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赈务到洋务:江南绅商在洋务企业中的崛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洋务论文,江南论文,企业论文,赈务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587(2009)-01-0065-18
众所周知,随着洋务运动进入到以“求富”为目标的民用工业建设阶段后,中国社会中逐渐兴起了一个新兴的有产者阶层。对于这个新兴阶层的出现,学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普遍将其视为中国资产阶级形成的标志。约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马敏先生对此提出了反思,认为这个阶层尚不是成熟和完备形态的近代资产阶级,而更宜将之视为中国资产阶级的早期形态,即近代绅商阶层①。这个意见后来在学界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同,所以近数年来提及这一阶层时,已很少有人呼之为“资产阶级”而多称“绅商”之名了。
不过,有关这个阶层的来源,学界基本上始终沿用张国辉先生多年前在“中国资产阶级的发生”的名义下所作的表述,即这个阶层主要是以创办人、投资人或经理人身份加入洋务企业建设的三类人物转化而来,那就是洋务派官僚、买办(亦被称为新式商人)和旧式商人的上层(或称一部分地主和商人)②。关于官僚和买办群体的类型划分和转化状况,以往研究已作出了颇为明确和合理的论述。至于第三类人物,迄今为止仍处于十分模糊的状态。这是因为,不仅第三类人物的具体来源和转化情况从未得到清楚地说明,而且从未有人解释第三类人物在洋务企业中究竟起到怎样的作用,以及在何种意义上与另外两个群体形成鼎足之势的问题。有人或许会认为,诸如“中国资产阶级的产生”或“近代绅商阶层的兴起”等问题业已乏人问津,那么现在研究第三类人物还有什么意义呢?事实上,正是因为第三类人物身上蕴含了以往从未得到注意的复杂脉络,才使我们有可能更完整地把握近代绅商阶层的兴起和中国近代工业化的启动这两个密切相关的实践进程,进而还有助于对学界此前看待这些进程的视角与进行历史定位的方式进行反思。
一、民用洋务企业建设从江南启动的要求及其难局
在第三类人物身上,一个极为明显的地域性背景遭到了长期忽视,那就是江南绅商在其中占据了压倒优势。其实,张国辉先生本人已在无意中给出了一个显著的证明。在张先生的论述中,总共有八个人物被列举为这类人物的代表,他们是经元善、朱其昂、李金镛、李培松、谢家福、蔡鸿仪、郁熙绳和王炽。我们之所以说张先生提供了一个无意的证明,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就承认,由于历史资料的缺乏,所以只对朱其昂和经元善的情况稍有了解,至于其他六人的出身和社会关系则付诸阙如③。张先生列举的这些人物是否都能够被当作这个群体的主要代表的问题,暂且另当别论。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除作为云南铜矿投资人之一的王炽籍隶云南外④,而包括朱其昂和经元善在内的其他七人,可以说都与江南绅商社会有着极深的渊源(后文对此再加说明)。那么,这种情况反映了怎样的意味呢?
随着这个问题的出现,另外一个被学界长期忽视的情况也浮出了水面,那就是中国近代工业化起步进程的空间背景。以往研究早已证明,以机器大生产为标志的近代工业化在中国的出现,是1840年后西方经济入侵和移植的结果。而鸦片战争后的第一批不平等条约就表明,西方当然试图全方位地打开中国经济的大门。可是结果又如何呢?起初,西方向中国移植近代工业的落脚点集中在鸦片战争前唯一的通商口岸广州及相邻的香港一带,且仅仅集中在航运和船舶修造等少许行业上⑤。可是,刚刚进入19世纪50年代,西方向中国移植近代工业活动的重心就转到了上海。并且,就行业种类和经营规模的总体而言,除了在产地和运输等问题上受到很大限制的出口加工工业外,到七八十年代,上海不但远远超过40年代的广州和香港,甚至达到了为同时期国内其他地区的总和都不及的程度。⑥
