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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经济增长与公平收入分配一直是各国追求的目标。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之间的因果关系成为学者们争论不休的问题。20世纪50年代中期,西蒙·库茨涅兹(Simon Kuznets)发表了著名论文《经济增长与收入不平等》。[1]库茨涅兹从英国、美国、德国的历史数据中发现,到了20世纪初期,这些国家的个人收入差距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缩小。他由此认为收入分配的变动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密切相关。这种情形不仅在一些发达国家出现过,而且可能会出现在一些“年轻”(younger)国家。这就是著名的“库茨涅兹假说”,又称之为“倒U型假说”。[1]
这个问题引发长期争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库茨涅兹假说具有很强的政策含义。如果收入差距扩大在经济发展的早期是不可避免的问题,那么政府的再分配政策也许是徒劳无益的。有关库茨涅兹假说的争论在国内学术界也有所反映,有些学者试图利用中国的数据来验证该假说是否可以说明中国经济增长与收入差距变化的关系。[2][3][4]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在进一步验证“倒U型假说”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加以说明,对中国收入差距变化的一些特点给予更加细致的解释。笔者的解释是多角度的,因为影响中国收入差距变动的因素既有经济发展层面的,也有经济转型层面的,还有政府政策层面的因素。[5]
一、“库茨涅兹假说”经验研究的最新进展
对库茨涅兹假说进行论证的研究更多是经验性的,即从经验分析上来验证该假说的存在。经验的验证主要是围绕着两个命题来展开,第一,如果收入差距的变化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先上升、后下降,那么收入差距变量与收入水平变量之间应该呈现出一种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因为收入水平是不同经济发展阶段最好的代理变量。第二,如果收入差距与收入水平有相关性,那么收入差距的变化是否会受到经济增长速度的影响?也就是说,经济增长率是否是收入差距变化的解释变量?概括地讲,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大部分研究结果是支持库茨涅兹假说的,其中有代表性的文献是阿鲁瓦利亚(Ahluwalia)的研究。他使用了60个国家的样本(其中发达国家14个,发展中国家40个,社会主义国家6个),对库茨涅兹假说进行了模型验证,分析结果与库茨涅兹假说的预测是完全一致的。[6]在此之后对该假说的支持率不断下降,直至今天基本形成了一种共识:收入差距与收入水平之间不存在所谓的“倒U型”关系,经济增长对收入差距变动没有系统性影响。
过去大多数支持库茨涅兹假说的经验研究基本上使用的是跨国的横截面数据,而德宁格和斯奎勒(Deininger and Squire)的研究使用了跨国的面板数据。使用面板数据的好处是可以在模型估计中识别出国别特征的影响作用。德宁格和斯奎勒的估计结果显示,如果国别特征变量被引入,收入变量的系数估计值不仅变得统计上不显著,而且其符号正好与库茨涅兹假说预期相反。另外,他们发现,对不同的样本国家来说,绝大多数国家(大约80%)的估计结果显示,其收入变量的系数估计值是不显著的,还有一些国家的收入变量具有显著的系数估计值,但是其符号与库茨涅兹假说预期却相反,只有10%的样本国家的估计结果支持了库茨涅兹假说。他们同时指出,利用跨国横截面数据得出有利于库茨涅兹假说的结论,一个主要原因是受到拉美国家数据的影响,因为这些国家的人均收入在国际上属于中等水平,而它们的收入差距却是最大的。如果将这些国家样本删除以后,支持库茨涅兹假说的估计结果也就不存在了。[7]
陈少华和拉瓦林(Chen and Ravallion)的分析是建立在67个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数据基础上的,其中的42个国家具有两个以上年度的数据。通过对这42个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同时期的收入(消费支出)差距的变化幅度与消费支出增长率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他们发现,虽然就全部样本而言,消费水平的上升与分配不平等程度的降低具有相关性,但是,如果将东欧和中亚国家的样本删除以后,即在发展中国家的样本范围内,消费水平与分配不平等之间不具有任何显著的关系。[8]
二、中国经济增长与收入差距相关性的经验验证
上述对居民收入增长和收入差距关系的简单描述,虽然有助于我们对这一关系形成一个大致的判断,但是并不能从分析上确定这种关系的基本性质。为了确定二者之间关系的性质,我们需要对中国的情况做进一步的分析和验证。
对收入增长与收入差距的关系可以利用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分析,也可以利用某一时点的横截面数据进行验证。表1给出了笔者利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对不同城市的收入差距和收入水平进行估计得到的估计结果。需要说明的是,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包括了个人收入的信息,从而我们可以计算出每个城市的经济活动人口劳动收入的平均值和基尼系数等相关指标。为了控制其他影响收入差距的变量,笔者同时引入了城市的失业率(UNEM)、外来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比例(MIGR)及其平方项、外来劳动力平均收入与城市人均劳动收入的比率,这样,估计方程式可以表示为:
在以基尼系数为解释变量的几个模型中,第1个模型的解释变量仅为人均劳动收入的对数及其平方项。两个解释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在统计上都是显著的,但是其符号显示基尼系数的变动是先下降后上升的过程,而不是库茨涅兹假说所预测的一种倒U型变动轨迹。在第2个模型~第5个模型中,笔者分别引入了一些控制变量。模型2中引入了城市失业率变量以后,收入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变得不显著了,而失业率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变得高度显著。这表明,收入差距的变动与城市之间失业率差异的相关性更强,而与城市之间收入水平差异的相关性较弱。本文用于分析的城市样本为344个,平均失业率为7.8%。失业率的系数估计值表明,失业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基尼系数将上升近0.8个百分点。
在模型3中笔者引入了外来劳动力占本市劳动力的比例及其平方项作为控制变量,其主要目的是检验劳动力结构变动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估计结果显示,两个劳动力构成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在统计上都是显著的,它们的符号表明,随着外来劳动力比例的上升,收入差距会出现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化,而且它们的引入对收入变量的系数估计值并没有很大的影响。总之,笔者的估计结果不支持库茨涅兹假说。
三、如何解释中国收入差距的变化?
