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异之争: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言学论文,之争论文,社会学论文,语言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的名称之争由来已久,其实,就社会学方面而言,这种名词之争在一系列与社会学有关的边缘学科(社会学往往称之为分支社会学)都存在。比如,历史社会学和社会史、心理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等等学科都是如此,而社会学对此大都持一种比较宽容的态度——即都承认他们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因此,今日的社会学有百余个分支社会学;就拿与语言学有关的社会学的分支学科来说,国际社会学会就有一个社会语言学专业委员会,管理与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有关问题的研究。但现在问题倒是存在于社会学有关的另一方的学科。本文并无意评判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孰是孰非,而在于说明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是有着一定的差异的,而且在社会学中也存在着一支研究语言的学派,他们的研究视角与我们所熟悉的理论视野有很大的不同。如果说存在着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的不同的话,那么,这种把语言作为社会学研究对象的理论才应该是真正的语言社会学。
一 背叛传统
社会语言学是传统语言学寻求突破的产物。自本世纪初结构主义语言学产生以后,迅速成为语言研究的主流学派,统治语言研究达半个多世纪。对研究一个具体的语言系统来说,结构主义语言学是一个十分适宜的科学的语言理论。然而,它也存在着致命的弱点,它把语言看成是一个内在的、自足的、封闭的系统,不与外部的社会环境发生联系,——尽管索绪尔在他的《教程》中也提到需要区分外部语言学和内部语言学,但他的继承者们却忽视了对外部语言学的研究,而将内部语言学的研究发展到极致,再加之结构语言学一再强调语言学的研究范围要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围严格区别开来,强调必须使用语言学内部关系的术语来分析语言,这样就使语言的研究范围越来越狭窄、越来越与日常生活相脱离,这样,这种科学化的理论终于走上了它的反面,成为脱离实际的象牙塔里的学问。
五十年代末产生的乔姆斯基(N.Chomsky )的转换生成语法对结构主义的弊端作了一些修正,但是,它的主题仍是语言能力,强调对语言心理层次的研究,仍然忽视社会环境对语言的影响,仍然不注意语言的使用及其社会功能,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结构主义的弊端。
这样,语言学要发展,就必须打破传统(这里指的是结构主义)对学科的束缚,另寻出路。因此,批判结构主义、批判生成转换理论便成为社会语言学诞生的理论前提。(注:社会语言学家对结构主义和生成转换理论的批判极多,可参见J.Fishman、J.Gunperz、W.Labov 等人的有关著作。)但是我们也不能不认识到,促成社会语言学形成的还有另一个重要动力,那就是功能主义人类学对语言学的影响(注:功能主义人类学的创始人、英国人类学家B.Malinowsky在《现代语言学的两难抉择》(The dilemma of contemporary linguistics)一文中主张, 语言科学应当成为研究言语行为的科学。这种言语行为是人类适应环境适应各种文化机制的形式之一。 美国语言学家 D.Hymes 进一步发展了Malinowsky的思想,认为,语言形式与它在言语环境中的功能运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他提出,语言的功能运用问题是社会语言学研究的中心问题。(见D.Hymes:Introduction,toward ethnographies
ofcommunication.))——无独有偶,社会学的主流理论:功能主义,也正是在功能主义人类学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这样,语言学和社会学便在功能主义的旗号下汇合了起来,产生了社会语言学。
二 关于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的争论
既然社会语言学是在突破传统的名义下诞生的,它的理论又受功能主义社会学的影响,因此应该说社会语言学是社会学和语言学结合的一门边缘学科。可是就在社会语言学诞生不久,语言社会学这个名词也在西方的有关文献中出现了,使用得也极广泛,而且在许多西方文献中,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的使用相当混杂。比如美国著名的语言社会学家费希曼(J.Fishman)是心理学和社会学教授, 他的社会语言学文章多冠以语言社会学的名称。但在他的《社会变动中的语言》一书中,他把他的《论语言社会学》一文放到《社会语言学的进展》的通栏标题下,在该书的另一篇——《语言社会学的应用》的通栏大标题下,他又放上了《社会语言学的应用》一文。
那么,这就向我们提出一个问题,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这两门学科到底有没有区别,他们之间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应如何分辨其间的异同。
