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执业博士的形成、特点及启示_博士论文

英国执业博士的形成、特点及启示_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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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90年代初,英国增设了实践博士。目前,除传统的哲学博士之外,英国还设有论著博士、新制博士、实践博士和一批专业博士等。[1]传统的哲学博士和论著博士,都是以强调发展学术,培养或认可学术性研究人员而设立,其主要区别是,前者需要正式注册学习,其检验成果是对知识具有原创性贡献的八到十万字的学术论文;后者一般无须正式注册学习,其检验成果是已经出版或即将出版的学术论著。新制博士是结合了哲学博士、专业博士和英国经济与社会研究委员会(ESRC)推出的“1+3”博士培养模式而形成的“综合博士”。专业博士本身就是以强调实践为导向而设立的,而且近几年英国的专业博士也已经扩展到多数大学的众多学科领域。据英国研究生教育协会(UK Council for Graduate Education,简称UKCGE)每五年一次的专业学位授予情况统计,2010年,125所成员单位中的71所大学中已经有308个专业博士项目,比2000年的151个翻了一番多,这其中还不包括2005年反馈信息的28所大学此次没有提供相应信息。由此可见,在英国能够授予专业博士的单位至少占到英国大学总数的74.4%以上。[2]而且,专业博士已经涉及工程、教育、临床心理、工商管理、护理等领域。不难看出,以实践为导向的专业博士已经在英国获得了极大发展。

       既然以实践为导向的专业博士在英国获得了长足发展,那么为什么还要增设实践博士?相对于哲学博士和专业博士,实践博士又有哪些基本特征?在哲学博士和专业博士之外,又增设实践博士是否意味着博士学位的某种发展趋势?英国实践博士能够为当下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带来哪些启示与借鉴?对这些基本问题进行剖析,无论是对于国内研究不多的实践博士来说,还是对于当下中国博士制度乃至高等教育变革而言,都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英国实践博士形成的动因

       应当说,在高等教育先发国家中,英国高等教育变革向来是以传统和保守著称。20世纪90年代成为英国高等教育激进变革的一个重要拐点,不但高等教育由大众迅速进入普及,催生出众多新大学组织,而且政府和市场双重介入,使得英国大学呈现出一元体制下的多元发展。仅就研究生教育而言,不但出现了研究生院这一管理组织,而且还产生了多样的学位类型。这其中,既有英国本土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内部因素,也有应对高等教育全球化挑战的外部因素。实践博士正是在这种宏观背景下设立的,其形成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生产转型是英国实践博士形成的内因

       伴随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大学、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动力关系不断发生改变。一方面,传统的、精英式的人才培养方式不断受到冲击,学术下移走向社会大众已经成为全球化趋势;另一方面,书斋式的、纯粹的理论研究越来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需要,人们对传统哲学博士的批评不断增加。作为博士培养基地的大学,正面临着来自政府、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等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压力、诉求和期待。尤其是针对哲学博士“理论—实践”脱节的现象,大学必须要寻找新的博士培养途径来提供研究训练。

       英国学者吉本斯(Michael Gibbons)等早在1994年就明确提出了知识生产的两种模式。“模式1”是指基于牛顿式(Newtonian model)的科学研究,是建立在单一学科内的、严格的学术规范之上,强调知识产出的“自洽性”,聚焦在“知其然”,理解“是什么”,知识生产的组织具有同质性、等级性和形式固定性等特征。“模式2”是强调在应用背景下而非学科结构内解决问题,是跨学科的而非单一学科或多学科的,强调知识产出的弥散性和社会责任,关注“知道如何做”,知识生产的组织具有异质性、非等级性和灵活性等特征。[3]简言之,“模式1”是以理论产出为宗旨,而“模式2”则是以实用产出为依归。

       如果将吉本斯的知识生产模式理论放置在博士学位发展上,毫无疑问,传统的哲学博士应该处在“模式1”的一端,那么,专业博士是否就代表了“模式2”的一端呢?事实上,自专业博士产生之日起,就没有完全脱离开传统哲学博士的影响。仅从博士学位质量评价模式来看,专业博士对传统博士的依赖显而易见,两者都是通过一定字数要求的博士论文来评价。只是在培养过程中,专业博士是在哲学博士基础之上注入了教学和实践元素。因此,如果按照知识生产模式来划分,专业博士充其量只能是赫夫(Anne Sigismund Huff)所说的知识生产“模式1.5”,既保留了“模式1”中的理论元素,也融入了“模式2”中的实践元素。[4]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处于知识生产“模式2”的博士培养类型尚处于空白,而英国的实践博士恰恰是对知识生产“模式2”的一个有效应对。事实上,只有哲学博士、专业博士和实践博士共存共生,才能使理论研究者(哲学博士)不断走向纯粹,为实践提供支撑;实践探索者(实践博士)不断深入现实,产出多样性的知识作品;理论和实践兼顾者(专业博士)则为两者架起沟通的桥梁。

