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民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策略
祝艳京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陕西 西安 710021
摘 要: 职业教育强调教育教学实践性,培养应用型高素质技术人才,满足市场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民法教学作为法学类专业的核心课程,在培养学生法学实践能力与素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文中选择高职民法课程教学为切入点,探讨民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联系教学实践给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提升民法教学质量,输送高质量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 高职民法;主要问题;解决策略
一、高职民法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传统教学模式下课程教学场所为固定式,采取教师讲授与学生听课的方式,多采取讲述法等传统方法,不利于学生掌握法学知识点。民法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多样化教学场所流于形式
长期以来课程教学习惯在教室内完成,大部分学习活动也是如此,表现出教学场所单一的问题。近年来各专业不断推进教学改革,并开始在厂房、工地等场所教学,效果显著。但法律专业就业方向特殊,只可以选择法律事务所或模拟法庭等教学,无论何种场地进行的都是综合性案件分析与解决,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与专业知识体系。《民法》课程作为专业基础课程,是学生入学后接触的第一门专业课,学生并没有专业知识或背景,也就说不上专业知识体系。如果照搬其他教学模式,盲目使用教学场所,要求学生边实际边学习,反而会造成学习难度增加,影响到学生学习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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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并未发挥案例教学法作用
案例分析教学过程中调动学生求知欲,并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掌握基础知识,培养与锻炼学生解决问题、独立思考及团队合作能力,实现理论知识向实践技能的转变。案例分析教学法同时还能提高学生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能力。民法课程教学时案例教学法较为常见,也是经过实践教学证实的,在整个法律体系教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课程教学时教师并未考虑学生实际情况与专业背景,源于生活的综合型案例学生并没有能力分析。教学案例内容单一,仅仅涉及到每一点具体知识,整体内容枯燥,且案列内容和现实生活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没有什么可信度。此外,大部分教师使用案例教学法流程呆板,只采取“教师介绍-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流程进行,并未全面发挥案例教学法的作用。
(三)没有体现出以生为本理念
高职教育中提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各专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教学方法,但很多改革仅重视形式互动,无法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为主体的活动形式主要包括课堂提问、小组讨论、课堂发言等。课堂提问主要检验学生知识掌握情况,通常由教师提出问题,学生思考后回答问题,并未体现出学生主体性地位。但随着市场对人才要求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无法满足新课标要求,也没有办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这就需要持续改进课程教学模式,大幅度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路上,他如常地看报纸,却不再专心,总是抬头来偷看她,与她对话。她就淡淡地应着,然后她接到他的邀约:晚上一起吃饭。
二、高职民法教学问题的针对性解决措施
(一)推进课程体系改革,明确法律人才培养目标
我国各地法院每年审判的案例数以万计,教师不能随意选择就在课堂运用,这就需要选择具有影响与代表性的案例展开教学。选择民事诉讼法课程教学案例时把握三点原则:相关性原则、典型性原则、目的性原则;案例选择需要耗费一定时间,这就要求教师平时做好积累,选择并收集资料,随时存取典型案例。当案例收集、存储到一定规模后,可以直接搭建教学案例库。这样就可以有的放矢,不会出现“无案可选”的境地;案例讨论教学前教师要简单讲述一下相关法律知识,让学生可以理性认识相关法律知识。
(3)表述不同,即存在指代的两个要素在文字表达上不同,两个要素间可能一个是另一个的别名,或者根据上下文,两个要素都指向同一个实体,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修理巷道的20名矿工”←“被困人员”;
天门冬蛋白酶(Aspartic proteinase)在动植物中均有存在,动物体内主要集中于乳汁中,在土豆和黑麦的叶中均有提取价值。土豆叶天门冬蛋白酶的分子量约40 000,在pH为3时活性最好。
(二)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全面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是最近以来出现的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新型教育模式。随着我国新时期教育改革的进行,课堂教学模式越来越多样化,现代教育的发展得到了极大地推动。在新时期,想要提高培养人才的质量,就必须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课堂教学模式下对人才进行培养,让学生能够尽早的进入社会,适应以后的工作环境,为学生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在这个前提下,学校应该利用现有校企合作机会,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获利的原则,与企业对产学结合的课堂教学模式进行探究。
