但人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以民族实体存在却很少论及其概念,直到国家的出现威胁到这种实体存在时才争论和反思为什么人类以民族这种类别存在。喋喋不休的争论伴随国家的兴起与衰落,但仍没有达成共识,因为不同时代的民族实体随时代变迁而变迁,争论反思民族的研究者也生活在民族发展变化的不同时代,因此对民族的认识自然不同。本文则从民族的三个基本属性谈起,论述民族的当代概念。

一、生物性

当人类的祖先以游群的形式生活在地球不同表面时,首先不得不做的事情就是在顺应自然法则的前提下依靠和使用自然资料生存与延续。这种游群便是以后民族的雏形,它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群体,而他们依赖生存的自然环境,包括纬度、海拔、气候、地形及其蕴藏的各类自然资源,则是地缘。民族的生物性就是指人类不同群体的血缘作用于地缘产生的生物属性。

首先,血缘是人类不同群体保持与其他群体不同体质特征的生物性基础。虽然古代人类无法用DNA技术确定人类不同群体的血缘关系,但我们从世界各地流传下来的婚姻、家庭、亲属制度和关系记载中了解到我们的祖先是如何确定自己的血缘关系的。如早期进化论派人物巴霍芬认为,人类婚姻从母系社会的乱伦到父系社会的一夫一妻制;麦克伦南认为,婚姻的规则有两种:内婚和外婚;摩尔根和恩格斯则认为,人类婚姻经历了乱婚制、母系、父系及一夫一妻制等等。①虽然他们的说法不一,但我们从他们的研究成果中不仅看到了从群婚、多偶婚(包括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对偶婚(包括内婚中的妻姐妹婚、夫兄弟婚及外婚中的同辈之间的婚姻)、一夫一妻婚、连续一夫一妻婚②、同性婚(女—女婚、男—男婚)的递进演化,而且从这些不同婚姻关系中看到人类的血缘关系如何通过婚姻关系而强化或弱化。由于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形成的人类生活的基本单位,因此家庭随婚姻制度的变化而变化,如多偶家庭、扩大家庭③、核心家庭④。这些不同的家庭形式则是人类不同群体的血缘关系得以保持的前提。在婚姻和家庭基础上形成的亲属关系、制度及其称谓则不仅成为基本的生产生活组织,更是人类不同群体血缘圈向外扩散的象征,我们从摩尔根的六类型的亲属称谓上就可以看出。⑤由此可见,每一种亲属称谓的背后均有一种亲属关系,这些亲属关系则以辈分、同辈先后的结构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同一群体的人则生活在由亲而疏的亲属关系网络的血缘社会中。四类型说中的直系型、二分合并型、行辈型、二分旁系型也同样如此。⑥因此我们从四类型说中也同样看到了亲属称谓背后由近到远的亲属关系,以及亲属关系网络中血缘的延续程度和方式。一般来说,亲属关系越近,血缘关系就越深,表现在体质特征上,则是体质特征上的相似性,如五官、毛发、体形等等。这是人类不同群体之间极易区别的生物属性。