       (二)高校竞争发展是英国实践博士形成的动力

       就高校外部环境而言,伴随高等教育全球化趋势,高校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多样化已经成为各国高等教育适应竞争的一个重要特征,不但要求高校组织类型的多样化,而且要求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类型的多样化。为应对高等教育全球化竞争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多元化的现实需求,英国政府在1993年发布了《实现我们的潜能:科学、工程与技术战略》(Realising Our Potential:A Strategy for Science,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白皮书,明确提出,“政府欢迎多样的研究生培养类型产生,也就是说,传统的哲学博士并不能适应大学或工业研究实验室之外的职业需求”。英国实践博士的产生除政府的推力之外,市场的推动力量同样重要。撒切尔夫人时代(1979-1990年)以降,英国高等教育变革中一个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市场化因素不断加强。在市场化浪潮的冲击下,传统的以牛津剑桥为代表的自治模式已不复存在,大学不再也不能固守在象牙塔内,而是要将发展的眼光放置在更为广泛的社会和市场需求方面。其中,学习者的需求将占据大学竞争发展的主导地位,如果不能适应各类学习者的多样需求,大学在竞争中必然会逐步失去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就高校内部环境而言,实践博士的产生是为了应对新兴学科,尤其是设计、创作、表演艺术等领域的发展需求。早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许多大学便开设了艺术设计专业,并将艺术创作硕士(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作为大学艺术设计实践领域的终结学位。“尽管MFA不是学术型的,但是在美国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中,教师获得终身教职和职称晋升是依靠MFA作为最高学位,而不是传统的哲学博士。这一原则被美国艺术设计教师和教授的核心专业组织——美国大学艺术联合会(The College Art Association)进行了明确规定。”[5]与美国不同,英国大学内的艺术设计院系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最迫切的需求是解决如何评定艺术设计院系中教师的聘用和晋升问题。没有相应的高层次学位设置,也就很难衡量哪些教师能够聘用,哪些教师能够晋升职称等。进一步来说,在艺术设计领域设置高层次学位,不但会影响教学人员的质量,而且也会影响培养学生的质量以及学科存在的合法性等问题。事实上,英国大学艺术设计院系内的许多设计家和艺术家也渴望融入研究,因为长期以来在英国的艺术设计领域是不存在研究训练模块的。设计家和艺术家对高层次学位的强烈诉求,加速了实践博士产生的步伐。

       (三)现代网络媒体是英国实践博士形成的保障

       几乎在所有的研究领域内存有普遍共识,传统的哲学博士应当是以文字性的长篇学术论文作为最终获得学位的一个必要条件。博士论文不但应当是方便同行学者进行检索、查找和获取,而且应当是能够长期保存,以方便同行成员随时检验其学术贡献性。

       传统上,英国大学的博士论文要求印刷出来,一般不超过200份,有时候少至25~50份。这些文本主要存放在大学图书馆和主要的研究图书馆中,以便于馆际互借。美国大学的博士学位论文则通过大学缩微制品公司(University Microfilms International,简称UMI)进行存储。UMI通过书本形式、散装形式、微胶卷形式、单片胶卷形式,现在是通过PDF形式进行长期保留,并能通过互联网进行检索。实践博士的产生为博士最终成果的存储带来了挑战。1998年,英国萨里大学温布顿艺术学院前院长科林·佩恩特(Colin Painter)在一次研讨会上提到,根据萨里大学的规定,学院允许艺术和设计专业申请者提供一次艺术品展览,即可获得博士学位。[6]由此带来的问题是,新型博士的实物型成果能不能像博士论文那样获得学术合法性,以及如何像博士论文那样易于保存、获取,方便同行审查检验等。

       事实上,早在实践博士产生之前,英国国家学位授予委员会(Council for National Academic Awards)就曾指出,工艺院校在授予高级学位时,书面论文可以用非书面的实物形式来补充。[7]这就意味着,作为能够证明其创新性的艺术作品、音乐作品等可以作为申请博士学位的一个重要条件,单纯的、书本式的博士论文要求开始突破。伴随着现代网络媒体的不断发达,以实践为基础而产生出来的实物型成果,也会通过3D制作、计算机存储等技术手段,与传统的纸质文本一样,可供长久保存、容易获取并随时接受同行学者的评价检验,这也为实践博士的产生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国外发展经验是英国实践博士形成的外因

