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研究_建成区论文

中国城市土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人口增长论文,土地论文,城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订日期:2013-03-10

DOI:10.11821/dlyj201309009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城市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2010年中国城市化率达到49.67%,已进入城市化中期阶段[1];2011年城市人口过半,中国城市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中国的快速城市化以其庞大规模的人口转移和城市土地的快速扩张受到国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2-6]。近年来,学者们对城市蔓延等现象十分重视,紧凑城市、精明增长、城市发展边界[7-9]等城市控制理念相继提出并引发城市发展模式讨论,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成为学界关注焦点。城市人口增加是城市用地扩张的主要驱动因素[10,11],而城市用地扩张又会将更多的农业人口转换为城市人口,甚至大量存在以政府主导的造城运动,由此导致“驱赶型城市化”[12,13],即以城市面积迅速扩张为主的土地城市化“驱赶”农业人口向城市聚集。另外大量占用耕地资源也是我国城市用地扩张的主要途径。以地生财的土地财政在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资金保障的同时,也使得土地城市化明显快于人口城市化,二者发展比例的严重失调导致城市形态和布局分散化,呈现低密度发展趋势,加重了目前已经十分尖锐的耕地保护与城市用地扩张之间的矛盾,同时也给城市化带来了诸多隐患。

未来20-30年随着中国人口规模达到峰值,城市化率将达到65%的水平,年均会有1500-2000万共近4亿农业人口进入城市[1]。按照目前的城市扩张速度,每年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000-1200k。面对人地矛盾日益紧张的情景,土地压力无疑是巨大的。因此如何厘清并协调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用地扩张和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已成为中国城市化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鉴于此,本文以全国657个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基于2000年和2010年统计数据,建立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关系模型对城市协调性进行分级,从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分析、不同规模城市协调性分析和城市规模变动协调性分析等三个侧面,对中国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以期为引导城市土地与人口协调增长、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1 研究对象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对象选取与处理

按照中国设市城市行政区划沿革,2000年中国有263个地级建制以上城市和400个县级市,共663个设市城市。在随后10年的发展中,部分城市经过合并、撤销、设区和县改市等多次行政区划调整以及名称变动,到2010年全国共有287个地级建制以上城市和370个县级市,共657个设市城市(城市分布如图1所示)。2010年和2000年绝大多数设市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数据统计都是连续的,只有少部分新设或县改市数据存在缺失(如2010年新设立的蒙自市、文山市和共青城市等)。为了保证研究的时效性,本文选取2010年657个设市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在对新增城市相关数据进行补充的基础上,基于城市人口数据和建成区面积数据,定量分析近10年中国城市人口增长和城市用地扩张之间的协调关系。

1.2 数据来源

采用数据为城市用地数据和人口数据。鉴于中国城市建成区接近于城市的实体区域[14],因此选择城市建成区面积表征城市用地。城市人口数据采用小口径[1]的城市人口,即城区人口。本文所需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00年和2010年),部分城市①相关数据来源于政府工作报告、市(县)志和城建资料。

1.3 中国城市发展概况

选取中国657个城市(图1)。2000年城市人口为2.09亿人,建成区面积2.23万k;2010年城市人口达到3.54亿人,建成区面积4.15万k;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增加69.62%和85.67%。具体变化情况见表1。

从城市数量来看,中国城市数量与城市规模成反比,由特大城市到小城市,城市数量依次增多,呈金字塔型分布。从所占人口比例来看,特大城市人口占比最高,为50%;其次为中等城市,为20%左右;大城市和小城市所占人口比例随着城市规模的晋升有所变化。从所占建成区面积比例来看,特大城市所占比例最高且增加幅度最大,达到20个百分点;中等城市和大城市所占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小城市所占比例下降幅度最大,达到18个百分点。从人均用地来说,人均用地与城市规模呈反比,规模越大,人均用地越少。

