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共性技术及其测度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共性论文,国内外论文,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0 引言
共性技术测度是共性技术(Generic Technology)研究领域的一个重点课题。分析国内外共性技术测度的研究现状和发展动态,具有以下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有利于构建共性技术测度体系、丰富和发展共性技术理论;丰富和拓展科学计量学理论、方法和应用;丰富现有的产业共性技术选择战略和决策理论;为政府部门选择、发展共性技术提供决策支持;指导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共性技术选择与管理等。面对当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各国正在进行抢占科技制高点的竞赛,全球将进入空前的创新密集和产业振兴时代。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强调:我们要紧密跟踪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逐步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主导力量。因此,加强共性技术测度研究,尤其是对新能源、新材料、电动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共性技术测度,将会对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共性技术选择和管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主要是对共性技术测度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做一分析,以利于后续工作——共性技术测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的顺利进行。
1 共性技术研究综述
笔者用“共性技术”和“Generic Technology”(共性技术)分别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和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的web of science网络平台进行检索,得到图1和图2所示的“共性技术”中文、外文文献年度分布图。从图1和图2可以清晰地看到,国内、国际对共性技术的研究整体上呈现出明显上升的发展趋势,尤其是21世纪以后。关于共性技术理论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1 关于共性技术的定义
共性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这两个概念在研究上一般不作区分[1],本项目论证对二者也不作区分。关于共性技术的定义,综观1988年美国ATP(先进技术计划)中首次明确的定义[1-3],以及美国布什政府对共性技术的定义和国内学者对共性技术的定义[1,4-6],目前国内外公认的定义是: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普遍应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整个产业或多个产业及其企业产生深度影响的一类技术[7]。
图1 “共性技术”研究的中文文献分布
图2 “共性技术”研究的外文文献分布
1.2 政府在共性技术开发中的作用研究
Belanger和Uriano等认为[2],政府通过ATP(先进技术计划)的实施,与产业合作,共同发展预竞争技术和共性技术,可以提高美国的竞争力。Belanger和Uriano等预测美国联邦政府的ATP将会对美国技术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成功。
吴建南、李怀祖针对中国技术政策实施的现状[5],提出中国政府对技术发展方向的支持干预范围应逐渐缩小且集中在共性技术和基础技术方面。
胡小江针对在共性技术研发领域普遍存在的严重“市场失灵”,导致企业对共性技术投资严重不足的现象,从共性技术的性质和特征、R&D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投资和风险、R&D的不同阶段与供给组织结构三个角度,对政府参与共性技术研发的必要性进行了理论分析[8]。Li在研究中也提出[9],共性技术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其组织失灵与市场失灵的不可避免性,并提出政府需大力解决该双重失灵状况。
李纪珍认为[10],共性技术为多项其它技术提供基础,具有宽广的应用范围和众多的技术使用者,由此决定了共性技术的供给存在双重失灵: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在此基础上,李纪珍进一步探讨了政府在共性技术供给过程中要同时解决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的问题。
马名杰提出[4],20世纪90年代以后,共性技术政策在发达国家的技术政策中确立了地位。共性技术政策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也同样适用于奉行技术追赶战略的发展中国家。国际经验表明,共性技术政策强调的是一种以公共财政和遵守国际规则为原则,以集中资源、突出共性、突破重点为特点的政策理念。加大对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并不是简单地增加经费投入,更重要的是采取有针对性、有效率和有利于共性技术扩散和应用的组织方式和政策。政府支持共性技术研究需要与产业组织政策、财政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等相关政策配套才能发挥作用。
孙鳌探讨了“政府在产业集群共性技术供给中的作用”[11],认为共性技术在产业集群成长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共性技术的特征如其高风险和高外溢性所决定,依靠自发的市场力量,产业集群共性技术的研发投资将低于理论上社会的最优水平。因此,政府研发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恰当组合税收、直接资助和政策性贷款等手段,消除在技术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出现的市场失灵。政府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尽快促进政府、大学、专业化研究机构和集群化企业多方参加的研发联盟的形成。