至于这种变化的原动力,显然与此一时期中外贸易的中心发生了从广州到上海的转移有着密切关联。而这种转移当然不是西方主动选择的结果,因为它们在鸦片战争后本来期望的是五口通商,可是直到50年代末,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那样,“让出五个新口岸,并没有造成五个新的商业中心”⑦。甚至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增加九个口岸后,中外贸易集中在上海的局面依然如故,到60年代结束,上海一处即占当时中外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对此,汪敬虞先生认为,这表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在七十年代以前,还没有力量同时扩张到新开的各个口岸”⑧。那又为何是上海一家独大呢?在此显然不能忘记,近代上海的成长有着不容低估的“江南因素”⑨,而江南又是传统时期国内市场的中心之所在⑩。因此可以说,西方向中国移植近代工业活动的目的固然是要打开整个中国的市场,并为此铺开了漫长的战线,然而它毕竟不能摆脱中国传统市场结构所给定的条件,这才出现了向上海集中的倾向。
既然连西方的冲击都不能不受到中国原有社会经济结构的制约,那么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的发生当然也不可能建立在一片空白的基础之上,这就注定在中国传统经济结构中最发达的江南,必然会在经济近代化的过程中扮演一个不同寻常的角色。对此,李伯重先生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说法。他在深入研究了从16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江南早期工业化”的发展后指出:“江南在早期工业化方面曾有出色的表现,从而使得江南一度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工业地区之一。这个早期工业化虽然没有导致自发的近代工业化,但是它毕竟为后来的近代工业化提供了一个相当良好的基础,使得19世纪后期江南在近代工业化方面比中国其他任何地区进展远为顺利”(11)。虽然这种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尚属一种从直观出发的推断,但毋庸置疑的是,它提醒我们,要准确把握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的发生机制,绝对不能抛弃江南提供的这条地方性线索。
正如以往权威研究所证明的那样,洋务运动中从国家层面出发、自上而下地进行近代工业建设的活动,既是中国本土开始有意识地引进和接受新生产力的一个标志,也是中国近代工业化起步进程中最重要的内容(12)。不过,这种新生产力得到落实的过程,并不始于首先着手的洋务军事工业。这是因为,尽管以往学界在这部分工业有没有资本主义性质的问题上尚有争论,但都承认这种沿袭着传统官营形式的工业的“生产不是为了交换的目的”、“产品更不是社会所必需的物质资料”,即“还不是商品生产”(13)。就此而言,洋务军事工业既在很大程度上与原有的社会经济基础之间存在着脱节,其所引进的微弱的新生产力也没有对中国社会经济产生实质性影响。而进入民用洋务工业建设阶段后,情况便发生了根本改变。
根据前述中国近代工业化起步进程的空间背景,可以说民用洋务企业建设从江南的启动及其对江南绅商社会的首先借重,都有着某种必然性。对此,李鸿章在创建第一家民用洋务企业即轮船招商局时的抉择可谓一个明证。同治十一年(1872)初,李鸿章开始实际操作轮船招商事宜,当时曾授意津海关委员林士志“与广帮众商雇搭洋船者”进行筹议(14)。而在时为两江总督的曾国藩病故,李鸿章成为新式轮运事业的实际主持者之后,他所借重的对象立即发生了变化。他不仅转而声称“此事应由上海办起”,而且在明知“广帮与浙、苏等帮向各争胜,难遽合同”的情况下(15),最终还是选择出身上海沙船世家的朱其昂在上海开办轮船招商局,并出任该局总办。显然,李鸿章之所以作出这种抉择,不可能不怀有在江南经济基础上为洋务企业建设直接获取社会资源的意图。
