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农业合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遇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哈萨克斯坦农产品市场供需状况
(一)农业和畜牧业
农业是哈传统的经济部门,1990年哈农业总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1999年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0.2%。其中,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55%,养殖业占45%,至今该结构变化不大。
近五年来,哈农业产值以年均5%的速度增长,牲畜数量及畜牧产品生产也以平均每年5%~7%的速度增长。哈农产品加工业以每年7%~9%的速度发展。五年间,农产品的出口额增加了1倍,并于2008年达到7.18亿美元。
目前,虽然哈主要农作物能够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但很多加工成品和原料还依赖进口(如40%的乳制品、29%的肉制品、43%的茄果类蔬菜以及67%的鸡肉,等等)。其主要原因,一是哈国内缺乏合格原料,二是哈加工企业的工艺水平还不及国外竞争对手。因此,需要政府帮助加工企业解决这两大问题。
(二)粮食供需状况
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副部长A.叶夫尼耶夫2009年3月11日表示,根据日前的土壤、气候以及雨水条件,哈2009年粮食产量有望增长10%以上。尽管2008年遭遇旱情,哈粮食收获仍超过1 720万吨,去杂及烘干后达1 560万吨,品质也明显好于往年。
近五年,哈平均年产粮食1 550万吨。2007年的增速为22%,达到2010万吨,创历史最高记录,当年粮食出口量达800万吨。2008年收成中可用于出口的粮食大约为600万吨。可以看出,粮食依旧是哈萨克斯坦最大宗的出口农产品。五年中,哈平均每年出口粮食600万吨,2008年的出口量达到910万吨,创下哈独立以来之最。
(三)水果供需状况
哈萨克斯坦南部气候与中国新疆地区较为相似,光热资源丰富、昼夜温差大、气候干旱,非常适宜各类林果的种植,是哈林果的主要种植区。
1.水果生产
据联合国公布的资料显示,哈种植的水果中,梨果(苹果、梨等)的种植面积占70%,核果(李子、桃、杏及甜樱桃等)占20%,坚果(榛子、杏仁及胡桃等)和浆果占10%。哈水果种植区主要集中在南哈萨克斯坦州、江布尔州和阿拉木图市等南部地区。受结果周期、天气和病虫害等因素的影响,水果年产量有较大的波动。据估算,目前,哈水果市场需求量在22万吨左右。而2006年哈水果产量为15.7万吨,只能满足国内水果消费需求的2/3左右,不足部分主要依靠进口解决。
据哈国家统计局统计,2004年哈人均水果年消费量为35公斤,与61.4公斤的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可以说,市场规模还有较大的扩展空间。
2.水果进口
目前,哈水果生产还不能完全满足国内需要。据统计,2006年哈共进口水果6.990 82万吨,价值3 619.22万美元。
从进口品种上看,鲜或干的香蕉进口量最大,共计2.521 3万吨,价值1170.62万美元,占进口总量的36.1%;第二为鲜或干的阔叶柑橘为1.381 85万吨,价值584.18万美元,占进口总量的19.8%;第三为其他鲜甜橙,共计进口7463.1吨,价值437.57万美元,占进口总量的10.7%。
从进口国别上看,自厄瓜多尔进口的水果量最大,达2.481 99万吨,价值1146.39万美元,占进口总量的35.5%,进口的主要品种为鲜或干的香蕉。其次为巴基斯坦,哈自该国进口水果总量为1.189 39万吨,价值469.49万美元,占进口总量的17%,主要进口品种为鲜或干的阔叶柑橘。自土耳其的进口居第三位,共计5597吨,价值366.09万美元,占进口总量的8%,主要进口品种为其他鲜甜橙以及鲜或干柠檬。
3.中国对哈水果出口
中国对哈水果出口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据统计,2006年中国对哈出口水果1 439.8吨,价值49.4万美元,占哈水果进口总量的2%。出口品种主要为其他类鲜苹果(海关编号为0808109001),共计388.7吨,价值11.19万美元,占中国对哈出口总量的27%。其次为鲜或干的柑橘及杂交柑橘,共计271.2吨,价值6.78万美元,占出口总量的18.8%。再次为其他类鲜苹果(海关编号为0808109004),共计174.1吨,价值8.84万美元,占出口总量的12.1%。
据媒体报道,中国出口的水果除少部分产自甘肃、陕西和湖南等省外,大部分产自新疆。
4.设施农业
