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式语法的理论取向及相关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取向论文,语法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针对目前存在的对构式语法理论(特别是其理论取向)的某些解读和评价发表我们的不同看法,内容涉及如下几个方面:1)构式的层级性和递归性;2)构式的不可推导性;3)构式义中语用因素的非临时性;4)构式语法对不同词项的句法地位的处理;5)构式的有限生成性;6)所谓构式语法“繁琐”的句法分析问题。 2.构式的独立性不等于“一个构式一个意义” 构式语法有一个明确而基本的观点:一个构式可以有多个构式义,在这些构式义里,有一个是中心义,以此为基础引申出其他意义[3;4;5]。然而,近些年来发表的构式论著表明,构式的多义性问题乃是一个争论热点,一些学者对构式的多义性表示怀疑,坚持“一个构式一个意义”的观点(如[23;19])。因此,有必要展开讨论这个问题。我们的观点是:构式语法确实否认构式内部和构式之间存在转换关系[3;103;15],但是,构式语法并非主张“一个构式一个意义”。 Goldberg[3;4;5]反复论述了构式的多义性。例如,她[3:33]详细论述了“构式多义性”(constructional polysemy),旗帜鲜明地指出,“因此我们有理由采取多义性的分析方法”[3:37],此处的“多义性”指构式的多义。她建立了“联接”(link)的概念,既指同一构式内部的多个语义之间的关联方式,也指不同构式之间的句法和意义之间的关系[3:74-81]。联接有多种类型,其中第一种就是“多义联接”(Polysemy link),指构式的某个特定意义即中心意义(central sense)和以该意义为基础的引申意义(extensions)之间有相联关系,中心意义被引申意义所承继[3:75]。 Goldberg[3:33,37-38,75-76,passim]一再讨论双宾语构式的多义性,并作为构式多义性的一个个例。这样的多个意义并存的典型例子充分说明构式可能存在的多义性。例如,双及物构式的中心意义是“X致使Y收到Z”(如Joe gave Sally the ball),还有多个互相联系的引申意义,如:“条件的满足”(如Joe promised Bob a car)、“X使Y能收到Z”、“X使Y不收到Z”,等等。因此,双及物的句法型式与一个互相联系的意义家族(a family of related sense)相关联,而不是只有一个单一的抽象意义。她曾用占一整页的图示很好地显示了双宾语构式的多个意义,而且,中心意义(central sense)和其他意义之间呈现出辐射状态的关系[3:38]。下面是该图的具体内容(我们省略了每个义项的具体说明文字和例子;图下方的题目是我们加的): 显然,这些辐射出来的意义不能脱离中心意义而存在。Goldberg[3:37]还特别提到,这样的多义不是词汇项带来的,而是构式本身具有的。 有学者提出,构式语法“否定构式内部和构式之间存在转换关系,因此语言就无所谓层级性和递归性”[23]。这也不符合事实。其实,尽管构式语法不主张构式之间存在转换关系,但是,它并不认定构式和构式之间没有任何联系。构式语法理论主张构式意义之间有承继关系,即一个构式的形式和意义往往以另外的构式为基础[3:74-81]。Goldberg[3]提出了相联构式(related constructions)的概念,这里的“相联”是指既包含形式又包含意义上相联(有时仅有形式上相联)[3:10]。相联构式之间的承继关系通过联接(links)实现。她很具体地讨论了跨构式的承继情况,跨构式的承继实际上就是多层构式承继,她考察了一系列相联的构式是怎样联接的,实现的方式就是跨构式概括(generalization)。通过描述多层承继,可以了解多个相联构式的网络。Goldberg[3:109]的图4.2显示了英语多层构式的套叠情况,反映了实例联接(Ⅱ)的多层构式的联系,从较高的节点(node)开始(如主—谓构式),到较低的构式(及物移动构式),中间还有层次,层层套叠。这些都表明英语的构式是一个互相关联的系统。因此,很难根据构式语法理论得出“语言就无所谓层级性和递归性”的结论。 3.