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沿革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理论论文,沿革论文,新中国成立论文,启示论文,年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A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528(2009)10-0023-10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们党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曾使用过“公共必修课”、“政治理论课”、“共同政治理论课”、“马列主义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两课”等名称,但绝大部分时间都采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名称。在60年的发展进程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经过了多次调整,产生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思想政治教育(1949-1956年)
中国共产党有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良传统,党成立之后,就十分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在长期的革命时期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国家对思想政治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中国成立初的一段时间内,根据新民主主义建设和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需要,在吸收老解放区思想政治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学习苏联的高等教育模式,创建了新中国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1949年底,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总结报告中指出:“新区学校安顿后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其主要目的乃是逐步地建立革命的人生观。”[1](P4)当时确定的课程是“社会发展史”、“新民主主义论”和“政治经济学”。这三门课程被认为是改造学生思想,树立科学世界观、革命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最基本的课程。教育部还对“社会发展史”和“新民主主义论”的教学内容作了专门规定。
为了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1951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各高等学校1951年度上学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论”等课教学工作的指示》,将“社会发展史”改为“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与“新民主主义论”及“政治经济学”同时开设。三门课着重于讲授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1](P9)
为了很好地执行新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提高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水平,1952年9月,中共中央又作出了《关于培养高等、中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师资的指示》,对加紧培养高等、中等学校政治理论师资作了全面部署。同年10月,教育部又颁布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课程的指示》;次年2月,教育部又颁布了《关于确定马列主义基础自1953年度起为各类型高等学校及专修科(二年以上)二年级必修课程的通知》。根据这些文件,此时中央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要内容是对学生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
1953年6月,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改“新民主主义论”为“中国革命史”及“中国革命史”的教学目的和重点的通知》。此次课程调整的主要原因是解决课程内容的重复问题。当时高级中学三年级已经开设的“共同纲领”课程与“新民主主义论”的政策部分重复;同时,“新民主主义”的经济部分,又与“政治经济学”的新民主主义经济部分重复。开设“中国革命史”主要是阐明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新的胜利,系统地讲授毛泽东思想的基础知识,使学生认识中国政治的发展规律,了解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和中国共产党的总路线总政策,从而提高思想与政治水平,树立和巩固革命的人生观。[1](P16)
经过几年的探索之后,1956年9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明确规定为“马列主义基础”、“中国革命史”、“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四门课。
总的来看,自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段时间,思想政治理论课属于初创期,这一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呈现如下特点:
第一,由于新中国刚成立,高校思想政治课刚建立,因而课程调整力度较大,教学内容处于变动之中。课程设置受苏联影响较大,课程内容主要围绕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中国革命史展开。
第二,党中央此时强调,向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目的,就是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培养学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也就是说要把学生培养成为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基础,掌握现代最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身体健康,并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各种高级专门人才。[1](P20)
第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对此后几十年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几十年中,虽然我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一直处于改革和变动之中,但此阶段的教学内容却一直保留下来。
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1957-1966年)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如何对青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适应新形势的需要,1956年9月教育部颁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程的规定(试行方案)》,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应逐步走上正轨,但由于受1957年反右和1958年“大跃进”“左”倾思潮的严重冲击,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乱。
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明确指出“现在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要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1957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规定在全国高等学校各个年级普遍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以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教材,同时阅读一些必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著作、党的文献和其他文件。其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努力改造思想,提高社会主义觉悟。根据此规定,原开设的四门政治理论课一律停开。这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上被社会主义教育课程代替,思想政治理论课演变为以进行反右派斗争为中心内容的政治化教育。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此时党中央还明确规定,社会主义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为此,中央强调,“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每个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1](P38)
1959年,中共中央开始纠正“左”的思想倾向,整顿教学秩序,思想政治理论课也开始逐步稳定下来。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尤其是中苏关系的逐步恶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中更加突出了反对修正主义的内容。1961年4月,教育部提出了《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明确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任务是:“向学生进行理论和实践统一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帮助他们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著作,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他们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为指导,去观察问题、研究学问和处理工作,不断地同现代修正主义、资产阶级思想和其他反动思想的影响进行斗争。”为此,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形势和任务两大块。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课在变科、理科院校有所区别。文科各专业一般设四门,即“中共党史”、“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主要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政治学说)、“政治经济学”、“哲学”;理科院校和艺术、体育院校一般设两门,即“中共党史”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概论”(包括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专科学校一般开设“马克思列宁主义概论”一门课。“形势和任务”课为各专业、各年级必修课程,主要内容是讲解国内外形势、党和国家的任务、方针、政策。[1](P41)1961年7月,此意见经教育下发,成为1961-1962年学年度上学期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的安排。“意见”还规定了课程设置和学习时间,布置了编写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培训师资力量等任务。此次调整出现了几个明显的变化:第一,原“马列主义基础”课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具体内容主要为学习毛泽东同志的政治学说;原“中国革命史”改为“中共党史”;原“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改名为“哲学”;第二,文科同其他专业的共同政治理论课教学安排有所区别,文科学生所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容更多一些;第三,增加了“形势和任务”一门新课,主要讲解国内外形势、党和国家的任务、方针、政策。此课程在改革开放时期演变成“形势与政策”课。