       20世纪80年代末,在英国过于专门的专业,如摄影、电影和电视等,甚至不能授予学位,而只能授予毕业文凭或研究生证书。[8]因何在短短数年内,英国就为这些专业以及戏剧表演、文学创作、工艺设计等,设立了与哲学博士相当的实践博士,这其中也不乏国际高等教育现实发展的经验借鉴。

       “早在1984年,澳大利亚的伍伦贡大学和悉尼科技大学在创作领域设立了实践博士。毕业于悉尼科技大学的哈珀(Graeme Harper)成为澳洲第一个实践博士学位获得者,目前他在英格兰的普利茅斯大学任教,并一直致力于在英国推广实践博士。在此之前,悉尼科技大学的两位教授——莱文(Theo van Leeuwen)和埃德蒙兹(Ernest Edmonds)也曾对推动英国实践博士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9]而此时,英国的专业博士和哲学博士的边界也日益模糊,许多大学的哲学博士开始要求融入教学课程和实践元素,所以设立一个更加强调实践的新型博士很快在英国大学中得到认可。

       在美国,尽管没有将实践博士单独列为一个新的博士类型,但是作为专业学位的变种,聚焦于实践博士(practice-focused doctorate)或专业实践博士(professional practice doctorate)的说法与做法却是由来已久。“1978年,施菲尔德(Schlotfeldt)和她的同事就在凯斯西储大学开设了第一个以实践为核心的护理博士。”[10]事实上,这就是所谓的第二代专业博士,更加强化了专业博士的实践性。20世纪90年代,为应对高等教育全球化和市场化的挑战,英国开始全面借鉴美国高等教育,其实践博士的设立不能不说也是受到了美国的影响。2009年,哈佛大学融合教育学院、商学院和肯尼迪管理学院三院师资力量而开设的教育领导博士(Doctor of Education Leadership Program)则直接称之为崭新的、具有开创性的实践博士。[11]可见,由哲学博士到专业博士再到实践博士,这是欧美博士类型发展的一个普遍趋势。

       二、英国实践博士的特征

       (一)实践博士的专业特征

       众所皆知,设置哲学博士的原初目的,是培养学术性的研究人员,致力于学科前沿进行重大原创性研究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其专业一般不包含工商管理等实践性较强的领域。与哲学博士不同,专业博士设置是在某一特定专业领域内而非在学术领域内提高博士的能力。所以,专业博士吸引了那些工作在专业环境内而希望进一步提高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专业实践的学生,他们在增进大学与工商业的衔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英国,从产生时间上来看,专业博士最早是在教育、工程和临床心理学三个领域开设的,而后是工商管理和护理专业,再扩展到其他诸多领域。据UKGCE2010年统计显示,2009年英国专业学位在校生共计7882人,其中教育2228人,心理咨询2007人,商业金融管理和旅游1058人,医药博士752人,工程博士609人,健康、社会健康科学598人。[12]以上六类专业博士共计占在校生总数的90%以上。可以说,从在校生人数来看,教育、心理、工商管理、工程、医药等同样占据着专业博士学科发展的主流。

       与哲学博士、专业博士的设置不同,在过去的十多年间,实践博士主要是在设计、创作和表演领域内设置的。1997年,UKGCE对实践博士的多样性进行了分析,在《艺术和设计创造表演领域的实践博士》报告中指出,实践博士的领域包括建筑艺术、创作、设计、音乐、表演艺术和视觉艺术。早在1996年,UKGCE对其116所大学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查,在反馈信息的90所大学中共有45所大学设置了这类学位。[13]相对于哲学博士专业设置强调探究的理论性和学术性,专业博士设置强调职业的应用性和反思性,实践博士专业设置更加强调艺术创作的视听性和直观性。譬如,在表演艺术中,又可以细分为舞蹈表演、戏剧表演和音乐表演等;在视觉艺术中,又可以细分为彩绘、复合媒材、素描、数字媒体、摄影和雕刻等。

       综合比较英国哲学博士、专业博士和实践博士的专业设置特征,哲学博士的最终成果表达是完全可以通过文本来呈现的;教育、心理、工商管理、工程、医药等领域的专业博士,其最终成果表达也主要通过系列文本来呈现;相对而言,设计、创作和表演领域的实践博士,其最终成果表达则很难完全通过文本来呈现,必须附之以具体的创作实物。

