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参与联合国维和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联合国论文,述评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维和,即维持和平行动,它是“由联合国安理会或大会通过决议创建的、并由秘书长指挥的、使用武装的和非武装的军事人员包括警察部队和文职人员、从事解决国际冲突、恢复或维持国际和平的一种集体行动”。①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对维和行动采取了区别对待的灵活立场,并在行动上逐步参加到国际维和机制之中。本文试图考察中国维和的现状,分析中国维和的作用,并就中国维和的进一步发展提出若干思考。
一、当前的中国维和
随着中国参与联合国事务的日益增多、对外政策的顺利调整以及国际交往的频繁,尤其是自身综合国力的提高,中国维和迈出了较快的步伐。中国参与维和的人数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中国维和人员的足迹几乎遍及所有的联合国维和任务区。
首先,全面参与联合国维和机制。联合国维和机制指的是联合国通过部署维和行动解决国际冲突所形成的原则、规则、规范和决策程序。在1981年第36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首次肯定了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积极作用,并原则支持符合《联合国宪章》精神的维和行动。中国从1982年开始承担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摊款。1986年6月,应联合国副秘书长古尔丁的邀请,中国人民解放军派出考察组赴中东实地考察了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为实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进行了初步研究。1988年9月2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鹿野致函联合国秘书长,提出加入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的请求,表示“维持和平行动已成为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地区冲突的缓和及争端的和平解决,中国愿意与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一道,对维护和平行动做出贡献”。②同年12月,中国被第43届联合国大会接纳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特别委员会成员,从此开始参加联合国对维和行动的审议工作。1989年1月,中国正式要求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遣5名军事观察员;同年11月,联合国秘书长正式表示接受这一申请,从此中国开始实际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1997年5月29日,中国宣布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待命安排,准备为维和行动提供军事观察员、民事警察和工程后勤分队等。③2002年2月,中国决定正式指定成建制的非作战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一级待命安排机制,可以在联合国需要的时候派遣1个联合国标准工程营(525人)、1个联合国标准医疗分队(35人)和2个联合国标准运输连(各80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④这一举动标志着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态度的质的飞跃。
其次,积极参加各类联合国维和行动。通常所说的联合国维和行动大体可分为维和部队、军事观察团和民事机构三类。维和部队主要由成建制的武装部队组成,军事观察团通常由非武装的军官组成(不携带武器),民事机构由文职人员主要是民事警察组成。自1989年以来,中国参加了联合国各个层次的维和行动,派出了各类维和人员。一是装备轻武器用于自卫的维和部队,主要是工兵、医疗、运输等后勤分队。1992年4月,中国正式组建第一支“蓝盔”部队——800人的军事工程大队赴柬埔寨执行任务。⑤2002年又成建制地派出了维和部队。2007年8月,中国国防部维和办公室官员赵京民少将被任命为联合国西撒哈拉全民投票特派团部队指挥官,他是首位被联合国任命为维和部队高级指挥官的中国军人。截至2008年4月底,中国共参与18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派出了超过1万人次的维和军事人员;中国维和军事人员的数量“在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居首”。⑥二是不带任何武器的军事观察员。