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天津论文,经济增长论文,经济社会论文,保护环境论文,全面协调可持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天,天津市召开第九次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总结全市“十五”环保工作,部署“十一五”环保任务,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召开今天的大会,并做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决定》。各区(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希望大家按照目标责任书很好地安排工作,保证责任书所确定的任务的完成。
天津市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按照市政府做出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决定》,制定具体的措施,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把天津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得更好,为天津市建设生态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强环境保护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途径,是发挥区域示范作用的必然要求。
首先,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战略意义。搞好环境保护,是营造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现实需要。天津必须从这样一个高度来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第一,加强环境保护,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问题。“十五”期间,全市全面完成了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成为全国仅有的完成环保任务的两个省市之一。2005年,天津市蓝天工程取得显著成绩,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良好天数为298天,比2001年增加124天,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由2001年的47%增加到81.6%。全面实施了碧水工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成97个安静居住小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3%。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建成8个自然保护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7%,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4%,人均公共绿地达到8.5平方米。总体上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逐步转入了协调并进的轨道。
第二,加强环境保护,是实现天津城市定位,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途径。今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了修编后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提升了天津的城市定位,明确提出要把天津建设成为生态城市,这是对天津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今年1月,天津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5月,国家环保总局在天津举行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授牌仪式。这是天津发展史的一件大事。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对获得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城市3年复查一次。因此,从得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的那一天起,环保工作目标应当更高,要求应当更严,要巩固、提高创模成果。同时,要高水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力争到2010年把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率先建成生态城区,到2015年把天津建成生态城市。为实现上述目标,全市各部门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弘扬生态文化,努力构建天津经济发展高增长、资源消耗低增长、环境污染负增长的新局面。
第三,加强环境保护,是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发挥区域示范作用的必然要求。今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开发建设滨海新区,不仅要建设经济新区,还要建设社会新区、生态新区。这就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建设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的重要地位。因此,建设生态新区就更能体现滨海新区的优势和特点,就能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投资者,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围绕高水平地建设滨海新区,我们正在规划建设500平方公里的南北两大生态环境区,建设若干生态廊道和生态组团。完成这些任务,工作量很大,任务也很艰巨。我们一定要把滨海新区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新城区。
天津市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决定》,阐述了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模式、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
其次,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努力实现天津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决定》,共分6部分21条,集中阐述了加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发展模式、保障机制和组织领导。这是天津市加强“十一五”环境保护的指导性文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市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率先达到生态城市指标要求;再经过5年努力,把天津基本建成生态城市。为此,“十一五”时期,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要保持在96%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达到85%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围绕实现这个目标,全市提出了6项主要任务:
一、坚决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国家明确要求,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这些都是国家规定的约束性指标。据今年上半年全国统计分析,单位GDP能源消耗不降反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7%和4.2%。这充分说明,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和降低能耗的任务仍很艰巨。从全市情况看,按“十一”GDP年均增长12%测算,即使单位GDP能耗降低20%,到2010年全市总能源消耗要增加40%以上。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0%,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必须下更大的力气调整结构,控制污染,否则今后五年环境保护的目标就可能落空。
今年8月,国务院授权国家环保总局与天津市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各区(县)也与市政府签订了相应的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不仅是数字指标,更主要的是体现了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具体要求。各责任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并将削减指标层层分解,切实落实到基层和重点排污单位。“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对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污水处理厂出水要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对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总之,要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环境容量,加快区域环境工程建设,减排污染物总量;强化企业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总量;坚持新建项目“以新带老”,降低污染物总量。
二、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事求是地讲,我们有些指标还比较脆弱,大气污染控制、水环境治理、工业污染和小化工污染防治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区经济和环保发展还不很协调,有相当一部分地区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工业和生活废物得不到妥善处理,垃圾到处都是,工地施工沙石裸露在外。噪声超标扰民等仍然是群众信访的重点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比去年同期少了4天,形势非常严峻。最近,国家对创模指标进行了调整。总的来说,指标高了,要求严了,天津巩固创模成果的任务更加艰巨了。为此,市政府已经制定了《天津市 2006~2008年巩固提高创模成果三年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做出了“三创一建”的工作部署,即巩固提高创模成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把天津建设成为生态城市。各区(县)、各部门要重点针对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控制、工业污染防治、市容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使创模工作每年都有新的提高。
