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几个热点问题_高考论文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几个热点问题_高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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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新生和招生选拔考试制度是国家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系统由低到高顺序运行的“关节”和“枢纽”,也是各个不同教育阶段总结、评价的重要方面,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是不足为奇的。

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历史文化背景及其它诸多原因,世界各国在招考制度及反映的问题方面有所不同,但一般说来,经济发达国家教育发展水平较高,教育供给能力较强,教育需求与供给间相对平衡,因而升学竞争相对较弱,招生考试多为分散进行,政府干预程度较低。而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仍不平衡,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不足,因而在一定范围里形成了升学竞争剧烈、上一级学校对下一级学校“指挥棒效应”突出,招考集中管理,社会关注和政府干预程度高等特征。目前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大多与这些特征密切关联。

各级各类教育都存在着招生及遴选问题,也都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改革对策,但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只重点讨论普通中等和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中的几个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热点问题。至于近年来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数量、发展规模以及各类考试中的一些具体政策规定,请参考《中国教育年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年鉴》、《国家教育委员会政报》及其它有关信息统计资料,本文就不作赘述。

一、“黑色七月”的是与非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一般都在每年的七月以全国统考的方式进行,流火季节,酷暑难当,考场内莘莘学子挥汗如雨,背水一博,考场外众多家长翘首以待,焦灼不安,各种新闻媒体每年都作为重要消息予以报道。录取通知书下达前后,又是“几多欢喜几多愁”,不知牵动了多少人的心,上演了多少人间悲喜剧,经历过或正在准备经历高考的人们称这段时光为“黑色的七月”。

关于“黑色七月”的利弊得失,多年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中国可谓之“考试大国”,起于隋兴于唐的“科举制”,取代了“世袭制”和带有世袭色彩的“九品中正制”,对封建社会聚敛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的时候,科举制度成为统治阶级束缚知识分子、摧残人才的“八股”,走向了它的反面和灭亡。中国近代学堂吸取欧美、日本的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亦是利弊兼有,成败各半。毛泽东同志对“把学生当敌人”的考试深恶痛绝,曾多次强烈主张取消这种考试。“文革”中取消了升学考试乃至平时闭卷考试,其后果是严重和众所周知的。“文革”后党和国家决定恢复高考(统考),对整个教育领域拨乱反正,统一教学要求,恢复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重大作用。

对学校来说,教育教学是需要标准和评价的;对社会而言,人才是需要选择的,考试作为评价和选择的一种主要方式,是不能简单废除的。首先,它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摒弃了权利、出身和人际关系等因素对公平竞争的干扰,必然受到社会的认同。其次,它对维护学校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强化和督促作用,它所产生的竞争和压力的正面激励作用也是明显的,事实上,国际社会公认我国基础教育乃至高校本科教育的整体质量是稳定和可靠的。美国现任总统比尔·克林顿在其竞选纲领和演说中针对美国教育标准不明确和过于分散的弊端,多次提出“要树立高标准,……必须实行意义重大的国家考试制度,……来测定我们的学生是否符合我们所规定的标准”。虽然他也认为不应简单地使用国家标准和国家考试来衡量教育情况,但他强调标准和测定在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是值得注意的。(见美国《教育文摘》杂志,1993年1月版,《克林顿总统的教育计划》一文)。再次,升学考试基本上起到了区分和筛选的功能,确实为国家选拔、培养了大批人才,这一基本事实似乎也是不容置疑的。因此,我们对考试的功能和作用不但不能轻率抹杀而且还应给予充分肯定。

然而,目前通行的升学考试内容和方式像一把“双刃剑”,其不完全性、简单化和负作用也是明显的。首先,它存在着科学性和完整性不足的一面,以单纯文化课知识为主和“一次考试定终身”,有时并不能正确衡量一个学生的全面素质,“高分低能”和“漏才”现象亦在所难免。其次,“高考指挥棒”的巨大牵动效应倾向于构建一个应试教育体系,即学校的一切工作以考试和升入高一级学校为中心来安排运行,忽视学生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再次,学生只能被动、机械地死记硬背现成的知识,难以生动活泼地学习,创造力受到抑制,学习负担重,有损于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在全国统考的情况下,学校必然考虑“投入效益”而考什么教什么,造成教育教学思想以及教学内容和方式严重封闭和固化,对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改革产生排斥和阻碍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教育界和社会上的有识之士均大声疾呼: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这个问题已成为当前议论、改革和实验的一个热点,《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克服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要逐步改革和完善升学和考试制度,稳步推进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高中毕业生会考和高考制度的改革”。看来,考是要考的,但改革亦势在必行。然而,在招生和考试制度改革呼声日高,改革措施相继出台的同时,却出现了一种社会性、流行性的不协调音,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二、“英才教育”重心下移所引起的忧虑