不幸的是,这种试图把江南传统经济与近代工业化直接进行嫁接的努力并不成功。而与朱其昂同时期加入洋务企业建设的一批江南绅商也没有抓住这次本可以率先展露头角的时机,特别是在至关重要的资金和人事两个方面皆无多少成效。就资金而言,他们在江南社会中进行的招股活动始终不见起色。在轮船招商局的创办资本中,除朱其昂“自以身家作抵”外,仅有同样来自上海沙船世家的郁熙绳投资了1万两,而更多的沙船商对于投资招商局的态度是“群起诧异,互相阻挠”,其激烈“竟至势同水火”(16)。其他本地商人也是态度非常迟疑,入股很不踊跃(17)。在人事方面,首先的困难是连朱其昂都未能从江南商人社会中得到有力的支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情况是,江南著名豪商胡光墉(即胡雪岩)曾在朱其昂邀请下参与了筹划成立招商局的事务(18),然而没过多久,他就托词“不肯入局”,致使该局领导机构迟迟不能建立(19)。其次的困难则来自于朱其昂本人。虽说他是“从旧式商人中游离出来具有新兴倾向的人物”(20),但是正如刘坤一指责的那样,朱其昂“既于外洋情形不熟,又于贸易未谙,买船贵而运货少,用人滥用靡费多,遂致亏折”(21)。这就难怪在他主持局务期间,轮船招商局在经营业务上屡遭挫折,且仅有轮船4只,总吨位2319吨,开辟航线两条(22)。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1880年以前,江南商人群体在轮船招商局之外创办近代工业的活动亦乏善可陈。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这样的活动仅有5起。其中有4起还在尝试阶段就止步了,它们是:1868年,旧式沙船商人赵立诚曾禀请承办轮船运输;同年,两淮盐商、浙人何至华在镇江尝试过买地采煤;1873年,上海商人魏镛等人拟在上元、句容等地勘探采掘煤矿;其后不久,江宁商人王浩生亦曾禀请开发此两处煤矿(23)。至于这一时期江南商人成功创办近代工业的唯一例子,是朱其昂于1878年在天津紫竹林开设的、规模不大的近代面粉厂即贻来牟机器磨坊(24)。然而,大约在开业后不久,朱其昂就病故了(25)。
正是在这一时期江南绅商集体乏力的情况下,从60年代起就在上海商业社会中相当活跃的另一个群体才得以进入洋务企业建设的中心舞台,那就是以唐廷枢、徐润为首的广东买办。正如前辈学者指出的那样,近代买办商人是当时最熟悉新生产力的中国人士,并且最早拥有在中国兴办近代工业的知识和资本(26)。而由于较早接触西方而得风气之先,广东人不仅首先显示出胜任买办的能力,也是崛起最早、最具实力的买办群体(27)。于是,在轮船招商局开业半年后不得不进行的改组中,朱其昂辞去总办职务,由唐廷枢接任总办。从此之后的约十年时间中,招商局的经营主要控制在唐廷枢和徐润手里(28)。有关唐、徐两人的个人情况已经无须再加说明,这里只需指出,他们入主招商局后不久便扭转了此前的局面:除在接手后的一年时间里便新招股本40余万两外,还从1874年起使该局船舶拥有量年年稳定增长,到1877年已拥有各种船只29艘,总吨位达3万多吨,该年度的总收入亦达154万多两,此外还开辟了许多新的航线,甚至还有远洋航线(29)。
以经营招商局的业绩为起点,在1880年以前民用洋务企业的建设过程中,广东买办是最被大力借重的绅商群体。这一时期,进入实际操作阶段的民用洋务企业共有3座煤矿和1家纺织厂。在3座煤矿即1877年的安徽池州煤矿、1878年的直隶开平煤矿和1879年的湖北荆门煤矿中(30),池州煤矿的主要经营者杨德同样是一位广东买办(31),规模最大的开平煤矿则由唐廷枢一手经理(32)。至于当时唯一一家纺织厂即上海机器织布局,虽然其具体创办人彭汝琮并非广东人士,然而他的禀请之所以会被李鸿章批准,与他提出由时为太古洋行买办的郑观应充任该局会办有很大关系(33)。这里应该指出的是,此时的郑观应实际上并未与李鸿章等洋务派官僚发生直接联系,也没有在上海机器织布局或者其他洋务企业中起过实际作用。而他后来真正在洋务企业建设中开始扮演重要角色,主要也不是因为广东买办的背景,反而更多地与江南绅商社会有关。对此,后文将再加说明。
然而,广东买办在洋务企业的初步发展中所起到的引人注目的作用,并未从根本上促进洋务企业建设的社会化和本土化进程。也就是说,他们既不足以使新生产力在更深入和广泛的社会层面中被接受,也没有使中国实现传统经济与近代工业化的衔接。众所周知,相对于中国原有的社会经济结构而言,广东买办其实更多地属于西方的附庸。这方面最明显的表现是,他们虽然在中外贸易中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这种地位根本不能在其原籍即广东得到维持。这是因为,通过西方列强巩固下来的不平等条约制度,各国洋行纷纷在新辟口岸设立新的分支机构,随之“广东买办像食客一样跟着外商到各口岸去”(34)。前已述及,由于西方对中国的冲击从19世纪50年代起便集中在江南一带,中外贸易的中心也从广州转移到了上海。因此,大批广东买办在江南的出现,完全是其紧紧跟随西方步调而行动的结果。