1990年,中国首次派军事观察员参加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据统计,1990-2006年,中国共派出军事观察员785人次参加了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观察团、联合国西撒哈拉公民投票特派团、联合国柬埔寨先遣团、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联合国莫桑比克行动、联合国利比里亚观察团、联合国阿富汗特派团、联合国塞拉利昂观察团、联合国埃塞俄比亚—厄里特立亚特派团、联合国刚果(金)特派团等维和行动。⑦三是维和民事警察。所谓维和民事警察,是应联合国秘书长的请求,各成员国自愿提供,派到任务区为联合国服务的警官。1999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派遣维和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2000年1月,应联合国请求,中国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了15名民事警察。这是中国首次派遣民事警察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中国警察廉长刚在由来自43个国家的1600余名民警组成的东帝汶维和警察中,通过竞聘,从巡警升任警察总部的行政总长、常务副总监、代理总监等职。⑧由于中国民事警察在东帝汶的出色表现,联合国希望其也能参与欧洲地区的联合国维和行动,也因此,中国于2001年1月和10月向波黑任务区派出了两批共15名维和民警。2003年11月30日中国首次向非洲地区的联合国利比里亚任务区派出5名维和民警。2004年1月16日,中国向阿富汗派出1名维和警察。2004年4月26日,中国向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派出12名维和民警。截至2007年11月,中国共向东帝汶、波黑、科索沃、利比里亚、阿富汗、海地和苏丹7个任务区派遣维和警察1000余人次,包括5支维和警察防暴队。⑨
最后,尝试探索新的区域维和形式。恐怖主义的泛滥使国际安全形势出现了恶化的征兆,增加了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所面临的危险。对此,1997年联合国的1197号决议要求加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区域安排,重视联合国同区域组织在防止冲突及维护和平方面的合作。⑩许多区域组织,如北约、独联体、非盟、欧盟、西非经济共同体等,借鉴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思想,建立了自己的区域维和部队,与联合国合作承担维持区域和平与安全的职能。中国在区域维和方面的典型尝试是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希望通过该组织六个成员国的紧密协作逐步消除可能引发地区冲突的潜在威胁,使六国边境地区尤其是中亚地区成为和平与稳定的合作区。在这一机制下,中国与有关国家举行了反恐军事演习:2002年10月,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3年8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举行了多边反恐军事演习;2004年8月,中国与巴基斯坦举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5年8月,中国与俄罗斯举行“和平使命—2005”联合军演;2006年9月,中国与塔吉克斯坦举行“协作—2006”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6年12月,中国与巴基斯坦举行“友谊—2006”联合反恐演习;2007年8月,中国与俄罗斯举行“团结—2007”联合军事反恐演习;2007年8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举行“和平使命—2007”联合反恐军事演习,等等。这些联合军事演习以《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首脑宣言》为指导,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以及各方就联合反恐军事演习达成的共识为依据,以打击跨国恐怖分子为主要对象,大大加强了中国军队与相关各国武装力量的相互信任与合作,提高了各国联合打击恐怖主义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有效维护了这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二、中国维和的作用
从1948年联合国巴勒斯坦停战监督组织(UNTSO)建立以来,维和行动已成为联合国履行国际和平与安全责任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对防止冲突扩大、促进冲突的政治解决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既维护了世界和平,也维护了自身的国家利益。正如联合国秘书处维和行动部负责人戴维·哈兰所说:“中国在维和行动中改变着世界,也改变着自己。”(11)
