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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来,儿童教育专家认为体罚孩子会不可避免地伤害孩子。但研究结果表明事实并非如此。
爸爸妈妈不傻,他们知道该如何在90年代履行做父母的职责。因此,当4岁的杰森不肯离开奶奶家,一边尖叫“不,我不回去”,一边飞快地钻进餐桌底下时,做爸爸的耐心地蹲下来劝说:“杰森,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到时候就走的吗?”妈妈的脑子里迅速回忆起儿童教育书籍里的一些招数,先是提供选择:“你是想自己钻出来还是让我拽你出来?”然后是奖励:“上车之后我给你饼吃,”最后是威胁:“再不出来明天不让你看《亚瑟王》。”杰森义无反顾:“我就是不回去。”夫妇俩无可奈何地相对而视。杰森是个聪明、活泼的孩子,有点小性子。通常,他表现还不错,可最近他时常忤逆父母,动不动就尖声喊叫,甚至大声骂人。此时,小家伙吐吐舌头,然后大叫:“我恨你!”做父亲的终于将小暴君从桌子底下揪了出来。小家伙连踢带蹬,嘴里发出刺耳的尖叫。爸爸红着脸,终于忍不住,举起手啪地一下打了儿子的屁股。
停止动武!如果杰森的父亲读读报纸或听听电视宣传,他就会明白体罚孩子具有破坏性,它会使杰森变成一个狂暴易怒的孩子,而且或许将来长大会变成一个郁郁寡欢、野蛮粗鲁的人。而且,他甚至还会听到儿童教育专家经常说的那句话——体罚孩子的家长是失败的家长。然而,做父亲的清楚地感觉到,那轻轻的一打的确使孩子的放任顿然收敛,这种效果是协商所难以达到的。再说,他已经体罚过杰森好几回,孩子并没有变成“暴徒”。
实际上,美国许多儿童教育专家提出,体罚学龄前儿童会不可避免地伤害他们,这种说法的确令人费解。反对体罚的人依据一些不太令人信服的研究,过分地夸大了体罚的危险性。连美国儿科研究院都对上述夸大其辞的结论进行了低调处理。该院对体罚的态度不很明朗,更倾向于家长使用其他惩戒措施。1996年该院在一次关于体罚的研讨会上作出了如下结论:体罚有可能比其他惩戒措施更有效,主持会议的儿科学教授S·肯尼斯·斯科恩伯格说:“没有证据表明,一个被家长轻微体罚的孩子长大会成为罪犯,或成为愤世嫉俗的暴徒。”事实或许恰好相反:有研究表明,如果体罚适时、得体,会使孩子更加懂事听话。
有必要说明的是,美国儿科研究院以及其他专家所谓“体罚”,是指在孩子的手掌或臀部徒手击打两三下,而不是用皮带之类抽打。研究院及儿童专家都认为,体罚不应成为唯一的或常用的惩戒措施,而且当家长很愤怒、孩子已是青少年或不到两岁时,都不宜实施体罚。许多赞成体罚的专家也指出,体罚不能经常使用,只能作为一种惩戒的辅助手段。
孩子是人。反体罚运动与战后美国的两种社会现象有关——大众心理学的崛起与大家庭的离析。过去,祖辈们把育儿技巧(从让孩子打嗝到防止孩子遗尿)统统灌输给初为人母的母亲。其中有一条就是:孩子不打不成器。有些家长把这一俗语当成经常体罚孩子的正当理由。半个世纪以前,学校体罚学生几乎在各州都是合法的。但是到了50年代,越来越多的年轻夫妇开始听取儿童教育专家的意见。例如《婴幼儿护理手册》一书的作者本杰明·斯波克在书中就反对上一代人体罚孩子的做法。斯波克认为家长对孩子的管教应严格一致。在他手册的最初版本上,他倒没有排除体罚的作用。但后来,他把弗洛伊德理论里的一些概念溶到自己的书中,强调父母对孩子成长所起的影响,并引入当时被认为很激进的观念:孩子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也有许多精神需求。
七八十年代的心理学家和育儿专家比斯波克又更进了一步:提倡一种以孩子为中心的新的家庭观念。许多作者如贝雷·布拉兹顿就警告说,父母对孩子过分严厉,特别是使用体罚,有可能促使孩子具有侵略性、缺乏合作精神。70年代最畅销的一本书是托马斯·戈登的《育儿有效训练》。在书中,作者建议家长停止体罚孩子,而应该像对待“朋友和配偶”一样对待孩子。更近一些的时候,南希·莎玛琳和芭芭拉·拉罗索等作者也提出同样的要求。这类书使家长意识到倾听孩子的意见、尊重他们的独立人格的重要性。但与此同时,另一些让人费解的想法也流行起来。某位作者认为,如果孩子早上起来不肯穿衣服,家长就应该让他穿着睡衣上学校。
