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价值来源_抽象劳动论文

无形资产的价值来源_抽象劳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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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在社会资本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有许多企业已出现了专利、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的价值比有形的工厂、机器设备、工具等物质资料和原材料等有形资产的价值大得多的情况,特别是随着高科技企业的不断兴起和壮大,有些企业甚至出现了无形资产占企业资本绝大多数的情形。面对这种情况,有一问题是我们不得不作出回答的,那就是这些无形资产是由谁来创造的,它的价值源泉是什么?

一、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理论的几种观点

由于无形资产及其价值的存在形式与有形资产有很大的不同,仅以直接生产它的劳动来说明它的实质,沿袭传统劳动价值论来说明它的产生、流通、交换、分配已远远不够了。在无形资产价值的产生和运行的问题上,坚持传统的劳动价值的一元论观点,遇到了许多难以解释的困难,于是经济学界提出了以下几种观点:

1.价值多元论观点。价值多元论观点认为:价值的产生除了劳动以外,资本、地租、信息、教育、科技、社会服务、供需矛盾等等所谓非“劳动生产要素”都可以产生价值。价值产生的多元论和一元论观点是对立的,在理论上是互不相容的。商品价值产生的多元论观点,在马克思创立剩余劳动价值论时,就作为对立面,作为不科学的假设而分别批驳过。这种观点引用了马克思的价值概念,但其概念的实质已完全背离了马克思的原意,是一个自相矛盾的观点。

2.新劳动价值一元论观点。新劳动价值一元论企图既能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又能解释非生产要素如何在创造价值中作贡献的,其中心思想是:通过扩展劳动这一概念的外延而把资本(生产资料)等非劳动生产要素引入劳动的概念中来,因为资本的使用必然会涉及技术的变动。而技术的变动——提高,必然带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则必然达到增加劳动创造的价值,但这种解释也会遇到很大的困难。

3.社会劳动价值论观点。这种观点认为:有形的物质商品的价值产生过程。不仅是直接生产它们的劳动力的使用就可以完成的,它们的价值还应包括直接生产它们之前的很多人,即为此直接生产所作的历史上和现实上的技术及知识准备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也应包括在直接生产它们的价值之内,同时也应包括使它们进入商业流通和消费领域所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的劳动创造的价值。社会劳动价值论似乎找到了一种解决价值产生的一元论和多元论之间矛盾的途径,但仔细考究,这种观点与等价交换原则又有冲突。

以上几种观点都力求从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方面来解释无形资产的价值规律,但都各有缺点,难以自圆其说。那么我们能否在坚持一元论价值理论的基础上来揭示无形资产的价值规律,从而解析无形资产所表现出的纷繁复杂的现象呢?

二、无形资产评估中出现的问题

上面几种观点都有其可取之处,但又都有缺陷,我们认为要说清楚无形资产的价值源泉,首先,必须对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作具体分析,明确不同类型的无形资产在评估中所遇到的问题的实质所在,才能找到其价值的真正来源,有针对性地解决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无形资产总体上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可确指的科技创新类无形资产;第二类是不可确指的一般人类劳动系统化凝结类无形资产。前者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后者包括商誉、商标等。这两类无形资产在当今许多企业中广泛存在,在企业总资产中的比例正变得越来越大。在理论界,对这两类无形资产的评估则是一个难题,为什么难,难就难在对无形资产的本质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实际操作中,现有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总体上有两种方法,一是重置成本法,二是溢价法。所谓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简称重置全价)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来确定的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是建立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上的一种方法,其评估理论基础为:V=c+v+m,其中c为进行科技产品开发时所耗费的物质资料的价值,v是科技人员的劳动力达到的价值,m是剩余价值,它对于诸如专利权、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等一些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能作出可操作性的评估。但其评估价值往往与无形资产在市场中的价格相差很大,因为无形资产的“价值”与其成本并没有一个正比例关系。耗费巨额费用研制出的无形资产常常“价值”很小,而研制成本小的无形资产有时却会有巨大的“价值”。这里价值打上引号是因为有一些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这里所说的无形资产价值其实是价值的表现——价格。无形资产的价值就是根据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价值公式评估所得的那一部分,那些大于或小于评估值的部分都是虚假的社会价值。但这种方法对如商标、商誉等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价值无法评估,比如:我国现有很多企业都采用OEM(贴牌生产)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即国内厂商生产的商品贴上国外企业的商标进入市场。同样的商品贴上国外名牌商标后,其国际市场价格倍增,对由于使用商标这类无形资产而带来的价值用传统的价值公式V=c+v+m无法说明其来源,因为与没有贴名牌商标的商品相比,它们的c、v完全相同,无法找到其价值增加的原因。溢价法是指通过估算有某项无形资产的企业价值和与之相类似但没有该项无形资产的企业的价值,两企业价值之差即为该项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溢价法可以较好地评估不可确指类无形资产,但它只是从现象层面对这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无法从理论上说明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形成。再就是,具体操作起来很困难,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参照企业。而其他一些方法,比如溢价法,则由于各评估公司取样指标不同,因素权重不同,同一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不同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中往往大相径庭。上面我们对两类无形资产的评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了论述,从中可以看出西方流行的那种只重现象、重结果、不重无形资产的本质来源的方法不可取,而建立在传统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评估方法又有缺陷。因此,我们应该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认识无形资产的价值源泉。