更糟糕的是,恰恰在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江南社会中,广东买办遭到了非常明显的排斥态度,特别是他们主要因参与洋务企业建设而使其社会地位急剧上升之后,这种态度更为强烈。19世纪70年代在上海频繁出现的嘲讽商人的“竹枝词”,其实主要就是针对广东买办而发(35)。而1873年底发生在上海的名伶杨月楼偷情案,更是成为江南社会宣泄对广东买办敌对情绪的突破口(36)。一位署名“赴粤宦客”的人士甚至在《申报》上发表了以“香山既多寡廉鲜耻之人”为主题的激烈人身攻击(37)。尽管此人身份不明,但是与当时社会情势联系起来,仍可认为这里体现的是江南社会的基本立场。反过来说,寓沪广东人士同样没有忽视强化自身的地方认同。对此,1872年唐廷枢与徐润等人在上海设立广肇公所的举动是最好的证明(38)。另外,针对《申报》上不断表达江南社会的对立情绪,广东买办于1874年以“从前《申报》持论有不允当处,恐将来有偏袒不公”为由,创办了一份《汇报》(39),并且与《申报》每每在与广东买办利益相关的问题上发生激烈争论(40)。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唐廷枢等广东买办为其经营的洋务企业招商时所面临的困境了。具体地说,就是他们虽然在招股方面颇有进展,但是这些股本基本上只能依靠他们自身以及与之联系密切的其他买办商人的投资。例如,唐廷枢和徐润在接手轮船招商局后招到的首期股本中,徐润一人即入股24万两,唐廷枢则不少于8万两(41)。另外唐廷枢本人还承认,在其他许多投资者中,“其最初附股之人,固由廷枢招至,即后来买受者,廷枢亦大半相识”(42)。与此同时,徐润也“设法招徕各亲友”投入了大量股份(43)。张国辉先生的分析表明,即使不能把凡与唐、徐交往的商人都看作买办,但以他们为代表的买办资本在招商局这时的资本构成中无疑占据了压倒地位(44)。在开平煤矿的招股活动中,情况亦复相同。在1880年前招到的20余万两资本中,主要投资者仍然是唐廷枢和徐润以及与之联系密切的“港粤殷商”(45)。与此相对应的是,江南社会中根本没有多少兴趣加入广东买办进行的洋务企业建设。对此,湖州丝商兼旗昌洋行买办陈竹坪提供了一个极为典型的例证。早在60年代,陈竹坪就已是上海“最有实力[最富有]的人之一”(46)。在1862到1863两年间,他仅在各洋行轮运业的投资即达21万5000两之多(47)。连当时琼记洋行经理人都表示:“陈竹坪……是一个掌握钱财的人,我们要向他磕头求拜”(48)。但是,当招商局于1877年购并旗昌公司时,拥有大量旗昌股份的陈竹坪宁愿撤股,也不愿意投资招商局(49)。由此可见,广东买办主导下的洋务企业建设,仍然在推进社会化和本土化进程上面临着严重的发展瓶颈。
最后需要补充的一点是,对于这种发展瓶颈,这一时期主要以官员背景而进入洋务企业的经营群体同样无能为力。在这方面,盛宣怀的情况首先提供了一个证明。由于此时在资历和能力上都有欠缺,盛宣怀继1873年争当招商局总办职位未果之后,又在自己从1875年开始独立主持的首家洋务企业即总办湖北煤铁开采总局中表现不利,数年之间成效甚微,致使李鸿章后来给予了“实属办理荒谬”的严厉训斥(50)。另一个显著证明则出现在上海机器织布局中。在该局筹建过程中,李鸿章最初委派的人选皆为官宦人员,却无一堪当大任。1876年,李鸿章开始筹划织布局之议,派遣湘中世家出身的幕僚魏纶先前往上海试办,而此人在江南商业社会根本得不到任何支持,因此很快销声匿迹(51)。1878年,李鸿章又允准前四川候补道彭汝琮创办织布局,结果此人随后一年多时间中的举措毫无章法,很快使整个局面残破不堪(52)。1879年秋,李鸿章又委派浙江候补道戴景冯和两个官宦子弟吴仲耆、龚寿图主管局务,但他们接手后依然是一筹莫展(53)。
二、打破瓶颈的契机:晚清义赈的兴起与江南绅商
后来的情况表明,几乎从来没有得到中国近代经济史学者注意的、发生在民用洋务企业建设初期的一场特大灾荒,即1876至1879年的“丁戊奇荒”,恰恰为打破上述发展瓶颈提供了难得的契机。这种说法乍听起来似乎有些奇怪,因为这场灾荒是以对中国社会经济造成极其严重的破坏而载入史册的:这是一场空前的大旱灾,几乎覆盖了山西、河南、陕西、直隶和山东五省,并波及到苏北、皖北、陇东和川北等地区,其直接造成的死亡人数虽无法精确统计,但无论是估计最高数2000万还是最低数950万都达到了惊人的地步(54)。可以说,这场旱灾是有清一代最为惨烈的一次灾荒。那么,这样一场灾荒又为何能够为洋务企业的建设提供打破发展瓶颈的契机呢?
