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路径与结构特征_文化事业论文

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路径与结构特征_文化事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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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文关于文化产业政策的界定

本文以“文化产业政策”为题,有必要对“文化产业政策(CulturaI Industries Policy)”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界定。尽管我国学界叶南客、贾旭东、胡惠林、陈杰等人对“文化产业政策”的概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提出文化产业政策是指国家文化政策范畴内有关产业发展部分的政策、措施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② 本文认为,文化产业政策是政府基于市场经济结构之上、由政府制定并强制实施,为引导、规范、推动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超越于市场自然发展过程之上的外部干预力量的总和。文化产业政策既是国家产业政策的一部分,又是国家文化政策的一部分,具有产业政策和文化政策的双重属性。其涵盖面较广,既涉及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性政策,如国家文化产业战略安排、文化产业与其他文化、经济行业的协调、民族文化产业与他国的竞争策略,又包括具体的文化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政策,如技术政策、结构布局政策、市场准入及退出政策、人才政策、财税政策与投融资政策以及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文化产业发展的历史分期与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轨迹

与西方不同,中国作为改革转型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轨迹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进程关系密切,体现为一种政府主导下的政策研究、政策探索和制度创设过程。同时,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又是一个与中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相互协同的过程,而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演进则与1978年以来中国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互为表里,对前一阶段的产业发展状况和政策效率的评估是制订后一阶段文化产业政策的实践基础,因此,对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历程进行阶段分期具有理论意义。

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实践开始于改革开放初期,经历了一个持续的演进过程。“文化产业政策的实践走过了从不自觉到自觉、从被动到主动、从个别到系统的发展过程。”③ 还有学者认为,近年来中国的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演进可以被分为“文化产业合法性的构建”(1998-2002)、“文化产业的合法化发展”(2003-2008)和“文化产业纵深发展时期”(2008年至今)三个阶段。④ 而本文认为,以1979年文化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作为文化产业政策的历史起点,伴随着中国文化产业30年的探索历程,文化产业政策的发展演进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制度探索过程。如果从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进程出发探寻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演进的轨迹,大体上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事业体制内的“政策微调”:“以文补文”的不自觉阶段(1979-1991)

随着1978年“改革开放”战略的实施,国内文化市场开始形成并逐步成长。营业性舞厅、茶座、卡带复制业等具有现代初级形态的文化市场开始出现。但总体说来,这一阶段文化生产主要还属于国家文化事业范畴,还没有赋予“产业”地位。

1981年后,一些基层文化单位开展了“以文补文”的经营性活动,1983年起,全国文化系统借鉴经济体制改革经验,试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体制改革试验。文化事业单位也开始从事业向产业、由自发向自觉的产业经营转变。

1987年初,文化部、财政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发了《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的暂行办法》,成为推动事业体制内实现产业经营的重要文件。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出“文化市场”一词,标志着中国“文化市场”地位的正式确立。1991年,国务院批转《文化部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在文化事业体制中引入“经济性”的经营概念,赋予了“文化经济”的最初含义并在政策探索的道路上实现了有限的进步。尽管在计划体制的整体框架下对“铁板一块”事业体制有所突破,但从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文化产业(文化经济)政策并没有突破事业体制的基本框架。

2.事业与产业体制的“政策两分”:文化产业的分途发展阶段(1992-2002)

随着1992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地位的正式确立,国内文化领域日益确立了“文化经济”的观念并进入最高决策层。文化产业从国家宏观战略层面上开始了与文化事业在政策和制度上的分离过程。1992年6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明确提出要以产业化为方向,加快发展包括文化生产和服务在内的第三产业,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对“文化”予以“产业”性质的认可。同年10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发展文化经济、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此后,以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为基础,文化经济被纳入到国家重要经济行业的发展轨道。随之,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编辑出版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一书,提出“在改革开放中发展文化产业”,并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性意见。⑤

1993年12月8日,《中国文化报》整版篇幅发表文化部领导的讲话,提出“在改革开放中发展文化产业”,这是我国政府文化部门领导者首次全面阐述发展文化产业的政策性意见。1996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2000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以“经济方式而不是以行政方式”发展我国文化事业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支持政策。与此同时,“文化经济”作为一种学术概念进入一些学者的视野。⑥

