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消费结构与需求热点变化趋势研究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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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消费结构变动加快

结构变动度是用来考察平均每年消费结构变动程度,一般用期末各类消费占总消费额的百分比减去期初同类消费占总消费额的百分比,将相减之差的绝对值相加即获得一定时期的结构变动值,将结构变动值除以考察期年数即为平均每年结构变动度:

结构变动度=Σ|X[,il]-X[,io]|/年数

从表1可以看出,1985-1990年这5年,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值仅为7.1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的结构变动度为1.42个百分点。从表2中可见,这一时期消费结构变动的主要贡献因素是衣着和文化教育娱乐服务,而住房、医疗、交通和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消费比重上升较少。

1990-1995年这5年,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动值提高到9.0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的结构变动度上升为1.81个百分点,与前5年相比结构变动度上升了27%;随着农村第二轮造房热,居住对消费结构变动的影响由上一阶段的12.66%上升到37.94%,成为首要因素;娱乐教育文化服务的影响继续上升,成为促进结构变动的持续因素。

1995-1998年这3年,农村消费结构变动值达11.9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的结构变动度上升为3.97个百分点,与前两个5年相比结构变动度上升了178.87%和118.78%。这一时期最明显的特征是食品消费比重明显下降,消费结构由温饱型向小康型的升级换代过渡。

从表2各项消费支出对结构变动度的贡献率看,农村消费结构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缓慢的重要原因是1990-1995年间农村恩格尔系数居高不下,一直保持在58%以上,对消费结构变动的贡献率不足2%,1995-1998年农村恩格尔系数下降速度加快,3年间下降了5个百分点,对结构变动的贡献率提高到43.58%,说明现阶段农村消费结构转型的关键是恩格尔系数的变化。1995-1998年农村恩格尔系数下降速度加快,农村温饱型消费阶段“吃、穿、住”三个消费热点的降温为以耐用消费品为主的农村新消费热点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农村教育文化和娱乐类耐用消费品的消费比重三个时期都有逐步提高。

表1 1985-1998年农民消费结构变动度

消费项目 1985-1990年

 1990-1995年

1995-1998年

食品0.0101 0.0018

0.0519

衣着0.0195 0.0092

0.0068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0.0017 0.0006

0.0008

医疗保健

0.0084 0.0001

0.0104

交通通讯

0.0029 0.0114

0.0124

娱乐教育文化服务

0.0162 0.0228

0.0221

居住0.0009 0.0343

0.0116

杂项商品

0.0033 0.0102

0.0031

结构变动值 0.0711 0.0904

0.1191

年均结构变动度

 0.0142 0.0181

0.0397

假设“十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为10%,通货膨胀率为3%,GDP实际年增7%,经回归计算,“十五”时期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9.58%,实际增长6.58%。我们采用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双对数模型等常用消费结构预测数量方法测算出多个预测方案,再考虑城乡电网改造、教育体制改革、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等政策性因素,对“十五”时期农村居民的家庭消费支出结构预测如下:

表2 各项消费对结构变动度的贡献率(%)

消费项目

1985-1990年

1990-1995年

1995-1998年

食品

14.21  1.99

43.58

衣着

27.43 10.18

5.71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

  2.39  0.66

0.67

医疗保健11.81  0.11

8.73

交通通讯 4.08 12.61

10.41

娱乐教育文化服务22.78 25.22

18.56

居住

12.66 37.94

9.74

杂项商品 4.64 11.28

2.6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计算

下面对“十五”时期农村居民消费结构变动作分项分析:

1.食品消费。根据对1985年32个非低收入国家数据回归得出的多国模型,中等收入国家食品的消费支出弹性为0.54,即人均消费支出每增长1%,食品支出增长0.54%,1998年占我国人口70%的农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弹性高达0.62,高于国际水平。由于我国土地资源制约,与世界其他国家相同收入水平时的消费结构相比,我国恩格尔系数明显偏高。与美、日、德、法、英5国比较,我国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时,比国际平均水平40.4%偏高8.57个百分点。如果我国食品价格保持稳定,预计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2005年达到46%左右,由温饱型过渡到小康型。农民消费结构变动中恩格尔系数变动在现阶段贡献率最高,它标志着农民消费商品化程度的提高。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十五”时期食品消费仍占到全国民居消费的40%以上,中国这一国情决定,重视农业发展,保持食品价格稳定,是关系到社会经济稳定的大事。