随着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1963年8月,教育部试行“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的规定”(草案),对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学习时间、阅读书目、考试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的政治理论课主要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报告”两门课程。
此后,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加上我们党对世情、国情判断上出现的失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逐步出现了偏差。我们党认为,社会主义时期,存在着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因而也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这个斗争是长期的、反复的、曲折的、复杂的,有时是很激烈的。在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中也是这样。针对这种情况,1964年10月,中共中央宣传部、高教部党组、教育部临时党组发布了《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明确当时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根本任务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青年,向他们进行无产阶级的阶级教育,培养坚强的革命接班人;是配合学校中各项思想政治工作,反对修正主义,同资产阶级争夺青年一代。中央强调:“政治理论课必须从思想上和理论上积极参加这一场阶级斗争,兴无产阶级思想,灭资产阶级思想;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同国内国际的阶级斗争密切联系,坚决反对主要危险现代修正主义,同时也反对现代教条主义。”围绕新的任务,教育部对课程进行了新的调整,并提出了编写新教材的原则和要求。[1](P50)根据中央精神,此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改进最重要的是加强毛泽东思想的教育。中央强调,政治理论课必须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把宣传毛泽东思想作为最根本的任务,把毛泽东著作作为最基本的教材。根据中央精神,高等学校的共同政治理论课,除继续开设“形势与任务”外,设置“中共党史”、“哲学”、“政治经济学”。
此阶段课程的设置有以下特点:
第一,紧随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适应反右、反修的需要,增开了社会主义教育、反对修正主义的内容。
第二,重点突出了毛泽东思想的教育,把宣传毛泽东思想作为最根本的任务,把毛泽东著作作为最基本的教材。
第三,首次对不同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内容有了不同要求,尤其是对文科和理科、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了变化。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1966-1976年)
1966年至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国的高等教育遭受到极大的破坏,各地高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被破坏。“文化大革命”时期,许多高校停止了招生,但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没有完全停止。遵照毛泽东“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个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劳动者”的教导,此阶段的培养目标为:“培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革命路线的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有文化科学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劳动者。”[1](P55)根据这一目的,普通高校的公共政治理论课以毛主席语录、毛主席著作和所谓革命大批判的文章、社论作为教材。
1971年4月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进行教育革命,把青年一代培养成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但此次会议更多的是强调“进行一次思想和政治路线方针的教育”,教育的目的是进一步确立毛泽东的无产阶级教育路线,反对修正主义的教育路线。此后,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被“四人帮”用来作为他们篡党夺权服务的工作,以致名存实亡。
四、改革开放初期的思想政治教育课(1977-1984年)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逐步走上正轨。1977年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十分重要的一年,在邓小平的倡导下,全国高考制度得以恢复,思想政治理论课又回到了60年代初的课程设置。
1978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征求意见稿)”,对新中国成立以来28年全国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课取得的成绩作了充分肯定,对“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对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破坏进行了批判,重新明确了马列主义理论课的目的和任务。“意见”指出:“马列主义理论课的主要任务在于系统地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三个组成部分的基本理论教育,武装学生的头脑。”“意见”提出,高等学校的马列主义理论课程一般应开设“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共产党党史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等四门课。其中,前三门课为所有高等院校共同开设课程,理工农医专业还开设“自然辩证法”课程,文科院校开设“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课程。“意见”还对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新教材的编写、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师队伍的建设、领导体制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1](P70-74)
为了摸清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状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便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教育部政治理论教育司于1979年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经过广泛调研的基础之上,1980年7月,教育部印发《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地位和任务,明确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教育,帮助学生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提高社会主义觉悟,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初步具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办法》还明确了马列主义课的教学方针,确定了马列主义课的课程、学时、大纲和教材,并对高校马列主义课的教学制度、教学环节、教学方法、教师队伍建设、领导管理体制等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实践经验和当时条件,《办法》确定,全国高校本科开设“中共党史”、“政治经济学”、“哲学”三门课。文科专业加开“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也可试开“科学社会主义”。
1982年党的十二大之后,根据党的十二大关于加强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的精神,教育部决定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1982年10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品德课程的通知》,《通知》对共产主义品德课的教学实施、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材料编写等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两年后,即1984年9月,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又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规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行动指南,是培养学生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理论基础。把马列主义理论课作为必修课,是社会主义大学区别于资本主义大学的重要标志。”[1](P94)《规定》强调:“为了增强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现实性,现在着手准备在全国高等院校增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课程”。[1](P95)《规定》还对马列主义理论课教学的各个环节、教学方法、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等问题作了专门规定。