图1 2010年中国城市分布图

Fig.1 Distribution of 657 cities in China in 2010

2010年和2000年相比,从城市数量来看,小城市数量锐减,由413个减至261个;中等、大和特大城市数量则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以中等城市增加最多,由155个增至248个。从人口数量和建成区面积占比来看,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所占比例有所增加,小城市和中等城市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从人均用地来看,城市人均用地从107/人增加到117/人,增幅9.35%。其中以特大城市增加比例最高达33.75%,大、中等和小城市变化幅度依次为13.21%、9.32%和-6.00%。此外,有225个城市规模类别发生了变化,其中148个小城市变为中等城市,鄂尔多斯市、滨州市、义乌市由小城市变为大城市,东莞市由小城市变为特大城市。52个中等城市变为大城市,佛山市、临沂市和淮安市由中等城市变为特大城市;18个大城市变为特大城市。上述研究表明,2000-2010年中国城市化在快速发展。

2 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评价

2.1 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关系模型:协调性系数

Julian D.Marshall通过研究美国1950-2000年城市土地扩张和人口增长,发现土地扩张速度总比人口增长速度快10%,即平均新增一个城市居民需要占用的土地面积为现有城市居民人均土地面积的两倍[15]。国内学者通常用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城市用地增长率/城市人口增长率)来衡量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协调关系,一般认为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为1.12时比较合理[16-18]。但是仅仅考虑城市用地增长率和城市人口增长率之间的比值关系,很难反映一个城市人均指标的多少。当城市人均建成区用地面积很大,处于粗放式发展阶段时,如果再按照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1.12的水平来衡量时,则有违紧凑城市等节约用地理念,也不能客观反映城市用地扩张和城市人口增长之间的协调关系。基于此,本研究对传统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进行修正,采用人均城市用地约束参数,构建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系数(CPI)来反映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协调关系。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分别为基年(2000年)和目标年(2010年)某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和该城市当年所属类别城市的理想人均建成区面积。关于LPI的取值问题,鉴于2010年这657个城市的人均建成区用地面积为117,绝大多数城市人均用地指标已经超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规定的上限值,根据集约城市发展的需要,参照相关文献[19,20]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同类别城市的用地指标最大值,按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分类别依次取95/人、100/人、105/人和110/人作为人均城市用地理想值。

2.2 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分级

在充分考虑城市化过程中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参照相关研究[15-18]根据CPI值,可以将全国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分为土地快速扩张、人地基本协调、人口快速增长和人地有所收缩4类,以CPI值等于1.1为基点,进一步根据CPI的大小,细分为6个级别,分类标准及类型特征如表2所示。

3 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多重性分析

3.1 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分析

利用2000年和2010年建成区土地数据和人口数据,基于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关系模型和评价标准,对中国657个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的协调性进行评价,结果见表3和图2。研究表明,中国657个城市用地扩张和人口增长之间协调性较弱,以土地显著扩张发展为主,占近1/3的城市数量、45.95%的人口和过半的建成区面积;以人口显著增长发展为辅,占城市数量1/4、人口接近1/5和约1/7的建成区面积。具体而言:

(1)土地快速扩张型:包括259个城市,占建成区面积的60.76%,相应人口占54.20%。其中,土地显著扩张的有209个城市,占45.95%的人口和51.79%的建成区面积,是6个类别中最显著的一类;在空间分布上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和哈大齐城市群、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群以及天山北坡地区等主要城市带。此外,土地明显扩张的有50个城市,占8.26%的人口和8.97%的建成区面积,空间分布相对集中,主要位于山东、江苏南部和北部湾地区。

(2)人口快速增长型:包括281个城市,占建成区面积的25.41%,相应人口占30.79%。其中,人口显著增长的有173个城市,占19.19%的人口和14.10%的建成区面积;主要集中在东北边境地区、冀中南地区、中原经济区、关中-天水地区、成渝地区、长株潭城市群和滇南。此外,人口明显增长的有108个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占11.59%和11.30%。几乎全部位于胡焕庸线以东地区,长吉城市群、苏南、浙北、滇中和广西北部相对集中分布,其余多处在省区交界地区。

(3)人地基本协调型:包括90个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占13.60%和12.33%。主要分布在哈大齐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成渝地区、环鄱阳湖城市群、武汉城市群及长三角城市群。