首先,中国参与维和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际维和机制的健康发展。在联合国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上,安理会掌握着制定政策、采取措施的最终决策权,大会拥有广泛的建议权,秘书长则可以主动地判断情势,向安理会提出相关建议,三者构成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的决策机制。但在实践中,联合国维和机制的基本决策模式是,大会讨论的是由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先非正式性磋商,而后在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秘书长之间的磋商中得出某种结论。实际上,大会往往起不到实际作用,最终决策权经常被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甚至其中的某些(某个)国家掌握,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安理会维和问题的决策经常带有西方色彩。
中国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负有重要责任。1984年10月,中国就如何加强维持和平行动的作用和提高其效率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主张和建议:(1)中国支持符合《联合国宪章》原则的维持和平行动;(2)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必须应当事国的请求或获其同意,并严格尊重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3)当事国或当事各方应努力与维持和平行动合作,充分利用维持和平所争取到的时间和有利条件,尽快地寻求有关问题的政治解决;(4)每项维持和平行动都必须有明确的任务权限规定,任何国家或方面都不得利用维持和平行动谋取私利或干涉别国内政;(5)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授权归安全理事会,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安全理事会、大会和秘书长应按《联合国宪章》规定各尽职责;(6)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费用应当贯彻公平分摊合理负担的原则,可视各种不同情况在会员国中分摊,自愿捐款或由有关国家支付;(7)为了加强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拟订指导方针和采取措施都是必要的,维持和平行动特委会可同时从以上两方面进行工作。(12)
随着中国在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实践活动中经验的积累及视野的拓宽,中国开始行使自己所拥有的发言权,对完善国际维和机制提出自己的看法:“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应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维持和平行动应事先征得当事国同意、严守中立以及除自卫外不得使用武力;应坚持以斡旋、调解、谈判等和平手段解决争端,不应动辄采取强制性行动,不能实行双重标准,不能借联合国之名进行军事干涉;应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在条件不成熟时实施维持和平行动,更不应使之成为冲突一方,偏离维持和平行动的根本方向。”(13)中国关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张,似乎有些过于原则化,但从根本上看,这些原则却有助于保持联合国维和行动作为重要国际安全机制的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国际维和机制的健康发展。
其次,中国参与周边国家的维持和平行动,践行了中国政府“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战略,为本区域的繁荣和稳定作出重大贡献。中国在周边地区参加了“联合国柬埔寨先遣团”、“联合国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联合国阿富汗支助团”、“联合国阿富汗特派团”、“联合国伊拉克—科威特特派团”等维和任务。其中,规模较大的是参与联合国在柬埔寨和东帝汶的维持和平行动。应联合国前秘书长加利的请求,中国参与了“联合国柬埔寨过渡时期权力机构”在柬埔寨的维持和平行动,派出行动工程兵800人(两批)、观察员47人。在近两年的时间里,中国维和部队修复柬方公路4条,共640公里,新架设、修复桥梁47座,并完成其他大量的勤务工程,(14)为保障驻柬维持和平行动的顺利实施做出了贡献。2000年1月,中国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15名民事警察执行维和任务,此后一年轮换一次。