表3 “十五”时期农村家庭消费支出结构预测(%)

2.衣着消费。1985-1998年我国农村居民衣着消费比重有规律地下降。根据预测,农村居民在“十五”时期衣着消费比重将由2000年的6.48%下降到2005年的6.01%,基本稳定在6%左右,全国居民衣着消费比重“十五”时期保持在7%-8%之间,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显示出我国作为纺织大国在衣着消费方面的价格优势。

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农村家用电器市场一直是人们力图开发的潜在大市场,1985-1998年间农村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比重却一直稳定在5%-6%之间,农村1993-1998年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计算农村家庭设备用品需求收入弹性很高,但却逐年下降。农民在购买家用电器时首选项目是彩电,而彩电属于文娱类耐用消费品,不属于家庭设备用品范围。经测算,“十五”时期农村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比重仍将基本稳定在5.5%左右。

4.医疗保健消费。1985-1998年农村居民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比重一直缓慢上升,由2.41%上升到4.28%。有三个主要因素将推动城乡居民医疗保健消费支出比重继续上升。一是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二是随着收入水平提高,人们保健意识增强;三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使个人医疗负担适当增加。“十五”时期农村居民医疗保健支出比重由4.5%上升到5.5%,全国平均由4.8%上升到6.2%,达到1980-1985年韩国、香港、泰国、巴西等中等收入国家或地区水平。

5.交通通讯消费。在温饱型消费阶段,交通通讯消费支出比重极低,1985年农村为1.73%,在各类消费比重中均居末位。随着温饱型消费结构向小康型消费结构转变,1998年农村居民交通通讯支出比重提高到4.28%,农民对交通通讯消费的收入弹性近年来不断上升,1997年达到1.75,即农民收入每增长1%,农村用于交通通讯的支出将增长1.75%,这预示着农村消费结构正在向小康型加快推进。国家在前几个5年计划对交通通讯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投资已经使交通通讯供给约束基本解除,这将为“十五”时期城乡居民扩大交通通记消费提供便利条件,农民消费结构在“十五”时期达到小康型,交通通讯支出比重2005年将达到5.9%。全国平均交通通讯支出比重上升到6.9%,这一水平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美元时的国际水平(7.6%)仍有差距。

6.娱乐教育文化及服务消费。在生活消费结构由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或再向富裕型过渡的进程中,人们在不断满足“吃、穿、用、住、行”物质消费需求的同时,对娱乐教育文化服务的精神消费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的消费领域不断拓宽。以农村为例,1985年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消费比重仅占3.9%,1998年提高到10.02%。促进城乡居民娱乐教育文化服务消费比重持续上升有三大因素:一是市场化改革使就业竞争加剧,个人教育文化科技水平逐步上升为就业竞争能力的决定性因素,城乡居民对子女教育和自身继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教育收费体制改革使城乡居民教育费支出大幅度上升;二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彩电、VCD、摄录像机、家用电脑等文教娱乐类耐用消费品不仅成为娱乐工具,更重要的是成为居民接受信息的主要媒介,这类耐用消费品的不断更新和价格下降使其家庭普及率迅速上升;三是双休日制度的施行为居民增加了闲暇时间,促进了娱乐教育文化及服务产业化发展。“十五”时期城乡居民娱乐教育文化及服务消费比重继续上升,2005年农村居民这一比重将提高到13.9%,在各类消费比重中超过居住比重而上升到第二位。

7.居住消费。农村消费结构与城镇最大的不同点是居住比重较高。改革以来农民对扩大宅基地的冲动使农村“建房热”经久不衰,居住消费比重一直位居第二,1985年时高达18%以上,1993年曾经下降至13.88%,1993-1998年农村第二轮“建房热”升温,居住比重由13%逐步上升至15%以上。农村居民用于居住的比重在“十五”时期大体稳定,略有下降。

