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的历史发展及其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范畴论文,哲学论文,理论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知”是中国哲学范畴系统中最基本的范畴之一,亦是中国哲学认识论的核心范畴。“知”范畴在其产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内涵和在各时期的理论;并以“知”范畴为核心,与“行”等其他范畴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中国哲学认识论的理论体系。其演变发展的历史,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中国哲学认识论发展的内容。中国哲学“知”范畴的理论作为中国哲学认识论的重要构成,与西方哲学及其认识论相比,既有体现人类认识发展的普遍原则和共性的地方,也具有自己的不同特点和个性,这也是中国哲学特点的反映。以下通过论述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的历史发展及其特点,来对中国哲学认识论作一探讨,以就正于方家。
一、知范畴理论的发展历程
中国哲学知范畴,从其产生到发展,经历了长期的演进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哲学认识论的发展。大致说来,知范畴经历了以下发展演变的阶段(其间亦有一些交叉):
(一)先秦时期:知为认知
在甲骨文中未见有知字,但有与知字相关的智字。知字的字形构造包含在智字里。从人类认识产生发展的规律看,知字的本义当为知觉,以后逐渐引申、发展,具有了智慧、知识、主体的认知本能、感知、心之征知等多重相互联系、沟通的涵义,逐步上升为一个范畴。先秦时期各家各派提出了各自的知的理论。《左传》首次把知行范畴并举,提出“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昭公十年》)的见解,认为认识一件事并不难,但把认识付诸实行就比较困难了。孔子提出“生而知之”(《论语·季氏》)的命题,又强调“学而知之”(同上)。孟子从认识论的角度论证仁义之善性是先天固有的良知。荀子继《左传》之后进一步强调实行,认为“知之不若行之”(《儒效》)。墨家强调“知,接也”(《墨子闲诂·经上》),即认为认识源于人的感官与外物接触。孙子提出“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孙子·谋攻》)的思想,强调察知兵道,对敌我双方都要有充分、客观的了解,才能立于不败之地。《管子》提出主客体对立的修此以知彼的思想。韩非提出因参验而知是非的思想。如此丰富多样的知范畴理论,各自为中国哲学认识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然而先秦时期各家各派对知的理解,都共同具有认知的意义,尽管对认识的来源、途径、对象,以及对知行的先后有不同的见解,但在以认知来界定知的意义上,各派的观点则是相同的。这种对知的认知涵义的认同,为先秦各家展开对知范畴理论的讨论,提供了一个基础,也对后世产生了影响。
(二)秦汉时期:知为实知
这一时期,社会走向统一,思想家们在总结先秦百家争鸣取得的思想成果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事物的真实的一面。与此相应,知为实知,是秦汉时期知范畴理论的主要倾向。王充是实知论的主要代表,他认为万物禀气而生,皆为实,以实作为认识的基础和根据,而提出“须任耳目以定情实”(《论衡·实知》)的思想。认为认识源于耳目感知,耳目感知来自客观实在。并提出“立实以效”(《论衡·宣汉》)的重效验思想,以实效检验认识的是非。王充把“实”引进知范畴理论,强调“实知”和“知实”,以实作为知的根据,认识以实为其对象,正确的认识必须与实相符合,检验认识必须以实为标准,一切虚妄不实之言均在废黜之列。王充的实知论反映了当时知范畴理论发展的实际情况。除王充的实知论外,《吕氏春秋》提出以察验而知是非的思想,主张“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序意》),对天地人这三方面的实际情况都加以察验,然后知认识的是非。这包含着实知的思想因素。董仲舒亦强调“必知其实”(《春秋繁露·立元神》),认为名是用来反映事物的真实情况的,实为第一性,名为第二性,名取决于实,以此批评“诛名而不察实”(《汉书·董仲舒传》)之弊。这些方面都反映了秦汉时期的实知思想。
(三)魏晋时期:知为无知,不知而知