应该说,自60年代社会语言学产生以来,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这两个学科在西方,尤其是在英美等国是没有什么区别的,硬要区别这两个学科的不同,只能从研究者的学术取向上去划分。例如,英国学者赫德森(R.A.Hudson)在其《社会语言学》一书中这样定义这两门学科的不同:将社会语言学定义为:“联系社会对语言所进行的研究,意思是(有意)说,社会语言学是语言研究的组成部分。”但他又说,“从事社会研究的人已经发现,关于语言的若干事实能够启发他们的理解……归根结底,很难想象有任何社会属性能够像该社会的语言那样特征鲜明,或者,其功能如此重要。‘联系语言对社会进行的研究’(我们的社会语言学定义的反面)界定性一般被称为语言社会学的现象。”(注:R.A.赫德森《社会语言学》,第5页。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 )在给这两门学科下过定义后,作者说:“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之间的差异,很大程度上乃是重点的不同,它取决于研究者对语言还是社会更有兴趣,还取决其分析语言结构或社会结构的技巧何者更为娴熟。两者有很大一块地带重合;试图对这两门学科做出远比目前更为明确的划分似乎毫无意义。”(注:R.A.赫德森《社会语言学》,第5—6页。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作者的立场很明显,那就是他认为,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没有必要分家,研究内容可依研究者的兴趣采取某种侧重方式。同样的说法在西方的有关文献中屡见不鲜。许多国外的社会语言学家往往是依着他们的兴趣来使用社会语言学( sociolinguistic)和语言社会学(sociology of language)这两个术语,而一般不加以区分。当然这之中也有不同意见存在,比如费希曼就不完全同意将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混合使用,他提出,应该将社会语言学的内容划分为宏观的和微观的两部分,微观部分他称为社会语言学,研究的是语言的社会变异(如阶级、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等),而宏观部分他称为语言社会学,研究的是语言政策、语言规划、语言规范和语言与民族等问题,但在他的文章中也能发现将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混合使用的例子,因此费希曼的这种划分也不能被他自己坚持到底。
然而,另有一些学者持与此截然不同的观点,他们不太赞同把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混合使用,主张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有不同的领域和对象,理论上也各有不同,应该是不同的两个学科。比如法国学者就持有此种观点,这是与法国的社会学传统有着密切的联系的。法国是社会学的故乡,古典社会学大师涂尔干(E.Durkheim)不仅是社会学的创始人,也是法国语言学派的精神领袖,虽然涂尔干对语言只有极少的评述,但在涂尔干之后,法国的许多社会学家都在其著作中论及到语言。比如与涂尔干同时代的另一名著名的社会学家塔尔德(J.G.Tarde)就有许多关于语言的论述,他还指出:“我的观点是,社会学特别容易用来解释语言和语言构成的变化。”此外还有许多社会学家,如科内热(M.Cornejo)、布留尔(L.Bruhl)等人都有大量的篇幅研究语言。同样,法国语言学家也十分注重语言的社会性的研究,并形成了法国语言学中的一支独特的学派——社会学派,该学派的首领就是法国著名的语言学家梅耶(A.Meillet)。梅耶极为重视语言的社会影响, 他指出:“社会变化是可以用来解释语言变化的惟一的促变因素,因为,语言变异仅仅是社会变化的结果。这种结果有时是直接的,但更经常的是间接的或受影响的。”(注:以上引文俱出自A.H.C люсорева的《法国语言学家论语言的社会本质》一文,《国外语言学》 1984年第4期。)
在我国,由于社会学界极少进行语言社会学的研究,因此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的研究大都是在语言学界中进行的。由于语言和学术传统的影响,在我国的语言学界中基本都是英美派的观点占有主流的地位,流行的都是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混同说。虽然每位研究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尽相同,也多数是在宏观的语言学项目(如语言规划、语言管理等问题)的归属上存有争论,但仍没逃脱出英美学派内部的争论范围。只有少数学者对此有不同的看法。比如王康主编的《社会学词典》(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语言社会学”一条的作者(毕可生)批评道:“社会语言学对社会与语言文字间的关系始终限于考虑社会因素对语言的影响,而不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和考虑语言文字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关系。