三、无形资产的价值源泉

我们认为无形资产,无论是不可确指类无形资产,还是可确指类无形资产,其价值来源都是人类的活劳动。价值多元论的观点中的价值已脱离马克思价值的原意。把效用的含义引伸到价值之中,而新劳动价值一元论则把资本(生产资料)等非劳动要素引入劳动的概念中也不对,因为它本质上与价值多元论的观点并没有什么区别。

传统的劳动价值论无法解释不可确指性无形资产的价值来源,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还应该从最根本的“劳动”着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次提出劳动二重性观点,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一方面表现为具体劳动,另一方面表现为抽象劳动。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价值为凝结在商品(包括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抽象劳动)。马克思至此并没有对抽象劳动再作更细的研究。人类的劳动不仅生产出商品(其中凝结了人类的抽象劳动),在生产商品的同时还创造了与这些商品的生产相关的许多其他信息,其中也凝结着人类的抽象劳动。比如生产要素的组织、供应,生产环节之间的协调以及工人之间的合作,生产程序的组织设计、商品的最终实现等都凝结着人类的抽象劳动。尽管这些劳动的价值最终以间接的方式在商品中得以体现,但并不像生产商品的一般抽象劳动凝结那么直观、明显。在传统的劳动价值论理论中,并没有把这一部分单独例示出来,而是把它笼统地纳入一般的抽象劳动中。马克思为什么没有把它单独例示出来加以研究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两方面考虑,首先,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机器大工业初期,商品中凝结的更多的是人们一般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式的抽象劳动。凝结在信息中的特殊的抽象劳动尽管也大量存在但并不占主导地位,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研究方法是抽象的方法,抽象也就意味着舍象,舍象掉那些非主导性的东西,以便提炼出他自己所独有的理论逻辑。其次,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目的就是要论证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为工人阶级的革命寻求理论依据,因此对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也必定要舍去。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知识经济和网络经济的来临,以前在研究过程中被舍象掉的部分,现在却占了主导地位。现今许多企业商品凝结的价值不再主要来自于人们的抽象劳动中一般的体力与脑力的支出,而是来源于那种非实体性的特殊的抽象劳动。这时,我们若不对抽象劳动作更具体的分析,将无法回答现实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如何分析?我们认为可以把抽象劳动细分为实劳动与虚劳动,实劳动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体力和脑力劳动式的抽象劳动,虚劳动是指凝结在信息等虚物上的特殊的抽象劳动,它会转移到一般商品中体现出它的价值。实劳动与虚劳动的区别表现为两方面:首先,价值凝结的时间不同,实劳动的凝结是即时性的且一次完成,商品的形成即意味着实劳动的凝结的完成,而虚劳动的凝结则具有时滞性且可经过多次完成,其价值的凝结往往落后于实劳动的凝结,并可分多次在不同的商品上凝结;第二,两者的实现形式不同,实劳动凝结的价值在商品完成了交换过程后则意味着其价值的实现,而虚劳动凝结的价值可以通过两种形式实现,一是其价值转移到实物商品上,依附实的商品的交换而实现,二是通过直接的信息与货币等有价物交换的形式实现。这种实现形式一般是最终都得在实物商品上得以体现。这里的实劳动与虚劳动的划分与平常所说的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与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有本质的区别,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与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的划分是以劳动的结果作为划分标准,其标准是外生的。而实劳动与虚劳动的划分是以劳动本身的特点为划分标准,其划分标准是内生的。在生产物质产品的过程中,既有实劳动,又有虚劳动。如在造一艘船的过程中,既有一般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凝结,又有以信息方式存在的特殊的劳动的凝结。同样,在精神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也一样有实劳动与虚劳动的支出,实劳动能被机器替代,虚劳动不能被机器替代。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中实劳动的含量比虚劳动多,而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中实劳动的含量相对于虚劳动少。那些完全能够被机器代替的劳动,其中实劳动的含量最高,一点也不能由机器代替的劳动,其中虚劳动的含量最高。我们平常所说的商品的价值一般都指的是实劳动的价值,而虚劳动的价值大都只能通过无形资产的价值表现出来,因此,无形资产的价值来源于虚劳动,是人们活劳动中的一种形式。这是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的一种延续,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一元论的坚持和发展。