典型构式具有不可推导性 构式语法的一个重要主张是语言的非组合性(non-compositionality),该理论以许多实例说明语言单位并非都具有可推导性。很多学者[23]则坚持形式语法的基本假设,认为“语言的合成性或可推导性这一命题是可以维护的”。我们支持构式语法理论的观点。Fillmore等[2]的构式语法奠基之作通过let alone的例子说明语言单位具有不可推导性,需要专门的学习。对此持不同意见者(如[23])认为,构式语法对let alone的分析是“皮相的”,Fillmore等[2]的分析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割裂了语言单位,混淆了语言的级阶”。let alone是一个相当于连词的词组,由动词加副词组成,构式语法认为,这是由一般语法规则所不能推导的。“既然let alone的用法相当于一个连接词,它就是一个词位;既然是一个词位,let和alone就不再享有词的地位而只是构成let alone的词素。既然是词素而不是词,那就无所谓CG所说的‘动词加副词’了”。(二)“忽略了语言变化中的语法化现象”。例如: (1)She is asked to be let alone but the press keeps pestering her. 该例中的let alone是可推导的。“从let...alone表示‘不干涉’到let alone表示‘更不用说’有一个隐喻的过程”。因此,将语法化纳入对let alone的分析,可以解释构式语法认为不可推导而需要单独学习的方面(如某些字面看不出来的意义)。 我们认为,以上主张在证明let alone具有可推导性时把问题简单化了。 首先,let alone毕竟还不是纯粹的连词。的确,Fillmore等[2]有时把let alone当作连词看待,如把它与if not、in fact、much less、not to mention、never mind等归入“短语连词(phrasal conjunction)家族”[2:533];但是他们的阐述表明let alone跟地道的连词还不一样。例如,Fillmore等[2:515]说“短语let alone的功能像一个并列连词”,毕竟只是“像”连词,而不是百分之百的连词。他们通过大量的事实证明let alone还有其他“地道的并列连词”所不具备的特征[2:516]。事实上,一般的辞典也仍是把let alone作为短语处理的。据此,我们不能断然声称:“let和alone就不再享有词的地位而只是构成let alone的词素。”如果真按照赵、王[23]的处理办法,在对含有let alone的更大的成分或句子(即Fillmore等所称的“let alone sentence”)进行形式句法的分析时,不考虑具体情况,一律把这一短语作为不可再切分的一个“级阶”,那么,倒是真的“混淆了语言的级阶”,至少有时候会是这样的。无疑,let alone这个类似于连接性成分的构造(动词+副词)的特异性(idiosyncrasy)是这个短语(作为类连词性成分)的不可推导性的表现之一。 其次,引进语法化理论,仍然不能解释let alone的某些特征。在例(1)中可以用语法化解释和推导let alone的意义,但是let alone的复杂语义不能都通过隐喻等明确推知。关于这一点,有必要看看Fillmore等[2]自己的论述。他们从句法、语义和语用几个方面都论证了let alone有语言的一般规则不能预测、不可推导的特征。 在句法方面,let alone后的成分是高度省略分句,被称为句子片段(sentence fragment),而且是必省小句(obligatory ellipsis clause),这个成分有时是该小句的主语,有时又是宾语,一旦出现多项并列,则可能既是主语,也是宾语。let alone可以连接类似的成分,相当于并列连词,这时类似于and,可是,有时用它不如and合适,反之亦然。例如,可以说Shrimp and squid Morishe won't eat,但是不说*Shrimp let alone squid Morishe won't eat。然而,人们不说*Shrimp Morishe won't eat and squid,却又可以说Shrimp Morishe won't eat,let alone squid。let alone有时候又与than相仿,但是也有与than不同的地方。