从表面上看,这些铺天盖地而来的建议,似乎并没有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父母对体罚的态度。去年,65%的美国人赞成体罚,比1946年对此持赞成态度的74%并没有减少多少。但是,数字上的微小变化掩盖了美国社会名流对此态度发生巨变的事实。到90年代,在某些地区,不体罚孩子已成了开明父母的标志。在1997年进行的民意测验中,41%受过高等教育的美国人反对体罚孩子,而没上过高中的美国人只有20%反对。反对体罚的白人比黑人多出1倍,而且,大多数有钱人往往不赞成体罚。
波士顿大学伦理性格发展中心主任凯文·赖恩认为,反对体罚运动有点太专制。他说:“家长被专家们给吓住了。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经常向家长灌输这一概念——反对体罚是为了孩子好。”保守杂志《妇女季刊》的编辑、两个孩子的母亲丹尼尔·克莉特登说:“如果你说你打了孩子的屁股,人们就会把你当做虐待儿童者。你现在不能谈体罚,人们对此简直有些歇斯底里。”
反对体罚。90年代中期,由研究专家艾文·海曼以及默里·斯特劳斯出版的两本书更加重了父母的负罪感,巩固了反体罚者的阵营。新罕布什尔大学的资深社会学家斯特劳斯,一直从事关于虐待儿童与配偶问题的开拓性研究工作。在《驱逐魔鬼》一书中,他把体罚儿童说成“严重的心理与社会问题”,会导致孩子终身受到困扰,如青少年犯罪,抑郁症,性功能障碍,工作不顺心,收入低等。斯特劳斯1994年出版的书赢得了著名儿童教育专家布拉兹顿以及佩内洛普·利基的极力赞扬。他们称赞斯特劳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体罚与社会暴力之间的联系。坦普尔大学的心理学家海曼在1997年写的《反体罚案例》一书中,提出了相同的观点,并且多次在电视访谈节目中将其观点广而告之。
对斯特劳斯和海曼来说,体罚已成了与似乎不相干的社会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统一的场论。去年,海曼在美国有线新闻电视网的电视访谈中说:“我们热切希望能废除暴力,也希望孩子能增强自尊,表现良好。我们应该制定一项法令禁止体罚。”斯特劳斯更走极端,他断言体罚孩子会助长惩罚性的社会倾向,比如拥护对恐怖主义国家进行轰炸等倾向。去年,在美国广播公司的电视新闻节目中,斯特劳斯就宣称,如果父母停止体罚孩子,“我们就可以少花些钱去治理犯罪以及精神疾病方面的问题”。
问题在于,斯特劳斯和海曼的观点是以其所做的研究为基础的。如果说他们的研究不是无效的话,充其量也不过是没有得出结论的。不考虑影响一个人行为与成长过程的其他因素:如父母的整体素质、孩子的不同性格等,而想孤立地去考查体罚的后果,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很少父母会同意或参与这么一项“纯粹”的研究:研究者随意将孩子置于两种不同的环境下——体罚或其他非体罚性惩戒——然后跟踪他们几年来的表现。这种研究无论如何是不切实际的。
结果,大部分关于体罚的研究是用以下两种方法进行的。一是依据对成年人进行的回忆采访,即让他们回忆几十年前的孩提时代是否受过体罚,频率如何。然后,研究都试图将体罚与目前如抑郁症或虐待配偶的行为联系起来。第二种方法是采访母亲,让母亲说出孩子的不良行为与家长实施体罚的概率,然后由研究者去寻找两种行为之间的关系。
