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守谦与晚清新政_保路运动论文

唐守谦与晚清新政_保路运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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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创办铁路 推动立宪

在晚清十年新政时期,汤寿潜是一位十分活跃的人物。他的主要活动是创办铁路与推动立宪。

早在1898年,英商怡和洋行与盛宣怀签订了《苏杭甬铁路草约》,强迫接受它的借款,修筑苏州--杭州--宁波的铁路。但一直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后盛致函英商声明,如六个月内不勘路订正式合同,草约作废,但英商一直没有回答。随着收回路权运动的高涨,1905年汤寿潜和张元济等人发动旅沪浙江同乡,倡议集股自办全浙铁路,并成立商办全浙铁路公司,公举汤寿潜为总理,刘锦藻为副理。8月,清廷发布上谕,同意全浙商办铁路公司成立,并允准“所有前与英商订立苏杭甬草合同,著责成盛宣怀,赶紧磋商,务期收回自办,毋得藉口延宕。”①同时授汤寿潜四品卿衔,以示奖励。英方闻知苏杭甬铁路遵旨自办后,藉口草合同进行要挟,英驻华大使向清外务部纠缠,恫吓说:“浙江绅民无理之举动颇有险碍”,“中政府如仍袖手旁观,深恐两国纠葛,华英利益,均受巨亏。”②江浙绅民则坚持废约自办,展开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

保路运动的焦点在于废除苏杭甬铁路草合同,坚持民间筹款自办。保路运动中,汤寿潜率同绅商,积极主动。1906年7月汤寿潜在给外务部、商部的函件中,指出苏杭甬铁路草议应作废的五点理由:

“苏杭甬铁路草议非契约,一应废。议浙路而不一问浙之官民,二应废。议从速而久不办,三应废。光绪二十九年,浙人拟自办,先勘江墅入手。盛大匣函促该商,限六个月,不办,此路作废。该商又默许废议,四应废。该商冀民法而就国际,不顾与盛议,既无原议,安有接议?五应废。”③

在对待浙路问题上,清廷商部与外务部态度不一致。1906年商部奏请清廷批准苏杭甬铁路章程,外务部却屈服于英国的压力,认为苏杭甬铁路草合同“势难作废”。指出折中办法:将借款与造路分为两事,路由浙人自造,款向英国借入。1907年11月清廷批准了外务部借款和造路分为两事的方案,向英国借款150万镑,并聘英人担任总工程师。

对于清政府的强迫借款,汤寿潜撰《论浙路勒借外债之弊》,公开抨击,并指出强迫借款对立宪与实业的不良影响:

“苏杭甬借款一事,实足以败宪政之初基,而危国本;灰营业之众心,而穷国计;阻侨民归国投资之热诚,而离国人之心。朝廷如虑此举之大失人心,必宜速将主持借用外债之外部尚书,立予谴责,使其拒绝外人之要求,以慰天下之人望。不然,怨毒所丛,危亡随之。”④江浙各地纷纷成立了国民拒款会。各团体还致电汤寿潜,表示全力支持。浙江旅宁同乡在给汤寿潜的电文表示:“拒款极表同情,旅宁已开会,电部协争,喧传汪得九五扣,实可愤恨,虽毁庐不足蔽辜。此间拟集股协助,望公坚持到底。”⑤邬纲和汤绪甚至以身殉路。邬纲是浙江铁路学堂的学生,听到强迫借款的消息后,“连日不食,槌胸夜哭。十七日呕血以殉。”⑥汤绪是浙路工程师,“受聘浙路,风雨勤劳,不辞辛苦。今因借款事急,不可挽回,愤病归里,绝食五日而死。”⑦1907年11月汤寿潜在浙路股东特别大会上致词时说:“邬、汤之殉,妇孺咸戚。绍之饼师,杭之挑夫,沪之名伶,义愤所激,附股若竞。绅商类多闳达,夫岂相让?潜等陋劣,过荷垂信,吾浙夙以好义闻,撄此戟刺,宜奋发不能已。”⑧在给嘉兴中学的谢电中,汤寿潜表示:“殉路已两人,杭且有挑夫二、三千求附股,人心如此,浙或不亡,潜惟死以报。”⑨

汤寿潜得到江浙广大绅民的强烈支持,坚持保路斗争。1909年向清廷提出废约、拒款、撤回英工程司的要求。1911年汤寿潜又与江苏铁路公司商定:江浙两路公司一致行动,撤消沪杭甬铁路局。在江浙人民坚持不懈的斗争下,1911年2月,沪杭甬铁路借款合同终于被废。浙江保路运动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在保路运动中,汤寿潜无可争议地成为浙江保路运动的领袖。保路运动的胜利,与汤寿潜的努力有不可分割的联系。保路运动一开始,汤寿潜就认为,废约与否有赖于工程的进展情况。为招募足够的资金,公司采取集股和购股两种方式,大股每股至百元,小股每股仅五元。这样,招募对象就由富商巨股扩展到一般大众。到1906年9月,已筹款到421万元。保路拒款运动更进一步推动了招股工作的进行,到1907年10月,各地认集股款已达2300万元。