二、“千元级”家电将成为农民消费新热点,但大规模的消费热潮难以形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家电消费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从1980年到1998年,农民家庭每百户家电拥有量稳步上升。从各阶段每百户农民家电年均增加量的变化情况来看(如表4),收音机、黑白电视机等百元级家电的普及率有逐步放慢的趋势,有的甚至呈现下降趋势,而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千元级家电的普及率则呈加速增长的趋势。另据1999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信息中心等单位对全国12个省、2个直辖市的50个市县、300多个镇的调查结果显示,所调查的18588名农民消费者中,5年内肯定购买和可能购买家电产品所占人数分别为27.5%和36.1%。从产品结构上看,彩电、冰箱排在第一和第二,分别占将要购买家电人数的51.7%和33.3%,影碟机居第三位,占31.4%,洗衣机排第四位,占31.4%。由此可见,二十一世纪初,随着农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千元级”家电将成为农民消费新热点。

“千元级”家电成为农民消费新热点是农民收入与家电价格比率未来动态变动的结果。按照1998年农民人均收入2162元计算,在扣除纳税、上交和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和储蓄支出,人均消费支出1590元,再扣除食品、衣着、居住、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支出,可用于购买其他商品的收入为274元,占人均纯收入的13%,占消费支出的17%,按平均每个家庭四人计算约1096元,购买千元级商品已不成问题。此外,越演越烈的家电产品价格大战,使农民收入与家电价格比率不断提高,对提高农村居民家电消费普及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供需矛盾得到根本改善,特别是进入九十年代,许多行业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尤其是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供给能力严重过剩,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不时掀起价格大战,家电价格一降再降,199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与46CM彩电价格之比是1:0.83,而在城镇居民彩电普及率增长最快的三年(1988-1990年)中,人均收入与彩电价格的比率是1:1.8,这将预示着农民千元级家电消费有能力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表4 1980-1997年间各阶段农民家庭每百户家电拥有量年均增加量(台)

品名1980-1985年 1985-1990年 1990-1995年 1995-1998年

电风扇 1.93 6.349.52 7.54

洗衣机 0.38 1.441.56 1.97

家用电冰箱

 0.01 0.230.79 1.37

收音机 4.13 -1.81

  -2.82 -0.95

黑白电视机

 2.19 5.764.82 -0.08

彩色电视机

 0.08 0.782.44 5.22

收录机 0.87 2.702.08 1.37

资料来源:《1998年中国统计年鉴》

那么,未来10年中是否会在农村重现80年代城镇市场那种家电消费热潮呢?我们认为,由于农民收入和消费存在着较大的特殊性以及当前社会供求状况发生的变化,二十一世纪初农民很难掀起大规模的家用电器消费热潮,这是由农民收入和消费与城镇居民收入和消费的差异性决定的:

1.城乡收入内容不同。农民收入是其全部收入,而城市居民除了可支配收入,还有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福利性收入。目前城镇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尚未完全实现收入的工资化和工资的货币化。城乡居民实际消费能力的差距比收入差距大。

2.城乡收入用途不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一般只用于居民的消费与储蓄,而农民人均纯收入除了用于消费和储蓄以外,还要进行生产性投入。由于农民收入比城镇居民多出一种用途,导致农民用于生活消费的部分在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要小于城镇居民。据统计资料显示,199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产性投入总额达652元,占人均纯收入的30.2%。农民实际可用于消费的收入比重小于城镇。

3.城乡收入形式不同。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全部是货币化收入,而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有部分货币化收入,还有相当一部分实物收入。货币化收入比重低使农民实际购买力小于城镇居民。

4.城乡收入地区差距不同。80年代中期,城镇居民收入间的地区差异并不大,1985年东、中、西部职工平均工资之比是0.87:0.79:1,而1998年东、中、西部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则是1.99:1.37:1,可见,当前农村居民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更大。城镇当时东、中、西部同步出现购买家用电器热潮的现象不可能在地区收入差距更大的农村重现。

