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及对策_市场经济论文

论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及对策_市场经济论文

论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和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对策论文,婚姻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摘要】 本文从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市场目的的利益性、市场运行的开放性、市场活动的竞争性和市场关系的平等性等五个方面分析市场经济对我国婚姻关系的影响。作者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婚姻关系的影响是多层次的,而且从性质上看又是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存的。这些年我国离婚率逐年上扬,一方面是对过去“低质量、高稳定”婚姻模式的历史反弹,另一方面又归因于近几年对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负面影响疏导不够,同时又对其正面影响扩张不足。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所谓市场经济,就是利用市场交换关系,依靠市场供求、竞争和价格机制组织和调节社会经济,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的一种经济体制。[1]市场经济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市场目的的利益性,市场运行的开放性,市场活动的竞争性和市场关系的平等性。[2]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是一切社会变迁的终极原因。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这一重大的生产和交换方式变革,无疑对包括婚姻家庭制度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深刻的影响。本文将利用有关的统计调查资料,系统分析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并探讨相应的各种对策。

1 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和自由恋爱

市场主体的自主性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它要求市场主体直接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权利结合的经营原则,并能够从自身的生产水平和技术条件出发,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产经营项目和方向,在市场中实现商品价值,有效地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发展。从自主性特征来看,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过去,家庭成员的婚事并非是个人之事,而是整个家庭甚至家族的大事。因此,联姻活动基本上是以家庭或组织为单位进行的,个人倒退居二线被动地接受这种集体办婚姻的结果,如长久盛行的“门当户对”婚姻和解放以后一段时期里出现的“组织同意批准”的婚姻等。现在,当事人本人逐步替代家庭成为婚姻市场的主体,以个人为单位的联姻活动正以丰富多采的形式迅速从城市向农村扩散,形成一种自己事情自己参办的时代风尚。以个人为单位的直接联姻促使个人条件和家庭条件的相对分离,避免了个人条件差用家庭优势补或用家庭优越条件为自己在择偶过程中虚造声势等不利稳定婚姻生活的现象。第二,联姻行为的动机逐步从家庭层次向个人层次转移。以前家庭成员婚姻重在男女双方家族的利益,如“朱陈之好”、“秦晋联姻”等都是强调婚姻是合两姓之好,为了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家长所关心的是如何通过联姻来提高和扩大家庭在社区中的地位和影响,拓宽由姻缘所形成的亲属网络,以增强家庭的社会和经济实力。有时,家庭还出于解决家庭内部困难的目的来安排子女的婚事,象“姑换嫂”、“嫁女供子读书”等。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利益高于一切,家庭成员的联姻行为必须服从家庭的利益,即使这对个人来说是一种牺牲或难以承受的痛苦。市场经济的自主性意识突出了个人需求、个人幸福在联姻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当个人利益与家庭利益发生矛盾时,年轻人开始在兼顾家庭需要的情况下,去实现或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三,市场经济不仅为年轻人直接参与自己的联姻活动、考虑和阐明自己个人的联姻动机和偏好创造条件,而且还能让他们主宰自己的婚姻生活,成为个人大事的真正的决策人,决定自己什么时候进入婚姻市场活动,通过什么样的方式与什么样的目标市场主体建立婚姻交换关系。过去,在这些问题上,子女是没有或者只有相当有限的自主权,一切由父母说了算。

以上这些影响集中表现在这些年包办婚姻占婚姻总数比例的明显下降。据调查,1986年全国父母包办婚姻的比重为15%;最近上海、北京的抽样调查又发现,该比例继续减为6.8%和10.9%。此外,据不完全统计,从1981年至1988年全国各地报刊电台发出的征婚启事已达140多万条,平均每条收到应征信200余封,成功率达27%,[3]这也充分表明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渴望在联姻活动中直接接触,坦诚对话,并拥有真正的自主权。然而,青年人自主观念增强,在个人终身大事上不愿意让父母插手或根据家庭的整体利益加以安排,似乎也有不利的一面,即难以使我国传统文化中积极的因素和合理的成分通过家庭关系或家庭社会化过程发挥其恰到好处的对择偶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2 市场目的的利益性和经济婚姻