设施农业就是利用温室、大棚等设施进行蔬菜、瓜果和花卉等作物生产的一种栽培方式。与中国其他省区相比,新疆丰富的光热资源对发展设施农业十分有利。南疆五地州以发展反季节蔬菜及瓜果生产为重点,东疆两地区以发展反季节西瓜、甜瓜和葡萄生产为重点,北疆乌鲁木齐、昌吉和伊犁等地以发展反季节蔬菜、食用菌和花卉等为重点。近年来,新疆每年都有部分瓜果、蔬菜通过霍尔果斯等口岸出口哈萨克斯坦。哈的大棚种植技术和设备绝大部分是从新疆引进的。在设施农业方面,新疆具有很强的优势。新疆天牧玫瑰由于花朵大、花茎长、保鲜期长等特点受到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民众的青睐。几年前,仅天牧科技农业园一家企业就与阿塞拜疆、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等国签订了600万枝玫瑰的出口合同;中亚许多国家的花商纷纷到新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相比之下,哈萨克斯坦缺乏设施农业的技术,但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5.家禽饲养
哈萨克斯坦与中国新疆在猪、鸭、鸡和鱼等良种畜禽的培养、繁殖,大规模集约化、商品化、专业化饲养和多种类品种引进、鱼类移植驯化、温流水养鱼、网箱养鱼、稻田养鱼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方面开展过一些合作。哈天然牧场面积有193.32公顷,可放养1亿只绵羊、山羊、牛、马和骆驼。但哈萨克斯坦这样一个传统的畜牧业国家生产的畜产品现在连国内市场的需求都不能保障,需大量进口。目前,哈萨克斯坦畜牧业发展最令人担忧的问题就是种畜供应紧张。此外,牲畜的疫病防治问题也十分突出。总体来说,畜产品加工和生产是哈萨克斯坦未来较有潜力的优势产业之一,中哈在该领域的合作前景看好。
二 与哈萨克斯坦农业相关的政策
(一)进口替代政策
1999年哈开始实施进口替代政策。它是在本国加工业发展滞后,大量外来产品充斥哈市场的背景下,为振兴本国工业、减少进口和增加就业机会而制定的战略性经济政策。进口替代政策的主要措施有:吸引本国主要进口商在境内进行采购,减少进口;制定行业规划,发展本国加工生产能力;国家扶持进口替代生产,提供政策优惠。进口替代政策促进了轻工、食品、木材加工和机械制造业的加速增长,发展后劲很足,食品生产增长16.8%。2001年的加工业生产水平已经超过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水平。
(二)创新发展战略
2003年哈制定并开始实施《2003~2015年工业创新发展战略》,希望通过实施该战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加工工业和高科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实现经济领域多元化,最终向技术服务型经济转变,以保证本国经济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该战略选定了首批七个优先发展的领域:建材生产、纺织业、冶金业、食品生产、油气机械制造、旅游业和运输业。
2009年又重点将提升农业地位,发展创新农业,提高农业产量,增加产品附加值作为该战略的一部分。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指出,哈萨克斯坦是粮食生产大国,也是出口大国,但在当前形势下应当保护好本国粮食安全。哈虽然自2003年以来向农业投入大量资金(超过5000亿坚戈),人均小麦产量(超过1吨)也居世界首位,但农业生产质量还不高,除小麦以外的其他粮食作物生产面临很多问题。近年来,哈农业增长速度落后于GDP增速,在GDP和出口中所占比重下滑。哈应当将农业置于头等地位,将农业作为创新产业发展,增加产品附加值,提高在GDP和出口产品中的比重。
(三)外国人使用土地规定
2003年10月22日,哈萨克斯坦政府颁布《哈萨克斯坦政府关于确定各行政区域(城市)内哈萨克斯坦公民、非国有法人及其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的连带责任人用于农业(农场)经营的农用私有土地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士、外国法人用于商品性农业生产的临时使用土地的最高限额的规定》。该规定限定了各行政区域(城市)内私有和临时使用的农用土地面积的上限。按照规定,从事农业经营的哈萨克斯坦公民、非国有法人及其从事商品性农业生产的连带责任人可拥有私人土地,外国人、无国籍人士以及外国法人为在哈萨克斯坦从事商品性的农业生产可在有偿临时使用土地(租赁)权基础上使用土地。这是哈政府继2003年6月20日颁布新《土地法》,将土地私有以法律形式固定后,对土地私有化的范围和外国法人、自然人及无国籍人士在哈临时使用土地面积的具体规定,其目的是在为保持国家对土地资源的整体监控基础上,在较大范围内鼓励对农业生产的投资,以促进农业用地的开发、利用,恢复严重落后的农业经济。
(四)新税法