崇尚自然,以无为本,是魏晋玄学思潮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主导了学术发展的方向。与此相应,在知范畴理论方面,玄学家以知为无知,不知即知,表现出对自然无知的崇尚和认同。王弼提出“用智不及无知”,认为“智慧自备,为则伪也。”(《老子道德经注》二章)智慧自备于心,不须人为地用智。指出“婴儿不用智,而合自然之智”。(同上,二十八章)婴儿无知,不须用智,但却合自然之智。即以无知为知。郭象在“知出于不知,故以不知为宗”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不识不知而冥于自然”(《庄子集释·天地注》)的思想,认为知之为自知,自知即不知,若用己心则必与自然相对,要冥合于自然,就须忘己而不知不识。由此反对人为的知,强调知止其所不知,艰险以知为不知。受玄学影响,僧肇提出般若无知论,认为俗知有所知,则有所不知;而般若无知,故无所不知。他说:“夫有所知,则有所不知。以圣心无知,故无所不知。不知之知,乃曰一切知。”(《肇论·般若无知论》)其般若无知,即是指佛教的般若之智无世俗的所谓知,其知为无知,而无不知。
(四)隋唐时期:知为本觉之智和空寂之知
隋唐时期,佛教大盛,佛教知的思想占据了这一时期知范畴理论发展的主导地位,而儒家学者则很少论“知”。与僧肇的般若无知论强调般若无知而无所不知的无知的一面有所不同,神会提出本觉之智能知的思想,着重强调知的一面。其知为本觉之智固有的属性,知的对象是涅般之境、空寂之体,故其知不是世俗的认识。他说:“其智证者,本觉之智也。今言智证者,即以本觉之智能知故,称为智证。”(《荷泽神会禅师语录》)其本觉之智指本来觉悟的智慧,也即是般若之智。神会认为,知是般若自有的属性,把本觉之智自有的知发挥出来,以印证空寂之体,与之吻合,即为智证。并指出空寂之性体上,自有本觉之智,其本智之知的作用在于照涅般之境,这种本觉之智的知以涅般为观照对象,不是世俗的认知,而是佛教的特殊认识。此外,宗密提出“即此空寂之知,是汝真性”(《禅源诸诠集都序》卷二)的思想,以知为空寂之知,而空寂之知即人的真性。其知不凭借因缘而生,不因尘境而起,无念无形;空寂之心具有灵知不昧的属性,心本自知,此知之一字,乃为一切事物的根据,亦是修行的妙门。此空寂之知由顿悟可知,故既非感性认识,亦非理性认识,知乃灵知之心即真性所自有。其空寂之知不仅是真性,亦即是心,知与心性密切相联,促进了知范畴理论的发展,并对后世中国哲学产生了影响。
(五)两宋时期:知的思想以即物穷理致吾知为代表
两宋时期,理学兴起,儒学吸取佛、道二教和先前的思想资料,并结合时代发展的要求,创建起新儒学思想体系,发展蔚为大观。在知的思想方面,朱熹继承程颐,进而提出“致知便在格物中”(《语类》卷18)的思想,强调致知是格物的目的,把认识分为两个阶段:即物穷理是第一阶段;在即物穷理的基础上致吾之知是第二阶段。整个认识过程就是即物穷理致吾知。这一思想代表了当时知范畴理论发展的水平。朱熹并主张知先行后,知轻行重,知行相须互发,强调穷理致知的目的是为了力行;明确提出以心之知去知物之理的主客体对立的“主宾之辨”。从各个方面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哲学知范畴的理论。除朱熹提出即物穷理致吾知的思想外,两宋时期张载提出知由内外之合的思想,认为人的认识是主体认知之心与客观外界事物相结合的产物。陆九渊提出知本即知心的思想,以心为本,以事物为末,强调知本、知心,充分发挥主体思维的能动性,以认识内在的道德理性。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发展了知范畴的理论。
(六)元明时期:知的思想以致良知说和“思与见闻之会”说为代表
朱熹的即物穷理致吾知之说及格物致知论自宋以来风靡一时,占据了学术界的主导地位。与之相对应,王阳明则继承并发展了陆氏心学,提出致良知说,以知为良知。在批评程朱即物穷理外求知识的基础上,王阳明强调致知不是扩充知识,而是求心内之良知。他说:“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大学问》)其良知既是认识主体,又是认识对象,所谓认识即是就自己心内之良知上扩充体认,向内用力,反对向外求知、探索未知,从而堵塞了求知于外的道路。王阳明并以致知代替格物,以致知为本,格物只是一种主观意念的活动,是体现致知的工夫。又提出知行合一说,其“知”为良知,其“行”为一念发动,而不是实践活动,强调在一念发动时,就要克掉不善的念头,不使其留藏在胸中,如此即是知行合一。这充分体现了王阳明良知说提倡道德自律的特点。
与王阳明同时的王廷相则继承张载气学,提出“思与见闻之会”为知的思想。他说:“知者,不过思与见闻之会而已。”(《雅述》上篇)认为所谓知,不过是思维与见闻的结合,主张在闻见之知的基础上,把感性认识与理性思维相结合,以获得对事物之理的知。并强调知行兼举,于实践处用功,通过行,以得到真知。王廷相知的思想重视对客观事物的认知和实践,在此基础上提出思与见闻相会为知的思想,从而丰富了元明时期知范畴的理论。