招股工作的顺利进行推动了工程的进展。1907年3月,沪杭甬铁路沪嘉段通车,8月,沪杭铁路江墅段通车。1909年8月13日,沪杭铁路全线竣工。据邮传部考核,平均每里工费不过1.8万元,仍及沪宁路的三分之一。邮传部考核后认为,沪杭铁路居全国商办铁路之冠。这不仅在于其工费低、质量高,亦在于其修建的长度。截至1911年,全国已修筑的商办铁路共401里,而沪杭铁路就达311里。

沪杭铁路的修成,汤寿潜起了重大的作用。1909年6月25日《民呼日报》对汤寿潜及刘锦藻的作用做了一个评价:

“奏办不及四稔,杭嘉三百余里,倏涌现风驰电掣之汽车,翳谁之力?不爱薪金,不支公费,芒鞋徒步,忽杭忽沪赃物勿论矣。前年分潮猛烈,外人之强硬,部臣之狡猾,与夫众议之沸腾,咽呜叱咤,瞬息万状,诚出生入死时也。汤以刚劲,刘以镇静,历七月,艰险不少懈,亦不少馁,卒至股东非股东、浙人非浙人、挹血沥汗、认集巨款。”⑩日人支南珏一郎亦将沪铁路的修筑归功于汤寿潜,说:

“群谋所以自筑之方,各省闻风兴起,公司林立,然其间良莠不齐,有名无实者,及败于经理之手者,时或有之,而夙著成效,日见蒸蒸,浙路实据其首。争回借款之局,而成为完全商办,其结构实较他处为难,赖汤寿潜之力成。”(11)

汤寿潜不仅投身于保路运动,还积极参与立宪活动,成为东南地与张謇齐名的立宪派首领,时人称之为“张汤”。

预备立宪是新政时期清政府的一次重要活动。汤寿潜的活动主要集中在敦促清廷速开国会,建立责任内阁方面。预备立宪上谕下达后不久,汤寿潜和郑孝胥等人两次电请清廷,要求速开国会。为推动清廷立宪,1906年12月汤寿潜与郑孝胥、张謇联合旅沪江浙闽绅二百余人,在上海成立了东南地区最大的立宪团体--预备立宪公会,并与张謇被举为副会长。1908年清廷的九年预备立宪期限公布后,汤寿潜等人认为,九年预备,期限太长。在5月29日预备立宪公会致宪政编查馆要求速开国会的电文中,汤寿潜增加了十分深刻的八个字:“时不我待,敌不我待”。他与郑孝胥、孟昭常等人以立宪公会名义致电清廷,要求“以两年为限”,正式召开国会。并与张謇等人,以预备立宪公会名义电邀全国各省立宪团体,采取统一步调,赴京请愿,以敦促清廷早日召开国会。在《代理浙人国会请愿书》中,汤寿潜以欧美和日本因立宪而富强的历史事实,指出速开国会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时势所趋,日本迎其机而利用之,蕞尔三岛,已见明效。中国为之,事半功倍,何等独不为?顾或疑人民程度太低,惟其低也,汲汲需开国会以便人民实地练习,得以增长其智力。……未闻人民有权力之国而列强敢凌侮者。……日本人民敢于欧美方驾,国内工厂林立,商贩四出,我国何以不如,是有国会与无国会之别也。”(12)次年汤寿潜再次上书摄政王,陈述局势危迫,尽速召开国会的紧迫性:

“夫立宪之精神,在处决公论,居民一体,呼吸相通,先帝所申谕臣民也。今则预备立宪,形式是而精神非。政策不改,则口口莫辩,是非不明,前后易其面目,朝野易其好恶,何以慰先圣在天之灵,答薄海臣民之望哉?今者强敌四逼,主少国疑,非速定国是,不足以回列强之听”,并痛言“宪政茫茫,期以九年,大局岌岌,恐无来日。”(13)

收回利权运动的正义性是无可置疑的。在20世纪初,立宪运动对推动社会发展也起了重大作用。革命党人从外部以武装斗争推翻清王朝的统治;立宪派从内部推动清朝统治集团放弃专制政体,促进社会变革。从推动中国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角度看,革命与立宪是两股有力的政治力量。作为浙江保路运动和东南地区立宪派的领袖人物,汤寿潜应该享有他的历史地位。这与汤寿潜的政治思想分不开。