2008年11月26日,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上院修改的《关于税收及其他应上缴财政预算税费法》法案。农业生产企业税收也有较大变化。为鼓励有效利用土地,将根据不同的土地征收渐进式土地使用税,税率从0.1%~0.5%不等。原有的农业税制将继续保留: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法人减少70%的税收,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增值税减征70%。
(五)粮食进出口政策
2009年3月3日,国家制定了新的市场调节原则。保留必要数量的粮食不流入市场,以取代粮食出口限制政策。2009年5月19日宣布,哈将提高部分食品进口关税,保护本国食品市场。哈农业部部长古利什巴耶夫在介绍农业发展措施时指出,哈目前正在调整海关关税,并准备提高本国能够生产的食品的进口关税,以保护本国食品市场。
(六)发展木材工业决议
联合国粮农组织专家认为,发展木材工业能够提供1000万个新的工作岗位,防止木材资源枯竭,同时扩大木材生产。农业和畜牧业是哈萨克斯坦的支柱性产业,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对农业和畜牧业有一定影响。目前,哈萨克斯坦正积极配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8年相关决议,计划扩大森林种植面积。
三 中哈农业合作的领域
(一)种植业
近10年来,中国新疆的农业发展速度比哈萨克斯坦快很多。双方在农作物良种繁育、植物保护、荒漠治理与土壤改良、节水灌溉和果蔬栽培等方面存在科研及技术推广上的互补性,并开展了多项合作。哈萨克斯坦与新疆在采用沟灌、喷灌、滴灌和地下灌等节水技术,加大水库建设和修建多种水利工程等方面开展过小规模的不定期合作。
(二)畜牧业
哈萨克斯坦与中国新疆都是畜牧业占重要位置的地区,有着多年养殖牲畜的经验。哈萨克斯坦和中国新疆的大部分牧民已由传统的游牧改为定居放牧,并分别根据各地自然及牲畜的适应特点进行了畜牧业区划,为科学养畜提供了科学依据。哈萨克斯坦和新疆在牲畜的良种培育、天然草场的保护、利用和改良以及家禽饲养等方面有着很强的互补性。
(三)林果业
哈萨克斯坦和中国新疆森林资源的总面积都有所增加。哈萨克斯坦在发展林业、保护森林资源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扩大了森林资源的管理范围;每五年进行一次全国性的森林资源调查;高度重视人工造林,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森林特点分别选种桦树、松树、白杨树及梭梭等成活率较高的树种;将树种级别由低级向高级改变,使总体树龄结构趋于合理;大力开垦荒地,建立果树栽培基地。这些宝贵经验新疆都应汲取。
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都将林果业看做重要的朝阳产业,随着中国新疆瓜果产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哈萨克斯坦工艺水平的提高,双方在该领域的种植技术等方面将会有很大的合作空间。
(四)农业机械
目前,哈萨克斯坦的农机市场属阶段性真空,苏联留下来的农业机械大部分老化报废,农民又没有手工耕作的传统,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急需更新农业机械、农机具和建立新的维修体系。哈萨克斯坦较有优势的农业机械是以悬耕、耙地及犁地为主的耕整机械和以插秧、犁栽及收获等为主的种植机械;而中国新疆较有优势的农业机械是以平地、推土、开沟及挖掘为主的平整机械和以中耕、追肥、植保及打顶等为主的管理机械。中亚国家在农机产品的推出和研发方面力量很雄厚,偏重于大中型机械设备,生产水平较高;有关机械采棉的相关技术,从种子分类加工到产前、产中及产后都有一整套农机设备,相关机具的完整性、配套性及通用性较好,作为一个整体筹划和实施,生产效率较高。
(五)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最近重新核实的情况,中国在哈萨克斯坦的公司企业目前正在落实的项目金额超过1亿美元,正在商谈项目的总金额约10亿美元。这些项目主要涉及水电站发电设备供货、水库水泵站设备供货、输电线路建设、农业灌溉、土壤改良(挖掘机等供货)及钾肥厂建设等。
(六)农业植保产品生产
目前,哈只能保证部分化肥需求,绝大多数需要从俄罗斯等国家进口。此外,哈农药、兽药的供应严重不足。生产的短缺造成农资价格昂贵。
(七)农产品加工业
1.纺织工业
哈萨克斯坦的纺织工业十分落后,与中国纺织工业发达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哈纺织工业有较大的投资吸引力,发展潜力较大。
2.食品工业
制糖业:哈萨克斯坦制糖企业从设计生产能力看不能满足本国消费需求,每年需从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等国进口砂糖和部分原糖。