其次,地缘则是人类不同血缘群体在地球不同表面生活不得不顺应的自然环境因素总和。无论是人类一点起源说还是人类多点起源论,都不能忽视的一个事实是:不同纬度、海拔、气候、地形及其蕴藏的自然资源所组成的地缘在人类起源和发展的初期发挥的作用比对现代人类更大。人类不同体质不仅是人类不同血缘关系发展的结果,也是人类不同血缘关系的人与不同地缘相适应的结果。“每个独立的族群都有一个特定的发源地。这个发源地是这个族群全体成员在体质和文化上演化的物质基础。在该族群的体质特征上,会留下人类作为一个自然物种而适应环境留下的适应性结果,这些适应性结果通常表现得比较明显。例如,对不同纬度的适应性结果会产生不同的体型和面型,居于高纬度的群体,体形相对高大;越接近低纬度的人群就越矮小。”⑦不同纬度地区因为气候不一样,也对人类特征产生巨大的影响。如“尼格罗人种形成于热带的草原旷野上,那里太阳辐射强烈,而色素较深的黑皮肤和浓密的卷发能对身体和头部起保护作用。因为黑色素有吸收太阳光中的紫外线的能力,这种深色可使皮肤不致于因过多的紫外线照射而受到损害。另外,紫外线还会刺激人体内维生素D的产生,而深色皮肤可以防止人体内维生素D的过多产生所导致的维生素D的中毒。宽阔的口形与外粘膜发达的厚唇以及宽大的鼻腔,也有助于冷却吸入的空气。欧罗巴人种,主要形成于欧洲的中部与北部,那里气候寒冷,云量多而日照弱,阳光中的紫外线不会危害身体,反而能刺激必要的维生素D的形成,因此人体的肤色、发色和眼睛的颜色都较为浅淡。人的鼻子高耸,鼻道狭长,使鼻腔黏膜面积增大,从而使寒冷空气被吸入肺部时可以变得温暖些。蒙古人种形成的气候环境没有非洲的炎热和欧洲的寒冷,故形成较为适中的人体特征。”⑧人的身高也受气候的影响,例如,“生活在热带地区的人个头一般比较矮小,生活在寒带地区的人,个头高大壮实;温带地区像我国,一般来说也是北方人高大,南方人矮小。这是由于热带地区的气候炎热,人们消耗比较大,所以个头相对就小一些;而寒带地区气候寒冷,人们能量消耗也小一些,所以个头大一些。在热带地区,人们为了尽快地散热,体型瘦小比较适宜;而在北方,在寒冷的冬季为了保持体温,高大健壮比较占优势。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热带地区的物产都比较单一,尤其不适合农业和养殖业的发展。于是,热带地区的人吃得比较少,越是吃得少,他们越是要为食物而奔波,摄入少而支出多就导致了他们身体矮小。而在北方地区,土地肥沃,降雨量大,物产丰富,人们不必为饮食而发愁,摄入多而支出少就导致他们身体高大。”⑨因此不同纬度、海拔、气候、地形及其物产组成的地缘对人类由血缘关系而表现出的体质特征产生长期的异化影响,而且时间越长,产生的异化影响越大,并最终反映在体质特征上,使得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类群体的体质特征在长期的地缘作用下不断扩大范围,从而为民族的形成奠定了生物属性。

由此可见,血缘与地缘交替作用的结果,就是地球上不同民族的人彼此之间仅从体质特征上就区别出你、我、他。这就是民族的生物性。

二、文化性

文化之所以能够成为民族的属性,主要源于以下原因。

首先,文化是人类不同群体自出生以后从自我群体中习得并创新的知识体系及其包含的价值观。文化无论在研究者的眼中是物质设备、精神文化、语言和社会组织,⑩还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惯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任何其他才能和习性的复合体”,(11)或是“使用各种符号来表达的一套世代相传的概念,人们凭借这些符号可以交流、延续并发展他们有关生活的知识和对待生活的态度”,(12)或是共享的理想、价值和信念,人们用它们来解释经验,生成行为,(13)但我们都不能排除文化起源于人类对幸福生活的追求这一点。在这一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中,人类不同群体在顺应不同自然环境、组织自身群体并与周边群体结成不同类型的关系获取生产生活资料时逐渐形成了自成体系的生计方式、社会组织、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逐渐使人类创造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成果与精神思想分离,最终使文化成为人类不同群体为了维持和创造幸福生活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智慧的象征符号以及所代表的价值、理想和信念。由于人类不同群体面临的自然、社会及精神环境不同,因此他们创造的文化从生计到信仰均呈现出不同的属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核心价值、信念和理想则自然不同。这些属性不是人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后又经过长期的自然适应的生物属性,而是从母亲子宫出生后在自身所在的人类社会群体中习得的祖先相传及随时代变化而创造的经验、智慧及其所代表的价值、信念和理想。因此文化是人类不同群体后天习得并随时代变化的属性。

其次,构成文化的主要因子均具有独特的习得属性,这些主要的文化因子有生计方式、社会制度、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下面分述。