在我国大中城市和经济较发达地区,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独生子女的普遍化,人们对子女的教育空前重视,教育投入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不断提高,这本是反映社会进步的可喜现象。但同时也出现了一种令人不安的倾向,正如有人认为的那样,“英才教育”在还未来得及成为政府和社会行为的时候,却变成了一种带有极大盲目性的家庭行为。“重心下移”包含两层含意:一是成为一种带有较大普遍性的家长个体行为;二是教育对象的年龄越来越小。于是乎,与这种旺盛得近乎不正常的教育需求相适应,社会上各种带有赢利性质和明显经济因素的各种“班”、各种“家教”乃至各类“奥校”或其他什么学校大量应运而生。当然,对孩子在学校中个别较弱科目进行一下短期“补习”本来是无可非议的,但问题是有不少孩子在学校本来学得很好,却还要逼他们“加码”和“超前”。目前,这种违背教育规律、混淆社会分工,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国家教委曾多次发出通知,地方教育行政机构也相继发文,要求减轻中小学生学习负担,并作出了相关的规定,但看来解决这一问题确实需要综合治理且不是一日之功。

当前,在一定范围里出现的这种教育的盲目“高消费”与边远和贫困地区的教育需求与供给严重不足形成了引入瞩目的反差,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性的一种反映,在一定程度上流露出“双轨教育”征象,这是需要认真加以注重和解决的问题。当然,“英才教育”本身并无过错,国家和社会需要各类杰出的一流人才,但“英才”的形成是有条件的,一是儿童确属智力超常或在某些方面有特殊才能;二是要有一套科学的评价及培养内容和方法体系。盲目的“大拨哄”,不仅会带来大量的人力、智力、财力资源浪费,而且还可能扼杀或埋没“英才”。另一方面,一些热衷于“英才教育”的家长们往往只注重智力培养而忽视思想、品德、心理等非智力因素,殊不知任何“英才”及其成功都离不开这些非智力支撑点。这都是需要认真加以规范和引导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需求过热”呢?从家长方面看,一些家长对自己的独生子女抱有过高的期望值,甚至把自己出人头地的理想移值到孩子身上而“望子成龙”;也有的家长出于对孩子的爱而去攀比和从众。从招生制度上看,各地在小学升初中时,都有一定的保送重点中学的名额给“特长生”,为了就读于“重点”而去造就“特长”,根源仍在“升学”这只“看不见的手”上。从社会发展来看,现代社会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对传统产业形成强大冲击,各类职业对劳动力所受教育训练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也就是说,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教育在提高人类由特质和精神双重构建的生活质量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因而教育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而且越来越成为社会成员个人的一种基本需求。在家长们看来,孩子未来社会地位的提高,择业自由度的扩大,下一代培养条件的改善要靠提高其受教育程度,因此,他们把教育作为孩子将来在社会上谋生、竞争和获得晋升的重要和唯一手段。在中华民族崇教尚学传统影响特别是利益驱动下,家长们愿意投资教育并对孩子未来较丰厚的经济和社会回报寄予很高的期望。所以,当经济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得以提高而教育发展尚不能适应时,教育需求与供给的不平衡似乎难以避免。从这种角度讲,所谓“英才教育家庭化”的现象是可以理解和带有某些积极意义的。我们忧虑的只是这种现象所反映出来的非科学性、不规范性、粗放、低效和高消耗性以及对儿童、少年身心健康所带来的危害和负作用,以期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就近入学”的初衷与效果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国家教育委员会于1993年3月24日发出了《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指示》,明确规定“要把考试权交给学校”,“改革初中招生制度。在基本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的地方,学生读完小学后就近升入初中一年级学习,不另举行初中招生考试”。为了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义务教育改革,减轻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也为了遵循义务教育的强制性、免费、免试和就近入学等带有世界性和规律性的特点,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南京、武汉等大城市和200多个中小城市在小学毕业生合格率接近100%的前提下,都先后推行了初中入学办法改革,其要点是:1.取消小学毕业升学统考;2.小学生在规定区域内就近入学;3.为使优秀(特长)学生得到较好培养和有利于学校办出特色,按一定比例允许少量学生通过保送、推荐等办法择优升入重点中学;4.加强对保送、推荐工作的程序管理和社会监督;5.为保证改革进行,各地普遍采取了相应措施,如改造加强薄弱初中;在一般初中增设特长科目;重点校和一般校教师跨校兼课等等。各地推行此项改革的起步和进度并不完全一致,如上海市采取逐年压缩择优比例的办法,逐步实现完全就近入学;大连市则实行完全就近入学,取消重点初中。北京等地根据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除保留一定择优比例外,还允许重点中学在45人以外的班额(每班5人)招送计划外非正常转学学生,以缓解社会需求矛盾和解决学校若干实际困难。