高职设置民法课程的目的在于为经济管理领域输送人才,因此在课程的设置上应该牢牢把握这一基本原则。因此需要重视增加经济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和相关的选修课程,并重视学生对该专业知识体系的构建。对于课程的设置还应该以学生的基础和认知规律对专业课程的开设顺序进行设计,按照先基础、后深入的原则开设课程。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同时,不断提高自身对专业课程的认识。最后,对于课程的设置应该以就业为导向,结合今后的职场需求以及用人单位的要求,对相应的课程进行调整,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
(三)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发挥校企合作模式作用
案例教学开展的关键就是突出教学重点,并对教学时间进行合理安排。民事诉讼法课程内容可以分成两大部分:总则与分则,前者主要为基本理论与制度、后者为具体程序。以此为基础选择教学方法、教学形式及案例比重。基本理论知识中存在大量纯理论性问题,这些问题抽象且难理解,很多与实践之间存在差距,很多内容根本无法用案例解释。基本制度与分则部分是教学重难点所在,直接牵扯到法律条款具体应用,知识点繁杂,也是案例教学重点所在。
高职民法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该重视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从而以社会需求为目标。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应该树立正确的目标意识,以学生的今后就业为目标。在知识体系的构建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过程中应该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改变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不仅关注学生的知识能力层面,还应该重视学生的职业能力培养。在课程改革过程中充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培养出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在课程开设过程中,应该及时进行市场调研,并为学生的创新和创业提供一定的帮助。在课程设置过程中,可以增加一定的指导性课程,让学生积极参与到创业中去,并鼓励学生参加学生创业大赛,不断积累学生的经验。
教学计划是学校对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所制定的,教师需要根据教学计划做出自己的教学安排。教学计划设计的合理性对教学效果的好坏有着很大的影响。在校企合作的背景下制定教学计划要对企业工作所需了解,同时将其融合到平时的课堂教学之中,还要考虑到学生的接受能力、教师讲课的效果和学校能够提供的教学资源。要适用于校企合作的教学模式,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都要培养,还要以学生为主,提升学生的学习热情,保证学生在出去实际的工作中能够运用到课堂教学中的所学。
(四)发挥实习教学作用,提升学生法律实践能力
民法的教育不仅只是理论知识的传授和学习,还是一种职业的训练。没有经历过法律实践,是没有办法学好法律的。如果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接受实战事例,那么就不能学习案件的分析、不能提高其它的技能,素质也不能得到提高。只有接触到实际的案例和当事人,才能迫使学生地里的分析、考虑事件,养成独立的思考的习惯。只有在实战实例中接触当事人,才能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时的学生不仅仅只是学生,更是当事人的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是一种身份的转换,更是心理的转换。学生在此过程中会有一种责任的意识,这样才能有益于以后的就业和社会的发展。因而学生必须主动地去学、去实践,从而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学习效果。
运用课堂分析、课堂讨论等的方式,可以训练学生的知识贯通和促进学生的实战演练,对以后的就业法律相关的职业或者其他职业都有着很大的培养作用。但现实中总会遇到各种具体的问题,所以培养学生的实战的思考分析能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教材中,不同知识的划分也是比较明显的,结合实战,使学生能够打破教材的章与章之间的界限,明确民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高学生的融会贯通的能力,提高灵活应用法律知识和应变的能力。
三、结语
总之,民法课程作为高职法律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教学效果直接影响到后学课程学习。作为专业课程,课程教学效果也会影响到学生对专业课程学习兴趣。这就需要教师选择合适方法,打破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活跃课程教学氛围,大幅度提升民法课程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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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13-4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28-0228-02
作者简介: 祝艳京(1982- ),女,陕西西安人,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讲师。
标签:高职民法论文; 主要问题论文; 解决策略论文;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