(4)人地有所收缩型:包括27个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占1.41%和1.51%。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成渝北部、湖北中部、安徽和海南,这些城市均是县级市且多属于资源型城市,以资源枯竭、产业更替不及时引起经济发展缓慢、就业机会减少进而导致城市人口规模变小者居多,伴随部分城市建成区面积有所减少。

3.2 不同规模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分析

以201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标准,对中国不同规模城市的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进行评价(表4、表5),结果表明,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发展以土地快速扩张为主,其中土地显著扩张所占比例最为显著;以人口快速增长为辅,且人口明显增长所占城市数量多于人口显著增长。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以人口快速增长为主,且人口显著增长在城市数量和人口数量、建成区面积比例上占有优势;以土地快速扩张发展为辅,且土地显著扩张城市数量和相关比例要高于土地明显扩张。人地基本协调城市在不同规模城市类别内所占相关比例基本接近,均在15%左右,而人地有所收缩城市随着城市规模变小,相应占比有所增加。

图2 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加协调性分布图

Fig.2 Distribution of coordination classification between land expansion and population growth

(1)特大城市以土地显著扩张为主。特大城市土地快速扩张的有45个城市,拥有67.13%的人口和77.47%的建成区面积,占有绝对优势。其中,以土地显著扩张所占比例最高,城市数量、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占到62.71%、57.50%和66.82%;其次是人口快速增长,占有9个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分别占到20.37%和12.40%,其中人口明显增长有6个城市,但其人口比例却远远低于人口显著增长的3个城市。

(2)大城市以土地显著扩张为主,以人口明显增长为辅。大城市土地快速扩张以过半的城市数量、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占有优势,其中又以土地显著扩张在城市数量、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所占比例上最高,分别达到46.07%、45.15%和50.92%;人口快速增长以1/3的城市数量、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位居其次,其中又以人口明显增长所占比例最多,占有19个城市、20.85%的人口和18.05%的建成区面积;人地基本协调的占有12个城市,且所占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也相差不大,均在1/7左右。

(3)中等城市人口显著增长和土地显著扩张两极分化较为明显。中等城市人口快速增长以117个城市、44.60%的人口和38.71%的建成区面积占据首位,其中又以人口显著增长表现突出,占有73个城市、28.12%的人口和22.76%的建成区面积;土地快速扩张以88个城市,近40%的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位居其次,其中以土地显著扩张占有绝大比例,占有67个城市、28.33%的人口和34.51%的建成区面积;人地基本协调仅仅占有34个城市和15%的人口和面积;人地有所收缩共9个城市,位居末尾。

(4)小城市以人口显著增长为主,土地显著扩张为辅。人口快速增长以近半数的城市数量、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占据首位,其中又以人口显著增长最为显著,占有86个城市、33.01%的人口和29.89%的建成区面积;土地快速扩张则占有近1/3的城市数量、人口和建成区面积,其中又以土地显著扩张为主,占有64个城市、26.22%的人口和28.87%的建成区面积;人地基本协调和人口明显增长在城市数量、人口和建成区面积上极为相近;人地有所收缩以17个城市和土地明显扩张的16个城市在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比例上相近。

3.3 城市规模变动下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分析

在2000-2010年10年间,中国共有225个城市人口规模发生了较大变动。本文选择其中148个由小城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52个由中等城市发展成大城市和18个由大城市发展成特大城市的城市,对其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做进一步分析(表6)。研究表明,由小城市发展成中等城市的城市多为县级市,在2000年时这些城市普遍存在人均用地面积较大的特点,故多通过人口快速增长来完成规模晋升,以人口显著增长为主。中等城市发展成大城市的城市多为地级市,多以土地显著扩张和人口明显增长为主。大城市发展成特大城市以土地显著扩张为主。

(1)2000-2010年共有148个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以人口显著增长为主。由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人口快速增长的城市最多,达到96个;其中人口显著增长以61个城市居首,其次为35个城市人口明显增长。进一步分析发现,这96个城市中有76个县级市和20个地级市,2000年时这些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为162,多数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较大,仅有7个城市的人均建成区面积低于小城市的理想人均建成区面积110。37个土地快速扩张城市中有15个地级市和22个县级市,2000年时人均建成区面积为112,多数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较小,其中有20个城市低于小城市理想值110