初中入学办法改革是执行国家法令,加强依法治教,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和稳步实施,对转变“应试教育”倾向,减轻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改善一般中学初中生源质量,调动多数学校办学和社会支教的积极性都起到了积极作用,效果是好的。

“就近入学”牵动了千万人的心,引起了不大不小的社会震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社会压力很大,一时间在一定范围形成“热点”,家长们的疑虑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取消毕业统考,没有了竞争机制是否会降低教育质量?二是失去了“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硬杠杆和公平竞争机会,推荐、保送怎么避免不正之风?三是计划外招生的实质是“拿钱买分”,教育平等如何体现?应当说,上述考虑是有道理的,正是下一步继续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据了解,北京市1993年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就近入学”改革,正常招生后的非正常流动比较严重,其中包括一些需求旺盛又有支付能力的家长们使自己孩子成了“高价生”,而更多的则是工薪阶层的人们不惜节衣缩食甚至债台高筑拿出数万元“赞助”教育,千方百计使孩子进入“重点”校。为此,成为“高价生”和没有条件成为“高价生”的小学生都承受着本不应该属于他们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问题的核心是家长和学生都希望上一所好学校,而目前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在客观上存在着差异,既使使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取消“重点”,但“重点”仍然存在,改造薄弱中学亦非一日之功,初中入学办法改革毕竟不是一种彻底的、配套的改革,“高考指挥棒”仍在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因而有人认为,初中入学办法改革像“一把卫生的筷子”,一旦伸入升学教育模式这个“不卫生的碗中”也就不“卫生”了,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上交”和“竞争后移”。这种比喻虽不一定十分贴切,但却告诉了我们今后要做些什么。

四、“高价学生”现象的出现与问题

“高价学生”是近年来伴随着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而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主要是指两部分学生,一是一部分在所谓“贵族学校”中就学的富裕子弟。二是通过所谓“赞助”在重点小学或重点中学就读的学生。

近些年来,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基于种种考虑,出现了引人瞩目的极旺盛的教育需求,他们依靠自身经济实力送子女进入一些私立学校、高水准寄宿制学校即所谓的“贵族学校”。这些学校的费用昂贵,有的一次性投资每生达数十万元,是一般人不敢问津的。如广东一家公司联合几个院校办了一所学校,每个学生支付“教育贮备金”30万元,竟很快筹集资金近4亿元,拿出1亿元办学,其余3亿元就成为“流动资金”了。对这种现象怎么看呢?教育界和社会上多有讨论,人们各抒己见,看法并不一致。有的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应也不能再包揽办学了,应允许私立学校的产生和发展,这是由教育的供求关系决定的,一些“大款”们愿意投资教育实际上可以增加教育投入,是好事。也有的认为:教育有着特殊的性质和自身的规律,“贵族学校”很可能培养新贵族,这是一种教育不平等现象。还有的学校带有赢利和经营性质,很可能与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令和教育目的相抵触。

在普通重点小学和重点中学通过“赞助”入学的“高价生”,或称“交费生”和“赞助生”,一般也要支付万元或数万元,除少量属公款“赞助”外,大多数还是个人家庭投资,与其说是“自愿”,不如说是“无奈”。这一类“高价学生”涉及更大的数量和范围,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映,其利弊得失是需要认真加以衡量的。