酿酒业:由于哈萨克斯坦国产酒多为低档酒,每年需从国外进口部分中高档酒,进口量最大的是啤酒,主要来自德国和俄罗斯。
肉制品生产:总体上看,哈肉类加工行业现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其国内消费需求,但绝大多数生产企业的技术、设备老化,产品的品种、档次和质量都有待扩大和提高。目前,为满足市场的多层次需求,哈每年需从俄罗斯及欧盟国家进口部分肉和肉制品。
果蔬加工业:目前,哈萨克斯坦对果蔬罐头、番茄酱等进口需求较大。而哈本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水果蔬菜因得不到及时的收购和加工白白浪费。现有的产品也由于包装、加工工艺不符合国际标准等原因而缺少国际竞争力。目前,制约哈萨克斯坦多数企业正常发展的突出困难是缺少包装材料(包括最简单的玻璃罐头瓶和国际流行的包装材料)。
四 中哈农业合作的挑战与机遇
(一)挑战
1.哈萨克斯坦不断提高农产品自给率
2009年2月27日,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号召全国土地所有者切实提高产量,提高农产品的自给率。总统在参观位于北哈萨克斯坦州彼得罗巴甫洛夫斯克市的温室大棚(Наурыз-2030)时指出,哈应全面提高肉及乳制品产量、提高肉类出口量、加强肉肠类产量,弥补国内生产不足;加大水果蔬菜的产量,减少进口,提高各类产品的自给率。哈需要发展禽类养殖和大棚蔬菜产业。北哈萨克斯坦州是哈主要农业产区,当地的农业企业发展稳定。在国家的有力支持下,该州近3~4年来农业机械更新率达到了85%。2009年5月19日,哈萨克斯坦国家安全委员会在首都阿斯塔纳召开会议,研究本国粮食安全问题。在此次会议上,哈高调提升农业地位,并决定采取相应措施,如对本国能够生产的食品提高进口关税、优先扶持农产品深加工业等。通过技术和工艺革新实现农业产业化是哈农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向。哈政府将重点扶持甜菜、油料作物、水果和蔬菜的种植,力争在未来四年内摆脱对植物油、早上市蔬菜和水果的进口依赖。
2.独联体各国间的农业合作趋势加强
2009年3月6日,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报道,独联体农业银行行长近日在明斯克召开首次会议,决定成立农业贷款欧亚协会。新成立的协会属非商业组织,根据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农业银行的倡议,有来自不同国家的10个农业、农工和土地银行及组织组成。该协会的建立宗旨包括:解决农业发展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为成员国农业银行高效运行和保持稳定创造条件;为协调各国农行关系提供建议。此外,协会将支持农业生产的科技研发,参与各成员国国家农业贷款政策的制定。
3.哈农业市场竞争将加剧
哈周边国家对哈农业合作加强。据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2009年4月6日报道,伊朗总统M.艾哈迈迪内贾德称,伊朗希望投资哈萨克斯坦的农业、交通运输和能源领域。他指出,哈萨克斯坦的粮食可以通过波斯湾的伊朗港口转口到国际市场。
(二)机遇
1.哈优先扶持食品深加工产业
哈萨克斯坦将优先为食品深加工产业提供政府融资,并重新调整政府补贴去向,解决加工原料质量不高和技术落后的问题。今后,只有肉制品和乳制品加工企业才可以得到补贴,由政府帮助企业提高产量。哈国家农业控股公司将主导实施奶牛场、育肥场和蔬菜滴灌基地等建设项目,保证国内对加工原料和时令蔬菜的需求。
2.哈吸引外资经营农作物种植或建立饲料加工基地
2009年5月18日,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副部长阿尔曼称,哈目前有350万公顷土地闲置。有意吸引外国投资者以独资或合资的方式经营农作物种植或建立饲料加工基地,也可通过对当地现有企业投资的方式进行土地开发。目前,哈有关部门正在逐一与国外意向投资者进行商谈,其中包括沙特阿拉伯的公司。
3.哈将农业列为优先重点发展和扶持的领域并提供财政支持
2008年年底,哈政府通过“反危机计划”。国家基金拨出的100亿美元中,有10亿美元用于发展农业综合体。
4.中国高度重视与哈萨克斯坦扩大非资源领域合作
2007年8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访哈期间,中哈签署了非资源领域合作规划,确定了机械制造、纺织、信息和通讯、石化和冶金、交通运输、农业和渔业、科技、旅游以及投资和金融等重点合作领域。2009年4月,哈萨克斯坦政府总理马西莫夫访华,双方正式签署了40个项目非资源合作规划的措施计划,中国商务部与哈工贸部将一起抓紧落实。
5.中哈农业融资平台开始搭建
由哈萨克斯坦政府主办的“第一届国际农业投资论坛—2008”于2008年10月23~24日在哈首都阿斯塔纳举行。期间,哈萨克斯坦国有农业控股公司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确认将加强在农业领域的合作,为中哈农业合作搭建融资平台。
