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优势的丧失过程与维持机理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机理论文,优势论文,过程论文,知识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04)05-0026-06
一、企业知识优势的变化轨迹及消散原因
企业知识优势与其他企业的竞争优势一样,也具有一个从显现、增强、维持到衰竭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为知识优势的生命周期(图1)。
图1 企业知识优势生命周期
这是一个与产品生命周期相对称的企业某种知识优势的变化轨迹。知识优势是企业核心知识能力的外化,它必然要通过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形式表现出来。当企业具有了一种特定的知识优势后,它就会通过某种产品或服务的载体推向市场。在产品导入市场的过程中,企业的这种知识优势开始显现出来;随着企业促销力度的增强和消费者对这种产品价值的进一步认同,企业处于一种更加强势的市场地位,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上升,利润增加,表现为企业的知识优势进一步增强;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利润达到最高点,直至产品市场受到侵蚀或改变时,企业的这种知识优势处于一种维持阶段;而当市场因挑战者的侵蚀或其他原因而改变时,企业的知识优势进入衰竭阶段,直至最终消失。
企业知识优势的消散,源于知识的固有特征及外部环境变化。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的漏斗效应与知识外溢。企业的知识优势源于企业的异质化知识,这些知识是为企业所特有的,并构成了企业优越市场位势的基础。但是,由于知识的易复制性、扩散性和共享性等特征,任何企业都难以长期将这种知识保存于企业内部而不为外界所知。知识的这种特点,使知识具有了一种漏斗效应并导致知识外溢。企业的知识外溢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产生:(1)通过企业的创新产品而产生外溢。(2)通过企业内部人员与外界的交流而导致知识外溢。(3)因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流失而导致的核心知识外溢。(4)因专利保护期限的结束而导致知识外溢,从而导致企业原有知识优势的消失。
2.竞争对手的模仿与超越。企业的知识创新成果通过产品等载体面世后,必然会引起竞争对手的关注,继而模仿。如果说企业文化等一些体制层面的东西难以模仿的话,但从技术层面看,随着技术创新手段的进步,今日世界几乎没有什么新的技术是不可模仿和超越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中国市场上的第一台VCD是由“万燕”企业所创的。但是,后来者如爱多、新科等企业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迅速超越“万燕”而成为VCD市场上的新宠或霸主。可口可乐的配方一直被誉为保守最好的秘密,但是,从技术的层面看,百事可乐的口味与之并不逊色。实际上,许多后来的仿制品甚至可大大胜过原始产品。
3.“熊彼特冲击”导致的“创造性破坏”。“熊彼特冲击”是指由于创新而导致的“产业突变”。产业突变的实质是原材料和生产力的新组合,它主要包括一种新产品的引入、一种新生产方式的采用、一个新市场的开辟、一个产业的新组织的实现等。上述变化,都与企业知识优势相关。由此引发的“创造性破坏”将重新定义企业原有的竞争优势,使企业原有的知识优势在一个很短的时期内受到严重削弱甚至完全丧失。例如,晶体管代替真空管,以及后来被集成电路所替代;打字机从手动打字机、电动打字机、专用文字处理机,再到现在的个人计算机;成像技术从银版照相到锡版照相、湿版照相、干版照相、流动胶卷、电子成像,再到现在的数字电子成像。每一次创新都改写了市场,同时发展了许多新兴企业和淘汰了一大批保守企业。
4.消费者需求偏好的改变。随着时代环境的变化和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需求偏好也在发生改变。例如,由于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现在的消费者特别注意产品的环保性能,这导致那些会使生态环境遭破坏的产品受到消费者的极大抵制。消费者宁愿花更多的钱去购买那些有助于环保的绿色产品;又如,随着消费者生活、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层次从功能消费(即由产品的基本功能所决定的消费)转向差异化消费(追求消费的特色),个性化与多样化消费成为现代消费者的消费祈求。消费者需求偏好的改变,导致受市场欢迎的产品属性发生变化,由此将改写产品或产业的内容和规则,从而重新确认企业的知识优势。
二、可持续性竞争优势的知识决定性与形成条件
由于知识的漏斗效应及知识外溢等因素,造成企业的某种知识优势终将被超越。但是,企业知识作为一个矛盾统一体,在存在着一些决定知识优势的短暂性的特性外,也具有许多导致企业的知识优势得以持续的相应特性。这些特性主要包括:知识的异质性、知识的默会性和模糊性、知识的复杂性和历史依存性等。企业知识的这些特性导致其他企业模仿的困难。如就企业知识的复杂性而言,企业的知识优势与“知识”是由多种变量共同发生作用的一个函数,它包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多种生产技术、组织惯例与企业制度、个人或团队的知识、企业文化、自身经验及其相互之间的互动交错作用。即使竞争者可能察觉到哪些因素能够创造知识优势,但却难以确认或评估这些因素的独立或联系效应的大小,从而有可能造成“知识缺损”和模仿的失效。