       (二)实践博士的研究特征

       就专业设置目的而言,哲学博士、专业博士和实践博士都强调研究的重要性。缺失了研究元素,实践博士也就无法被称为“博士”。但是三者强调研究的模式却是不同的。

       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弗·弗瑞林(Christopher Frayling)认为,研究绝不限于传统的学科领域,艺术、工艺和设计也同样存在。就艺术设计而言,其研究可以划分为:“艺术设计领域的研究”(research into art and design)、“通过艺术设计的研究”(research through art and design)和“为艺术设计的研究”(research for art and design)三种形式。弗瑞林进一步分析认为,第一种研究是理论性的,通过哲学博士论文的形式来体现;第二种研究理论性相对较弱,譬如材料研究、研发工作和行动研究等;第三种理论性更弱,更加强调实际成果的产出,思想主要融于产品之中。[14]可以看出,哲学博士属于第一种研究形式,专业博士属于第二种研究形式,实践博士则属于第三种研究形式。

       因此,UKGCE将实践博士界定为:包含一个原初性的创造作品,作品本身能够证明对该领域的原创度、熟识度和贡献度。这里的“原创”可以解释为强调艺术创新,也可以是通过呈现特定认知内容的创新。当然,也有人就实践博士作品的原创度及其与传统博士论文原创的等值性提出质疑,这种质疑一定意义上也是对实践博士设立合法性的质疑。事实上,正如佩克斯(Anna Pakes)所指出的,我们不能够要求实践博士作品的原创性与历史上马塞尔·杜尚(Duchamp)的《喷泉》(Fountain,1917)、毕加索(Picasso)的《格尔尼卡》(Guernica,1937)和尼金斯基(Nijinski)的《牧神午后》(L’Après-Midi d’un Faune,1912)相比较,就如同我们不能够拿哲学博士论文的原创性与历史上笛卡尔(Descartes)的《沉思录》(Meditations,1641-1642)、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的《哲学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1958)和德里达(Derrida)的《论文字学》(Of Grammatology,1967)相比较一样。[15]同文本性的哲学博士论文、专业博士论文一样,实物性的作品同样可以通过方法创新、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等实现实践博士的研究创新。

       (三)实践博士的实践特征

       实践博士除了研究元素之外,“实践”则是其另外一个重要特征。缺失了实践性,实践博士也同样不能被称为“实践”博士。

       英国普利茅斯大学学者麦克劳德(Katie MacLeod)认为,高层次实践存在三种类型:类型A是定位实践,是对实践的一种审视,这种审视可以是历史的、文化的或者是当下的,也可能是三者融合的;类型B是理论化实践,也就是说,学生的文本所提出的理论能够驱动他们的创造性工作;类型C是呈现实践,也就是说创作实物和写作文本能够彼此支撑,产生相互关照的跷跷板效应。[16]应当说,在哲学博士、专业博士和实践博士的最终学术成果中,可能都含有实践的元素,但是三者对实践的关注点是截然不同的。按照麦克劳德的分析,哲学博士应当属于类型A的高层次实践,专业博士则属于类型B的高层次实践,而实践博士则属于类型C的高层次实践。

       在当下,关于专业博士和实践博士争论最多的是“以实践为导向”(practice-led)还是“以实践为基础”(practice-based)这两个词汇。尽管两者的区别不是截然分明的,但还是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首先,以实践为导向的研究,所关注的是实践的本质,并引出对该实践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新知识。研究的重点是推进知识实践,或在实践中推进知识。在一篇博士论文里,实践导向研究结果可能完全用文本形式描述,而无须包含一个创造性实物作品。其次,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是指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实践和实践结果,以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一种原始调查研究。通过创造性实物作品,可以证明研究的原创性和对知识的贡献,创造性实物作品可能包括图像、音乐、设计、模型、数字媒体等研究产物或者其他类似成果,同时原创性的声明、意义及背景是用文字描述的。这是实践博士与其他博士的区别所在。[17]简言之,如果研究主要通往对实践的新理解,那么这种研究就是实践导向的研究;如果知识贡献的基础是创作性的实物作品(附之以文字性分析描述),那么这种研究就是基于实践的研究。可以说,专业博士尽管也关注实践,但应属于以实践为导向的,其与以实践为基础的实践博士明显不同。