(七)明清之际:知为形、神、物三相遇所发之知
明清之际,天崩地解,社会发生大变动,思想家们对以往的思想作了认真清理和批判总结。其代表人物王夫之在知范畴理论方面提出“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觉乃发”(《张子正蒙注·太和》)的思想,把知(认识)的产生建立在主体对客观事物反映的基础上。其所谓知,即是感官、心官之思维、客观事物三者结合的产物。其心知以见闻之知为基础,通过问学、思辨,以认识事物之理。这与否定闻见之知是心之知和德性之知的基础的思想划清了界限。王夫之并提出行先知后,“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思想,以批评“先知后行”和“知行合一”之说。在重行、重视实践的基础上,把知行双方有机结合起来,强调知行相互为用,互相促进使认识通过力行达到真知,并付诸实践,以实现认识的目的。王夫之提出的形、神、物三相遇而产生知的思想及其“行可兼知”说,以其对宋明理学知的思想的批评总结和扬弃发展,而达到了中国近古哲学知范畴理论发展的高峰。
(八)近代:知与西学和革命实践相结合
中国近代是一个充满变革的时代,随着西学的传入,知范畴理论的发展也受到影响。先进的中国人在从事革命实践的过程中,把知与革命实践相结合,赋予知行观以时代的意义,使知范畴理论具有了近代的特色。魏源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开学习西学之先河。谭嗣同进而吸取近代西方物理学知识,提出“知则出于以太”(《仁学》)的思想,认为人的感性认识和理性思维皆以“以太”为其存在的根据,故人之知出于以太。孙中山先生把西方自然科学和近代社会发展的知识引入认识论,使其知行观具有了不同于古代知行观的近代哲学的特色。他认为科学家的试验,即是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推广开来,人类的认识皆是通过行其所不知以致其知。(参见孙中山:《建国方略》)
章太炎提出竞争而后生智慧,民智由革命开之的思想。他说:“人心之智慧,自竞争而后发生。今日之民智,不必恃他事以开之,而但恃革命以开之。”(《驳康有为论革命书》)其智慧、民智属知的范畴;竞争、革命则属行的范畴。其重视竞争、革命实践对知的影响,反映了近代社会时代发展的要求。孙中山站在时代的高度,赋予知行范畴以科学知识和革命实践的新内涵,把革命实践与知结合起来,既重视行在认识过程中的作用,强调行先知后,以行求知;又重视知对革命实践的指导,提出“行易知难”说,以作为“救中国必由之道”,强调知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为只要能知就必然能行,通过“因知以进行”,促进革命事业的发展。近代知与西学和革命实践相结合,使中国哲学知范畴的理论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知范畴理论的特点
通观中国哲学知范畴固有的内涵及其理论的历史发展,可以概括出其所具有的以下基本特点。这些方面既体现了中国哲学及其认识论的特征和个性,同时也一定程度的体现和反映了人类认识发展的共性和普遍原则。与西方哲学及其认识论存在着相同相异之处,而不应把二者截然二分或相互对立。
(一)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
中国哲学知范畴既是感知即感性认识,又是心知即理性认识。与之相应,其知范畴理论的特点之一便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这也是人类认识产生、发展规律的体现。在中国哲学知范畴发展史上,虽也有片面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二者关系者,但不占主导地位。
荀子把知分为感知和心之征知两个方面,认为仅有感官获得的感知还不够,还必须使心参与到认识活动中来,在“缘天官”的基础上,用心之征知对感知作出分析、辨别,使其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阶段,从而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结合起来。
《吕氏春秋》亦主张把感官与心官结合起来。指出耳目感官的功能在于产生感觉和感性认识,但仅此还不够,感知还必须与心知相结合,才能得到完整的认识,“不惕于心则知之不深”(《吕氏春秋·谨听》)。其心知为深知,是对事物之理的认识,故适心之务在任理,强调任理以适心,以理性指导感性,并把二者结合起来。