上述两种研究都不能有效地说出所以然来。例如在采访研究中,很难说清到底是体罚导致了不良行为,还是不良行为引来体罚。在回忆研究中,谁也说不清这些成年受试者对于父母的惩戒方式的记忆是否准确。有时候,研究者本身也不能将其他方方面面的因素考虑完全。例如,斯特劳斯本人所做的大部分研究中,所调查的许多人十几岁了还受体罚,而许多儿童教育专家认为这已不再是体罚的年龄了。其他研究也未将轻体罚与重体罚区别开来,如有的是轻打几下学龄前儿童的屁股,而有些则是用皮带抽打孩子。1997年做的一次研究中,有427名三年级学生接受调查,10年后对他们进行重新调查发现,那些被体罚较多的孩子比其他人更爱打架斗殴。惩罚的概念包括从非肉体性惩戒,如与孩子讲理,让其闭门思过,到打耳光、用肥皂洗嘴或打屁股直至其哭等肉体性惩罚。
上述研究的缺点,一方面是其方法有些模棱两可,同时也使得家长十分担心体罚到底会产生什么后果。比如家长最担心的问题之一是,体罚是否有可能导致孩子受虐。一般说来,(而且研究也证实)儿童受虐往往是家长试图让孩子循规蹈矩引发的。但还没有研究表明,体罚会导致儿童受虐。停止虐待孩子的家长会误用其他各种惩戒手段,包括体罚。斯威顿一案(作为一个试验案例经常被引用)也没有证实反体罚者的担忧。1979年斯威顿胜诉,法庭宣布父母体罚孩子不合法。在这之后的10多年,儿童受虐的案件反而增加了400多例。1994年,总共只有583例儿童受虐的报道。虽说斯威顿一案并非意味着禁止体罚反而会使更多的儿童遭受虐待,但至少有一点是明显的,那就是法令禁止体罚并没有降低儿童受到虐待的比例。
为什么要冒险?斯特劳斯和海曼都承认他们的许多关于体罚的研究欠缜密,但他们仍然相信业内人士是支持他们的研究结论的。海曼说:“已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我们不需要体罚,尽管证据不是那么强有力。再说了,权衡这之间的利弊,有没有必要冒险呢?应该退一步想想,常问问自己到底有何理由要伤害孩子?”
报道有关儿童教育趋势的记者们,似乎已经接受关于体罚的相似的定论。他们很少去推敲反体罚论者的结论是否合理。只要看看斯特劳斯那带有争议性的研究被新闻媒介广泛报道,就可见一斑。去年,他出版了一本《儿科学档案与青少年医学》书。他在对受试者进行两年跟踪研究后宣称,经常体罚6到9岁的儿童(每周3次或以上)会增加儿童的反社会行为,如欺骗、恃强凌弱、说谎等。出版该书的美国医学联合会发表了题为“体罚导致儿童具有暴力、反社会倾向”的新闻稿。斯氏的研究结果先后为三大主要新闻网络、不少于107家报纸与杂志的争相报道。然而,无论新闻稿还是报道都没有提到研究的缺陷:那些每隔一天就遭体罚的孩子可能有严重的行为不端问题,这些还不是他们遭体罚的直接原因。而且,接受调查的807名母亲在生育孩子时年龄在14至24岁之间——并非具有代表性。新闻报道只是简单地认定“体罚儿童会导致难以挽回的不良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心理学家马乔里·林德纳·冈诺对同一问题进行的更为长期的研究,得出了相当不同的结论。与斯特劳斯不同,冈诺对更多的孩子(1100多名)进行了5年(而不是2年)的调查,挑选了一些年龄大一些的父母,他的数据来自孩子和成年人双方。冈诺的结论是,对大多数孩子来说,体罚会导致侵略性倾向的说法是不成立的;同时,他还发现受体罚的4到7岁的孩子不是更爱打架,而是相反,不爱打架。但8到11岁来自单亲家庭的白人孩子则正好相反,冈诺认为这与他们较少受到家长权威的影响有关。然而,美国医学联合会并未对冈诺的研究发布新闻,没有一家新闻网络对此进行报道,登载过斯特劳斯研究成果的107家报纸杂志只有15家提到了冈诺的不同发现。
在反应不是那么灵敏的新闻界之外,研究者们几年来一直在重新估价对体罚的传统看法。1996年,在禁止体罚的内布拉斯加州,不良少年管教中心主任、心理学家罗伯特·拉兹勒在对关于体罚的166项研究进行彻底重审之后,得出了几条出人意料的结论。在剔除那些未经仔细审核,只包括严重体罚(如引起刮伤或其他伤之类),或孩子的行为与体罚并无多大关联的研究之后,拉兹勒挑选出了其中做得最好的35项研究。在这35项研究中,他并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能够说明,经常被父母采用的非虐待性体罚会伤害孩子。他的审核表明,要想让13岁以下的孩子遵从父母的意愿,体罚比任何其他惩戒措施,如暂时取消某些特权,都更有效。