公众教育意识的觉醒、教育需求的增长、个人教育投资的增加和全社会捐资助学的兴起应该说是可喜的现象,将会对教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在教育经费不足、教师待遇不高的现实情况下,“赞助”既可满足部分社会需求,也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校经费紧张,对促使学校进一步提高质量也是有利的。

但是,这种“高价生现象”确实存在不少值得忧虑的地方:义务教育的免费性质在“高价学生”身上实际上是名存实亡,他们家长支付的实质上是高额学费,并不是“捐资助学”,这就混淆了义务教育阶段与非义务教育阶段关于收费的政策界限。一些家境不好、无条件支付“赞助”而成绩优秀的学生不能上重点学校,引起这些家长和学生心理上的不平衡,他们对这种“认钱不认人”的“不公平”表示深恶痛绝。也有些学生成绩平平,拿了“赞助”进了“重点”,而学习跟不上甚至受到冷遇和歧视,心理压力很大。越“重点”越得“资助”,非重点则无人过问,从而加剧了学校间办学条件、质量和教师待遇的不平衡。每当升学时节,“条子工程”和“票子工程”使一些重点学校难以招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不健康风气,诱发了“乱收费”等不正之风。“有门路、有关系、有权力、有票子就能上重点”,这对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针对目前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实际存在的把捐资助学同录取学生挂钩,以钱买分、以钱买学籍、以钱选择重点学校所造成的“高价生现象”,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教委也发出了《关于坚决纠正中小学乱收费的通知》能否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使中小学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仍需拭目以待。

五、“高中会考”的功能和作用

普通高中不仅承担着为高等学校输送合格生源的任务,而且还是普通中等教育的终结阶段,应当而且必须有一个国家认定标准。长期以来,在“高考指挥棒”的巨大牵动下,普通高中似乎成了大学的预备班,片面追求升学率现象一直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1.在办学指导思想上以高考为中心;2.在教育思想上只面向少数升学有望学生;3.考什么教什么,偏教偏学;4.非重点校办学积极性被挫伤。

为了端正普通高中办学指导思想,克服“片追”不良倾向,扭转用高考升学率作为评价高中教学质量和毕业生水平的不合理作法,调动大多数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从80年代中期起,一些省、直辖市就开始进行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改革试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经验。自1990年始,国家教委决定有计划地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会考制度,截止目前,全国30个省、市、区都已实行了这一制度。这一制度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落实高中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管理,克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实行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是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一项重大改革。就其性质和功能讲,高中毕业会考是国家指导、监督并予以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具有对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准进行检查、评估和认定的功能,在国家招工、招干以及谋职时,具有证明高中学历水平的社会功能,随着高中会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会考成绩在大学录取新生时将会在更大程度上起到参考作用。另一方面,高中会考涵盖高中阶段主要文化课程,要求学生具有全面文化素养,对克服偏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淡化“高考指挥棒”的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高中毕业会考作为高中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在我国刚刚开始全面确立,尚存在一些需要深化、完善之处:

1.统一性和规范性亟待加强。目前,高中会考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宏观指导,会考标准、命题和考务工作由各省、市、区制定和实施。因此,在各地命题的方式和水准、考试的权威性与信度、会考科目间和年度成绩间以及各地之间的可比性等方面,存在着不平衡问题,应逐步朝着统一和规范的方向努力。

2.进一步发挥会考的信息反馈和改进教学功能。会考虽是一种水平认定考试,但其作用还应在评价、改进教学方面进一步发挥出来,因此,还有大量工作要做。

3.会考制度要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相适应。为了适应跨世纪人才培养的需要,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调整课程结构,如果会考制度缺乏必要的“弹性”和灵活度,将会对深化改革起到妨碍作用,这是需要引起重视的。虽然目前对一些办学思想端正的改革试验重点校实行免会考或部分免会考的政策,但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看来必须在“高考”这一更深层面上深化改革。

六、“高考科目”设置的改革

1949年以来,为了保证高校招生质量,我国一直坚持全国统考(“文革”期间除外),但高考科目曾作过多次变更。1977年恢复高考时延用了“文革”前的科目设置办法。长期以来,高考科目是为大学选拔新生而设置的,但实际上却对中学阶段教学起到了“指挥棒”作用,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基础教育质量,而且对高考科目设置也带来了很大困难。实际上,高校选拔新生没有必要考所有科目,因此,在全面提高高中教育质量、保证高校生源质量的前提下,对过去长期实行的给学生带来过重负担的高考科目偏多的情况予以改革,这一问题早在80年代初期就已经提了出来。