let alone构式是焦点构式(focus construction),前后有配对(paired)的焦点,有时又可以出现多重配对焦点(multiple paired foci),即一句内反复出现let alone,这时let alone构式类似于not P but Q构式。let alone有时又与any相似,是否定极项(negative polarity item);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它又与any等其他否定极项不完全一样,可以出现在其他否定极项不能出现的场合,等等。总之,其用法颇为复杂,不像一般连词那样简单[2:514-522]。 在语义方面,let alone构式的前一小句蕴涵了第二小句的信息,因此第一小句是最大信息(maximally informative)小句,是较强命题(stronger proposition)所在;后面的小句是最小信息(minimally informative)小句,是较弱命题(weaker proposition)所在[2:528]。就整句而言,重点是较强命题小句。对let alone构式的理解要求既要识别或构建第二个小句的语义命题,即let alone后的非完整分句的命题,又要识别let alone前后两个部分的蕴涵关系。有时这种关系非常复杂,例如: (2)A poor man wouldn't wash your car for $2,let alone a rich man wax your truck for $1. 这个句子字面最直接传递的意思是一个穷人不会为2美元去洗车,一个富人更不会为1美元给卡车打蜡(抛光)。但是,该句蕴涵(entail)了相当复杂的意思:一个穷人不会为2美元去洗车,更不会为1美元去洗;一个富人不会去为1美元给车打蜡,也不会去为2美元(更不会为1美元)去洗车,因为穷人都不这么做;一个穷人不会为2美元去洗车,也不会为2美元(更不会为1美元)去打蜡,因为打蜡比洗车更麻烦;一个富人不会为1美元给车打蜡,也不会为2美元去为车打蜡,因为给卡车打蜡比洗小车更麻烦,既然穷人都不接受为2美元洗车,那么富人更会倾向于不接受为2美元打蜡的工作。总之,let alone的语义之复杂,远非按照“合成性”的原理所能预测的。 在语用方面,尽管let alone前边的小句是强命题部分,(在有预设的背景下)含有更多信息,但是后面的小句所表达的言语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是更确定、更强调的,即后面的部分(弱信息小句)有时倒可能是交流的重心。因此,如果按照Grice的会话合作原则里的准则(maxims)观念,那么,“带有两个部分的let alone构式可以被视为具有这样的功能:同时满足关联准则(Relevance)和适量准则(Quantity)两个相冲突的要求。”[2:532]这里也呈现了很特殊的语用义。 由此可知,let alone构式句的情况异常复杂。可以说,任何形式语法的规则都不能推导出let alone所具有的如此复杂的句法表征,而且其语义的复杂性问题更是形式语法无法解决的;此外,离开语用也谈不上真正理解let alone构式,这种“不规则”(irregular)现象和习语性特征不能用“例外”来解释。即使我们引进所谓形式语法的“语言的级阶”分析,再加上语法化分析,对let alone的各种复杂情况的最终而全面推导仍然是无能为力的。以为将let alone整个视为一个级阶,归入词位,然后运用语法化等进行阐释,就能看出let alone具有可推导性,这是忽略了语言事实的复杂性。 此外,上述级阶分析方法还掩盖了一个难题:let alone固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词位)对待,那么其构成成分的组合规律对于未学习者是完全陌生的,那么,怎么推导let alone的内部组合?“by and large”等也属于同样的情况。总之,短语结构规则在let alone、by and large这样的单位形式的组合规律上不具有任何解释力,根本不具备推导和预测能力。 4.构式义包含的语用因素不是临时的“主观阐释” 构式语法理论主张:“构式语法抛弃的又一个观念是严格地区分语义学和语用学。”[3:7]这一主张可以概括为构式语法理论的句法、语用相融观[14]。但是一些论著对构式义所含“语用”的含义误解颇深,看来还需要进一步阐释。我们要特别强调构式语法所说的语用因素的非临时性。