1984年9月,教育部又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确定在高等学校新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此课程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共产主义人生观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有关人生、理想、道德等方面的问题,给予有说服力的回答,帮助学生逐步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从此时开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际已经包含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后简称为“两课”)。也正是从此时开始,思想政治教育正式作为高等院校的学科和专业进行建设。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的关键在师资。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1984年11月,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又颁发了《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对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知识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培训、待遇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此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属于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初创阶段。与改革开放以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相比,呈现出如下特点:
第一,改革开放以前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大致延续下来,反映出我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继承性、连续性。
第二,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形势的需要,新增加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课,目的是为了增强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现实性,为改革开放服务。
第三,为了培养学生成为有革命理想、讲革命道德、守革命纪律、有文化的又红又专的人才,新增了“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不少学校从此时开始成立“德育教研室”。
此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为后来实施的“85方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新时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和发展(1985-1998年)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步伐加快,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一些西方社会思潮的传播对大学生产生了种种消极影响,对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提高其实效,1985年8月,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该文件明确了新时期不同层次学校(从小学到研究生阶段)马克思主义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对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提出了一些新的调整要求。这是80年代中期我们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提出的重要的指导思想之一。
1986年3月,国家教育委员会(现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在高等学校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的意见》(以下本段简称为《意见》)。《意见》明确新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方案,即普通高校普遍开设“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四门课。这四门课中,“中国革命史”由原“中共党史”演变而来,与1953年设置的“中国革命史”有相似之处;“马克思主义原理”由原“哲学”、“政治经济学”或前期试开的“科学社会主义”合并而来,类似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马列主义基础”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新设的课程。这四门课很好地体现了《通知》关于对大学生进行历史、理论和现实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思路。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当时的形势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1986年7月,中宣部、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对高等学校学生深入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为形势与政策教育走进课堂,纳入教学计划准备了条件。同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国各大学开设法律基础课”的精神,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由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教学内容上又增添了“法律基础”一门课。
1986年9月底,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提出了培育“四有”公民的任务。为了贯彻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精神,1987年10月,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对高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作出了设置五门思想教育课程的规定:“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两门为必修课,“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三门课,各类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有选择地开设。
1987年党的十三大之后,为了帮助学生了解国内外重大时事,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掌握党的基本路线,认清形势和任务,激发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社会责任感,国家教委颁发了《关于高校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施意见》,对“形势与政策”课的性质和任务、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安排、师资、教材及经费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在对本科教学进行改革的同时,适应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要求,研究生公共政治课的改革也开始实施。1987年6月,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了《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公共课)教学的若干规定》,要求对所有的硕士研究生开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课。此外,对文科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开设“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课,对理工农医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课。对文科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课程,对理工农医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
至此,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设置大体是围绕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品德”即“两课”展开的。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革命史”、“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文科开设),思想品德课程包括“法律基础”、“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职业道德”。这就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影响长达十余年“85方案”。这一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央加强了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领导。1991年,原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意见》,强调要继续按照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通知》精神,积极进行教学改革,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课程形式以相对稳定为宜。