笔者上述的验证结果都没有支持库兹涅茨假说。如果说经济增长对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是不明显的,或者是微不足道的,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解释过去30年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呢?首先,中国不仅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经济转型国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经济体制的转变,不仅出现在生产过程,同时也出现在分配过程,都对收入分配格局和分配差距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其次,长期以来,中国实行城乡分治的政策,全国收入差距的变动既可能来自于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变动,也可能来自于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变动,还可能来自于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变动。相比而言,中国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变动更多地受到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变动更多地受到经济转型因素的影响,而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变动更多地受到经济政策的影响。
(一)对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变动的解释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了60%,基尼系数从1980年的0.23上升到2005年的0.38。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的农村改革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变革,对农村内部收入分配无疑会产生影响,然而这种影响是积极的,它不仅没有扩大收入差距,反而缩小了收入差距。
然而,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发展因素在影响收入差距变动中开始逐步起主导作用。这主要表现为农村中非农产业的发展和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加,当时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还受到很多限制。由于在开始阶段,非农产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沿海地区,加上工农业产品剪刀差的因素,非农产业的发展使得这些地区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扩大了它们与农业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而且,非农产业的发展也扩大了这些地区内部的收入差距,主要表现为非农户与务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
随着城市取消粮食配给制度,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成为可能。城镇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劳动用工限制的放松,民营企业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使得农村劳动力进城打工成为现实。但是应该看到,在20世纪90年代农民外出打工的成本是非常高的,一些农村困难家庭是承受不起的。[9]因此,在开始阶段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形成了这样一种格局:较为发达地区的外出劳动力大多来自中等收入家庭,而落后地区的外出劳动力大多来自中高收入家庭。这样一种格局对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产生了扩大效应,特别在一些相对落后地区更是如此。[10]
由于上述两个发展因素的影响,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基本上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后来,尽管中西部地区农村中的非农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非农就业机会向落后地区扩散,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外出打工人群的比例不断提高,政府对粮农的补贴,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对于缓解农村内部收入差距扩大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中一些扩大收入差距的因素陆续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上述因素的影响,其结果是,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一些扩大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因素是不容忽视的。首先,农村中高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长与财富积累已经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伴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财产分配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农村中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家庭,积累了财富,成为企业主和投资者,他们的财产性收入在其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而农村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则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长期收入水平在贫困线上下波动。其次,农村的贫困人口没有得到有效的救助。中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被低估的事实,已经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但是对贫困人口的有效救助还没有完全落实在政策层面上。全面的农村低保政策开始启动,但是救助的标准比较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图覆盖所有农村居民,但是由于报销比例偏低,大部分低收入人群仍面临看不起病的问题,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
(二)对城镇内部收入差距变动的解释
在改革开放之前,城镇经济处于计划体制的控制之下,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全社会的工资标准的统一规定,即使存在一定程度的收入差距,也被控制在一定计划目标范围内。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计,1978年城镇居民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16。
