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劳动力转移论文,剩余论文,农村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逐渐成为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也是我国就业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如何加以正确引导,统筹安排,有效转移,是农业现代化乃至国民经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关键。本文拟就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制约转移的主要因素,转移的对策思考等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农村人口更是一个沉重的数字。据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的分析预测,到2000年,我国人口将突破13亿大关,农村人口将超过10亿。16至60岁的农村劳动力约为6亿多,占世界农村劳动力的40%,而我国可耕之地仅为世界耕地的7%,毫无疑问,劳动力绝对过剩。根据有关部门预测,2000年我国种植业只需劳动力1.6亿人,林、牧、副、渔业需要0.8亿人,乡镇企业容纳1.2亿左右劳动力,到要世纪末,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有2亿多人,而且这种情况将维持一段较长时间。
二、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1、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限制了就业领域的拓展。 农村文化教育事业落后,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据统计,我国农村劳动力有半数以上的文化程度在小学水平以下,其中还有15.29 %的文盲半文盲,这样的劳动力文化素质已经适应不了市场经济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限制了城镇非农产业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容量。在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中,绝大多数从事脏、累、苦、险和低收入的产业,以及拾遗补缺性质的生活服务业等城里人不愿干而退出的工作。
2、农业部门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有限。 就农业资源的人均占有量来说,我国属于世界上最少的几个国家之一。 我国的耕地面积1952 年为10792万公倾,1957年增加到11183公顷,从1957年开始,我国耕地面积逐年下降,到1994年年末实有耕地面积下降到9491万公顷。1978年以来,年均耕地面积减少86.67万公顷, 加上每年新增耕地则每年净减耕地面积27.99公顷。据统计,1952年全国劳动力人均耕地9.3亩,1978年为5.5亩,1991年仅为1.25亩。耕地面积的减少和随着农业技术进步,必将削弱农业部门吸纳劳动力的能力。
3、受资金短缺的制约。我国农业的基础地位比较脆弱, 而工业化进程所需要的农业原始积累又使农民的比较收益下降。比较利益导致农民不愿意对农业发展过多投入资金,较低的收入使农民也无力投资,致使农业技术落后和农业劳动力素质不高,约束了农业劳动力的退出和转移。这对农业的产业化、工业的现代化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一个巨大的障碍。在农村劳动力转向非农产业过程中,必须有一定量的资金进行配套投入,才能够达到好的效果。从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情况看,乡镇企业每增加一个就业机会需投资3000——12000元, 农村劳动力转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一个劳动力需要追加资金投入至少为10000元。所以无论是乡镇企业,还是城市工业,安排就业的资金需要都是相当大的,我国在有限的国力制约下,只能支持有限的农民的职业分化及其身份分化,不能承受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转移。
4、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空间狭窄,数量是有限的。 现实情况表明,受我国城市发展数量,现有城市人口饱和程度、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制约,现阶段我国城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是有限的。必须看到,我国大中城市的基础设施原来就大大落后于生产和生活的发展,矛盾十分尖锐。如果让农村剩余劳动力在短时期内大量涌进城市,会直接造成城市的某些经济和社会问题。交通运输紧张,城市社会服务沉重,环境污染的压力,物资压力,管理费压力等等。尤其是现阶段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会给城市再就业工程带来强大的冲突。特别是考虑到90年代城市国有企业“在职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消化的巨大压力,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数量很难出现“奇迹”。同时,随着市场化就业制度的逐步实施,城市企业内部劳动力的隐性失业必然会日益显性化,将会有相当多的“在职失业者”被抛向市场,由此,即使允许农民自由向城市迁移,能够转入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也不可能很多。
5、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在减弱。 乡镇企业是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但乡镇企业在目前发展中也遇到了其自身难以逾越的种种限制,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正在减弱,吸纳速度也明显下降。1988年底,实现了950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年均增长速度达24.2%。80年代末期农村非农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明显减弱了。农村非农产业产值每增加1%,相当的就业增长率1978—1984年为0.65%, 而1985—1992年下降到0.39%。1984年至1988年,乡镇企业平均每年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084万人,而1989年到1994年,平均每年只吸纳412 万人。
6、人口过快增长和户籍制度是农村劳动力剩余的一个重要因素。 1994年我国有9亿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6.72%。199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21‰,年净增长人口1333万人。另一方面, 我国城乡一直实行户籍隔离政策,城市吸收农村劳动力很少,这也限制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三、解决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思考
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国就业最突出的问题,也是我国工业化过程必须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对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必须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整体协调,有步骤地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有序进行。
1、通过农村政策的调整和农业的深度开发, 推动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吸纳一批。各级政府应将农村劳动力就业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年度计划和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从而使农村劳动力就业成为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应设立协调农村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加强区域劳务协作。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的开发利用。制定和完善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