6.哈开始重视果蔬仓储
哈萨克斯坦国际文传电讯社2009年3月6日阿拉木图讯,“Kazakh Cool”公司投资5.6亿坚戈(1美元兑换150.31坚戈)建造的水果仓库在阿拉木图州投入使用,该仓库可同时存放2 200吨水果和蔬菜。这是该公司的一期工程,二期工程计划开垦60公顷种植园,三期工程是蔬菜和水果的深加工,最终建成种植、存放和加工为一体的综合企业。在该公司的投资额中,3.6亿坚戈为公司自有资金,2亿坚戈是哈萨克斯坦农业财务公司(属于哈萨克斯坦农业集团公司)提供的年利率4%的优惠贷款。
五 中哈农业合作的问题与建议
(一)问题
1.中哈加工业合作较少
虽然哈萨克斯坦具备基本能够满足国内需求的生产加工能力,但由于多数企业的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产品缺乏竞争力,销售不畅,企业开工严重不足;在哈贷款利率高;政府对加工业缺少有效的扶持政策;中哈加工工业领域合作不够。
2.哈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设置贸易壁垒
哈萨克斯坦对中国出口农产品及过境运输设置贸易壁垒,影响了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和生产。
3.哈对农业的投资匮乏
尽管10余年来哈致力于发展农业,但与其百废待兴的实际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外国直接投资对农业投入较少。由于缺少流动资金,导致企业无力充分收购当地农产品,造成农产品积压,农产品附加值低,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资金短缺,耕种、收摘机械(拖拉机)及育种设备等严重匮乏,本国有机化肥、农药供应不足等直接影响农产品的产量。
4.中国在哈农业企业规模偏小
当前,中国在哈萨克斯坦从事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的多为中小企业,投资合作涉及如养猪、养鸡、蔬菜种植、面粉加工、兽药生产及农机服务等多个行业,但项目规模多数较小。从目前情况来看,哈农业尚未成为外国投资的热点,希望中国企业能够把握机遇,发挥优势,积极开拓,使农业合作成为中哈经贸合作中新的增长点。
5.政策变动频繁影响双方合作的可持续发展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哈萨克斯坦标准、计量和认证委员会(Gosstandart)管理层频繁变动,哈有关部门不能一贯履行现有标准及检测、标志和认证要求,使双方长期稳定的合作变得十分困难。
在金融领域,中哈本币及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办法亟待调整。哈萨克斯坦出于经济安全和方便自身的考虑,并未对中哈本币结算制定相关的法规政策。中哈两国如果使用本币结算,需要重新搭建一条结算渠道,势必会破坏原有的利益均衡,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较大,双方只能用美元或其他国际通用货币结算。
在边境贸易领域,中哈边境口岸政策变动频繁、执法尺度不一、随意性较大以及口岸货物滞留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在海关领域,主要体现在进口关税标准调整频繁。哈萨克斯坦现行海关法有三种关税征收方式:从价税、从量税和混合税。哈进口关税税率通常每年调整一次。除关税外,还征收进口增值税,税基是进口货物的清关价值和关税之和。哈从中国主要口岸进口货物多按从量税征收,几乎每一次调整均对通关造成影响。
6.手续繁杂和不透明增加了合作成本
在海关领域,简化、协调海关手续和单证由于在海关合作中所处的基础性地位受到关注。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从2005年开始,哈开始建立新的标准化和认证体系,制定颁布了《关于技术法规的法律》等三个法律以及相关的支持性法规。哈对进口产品的检验和认证仍然主要由哈标准、计量和认证委员会及下属的认证机构进行,其检验和认证标准并不公开,程序也非常复杂。
7.标准不统一影响合作的有效性
中哈在检验检疫方面的标准、方法和要求等差异明显。由于合格评定涉及技术性措施和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等多个方面,牵涉标准规定复杂,如何对合格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达到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多种贸易方式进出口的产品合格评定做到程序统一、标准统一及结果评定统一,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对外贸易需要,已经成为中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面临的又一项重要任务。