这就是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的分野。”作者接着以汉字与文盲率的关系为例指出:“我国近几十年来认为汉字难学难认的一个最有力的论据就是中国文盲很多,文盲率较高。但当代社会统计的发达已有足够证据证明,文盲的多少和文盲率的高低与文字本身无关,而与社会发达水平有关。”(358 页)作者断言:“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是两门不同的学科,前者归根到底是语言学的研究,它之研究社会是为了了解语言,而后者仍然是社会学研究,它之研究语言是为了了解社会,它认为语言是社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功能因素,它和社会语言学把社会当作语言变异差别的因素不同,因此两者不能混淆。”(270页)
确实,作者的意见是正确的。我们应该看到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存在着许多的不同。这种不同不光是研究的兴趣和分析技巧的不同,而且也应该是分析方法和理论视角的不同。社会语言学是从变异角度出发,来认识社会和语言的关系,它的基本出发点是认为,语言自身是一套完整的体系,由于受到社会各因素的侵蚀而发生了变化,从而导致某些变异现象的发生。社会语言学就是从这种变异角度来分析各种语言变化现象的。当然,社会语言学也包括一些很宏观的语言学项目,比如,语言规划、语言政策以及语言规范等等。但有这些宏观项目并不意味着就是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虽然其主体是宏观性的,而且多是通过对社会结构、社会组织、社会制度的方面的分析去全面地把握社会的运行态势,但是,社会学也有所谓的微观的一面,最有名的便是所谓的微观社会学的代表——符号互动学派(此派的研究对象与语言研究关系极其密切),它着重研究的是人际关系和互动往来。此外,在大量的社区研究报告中,社会学家也对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做了极详细的描写。因此,社会学不只是一种宏观地分析社会的方法,而且还是观察社会生活的一个经验性的学科。所以仅仅把社会学看成一个宏观性的学科,并根据此种理论将社会语言学分成所谓的以研究变异为主的社会语言学和以研究语言政策、语言规划和语言规范为内容的语言社会学两部分是缺乏理论根据的。真正的语言社会学应该着眼于社会系统中的各种关系。
三 对象的杂芜与理论的困境
我们有必要指出,在英美霸权文化的支配下,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混同说已成为研究此类问题的标准理论。尽管现在还存在着主张社会语言学和语言社会学相区别的理论,但在潮水般涌来的英语文献的面前,这种呼声显得是如此微弱和无力,以至于连国际社会学学会的专业划分上都不考虑此种理论的存在(社会语言学专业委员会的设置就表明这种态度)。这明白无误地宣布国际社会学会是赞同英美式的语言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混同说。如此看来,社会语言学取代语言社会学已成定局,用时下中国最流行的一句话来说,既然要与国际接轨,就要承认这个事实,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对这两个学科的区别再进行讨论了。
虽然如此,问题依然存在,我们暂时可以不去讨论这两门学科有无必要再详细区分,但是,对于学科的研究对象却不能不加以讨论,因为这是一个学科的安身立命之本,是关乎学科发展的关键所在。这是不可以随便掉以轻心的。
目前,最流行的,而且是最详细的社会语言学的具体研究对象是英国语言学家哈立迪(M.A.K.Halliday)提出的,他将社会语言学分为如下十五个领域:
(1)语言的宏观社会学、语言人口统计学;(2)集团双语现象、多语现象、多方言现象;(3)语言规划、语言发展和规范化;(4)语言的洋泾浜化和克里奥耳化现象;(5)社会方言学、 对非标准变体的描写;(6)社会语言学和教学;(7)语言的人种史、语言环境; (8)语域、语言能力、一种语言向另一种语言的过渡;(9 )语音和语法变化的社会因素;(10)语言和社会化、语言和文化的传播;(11)社会语言学的方法和儿童语言的发展;(12)语言体系的功能理论;(1 3)语言相对性;(14)人种方法论的语言学;(15)话语理论。(注:参见陈松岑《社会语言学导论》,第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 年版。)
我们可以看到,上述的社会语言学理论庞杂而多样,我们从中找不出一个社会语言学的主导的研究对象。这十五个领域分属于如下几个方面:1.语言的社会变体,这主要表现在(2)(4)(5)(9)等项中;2.语言社会性理论,这主要是(1)(3)(7)(12)(14)等项;3.语言哲学,这主要是(11)(13)(15)三项;4.语言心理学,这主要是(8)(10)两项;5.应用语言学,这主要是第(6)项。