张振刚、景诗龙在“我国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模式比较研究——基于政府作用的视角”的研究中提出[12],政府是推动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并基于政府作用视角,把当前中国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分为:政府主导型、政府合作型、政府鼓励型三种模式,同时对政府在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作用表现、主要优点和缺点进行了比较分析。
Chiang基于任务导向型和扩散导向型的技术政策[13],提出了政府与产业结合,共同发展共性技术的建议。
1.3 共性技术与创新体系研究
陈玉瑞、鲍健强和项浙学围绕浙江“块状经济”的特点,利用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特征,分析了如何重新整合科技资源,构建基于共性技术的科技创新体系的发展思路[14]。
鲍健强、胡平、陈玉瑞和项浙学从技术学、经济学的角度剖析了共性技术的特点和规律,并提出了如何构建基于共性技术的科技创新体制的构想[15]。
操龙灿、杨善林围绕建立共性技术创新体系促进共性技术供给的思路,分析了中国共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现状,并指出中国共性技术创新体系的运作模式是建立政府主导的共性技术创新体系,同时,还提出了政府主导的共性技术创新体系的组织形式和主要政策措施[16]。
罗芳、王琦认为[17],产业集群因其具有技术创新、开放、企业的相互竞争与合作等表现,被逐渐认作是一种复杂的适应系统。由于其自组织的本质特征,使产业集群具有涌现性功能。并以产业集群的复杂性为前提,对建立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体系存在问题的根源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体系的概念,以及基于涌现性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型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体系的模式与组织形式。
1.4 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研究
薛捷、张振刚分析了中国在科研院所转制后所出现的共性技术研发断层的实际情况以及现阶段在共性技术开发上所面临的挑战[18],在此基础上提出基于“官产学研”合作来组织建设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思想,并对其组成主体的行为和基本功能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组织运作特点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组建共同参与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创新平台的中心实验室以及充分利用创新平台人力资源的思路。
薛捷、张振刚通过对美国、日本、欧盟和韩国在共性技术开发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经验的归纳总结[19],提出中国在共性技术开发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并指出在共性技术开发上应该采用“官产学研”合作组织的形式。
沈金虎认为[20],以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为载体,帮助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是许多经济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并以浙江省推动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服务平台的建设为应用实例,进行了实证研究。
夏若江、吴宇茜和谢威炜提出[21],对于处于跟随地位的中小企业而言,产业集群是有利于提升其整体竞争力的一种有效的产业组织形式。但由于受到技术和市场生命周期更迭的影响,产业集群的发展容易陷入路径依赖状态。产业集群对共性技术的跟踪和创新能力决定了其对技术路径的控制能力,而共性技术的创新能力则取决于产业集群合作创新机制的形成和配套服务网络的完善,并以广东佛山市产业集群在合作创新平台方面的建设情况作为应用实例进行了说明。
张振刚和景诗龙对政府在产业集群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作用表现、主要优点和缺点进行了比较分析[12]。
1.5 共性技术外部性的研究
Zhang和Song认为[22],由于共性技术的外部性,和社会分工与专业化的发展,决定了企业之间合作共同研发共性技术的必要性。Tassey将技术分为三大类[23]:基础共性技术、支持基础技术和专有市场应用技术(创新),而前两者由于具有公共产品外部性的属性,其生产函数也应该不同于创新技术。
1.6 共性技术商业化的研究
Maine和Garnsey提出,共性技术在产业方面和应用方面具有重大的潜在的商业价值,因此共性技术商业化是一个重要课题[24]。Dayasindhu和Chandrashekar认为,共性技术具有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潜力,因此共性技术商业化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就显得尤其重要[25]。
2 共性技术测度研究综述
2.1 共性技术测度理论的研究
陈静、唐五湘指出[26],由于共性技术评价标准和筛选机制的缺失,导致了共性技术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失灵。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了发展共性技术的重要性,但是,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没有给出判别共性技术的评价标准与筛选机制。共性技术评价标准和筛选机制的缺失,使得政府在干预共性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失灵。
任丽和沙凯阐述了共性技术筛选标准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必要性[27],并结合中国的现实需要,构建了共性技术筛选标准的基本流程。