1.生计方式

人类学及其分支考古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人类经过原人(Hominines,560万年)、能人(Homo habilis,260万年)发展到直立人(Homo erectus,160万年)阶段后,已经创造了与自然相适应的采集狩猎生计方式,(14)即搜食,这种生计方式后经智人(Homo sa piens,40万年)时代及后来的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的发展,成为l万年以前地球上的人类最主要的生计方式,(15)如今仍然在热带雨林、沙漠边缘及北极圈附近等边缘化地区可以看到以搜食为生的人类群体。如美国西部大盆地的肖肖尼人“几乎完全依靠采集野生植物为生,由于这些植物在不同的季节和地方都可以获得,所以西部肖肖尼人不得不走很远的路去寻食。”(16)“非洲南部布须曼人中的一支——亢人,男女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只有42.3小时,肉类、坚果及其他根茎的摄入使他们有充沛的精力。”他们“从不聚集成一个群体在很长时间内生活在同一地点,这样,任何疾病都不能轻易地在他们中间扩散开来。”(17)除此之外,经常迁徙也使人口出生率得到一定控制。但采集狩猎为种植庄稼和驯养家畜(1万年到500年前)这种生计方式所代替,原因只是“人们迫于需要更多食物来供养更多的人口”。(18)这种以生产食物为特征的生计方式,在世界四大文明古国的历史中有充分的体现。如地处非洲东北的亚欧非三洲交界处的撒哈拉沙漠东部,96%的土地为沙漠所覆盖,全境只有一条河流——尼罗河纵贯南北,却在公元前4000年代中期诞生了人类有史以来的第一个文明——埃及文明,其“文明分布于一条沿尼罗河两岸分布的充满生机的绿色狭长地带”。(19)这条地带因为尼罗河的泛滥“有利于灌溉”而使“沙漠变为沃土”,(20)因而农业就成为古埃及的经济支柱。以游牧为主的鄯善洋海人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就以博格达山为中心形成了以畜牧业为主的生计方式。(21)由于不同民族赖以生存的地缘不同,因此尽管都是为了获取生存资源,但获取的方式、对资源的加工及分配、消费方式不同,就形成了不同的生计方式。于是后来的民族学研究者就以人类不同群体从事的不同生计方式作为划分人类不同群体的一个标准。比如俄罗斯学者划分的经济文化类型及我们学者林耀华对中国不同民族生计方式的划分。(22)这种划分其实就是对民族生计特征的认可,也基于民族通过后天培养习得的文化属性。

2.社会制度

人类不同群体在维持自身生产过程中积累的社会制度经历了由血缘制度向地缘制度的演变。其中血缘制度以婚姻家庭亲属制度为主,地缘制度则是亲属制度的扩大和延续,如世袭群、氏族、部落、部落联盟,最终发展成为民族和国家。当然并不是每个国家的人民都一成不变地经历过以上的社会制度的变迁,这在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的著作中都曾提及。以后人类的社会制度还会随人口膨胀和资源短缺而走向更大规模,但至少我们从人类发展史中可以看出,民族作为人类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群体,其社会制度呈现出不同于血缘制度和以后国家时期社会制度的属性,我国古代不同民族的社会制度就是如此。如蒙古族初期的社会制度是由集体游牧经济组织“古列延”逐渐演变而来。“古列延意为环。古代,当某一部落停留在某地时,多结成环形,其中是首领的帐幕,像圆圈的中心点,叫作古列延。”(23)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把蒙古族旧有的氏族宗法组织和国家行政军事组织相结合,推行了领户分封制。千户之上有万户,之下有百户、十户,并设有十户长、百户长、千户长和万户长。全国95个千户分属于左翼万户长、右翼万户长、中军万户长、镇守林中百姓的万户长管辖。千户长既是行政长官和封建领主,又是军事指挥官,万户长是大汗统治管辖各个千户长的直接代理人。蒙古国组编千户百户的具体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对主动投降的部落或部落分支,基本上不拆散,即,按其原有的划分改编为若干千户或百户,如,汪古部、斡亦剌惕部、翁吉刺惕部等。二是从各部落中凑集散杂人众,合并另编新千户,有迭该、古出古儿等人所收部众构成的就是这样的一些千户。第三种情况是以上两种方式的结合。(24)与此同时,成吉思汗还在其直接掌管地区漠北中心地区的东面和西面又推行了分封制。成吉思汗的儿子们分封在西部,诸弟封在东边。成吉思汗的四个弟弟即哈撒儿、合赤温、别里古台和铁木哥斡赤斤,被封在东边,成吉思汗的儿子术赤、察哈台、窝阔台、拖雷被封在西边,且分别建了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汗国和钦察汗国。成吉思汗的诸子、诸弟等宗亲在其汗国和封地又实行分封,出现许多小支宗,这样最终形成了层层相属的社会制度。由于蒙古族曾经是建立过横跨亚欧非三大洲的帝国的民族,其社会制度具有代表性,故举例说明。当然世界上所有民族均建立过自己的社会制度。这些社会制度均以因地制宜而适合本民族社会事务的管理和社会问题的解决,它们作为人类不同群体的文化因子,也是不断积累和承袭的结果。