婚姻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交换关系。恩格斯的“爱情基础论”强调恋爱婚姻应该是当事人之间的“爱”和“感情”的交换。美国社会学家温奇从个人异质入手研究择偶,认为每个人都有互补需求,是这种异质互补形成男女双方相互选择的基础。而且这种互补不仅局限于感情范畴,还可以扩延到社会经济甚至心理等领域。我国传统婚姻关系中的“门当户对”观点,实际上也是一种婚姻交换理论,它是出于家庭的利益、强调非个人的门户之间的互换和匹配。市场经济的功利取向和效益的最大化分别从形式和内容两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在婚姻市场中的交换意识。从形式上看,参与婚姻交换的主体逐步个人化,过去家庭为单位的或家庭层次上的间接交换日益让位给当事人个人水平上的直接选择;在市场利益驱动下,婚姻交换的空间明显扩大,过去局限于一个村、一个街道、一个单位的小范围婚姻互选,变换为跨越行政区划界限在更大地理空间里进行的交换择偶,结果还导致参与婚姻交换的市场主体人数大量增加和规模扩大;这种交换关系不仅仅停留在择偶阶段,还伴随着择偶成功进入婚姻生活。当婚后的交换关系出现倾斜,使一方感到不平等或权益受损时,婚姻交换关系就会陷入难以延续的危机。从内容来看,市场经济使人们的婚姻交换主要以经济而不是以爱情为主导,物化或钱化的条件成了把握婚姻天平的重要筹码。这种婚姻交换的利益导向在经济落后地区表现得尤其严重。北京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近1/3的年轻女性希望男方是高收入,而愿意接受对方收入比自己低的女性却不到1%。[4]另外,在全国涉外婚姻最密集的福建、广东、上海等省市还发现,大多数涉外婚姻都是金钱文化的产物,是青春和美貌与金钱交换的结果。[5]还有婚姻从贫困地区向富裕地区的社会水平流动,以及一些先富个人包“二奶”等现象,都表明目前的婚姻交换出现了向有钱一方倾斜的趋向。

以金钱为主导的婚姻交换往往使交换行为变得很简单明了,只要有钱,一拍即合。而且,联姻活动所持续的时间也显得比较短暂,象互补性很强的涉外婚姻有1/4以上是在几个月内就办成了。钱化交换还客观上拉大交易双方在其他结合条件,如年龄、婚史、教育程度、人品素质上的差异,当金钱和物化的优势无法填补这方面的差距时,不平等的交换关系就会反过来影响现存婚姻的稳定性。物化的联姻通常形成倾斜或依附婚姻,造就一代无法或不想自立的寄生夫人,她们一旦失去当初的交换价值,就很容易陷入生活无助的困境。

3 市场运行的开放性和流动婚姻

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来自其作为自主经济、利益经济的强大内驱力,是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从经济意义上讲,开放经济带来的无限扩张能力,使地区的、行业的、民族的界限消除了,经济的国界消失了。[6]市场经济开放性对婚姻的影响主要是变过去区内婚姻为现在的区间婚姻,形成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婚姻大流动。