原来,正是针对这场灾荒中华北地区的严重灾情,江南社会从1877年起自发兴起了一场救助华北灾民的行动,这就是晚清义赈活动的开端。晚清义赈是与传统民间赈灾形式有本质不同的新型救荒机制,它不仅大大突破了早先民间赈灾活动仅限于狭隘地区的范围,而且实现了极其广泛的社会动员以及彻底地“民捐民办”,即民间完全自主地开办赈济行动。这场义赈活动以江南绅商为主体,以苏州、上海、扬州(以及镇江,此两处的义赈力量是合为一体行动的)、杭州四处的义赈组织为基地,从以江南社会为中心的民间社会中集结了大量赈灾所需的社会资源。在这场历时四年多的行动中,义赈同仁总共募集并向灾区散放赈银约100万两,救济山东、河南、山西、直隶四省灾民总数亦超过百万。(55)
在前述张国辉先生列举的“旧式商人的上层”代表中,除朱其昂和郁熙绳之外的五位江南绅商,都是这场义赈活动的活跃成员。其中,李金镛、谢家福和经元善皆位居整个义赈活动最重要的主持人之列,他们分别籍隶江苏无锡、苏州和浙江上虞(56)。扬州盐商李培松和宁波富商蔡鸿仪虽在义赈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则略逊于李、谢、经三人,但也分别是扬州和宁波义赈组织中的重要人物(57)。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在民用洋务工业开始建设的19世纪70年代以前,这五人既没有在江南商业社会中享有多么显赫的名声,亦未与近代工商业有过任何密切联系。而他们的社会知名度和地位开始迅速提高,进而能够获得参与洋务企业建设的机缘,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依赖于“丁戊奇荒”时期举办义赈的活动。另外需要强调的是,这场义赈活动中唯一成为最重要主持人的广东人士就是郑观应(58),并且他真正开始在洋务企业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主要借助了义赈提供的机缘。
那么,义赈为洋务企业建设和江南绅商的结合提供了怎样的机缘呢?易惠莉曾经敏锐地注意到,“1870年代后期,正值民用洋务企业活动处在筹议、筹建的起步阶段,以持续数年的华北赈务活动为契机,中国官方与江浙绅商界之间的关系取得进一步的发展和融洽”,“对于此后不久即出现的近代企业活动的投资热潮,这是一个不能忽略的因素”,并且通过“赈务这个纯粹传统的事务”在这一时期特殊时代背景下的特殊作用,可以看出“江南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它所具有的内在积极因素如何在近代环境下转化为推动社会变迁的动力”(59)。应该承认,这段表述是非常恰当的。遗憾的是,由于她对这场义赈活动的基本情况还缺乏足够的了解,以致无法充分说明赈务如何使官方与江浙绅商界之间的关系得到发展和融洽,以及赈务究竟起到了怎样的特殊作用等问题。这样一来,下面所作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也就不是画蛇添足之举了。
义赈对官方与江南绅商界之间关系的促进,最主要的表现是,正是在“丁戊奇荒”时期从事救荒活动的过程中,许多身为义赈同仁的江南绅商(还有与之关系密切的郑观应)才与洋务企业建设最重要的领导者李鸿章及其最积极的追随者盛宣怀都建立了密切联系。
李鸿章与义赈之间的联系,始于义赈诞生不久。1877年冬,也就是以李金镛为首的江南义赈同仁在赈济山东灾荒期间,他们曾就某些救荒事宜向李鸿章禀请给予帮助(60)。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李金镛曾在同治初年投效淮军而有可能结识李鸿章(61),但是这并不表明李鸿章对李金镛有深刻印象。这是因为,从太平天国失败后到这次举动发生前,根本找不到他们两人有过联系的任何记载。所以,很可能是在1877年底,两者才发生了自李鸿章就任直督以来的第一次正式联系,其时李鸿章札委李金镛前来直隶办理官赈(62)。而李金镛不仅在此次办赈期间表现出色,还通过其他义赈同仁从江南为直隶募集了6万多两赈款,这就使李鸿章对义赈的能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63)。更为凑巧的是,“丁戊奇荒”甫一结束,直隶就发生了严重水灾,而整个义赈活动的重心亦从1879年冬初转向了直隶(64)。这无疑使李鸿章对义赈的认知更为深入了。从他在1881年专门为两位义赈同仁谢家福和严作霖(镇江廪生)的办赈劳绩而请奖的举动中(65),可以明确地看出这一点。