农村劳动力的任何转移,都必须以农村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为前提。长期以来,我国从事种植业的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绝大多数。产生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由落后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因此,第一,要深挖农业潜力,改善种植类的耕作方式。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种植业的耕作方式普遍落后,经营粗放,全国有2/3的耕地属于中低产田,效益差,有5亿多亩荒地等待开发。所以就农业种植业本身而言, 只要我们充分开发利用资源,发挥众多的耕地能手的聪明才智,实行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生产,提高农业种植业规模集约化水平,推广优良品种,就会大大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生产率。仅此也可以消解一定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第二,树立大农业观念,大力发展渔、牧、林业等。我国是一个山多地少,水面广阔的国家,农村劳动力向种植业以外大农业的广度转移潜力很大。关于渔业,不论是海洋渔业资源,淡水渔业资源,还是河海水产养殖业,我国的潜力都很大。据专家估算,远洋公海渔业每年捕捞数量可达2.4亿吨,我国目前仅为10万吨。 海水可供养殖的水面738万亩,已养殖面积只占1/3。淡水水面2.5亿亩,可养殖水面7500万亩,还有近40%的水面没有用于养殖。资料表明,我国投入渔业的劳动力仅为农村劳动力的1%。关于牧业,据不完全统计, 我国北部和西北大片草原及中南部的草山草坡构成的草地面积约355万平方公里,还有100万公顷的滩涂草地可围垦放牧。关于林业, 全国现有的宜林荒山荒坡约有几亿亩,结合改善生态环境及大片河化土地和沙漠治理,林业发展的地域非常辽阔。据统计,我国从事牧业及林业的劳动力仅为农村总劳动力的4.9%和0.6%。因此,我们要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民从事开发性农业,发展大农业和生态农业,这样可以安排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
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安置一批。 乡镇企业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举,是逐步实现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基石,是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农民奔小康的必由之路,也是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之一。在农村社会增加值中乡镇企业占2/3,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乡镇企业占1/3。乡镇企业就业人数也大大超过了国有企业的总人数。截止1997年,乡镇企业就业人数近1.5亿,相当于国有企业职工的二倍。 但全国的乡镇企业发展也不平衡,东部沿海地区相当发达,中西部地区非常落后,拉大了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中西部地区占我国面积的86.6%,人口占58.7%,是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度最大的地区。因此,对于中西部乡镇企业应加快发展,要通过多种政策手段加以支持、鼓励,为加快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条件。中西部地区要立足当地实际,发挥资源优势,多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项目。东部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应以集中方式发展农村工业、兴办工业园区。乡镇企业的技术选择,应把劳动密集型技术放在重要位置,引导乡镇企业走劳动密集与技术密集相结合的路子,以提高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就业的能力。
3、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转移一批。 小城镇是农村经济文化活动中心,是联系大城市和广大农村的桥梁和纽带。八十年代以来,小城镇已累计吸纳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根据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 我国3—5万人的城镇3003个,5—10万人的城镇共有1396个,10万人以上的城镇共有87个。如果集中资金重点加以发展,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是有巨大潜力的。小城镇是农村工业化的基地、小商品集散地,每天都吸引大量农村闲散劳动力去赶集经商。小城镇是农村工业集中的地方,农村工业的发展又可以带动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商业和各种服务行业,并促进农村小城镇本身的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这些都会产生对劳动力需求,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所以,小城镇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基地,应把小城镇的发展放在重要地位,在小城镇体制、产业布局、户籍管理、土地使用、社会保险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从而促进小城镇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和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之一,全党务必高度重视。
4、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吸收一批。 要充分利用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多的特点,继续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加第三产业的就业容量。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虽然从改革开放前的12.2 %提高到1996年的26%,但发达国家水平一般都在60%左右。1995年我国农村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力仅为村劳动力的14.5%,大大低于人均GNP800美元国家就业结构的标准。因此,我国农村发展第三产业的潜力还很大。今后要把商贸、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商业饮食、金融、保险等作为第三产业的发展重点,开发农村房地产、旅游等新兴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增加就业容量,把农业服务产业化作为第三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这一领域将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提供广阔的空间。
5、发展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安排一批。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已提出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为我们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了方向,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因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经济,私营经济,鼓励、引导其健康发展,在市场体制建设中,推行反垄断政策,放宽多种经济成份的行业准许人,创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社会环境,使之在原有的基础上有较大规模的发展,大幅度地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的就业比重。
6、拓展劳务输出渠道转移一批。劳务输出是一种国际性现象, 也应是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转移模式。由于各个地区各个国家情况不同,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差异很大,特别是当前随着亚太地区经济崛起,非洲经济的发展,他们对劳动力需求增加,我们要抓住时机,尽快搞活国内劳动力市场,打入国际劳动力市场,向世界各地各层次各种结构的劳动力市场进军,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寻求更为广阔的就业途径。
7、控制农村人口的增长,减少农村劳动力的供给。从1994 年人口普查的数据资料来看,城市基本实现了独生子女化,农村独生子女率很低,绝大部分的农村育龄妇女生育两个以上小孩,这样农村人口就会越来越膨胀,更加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负担。所以必须下大力抓好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杜绝超生,严格控制农村人口增长。
8、加强对农村劳动者的教育,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文化素质。 首先要在农村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这是国家的教育方针,也是进行其他各类职业教育的基础。其次要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对将要进入生产过程的劳动力进行职业技术培训,使劳动者掌握现代工业所需要的各种基础知识和技能,掌握将要从事的工作所需要的特殊技能,提高劳动者的文化教养和职业道德修养,使他很快胜任所从事的工作,能尽快适应现代文明的工作环境。这是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准备必要条件的重要途径。
总之,要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这一跨世纪难题,需要从各方面进行组织引导,灵活运用各项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行为,从而实现市场条件下的农村劳动力供求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