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要推动信息产业与文化产业的结合”。2001年3月,该《建议》被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纳入全国“十五”规划纲要,中国文化产业的战略地位得以真正确立,同时文化产业作为战略性产业开始与文化事业分途发展。

2002年,国家文化部在机构改革、编制紧缩的情况下新设了“文化产业司”,这“标志着政府对于发展文化产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思考和积极探索的意识,也是我国政府对于发展文化产业所做出的第一个重大决策。”⑦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的标准,第一次将文化发展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方面,强调要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明确了整个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并对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辩证关系做了论述,标志着我国的文化产业由合法性论证进入合理性建设阶段。

3.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的“政策链接”:文化产业的改革发展阶段(2003-2010)

文化体制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关于文化与政治、文化与经济关系的结构性制度体系,既包含了对文化事业组织框架、发展目标和手段体系的规定性,也包含对文化产业的地位作用、发展目标、发展途经的原则规定。

2003年以来,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基调是以“改革发展”为主,以一种高度主动和高度自觉的立场,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突破束缚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障碍,推动文化产业发展。2003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紧接着出台了《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意见》。随后各主管部门制订出台了系列支持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

2003年后,中国政府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向民营资本和外资开放文化产业领域,促进了文化市场上投资主体的多元化。2005年8月,中宣部、文化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8月4日,文化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出台了《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通知》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转制的文化企业免征5年(2004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文化产品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优惠,对政府鼓励新办的文化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等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2009年4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扶持文化企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激励。

2009年7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9月26日发布实施,成为中国第十一个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产业。

2010年4月,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近年来第一个金融全面支持文化产业的指导性文件,旨在打破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瓶颈:从2009年发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到今年出台的《指导意见》,表明我国政府已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文化产业,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正在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亮点。”⑧ 这一时期国家密集出台了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主要包括:一是旨在鼓励非公有制资本参与文化产业的准入政策;二是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的政策,如《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中宣发[2005]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5]20号);三是支持文化单位改制的有关经济、金融和财政政策。

三、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内容及其特征

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转型推动了文化生态环境的转变,要求重新调整在计划体制基础上形成的政府与文化机构、政府与文化市场的关系,建立市场体制基础上的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文化机构之间的新型关系。文化产业政策就围绕这三个基本关系进行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

1.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本文认为,中国文化产业政策体系是一个庞杂的政策体系,涉及到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市场管理、产业激励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近年来,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基本内容主要是:

(1)建构文化产业在国家文化和经济发展体系中的合法性

“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政策客体”在国家文化结构体系中的确立,必然要经历一个理论层面上的“合法性”建构过程。从国家“七五”计划到“十五”计划中,政府关于“文化建设”的不同表述,体现了在民族文化和国民经济体系中建构文化产业“合法性”的基本轨迹。国家“七五”计划提出要“进一步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各项文化事业”;“八五”计划提出要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各项文化事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九五”计划提出要“大力发展各项文化教育和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公共文化和福利建设”、“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十五”计划明确提出了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文化产业发展。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颁布《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从战略上明确了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2006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认为当今世界文化、经济与政治相互交融,与科技的结合日益紧密,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建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

从1979年至2006年,中国文化领域经历了一个有关“文化产业”的合法性的构建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借助于国家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引领,文化的产业属性急剧进发,基层文化机构借助于快速发展的文化市场建立了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

(2)完善健全文化市场主体的建构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首先来自于文化企业自身,“散、小、弱”成为制约中国文化企业竞争力的重大障碍。因此,通过政策激励引导企业重组和创新,一直是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重点内容。199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要求“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包括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在内的广播电视集团”,随后“三台合一”的模式开始形成。2001年,文化部下发《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要求“打破地区、部门分割,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形成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乃至跨国经营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2005年《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大力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支持和鼓励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实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有条件的可以组建“多媒体文化企业集团”。文化产业集团化、规模化获得了国家政策的强有力支持,规模效应渐趋明显。

(3)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

近20年来,政府和文化管理部门鉴于文化市场的弱小和无序,逐步培育、规范、完善文化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国家文化产业政策体系中,有关规范和培育文化市场的通知、条例、法规等占相当比例。主要包括两大类:

①市场培育和规范

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1993年9月,全国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2007年8月,全国十届人大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反垄断法》。这两部法律既是规范我国各类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文件,也是规范文化市场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律依据。