按照通常的印象,作为江南绅士圈子一员的盛宣怀,与义赈发生联系似乎应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事实上,盛宣怀从弱冠时就离开原籍生活,直到19世纪70年代后期,在江南地方社会中并未留下多少痕迹(66)。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何在义赈兴起的过程中始终找不到他的身影。直到1878年初,他才与义赈同仁发生联系。其时,李鸿章因直隶河间府旱荒严重,特地将盛宣怀调回直隶,与吴大澂共同主持赈务(67)。恰好李金镛也被调来办理河间赈务,于是盛宣怀首次得到了与李金镛合作的机会(68),并且很可能通过李金镛而对整个义赈活动的情况有所了解。河间赈务竣事后,盛宣怀与义赈的联系日多。1879年夏,盛宣怀在上海期间适逢上海义赈同仁在广肇公所内集议赈务,从而与经元善等人都有了直接的交往(69),并且对义赈同仁此时筹议的晋赈提供了帮助(70)。从是年秋到次年中期,盛宣怀先是署理天津河间兵备道,后又主持直隶筹赈局(71),从而与义赈同仁进行了更多的沟通(72)。因此可以说,盛宣怀与义赈同仁之间的熟悉程度,大概还要超过李鸿章。
至于义赈同仁通过上述关联而产生参与洋务企业建设的契机,在很大程度上与他们在这样两个方面给李鸿章等人留下深刻印象有关:其一是他们的筹捐能力和成效,其二则是他们的个人素质和品性。
关于义赈同仁筹捐能力之强、成效之显著的状况,只要对比一下这样两组数字即可略见一斑:从1877年到1880年初,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和荆门矿务局所招到的股金分别是10万零100两、30万两和5万两份额,总计为45万零100两(73);而义赈仅在同一时期为山东、河南、山西和直隶四省筹集的赈款,分别超过了10万两、42万2000两、12万1000两和39万1000两,总数在103万4000两以上(74)。况且,在“丁戊奇荒”期间,李鸿章本人也遭受了筹款维艰之苦。当时,朝廷曾多次下令从军用和民用洋务企业中为灾区筹助赈需,李鸿章虽深知这些企业资金紧张的状况,却又不能对这些命令置之不理,无奈只得从本已入不敷出的海防经费中拨解了70多万两充当赈款(75)。这样一来,李鸿章肯定不会无视义赈筹集资金的能力和成效。对此,1880年底的一个情况可谓明证。当时,严作霖因江南和江北地区灾荒堪虞,准备将直赈结存的义赈款5万余两带回江南,李鸿章竟然命其将此款“仍作直隶赈济要需,无须汇回南省”(76)。这决不能视为一个偶然事件,要知道,义赈同仁在1879年初将豫赈余款拨助山西(77),以及同年11月间从晋赈款项中拨解6万余两分赈直隶时(78),河南和山西官府都没有表示任何异议。
通过义赈活动而名声大噪的江南绅商,在办赈过程中大都显示出了实心实力、任劳任怨的办事素质,以及组织和管理义赈这种长时期、远距离、大规模社会活动的能力。并且,他们大多还具有忧国忧民的品行。如李金镛不仅完全赞同兴办洋务企业“实为中国富强之基”的认识,还以提倡商务系“为民兴利”为由来劝说经元善加入洋务企业,而后者亦向有“收回通国利权”的考虑(79)。谢家福述平生之志时则称,“区区心中但为中国保自主之权,无所谓善事也”(80)。因此,李鸿章与他们一经结识便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1878年奏保李金镛时,便称“其才具心力,足胜表率之任”(81)。1881年,他又奏称谢家福“才识闳通,心精力果”,严作霖“品诣端方、坚苦有为”,认为此二人“若出居民上,必可为民造福”(82)。另外,梁元生的研究表明,身为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只能通过人际关系的非正式系统向上海商人和士绅圈子进行渗透,借此有效控制上海的近代化项目(83)。而鉴于此前无论是唐廷枢等广东买办还是盛宣怀等官宦群体都与江南社会相隔膜的情况,李鸿章当然会产生将这些自江南来的义赈同仁另加任用的想法。