三、在滨海新区率先建立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发展模式。国务院批准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其中环境保护是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切实做好滨海新区的环保工作,实现建设生态新区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环保局滨海新区分局,目的是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作用,尽快建立统一、协调、精简、高效的新区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按照法规健全、体制顺畅、数据准确、方法科学、代表性强、传输及时的总体要求,整合滨海新区现有环境监测、监察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要在对滨海新区环境容量、生态状况进行全面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尽快完成滨海新区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环境容量来优化经济布局、优化新区发展。坚决杜绝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落户新区。抓紧制定和实施滨海新区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深入进行循环经济试点,推进生态工业园、ISO14000国家示范区、环境友好企业等建设,率先建立起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科学发展模式。
四、加快生态城市建设步伐。建设生态城市,是国家对天津城市定位的基本要求,也是天津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坚定信心、统一规划、广泛动员、加快推进。要以发展生态产业、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弘扬生态文化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市环保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抓紧完成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尽快提交市人大审议。市政府将成立生态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组织、推动全市生态城市建设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生态建设与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工作。要建立生态城市、生态城区建设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生态补偿机制、考核奖励机制,全面、扎实、有效地推动生态城市和生态城区建设工作。今年,各区(县)都要完成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组织领导机构的建立。要按照规划要求,确定优先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合理进行产业布局,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之,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已经确定,但还要具体化,还要搞试行。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重视从源头控制污染,采用先进技术进行项目改造,促进工业企业优化升级,努力提高水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单位产值能耗和水耗。研究制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以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排放为重点、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示范区县和社区。重点建设大港石化产业链循环经济示范区等五个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立完善以石油炼制为源头、以大乙烯链化一体化项目为核心的石油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等五条循环经济型生态产业链。北疆电厂产业链总投资124亿元,规划建设4台10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火力发电机组和日产40万吨海水淡化装置,采用“发电——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废物资源化再利用循环经济项目模式”,发电每千瓦小时耗煤比全国平均水平减少88克,日产淡水两万吨,年增加原盐产量50万吨,发电工程所产生的粉煤灰、石膏等固体废物每年可生产150万立方米新型建材。这是一个资源利用最大化,废物排放最小化,经济效益最优化的典型的循环经济项目和生态工程。
六、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环境保障。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擅自降低审批标准的违法审批;不报批就建设、不验收就投产的违法建设;超标或不按规定申报登记、缴纳排污费的违法排污;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扰民等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和制止。市发改委、经委、工商局、司法局、监察局、环保局、电力监督等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污染区域巡查,巩固区域综合治理取得的成果;要把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作为重中之重,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可能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拆除违章建筑。要对各类工业园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清理。要明确环境执法的任务,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
严格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环境准入,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确保“十一五”环境保护任务的完成。
再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十一五”环境保护任务的完成。环保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确保“十一五”环保任务如期完成。
第一,严格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从明年开始,国家将每半年公布各省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天津市也将公布各区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情况和环境质量状况。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的环保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察,并将环保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把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天津市行政许可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天津市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合作,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的力度,对环境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
第二,严格环境准入。现在正是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好时机,将新上一大批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把环境质量作为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作为促进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的必要手段,作为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的关键环节。要依法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凡国家规定要进行环评而未做环评的规划,不得上报。规划、土地、工商、信贷等部门要与环保部门建立高效的联席工作机制和通报制度,不得在没有履行环保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批项目、批土地、批贷款、批执照。对不同的开发区域,制定不同的环境准入标准。
第三,提高环保监管能力。环境监管能力,是环境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的直接保障。要尽快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到2008年底,各级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保宣教机构的人员编制、装备、经费保障等,都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系统建设和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要尽快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建立专职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保障必需的装备,切实提高环境应急处置水平。市环保局及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法,敢于监督,支持监督。对于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不论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要依法进行。
第四,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在污水治理、垃圾处置等方面的环保投入会大量增加。各级政府都要将环保投入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重点科目,各级财政要确保环境保护行政和事业的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投资进一步向环境保护项目倾斜。推行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合理调整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逐步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按照略高于治理成本的水平,制订并实施科学合理的地方排污费征收标准,提高企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容和环保部门要分工协作,做好环境和市容管理工作。
第五,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群众参与环保的自觉性。主要媒体要把环境保护作为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设立环保专版、专栏,开展环保公益宣传,报纸、电台、电视台要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日报、预报的播发,强化环境宣传与新闻舆论监督。要发展一批市民监督员,监督环保、市容等项工作,为其颁发证书,给予补助,让市民感到做监督员光荣。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社会公众参与机制,切实维护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和环境权益。各社会团体都要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宣传,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营造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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