1988年,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就文化市场的范围、管理原则和任务等做了明确的界定。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了《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通知》,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娱乐服务场所、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印刷业及文物市场提出了具体整顿和规范的措施和办法。

20世纪90年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等具体行业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条例》和《规定》,如1994年国务院颁布《音像制品管理条例》,1996年颁布《电影管理条例》等。

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培育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加强资本、产权、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重点培育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

②市场准入

在培育、规范文化市场的同时,建立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制度,降低文化市场准入门槛,向民营资本、外资和其他社会资本开放文化市场成为政策重点。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国家有关部门开始修订有关文化产业政策和行政法规。2005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关于文化产业准入政策改革的第一次系统阐述,标志着我国文化产业准入政策进入了一个新的制度创新时期。”⑨ 该《规定》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种情况对民营文化企业及民营资本的市场准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4)激励和引导文化产业调整结构和提升品质

产业政策从政策取向上分为两类,一种是“鼓励性”产业政策,另一种是“限制性”产业政策。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文化产业进入“30年黄金期”,发展中国文化产业被赋予了改善经济结构、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战略目标的使命,因而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是一种“鼓励性”的产业政策。中国政府把发展文化产业视为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的重要途径和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措施,将文化产业定位为“战略性产业”、最具有潜力的“新兴产业”和未来的“支柱产业”。因此,20年来的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是一种“战略性赶超型”的产业政策。

①文化产业领域中的产权制度创新和政策激励

通过产权变革和产权制度创新实现所有制结构创新,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起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一直是政策的核心内容。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提出了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范围。随后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提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2005年,文化部、财政部、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提出,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股份制改造,实施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同时规定国有文化企业改革的政策目标: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使国有和国有控股文化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②鼓励高科技文化产业发展

发展高科技文化产业是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鼓励高科技文化产业发展是中国文化产业的一项重要政策。《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确定重点发展的文化产业门类,推动国家数字电影制作基地建设、国产动漫振兴工程、“中华字库”工程等一批具有战略性、引导性和带动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在重点领域取得跨越式发展。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建立了由文化部牵头、9个相关部门参加的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民族动漫产业,大幅度提高国产动漫产品的数量与质量。广电总局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电视动画片播出管理的通知》,保障国产动画片的播出,鼓励动画原创。2005年,文化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首次公布了中国政府的网络游戏政策。

③促进文化产品出口

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鼓励文化产品出口,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2003年在《文化部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文化部《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鼓励文化产业单位面向国际市场,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出口优秀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产品。2005年文化部制定了《国家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同年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产品进口管理的办法》,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的意见》。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等八部门《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若干政策》。《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定了培育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实施“走出去”重大工程项目的具体政策。2007年,文化部、商务部等六部门又出台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并要求各地上报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和重点文化项目。

④确立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税收和财政措施

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进一步对社会资本开放旅游、文化、体育等新兴服务业。200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投融资体系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放宽了社会资本的准入范围。2005年国务院下发《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规定》和《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扩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服务创新和建立健全信用担保系统。

在由事业单位转变为文化企业的过程中,财政税收是最有效的调节手段。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2009年3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文化企业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试点地区可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实行减免的优惠政策。

(5)改革创新文化行政管理体制

推进文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是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2003年文化部下发了《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建立符合现代行政制度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政企关系的改革目标。2003年8月,全国十届全国人大会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规定了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促进了文化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和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此外,对文化行政机构的设置也进行了尝试性调整。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了在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的省辖市、县级市和县级现有的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和新闻出版局合并,设立文化广电新闻局,履行原三个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这一改革基本完成。

2.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基本特征

中国作为后发转型国家,由于文化产业政策形成的历史路径、社会环境和社会性质不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文化产业观念、文化产业战略、文化产业立法、资金技术支持、组织管理机构等方面存在区别,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具有自身的特点并自成系统。其特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政府主导

从系统的观点看,文化产业政策的制订作为文化与经济整体转型的一个组成部分,是随着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的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得以完善。由于中国走的是渐进改革的特殊道路,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制订从一开始就必须在政府的主导下,借助于政府的强力手段推进。政府主导作用体现在:第一,中国文化产业政策的提出、政策目标的设计、政策路径的确定都是在主管部门的直接主持下进行的;第二,文化产业政策的制订与国家其他文化和经济政策具有配套协调性,与中国文化的发展进程保持连续性;第三,文化组织和文化机构具有连续性,基层文化行业和文化机构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其原有组织模式的最基本特征得到保持与延续。