企业的知识特性决定了企业知识优势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时期内的可维持性。但是,这种知识的特性仅仅使知识优势的维持具有了可能性,要使这种可能性转变为现实性,还须具有一定的条件。从企业知识所具有的上述特性出发,我们可以对企业知识优势持续性的形成条件或机理做如下描述:
1.由于企业知识所具有的异质性、默会性与模糊性、复杂性与历史依存性等特性,造成了竞争者在模仿上的困难,但是,知识的漏斗效应等知识特性,又使这种模仿成为可能。因此,企业若要维持既有的知识优势,就必须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核心知识的外溢,增强企业知识的模仿难度,也即“建立企业异质化知识的隔离屏障”。此为企业知识优势持久性的形成条件之一。
2.企业异质化知识隔离屏障,有助于企业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保持企业特有的知识优势,但由于前述分析的知识外溢,竞争者对其的超越、产业突变、消费者需求偏好的改变等原因,企业的特定知识优势终归要消散。为此,企业唯有通过持续创新,不断构建新的知识优势,形成知识优势的链式连接或波浪式推进,方能保存企业的长久知识优势。此为企业知识优势持久性的形成条件之二。
3.企业异质化知识隔离屏障和持续创新,必须以企业的知识竞争战略为基础和依托。离开了企业的知识竞争战略,企业知识优势的形成和维持就只能是临时的、零星的和局部的。通过企业的知识竞争战略,可以将企业的知识优势置于一种全局、系统和长远的战略地位,从而保证企业知识优势的长久性。此为企业知识优势持久性的形成条件之三。
上述企业知识优势持久性的形成条件或机理可图示(图2)如下:
图2 企业知识优势的维持机理
以下我们将只对知识隔离屏障和持续创新作一分析。
三、建立企业异质化知识隔离屏障
由于企业知识优势来源于企业的异质化知识,因此,企业知识优势的维持,就可以逻辑地归结为企业这种异质化知识的保持,且不为外界所模仿。对此,一个有效的策略就是建立企业的异质化知识隔离屏障。
有关隔离屏障的研究,许多学者对此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在此,我们进一步从企业知识的特性出发,就企业如何建立异质化知识隔离屏障的问题,提供一些可资参考的途径与策略。
1.通过组合创新等手段,加大知识的复杂多样性和模仿难度。组合创新是指运用多种要素或从多个角度所进行的一种系统创新。组合创新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对存在于企业价值链各个环节的要素进行组合而形成的知识创新,又如将技术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进行有机结合而形成的知识创新,以及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和运作条件进行有机结合的创新等。除组合创新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特有的管理才能和独特经验的组合与集成等增强知识的复杂多样性,造成竞争对手模仿的困难。
2.努力将员工个人知识转化为组织知识。如果企业的知识优势建立在某些员工(企业的核心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的个人身上,那么,这种知识优势是很脆弱的。一旦员工流失,企业的知识优势也随之削弱或丧失。对此,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是,企业努力将员工的个人知识转化为企业的组织知识。组织知识存在于组织体之中,具有更高的历史依存性、稳定性、默会性、模糊性和复杂性,从而造成了难以转移性和持久性。这是许多企业保存其特有核心知识的能力的重要手段。
3.注重工艺技术与制度文化层面的创新。一般来说,产品技术方面的知识创新较之工艺技术和制度、文化层面的创新来说,更加易于模仿。因此,企业在重视产品技术方面的创新时,也应注重工艺技术与制度、文化层面的知识创新。现实生活中,企业往往注重产品技术创新而忽略了工艺技术与制度文化等层面的创新,从而与竞争对手拉不开距离,影响和损害了企业的知识优势,厄多巴克和艾伯纳西通过对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长期调查发现,美国许多企业的工艺创新频率小于产品创新的频率,由此制约了美国企业的持续发展,这也是解释美国的汽车制造业何以在日本同行的挑战中居于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
4.降低知识的流动性和增强知识资产的专用性。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手段阻止或延迟知识资源离开企业的动机和能力。例如,可通过制定一些约束条款或冻结期(Freezing period)条款,以限制或降低员工离开企业后在企业外部的价值;企业也可通过股票期权或与核心员工共享租金的形式,增大员工离开企业的机会成本。同时,企业还可以通过增强知识资产的专用性,使知识资产在企业外部只有有限的价值或根本没有价值。例如,企业通过将某种知识创新的成果进行结构或过程的分解,由彼此相互合作的不同员工分别掌握,从而使每个员工的知识都仅仅与某个整体知识的一个组成部分有关。
5.借助法律的手段建立专有知识的保护屏障,即企业通过专利保护、注册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形式、游说政府官员或施加市场力等途径来阻止竞争对手的模仿活动。尽管依靠法律手段保护企业专有知识已成为一个人所共知的常识,但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许多中国企业因未能主动采取这一手段而使自身陷于被动局面的事情还是屡屡发生。