二 汤寿潜的政治思想

汤寿潜1856年生于浙江绍兴,20岁以前接受传统的儒家教育,后离家到省城杭州读书。当时,清政府的国力日益衰弱,内忧外患频仍,汤寿潜留心时事,致力于经世之学。1886年因“家贫求力养”,入山东巡抚张曜幕,更扩充了他的见闻。1890年汤寿潜将自己多年的研究成果以《危言》为名刊行于世。《危言》共4卷40篇(1892年增删为50篇,仍为4卷)。在《危言》中,汤寿潜将“变法”一篇放在最后,作全书的总结,在《变法第五十》中,汤寿潜概括地陈述了变法的必定性和紧迫性:

“历代有历代之法,一代有一代之法,历代之法递变,一代之法一递变。……夫弊者病也,法者方也、药也,天下病状万变,而牢牢又持不变之方以治之,虽樵僮筒妇,能笑其病之日绵缀哉?……病变矣而变其方、而变其药,亟起直追,廪廪如不逮;顾尚儒缓其论议,蹒跚其步履,狃因循则疑更弦之扰,猎捷则效则厌蓄艾之迂,及宜变之时而不变,则将有不及变者矣!储能变之力而变,力将有不能变者矣。”(14)《危言》将变法的必要性说得十分深刻,集中体现了汤寿潜的变法维新思想。从《危言》看,他的变法思想涉及各个方面。

在经济方面,《危言》强调发展工业,它说:“不富未有能强者也。”对洋务派已兴办的煤铁矿、轮船航运等近代企业,汤寿潜认为“此皆国家极大之利源”。洋务派经办工商企业,办不好的原因,《危言》说:

“非矿误开者,第开者误矿耳”。它说:“大抵泥于官督商办之说,而无事不有官府总其成,遍招商股以资成本;矿匠多滥竽也,机器无实济也;总办、会办、支应、文案,名目既繁,开销自巨,但论情势为任用,不问贤否之混淆。……混官商而一之,官有权而商无权,势不至本集自商、利散于官不止,特借矿股而戏人之猴而已。”(15)《危言》主张招商承办,“就所验厘定其价之筹差,仿牙行纳贴利,刊发矿帖颁之藩司,由商民认地具领。计所入岁必不赀,或集资伙办,或独力开采,听其便。”(16)官不干涉,反映了发展私营资本的愿望。

除主张以商办发展近代企业外,汤寿潜经济思想的另一个独特之处在于:强调修建铁路的重要性。在《危言》中,汤寿潜用较长篇幅论述了修建铁路的必要性。他说:

“海禁大开,既不得闭关以谢客,尚幸内地为我所自主,数大枝铁路一成,陆路尚务必日新月异,以分海疆之势,以植自强之基,中国大转圜之机,其在是夫,其在是夫!”(17)但修筑铁路耗资庞大,当时国库空虚,为解决资金问题,汤寿潜主张借助绅士的力量。他说:

“今不妨谕令地主附入股份,由总局为其地之值,而予之以券,俟成路得利,按值分息。……窃谓招之于已成,何妨招之于未成,先行逐段勘估每里工料车价,一面筹款垫造,一面招商认造,以所造之路权利属之,而岁所入几于官。商人多认一里,即公中可少造一里,则制造一项减矣。”(18)汤寿潜对铁路重要性的这种认识,是他后来投身于沪杭甬路,主张广集民资自行创办的思想基础。

在政治方面,汤寿潜提倡议院制度。在《危言》中他指出:

“若如采西法而变通之,自王公至各衙门堂官、翰林院四品以上者,均隶上院,而以军机处主之(军机处非行走者不得至,可以内阁主之)。堂官以下各员,无问正途、任子、赀郎,及翰林院四品以下者,均隶下议院,而以都察院主之。每有大利之当头,大害之当替,大制度之当沿革,先期请明谕;得与议者,殚思竭虑,斟酌古今,疏其利害之所以然,届期分集内阁及都察院,互陈所见,由宰相核其同异之外寡,上之天子,请如所议行。在外省,府州县事有应议者,自巨绅至举贡生监,与著有能名之农工商,皆令与议,而折其衷。”他坚信“我国家转弱为强之机”,在此一举(19)。汤寿潜这时心目中的议院与西方的议会还有一段距离,但他改革专制制度的民主精神是相当鲜明的。

议院与宪法分不开,汤寿潜对议院的重视引发了他对宪法问题的研究。1901年,汤寿潜撰写了《宪法古义叙》。在这篇文章中,指出:民权的压抑、君权的扩张是“中国无数百年不斩之统,无数十年不乱之省”的根源,主张君主立宪,认为“宪法者,民权之护符,而亦君权之后盾。彼疑立宪有损于君权,非真知宪法者也。”(20)在汤寿潜看来,实行宪法,既可使君、民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也是改变中国积弱不振的关键。