从收入分配制度变化的角度来看,对城镇收入差距扩大产生影响力的城镇改革主要表现在四个层面上。第一,经济自由化或者国有/集体企业的私有化带动了私有部门的快速发展,从而出现了市场化的收入分配模式。私营企业的发展壮大,私营企业的利润成倍增加,导致了私有部门内部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第二,国有部门改革内部的分配制度,采取了效率优先的分配原则,拉大个人收入差距以提高激励效应。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层与一般职工的工资比例尽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控制,但是它却是不断扩大的。第三,国有企业改制带来城镇下岗失业人群的增加无疑是推动城镇收入差距扩大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缺少相应的社会保障,被裁减的下岗职工不仅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收入保障,其中许多人瞬间成为低收入人群,城市曾一度出现了贫困发生率上升的情况。而没有被裁减的国有企业员工都从“增效”中获得了好处,工资出现了快速增长。第四,垄断行业收入的过快增长带来的不同行业之间职工收入差距的急剧扩大构成了城镇内部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述对城镇内部收入差距的几点解释更多地偏重于经济转型的影响,当然,这不排除一些发展因素和政策因素也在其中发挥着作用,例如,城镇内部教育收益率的上升导致了不同学历人群之间和不同职业人群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
(三)对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变动的解释
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城乡之间居民人均收入的比率接近2.6倍,人均消费支出的比率接近2.7倍。20世纪80年代初期,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出现了一段时期的下降,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达到最低点。这一时期城乡之间收入差距的缩小主要归功于农民收入增长大大超过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这既有改革因素的作用,也有政策因素的影响,前者是指土地使用权的“私有化”激发了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后者是指政府提高了农产品价格,带来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化改革并不必然意味着收入差距的扩大。
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基本上呈现一种不断扩大的趋势。到2003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到历史上的最高水平,近几年一直在这一水平上徘徊。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中国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之大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11]而且,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对全国收入差距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它在全国收入差距中的比重从1988年的37%,上升到1995年的41%,又进一步上升到2002年的46%。
那么,我们对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这一现象该如何解释呢?不难理解,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说到底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超过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进一步,是城镇居民收入出现超常增长呢?还是农村居民收入增长严重不足?应该说,后一个问题更为严重,因为城镇居民的收入增长率基本上与GDP的增长率是同步的,而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率大大低于GDP的增长率。因而,笔者将解释的重点放在为什么农民收入出现了缓慢增长这一问题上。
首先,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限制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制度和政策不利于农民收入增长。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一直滞后于商品市场的发展,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劳动力管理体制上的“城乡分治”。在进入21世纪之前,农村剩余劳动力强烈向外转移就业的愿望和行为,不仅没有得到各级政府的鼓励和支持,反而受到种种或明或暗的制度、法规、“土政策”的制约,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在农村劳动力绝对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延期转移使得其规模越积越大①,这不仅让许多劳动力在当时失去了许多赚钱的机会,也造成了后来(农村劳动力流动受到较少限制后)城镇劳动力市场上非技术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的局面。
其次,政府长期忽视对农村社会发展的投入和对人力资本的投入,是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一个长期因素。众所周知,中国农村的社会发展是长期滞后的,主要表现为公共服务缺乏,社会保障严重不足,这与城市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收入增长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本投资更是少得可怜。
最后,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农民既是低收入者,又是高税率的承担着。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中国的税收体制具有明显的累退性特征。税收体制的累退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由于城乡税收制度的不统一,低收入的农村居民比高收入的城镇居民要缴纳更多的税费;在农村内部,由于绝大部分税费按照土地规模和住户人口征收,低收入农户比高收入农户要承受更高的税费率。对农村居民来说,这种税收体制不仅扩大了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而且还拉大了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显然这不利于减缓贫困,甚至带来贫困发生率的上升。
四、结论
本文利用中国的数据对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关系,特别是经济增长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作用进行了经验分析。本文的分析结果没有对库茨涅兹的“倒U型假说”给予足够的支持,这意味着中国收入分配的变化有其自身的特点。为此,笔者分别对农村内部、城镇内部和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特点加以解释。笔者的解释既强调了经济发展因素,也强调了经济体制转型因素和政策因素所造成的收入分配效应。客观地讲,这些因素既会产生收入差距的扩大效应,也会产生收入差距的缩小效应,由于扩大效应超过了缩小效应,我们就看到了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结果。
注释:
①由于估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规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笔者只能通过一些相关的数据对这一问题加以认识。农村从业人员从1978年3.06亿人增加到1997年4.90亿人(见《中国统计摘要(2008)》,第45页),这期间,乡镇企业吸收了1.02亿人,外出务工劳动力大约为6000万人~7000万人,农业劳动力净增大约3000万人。加上农业机械化和技术进步,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增量会更大。从三个产业的就业人员来看,以农业为主的第一产业的就业人员在1978-1991年期间一直上升,增加了大约1.1亿人。从1991年开始出现了缓慢下降,到1996年达到最低点,仍为3.5亿人。然后又出现了上升,到2002年上升为3.7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