根据几年来课程改革的实践和教学实际情况,四年制本科应继续开设“中国革命史”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马克思主义原理”课要在教学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完善,文科类还应开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以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为标志,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适应新的要求,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了学校德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强调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改革开放条件下学校德育工作的新经验,把德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993年6月,国家教委思政司召开了“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座谈会”。此次会议达成以下共识:第一,把“思想教育课”的名称改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第二,提出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对课程进行“改革”;第三,根据高校教学整体改革的大框架要求,在对“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建设调研的基础上,将原设的“大学生思想修养”和“人生哲理”两门课合并调整为一门课,叫做“思想道德修养”课,作为必修课,在大学一年级开设;第四,第一次把思想政治教育课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并提,共同被称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这次会议的纪要都以国家教委思政司的文件形式作了转发。
1994年,中央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后印发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国家教委于1995年10月下发了《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于1995年11月颁布了《中国普通高校德育大纲(试行)》。《若干意见》充分阐述了“两课”教学的重要意义,提出要适应新形势对“两课”进行改革,改革的重点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内容,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教育。《若干意见》对1985年以来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作了认真总结,第一次明确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简称为“两课”;强调要通过教学改革,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两课”课程体系,并首次对“两课”设置作了统一的规定:四年制本科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课程仍设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国革命史”;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仍设置“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文科类专业还应开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课程。《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规定本科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应设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革命史论”;思想品德课应设置“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文科类专业应开设“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若干意见》还对“两课”教学方法的改革、师资队伍建设、“两课”的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两课”教学的领导与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提出要把“两课”教学的状况作为评估学校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条件,作为学校办学水平和“211工程”评估的标准之一。此文件的印发,对思想品德课的建设进一步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1995年12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保证高等学校德育工作有效的实施,根据《教育法》,国家教委正式颁布了《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高等学校德育工作的大纲。该大纲的颁布和实施,对思想品德课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1996年3月国家教委下发了《关于落实“两课”教学改革〈若干意见〉几项重要工作的实施计划》,强调要“积极、稳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新课程设置方案的制订工作。1996年6月,全国高校“两课”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广州召开,会议指出,国家教委关于“两课”教学改革的文件已适时地提出了争取在1997年确定新教学方案的要求,积极稳妥地解决这一任务对于深化高校“两课”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还提出了新的课程设置方案制订的原则,强调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两课”教学改革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心内容来加强和改进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指示。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了党章。党的理论创新和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党中央高度重视邓小平理论教育,提出了邓小平理论要“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的“三进”要求。1998年4月28日,中宣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的通知》,要求从1998年秋季开始,普通高校都要以“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程为基础,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并把“马克思主义原理”中“科学社会主义论”的课程内容和“中国革命史”中关于1956年以后的课程内容融合到这一课程中统一进行讲授。邓小平理论作为“两课”教育教学中心地位的确立,标志着新课程方案设置的制定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85方案”实施时间较长,这一方案有如下特点:
第一,经过几年的摸索,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体系。这一课程体系基本包括了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和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解决大学生思想认识三个层面的内容。课程体系越来越完善,课程内容也越来越多。
第二,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形成的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始进入教学体系之中,先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后调整到新设的“邓小平理论概论”中,教学内容日益贴近社会发展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
第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越来越重视,各个高校都普遍建立了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专门机构,配备了专门教师,建立了一整套管理体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基本要求、示范教材、教学参考书陆续编写出来,教材建设呈现出多层次性,适应多媒体教学要求的多媒体课件也逐步开发出来。
第四,思想政治理论课逐步纳入学科建设之中。进入20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建立独立的隶属于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下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有了明确的学科归属。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建设,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师资培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方法创新等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世纪之交的思想政治教育课(1998-2004)
为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解决好邓小平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这一主要任务,1998年4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讨论了教育部党组关于“两课”课程设置的报告,并作了重要指示。
1998年6月,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定二年制专科院校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两门课程;三年制专科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邓小平理论概论”三门课程,四年制本科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和“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文科类开设)等5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同时开设“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两门思想品德课。研究生开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理工类)和“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文科类),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工类)、“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文科类)。同时,还规定,各层次各科类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这就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进程中的“98方案”。