3.语言文字

全世界现有约六千种不同的语言。(25)无论什么样的语言,在结构语言学家费迪南·德·索绪尔看来均可以分为“语言”和“言语”。“语言代表的是语言的结构和语法意义,以此类推,它也可以代表语言和文化的基础。言语代表的是话语的实际表达。以此类推,它也可以代表个人的社会行为。”(26)这就说明,特定的语言所代表的结构和语法意义只有使用这种语言的人才能明白;使用这种语言进行言语的表达,则通过声音反映特定语言人群的社会行为和方式。如使用藏语的人在发声部位、声音高低、节奏快慢方面都与使用维吾尔语的人有很大的不同,听到他们用自己语言表达各自的言语时,我们立刻感到他们与我们在语言上的差异及透过语言反映出的行为特征。因而他们的语言和言语便成为他们通过声音而形成的表达和符号特征。在语言的基础上形成的文字,不仅以不同的书面符号彰显民族的文化,而且以写在不同物质材料上的符号记载、传播本民族的历史,如蒙古族在成吉思汗时期任用塔塔统阿创制蒙古文字,并用这种文字记载蒙古族的历史、法律、习俗及信仰,这些文字记载,从用来记载蒙古族的文字来说,它本身就是蒙古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殊符号,用这些文字记载的蒙古族历史与传统,则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蒙古族的文化性,因而语言与文字作为民族的表达和记忆习得性符号,同样也是文化的组成部分。

4.禁忌仪式

不同民族在与自然相适应的道路上形成的种种生产生活禁忌和仪式则反映了他们的社会行为特征。比如:生活在比属刚果伊图利森林中的巴姆提俾格米人在上世纪50年代定期举行莫利莫仪式(集体歌唱仪式),缘于他们对森林的极度敬仰,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森林“像父母一样,它给予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食物、衣服、庇护和温暖……还有爱。通常一切都安然无恙,因为森林对它的孩子充满了善意;但是当事情出差错的时候,一定是事出有因。”(27)因此他们举行莫利莫仪式颂扬森林和惩罚犯规行为,使森林人的群体生活得以和谐发展。居住在尼罗河与苏拜特河和加扎尔河交汇处的努尔人的任何习俗都源于他们是“牛背上的寄生者”。(28)如“人们经常以男人们最喜爱的公牛的颜色和形状来称呼他们,女人们则从公牛或他们为之挤奶的奶牛身上取名。甚至男孩在牧场上一起玩耍时,也彼此称呼对方从公牛身上得来的名字——那里的小孩子通常从他母亲为之挤奶的奶牛所生的小公牛身上取名。男人们常常在一出生时便得到一个公牛名或奶牛名。有时,一个男人传给后代的名字是他的公牛名,而不是他的血统名。这样一来,努尔人的族谱听起来好像一个畜栏中的牲口清单。”(29)这种仪式不仅反映了牛对于他们农耕生活的重要性,更反映出他们的社会行为的群体性。中国云南省红河州元阳县新街镇土戈寨箐口村哈尼族崇拜涉及植物、动物、水源、土地、人类繁衍及农业生产等多样属性的综合神灵“昂玛”的仪式(30),也反映出哈尼人的社会行为的特征。正如波拉尼所说,“在小规模社会中,人们依靠生产方式的三种模式——市场、再分配和互惠之间的划分来认识交易和社会有机体之间的关系”,(31)即所有人不是为由市场联系起来的陌生人生产,而是为了这个群体所有人的生活而进行生产,因此其核心价值是和谐的社会关系以及背后代表的小群体利益。其行为特征也体现了传统社会中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直接生产与交换而形成的仪式、禁忌及其背后以协调、通融甚至相互妥协为目标的行为准则。这些禁忌和仪式也是人类不同群体与自然长期协调并传给后人的智慧。