王廷相继承张载尽心穷理的思想,又扬弃其德性之知不依赖于闻见之知的观点,提出思与见闻之会为知的思想。他说:“夫圣贤之所以为知者,不过思与见闻之会而已。”(《雅述》上篇)主张在对外物的闻见之知的基础上,把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既重视耳目对事物的闻见之知,又重视心对事物之理的知,由此获得事物及物理的精知。
以上思想体现了知范畴理论所具有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的特点。
(二)主体与客体既相对又结合
纵观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的历史发展,主体与客体既相对立、主客二分,又相结合,这是知范畴理论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不仅体现了中国哲学认识的特点,也是人类认识发展规律即共性的反映。那种认为中国古代哲学缺乏认识论,缺乏主客体对立的范畴,似乎只有西方哲学才具有这些内容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荀子明确提出人之知与物的主客体对立的范畴。他说:“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解蔽》)以人之知为主体,以物及物之理为客体,主客体既二分又结合,认识的产生即主客体对立双方的结合。
《管子》亦提出主客体对立的修此以知彼的思想。《心术上》云:“人皆欲知而莫索之,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在这里,“此”指认识主体,“彼”指认识对象即客体,认识便是以此知彼,以心识物,通过修心、治心,使主观符合客观,克服主观成见,以更好地知物。
张载强调,认识来源于耳目有受,是内外结合的产物。所谓内,指认识主体之心。他说“心,内也。”(《横渠易说·复卦》)所谓外,指客体、外物。“由内外之合”(《正蒙·大心》),即是主体之心与客体之物的结合。主客体既相分,又结合。心物二分,最终由物决定心。“人本无心,因物为心。”(《张子语录下》)强调没有客观外在的物,就没有主观认知的心,心的认知源于外界事物,以外物为心存在的条件。既提出主与客、内与外、心与物的区分,又把认识建立在主体对客观外物感觉与反映的基础上,内外结合而有知。
朱熹重视在认识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的分辨,注意区分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他说:“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其认识主体是人心之知,认识对象是事物之理,理不离物,故以物为客体。朱熹进一步以主宾之辨来强调主客二分。他说:“知者,吾心之知;理者,事物之理。以此知彼,自有主宾之辨。”(《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三,《答江德功》)把吾心之知确定为主,把事物及其理归结为宾。宾相对于主体而言,指客体、对象。朱熹明确提出了主客体对立的“主宾之辨”,又主张“以此知彼”,把主体与客体相结合,充分体现了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主体与客体既对立又结合的特点。
以上表明,中国哲学不仅存在着认识论,而且存在着主客体对立的范畴,只不过有自己的表达方式罢了。
(三)认识论与道德论相结合
哲学与伦理相结合,是中国传统哲学的重要特征。表现在知范畴理论上,则是认识论与道德论的结合。这也是有别于西方哲学的一个特点。
孟子提出良知说,以良知为知,主要是为了论证和说明其先天性善论,是认识论与道德论的结合。因为在孟子看来,人们不学而能的良能和不虑而知的良知是与生俱来、先天固有的。其良知的内涵和表现即是亲亲之仁、敬长之义,而仁义等乃是善性的内涵。良知与善性均以仁义为内涵,而仁义礼智通过用心思虑便体现为良知,具有了认知的属性。
王阳明继承孟子,提出致良知说,其良知更具主体认知的意义,是对中国哲学主体性原则的发展。同时良知又是伦理道德的规范,不假外求,自然固有。王阳明强调发挥主体的能动性,致其良知,将良知推广开来。其致良知说体现了认识论与道德论的结合。
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儒家经典《大学》首次提出“格物致知”这个认识论命题,兼具伦理学意义。其“知”的对象是大学之道,其言曰:“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知是以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为认识对象的,这些都具有伦理道德的意义,由此体现了认识论和道德论相结合的倾向。