总之,从《危言》及其的《宪法古义叙》看,19世纪末20世纪初汤寿潜已形成经济上发展民族资本主义、政治上建立君主立宪制度,亦即在中国经济与政治两方面推进近代化的思想。汤寿潜的《危言》刊于1890年,比著名维新思想家郑观应的《盛世危言》(五卷本)还早刊行四年。它反映了汤寿潜对鸦片战争后历史潮流的清醒认识,并由此产生危机感。这正是新政时期汤寿潜创办铁路、推动立宪以及后来由立宪转向共和的思想基础。

三 由立宪向共和的转变

新政时期,汤寿潜致力实业和立宪,希望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实现中国经济和政治的近代化,但清政府的不可救药又使汤寿潜不断感到失望。保路运动期间汤寿潜多次表示了对清廷的不满。他在给军机处的函电中指出:“杭谣暴动,实外务部制造,朝旨促成。”(21)1909年在《四年期满告退文》中汤寿潜再次流露了对清政府不能有效支持商办铁路的失望:

“嗟乎!人之商办,官奖励之,补助之,惟恐其不成;我则朝廷导引于前,贪且暴者摧锄于后惟恐其成。潜、藻诚不足以动中央,术不足以驭外人,鸩毒在前,虎狼在侧,沪轨虽接,所愧所负,不以退而须臾释也。”(22)1901年清廷任命盛宣怀担任邮传部右侍郎的上谕下达后,汤寿潜在给军机处的函电中愤然指出:“查盛宣怀既为借款之罪魁,又为拒款之祸首。……苏浙已躬被盛宣怀之累,复使受其教令,忍乎不忍?内灾外患,人心固结之不暇,而解散之乎?”并隐然将自己处在与清政府对立的地位:

“钧处若以罪魁祸首为非,似应奏请收回成命,或调离路事,以谢天下。若以罪魁祸首为是,必以遵旨商办为非,亦求请旨严饬汤寿潜,勿令干预路事。”(23)

如果说保路运动使汤寿潜对清政府感到失望,那么皇族内阁的出台则加大了汤寿潜的离心倾向。据《汤寿潜年谱》记载,1911年6月27日,汤寿潜与郑孝胥在汉口相遇,两人在思想上产生分歧,分歧的焦点在于:汤寿潜对君主立宪的态度由支持到怀疑,开始赞成共和,而郑孝胥仍主张保皇。至此,“汤、郑分道扬镳,断绝往来。”(24)

在保路运动中,汤寿潜与革命党已进行了实质上的合作。参加浙江光复的革命党人吕公望在《辛亥革命浙江光复纪实》中对此曾有涉及。他说:

“‘沪杭甬铁路’,藉对阻碍革命者施以釜底抽薪之策,并以汤寿潜为社会活动的领导,到处张扬对抗之声,汤且不顾生命危险,入京与邮传部斗法,结果如愿以偿。”(25)革命党人褚辅成、张元济、马逢伯等人在保路运动中甚为活跃。保路运动不仅得革命派的支持,而且汤寿潜也因领导保路运动而得到革命派的信赖。在浙江,革命与立宪两派不尽在保路运动中通力合作,而且两派一直有良好的关系。如谘议局成立后,由于议长陈黻震的开明态度,谘议局不尽有革命党人,而且还占据高位。革命党人陈时夏为谘议局副议长,褚辅成为常驻议员。杭州光复前,革命党人在进行部署时,采取了褚辅成的建议,决定“起义时拥汤寿潜为浙江都督以资号召,即由褚辅成担任向汤接洽。”(26)另据黄元秀回忆,“汤在事前常与民党中人往返,虽未参加革命,行动精神早有默契。”(27)武昌起义爆发后,汤寿潜即与谘议局议长陈黻震等人联络绅商各界,在谘议局开会成立团练总局,名义上为维护社会治安,实际上是为响应武昌起义做准备。后因事泄而流产。

汤寿潜任浙江都督后,于1911年11月11日与苏州都督程德全联名致电陈其美,明确提出建立共和政体的主张:“自武昌事起,各省响应,共和政治,已为全国舆论所公认。……美利坚合众之制度,当为吾国他日之模范。”(28)至此,汤寿潜完成了由支持立宪向拥护共和的转变。

注释:

①④⑤⑥⑦罗家伦主编:《江浙铁路风潮》,国民党党史料编纂委员会印行,1983年版,第1、157-158、336、219、220页。

②③⑧⑨⑩(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8)政协萧山市委员会文史工作委员会编:《汤寿潜史料专辑》,1993年版,第69、546、71、113-114、196、131、489-490、536-537、312-313、245、246、290、310、223-224、265、625、181、588-589、635、603页。

(25)(26)(27)《浙江辛亥革命回忆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59-160、164、5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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