5.宗教信仰

信仰的本质就在于它在人类无法克服自然和人类自身困惑时能够帮助人类增强战胜自然和人类本身的勇气,使人类生命的意义明朗化,使人的死亡意义积极化。宗教属于信仰的组成部分。人类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因所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不同,因而信仰自然而然不同。英国人类学之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认为:宗教起源于对神灵的信仰,此事是针对一般经验的普遍反应,如对死、梦及影子等的反应,那些事必然产生双重观念即灵魂与肉体、影像与真实。他从进化的观点出发,认为信仰经过三个不同发展阶段,先是泛灵信仰,再到多神信仰,最后才是一神信仰。(32)弗雷泽则在《金枝》一书中将人类的信仰划分为另外三个阶段——巫术、宗教和科学,其中巫术是操纵性的,宗教则是祈祷性的,巫术又可以分为模拟巫术和接触巫术两种。(33)从他们的研究成果中就可以看出人类的信仰从多神逐渐减少并向局部地区的一神过渡的事实。另外人类历史发展脉络也印证了信仰从多神向一神的过渡,因为“在某个氏族部落和民族国家中,任何人从其出生之日起,即面对祖先传承下来的传统信仰和既有的宗教体制”,(34)但“在进一步的发展阶段上,许多神的全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转移到一个万能的神的身上,而这个神本身又只是抽象的人的反映。这样就产生了一神教。”(35)历史发展至今天,我们仍然可以在遗存下来的布须曼人、拉普人、印第安人、爱斯基摩人、纳西人那里看到泛灵信仰的存在。在中国,民间信仰就是多神信仰的代名词,如在河西走廊、藏彝走廊这些多民族杂居地带,村与村之间就有不同的信仰。(36)在任何海外华人生活的地方,都能看到祖先崇拜。(37)在全球范围内,则存在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等几大世界性宗教。但无论全球不同民族有什么样的宗教信仰,其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生突显意义,使死有积极的价值,最终因为宗教信仰解决了人的生死问题而使不同群体的人以不同宗教信仰的形式平静地对待生死问题,也使不同民族的人从生的仪式到心灵归属具有文化性。

从以上文化因子时空变迁轨迹来说,不同民族的祖先为了生活更方便和舒适所创造的文化因子,从生计到信仰,均具有明显的特征。这些特征,均是人类不同民族在顺应自然和人类内部社会关系的基础上不断积累、习得和发展的结果。不仅如此,各个文化因子之间存在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及其所构成文化的整体性特征更能使“此”民族区别于“彼”民族。这种文化性,则是民族在后天习得并在传承中逐渐随时代变化而改变的属性。

三、建构性

在对民族的认识过程中,有以下几种现象值得关注:一是有些人具有某些民族的体质特征和文化特征,却不为本民族某些成员认同;二是有些人具有某些民族的体质和文化特征,却不认同为某一群体的成员;三是当本民族成员不认同某一成员或本人不认同自己为某一民族成员时,他民族的成员无法确认其民族身份;四是无论我们属于哪个民族和生活在人类的哪个时代,我们对民族的认识和理解时刻影响着我们对民族的认识。以上四种现象,不仅是当代民族的生物性和文化性随全球移民加速而不断削弱的表现,也是我们对民族意向性认识并付诸行动的结果,即建构性。因为“建构主义所指涉的是这样一种思想,即人类不是静态地认识、发现外在的客观世界,而是经由认识、发现过程本身,不断地构造着新的现实世界。”(38)即当民族身份可以通过认识与实践相结合的途径建构时,建构性就成为当代民族的属性之一。这种建构性,源于以下三种理由:

第一,建构性是人类族群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生存境遇遇到严重挑战的反映。在当代,在全球经济社会一体化带来的民族体质文化特征趋同的背景下,以族群为生存组织的人类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力和利益而不断从不断消失的生物与文化因子中建构自己的族群属性。众所周知,为了养育不断膨胀的人口,人类在即使发现新大陆、牧场变农田也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的前提下,最终在500年前发展了工业,并将农业、牧业、商业集约化,使市场经济成为主导全球生计的最主要模式。随着人类生存的经济基础——生计的转变,人类经历了从寻到什么食物就吃什么食物的生计到完全依赖市场交换的生计的过程,人类的生产方式从直接摘取自然生长的果实到包含技术在内的文化与自然接轨,人类的食物结构和内容也从肉、果、蛋、根、茎等多元化向单一的快餐过渡,最终不同民族的生计向趋同化方向发展。与此相适应,组织生计的多元制度向国家过渡,平均每个月就有两种语言消失,(39)习俗与信仰也从多元向一元过渡,民族的文化特征正在向趋同性方向发展。除此之外,随着市场经济以市场为中心、以资源为基础、以产业为纽带的人类生存方式的普及,移民及跨族婚姻的普及,民族的生物性特征逐渐混合。当民族的生物性和文化性特征呈不断弱化趋势时,民族成员作为生物与文化属性的传承者自然会在外界刺激和自我意向性认同驱使下建构自我民族认同,建构族群的地理、心理边界。如今我们在多民族村落中看到各民族成员以民族文化的传统特征为基础,依靠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建构(40)的事实表明,在全球经济社会市场化的今天,人类的民族自我认同的建构性则成为在生物性和文化性特征不断消失的今天民族成员们认同自我的手段。因而可以说,当族群客观特征在现代化的消解下逐渐淡化、瓦解、消失的情况下,构成族群的成员们依靠历史记忆、族群传统知识积累的族群情感和认同却不会与那些客观性的特征同步消失,有时反而会加深。因此“族群是这样一些群体,要么由于体貌特征或习俗相近,或者由于两者兼有,要么由于殖民和移民的记忆,从而对共同血统抱有主观信仰;这种信仰,对于群体构建肯定具有重要意义,至于是否存在着客观的血缘关系则无关宏旨。”(41)当然,“族群身份(ethnic membership)本身并不能构成一个群体;它仅仅用来促进各种各样的群体的形成,特别是在政治领域。另一方面,主要政治共同体——不管是如何缔造的,激发了共同的族性认同。”(42)最极端的建构方式就是“精英创作、歪曲并有时编造他们想代表的群体的文化的材料,以保障他们的福祉或存在,或获得本群体以及主要精英自己的政治和经济优势。”(43)当然这不是普通民族成员的目的,但通过建构民族认同而保留民族身份则是现代民族求生存的一种手段和工具,因而当代民族具有了建构性的属性。