构式语法不严格区分语义和语用,焦点成分、话题、语域等在构式里与语义相伴。Fillmore等[2]指出,并非所有的生成语法的方法与他们倡导的新方法(构式语法)的各个方面都格格不入,但是,“没有一种现行的形式语法方法支持(countenance)对句法结构进行直接的语用解释,这一语用方面是命题所未表达出来的。”[2:501-502]Fillmore等明确说明了构式语法“对句法结构进行直接的语用解释”,而且被当作该语法区别于生成语法的一个突出特点。Goldberg[4:3]则干脆称构式是“形式和(意义及话语)功能的配对”,“每一个配对都包含形式特征加上某种交际功能”,其中的“话语功能”、“交际功能”即包含语用功能。她列出的构式主义理论的7条准则(tenet)里有一条是:“重视我们对事件、事情状态理解方式的微妙方面(subtle aspects)。”[4:3]这里的“微妙方面”主要就是指纯句法层面不能直接显现的语用方面的因素。不妨看看Kay & Fillmore[9]所举的WXDY(即What's X doing Y)构式例子:当饭店的顾客问服务员 (3)What's this fly doing in my soup? 显然,这位顾客并不是要询问苍蝇在汤里做什么,实际等于问How come there's a fly in my soup,是在抱怨汤里怎么会有苍蝇,该句句义因此包含了语用义。有学者[23]对此提出了异议。他们说:“谈到语用不得不涉及主体对意义的理解问题,一旦客观形式加入主观阐释,一切都会动荡起来。同一句话,有多少人就可以有多少种阐释;就算是同一个人也会因不同的时空、情景等因素而做出不同的阐释。”他们还举了下面的例子: (4)She is tall and thin,and walks like a crane. 这个句子有两种解读:一是她轻盈高挑,走起路来像一只(优雅)的鹤,二是瘦骨嶙峋,走起路来像一只(孱弱)的鹤。这两种解释完全对立,但却都是合理的。他们据此说,“可见,如果构式的界定中加入动态的语用因素,那么构式也就因人而异了。” 我们认为,这种解说误会了Kay & Fillmore[9]的意思。Kay & Fillmore所谓的语用因素与反对句法语义相融者所理解的语用因素是不一样的。前者是常态的、固定的,后者则是临时的、动态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讨论What's X doing Y的语义时,Kay & Fillmore[9]认为What's X doing Y所具有的语用意义不是情景造成的,而是与这个格式密切相关,即“不合适”、“要求作出解释”这层含义虽然按照形式组合分析法在字面上找不到,但是却成了该构式的构式义的一个方面,不是临时的、“动态”的、“因人而异”的,换句话说,任何时候用了What's X doing Y来询问,都会在字面的询问意义之外必有“不合适”、并要求作出解释的意义。下面一组例句都含有这样的语用意义: (5)a.What's he doing knowing the answer?(他知道答案,怎么搞的?) b.What's that scratch doing on the table?(桌子上有划痕,怎么搞的?) c.What are you doing eating cold pizza?(你吃冷比萨饼,怎么搞的?) d.What are my brushes doing not soaking in water?(我的刷子不吸水,怎么搞的?) (5)a-d都是WXDY构式,其“不合适”的语用意义都是构式本身已经具有的,不是因人而异的。这样的意义在b中体现得尤其明显:问话人并非真的想知道划痕在干什么,因为划痕不可能在做什么事情,该句只是表明有划痕在桌子上,问话人有些惊异,觉得不合适(正因为如此,这句话不能译为“桌子上的划痕在做什么?”)。再看一例: (6)a.Why does water evaporate? b.How come water evaporates? 通常认为,why问句和(口语里的)how come问句意义、功能相当,但是Kay & Fillmore[9]指出,两者并不完全对等。像例(6)的a和b这样的句子不能互相替换:前者只想知道水蒸发的原因,是“朴实的”(unadorned)问话,而后者表达了问话人对水的蒸发感到迷惑、吃惊。