我国当前的婚姻大流动是和人口大流动互为存在和彼此促进的。联姻为人口异地流动注入活力,而人口流动又为婚姻流动创造机会。由婚姻导致的社会流动可以分为垂直流动和水平流动。一个人通过婚姻变换自己原先的社会阶层和地位是垂直流动;而一个人借助结婚以实现家庭或地区迁移则称为水平流动,此时,社会地位并不发生变化。[7]在市场经济驱动下,由于婚姻引起的这两种流动不仅流域在扩大而且出现两股并流的迹象,婚姻作为一种手段的功能更为突出。闽、粤、沪三地涉外婚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另外,许多女孩子沿着山区农村→丘陵→农村→平原农村→城郊农村→城市呈梯变路线的婚姻流动也大体上在完成地区水平上流动的同时,实现个人社会经济状况的好转。相反,在人口大流动中,婚姻基本上不是一种手段,而是流动中的一种人生收获。市场经济的发展把包括农民在内的个人的工作与生活与整个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他们中的不少人从血缘和地缘的小天地里走向更广阔的社会空间,去寻找个人与社会更好的结合点,以实现人生的最大价值。由于联系广泛、交往增多,就为他们之中的一些人在异地择偶创造了条件,他们或者就在异地结婚落户,或者将外地姑娘带回老家结婚,使异省县之间的通婚数量日渐增多。[8]所以,如果说前面婚姻流动是以婚求动,那么后面的流动婚姻则是动中成婚,二者之间有本质上的差别。总之,市场经济开放性既直接(婚姻流动)又间接(流动婚姻)地打破了婚姻的地区界限,有力地拓宽了我国的通婚区域范围。据统计,目前仅我国农村的跨县婚姻就已达14%。事实表明跨区域联姻至少有三大好处:(1)在优化人种、提高人的素质方面具有很重要的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科学意义[9];(2)有利于对落后地区进行经济上的家庭式扶助和文化上的传播性影响;(3)便于打破行政区划的障碍,加强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加快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进程。

然而,我们不能不看到这种影响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首先,不论是涉外婚姻还是梯形婚姻流动,都是性别选择十分明显的一种流动,基本上是“多嫁出去少娶进来”的“一边倒”模式。这种单性别婚姻流动对流入流出两地来说,都不利于总人口特别是适婚人口的性比例平衡,严重时会导致两地婚姻市场的供求关系失调。在部分贫困地区,一批光棍户和光棍村出现以及在一些迁入人口较多的城镇女孩低就择偶的现象都和选择性迁移造成的性比例失调有关。其次,异地婚姻往往由于缺少来自原居住地社区和家庭关系网络的支持和约束,同时又要面对更为严重的地区文化习俗的差异而相对不稳定;由于少了缓冲舒解的家庭地带,婚姻矛盾也容易趋向激化。如流入江苏淮阴的万余名妇女,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的仅占总数的40%。[10]最后,跨县越省的婚姻流动和流动婚姻,经常给婚姻的行政管理带来困难,而管理不善又使这些婚姻陷入无序甚至混乱的状态,最终给“以婚谋财”“以婚谋色”“骗婚重婚”等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使原本“红色”婚姻病变为“黑色”或“血色”婚姻,把无数当事人甚至他们的亲人抛入痛苦的深渊。

4 市场活动的竞争性和婚姻质量

市场经济是一种竞争经济。竞争所固有的优胜劣汰对市场主体既是压力又是动力,最终迫使市场主体主动地根据市场行情,不断地调整生产经营方向,改善经营管理,特别是提高产品质量,使自己处于不败之地。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又一个影响就是市场竞争机制逐步进入婚恋领域,使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们的危机意识和竞争意识一道加强。

市场竞争的影响首先出现在择偶过程中。婚姻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和婚姻市场运行的开放性在要求年轻人直接参加婚姻交换活动的同时,又给年轻人提供了更多的双向选择的机会,结果使婚姻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在竞争氛围的熏陶下,年轻人逐步认识到自我提升和婚姻市场竞争优势之间的联系以及掌握大量婚姻市场信息的重要性。象婚姻社会流动在一些贫困地区所形成的难于找到配偶的一群男性适婚人口中,就有人通过勤劳致富,转变自己在婚姻市场上的竞争劣势,圆满地解决了个人大事。当然,在竞争中也有人利用婚姻交换多元化和物化的倾向,于劣势之中获胜。如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贝克教授在他的《家庭论》中就指出,低质量男人可以出高价钱与高质量男人争夺妻子。很明显,这种竞争是和市场经济的利益取向密切相关的。要在婚姻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除了市场主体本身的质量高低以外,还和市场主体是否拥有富有时效的婚姻市场信息有关。人口跨区域流动、扩大社交网络、接受婚姻介绍所的社会服务和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征婚等,都是十分有效的掌握婚姻市场动态的手段。通过这些手段,婚姻市场主体不仅把自己推销给他人,而且还了解到自己在市场中的行情,从而有针对性地进入双向选择之中,又快又好地实现婚姻交换,并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感情、物质和机会成本或称减少婚姻市场上的交易费用。其实,竞争所造成的自我完善和信息需求之间还有个互动的效应。接受更多的文化教育,同时也是增强获取信息能力和拓宽信息来源的过程,从而达到自我完善过程;而信息需求的不断满足又反过来指导和向自我完善提出更高的要求,使自己在婚姻市场上更具竞争力。