从第二批起,联合国要求中国增加维和警察人数。自2000年以来,先后有178名中国维和民警战斗在东帝汶维和任务区,他们分别工作在6个不同地区、十多个部门。(15)面对充满暴力流血和敌对冲突的混乱环境,中国维和警察担负着东帝汶平暴治乱、保卫选举、改革警务体制等重要职责。他们出色地完成了东帝汶独立后的第一次总统大选和议会大选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国家指挥中心、弱势群体保护、行动指挥、人事部门、地区分局等重要部门担任要职,为维护东帝汶社会稳定和协助东帝汶国家重建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中国广泛参与世界各主要冲突地区的维持和平行动,促进了世界及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本来是联合国根据其有关决议向冲突地区派遣军事人员以恢复或维护和平的行动,是联合国在特定国际环境下为维护国际和平及地区安全而创立的一种特殊方式。然而,在具体的维持和平行动中,一些西方国家为了自身战略需要将维和行动作为推行利己政策的工具,出现了以有利可图与否和危险大小作为是否参加维和行动的标准。比如对巴尔干、中东等战略地位重要、资源丰富、危险相对较小的地区和国家是不请自到,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干预甚至大动干戈,而对非洲和拉美的一些战略价值较小、维持和平行动难度较大的地区和国家则“反应迟钝”,甚至不闻不问。
中国一向重视非洲问题,赞赏非洲国家和非统等区域组织通过和平方式,集体解决非洲地区冲突,同时,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维护非洲地区和平与稳定的各项举措。中国于1991年9月首次派遣军事人员参加联合国在非洲的维持和平行动。截至2006年7月,中国已累计向10个联合国非洲任务区12次派出维和军事人员4300多人次。(16)在中国参与的联合国非洲维持和平行动中,规模较大的当属中国驻刚果(金)和苏丹维和部队。应联合国要求,中国于2002年底决定派遣维和部队参加联合国驻刚果(金)维和行动。这支由一个工兵连(175人)和一支医疗分队(43人)组成的维和部队于2003年4月2日开赴刚果(金)。这是中国医疗队首次参加联合国的维和行动。这支医疗分队的任务是:为在刚果(金)执行维和任务的部分官兵和其他联合国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为当地平民提供急诊服务。按照联合国的要求,他们要为1000人的部队提供后勤保障,日门诊量要达到40人的标准,具备一天内在全麻状态下进行4台大手术的能力,能组派至少两个先遣医疗组。在刚果(金)执行维和任务的8个月中,中国医疗队共诊治维和伤病员1300多名,门诊量是其他同级维和医院的两倍。其中,实施各类手术30例,抢救危重伤病员7例,成功率达到100%。2007年11月,中国维和部队抵达苏丹达尔富尔地区,参与争议已久、期待已久的联合国和非洲联盟合作维持和平行动任务。中国首批赴苏丹达尔富尔维和工兵分队是联合国安理会通过1769号决议后首批抵达达尔富尔维和现场的部队。这支工兵分队主要承担营区施工,道路、直升机停机坪的修建与维护,桥梁架设与修复以及打井等任务。中国维和人员在非洲修建公路,建立诊所,在危险的村庄巡逻,以维和形式参与非洲的冲突解决,承担着某些国家不愿执行的如此条件艰苦、极度危险的维和任务,有助于消除非洲地区的冲突与战乱,直接促进丁建设持久和平、稳定安宁的和谐世界。
中国在维护非洲地区和平与安全的同时,还于2004年5月决定向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派遣一支125人的维和警察防暴队,这是中国首次派遣成建制维和警察分队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这支防暴队的主要任务包括配合和支援当地执法工作,处置群体性治安突发事件,参与重大公共活动的现场警卫,以及组建、培训当地警察防暴队。防暴队圆满完成了海地太子港控制动乱局势、打击局部非法武装等众多急难险重勤务,为改善太子港等地区安全形势发挥了重要作用。联合国向中国驻海地维持和平行动警察防暴队全体队员授予“和平勋章”,以表彰他们在维持和平行动中做出的突出贡献。德国《法兰克福汇报》评论说,这是中国首次派遣成建制维和警察防暴队参与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也是中国首次向西半球派遣维和部队,中国正努力表明自己是热心和负责任的联合国成员,准备承担更多义务。(17)
第四,中国维和部队与人员树立了中国军警的“和平之师”和“威武之师”形象。邓小平曾明确表示:“现在树立我们是一个和平力量、制约战争力量的形象十分重要。”(18)中国维和使越来越多的中国军人走向世界,向世人展现了中国军警维护世界和平的“和平之师”形象。中国维和军人恪守《联合国宪章》,以过硬的专业素质和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为战乱地区的人民带去了生命的希望、和平的曙光;以顽强的意志和优良的作风,不畏艰险,努力工作,展示了中国致力于维护世界及地区和平与稳定的积极姿态。
