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息化与统计信息化的区别与联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化与论文,区别论文,社会论文,信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过大规模的城市信息化建设之后,我国各部门已拥有了大量的信息资源,但由于各种原因使得这些信息资源普遍是分散的、异构的,而不能共享,从而形成了所谓的“信息孤岛”现象。这些孤岛成为制约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信息协同处理的“瓶颈”。
而作为电子政务建设之重要组成部分的统计信息系统也存在与政府网络平台和电子政务系统、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不兼容的问题,目前统计部门也在寻求信息资源的网络共享策略。
虽然统计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关键部分,但社会信息化的涵盖面要广得多,并且是一个长期的、不断优化的过程。比如,要实现企业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家庭信息化、教育信息化、政务信息化这些庞大而复杂的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离不开技术、标准、政策、法律、管理等方面的支撑。笔者认为,要搞好社会信息资源共享规划、全面实现统计信息化的前提是搞清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见表1)。
表1 社会信息化与统计信息化的区别与联系简表
1 社会信息化与统计信息化的区别
1.1 内涵上的差异
社会信息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指出:“信息化是以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为主导,信息资源为核心,信息网络为基础,信息产业为支撑,信息人才为依托,法规、政策、标准为保障的综合体系”。具体是指在农业、工业、科技、国防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利用信息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速实现现代化的进程。社会信息化,包括企业信息化、政务信息化、国民经济信息化、社会生活信息化、社会服务信息化以及社会管理信息化。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信息化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竞争力、现代化程度、综合国力和经济成长能力的重要标志。
统计信息化。统计的目的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信息化建设是信息时代的统计建设,既包括信息化工程建设,也包括统计业务建设。统计信息化的实质是围绕统计核心业务、实现统计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管理、发布和使用全过程的信息化。开发、应用智能化统计分析软件,建立各种统计分析、评价、预测系统,实现对统计信息资源的深层开发和利用,提高统计信息的深加工程度和社会化程度。
统计部门作为国家重要的信息资源部门,掌握着国情国力和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各种动态信息,是各级党政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是社会公众实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基础。因此,统计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关键环节。
1.2 战略目标与指导方针上的差异
社会信息化的战略目标与指导方针。我们已经进入信息化时代,工业化进程中受信息技术发展的影响日渐加大。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实现工业化仍然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艰巨的历史性任务。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提高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使社会向非物质化的可持续发展方向发展。指导方针是:统筹规划,资源共享,主导应用,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
统计信息化的战略目标与指导方针。基于现代信息技术,以规范的统计业务流程、统计信息标准为基础,以内容丰富、结构合理、高效安全、充分共享为特征的国家统计信息资源建设为核心,建立一个面向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工作者、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作支撑的国家统计信息系统,全面实现统计工作的网络化、电子化,提高统计工作的整体能力。指导方针是:统筹规划、规范标准,深化应用、注重效益。
1.3 数字化内容特点的区别
社会信息化是对社会经济实体(包括个人、社会团体、政府组织)运行的全过程信息流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包括新闻、事件、消息、数据等。其数字化信息既包括总体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也包括每一个体的身份识别信息与历史记录。通过网络的传播实现对这些信息进行搜寻的成本降低。这些信息具有实时性、动态性、全过程性、微观—宏观兼备等特点。
统计学本身的特点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只对社会经济现象的总体数量方面进行研究。统计信息化涉及到的只是对一组特定的、事先确定的数量信息进行采集、统计、分析、处理与发布。
1.4 社会影响方面的区别
社会信息化。社会信息化的实现将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给人类带来新的资源、新的财富和新的社会生产力,也使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活动直接架设于各种新型信息系统和信息资源网上,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社会信息管理的神经系统,提高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
统计信息化。统计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统计过程的效率,拓宽和延伸统计信息的服务领域,实现统计信息共享,从主要为党政领导服务延伸到为社会公众服务。
统计信息服务的内容从简单的数据提供向更深层次的统计专题信息分析、统计咨询报告、决策分析等,从而更好地满足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要。
1.5 当前的问题及任务重点
社会信息化。在经过大规模信息基础实施建设、行业和部门信息化建设之后,相对独立、不同类型、不同学科的数字资源系统形成相互独立和各自封闭的信息孤岛,严重阻碍了人们对信息的获取,已成为制约信息化建设和资源共享的“瓶颈”。
现阶段的任务重点是通过各种方式把各种信息资源透明地、无缝地联在一起,实现信息资源跨部门、跨行业的整合和共享,让使用者感觉如同只在一个资源系统中操作。经过整合的资源可以充分发挥计算机和网络的强大能力,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降低社会运行成本。
统计信息化。由于统计信息系统与当地政府网络平台和电子政务系统、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不兼容,使得统计数据的采集不准确、不及时,并且有重复建设数据库的现象。目前的统计信息系统网络设施尚未向全部地市、县延伸发展。
统计信息化的任务是提高统计过程的效率,从根本上保证数据更新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提高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也大大减少了统计部门收集和发送数据的工作量,把力量集中于对数据的分析处理和各类不定期的抽样调查上,为国家宏观管理提供及时有效的数量依据。
1.6 实现途径方面的差异
社会信息化。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推广和应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信息技术和其他相关智能技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方式系统化、营销手段电子化;大力发展信息设备制造业,为工业化提供数字化、电子化的生产装备;加快发展软件业,为推进工业化提供系统软件。
构筑“数字城市”平台,全面推进城市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强化公共信息资源共享。达到全面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劳动生产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
统计信息化。在电子政务建设中加强政府统计信息网的建设,使统计调查单位在网上填报和传输成为可能。大量减少全面统计调查,充分运用税务、工商、海关、口岸和经济、社会管理与协调机构、团体与组织的行政登记以及所掌握的行政记录,推算经济与社会发展各项数据。
在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建设一个规范统一的“统计工作信息化平台”。对国家统计信息主干网络系统进行“提速”和延伸,重点建设以国家统计局直属三支调查队系统和统计系统内部主干网络为基础,具有较强抗干扰能力、独立的“国家统计快速调查系统”;建设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资源枢纽的“国家统计数据中心”。
1.7 法律依据不同
社会信息化的法律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上海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讨论稿)。
统计信息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
1.8 管理部门的不同
社会信息化的管理部门。国家、省(市)信息化办公室(信息委),负责协调各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关系。以改进民众服务为中心,在与其它政府职能部门沟通、磋商的基础上,制定各级信息化发展规划。
统计信息化的管理部门。在国家统计局统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计算中心)、省(市)统计局、政府部门及基层统计局共同负责统计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和管理。
2 社会信息化与统计信息化的联系
(1)社会信息化(企业信息化、政务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家庭信息化等)是统计信息化的前提与基础,是统计数据的源头,企业信息化、政务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家庭信息化等有利于新的统计指标的获取,有利于统计指标体系的完善与统计精度的提高,为在线统计提供了便利。
(2)统计信息化建设有利于对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进行统计监督,为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提供统计结果与测评指标,以便指导社会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从这点来说,它们之间是相辅相成的负反馈过程。
(3)统计信息化与社会各部门信息化所采用的技术、网络、标准和安全体系是一致的。
(4)统计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有机组成部分,统计信息化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范畴之中。它为解决统计信息化所需资金、资源、统一平台和协调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
(5)社会信息化的重点要解决信息资源的共享问题,相应地,统计信息化也需要解决解决统计信息系统与当地政府网络平台和电子政务系统的衔接、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衔接等问题。
收稿日期:200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