基于上述情况,在70、80年代之交,许多以义赈为背景的江南绅商(还有郑观应)纷纷开始参与洋务企业建设也就几乎是势所必然了。按照时间顺序,最先进入洋务企业的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是李金镛。盛宣怀在办完河间赈务后的1878年9月间,即以“矿务既属兴利之大端,而得人尤为办事之先务”,向李鸿章举荐李金镛出任湖北开采煤铁总局总办,同时还建议调派苏州绅士金德鸿(字少愚)“随同李丞前往工次,以收用人之效”(84)。而这位金德鸿正是从光绪二年底起就随同李金镛办理赈务的赈友(85)。显然,盛宣怀之所以在这个时候举荐李金镛,一方面出于他在办赈过程中对李金镛能力的进一步了解,另一方面肯定体会到了李鸿章对李金镛的赏识。如其不然,盛宣怀最晚到1876年就与李金镛有过交往(86),为什么前者在1875年开始办理湖北矿务后的三年多时间中,从来没有要求李金镛协助呢?曾有论者认为,盛宣怀此举是为谋求从湖北的“脱身之计”起见(87)。实际上,这是一个不确切的判断。因为盛宣怀根本就无法从中脱身,他在举荐李金镛后不仅仍旧专任“督办之责”(88),而且最终湖北矿务开发的失败责任也完全是由他来承担的(89)。因此,在促使他举荐李金镛的动机中,更多在于他通过赈务合作的经历而相信后者是一个可靠的合作者。
继湖北矿务之后,义赈群体又介入了上海机器织布局的经营。前已述及,郑观应在1878年10月被李鸿章任命为该局会办,主要是出于彭汝琮的越俎代庖。直到办理义赈的名声传开以后,郑观应才真正博得了李鸿章的器重。这方面的显著证明是,1879年下半年,郑观应因无法与彭汝琮共事而禀请辞职,而李鸿章在痛斥彭汝琮的同时,却对前者作了这样的批示:“该道于直、晋、豫赈捐竭力苦劝,集资颇巨,全活饥民甚众,足见志趣迥超庸俗。来春开河后,务即北来一晤为盼”(90)。李鸿章的这种评价表明,郑观应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非比寻常了。果然,在机器织布局从1879年秋到1880年春间历经两次改组仍无起色的情况下,李鸿章迅速同意了第三任布局主持人戴恒提出的再度延揽郑观应入局的请求(91)。而郑观应在此次入局之前,便向戴恒提出,此次入局的先决条件是必须邀请经元善加入,则“我方敢预闻”。这个条件也立即得到了李鸿章的应允。约在光绪六年夏间,织布局在经元善和郑观应主持下又一次进行了改组。郑、经两人与戴恒、龚寿图、蔡鸿仪和李培松作为创办人订立集股合同,并商定由郑观应“总持大纲”,经元善“驻局专办”(92)。另外,涉足该局事务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江南义赈同仁至少还包括李金镛和谢家福。就李金镛而言,他不仅是说动经元善入局的关键人物(93),而且在布局的选址和移交等问题上都给予了郑、经二人以积极自大的协助(94)。谢家福则于光绪七年初在经元善的邀请下介入了布局事务(95),尽管谢家福没有接受织布局帮办的职务,仍然成为对该局事务颇有影响的人物(96)。
大约与介入上海机器织布局同时,义赈群体又积极参与了创办电报局的活动。值得强调的是,这也是义赈同仁加入人数最多、最为致力的一个行业。正如易惠莉所说的那样,电报局的创办是“在赈务活动中建立起来的同人关系转化为创办企业活动的合作关系的典型范例”(97)。其实,盛宣怀本人就对这种关系作过明确的说明:“吾侪数人以赈务始,相期并不仅以电务终,道义之交甘苦与共”(98)。可以说,中国电报业的建设之所以能够比当时其他所有产业都取得更快、更好的进展,与李鸿章、盛宣怀从一开始就选择了义赈群体作为合作伙伴显然有着莫大的关系。
以往研究早已指出,中国自办电报业的真正起步,是李鸿章在光绪六年奏准后,由盛宣怀主持办理的津沪电报。尽管电报总局起初设在天津,但由于“上海电报分局为南路各局总汇”(99),所以上海在筹建过程中的地位就比天津有过之而无不及。而盛宣怀在领命之后,亦深知“天津而外,自以上海为最重”,故此处“用人一端”尤为其“所兢兢者”(100)。在这种情况下,盛宣怀首先确定出任上海电报分局总办的人选就是郑观应。其后不久,谢家福和经元善也先后加入,从而与郑观应一起组成了上海电报分局的领导机构,整个电报业的建设亦从此得以全面展开。对于这样的状况,经元善曾经作过极为清楚的描述:(101)
