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四川成都 610101
摘要:高职教育改革的目标要求高职院校必须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教育教学体系,而根据职业教育管理需要而建立起来的高职院校班导师制度正是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应运而生的。目前,国内大多数高职院校都在推行项目教学模式,在班导师制度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程度的探索,但是如何将班导师制度和项目教学模式有效地结合起来,还未做深入的探讨。因此,本文探讨了高职院校班导师制建设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高职院校;班导师制;建设
高职院校导师制是在传统的导师制基础上,根据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办学定位、学生管理特点而实施的一种教育和教学管理模式。它是在对学生进行思想、生活指导的基础上,更突出地对学生进行学习和就业指导。导师工作的重点在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一、必要性
1.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既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又有较强实践能力;既能熟练的完成本职工作,又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要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学生个性化的培养。而导师制使教师与学生之间结成相对固定的一对一的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使两者形成持续的互动,导师能够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选择相应的培养方法,拓展学生的专业教育,培养其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之具备本专业的某项技术特长和创新能力,兼顾全面发展,这正是社会发展所需要的。
2.学生的需要。高职学生和普通高校学生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文化基础薄弱,学习态度不够积极,学习目标不够明确,自学能力有限,依赖心理很强。二是自身定力比较差,容易受外界的影响,这给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对学习、工作和生活缺乏自信心,没有动力,对自己的专业、学业不关心。四是心理发展不平衡。高职学生的感情非常脆弱,个性和自尊心强,易产生逆反心理。基于上述特殊性,高职生特别需要有导师对其生活、学习给予指导和关注,帮助他们找到前进的方向。
二、高职院校实行班导师制的困境
1.高职现状的困境。近几年,高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但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严重缺失,一旦高职学生理论基础跟不上,那么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教与学的矛盾也就日益凸显出来,甚至出现“学生不愿学,教师教不好”的尴尬局面。一般高职学制为2~3 年,在校学习时间短,理论教学比实践性教学又少很多,这样对学生的自主性学习要求会更高,那么,学生在较短时间内要学好一技之长难度会更大。
2.导师缺乏动力的困境。尽管许多教师非常愿意与学生交流,对实行导师制度的目的、意义也达成了共识,但由于目前多数的高职专职教师一般都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再去承担导师工作的话,难免会力不从心。此外,即使受聘导师的整体素质相对较高,但也存在着对导师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参差不齐状况。
3.学生缺乏主动性的困境。很多高职学生从一进入大学校园开始,就没有生活、学习和人生计划,而且对大学的学习方式与方法也存在着需要较长时间去适应的问题,学生对于自己即将要开始的学习和生活还非常茫然不知所措,就更不会主动利用导师制所提供的新学习方法去思考、调整他们的生活、学习现状。学生这种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的态度就直接影响了导师制实施的双向互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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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职院校班导师制建设方法
1.正确处理导师与政治辅导员的关系。教师的基本任务是教书育人,很多教师难以把握导师角色的工作范畴。因此,在实行导师制后,最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便是导师应该承担哪些工作,辅导员应承担哪些工作,导师与辅导员之间如何分工与合作,导师和学生的比例怎样定才合适。辅导员应主要侧重于学生的课余活动和思想工作,而导师则主要负责学生的学习指导工作,当然这两项工作任务应实现有机结合。学分制下的高校导师工作,以指导个别学生为主,而高职院校的导师因为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实现像研究生导师那样一对一个或一对多地去指导学生工作,所以高职院校导师指导的内容应该更宽泛一些。
2.正确处理导师与教师的关系。导师一定是由教师担任,但教师不一定能当好一名导师。“导师”与“教师”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有很大区别。导师应是一种复合型专门人才,具有知识的复合性、专业的复合性和思维的复合性特点。另外,导师要在教育和教学中对学生全面负责,既教书,又育人;既面向全体学生,又实施因材施教;既重学生的共性,又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更要严格把好选任导师的资格关、素质关。
3.努力推行选课制及在此基础上的完全学分制。随着高职教育改革不断深化,高职院校相继推行学分制,而学分制的核心和基础是选课制,完善的选课制度是顺利推行学分制的基础和保障。但高职院校还普遍存在选课资源匮乏、选课缺乏指导、学生对选修课的兴趣不大等问题,然而要有效推行导师制,必须完善学分制。如果缺乏学分制,将会大大降低导师制的效用。
4.建立和教学系统相对独立的学工系统。如果高职院校的学生对他们自己的专业、课程都有自主选择权的话,那么显而易见的是,过去按照专业进行划分所在学院、规定按班级住宿和管理的模式将很难维系。尽管导师制会冲击现有教学系统和学生管理体系的运行,但将学生工作管理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的适度分离,会给导师制发挥独特的导学作用,留下理想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看,学业完成的保障体系是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学工部门应更多地承担起管理制约等硬性功能,导师制则承担起促进发展的柔性功能。
5.明确导师的职责,完善评价体系。如果能很好处理教学体系与学生工作体系职能相互交叉这个问题,那么导师制的导学与促发展的功能将很快凸显,导师的角色定位也将十分明确,即导师会成为学生的学业领航人、职业规划人和成才把关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方向、发展模式,在导师的精心设计帮助下会更好地定位。因此,怎样帮助学生进行正确的自我定位、如何合理规划自己的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甚至如何向用人单位推荐学生等便成为了每位导师的主要任务。那么,上述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效果自然而然就成为评价一名导师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对高职导师的评价将不再仅仅从其的授课任务完成情况上进行评价,而应更看重的是育人成效。
6.认真抓好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工作,提升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针对高职教育的特色,高职院校导师要充分发挥高职教育的优势,重视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培养,并通过组织创新、创业专题讲座和组织高职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增强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培养和提升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同时,要鼓励和引导高职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培养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
作为强化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和高职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班导师制,值得我们进一步去实践与探索。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推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陈林琳,姜大庆.对高职高专院校实行导师制教学改革初探[J].文教资料,2015(16).
[2]何静.高职院校实行导师制的实践与思考[J].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
[3]刘平国.高职院校建立综合导师制的实践与思考[J].成功?教育,2015(3).
论文作者:袁国枢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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