中国维和工程兵大队一般包括道路中队、桥梁中队、建筑中队、支援中队。大队编配运输车、指挥车、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平路机、吊车等大型装备,官兵中既有技术精湛的修理工,也有能精修各种大型机械的机修工和水暖、土建、安装和电焊的技术尖兵,还有驾驶、通信、测绘、排爆等专业能手。在刚果(金),联合国维和机构5次派员全面核查中国工兵连的人员实力、携行物资、机械车辆、通信装备、自我维持能力等项目,合格率达到100%。(19)联合国官员对中国赴苏丹维和工程兵大队装备核查后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维和部队的装备物资和人员配备是一流的,堪称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典范。”(20)在武装冲突不断、自然条件恶劣的异国土地上,中国维和工程兵大队官兵用“中国速度”、“中国质量”创造了令世人惊叹的奇迹。他们在柬埔寨创造了“一天能架一座桥”的神话;在“世界火炉”苏丹,中国工兵创下了一天搭建一排板房的记录,他们仅用3天便将从维和营地通往瓦乌机场的路面坑坑洼洼、泥泞不堪的公路,修筑成战区内最好的道路;在刚果(金),中国军人20天就使一片杂草丛生、乱石遍地的山坡变成了一座平坦整洁的军营。至2008年6月,中国维和部队工程兵大队累计在维和任务区新建和修复道路7500多公里、桥梁200多座。(21)联柬机构主席明石康高度评价道:“没有中国工兵的参与,联合国驻柬埔寨临时权力机构不可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功。”(22)联合国主管维和事务的副秘书长格诺由衷地说:“如果联合国刚果(金)特派团所有的维和分队都能像中国的维和分队那样,联合国在刚果(金)的维和任务将会很容易完成。”(23)
中国维和运输分队主要承担维和任务区的运输保障任务,由于任务区多年战乱,现代化公路极少,很多地方根本没有路,运输保障的艰险程度让人不敢想象。在利比里亚,中国运输分队保障范围辐射其全境,为驻利46支国际维和部队提供物资运输和应急保障。在利比里亚维和的290个日日夜夜,中国维和部队共出动运输车辆5130台次,行车86900公里,运送人员65580人次,物资12000余吨。(24)中国维和部队受到了利比里亚政府和民众、联合国驻利比里亚维和任务特派团和外国友邻维和部队的好评。至2008年6月,中国维和运输部队在执行任务的地区运输人员、物资累计行程470多万公里,运输物资28万多吨。(25)联合国特派团一名高级官员曾形象地说:“联合国特派团任务是在中国运输分队车轮的支撑下推进的。”(26)
中国维和医疗分队执行维和任务区的医疗保障任务。中国维和队员以过硬的专业素质和高度的人道主义精神,为战乱地区的人民带去生命的希望、和平的曙光。他们不论在哪里,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地人民做好事、做实事,成为传播友谊的使者、保护生命的卫士。刚果(金)疾病流行,是痢疾、伤寒、结核、肝炎、艾滋病等地方病、传染病和寄生虫多发和高发地区。中国维和医疗队在为执行维和行动的官兵和联合国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障的同时,还为当地平民提供急诊服务。医疗队不定期派专家到当地医院坐诊,进行技术指导、卫生宣教、医学讲课,开展手术帮带,并适当给予物资援助。联合国驻刚果(金)维和司令迪亚洛将军说:“一年来,在我参观过的所有分队中,中国维和医疗分队是最出色的。”(27)联合国驻刚果(金)的维和官员们患病后常常不到当地医院治疗,而是乘坐飞机辗转1200多公里专程到中国医院来看病。一位突尼斯维和士兵在联合国配发的ID卡背后写道:“如果我受伤,请把我送到中国的维和医院。”(28)
三、对中国维和的思考
目前,中国维和军事人员的数量在联合国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中居首位。但稍加分析便不难看出,中国在所参与的各项维和行动中并不承担主导角色,这表明中国参与维和的范围虽广,但深度不够。为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中国的国家利益,中国维和的发展不仅要体现在“量的扩张”上,更应体现在“质的提高”上。对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不仅要作为一个普通的参与者参与,而且要努力成为一个“调控者”。
首先,在完善维和机制上,中国提出的主张应更具“建设性”。中国自1971年第26届联大中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之后,开始逐渐加入到各种议题的讨论中,但国际上有人认为,中国似乎对与自己的国家利益联系不多的联合国内的其他安全事务参与不多,有时甚至表现出漠不关心的态度。例如,有人指称:“对中国来说,要不是人权、台湾或制裁……它从不参与起草联合国决议。例如,中国从未参与安理会有关索马里的辩论,他们对此毫不关心,也没有什么看法。如有可能,他们会把制定决议的担子扔给别人,然后自己表示接受即可。他们从不在与己无关的重要问题上浪费任何时间。”(29)“实事求是地看,中国作为人口第一大国和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尤其是作为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有核国家,在国际的维持和平与推动发展方面确实做得不够,尤其是在与中国没有直接关系的领域和问题上,我们的主动倡议较少,牵头磋商的时候不多,让外人感觉多少与中国的分量和能力不相匹配,对整个人类的和平与发展贡献有限。”