这些细微或微妙(subtle)的语用区别已经融入了why问句构式和how come问句构式本身,成了构式义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已经是稳固的含义之组成部分,不是临时的、“动态”的,不能“因人而异”。 由此可见,例(4)的情况与WXDY构式的情况不一样,构式义包含的语用因素不是临时的“主观阐释”,不能因人而异或因场合而异地解释,而是构式义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属于客观语义。 5.构式语法承认不同词项有不同的句法地位 有的学者认为,构式语法对“词项的主次问题”的处理也有“局限”[22]。他们指出,“一个句式中,各词项的地位不可能一律平等,对句义的影响作用也不可能相同。在汉语的动作动词谓语中,动作动词总是核心要素,处在结构的核心地位。至少可以这样说,从谓语动词角度入手研究句型句式,比从名词或其他词语入手要容易得多。”[22]这种以动词为核心的观点自有其道理,可是,用这段话来证明构式语法在“词项的主次问题”上存在“局限”,这是我们不认同的。 就我们所知,构式语法并没有否认这种词项的主次关系,甚至其具体分析中体现了(至少承认)以动词为词项核心的思想。例如Goldberg[3:43-66]对论元结构的分析就体现了对词项主次地位的认识。论元以动词为核心,Goldberg的论述实际就是围绕动词进行的。她专门讨论了动词的角色作用,明显突出了动词在各词项中的核心地位。 又如,Goldberg[5:101-126]虽然是要证明构式在语言知识的获得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甚至试图证明在某种情况下比词项(动词)的作用更大,但是她显然承认动词在诸词项中的最突出的作用。她甚至说:“假如我们比较动词和其他词(如名词),动词作为整个句子意义的预测成分,比其他词好得多……”[3:104]这里的“好得多”意思是比其他词项更具有预测句子意义的功能。 总之,根据构式语法经典著作(至少Goldberg的著作)的有关论述,构式语法在构式与词项关系以及词项之间的关系上,其基本思路是:构式和词项在语言知识的获得方面都很重要,有时构式的作用可能大于词项;至于在“词项的主次问题”上,则承认动词的主导作用。 6.一个构式并非“同时是无穷个构式” 有的学者认为:“使用的不确定性直接造成了构式的泛化,即一个用法一个构式,无穷个用法无穷个构式。其结果就是:每一个词、短语、句子都是构式,而且都是无穷个构式。照此,表一(指Goldberg[4]的构式例表——引者)的分类不充分了,也不必要了——因为一个构式同时是无穷个构式。”[23]我们认为,这是对构式概念的不符合事实的推演。 我们知道,构式语法虽然否认转换,但是,Goldberg等承认,构式在一定程度上是生成的,他们都讲承继关系。事实上,构式语法学家们都不会一概回避传统语法的概念(如语素、词、习语、句子等等),这与其理论取向有关。Fillmore & Kay一派的“统一”(unification)构式观尤其注意承继关系,实际上是部分承认了构式之间的层级关系(语素、词、习语、句子)。有了这种层级关系,就不可能形成一个构式同时又是无穷构式的局面,而只能是一个构式可能是由若干构式构成的。 例如,按照经典的构式定义,语素-ship是一个构式,且只有一个构式,不能再分;合成词scholarship是一个构式,该构式是由scholar和ship两个语素层的构式构成的,不可能析出“无穷个构式”。固定短语(习语)都是构式,一般只能由若干个词构式和语素构式组成,不可能含有“无穷”个构式(参见[13])。至于句子,则有两种情况:根据Goldberg[3;4;5]对构式的定义,有的可以视为句子的单位无疑是构式,如Happy new year、Him be a doctor等等。但是有的句子本身不一定是构式,如He drank wine、She ate an apple、The boy hit the ball,等等,不能说是不同的构式,而只能说这些类似的构造抽象出来的型式S+V+O是一个构式。因此,不分具体情况,将所有言语中出现的句子一概视为独立的构式,是无限扩大了构式语法理论中经典构式定义(如[4;5])对构式的认定。Goldberg[4]说,“What did Liza buy the child”这个结构(construct)涉及到11个构式[4:5]。