四、无形资产价值的度量

实劳动和虚劳动的价值表现方式不一样。实劳动,其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通过交换实现,并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度量其价值的大小的。而虚劳动,其价值的表现为对社会必要劳动的节约上。即无形资产的价值的大小等于其对社会必要劳动的节约。可确指科技类无形资产的价值,表现在它能节约大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泰罗的管理方法使工人的很多无谓的动作得以减少,从而节约工人的劳动。而对于不可确指类的无形资产的价值,用传统的实劳动无法解释,用虚劳动则能作较好的解释,以前面所说的OEM为例,同一产品贴上知名商标后,其价值之所以增值,是因为消费者在众多的同类商品中要做出选择,必须要进行比较、检测,越是耐用消费品,其不可确定性越高(使用期限长),消费者所拥有的信息相对越少,因此选择时所费的劳动越大。选择知名品牌后,知名品牌意味着质量、售后服务等都有了保证,从而节约了消费者的大量的选择劳动。同时,使用知名品牌也使得消费者可以凭此向外扩散自己的信息,从而也节约了一部分宣传、解释的劳动。有一个这样的例子,曾有几家公司为竞标某一项目,底下各自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有一家公司的老总,则是穿了一身名牌服装,拿着大哥大(当时是时髦物),并且让其一个手下每隔几分钟给他打一个电话,以示其业务量大,尽管其他公司也许做了更多实实在在的工作,结果该项目却被他拿下,这个老总尽管手法不地道,但却也可说明品牌能节约大量的劳动这一事实。

本文所谓的节约劳动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中批判过的“节约劳动论”存在着根本不同。针对“节约劳动论”者认为:“凡是能节约别人的时间的一切活动,都是生产性劳动,因此,警察节约我为自己当宪兵的时间,士兵节约我自卫的时间,政府官吏节约我管理自己的时间,擦皮靴的人节约我自己擦靴子的时间,教士节约我思考的时间等等,都是属于生产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第四卷中批判道:为使一个人节约自己服侍自己的劳动,必须有10个人来服侍他,这真是一种奇特的“节约”劳动的方法;而且,这种“非生产劳动大部分又恰恰是由那些无所事事的人来使用的”。马克思还举例说:“猪一样脏的懒女人自己不动手,而叫别人替她梳头、剪指甲;乡绅自己不照管马匹,而雇用一个马夫”,难道这也是属于生产劳动吗?

从以上马克思的批判可以看出,马克思批判的“节约劳动论”是那种把节约下来的劳动用来享受,而不是用来生产的节约的劳动,即节约下的劳动是被“猪一样懒的女人”用来享受而不是用来生产时,这种节约劳动是不可取的。马克思在分析生产劳动一般与生产劳动特殊时所采用的方法我们可以采用,马克思在分析司机的劳动时指出,当司机的劳动是用来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时其劳动为生产性劳动,当司机的劳动是用来为资本家提供享受时,其劳动是非生产性的。本文认为当节约的劳动用来进行生产性劳动时,无形资产的价值得以体现,当节约下的劳动是用于非生产性的享受时,无形资产的价值没有得到体现,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前面所说是节约的社会必要劳动,而不是简单的讲节约劳动的原因。

总之,无形资产的价值源泉是人们的活劳动中的虚劳动,其价值通过对社会必要劳动的节约而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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