(30)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状况有所改善,中国越来越多地承担起国际责任。2003年12月23日,联大通过了2004-2006年的联合国经常性预算分摊比例。中国的会费分摊比例从1.54%上升为2.05%,在所有联合国会员国中列第9位,中国所分摊的维和经费比例大致与此相同。(31)2007年中国的会费及维和摊款比额再次大幅上升,共需缴纳联合国会费等各项摊款达2.7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9亿),较2006年增长42%。(32)不过,一个国家向国际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不仅是物质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反映其国际机制创新能力、制订重要议程能力和提出具有建设性倡议的能力。中国应在承担国际义务的同时,在国际机制中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取得权利与义务平衡的保障,提出建设性倡议。而要做到这些,需要一个国家具有远大的战略眼光、系统深入的研究和创新的思维,以及良好的决策机制和协调机制。这是中国今后必须努力加强的。(33)
其次,在参加维和行动上,中国部署的维和任务应更具“选择性”。就综合国力、对维和事务的熟悉度、对维和区域的影响力而言,并不是所有的维和行动都适合中国参与。中国远离欧洲、美洲,且这两大洲都存在能够发挥主导作用的大国,再加上这些区域内本身所具有的和平因素较为稳定,都决定了中国目前在上述地域所进行的维和行动数量有限。非洲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重点区域,也是中国参与维和的重点区域。中国非洲维和无论是在维和任务还是维和人数上,占中国维和的比例都是比较大的。但中国维和任务领域比较窄。中国向联合国维和任务区派出的主要是军事观察员、军事联络官、军事顾问和参谋军官。在刚果(金)、利比里亚、苏丹等非洲联合国维和行动中,中国维和部队主要是从事非军事类的工作:修筑道路、桥梁,维修和构筑机场、简易营房,实施供水供电设施建设与保障;伤病员救治、候送,任务区卫生防疫等。中国其他维和部队任务区情况也大体如此。中国应派出执行作战任务的维和部队,并在这一任务领域,尤其是在非洲维和任务区的军事和政治安排中体现作用。
再次,在提高维和人员的素质方面,中国的培训工作应更具“系统性、针对性、标准性”。维和行动待命安排要求维和部队应在联合国提出请求后30-60天的时间里训练和准备完毕,这对行动能力和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意加入联合国维和行动待命安排可以被认为是中国深入参与维和机制的重要步骤。中国许诺提供军事观察员、民事警察、工程和医务人员、运输和其他支持,但是,目前中国还没有提供有关能力和计划的详细资料。这反映出中国可以动员的维和人员和资源有限。(34)另外,联合国很多维和行动曾屡屡受挫,甚至完全失败,其中不乏是由于维和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引起当地人民反感而导致的。能否提供大量受过严格训练能够胜任当今复杂多样的维和新任务的维和人员,越来越成为关乎维和任务成败的关键。联合国秘书长负责的维和行动小组曾于2000年8月起草了一份报告(布拉希米报告),提出要对联合国的维和警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为更好地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中国已经设立了江苏南京和河北廊坊两个训练基地,选拔、培养参与维和行动的官兵,提高他们的语言能力、应付危急局势能力、后勤保障与第一线行动能力、防止当地冲突进一步激化能力、处理跟当地民众关系的能力、处理与参加维和行动的其他国家部队关系的能力等等。坦率地说,无论经费支持能力,还是人员训练培训能力,中国都还不能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仍需向培训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标准性”方向努力。
注释:
①王杰主编:《联合国遭逢挑战》,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年,第40-41页。
②谢启美、王杏芳主编:《中国与联合国——联合国成立五十周年》,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第88页。
③刘恩照:《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256页。
④“中国蓝盔:为世界和平出征”,2003年4月1日,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3-04/01/content 810484.htm.
⑤刘逢安、庆浩、喻国英:“中国工程兵旅执行维和任务:为世界祥和平安飞翔”,2006年9月7日,http://www.china.com.cn/military/txt/2006-09/07/coment_7137950_3.htm.