由此可以看出,哈立迪的分类是十分庞杂的,他基本上将社会语言学视做一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很难说得上有一个固定的研究对象,凡是传统语言学和书面语研究中不甚重视的生活中的语言现象和有关理论都变成了社会语言学的研究对象。社会语言学不仅囊括了几乎全部的口语研究,也包括了与社会语言学邻近的语言心理学、语用学和语言哲学,社会语言学成了无所不包的大杂烩,成为传统语言学之外的所有语言学科的总汇。这使人不得不想起索绪尔在批判历史比较语言学错误的时候讲过的一句话:“这个学派虽然曾有过开辟一块丰饶的新田地的无可争辩的功绩,但还没有做到建成一门真正的语言科学。它从来没有费功夫去探索清楚它的研究对象的性质。可没有这一手,任何科学都是无法制定出自己的方法的。”(注: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第21—22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社会语言学这种庞杂的研究领域当然与社会学的影响有关。众所周知,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是极宽广的,他不仅有自己特有的研究领域,同时也将自己的研究推广到人文社会各个学科,甚至也伸到自然科学之中,这种无边际的扩张,也在社会学界引起不少争论,批评和赞同的观点都有。但是不管怎么说,社会学还有一点可以贡献于学术界的资本——那就是它的综合性的、多角度、多变量地对一种社会现象的研究的方法。所谓的各种分支社会学大都是在这点上接受了社会学的研究方法。而社会语言学的产生与发展,也与接受社会学的这种综合性研究的方法分不开。但是,社会学之所以能够扩张,是因为社会现象广泛存在,可以用社会学的方法和理论去进行研究;而社会语言学却没有什么理由要将独立的语用学、心理语言学等学科并在自己的研究领域之中,从而混淆了自己的研究对象,进而使自己的学科在理论与方法上处在十分困难的地位。
社会语言学经过近30年的发展,虽然留下了相当多的文献资料,涉及的语种也不少,对学术的发展也有一定的贡献,在一些具体的研究中也提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理论,但是,社会语言学的一个致命的弱点是缺乏本学科独特的方法,理论零散、不成系统;这和它所批判的结构主义或转换生成理论恰成鲜明的对照。
社会语言学所采用的方法基本上是社会学的方法,它力图使用社会学的综合的、多变量的分析手段研究社会因素对语言的影响。它也尝试采用社会学的统计分析和问卷调查等方法来对社会中的语言现象进行量的测定。和传统语言学只重视定性描写,而忽视定量的分析相比,这无疑有极大的进步。但是从中国社会学界这些年来的研究来看,这些统计方法和问卷分析之用于中国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它们不是万能的。中国社会之复杂,远远不是可以用统计图表和问卷分析测定出来的。同样,中国语言之复杂、它与中国社会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样不能仅仅依靠统计图表和几张问卷就测定出来。对国内的语言,以及与国内的民族、宗教、文化、政治、历史、地理及人文环境的研究进行得还很不够,还需要从方法上、从理论上认真讨论总结。定性与定量的结合,无论对社会学和社会语言学来说都是必要的。
和方法论相比,理论的建构尤有必要。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相比,社会学的理论虽不那么严密,一些概念和术语的使用也较随意,但社会学毕竟形成了几大不同的流派。而社会语言学的理论至今很难说成型。我们现在很难说得清社会语言学到底使用的是什么理论。区分社会语言学和传统语言学的标志不在理论,而在研究的领域和使用的方法。而仅仅靠研究方法是不能确立一个学科的独立地位的。社会语言学除了对一些具体的语言现象的分析研究之外,能够称得上是理论流派的,据徐大明的看法可以分为五种:交际民族志、跨文化交际、交际社会语言学、语言的社会化和语言的习得、会话分析。(注:见徐大明、陶红印等《当代社会语言学》第二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可见,徐大明所谓的“交际民族志”实际就是人类学的功能主义中的有关语言交际的一部分;语言习得理论是心理语言学理论的一部分;会话分析则是微观社会学的一种理论。真正称得上是社会语言学家独创的理论就算是跨文化交际理论了。但仅靠这一种理论,能够解释社会和语言间的种种复杂的关系么?!社会语言学要真正成长为一门独立学科,理论的建设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的。借用其他学科的理论当然是发展自己学科的一个重要的途径,但仅仅靠借用而没有根据本学科的实际进行改造,这种理论的价值是大可怀疑的。值得借鉴的倒是法国人类学大师L.斯特劳斯(Levy Straus)的结构人类学的理论, 他是借用了布拉格学派的音位理论,创造性地用之于对神话、图腾等现象的解释中,形成了一套新颖的人类学理论。因此,借用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关键是要据此创造出一套新鲜的、符合本学科实际的理论来。
上述事项说明,社会语言学虽然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但至今为止它仍是一个远没成熟的学科,这种不成熟不仅表现在其理论的零碎和缺乏系统,而且还表现在对社会中的语言现象缺乏一种整体上的理论解说,而这一点是决定一个学科的理论成熟度的重要标志。此外,对借用的其他学科的方法也缺乏创新,单纯的搬用是远远不能解决自己学科所面临的问题的。社会语言学虽然有远大的志向,它试图将社会中的语言现象都囊括进自己的领域之内,但理论和方法上的不成熟却阻碍了它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保留自己适宜的研究项目,将自己力所不及的领域让位给其他相邻的学科,这对促进自己学科和相邻学科的发展都是大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