第二,建构性是不同族群的人类对族群的集体意向性认识并付诸行动的结果。任何认识,首先要有“认识的可能性条件,”即“关于一般理论的可能性条件的问题,更一般地说,关于一般推理和一般认识的可能性条件的问题”。(44)其次是“一般认识何以可能?”即“所有关于存在的多种多样的含义中究竟哪一种才是贯彻始终的、单纯的、统一的规定性?”(45)正如胡塞尔所说:“比如我面前的一棵树,那么我每次都只能从一个角度感知这棵树,并且无论我怎样变换角度,我都永远无法穷尽这棵树的所有面。我每变换一个角度,都会获得关于这棵树的或多或少不同的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感知行为一直在变,感觉材料也一直在变,但无论怎样变换,我每次都将这些杂多的感觉材料立义为同一棵树(意向对象)。”(46)我们之所以对“你”、“我”、“他”认识不同,就是因为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和处于不同时代。因为人的意识不仅是对外界的被动记录和复制,而且主动地认识和构造着世界,“一切意识都是对某物的意识,”即“意向性”。(47)具体来说,“生活的动源原初地就带有意义趋向,这种趋向就实现为一个世界,尽管‘存在的多种多样的意义’是在生活经验的这一个体的‘动源—趋向’之内的‘自身区别’”,(48)当然这种意向性认识有个体和集体之分。比如,“如果我是一名管弦乐队中的提琴手,那么我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体的‘我’在演奏,而且是作为一个集体的‘我们’的交响乐演奏中的一分子在进行演奏。因此个体意向性叠加可以导致集体意向性。但把集体意向性还原为个体的意向性的努力是行不通的。原因在于,我们无法通过叠加补充的办法从个体性的‘我意识’达到集体性的‘我们意识’。”(49)对民族的认识,也同样属于集体意向性认识,并随时代变化而改变。比如在民族兴起和强盛时期,其生物性特征和文化性特征在与其他民族交往过程中体现出来并有民族生计、制度、语言、习俗和信仰保障时,民族成员在思想意识形态上认同这些生物性和文化性特征、在语言行为上刻意建构并在内心认同这些特征时,民族就成为自我认同和与他者分界的标志。但随着人类社会的现代性增强,民族的集体意向性认识也发生了变化。正如布迪厄所说:“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以文化再生产为主轴的新型生命共同体,它一方面是人与人之间、人与其所创造的文化之间相互关系的产物,这个相互关系是由各种象征性的权力网络为基础所构成的相互竞争的力的紧张关系网;另一方面,社会又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相互关系及其所创造的文化不断地进行更新和再生产的基本条件。”(50)在这样一个时刻充满着反思与问题的社会中,只有当我们将民族认识的意向性投射于民族实体并形成对民族的各种各样认识时,民族才真正地成为被认同的事物,即“一个族群的存在不是因为其与其他群体可观察和测量的差异,而是相反,即因为不管是群内的人还是群外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群体;因为群内和群外的人都谈论、感知到他们好像是一个独立的群体。”(51)然后我们把这种意向性的认识付诸思想行动和物理行动,如通过多种媒体宣传、发表演说、著书立说等途径建构了民族心理边界,从而使现代民族的概念与历史上存在过的民族概念有了很大的区别,建构性因而成为当代民族必不可少的属性。

第三,建构性得以实现与族群这种人类共同体在不同政体形式下不断从实体向虚拟转化密切相关。关于此点,我们从中外学者对民族的认识中可见一斑。古希腊人判定民族及相关族群的标准不外乎血缘(或更多的是想象的血缘)以及语言、宗教、生活方式等文化属性。(52)随着人类在地球上的不断迁徙,人类对不同于自己的民族开始关注,一些研究者试图给民族下定义。如瑞士法学家布伦奇里在1851年和1852年所写的《普通国家法》一书中认为:“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结果也。民族最要之特质有八:1.其始也同属一地;2.其始也同一血统;3.同其肢体形状;4.同其语言;5.同其文字;6.同其宗教;7.同其风俗;8.同其生计。由这八种因素相结合并传之子孙,久而久之,则成为民族。”(53)意大利的学者马齐也认为:“民族是具有土地、起源、习惯、语言的统一,以及生命和社会意识共同一致的人类的自然社会。俄国的民粹主义者米海洛夫斯基认为:民族联系是氏族联系的延续和综合。”(54)由此可见,以上研究者均认为民族是生物性和文化性特征结合的产物。以后随着人类人口大规模快速迁徙并覆盖全球,人们对民族的认识更偏重于意识、心理和情感上的认同。如马克思·韦伯认为:民族是一个自我宣称具有国家情感的共同体。同样,它也倾向于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共同体。(55)俄罗斯学者B.蒂什科夫认为,民族仅仅是一个国家内的公民总和,是一种社会结构和“想象的共同体”,它们在“人群获得对某种思想及其内涵的信仰过程中,逐渐变成现实”。他认为可以通过对人群施加心理和思想意识的影响来推进“族群工程”和“民族建设”,还可由国家创办各类学校来灌输民族主义思想意识,亦即“民族组建”意识。(56)兹德拉沃梅洛夫认为,民族和民族自觉完全是一码事,因为民族自觉之所以存在,仅仅是由于其他民族存在着自觉的缘故。这就是他所说的“民族相对论”。(57)中国学者对民族的定义也经历了物化、文化、建构的三阶段,这可以从纳日碧力戈有关民族的定义中看出。纳日碧力戈早期对民族的认识是:“民族是在特定历史的人文和地理条件下形成,以共同的血统意识和先祖意识为基础,以共同的语言、风俗或其他精神和物质要素组成系统特征的人们共同体”,“在民族特征中,唯有民族自我意识和民族自称是最为稳定的了”,“是与民族本体共存之的要素”。语言和风俗习惯是较为稳定的民族特征,与民族概念相关的语言、习惯和文化系统有“投射作用,类推作用,促激作用,变体作用”。(58)后来他对民族的认识则逐渐演化为:“民族是家族的全符号扩展,是对族群文化要素的重组和政治利用。”“民族是在家族符号结构和家族符号资本的基础上形成的超族群政治—文化体。”(59)因此古今中外研究民族的学者对民族的认识因为时代变化,经历了从实体向虚拟的过渡,虚拟化则为民族身份的建构提供了便利条件。