(2)效率目标

发展文化产业本身蕴含了政府引导文化机构面向市场进行文化生产的战略意图,体现了文化行业对效率的追求。文化产业政策的出发点,在于重建市场主体、激励文化机构适应市场体制的规律和要求。主要包括:第一,从理论上认同市场经济、市场机制的中性价值观,而不再过分强调经营性文化的公益价值属性,引导文化机构承认商品货币关系,承认价值规律,承认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第二,在管理方式上积极推进由行政型向法规型过渡,借助于政策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营造一种相对稳定、不受非正当行政干预影响的相对稳定的文化市场环境。

(3)渐进变迁

按照我国“增量改革”的基本原则,在基本不触动原有文化体制的核心(国有产权制度、事业属性)的前提下,逐渐在文化行业引入市场因素,渐次完善文化市场的功能。这一演进过程进而渐渐改变了文化事业与产业、公益性与经营性的结构版图,形成“增量扩张”与“存量改革”并存的局面,并且,借助于事业体制外的文化产业发展所提供的制度示范,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小阻力面,对前期启动和推动中国文化行业的改革发展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主要包括:第一,文化产业政策的制订和出台并不是对原有秩序实行一次性的彻底打破,而是与原有制度秩序相衔接,即每增加一项新的制度安排都要在一个大框架内与原有的制度体系共存,形成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双轨运行”的特点;第二,中国政府对文化领域的放开采取了慎重的态度,设计了比较严密的秩序,如“先外围再核心”、“先渠道后内容”、“先体制外后体制内”,⑩ 逐步放开。

(4)弹性管理

中国虽有全国适应性的“文化产业政策”,但没有像韩国那样制定一个全国性的“文化振兴法”。因为存在明显的区域发展水平和行业性质差异,中央政府在研究设计文化产业政策方面保持一定的“制度弹性”。体现在目标选择上,就是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因行业或地区差异具有可调整性;体现在路径的选择上,允许不同行业、不同地方政府立足行业或地方实践,选择不同的产业发展模式;体现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中央政府鼓励地方发挥主动性,探求地方文化产业改革发展的试验。如,目前中国大概三分之二的省提出了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许多省市都制定了地方性的文化产业政策。这些地方文化产业政策与中央的政策能够实现“共容”。

四、简要结论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各级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批文化产业政策。从近30年来的政策实践看,这些文化产业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了中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通过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为文化建设提供了强劲的发展动力,文化产业政策成为影响中国文化行业发展面貌的重要变量。可以说,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对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态度和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中国文化行业就难以有今天的发展局面。

但另外一方面也应该看到,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从单纯文化事业向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双轨发展,以此来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各项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现代文化体系,本身即是一项没有成熟经验可供借鉴的创新实践,需要理论创新;这一理论创新过程始终与中国文化发展的实践相伴随。当前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实践还有诸多不足,政策效果与政策预期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如政策力度不够、政策目标在实践中偏离、政策重点不突出、政策手段的诱导性体现不够等,这对进一步研究和修订中国的文化产业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注释:

① 本文为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文化产业投融资及财政政策研究》(09&ZD016)的前期成果。

② 贾旭东:《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文化产业政策极其影响》[M].同济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版(3):第49-50页;张玉国:《文化产业与政策导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5页;陈杰,闵锐武:《文化产业政策与法规》[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4-15页。

③ 杨吉华:《文化产业政策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论文,2007年版,第46页。

④ 蔡尚伟、刘锐:《中国文化及传媒产业政策的演变》,载《今传媒》2010年第1期。

⑤ 参见国务院办公厅综合司《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发展第三产业》[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⑥ 李建中:《论社会主义的文化产业》[J].人文杂志,1998(3);程恩富:《文化经济学通论》[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王能完:《简论文化产业与文化的关系》[J].人民日报,2000-05-13。

⑦ 陈少峰,朱嘉:《中国文化发展十年(1999-2009)》[M].北京:金城出版社,2010版,第4页。

⑧ 刘玉珠,冯飞等:《文化产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亮点》[J].载《光明日报》2010-02-10。

⑨ 胡惠林:《文化产业学——现代文化产业理论与政策》[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第321页。

⑩ 杨吉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政策》,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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