新的“两课”课程方案大体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为主体的课程设置,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属于基础理论教育的内容;二是以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过程中两次理论飞跃的成果为主题的课程设置,如“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性和时代性;三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当代世界和人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主题的课程设置,如“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在三个层面是一个整体,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统一于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98方案”的最大特点是,体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关系。根据“98方案”关于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时间安排,各高校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的通知》精神,在1998年秋季普遍开设“邓小平理论概论”课;其他几门课程一些条件具备的高校在1998年秋季入学的新生中开始实行,所有高校在1999年秋季入学的新生中开始实行。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面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为推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进”工作,2001年7月,教育部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教育教学中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强调“积极推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校‘两课’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对高校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中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2003年2月12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进”工作的通知》。《通知》将“邓小平理论概论”课调整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支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条件和基础较好的高校进行单独形态开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试点。《通知》还要求在开设的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全面渗透“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和主要观点与各门课程的学科内容有机结合起来。
“98方案”对“85方案”的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突出了邓小平理论在“两课”教学中的重要地位。“98方案”要达到的最重要的教学目标,就是“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这一调整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课不再单独开设。
第二,把“85方案”中“马克思主义原理”课分设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
第三,“98方案”把“85方案”中的“中国革命史”课调整为“毛泽东思想概论”课,形成了从“毛泽东思想概论”到“邓小平理论概论”再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的课程逻辑,突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两次历史性飞跃所产生的理论成果以及几大成果之间的密切联系。
第四,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学科支撑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得到了进一步发展。1990年,中国人民大学被批准设立全国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博士点。1996年,国家正式批准武汉大学、清华大学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点。2002年,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的该学科点被确立为国家级重点学科,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开始进入又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七、新世纪新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调整与“05方案”的形成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出战略部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新一轮调整成为实施这一战略部署的重要环节。
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实践中,党中央全力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着力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发展,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与此同时,党中央对思想政治建设,特别是对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作出了重大决策。2004年初,党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对新形势下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作了新的部署,作出了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重大决策。
2004年初,胡锦涛同志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及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先后做出了重要批示。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视和关心,同时,也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进行了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报送党中央。
在调研中,各地各高校反映“两课”课程设置和教材内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第一,课程体系不尽合理,各门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不够,缺乏内在逻辑联系和统一整体性思路。第二,课程内容重复较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容不仅与中学课程的内容重复,而且各门课程之间、与专业课程之间也存在重复现象。第三,课时过多,在教学实践中很难操作。
根据形势发展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提出的新要求,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意见》深刻分析了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阐述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途径和方法,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立足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与政策教育,不断增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意见》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设置,提出了三点基本要求:一要体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二要突出重点,更好地吸收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三要有利于更好地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大学生头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经党中央同意,2005年2月7日,中宣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
《意见》规定四年制本科的课程设置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4门必修课;同时,开设“形势与政策”课。另外,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选修课。《意见》还就加大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的力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就是现在正在实施的“05方案”。为了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建设,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成立教材编写委员会,成立了教材编写小组,并将四门必修课的教材编写直接纳入中央实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为了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意见》还提出了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任务。2005年1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了《关于调整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通知》,正式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其所属六个二级学科的建设,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有了明确的学科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也被直接纳入学科建设的领域,从而形成了学科与课程良性互动的局面。