此外,张载的认识论提出尽心以知德性的思想,其德性之知是不萌于见闻的超验的认识,亦是道德理性。就其具有诚明的属性而言,德性之知对于它所作用的对象,有着一种既超越感性认识,又超越理性认识的直觉的明鉴;就张载通过尽心以知德性而言,表明其认识的重点是认识德性,这体现了宋明理学强调发挥主体的能动作用,以认识内在的道德理性的特点。亦是认识论与道德论相结合的表现。
(四)认识论与本体论相结合
知作为认识论的哲学范畴,与主体之心密切相联。在佛教心学和宋明理学之心学的思想体系里,心为宇宙本体,知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本体的意义,故知范畴理论亦是认识论与本体论的结合。这在宗密和王阳明知的思想里表现得尤为明显。
宗密提出“知之一字,众妙之源”(《中华传心地禅门师资承袭图》)的思想,强调知是宇宙万物产生的本原。知即是心,心生一切诸法;作为心的本质的知,亦成为宇宙之本体。佛教心学把心提升为宇宙本体,认为主体与本体,原是一体,因此,主体之知对本体的体认和证悟,并且与本体合而为一,乃是本觉即心体,亦是本体。理学思潮中心学一派对此观念吸取甚多,陆九渊、王阳明不仅以心为认识主体,而且把心作为宇宙本体。陆九渊提出知本即知心的思想,以知心作为认识的目的。心既是认识主体,又是认识对象,亦是宇宙本体;通过知本,把认识论与本体论联系起来。王阳明继承佛教心学和陆氏心学把认识论与本体论相结合的思想,提出著名的致良知说,直接把知范畴作为其哲学体系的核心和主要内涵,这为中国哲学知范畴发展史上所仅有。王阳明认为,知是心之本体,亦是心中固有的良知。良知作为宇宙本体,天地万物均依赖良知而存在,万物不过是良知的流行发用;良知又是认识主体,心之主体自然会知,“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大学问》)先验的良知还是分辨是非的标准。与佛教知的思想有所不同,王阳明的良知说不仅是认识论与本体论的结合,而且由于良知具有儒家伦理的内涵,故亦是认识论、本体论、道德论的统一。而佛教因其不讲儒家伦理,故其知范畴不具道德论的意义。
(五)知行统一,认识与实践(实行、践履)相结合
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发展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与“行”范畴紧密结合,相互依存,共同构成中国哲学史上的知行学说。这在中国哲学及其认识论发展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中国哲学家大多不孤立地讲知,往往结合行来展开对知行关系的论述。知行范畴并列对举出现在《左传》,但行字单独出现较早,在甲骨文里已有行字(参见《殷虚文字甲编》一册,五七四;另见《殷虚书契后编》卷下,二·一二),其本义为道路,引申为行走、行事,又进一步具有了实行、推行、行为的涵义,以后又发展出践履、实践的意义来。
自《左传》把知行范畴对举以来,历代思想家围绕着知行先后、知行轻重、知行难易等知行相互关系方面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知行关系说成为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先秦时期,《左传·昭公十年》最早对知行问题展开论述,提出“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的见解,强调行的重要性以及行比知难。老子提出“圣人不行而知”的思想,认为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把实践排除在外。荀子提出“知之不若行之”的思想,强调行比知更为重要。
秦汉时期,《吕氏春秋》提出行其所知的思想,批评不知而行,认为“行可知者王,威利无敌,而以行不知者亡。”(《壹行》)强调在知的前提下去行,以理义指导行。董仲舒提出先知而行的思想,强调知对于行的指导,“凡人欲舍行为,皆以其知先规而后为之”(《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由此先知、重行,并主张行其所知,把知贯彻于行。
东晋梅赜所献的《古文尚书·说命中》提出“非知之艰,行之惟艰”的观点,认为知易行难。这对后世知行难易说影响较大。
隋代王通提出“知之者不如行之者”(《中说·礼乐》)的思想,重视行,在以仁为知行根据的前提下,主张知易行难。认为知不如行,行比知更为重要,因而强调“终身行之”。