5.城乡居民消费习惯和偏好不同。由于农村现行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原因,农民更愿意把钱花在建房方面以尽量扩大宅基地,而城镇住房体制改革在80年代尚未启动,城镇居民将更多的钱花在购买家电上。

通过对比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之间的不同特点,我们可以看到,判断当前农民是否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以掀起家电消费的热潮,不能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为根据,而应以城镇居民与农民实际可用于消费的那部分收入为依据进行比较。199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162元,按1985年价格折算为670元,虽然表面上看与1985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收入仅差15元,但由于农民的收入中有相当一部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而城镇居民的收入并不包含其住房、医疗等福利性收入,如果仅考虑这两个因素,按照199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全年生产性投入占纯收入30%来计算,农民收入中就要扣除这30%,则农民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收入只有468元;而如果城镇居民中1985年3/4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只占其全部收入的70%来计算,则1985年城镇居民用于消费和储蓄的收入应为904元,则两者差距就不是8元而是400元左右。可见,当前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与1985年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表5 历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费用所占比重

年份

 农民总支出(元)

家庭经营费用(元)

 比重(%)

1980  195.52 24.61

12.59

1985  485.51 121.39

25.00

1990  903.47 241.09

26.68

1991  979.64 267.27

27.28

1992 1055.91 292.28

27.68

1993 1211.18 330.03

27.25

1994 1635.53 458.57

28.04

1995 2138.33 621.71

29.07

1996 2535.16 709.42

27.98

1997 2536.79 706.27

27.84

1998 2457.17 652.48

26.5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中国统计摘要1999年》

此外,由于当前农民与80年代中期城镇居民所处的市场环境不同,使其消费行为也有所不同。80年代中期,我国家电产业发展方兴未艾,家用电器处在供不应求的状态下,通货膨胀也日益严重,在这种状况下,人们购买商品具有很大的盲目性,从而形成了大规模的家电抢购热潮。然而,我国经济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家用电器市场逐步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家电行业生产能力普遍过剩,接二连三的降价大战使人们的消费心理更加成熟,消费行为更趋于理性,而这种状况在二十一世纪初期也很难有根本改变。因此,我们认为未来农民很难掀起象80年代中期城镇居民那样的家电消费抢购热潮。

综上所述,尽管当前农民已具备千元级家电消费能力,但由于买方市场的形成,使农民消费行为更趋于理性。所以,我们认为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农村居民的家电消费仍将保持较平稳的增长速度,预计大规模的消费热潮难以形成。根据有关部门对农民家电需求的专项调查,彩电、冰箱、影碟机、洗衣机等家电将成为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农民主要的购买对象。根据调查,未来5年中有32.8%的农民家庭有购买彩电的意向,有17.5%的农民家庭有购买洗衣机的意向,有19.6%的农民家庭有购买影碟机的意向,有21.1%的农民家庭有购买电冰箱的意向,有11.2%的农民家庭有购买电风扇的意向,有14.2%的农民家庭有安装电话的意向(注:中国农村家电市场联合调查研究课题组:2000-2005中国农村家电市场分析预测,《经济日报》1999年12月14日),家用电器在农村市场前景广阔。

三、开拓农村消费市场的对策建议

开拓农村市场关键是两条,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基础设施,使农民买得起、用得上。

(一)保持城市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过去一说增加农民收入,人们只想到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但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不仅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有关,与城市经济发展速度的关系更加紧密。因此,必须将增加农民收入当作城乡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加强城乡产品交流、加快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等城乡联动的措施来增加农民收入。

要根据城镇市场和国际市场的要求大力调整农业结构,努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和档次。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作为农产品主要商品市场的城镇市场发生了变化,当前农业结构调整要及时将粮经比例调整提升到优化农产品品质、提高农产品档次的更高层次上来。