(2)2000-2010年共有52个中等城市发展为大城市,多以土地显著扩张和人口明显增长为主。中等城市发展为大城市,土地显著扩张居首占有21个城市,这21个城市在2000年时人均建成区面积为95,其中有15个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低于中等城市理想值105。人口明显增长居次拥有15个城市,这15个城市在2000年时人均建成区面积为117,有10个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高于中等城市理想值105。另外,在行政级别上这52个城市全部为地级市。

(3)2000-2010年共有18个大城市发展为特大城市,以土地显著扩张发展为主。土地显著扩张以10个城市占比例最高。这10个城市在2000年时人均建成区面积为110,其中有7个城市人均建成区面积低于大城市理想值100

4 结论与讨论

以全国657个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基于2000年和2010年统计数据,建立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关系模型,从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不同规模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和城市规模变动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等三个侧面对中国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结果表明:

(1)中国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协调性较弱,土地显著扩张与人口显著增长两极分化。中国657个城市用地扩张与人口增长欠协调,以土地显著扩张为主、人口显著增长为辅,二者合计城市数量过半,双峰凸起明显。从空间分布来看,土地显著扩张城市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及东部沿海、沿江、沿线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人口显著增长城市分布重心则相对西移,除在东部沿海一些地带有所分布外,主要集中在胡焕庸线以东的中西部地区。人地基本协调和人地有所收缩所占城市数量较少,前者呈零星散布,后者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中西部、成渝北部、湖北中部、安徽和海南,主要是资源型城市,因资源枯竭、产业更替等原因导致人口集聚能力降低。

(2)特大、大城市以土地显著扩张为主,中、小城市以人口显著增长为主。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发展以土地快速扩张为主,其中土地显著扩张所占比例最为显著;中等城市和小城市以人口快速增长为主,且人口显著增长在城市数量和人口、建成区面积比例上占有优势;人地基本协调在不同规模城市类别内所占比例基本接近,均在15%左右,而人地有所收缩城市随着城市规模变小,相应所占比例有所增加。

(3)小城市升级多以人口快速增长实现,大中城市升级则更多通过土地显著扩张完成。148个发展为中等城市的小城市多为县级市,人均建成区面积较高,由于城区扩建受财政收入等诸多因素限制,城市规模变化主要通过人口的快速集聚完成规模演变;52个发展为中等城市的大城市多为地级市,人均建成区面积较低,由于城市人口规模和城市财政收入有了一定积累,在城市用地建设等方面具有更多的主动权,因而表现为土地显著扩张城市数量居多;18个发展成特大城市的大城市,更多地为以房地产、新城建设等所带动的用地驱动型城市化,主要表现为土地显著扩张占据主导地位。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2000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重视城市发展,房地产开发、新区建设等“驱赶型”土地城市化成为首选。土地城市化的过快发展在中国土地资源十分有限的国情下,对土地资源安全构成威胁,且这种以土地财政来保障城市发展的方式更像一种“激素”式或“空壳”式的发展,如没有完善的产业发展填充跟进,以土地财政为核心的快速城市化发展模式注定不具可持续性。城市面积的无序快速扩张大大降低了健康城市化的保障,近期全国许多城市雨涝洪灾频发和大量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就是城市化质量低下的一个缩影。城市化不仅是以土地的城市化为代表的物质财富的积累,更多是以人的城市化为代表的行为方式的改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二者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城市内涵式发展。以土地显著扩张为主的土地过度占用和以人口显著增长为主的人口过度集聚均须引起管理者和学术界的关注,以避免违背城市发展规律,带来城市生态质量和市民生活品质的持续降低。此外,资源型城市随着资源逐渐枯竭,经济发展受到制约,城市人口和建成区规模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及早谋略尽快转型,实施积极的产业替代战略应成为资源型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注释:

①蒙自、文山和共青城三市2010年数据来源于当年政府工作报告;巴彦淖尔、乌兰察布、眉山、丽江、临沧、来宾、崇左、蒙自、文山、庆阳、定西、陇南、固原、中卫、阿拉尔、图木舒克和五家渠等市2000年数据来源于当年政府工作报告、市(县)志和城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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