这些所涉及到的构式属于不同的句法层次:11个构式中(a)类的6个构式是构成这个句子的6个词(因为每个词语就是一个构式),其他(b)至(f)类所涉及的构式是抽象的格式,有5个:双宾语构式、疑问构式、主语—助动词倒装构式、VP构式和NP构式。6个词语层面的构式都是单语素的,所以不能再分析为更多的语素层面的构式。因此,这个构式最终涉及11个更小层面的构式,我们无法理解这个句子“同时是无穷个构式”。 总之,根据构式语法理论,一个构式可能内部只能分析为一个构式,有的构式由若干个下位构式组成,不可能同时是无穷个构式。 7.构式语法“繁琐”的句法分析是不可避免的 有的学者认为,“构式分析过于复杂而不实用”[17],有人说得更具体一点:“构式语法对构式概念的不合理扩展,还带来分析上的另一个问题:分析十分繁琐”[16]。后者举的例子是Goldberg[4]对“What did Liza buy the child”的分析。上文已提到,“What did Liza buy the child”这个结构(construct)涉及到11个构式(这些所涉及到的构式属于不同的句法层次),Goldberg[4]对这个构式的分析对一些人来说,的确显得“繁琐”,问题是我们怎么看待这样的“繁琐”手续。 语法分析方法固然可以有繁简之分,但是一般说来,语法分析肯定比人们对母语的自然理解看起来要复杂,甚至要复杂得多。我们认为,在Goldberg的体系中这是很自然的分析,且并非十分复杂。譬如,11个构式中第一项(a)列出的6个构式只不过是构成这个句子的6个词,因为,按照Goldberg[4;5]的体系,每个词语就是一个构式。其他所涉及的构式只剩下5个:双宾语构式、疑问构式、主语—助动词倒装构式、VP构式和NP构式。相对于转换生成语法的推导式,结构主义(尤指美国的描写主义,下同)的一层又一层的切分,Goldberg的这一分析恐怕很难说是更“繁琐”的。可以说,结构主义、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功能语法、认知语法(这里指可以与构式语法并列的认知语法)的分析都有繁琐的一面。只要稍微翻看一下Hockett[7:151]、Chomsky[1:178]、Halliday[6:13-14],甚至Langacker[11:166],就会发现,这些影响深远的语法理论的代表性著作,其分析方法几乎都找得出“十分繁琐”的证据。从应用的角度看,即使是传统语法的某些分析手段也是“繁琐”的。那么,我们不禁要想:“十分繁琐”的现象为何如此普遍?人类的语法研究史似乎在告诉我们:从某种意义上说,语法研究的“繁琐”不可避免,换言之,这些“繁琐”在科学研究中有时是正常的,不一定就是局限。是的,我们都希望有一部比现行的各种语法理论都简单明了的语法。问题是,自然语言是异常复杂的,对自然语言的语法研究不是对人造的世界语语法的研究,用简单语法研究自然语言可能在应用效果方面就不理想,往往要以减少解释力作为代价。 构式语法(CxG①)是目前影响较大的一种语法理论,我国学者对这一理论已经有不少的评议。这些评论有批评,也有赞誉,有忠实的阐释,也有误读误解。对于构式语法理论,我们总体上是肯定的。但是,这并不等于我们认为构式语法理论可以对前人的语法理论采取全盘否定或轻蔑的态度,也不认为其无懈可击。例如,我们很赞同赵彦春、王娟[23]的观点:“CG(指构式语法——引者)并不能代替传统语法”,这是中肯的评价,事实上,构式语法学家们都无法完全回避传统语法的一些概念,如语素、词、习语、句子,等等。又如,他们还指出,“择其要者,如果语言是一个连续统,那么在这个连续统中到底有多少构式?谁也说不清,而且也不会达成一致的意见。”这也点到了构式语法的一条软肋,是构式语法学者需要认真对待的一道难题。 ①现在一般用CxG表示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用CG表示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CG可视为CxG的一个派别,在这个意义上,专指Langacker这一派的认知语法[5:213-216:12:73-84]。建构语法的理论定位及相关问题_高柏论文
建构语法的理论定位及相关问题_高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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