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国家要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积极支持农技推广部门、社会化服务单位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国家可通过在预算内安排风险基金,农业科技转化专项资金、价格补贴等形式,使农民在不增加支出的基础上得到应用农业新技术的实惠,也使农技人员和服务组织得到应得的报酬,调动起他们的积极性,稳定农业技术队伍,为农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农业要走高科技之路,必须加大投入,突出重点,国家要逐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中用于农业科技方面的比重,争取到2000年把这一比重提高到15%左右;要相应设立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专项资金和技术工程专项资金。在资金投向上重点向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倾斜;向农业科研和实用技术推广倾斜,向农业部门兴办的技术服务实体倾斜;向改造和完善农业科技服务的设备和手段倾斜。要提高农业科技转化率,就要认真创办和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园,这是一种加快农技推广的新模式,能起到示范窗口和引导作用。对此不是用行政手段硬性推广,而是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培育,如签订合同契约,股份合作,租赁经营,还要建立扶持保护机制。

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可支配收入。一是建立农民减负乡县长负责制,提高领导干部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视程度;二是慎重出台涉农收费项目文件,强化涉农收费项目会签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控制农民负担加重问题;三是精减乡镇机构,削减多余人员,节省办公经费,还钱于民;四是改革税制,实行农民负担分流和纳税降费;五是严格禁止因企业效益不好而把负担转向农民的做法。

要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人口城市化进程。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大力鼓励和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聚居。要逐步放开对农民进城落户的限制,实行按居住地划分城乡人口、按职业确定身份的户籍登记制度,并逐步用身份证制度代替户籍制度。与户籍制度改革相配套,以市场化、社会化为方向,彻底改革住房、社会保障等福利制度,使住房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等逐步适应人口流动的新环境。住房改革,一方面要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适当减免税费,使“离地又离乡”的农民买得起、住得起,另一方面要结合耕土地保护,严格控制农村新批土地建房。加快建立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为主体,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担,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覆盖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民转入城镇户口后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与城市居民同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进城农民可以参照个体、私营业养老保险交费管理办法,建立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

(二)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农民消费权益,改善农村消费环境 由于长期以来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村电、水、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已不能适应当今农村经济市场发展的需要。因此,促进农村消费需求的增长,当务之急是要完善同消费配套的基础设施。这需要政府在投资计划上的倾斜,优先考虑农村的需要,继续发展农村电网,加强用电和收费管理,合理收费;兴修水利,改善农村饮水质量,发展自来水供应系统;加强乡村道路建设,方便农民购物;改善农村通讯条件,提高电视接收质量和覆盖面,发展农村电话网;完善农村的服务和维修网点,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等。通过改善农村的用水、供电、交通和通讯条件以及售后服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既可缓解农村居民服务性需求对社会构成的压力,又有利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家电类商品在农村销售、普及。要重视对农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有效的职能机构,让农村消费者在其权益遭受侵犯时有地方“讨说法”。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居民的消费积极性,打消农村消费者思想上的顾虑。

(三)工业生产企业适应农村市场需求,努力调整产品结构 当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家用电器行业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国内企业应发挥熟悉本土优势,研究农村市场的特点和农民消费的特殊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强适宜农村市场需求的产品开发,提高产品在农村市场的适销率。

(四)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 要保证农村市场物流、商流、信息流的“大进大出”,畅通无阻,必须加快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第一,国家无论是作为出资人或权利人都应该从供销合作社中退出来,使其真正能够按照“三民”原则办成农民的合作商业组织。国家对真正的农民合作商业要按照国际惯例给予所得税减免,同时对合作商业的经营进行监督和引导,使其发展壮大,成为开拓农村市场的主力军。第二,积极鼓励大中型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把经营扩展到广阔的农村市场,通过建立连锁店、代理制等形式,把个体商业、私营商业纳入大中型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直销系统和委托代理系统。要抓好以县为重点的农村市场建设,使之成为区域性的商品流通中心。

(五)加大对生产生活两用型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农民合理消费 银行也应鼓励农民购买生产生活两用型消费品,对农民用于交通通讯等生产生活两用型消费给予利率优惠、优先安排等方面的支持,将有助于引导农民合理消费,为农民消费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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