以上三点,就是民族属性之一建构性表现所在。其中当代人类族群社会向后现代发展过程中族群生存境遇遇到严重挑战是民族的建构性属性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不同族群的人类对族群的意向性认识并付诸行动则是民族的建构性属性得以实现的途径,族群这种人类共同体在不同政体形式下不断从实体向虚拟转化则是民族建构性能够认可的条件。

民族曾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强盛的一种共同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过程中起过巨大的作用。但随着人类人口过度增长,比民族更为强大的国家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更高社会组织。

在国家时代,民族仍然存在,就像在民族时代氏族和游群仍然存在一样。但国家时代的民族随时代变迁也发生了相应的变迁,这种变迁,不仅是客观特征的变迁,如生物性,也是派生性的变迁,如文化性,更是主观对客观存在认识的变迁,如建构性。因此在国家代替民族并发展成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主要形式的今天,民族就是生物性、文化性与建构性三位一体的人类共同体。

①王寿南,陈水逢主编.人类学理论发展史[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1996.38~61.

②指一个男子或一个女子连续与一系列伴侣结婚或同居的婚姻形式。

③指由三个或更多世代组成的家庭。

④指由父母和他们所生养的孩子组成的家庭。

⑤如在爱斯基摩型中,有母亲、父亲、兄弟、姐妹的亲属称谓,父亲和母亲兄弟被称为叔伯舅,母亲和父亲的姐妹被称为姑姨舅母。在夏威夷型中,同代同性别的亲属都用同一称呼。如用来称呼其父亲的那个词也被用来称呼其父亲和母亲的兄弟,母亲、母亲的姐妹和父亲的姐妹也用同一个称谓。在易洛魁型中,称谓则有性别之分,如父亲和父亲兄弟用同一个称谓,母亲和母亲姐妹也用同一个称谓,父亲姐妹、母亲兄弟各有称谓,同一辈也有兄弟、姐妹和平表兄弟姐妹称谓。在克劳型中,强调父亲一方的交表兄弟姐妹等同于父母一辈的称呼,母亲一方交表兄弟姐妹则与自我的儿女一辈等同。在奥马哈型中,则母亲及其姐妹同用一个称谓,父亲及其兄弟同用一个称谓,平表兄弟和姐妹同用另一个称呼。在苏丹型中,母亲的兄弟与父亲的兄弟称谓不同,父亲的兄弟和父亲的称谓不同,母亲、母亲姐妹、父亲姐妹的称谓各不相同,每一个堂表兄弟姐妹的称谓都彼此区别。引自[美]William A.Haviland著,瞿铁鹏、张钰译.文化人类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308~313.

⑥如直系型指从自我的一位祖先向上或向下连接到自我的任何一位亲属;二分合并型指将母亲与父亲方面的亲属分成两边,母亲与母亲姐妹被合并在同一种亲属称谓下,父亲与父亲兄弟也得到同一个称谓;行辈型只采用两种称谓指称双亲的那个世代,如以父亲称谓称呼父亲、父亲兄弟和母亲兄弟,以母亲称谓称呼母亲、母亲姐妹和父亲姐妹;二分旁系指对亲代的六种类型,分别使用不同的称谓,如父亲、母亲、叔叔、舅舅、姨姨、姑姑。引自[美]William A.Haviland著,瞿铁鹏、张钰译.文化人类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30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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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钱建伟,张海虹.人对气候的适应性探究[J].能源与环境,2009,(2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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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如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英国、美国等国的唐人街或华人社区,均有祖先崇拜的祠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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