1996年拉兹勒和其他人将研究结果在美国儿科研究院举办的关于体罚的研讨会上公布后,引发了一场人们对传统看法的修正热潮。该研讨会的两位组织者、纽约阿尔贝特·爱因斯坦医院儿科学教授肯尼思·斯科恩伯格和斯坦佛·福里德曼在《儿科学》杂志上发表文章说:“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有一种先入为主的观念,认为体罚,包括轻罚,都是不好的。”然而,在研讨会结束时,这两位怀疑论者承认,如果是在相对健康的家庭环境里,轻微体罚本身不会伤害孩子,也不会引起他今后的一些问题。
体罚或许是学术团体间的一种抽象争议,但现实生活中却使年轻的父母进退维谷。因为他们每天甚至每小时都在全力对付淘气的孩子,试图让他们循规蹈矩。在对90位2岁孩子的母亲进行的调查中发现,他们平均6到8分钟就要矫正一次孩子的行为。北卡罗来纳州2岁孩子的母亲雪莉发誓说,她决不体罚孩子。她说:“我得跟他讲理。”然而,有一天她上班快迟到了,而她那任性的儿子不肯穿衣服,还一次次把尿布扯下。“我简直一点办法也没有,最后终于打了他屁股,并说,快戴上尿布!他看着我,终于戴上了尿布。他是个好孩子,但我感觉很不好,好像伤害了他。”
自然,任何一位儿童教育学家都不会跳出来,去写一本名为《为什么打孩子的屁股》的书。这也是为什么新闻媒介不愿意承认,有时候打屁股体罚是有效的惩戒手段的这一观念的原因。《纽约时报》几年前援引了伦理学家赖恩的话:“在极端的情况下,轻微的体罚是可行的。”
关于体罚的争议,有一点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父母是否体罚孩子并不重要,关键是如何进行体罚。拉勒兹说:“如果父母将体罚当做一种偶尔使用的惩戒措施,而且父母与孩子之间关系密切,那么偶尔实施体罚会是有效的。”在过去30年中大量有关育儿方面的书籍提供了许多非体罚的惩戒措施,如允许孩子陈述自己的想法,同时又给孩子的行为举止以严格的限制与约束。专家们认为最好的惩戒手段有:与孩子说理、让其面壁思过、取消特权、奖励良好举止,以及专家所谓的“自然结果”(例如孩子不肯吃早饭,那就让他饿一上午)。体罚如能与上述方法相结合,效果会更好一些。
对于选择体罚的家长来说,体罚方法有时合适有时不合适,对2岁以下的孩子不应实施体罚,体罚会对其身体造成伤害;研究也表明,对青少年过多体罚,会使其行为不端的概率提高;只有对2至6岁的孩子,体罚才最有效,但家长还应考虑其个性。此外,体罚应在私下进行,以保全孩子的面子。体罚不能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
至于如何实施体罚,美国儿科研究院警告,只能徒手击打孩子的臀部,其目的只是为了纠正孩子的错误,而不是使他痛苦。《该不该体罚孩子》一书的作者、心理学家约翰·罗斯蒙德说:“体罚只不过是一种终止孩子不端行为的非口头方式而已,你应该传给孩子这样一个清楚的信息:你不赞成他的行为。”
许多家长认为不体罚孩子也能将信息传过去。曼哈顿一位11岁孩子的母亲吉莉说:“我们认为体罚不是鼓励良好行为的有效方法,我们最不愿意让孩子认为,对待不端行为就得用体罚这种办法。”
家长滥用体罚。另一个极端是家长不只是徒手击打孩子的屁股。在1995年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中,几乎有20%的家长承认他们曾用刷子、皮带或棍子等硬物体罚孩子。反体罚运动有一点很有价值,那就是让人们意识到许多家长在滥用体罚。斯特劳斯发现,2/3的6岁以下孩子的母亲一周内体罚孩子不下3次。许多专家认为这太多了。
目前对体罚的认识有两方面:对孩子进行适当体罚的家长可以放心,他们不会对孩子造成无可挽救的伤害;但是,那些滥用体罚,且认为这么做是为了孩子好的家长,则应该收敛一些。上述两种认识之间的某种折中,可能才是较为理想的育儿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