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水利局 江苏靖江 214500
摘要:现如今河长制已经成为了治理和保护河流不可或缺的制度,在产生和推广应用后其优势作用得到了体现以及验证,突破了传统河流管理制度的约束,使得河流保护工作当中拥有明确的责任以及监管体系作为保障,更能增强河流管理的效果。下面将着重就如何构建系统完善的河流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进行探讨。
关键词:河流;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
引言:
“河长制”是一种有效的水环境治理机制,对当下污水治理发挥积极作用。“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机制,主要负责人为各级党政人员,对自身所在区域的河流利用合理方法整治与管理。其主旨为把行政管理中的不同机制,如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全部引入于水环境的治理中,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作用,提升水环境的整体治理效果以及效率。
一、“河长制”的特点
1、责任明确
各党委、政府领导作为水环境治理的责任对象,在自身所在区域对所管辖的河道和分工包片地区进行管理。党委、各级政府作为水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制定和实施所在区域河道的整治方案,强调横向协调,去落实长效水环境管理理念。
2、任务具体
落实“河长制”治理方案,河长可在自身所管辖的区域进行会诊,构建针对性的水环境治理方案。也在方案具体实施环节,落实“三包”政策,由部门进行责任管理,由地区管理人员进行总量管理,由领导管理进程,构建一个“人人有压力”的水环境管理机制。
3、考核刚性
一些地区建设“一票否决”的责任制,也有部分地区建设“河长制”保证专项资金,可对水环境治理的实施进程和效果进行奖惩。依据考核的结果,对那些达到治理要求的予以奖励(奖励形式为等额奖励和全额返还);对治理效果较差的扣除部分资金;对维持治理现状的则不奖不罚。
二、“河长制”在水环境治理中的作用
“河长制”在水环境污染较为严峻的形势下,提高污水治理的效果,应用价值高。在过去水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包括水环境管理效果较差、管理权责混淆等问题,影响水环境治理的进程。“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机制,完善以往水环境治理的不足,各级党政管理人员行使自身职责,利用行政管理方法与机制强化水环境管理。此外,此管理机制也明确了水环境治理期间各参与者的职责把统一领导作为核心,改变过去环保局、建筑设计院、水利和国土资源局多方治理局面。
三、河流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构建方法
1、做好程序设计,增强法治化水平
在积极落实河长制的进行中,需要特别注意避免发生借助领导意志与个人威信在没有进行充分论证的情况之下仓促给出决策的情况。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促进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的建设完成就要做好系统严格以及可操作性强的程序设计工作,以便把实践中发现和归纳的良好做法上升到规则和制度层面,利用制度对河流管理的思路决策以及实践行为进行限制,避免出现领导个人自由裁决的情况,确保决策思路的有效性,全面增强管理法治化水平。利用这样的方法,对内能够防止由领导意志或认知改变造成的治河思路变化或者是治河工作虎头蛇尾浪费严重的问题;对外则能够让广大公众信服,增强公众对于行政行为公正性特征的认知与信心。总之,在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的建构中,要积极利用立法方法,促进治理工作制度化,保证河长制的落实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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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优化组织设置,提升持续化水平
在全面推进河长制的进程中,为保证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可持续性的践行河流治理工作必须提升组织化水平,优化组织设计,特别是设置有专门固定的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河长制获得持久成效。具体来说,建立河长制办公室等专门的议事与协调机构给出确定性的设置依据,同时对机构的编制以及人事活动进行规范,设置专门工作人员,并对他们进行专门化的培训和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防止发生机构人员流动过强的情况;明确机构性质和实际定位,坚持任务导向,除了设置好咨询职能外,还要设置好监督、协调等职能。不过只能安排要有明确划定,给出明确边界;改进机构运行机制,促进管理制度化以及程序化,保证机构作用的发挥在完善制度与规则的约束下进行。
3、改进指标设计,提高多元化水平
我国地域广大,同时各地在自然地理、经济水平、居民意识、产业结构等方面都可能存在极大的差别,因此,在治理河流以及构建河长制长效管理模式的过程中一定要发挥好地方政府以及下级政府的职能以及主观能动性。考核指标体系是河长制长效落实的根本保障,因此在设置考核指标时必须把当地的实际条件考虑在内,抓住客观事实,避免考核指标一刀切或统一化,尤其是要引入自主化指标,保证河长可以立足本地实际,灵活恰当的设计治河思路,提升治河工作的多元化水平。在指标的设置方面需要在原有硬性指标的基础之上加入河流自然指标、生态指标、美观指标等内容,更要引入民众的打分考核,促进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的持续改进与优化。
4、统一规划,加强水环境管理的力度
“河长制”可统一对水环境管理,能够统一的规划方案再去进行治理,是一套系统化水环境治理机制。宏观来看,治理期间需把经济发展和水环境的管理融合,兼顾地区经济的发展,统一规划。由于水环境的治理是一个较为漫长的工程,通常需要将近10年的时间,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其可承载经济和人口发展。因此,在治理时必须优先处理好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经济发展和水环境治理处于相同的地位。统一对治理工作以规划,对污染预先控制,构建税收、环保、财政等政策,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发展作保障。
5、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NGO的发展
构建一个健全、合理的市场环监局,把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融合,可为市场化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此外,也要大力鼓励非政府组织,引导其参与到“河长制”环境治理工作中,扩展民众参与政策的参与途径,宣传河长制机制的理论内涵,增加大众对河长制的了解,知道河长制的任务和考核刚性等,引导大众积极参与到河长制治理工作中。在治理期间和民众及时互动,充分发挥公民在“河长制”水环境治理中的作用,从根本上治理水环境,利于“河长制”更长久的落实。
6、构建健全的环境法规
“河长制”的实施,强化政府的职能,加强政府的水环境治理责任。但是受到具体责任不够明确、法律环境存在一些不足等问题。我国自然资源雄厚,水环境是其中一种常见资源,是国家较为重视的资源类型。“河长制”的应用,巩固水资源管理治理效率,强化我国自然资源环境的整体治理效果,也实现我国环境的生态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为了强化水环境整体的治理效果,应先完善环境法规,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固定地方政府、地方领导以及职能部门的责任,细化地方政府以及地方领导的绩效考核、环境问责以及治理责任等方面法律制度。
结束语
实践证明,河长制具备具体明确的任务,细致的责任划分以及恰当的考核等优势特征,能够成为破解水环境治理困境的重要策略和创新制度。但是我们也需要看到,河流治理工作极为复杂,也是一项长期性的大工程,因此在积极推行河流河长制的过程中还要立足实际建设河流河长制的长效管理模式,保证河流治理工作长效和可持续发展,为水资源的科学高效应用创造良好条件。
参考文献:
[1]朱卫彬.“河长制”在水环境治理中的效用探析[J].江苏水利,2015,(10):7-8.
[2]谢帆,于斌,鲁刚.天津市河道水生态环境“河长制”管理新模式浅析[J].海河水利,2014(04):34-35+59.
论文作者:彭艳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1
标签:水环境论文; 河流论文; 长效论文; 管理模式论文; 环境论文; 责任论文; 治理工作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