       (四)实践博士的培养特征

       尽管哲学博士或许也关注实践研究,专业博士以工作实践为导向进行研究,但是实践博士则是依靠实践(by means of practice)而非关于实践(about practice)或在实践内(within practice)推进知识。UKGCE规定,一个原创性的实物作品一定要包含在实践博士研究成果之内。同时,实践博士的最终成果,也必须包括与创作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文本性分析。这一文本性分析不但厘定实物作品的原创性定位,而且也能为同行评议提供一个综合判断的基础,能够让同行专家更容易了解其成果的知识贡献度,体现出博士分析能力水平,背景知识掌握的熟练程度等。[18]这一总体要求,为实践博士的培养带来了新的挑战。实践博士不但要在学习中产生出实物性的作品,而且也要具备相当的文字分析能力。博士申请人需要完成实物创作和研究分析的双重任务。

       实践博士申请人在开始攻读博士学位之前,已经掌握了一系列关于实践的方法和技巧。“按照布迪厄的说法,他们已经掌握了实践‘场域’内的‘惯习’。当他们进入高等教育场域内,攻读博士时,还需要发展其研究的惯习。对于多数实践博士而言,他们不是担心实践设计,而是为撰写分析而担心。他们先前所受教育(本科和硕士阶段)也是将重点放在了制作方面,很少需要写作要求。因为相对于前者,后者属于实践博士的弱项。”[19]进一步来讲,实践博士申请人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在于制作和写作的结合,是两者多种张力的平衡。“由于之前学生已经具备了相关的实践技能,最终要达到博士授予的要求,写作就成了一项费力的工作。”[20]这就为实践博士的培养指导带来一个现实问题,导师既要注意学生的写作水平提高,但是又不能够把精力过多地集中在理论和研究层面,从而阻碍了实践性。

       实践博士产生以来,所有大学对实践博士的导师安排都有相似的规则,亦即,都指定一定数量合格的、富有经验的导师指导。一般而言,大学为实践博士指定两名导师,分别承担其学术和实践方面的指导。[21]需要指出的是,实践博士这种双导师制,与我们日常理解的专业博士双导师制有着明显不同。实践博士的两名导师一般均来自于校内。专业博士的两名导师一般是一名来自于校内,一名来自于校外,校内导师主要负责学术层面的指导,校外导师主要负责实践层面的指导。

       伴随着实践博士的不断发展,英国及欧洲其他大学也在逐步完善并细化其培养过程。譬如,爱尔兰国立高威大学的休斯敦电影与数字媒体学院开设的“电影、电视和数字媒体实践博士”课程规定,实践博士的导师指导,是由一名主要导师的负责下组成的指导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包括其他学科、院系或大学的专家参与。在指导任何一名新的实践博士之前,都要经过数个指导教师就指导细节进行事先商定。[22]2005年,由七所英国大学共同发起、受英国艺术与人文研究理事会(AHRC)资助设立的“设计高级研究训练”(DART)项目,不但将实践博士推向了跨院校,而且还推向了跨学科的联合培养模式,提出了拼凑和组装式的方法,不但结合了定性和定量分析,而且还结合了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和自然科学等众多学科方法。[23]可以说,吉本斯所提出的知识生产“模式2”的跨院校、跨学科等特征,在实践博士培养中已日渐彰显。

       (五)实践博士的授予特征

       与哲学博士、专业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样,实践博士申请人要想获得学位,应当符合通用的三项基本规则。首先,提交的原创性独立完成的成果,必须能够证明对知识做出贡献,而且对该研究领域有着深刻理解。其次,必须证明已经掌握该领域的批判性知识的研究方法。再次,经过同行专家的答辩。除了这些通用的规则之外,实践博士还有一些特别要求。以艺术和设计创造表演实践博士为例,其最终提交成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经过注册的研究项目下进行;第二,最终成果必须有可长久保留的创造性作品;第三,创造性作品必须植根于相关理论的、历史的、批判的或视觉的背景;第四,必须有一篇论文;第五,论文长度通常在三到四万字,音乐作曲除外(三千到五千字);第六,必须是独立性和原创性的知识贡献;第七,论文必须能够证明对相关研究方法的掌握;第八,必须进行答辩;第九,论文和创造性作品是同等或接近同等重要的,音乐作曲除外(作品集更为重要)。[24]