⑥“第101期:参与联合国维和”,2008年11月11日,http://news.sina.com.cn/c/2008-11-11/093516630071.shtml.
⑦“‘都是佼佼者’——记中国派往联合国的军事观察员”,2006年7月27日,http://www.chinanews.com.cn/other/news/2006/07-27/764893.shtml.
⑧“联合国‘维和勋章’获得者廉长刚:中国警察走向世界”,2001年11月19日,http://www.chinamil.com.cn/gb/pladaily/2001/11/19/20011119001039_china.html.
⑨刘坤喆:“中国参与维和行动对世界很重要”,2007年11月12日,http://news.sohu.com/20071122/n253405115.shtml.
⑩Cooperation between the United Nations and Regional Organizations,http://www.un.org./depts./dpko/.
(11)“中国在维和行动中改变着世界”,2003年11月4日,http://news.sina.com.cn/w/2004-11-04/09254137307s.shtml.
(12)田进、俞孟嘉等:《中国在联合国:共同缔造更美好的世界》,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第51-52页。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0年中国的国防”,《人民日报》,2000年10月17日。
(14)吴妙发:“中国维和行动的重要举措”,《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10月9日。
(15)“中国首批维和民警在东帝汶”,中国新闻网,2001年3月6日,http://www.chinanews.com.cn/2001-03-06/26/76290.htm.
(16)詹世明:“中国参与非洲维持和平行动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10月24日。
(17)“常任理事国中中国维和人员最多成学习样板”,中华网,2004年10月26日,http://news.china.com/zh_cn/domestic/945/20041026/11934470.htm.
(18)《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28页。
(19)史志燕、汤哗东、许寿敏:“红星‘蓝盔’在非洲”,《国际展望》,2004年第10期,第15页。
(20)“中国赴苏丹维和工程兵大队通过联合国第二次装备核查”,2008年9月10日,http://military.people.com.cn/GB/1076/52983/7956242.html.
(21)“改革开放30年:中国第一次派遣成建制非作战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2008年11月10日,http://www.nen.com.cn/guoneiguoji/40/3191040.shtml.
(22)“总参某工程兵旅赴国外执行联合国维和任务纪事”,2006年9月15日,http://www.chinmil.com.cn/sitel/2006ztpd/2006-09/15/content_586532.htm.
(23)“中国首批赴刚果(金)维和部队官兵载誉回国”,《沈阳晚报》,2003年12月6日。
(24)“联合国授予中国赴利比里亚维和官兵和平荣誉勋章”,2004年9月15日,http://news.163.com/40915/9/10AG22VN0001124R.html.
(25)“改革开放30年:中国第一次派遣成建制非作战部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2008年11月10日,http://www.nen.com.cn/guoneiguoji/40/3191040.shtml.
(26)“中国‘蓝盔’部队用热血浇灌美丽的和平之花”,2007年7月31日,http://news.xinhuanet.com/mil/2007-07/31/content_6453517.htm.
(27)“中国首支维和医疗队享誉非洲”,2007年8月6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07-08/06/content_14981394.htm.
(28)“中国首支维和医疗队享誉非洲”,2007年8月6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wb/html/2007-08/06/content_14981394.htm.
(29)[美]伊丽莎白·埃克诺米、米歇尔·奥克森伯格主编:《中国参与世界》,新华出版社,2001年,第67页。
(30)王逸舟:《全球政治和中国外交》,世界知识出版社,2002年,第254页。
(31)赵磊:“中国对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态度”,《外交评论》,2006年第4期,第85页。
(32)“中国联合国会费及维和摊款今年大幅增长42%”,2007年11月21日,http://www.chinadaily.com.cn/hqzg/2007-11/21/content_6269820.htm.
(33)夏立平:“论当代国际机制发展趋势与中国的选择”,《国际问题研究》,2007年第1期,第46页。
(34)到2001年12月,共有91个国家表示参加维和行动待命安排,其中有69个国家提供了能力和计划的详细资料。http://un.org./Depts/dp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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