市场竞争机制还延伸到婚姻关系的内部,它在给我国婚姻施加压力的同时又为婚姻关系的更新、发展提供动力。过去,人们习惯于把婚姻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人生安排。处于婚姻关系中的人在经过长期的价值观念、行为规范社会化后主动地形成一种自我的内在控制,约束着自己不能向“城”外更好的意中人私传恋情。“城”外的人由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和可能招致的政治、事业、甚至名誉上的巨大代价,也不敢轻易向“城”里爱慕者传递爱的信息。这种毫无外扰之忧的“高稳定”婚姻时代,造就了一大批对自己的婚姻冷漠以待泰然处之,既不认真加以关照又不继续更新发展的“围城”里的居民。市场竞争打破了我国持续几千年的婚姻稳定局面,夫妻之间的竞争产生的内困和与“第三者”之间的竞争引起的外拢使“围城”里的人对婚姻第一次不那么泰然处之了。从改革开放初期至1993年,我国离婚数从31.9万对增加到90.9万对,粗离婚率从0.66‰提高到1.57‰;因“第三者”插足而离婚的人数显著增多,全国范围内大约占离婚总人数的1/4,在沿海发达地区竟高达70%左右。[11]另据最近的全国“性文明”调查表明,大约70%的被调查者对婚外情持比较宽容的态度。[12]竞争中强化起来的对现存婚姻的忧患和危机意识最终又唤起“围城”里的人通过竞争去维护自己难以割舍的婚姻关系。积极调整家庭关系的关注点,真正突出夫妻横向关系的核心地位;努力完善和提高自己,在提升配偶对婚外异性动心临界值的同时,减少潜在的婚外竞争对手;尽量保持和配偶在作息时间表上的一致性,培养休闲生活的共同兴趣,避免配偶业余时间里有太多的独自活动的机会;共同参与家庭的重大活动,强化家庭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等也都是现代“围城”里的中国人想出的竞争办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十分有益于提高婚姻生活的质量。

5 市场关系的平等性和平权夫妻

最后,市场经济还是一种平等经济,它不承认市场主体的社会地位差别,也不承认任何超市场的政治和宗法特权。它要求市场主体间都以商品所有者的身份平等对待,要求市场主体都有平等的宏观社会经济环境和发展机会。市场经济通过市场关系平等性对婚姻关系造成的冲击,可以说是具有时代意义的。过去,经过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向男方倾斜的夫妻关系现在逐步趋向平衡,平等式的双向互动的婚姻交换关系开始在我国形成,其主要表现包括:(1)在妻子经济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明显上升的同时,她们也获得了更多的机会参与家庭重大事务的决策过程,在计划生育、孩子教育、家庭财政决算和个人的户外经济和社交活动等方面都有了相当的决策权。(2)在家务分工方面,过去“女主内男主外”的模式已被打破,虽然妻子仍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但夫妻共事家务劳动的社会风气在上升,甚至在一些都市还出现“男主内女主外”的新的家务分工方式。最近在北京海淀区做的一项调查表明,妇女对目前的家务分工的满意程度在提高,表示满意的比重达79.2%。[13](3)夫妻性关系中的男性中心和男性权威地位在下降。全国“性文明”调查结果显示,有85.6%的被调查者认为过夫妻性生活是双方感情和生理需要,78.7%的人表示妻子主动对丈夫提出过性生活的要求。[14]妻子开始以平等的身份进入双向互悦的婚姻中的性交换关系。(4)在贞操问题和婚外恋行为上,我国社会一直持以性别为基础的双重评判标准。贞操问题主要是针对女性一方,由于婚外恋被指责的也是女性当事人。现在,倾斜的贞操观念正在改变。最近调查资料表明,有76.5%的人不同意“贞操主要指女性一方”的说法。另外,在全社会对婚外恋持愈来愈宽容的态度的同时,妻子一方的婚外恋也在增加。这种由于婚内感情交换关系不平等而导致“双轨制”的做法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平等性的体现。“堤内损失堤外补”固然不好,但不得不承认它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维持现存的婚姻关系。(5)以前,我国在中止婚姻交换关系或离婚这个问题上,男女不平等的色彩可能最为浓重。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和单方面休弃,而女性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而今,越来越多的妇女摆脱了在离异问题上只能被动承受的不平等境遇,对自己的婚姻关系有了愈来愈独立的自主权。由女方提出离婚的离异案例从无到有,又到如今占所有离婚案例的70%,[15]不能不说是男女平权在离婚过程中的充分表现。