郭晓琳在其博士论文中介绍了共性技术的多角度识别问题[28],包括从技术的供给源识别、从技术的关联特性识别、从技术的需求特性识别、从技术的动态发展过程识别,以及共性技术的反向识别等。
2.2 共性技术测度方法的研究
袁思达指出[29],当前世界各国对于共性技术的识别尚缺乏有效方法。在各国技术预见实践中尚未有人根据德尔菲调查结果对共性技术课题识别进行研究。他以“中国未来20年技术预见研究”能源技术领域为例,通过分析备选技术课题之间的相关度,得到若干项共性技术课题。袁思达基于德尔菲专家调查定量分析技术课题之间的相关度,并进而确认共性技术的研究方法,是共性技术测度方法研究中的一个很好的尝试。但也有不足之处。正如袁思达本人所言[29]:其一,技术课题相关度是一个量化指标,专家对技术课题的不同熟悉程度应如何赋权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但多数评价问题都涉及主观判断或主观效用,人们始终难以对这些问题的权重赋值达成共识,就技术课题相关度而言,专家对技术课题的不同熟悉程度到底会对技术课题的相关度产生多大影响,仍然需要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其二,德尔菲调查需要众多的专家参与,但对于作答较少的技术课题而言,其结果的可信度值得担忧。其三,德尔菲调查中,对于技术课题的描述包含了大量的信息,如一项技术课题包含了几项技术,某专家即使对绝大多数技术很熟悉,而只对其中一项不熟悉,他就不能回答“很熟悉”或“熟悉”,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各类信息混杂,难以判断信息之间的关联。
魏永莲和唐五湘针对共性技术研发中存在的市场失灵、组织失灵和政府干预失灵的“三重失灵”问题,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可测性、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层次性、无相关性等原则,构造了共性技术筛选指标体系层次结构图,进而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构建了共性技术的筛选模型[30]。
陈玲玲、唐五湘和周飞跃运用决策论的数学原理,针对共性技术立项决策的现实情况构建了决策模型,并对参与主体的损益矩阵进行了推理,以期为共性技术项目立项决策机制的确立提供新的视野[31]。
邹樵在其博士论文中探讨了识别共性技术的一些方法[32],包括从技术的基础性、技术的创新源、技术的准公共产品特性和属性、技术的关联性和外部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识别。马亮提出可以从技术的供给源、技术的关联性、技术的需求特性、技术的动态发展过程等几个方面对共性技术进行识别[33]。
虞锡君[34]提出了采用基于产业链、价值链和技术链的“三链分析法”,基于地方政府科技部门专家、集群经济内龙头骨干企业专家和特定学科领域专家三者相结合的“三结合选择法”,充分发挥竞争和市场机制的“市场化选择法”等,来确定共性技术。
Keenan指出[35],英国技术预见中关于共性技术的识别,由于缺乏足够的对可能产生的后果的说明,而导致绝大多数的共性技术主题在随后就被忽略了。Keenan解释了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为随后的研究者提供了英国共性技术识别方法的经验教训。
2.3 共性技术测度指标的研究
2.3.1 技术课题相关度指标
袁思达通过分析备选技术课题之间的相关度,识别共性技术课题[29]。从共性技术概念来看,由于共性技术涉及到很多技术领域,因此共性技术课题一定与若干其他领域的技术课题存在共生关系,用“相关度”来定量地测度技术课题之间的关系,相关度越高,说明技术课题之间的关系越密切。
2.3.2 共性技术筛选指标体系
魏永莲和唐五湘提出的共性技术筛选指标体系[30],包括技术的共性程度、技术水平与性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三个准则。
2.4 共性关键技术测度的研究
除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所在技术领域进行了某些关键技术、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之外,科学技术管理学界对关键技术的研究成果比较多[36-41],但是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成果尚不多见。
钱纪明定性分析了官产学研联盟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作用[42],但并没有探讨共性关键技术的测度问题。
在图书情报文献计量研究领域,孙涛涛和金碧辉以DVD激光头技术为例,进行了“关键技术挖掘与企业技术竞争情报”的研究。但该研究中测度的关键技术,并非是共性关键技术[43]。
2.5 共性核心技术测度的研究
科学技术管理学界对核心技术进行了广泛的研究[44-48],但共性核心技术的研究成果,在科学技术管理学界尚未发现。吴巧君和崔信行在天津日报做过一篇报道,“10大平台投资19亿——围绕八大支柱产业实现共性核心技术突破”[49]。
栾春娟、王续琨和刘则渊曾基于世界权威专利数据库《德温特创新索引》,研究了核心技术的确认方法,提出专利引文分析方法、专利家族分析方法和专利指定有效国数量的分析方法,可以用来确认当前世界前沿技术领域的核心技术,并探讨了三种方法各自的优劣之处[50]。但是该研究成果中还没有探讨共性核心技术的测度问题。
3 简要评述与展望
国内外关于共性技术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政府在共性技术开发中的作用研究、共性技术与创新体系研究、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研究、共性技术外部性的研究、共性技术商业化的研究等主要领域,而对共性技术测度的理论、方法和指标等的研究成果却比较少。
共性技术测度的研究成果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学界已经普遍认识到这是一个发展产业共性技术所急需解决、而且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已有的研究成果还主要限于概念、理论的探讨。少量的关于共性技术筛选或识别方法与指标的研究成果,主要基于德尔菲专家意见,受主观干扰比较大,缺乏一定的客观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目前尚未发现关于共性关键技术和共性核心技术测度的研究成果。笔者期望下一步能在共性技术测度理论、方法与指标体系及其应用方面,做一些探索性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