在交通运输领域,有关从事国际客货运输车辆的技术标准问题,中哈双方对于货运车辆都有协商一致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哈萨克斯坦进入中国境内的许多车辆长度超过20米的最长标准,给中方的管理工作带来了不便。
8.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影响双方合作的进程
中哈间口岸建设、道路建设、通关设施建设、仓储及货运代理等物流设施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跟不上双方贸易投资的发展速度,形成瓶颈制约,严重影响双方合作的进程。
9.信息、咨询和研究服务水平低
中哈贸易和投资领域缺乏稳定、正规和有效的信息渠道、信息源及信息识别系统,造成信息不畅通,信息失真。通过民间或媒体了解的哈萨克斯坦经贸信息和政策变化信息经常滞后,制约市场的深入拓展,增加了开拓市场的成本。信息的不对称往往造成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掌握信息的政府部门和中介咨询部门找不到服务对象,使很多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企业坐失良机。
10.中哈贸易优惠政策不对等,非贸易壁垒突出,损害贸易的公平性
在海关领域,哈萨克斯坦存在通关环节壁垒。中哈双方企业填制运单等通关单证文字还存在不对等现象,如中方企业报关员所填报关单含有中俄两种文字,甚至还附有俄文的运单明细单,但从哈萨克斯坦出口至中方的货物从未提供含有中文说明的单证。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领域,哈萨克斯坦对部分进口商品制定了特别检测规定,对进口食品和饲料的检验标准远远高于其国内同类产品,而且在检验中随意提高检验标准,增加检验项目,使中国相关产品出口哈萨克斯坦面临不合理的政策风险。
在边境贸易领域,中哈之间的边境贸易政策不对等、不落实且缺乏针对性。近年来,中国为繁荣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对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制定了一系列边贸优惠政策;而哈萨克斯坦至今尚未就对华边贸制定相应优惠政策。
(二)建议
1.规范出口秩序,确保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中国对哈出口企业一定要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政府也应进一步规范出口秩序,在全面实施出口农产品产地、包装厂注册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对出口农产品产地和包装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使得所有出口农产品具有可追溯性,确保出口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维护中国产品声誉。
2.内外形象并重,提高竞争力
近年来,中国对哈农产品出口呈现逐年快速增长的态势,但出口的农产品外观形态、口感等内在品质较差,包装粗糙、缺乏创意,成为中国产品进一步拓展哈市场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因此,中国出口企业应在注重产品质量的同时,在提升产品包装档次上下工夫。
3.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利润空间
目前,中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普遍存在品牌意识差,缺乏品牌战略等问题。因此,中国产品不仅很难获得顾客的信任、培养固定的消费群体,而且也不能大幅度提升农产品的销售价格,最大限度地获取商业利润,使中国农产品走进了一个“增量不增效”的怪圈。中国出口企业应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升农产品的整体形象,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4.加强与哈农产品加工业的合作
目前,哈加工业正积极吸引外来投资和先进技术,国家也对加工业生产给予优惠政策。哈鼓励外资新建和在原有老企业基础上并购,对其进行现代化改造,并努力为外资创造便利条件。中国应该利用这一有利时机,以合资合作、境外加工等方式实现生产的本地化,扩大中国产品在哈的市场占有率。