以上分析告诉我们,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婚姻关系的影响是多元的,而且从性质上看又是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并存的。对此社会应该采取相应的对策,确保我国婚姻关系的相对稳定。笔者认为,第一,要端正对市场经济和婚姻变动之间关系的认识,不要仅仅凭几个简单的统计数据或身边的几个事例就断定市场经济搞活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同时也搞乱了我国的婚姻关系。这些年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一方面是对过去“低质量高稳定”婚姻模式的历史反弹,另一方面又归因于这些年我们对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负面影响疏导不够,同时又对其正面影响作用发挥的不充分。只要我们在全面分析和正确认识市场经济对婚姻家庭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各种有效的社会、社区管理办法,就一定能够趋利避害,在我国建立和健全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婚姻关系。第二,发挥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积极作用需要一个合适的宏观社会和文化环境,更需要社会各阶层特别是政府各部门的配合。象婚姻关系中夫妻平等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是否让他们享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和同工同酬的待遇。因此,我们要加紧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把观念改变转化为实际的措施和行动,以实现我国婚姻关系的“双高”(高质量、高稳定)化。第三,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还处于低级阶段。与这一阶段相关联的是,利益先导的趋向相对严重。金钱文化诱导下组成的婚姻通常和较高的离婚率相伴随。在离婚现象较以前严重的情况下,我们要注意加强婚姻法中对离婚案件处理原则的可操作性,建立能够具体衡量和评估“感情确已破裂”的指标体系,防止婚姻纠纷处理中的随意性;另外,要尽可能动用社会的一切力量,来最低限度地减少离婚对社会、家庭、当事人特别是对婚生孩子的负面影响,努力避免离异的后遗症。最后,要达到以上几个目的,政府应该加大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投入,加强对这方面研究力量的配备和对研究工作的统筹管理,争取多出成果,多为政策服务。

收稿时间:1997—01

Impacts of the Market Economy on Marital Relations with t-he Countermeasures

In this article,impacts of the market economy on the mari-tal relations in China are discussed in terms of five aspectsof the market economy,highlighting the reasons responsible for the rising divorce rate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The authora -rguex that the influences are multidimensional.with a coexis- tence of the positive and negative ones.

Ye Wenzhen,Born in 1955,is Deputy Director of theInstitute of Population Research,and Associate Professor ofthe Depart-ment of Economics,Xiamen University.

注释:

[1]吴忠等主编.市场经济与人口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P137

[2][6]许经勇主编.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厦门大学出版社,1996;P57—59

[3]唐达.择偶的困顿.社会,92(5);39—41

[4]刘丛蓉.调查爱情.北京青年报,1994;3

[5]叶文振,林攀国.福建省涉外婚姻状况研究.人口与经济,1996;2

[7][8]赵喜明.商品经济与农村婚姻流动.社会,1991;6

[9]叶文振.涉外婚姻:一座悲多喜少的“围城”.中国人口报,1996;5

[10]张和生.婚姻大流动:外流妇女婚姻调查纪实.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11][15]储兆瑞.当今离婚新动向.社会,1994;2

[12][14]郑晨.性观念对当代中国婚姻家庭的影响.社会,1991;9

[13]蔡文媚.跨越传统面对挑战.1994

标签:;  ;  ;  ;  

论市场经济对婚姻关系的影响及对策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