高考科目设置改革与高中毕业会考是密切关联的两项改革,会考是科目改革的基础。1983年,原教育部提出试行高中毕业会考。1985年上海实行高中会所有9门文化课。1987年在高中会考的基础上上海进行高考科目改革试点,即高考只必考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基础课,各大学可根据专业需要再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中任选一门,共考四门。对此项改革中学、大学反映较好,社会也已予以认可,取得了成功的经验。以后在全国范围内又经过了试点和多次研讨。到目前,全国各省、市、区都已相继采用了新的高考方案,即高考科目按招生专业分为文、理两类,文科类考语文、数学、外语,加历史、政治;理科类考语文、数学、外语,加物理、化学。在大学招录时,在同等情况下可参考考生高中9门文化课会考成绩。

新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实施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学校和学术界、一些教师和专家提出了异议,如21世纪是生物学世纪,生物怎能不考?还有地理学科不在高考科目内,也有不少意见等等。目前,此项改革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1.坚持高考科目改革的正确方向。“高考指挥棒”在中学教育乃至社会上目前影响很大,但不能继续强化它,只能逐步来淡化和弱化它。只有列入高考的科目才能受到中学重视,这在目前是客观事实,但为了重视而去利用、强化“高考指挥棒”则不是改革的作法,是不可取的。否则,又会回到“高考决定一切”和高考科目过多的老路上去。

2.进一步深化高考科目设置和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和改革高中阶段办学模式和课程教材设置体系的基础上,高考可以考虑设置所有的高中所学科目,高中课程设置根据未来新型人才规格予以科学安排,国家只规定少量必考的基础科目,如语文、数学、外语等,然后把招生遴选权放给高校,让他们根据专业需要确定需加试科目,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总科目数。这样,即可达到逐步淡化“高考指挥棒”,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作用,又可保证和不断提高大学招生质量。

七、高校招生工作的“体制改革”及“加强管理”

多年来,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实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的招生计划体制。国家任务计划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国防建设、文化教育、基础学科和高技术以及边远地区、某些艰苦行业所需人才的需要。在招生工作中,为从实际出发,也有一些政策调适,如为更好地保证国家急需和边远、民族地区的人才需求,招收一定数量的定向生;为发挥正确导向作用,招收一定数额的先进模范青年和品学兼优的应届保送生;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祖国统一的需要,招收一定量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和外国留学生;为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在适当专业招收少量学业优异,能坚持正常学习的残疾学生等等。当然,为了保证高校生源的整体质量,这些政策调适的范围和力度是有限的,其招生数量在整个高校招生中只占较小的比例。调节性计划是在保证完成国家任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社会需求和高校自身条件,招收适当比例的委托培养生和自费生,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和学生家庭负担。

1994年高校招生体制改革有两项带有实质性的进展:一是经国家教委批准,北京大学等34所高校开始进行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招生“并轨”改革。这是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从招生开始,逐步建立“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毕业后多数人自主择业”的机制,加快高校招生和毕业生的就业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将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同时,在社会上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二是随着高校招生计划体制、选拔办法和管理体制的改革,高校招生自主权进一步扩大。1994年,国家教委已批准若干学校的若干专业进行单独考试、自定标准、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我们相信,在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正选拔三项原则的基础上,高校选择新生办法多样化,虽然涉及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和大量管理运行问题,但终将逐步得到实施和推广,将对我国整个教育体制、办学模式以及教育教学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全社会所关注。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制定了大量的、相应的政策、规定,保证了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了招生工作的良好社会声誉。但近年来,在高校招生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有章不循甚至违法乱纪现象,主要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无视和突破国家招生计划,擅自招收新生,乱设点办学,乱收费,乱发高等教育文凭。二是在考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虽然这些只是个别现象,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映,损害了我国高校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声誉,败坏了社会风气,直接威胁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措施刹住此风。要维护国家招考政策法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和健全内部约束及外部监督机制两方面着手,坚决杜绝高校招生中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全体考生在平等条件下的公平竞争,保住这块“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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