       可以看出,实践博士除了要提供创造性作品之外,对于文本性论文的要求也不同于哲学博士和专业博士。一般情况下,实践博士的论文字数要少于哲学博士和专业博士。事实上,当前在英国各大学中,对实践博士论文的长度要求各不相同,从布莱顿大学的最少一万字到郝特福德大学的最多八万字都同时存在。[25]此外,实践博士所提供的创造性作品也是形式多样,以艺术和设计专业为例,这些创造性作品可以是绘画、图案设计、摄影、陶艺、版画制作等。[26]这种论文和创造性作品要求的多样性,在一定意义上也说明了实践博士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的不成熟性。

       实践博士的考核一般要有两名以上的考官,其中至少有一位校外人员。考官必须在该领域有着丰富的研究经验,至少一位(一般是校外)考官具有同等水平的考核经验。要确保学术水平的外部判断,以及相关领域的创造标准判断。对于创作作品的评判,目前尚无特别规定。考官通常提前收到写作文本,也包括照片、图纸或者其他证明等,但是创造性作品通常需要答辩时才能提供。博士学位答辩必须经过两人小组考核,其中一位是该领域相同或相近的学术人员,另一位是至今活跃在实践领域且被认为具有大学教授相当水平的非学术人员。实践博士的考核最终结果,分为通过、补考后通过、重修后通过、低一级授予和不通过等几种形式。通常情况下,造成不通过的原因并非来自论文写作,而是由于所提供的创造性作品。[27]这也体现出了在实践博士授予中对能够直观体现实践的创造性作品的重视度。

       三、英国实践博士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启示

       (一)在学位制度上,要突破学术与专业的二元划分

       我国自1981年施行学位制度,1991年开始专业学位试点以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现行的学位制度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时代发展的地方。其中,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型学位的二元划分,已经成为摆在我们国家高等教育发展面前的一项制度性障碍。无论是从知识生产转型来看,还是从高校竞争发展来说,尽快在博士教育中真正融入实践元素,已经成为我国博士制度变革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是在传统哲学博士培养的基础上,适当在部分学科融入实践元素。除了英国、澳大利亚等大学将实践因素融入哲学博士外,欧洲其他大学的不少哲学博士项目也已经开始强调基于实践的研究路径。譬如,荷兰的蒂尔堡大学的哲学博士就是旨在培养专业人才,为其提供更多的实践取向的科学研究机会;瑞士的圣加仑大学则将哲学博士分为两个路径培养:一是职业生涯导向,一是学术生涯导向。[28]从哲学博士未来的就业去向来看,每一个学位获得者并不必然将来都要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因此为哲学博士培养注入实践元素,对于提高哲学博士走向社会的适应力是非常重要的。

       二是在现有专业博士的基础上,实现部分专业博士向实践博士转型。从我国目前开设的教育、工程、兽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这五种类型的专业博士来看,其培养模式大都还处于第一代专业博士的阶段,部分专业博士甚至还停留在传统哲学博士的培养模式上,跨学科、跨院系的联合培养机制,学术性成果与实践性成果多样认可机制等尚未真正建立起来。正如前面所言,除了美国哈佛大学的教育领导博士转型为实践博士之外,英国的工商管理博士等也开始向实践路径转移。诸多专业博士的称谓,已经逐渐被聚焦于实践博士、专业实践博士等所替代,培养实践者已经成为欧美专业博士的一个普遍性发展趋势。

       三是在部分实践性强的领域,开设实践博士试点培养。从国内专业硕士与专业博士设置比较来看,专业博士设置要远远少于专业硕士设置的数量和范围;与国外专业博士设置相比较,国内专业博士设置的范围与数量(五类专业博士事实上只涵盖了教育、工程和部分医学专业)要远远少于高等教育先发国家设置的范围与数量。伴随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迅速发展,诸多新兴应用性强、实践特色突出的学科领域也在不断兴起。因此,一方面要在传统学科领域内选择一些学科,如建筑设计、艺术表演等增设实践博士;另一方面要在一些新兴学科,如数字媒体、复合媒材等增设实践博士。

       (二)在实践运行上,要注重质量与效益的双重兼顾

       实践博士的试点运行要确保质量与效益的双重兼顾。作为国民教育序列中的最高层级,博士学位一直充当着“金本位”的角色。决不能因为跟风而降低授予标准,从而影响到博士质量。质量是博士培养的生命线,缺失了质量,博士也就失去了其生存的合法性。同样,也不能打着“质量”的旗号,故步自封,无视知识转型和高等教育全球化竞争所带来的挑战。从哲学博士到专业博士再到实践博士,已经成为博士类型发展的一个规律性变革;从单一类型博士再到类型多样化,已经成为博士学位获得新的生命力的一个重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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