5.多方面扩大融资渠道,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中国应加大金融机构对食品和农产品加工行业的融资规模;调整农产品收购政策和收购价格;建议国家贸易发展资金中建立专门服务于边贸的发展资金,用于发展与哈萨克斯坦等毗邻国家的经贸合作,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细分国际市场,增强竞争力。
6.加强职能部门的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工作
积极扩大食品和农产品的出口。政府出面解决哈萨克斯坦对中国农产品出口过境运输和检验检疫设置壁垒的问题。
7.参与哈萨克斯坦农业开发
哈可耕地面积有开发的空间,可以考虑在哈进行土地承包,也可以尝试入股经营等多元合作方式,利用中国比较先进的棉花育种、种植技术,带动中国农业技术、设备和农业劳动力的出口,在哈实施农产品种植和加工。
8.以质取胜,树立长期合作思想
鼓励中国有实力的企业从提高贸易的质量上下工夫,改善农产品出口结构,提高农产品的档次,以扩大农产品的市场份额,如中国生产的新康番茄酱等。
9.多促成大项目,巩固合作基础
尽快在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促成一些大的项目,促进文化交流,以便带动相关产业的合作。
10.注重对等合作
鉴于中哈贸易的70%以上是边贸以及哈萨克斯坦系边贸组织非成员国的情况,中国应与之签订边贸协定,制定双边对等的边贸优惠政策;严格中哈贸易与投资管理形式,依照国际通行规则并结合双方实际,明确中哈贸易与投资的内涵及外延,协商制定毗邻国家贸易投资政策,规范双方的贸易投资行为;确定边境贸易的法律地位,并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简化政策审批手续和程序,便利业务开展。
11.政策效应最大化
中哈双方应提供对等的政策、信息服务等,制定统一、公正的游戏规则,提供竞赛场地;向企业提供快捷、有价值的信息服务;由被动服务转为主动跟踪服务,并及时整理反馈信息,进行分析、总结。深化落实国家支持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边贸各项政策措施,用好用活现有边贸政策。同时,将现有的边贸政策与各项贸易促进政策资源最大限度的综合配比应用,力争政策效应最大化。
12.加强沟通
充分发挥中哈两国经贸合作混委会区域间工作小组联络、协商机制,协调双方区域经济合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发挥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在两国经贸合作委员会下即将成立和已经成立的区域间经贸工作组的交流渠道,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投资贸易便利化促进工作,为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区域经济合作奠定基础、提供保证。中国地方政府应加强与哈萨克斯坦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与之建立常规的联络机制、协调的处置机制和口岸通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协调解决外贸进出口通关问题的能力。
治理口岸执法部门腐败问题,由政府组织清理整顿口岸乱收费现象,加强对口岸有关管理部门的执法检查,实行政务公开,维护通关秩序,净化通关环境。
13.协商制定并执行统一对等的标准
尽快推进中哈两国间海关、进出境检验检疫、商品、交通运输工具及金融等多方面的标准一致化建设,制定统一的标准、统一的数据要求以及自动化处理系统,并在统一的时空对等执行。
在确保经济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中哈双方“电子口岸”建设,加强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金融等职能部门间及时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对等交流,相互提供可靠、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实现信息实时互换传输,建立中哈两国间功能合作领域的信息交流机制和通道,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有关信息,对进出境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和信誉等级记录,促使双方通关的标准一致,速度一致,提高通关效率。
14.大力发展物流业
参照国际标准建立多个国际物流中心,尽快建立以中哈大中城市为中心和依托,以二类口岸为节点,以边境一类口岸为前沿,辐射周边畅通的国际物流网络;仓储建设规模化经营,鼓励在中哈口岸建立规范的具一定规模、现代化的商品大型仓库和储备库,统一仓储标准、规格和收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