四、持续创新是企业知识优势的不竭源泉
建立企业异质化知识隔离屏障,只能使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其特定的知识优势。企业要想保持长期的知识优势,则只有进行持续创新而别无他法。
1.持续创新与企业知识优势链
持续的知识创新可以构建企业的知识优势链,从而形成企业知识优势的连续性,是指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在它的整个发展期内竞争优势的延续,在这里,某个单一竞争优势可能给企业带来长期收益,但都无法形成整个企业竞争优势的持续性,企业竞争优势的持续是由一个个特定的竞争优势所构成的竞争优势链。
就知识优势而言,只有进行持续的知识创新,才能够构建企业的知识优势链,从而形成企业整体知识优势的持续性。企业知识优势链是由一个个特定的知识优势所构成的,尽管构成的方式可能多种多样,但它们却形成了企业长期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图3)。
图3 企业知识优势链与知识优势的持续性
从图3可知,单个的知识优势只能构成企业的阶段性优势或相对而言的短期优势,而一连串相互勾连的阶段性优势则构成了企业的长期优势,在这里,企业的持续创新是关键。持续创新成为企业知识优势持续性的不竭源泉。
2.创新方向与几种不同的持续创新模式
企业在持续创新的过程中,不仅要选择适当的创新时机,更要把握正确的创新方向。企业创新方向的正确与否,是一个更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问题。在此,我们通过对现实企业创新活动的总结,提出几种不同的持续创新模式,以供企业在其知识优势的维持中作为参考。需要说明的是,每个企业都应根据企业内外部条件的不同而选择适合自身的持续创新模式。就模式本身而言,离开了具体的环境或条件,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
(1)螺旋式上升模式。这是一种沿着同一技术方向,通过持续创新使技术以层级的方式不断得到提升的持续创新模式。其结构图如下(图4):
图4 螺旋式上升的持续创新的模式
螺旋式上升模式是较为常见的一种企业持续创新的模式。英特尔公司对芯片的持续开发和微软公司对视窗软件的不断升级都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2)波浪式推进模式。这是针对同一性质的或相关性较强的产品,因市场定位或产品的表现形式不同,从而在技术上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的持续创新模式。其结构图如下(图5):
图5 波浪式推进的持续创新模式
这种持续创新的模式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也不乏见。如日本的精工公司对石英表的持续性创新改进、松下电器公司对传真机的开发、佳能公司对喷墨打印机的开发等,都是通过运用这一模式而取得了重大成功。
(3)发散式展开的持续创新模式。这是一种以某一核心技术为依托,沿着完全不同的技术与产品方向而展开的持续创新模式。其结构图如下(图6):
图6 发散式展开的持续性创新模式
发散式展开模式往往是利用其某一核心知识能力,向不同但相关的领域展开创新,如本田公司利用它在发动机上的核心竞争能力,从单轮摩托车的技术创新向汽车、扫雪机、电动自行车、发电机和机器人等方向的创新扩展,建立起在这些领域的知识优势。
(4)收敛式集成模式。这是一种集企业多方面的知识能力于某一方向的产品开发的持续创新模式。其模式结构如下(图7):
图7 收敛式集成的持续创新模式
这方面的例子如:惠普公司利用其在计算机系统、通讯产品、测试和测量设备等方面的核心知识能力,开发处于其交汇处的新产品——远程医疗诊断系统,从而建立起在这一领域的优势地位。(注:将学伟《持续竞争优势》,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34页。)日本NEC公司利用其通讯和计算机领域建立起的核心知识能力,把业务分别扩展到了公共配电系统、传输系统、移动式电话机、传真机、便携式计算机、半导体及各种消费电子产品方面等。(注:史东明《核心能力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4月,第174页。)
(5)协同式并行模式。这是一个企业利用其在众多技术领域的知识能力同时或分别向多个不同的产品领域进行持续创新的模式。其结构如下(图8):
图8 协同式并行的持续创新模式
这方面的例子如佳能公司利用其在精密机械、精密光学和微电子方面的核心技术能力先后在照相机、计算器、复印机和打印机方面进行产品开发,并分别取得了在这些产品市场的长期竞争优势。卡西欧公司利用其在微缩化、芯片和超薄精密铸件等方面的核心知识能力进行微型卡片式计算机、袖珍式电视和电子手表等产品的技术开发,并占据了这些市场的一个相当份额。
(6)跳跃式转型模式。这是一种在完全不同的技术或产业之间进行战略转移和跳跃式创新的持续创新模式。其结构如下(图9):
图9 跳跃式转型的持续创新模式
这方面的例子如摩托罗拉公司成功地实现了从真空管时代向集成电路时代的转变,诺基亚公司从一个木桨制造厂成为世界主要的移动电话供应商;夏普公司,世界最先进的液晶显示器制造商,最初是出售自动铅笔的商店;哈利斯公司,如今多媒体行业的一个有力竞争者,创立时是一家生产印刷设备的企业,通过跳跃式创新,完成了从传统企业向现代知识型企业的转变。
以上我们主要是从产品技术创新的角度分析了这几种模式。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模式在许多情况下也同样适合于组织、制度和市场等方面的持续创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