“05方案”反映了新世纪新阶段改革发展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提出的新要求。“05方案”与“98方案”相比,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05方案”正式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来概括原来的“两课”各门课。这一新的概括较之“两课”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它不仅说明了此类课程的性质,而且客观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教育”或“思想品德”这两类课程的内在联系,科学地综合了原来称作的“两课”的基本内涵。
第二,“05方案”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同时强调要加入科学社会主义的有关内容。这一调整不是原有两门课程的合并或简单相加,更不是对“85方案”的简单回归,而是对一个新的理论体系的构建。
第三,“05方案”对“98方案”中分设的“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邓小平理论概论”(后调整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作了调整,形成“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这一门新的课程,突出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这一中心内容。
第四,“05方案”增加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新课程。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演化来看,这一调整明显地是吸收了“85方案”中注重社会历史发展教育和“98方案”中注重理论发展教育的长处,实现了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发展的统一,构成了较为全面的历史教育课程体系。
第五,“05方案”把“98方案”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这种合并也不是两门课程的简单相加,而是教学内容的彻底整合。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98方案”课时较多、部分内容重复的问题,突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二者的结合。
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沿革的启示
从新中国成立到今天,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发展已接近60年。从近60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沿革来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我们党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极为重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给予了高度关注。虽然课程名称在发生变化,教学内容在进行调整,但党和国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证明,普通高校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之一,是对大学生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我国高等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调整反映了时代发生的变化和新形势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沿革,我们可以看出,几乎每一个课程体系都要反映时代的要求,都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诸如政治经济的变化、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等,其中影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外社会形势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性质认识的不断深入。20世纪50年代全国高等学校各个年级普遍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60年代开设的反对修正主义的教育、80年代关于改革开放的教育、90年代开设的“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以及自60年代开始的形势与政策教育,都反映了时代变迁和新形势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第三,思想政治理论课特别突出地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课程,到1956年开设的“马列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到1959年开设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和“哲学”,再到1980年开设的“政治经济学”、“哲学”和文科专业开设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科学社会主义”,再到“85方案”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再到“98方案”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最后到“05方案”开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这些课程都强调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及蕴含于基本原理之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学习和掌握。这些既是对大学生进行科学的世界观教育的基本内容,也是大学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与现实的理论基础。
第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始终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中心。20世纪60年代强调毛泽东思想教育,90年代强调邓小平理论教育和新世纪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的时代性和现实性,进一步说明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第五,思想政治理论课始终坚持以理论联系实际原则,以培养大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重点。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目的,就在于社会现实中的实际运用。因此,在课程沿革中,逐步完善了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为重点的课程。课程沿革中设置的“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等均属于此类课程。
第六,思想政治理论课始终坚持课堂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体验相统一的教育教学方法。20世纪50年代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提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当时中央强调,“在一切学校中,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每个学生必须依照规定参加一定时间的劳动。”改革开放以来,在几次较大的课程体系及其实施方案中,都设计了一系列的课堂理论教育和社会实践体验相结合的教育环节和教学内容。课堂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体验相统一的教育教学方法,实际上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的运用。
第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始终与学科建设相伴随。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为主要教学内容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为发展马克思主义相关学科,尤其是为我们设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建立起来的马克思主义相关学科、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以及现在正在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了学科支撑。
总之,一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史,它折射着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辉煌与挫折、艰辛与探索。它昭示我们,坚持并不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保证,是我们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保证。它也提示我们,要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就必须明确肯定其学科性,充分发挥其实践性,不断增强其实效性。①
注释:
①本文写作过程中,参阅了顾海良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演化及其基本特点》(载《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2期),罗建平、胡继冬的《建国以来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历史沿革》(载《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江苏俊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调整的历史考察》(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王康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历史考察》(载《毛泽东思想研究》2005年第11期)等学术论文。
标签:思想政治理论课论文; 马克思主义理论论文; 马克思列宁主义论文; 思想品德论文; 政治论文; 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教学理论论文; 大学论文; 中国革命史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高等学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