两宋时期,知行问题受到人们的充分重视。程颐主张把致知得到的认识,贯彻于行,由此提出“以知为本”(《遗书》卷十五),知行统一的知行观。强调知先行后,知而必能行,“无有知之而不能行者”(同上)。并认为“行难知亦难”(《遗书》卷十八),实际上是主张知难。朱熹主张在致知以实践道德理性的过程中,要先掌握知识,先知后行;又重行。他说:“致知力行,论其先后,固当以致知为先。然论其轻重,则当以力行为重。”(《朱文公文集》卷五十,《答程正思》)并行其所知,把知贯彻到日用实践中。从知识积累到道德践履,朱熹强调知行统一,相须互发,互相促进,使认识不断深化,在力行中达到“真知”。这不仅是对程颐思想的发展,而且丰富了中国哲学知范畴的理论。
明代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的思想,在知行关系上批评知先行后说,提倡知行合一。他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答顾东桥书》)认为知行关系的本质就是知行合一。说知,就自有行在;说行,就自有知在。知行双方不可分离,真知即是行,如果不行就不是真知。虽倡合一并进之说,却有以知包行的倾向。王廷相提出“知行兼举”的思想,他说:“学之术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必知行兼举者,能之矣。”(《慎言》卷八,《小宗》)认为知行双方,兼举为上,不能只致知,而不履事;也不能只行不知。他强调“知之必践之”(《慎言》卷六,《潜心》)。把“实践”引入知行论,认为真知出于实践,于实践处用功,历事而后知。批评“不于实践处用功”(《与薛君采》)之弊。这是对以往重行思想的发展。并主张知行结合,二者不可偏废,关键在把所知付诸行。
明清之际,王夫之提出“行可兼知”的思想,认为行是知的基础和根据,不得离行以为知。他说:“知也者,固以行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以得行之效也。……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尚书引义》卷三,《说命中二》)不仅重行,而且在“行可兼知”的前提下,强调知行不离,“相资以互用”,“并进而有功”,把知行统一起来,成为整个认识过程中不可分离的两个方面。
近代孙中山先生提出“以行而求知,因知以进行”(《建国方略》)的思想,对知行赋予新解,把西学和革命实践引入知行论,超出了以往对知行范畴的理解。孙中山主张行先知后,以行求知,坚持行对于知的产生的本原性;又重视知对行和革命实践的指导,“因知以进行”。提出“行易知难”说,反对知易行难的观点,目的在克服轻知怯行的心理,推动革命事业的发展。孙中山的知行观具有辩证的知行统一、相互促进的因素,使人类认识在先行后知,“以行而求知,因知以进行”,“行其所不知以致其所知”,“因已知而更进于行”(同上)的过程中不断提升、发展。其知行学说亦促进了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的发展。
以上中国哲学史各个时期、各家各派的知行学说,不论存在着多少不同和差异,或主知先行后,或主行先知后;或以知为本,或以行为重;或倡知难行易,或倡知易行难;或讲知行合一,或讲知行兼举。除个别观点外,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均主张知行统一,认识与实践相结合,不因以知为本,以知为先,就否定了行;也不因以行为重,以行为先,就否定了知。而是主张知行双方缺一不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知行相须而并进,使认识不断深化,并付诸实行、实践,以获得真知,由此促进了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的不断发展。
上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主体与客体既对立又结合,认识论与道德论相结合,认识论与本体论相结合,知行统一、认识与实践(实行、践履)相结合,体现了中国哲学知范畴理论发展的主要特点。它们中间既包含了不同于西方哲学的中国哲学及其认识论的特征,同时也有一些反映人类认识发展规律的共同的思想内容。
以上从知范畴理论的发展历程、知范畴理论的特点两个方面对中国哲学认识论的核心范畴——“知”作了论述和探讨。旨在揭示知范畴理论发展演变的基本内容及其特征,从范畴逻辑发展的角度,加深对中国哲学认识论的理解,并为进一步认识中国哲学的特点,开展对中西方哲学认识论的比较研究,提供一个探讨的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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