光绪辛巳孟夏,电务正在开办之际,郑陶斋为总办,谢绥之为会办。适谢君病危,举元善自代。承郑君推心置腹,畀以全权。受任以后,励精图治,事属创举,用人极少,而南北同时兴工,运料、运木络绎于道,以一身而兼仆役之事,其劳众所周知。迨壬午春改归商办,先集股湘平银八万两,督办盛公派善出一万两,当时电利茫无把握,实以同德同心,力顾大局,不得不勉而行之。是电局商办开首股东,善固八分之一也。嗣郑君专务纺织,兼会办轮船,应接不暇,改委善总办沪局,添本扩充。又公议创始入股者为商董,共支商董月薪五百元,盛得二,郑、谢、经各得一。是电局商董职任仔肩,善又五分之一也。诸君子固皆推诚布公,善亦公而忘私,所有手购材料,与大北、瑞生订立合同而签名者,照西例可得九五回用,从未取过分毫。
应当说,经元善等人创办上海电报局的情况,还不能反映江南义赈同仁参与建设电报业的全貌。因为国内设立电报分局的地方并不限于上海一地,同时江南义赈同仁的身影也不仅仅活跃在上海。在筹建初期设立的七个电报分局中,除上海外,盛宣怀最为看重的是苏州和镇江两地,而他对这两处所作的人事安排是:主管苏州电局的是谢家福之侄谢庭芝,主管镇江电局的则是张世祁和严作霖(102)。需要说明的是,谢庭芝的任职并非主要依靠其与谢家福的亲缘关系,因为他与张世祁一样,以前都是苏州义赈组织中的重要人物(103)。同时,谢家福还受盛宣怀委托,负责督查苏、镇两处的电报业务(104)。
另外,郑观应在1882年被任命为轮船招商局帮办,亦与义赈有着更多的关系。表面上看,由于邀请郑观应入局的禀文是以唐廷枢和徐润的名义呈给李鸿章的(105),所以郑观应的入局似乎应该是出于粤东买办商人的内部合作。然而,这里出现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唐廷枢和徐润直到这时才邀请郑观应加入呢?须知早在唐、徐入局的1873年,郑观应就决非泛泛之辈了。而在正式入局之前,郑观应却留下了这样颇堪琢磨的一段话:“日昨李秋亭、唐景星二君传述李傅相谕,将委弟招商局事。李君所传较唐君尤为切实”(106)。作为招商局外人和江南绅商的李金镛,居然比招商局总办唐廷枢更令郑观应感到可信,这显然一方面是因为郑观应在义赈活动中与李金镛建立了深厚的关系,另一方面郑观应肯定深知李金镛为李鸿章和盛宣怀赏识的情况。正如易惠莉分析的那样,郑观应此时入局其实在很大程度上与盛宣怀有关,而这也导致了他入局后并无实权的处境(107)。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许多义赈同仁凭借义赈而进入洋务企业的状况,连当时社会上都有着明确的认识。例如,1885年间,《申报》上刊登的一篇社论中就称:“从前办赈诸公有因急公好义,为当道登以荐剡、荣以官阶者,近年以来,出而办理他务,如电线等局、一切公司,宪委煌煌,居然总办、会办。彼其初心,原不藉筹赈以为进身之阶,而劳绩所在,宜沐恩施”(108)。更有人根据他们的情况而总结道:“今有捷径两途,一洋务,一赈务,无不名利兼收”(109)。此言虽多有讥诮之意,却也从侧面反映了洋务企业与义赈的紧密结合。
三、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在洋务企业中的经营绩效
应该说,与洋务企业建设中的官僚和广东买办群体相比,义赈同仁中的江南绅商的劣势是显而易见的:他们不像官僚群体那样可以从政治上寻求特权的庇护,也不像广东买办群体那样既熟悉新生产力又拥有较为雄厚的资本。甚至与先前的朱其昂相比,他们所拥有的政治经济条件都逊色不少。然而,由于能够更加牢固地依托本土特别是江南的社会资源,他们对洋务企业的经营取得了相当显著的绩效。正是主要在他们的努力下,才在19世纪80年代初期,以民用洋务企业的建设为主体,形成了中国近代企业的第一个发展高潮。尤其是在1883年那场极其严重的上海金融风潮发生后,在洋务企业中包括郑观应在内的广东买办群体都受到沉重打击而纷纷出局的情况下,也主要是由于这批江南绅商作为中坚力量,才在很大程度上维持并发展了此前洋务企业建设的成果。也正是基于这些情况,江南绅商才谈得上实现了在洋务企业中的崛起,而近代工业化也在中国真正得到了初步落实。
江南绅商在洋务企业建设中的崛起,是从招股活动上打开突破口的。1880年以前,民用洋务企业的招股都出现了严重不足的情况。例如,轮船招商局虽然在唐廷枢和徐润入局后到1874年8月间共招收资金47.6万两,但是此后几年却每况愈下,从1876年到1880年,每年招到的股金都在5万两以下,始终没有招足最初预定的100万两股本(110)。而招商局的招股成绩如果还称得上差强人意,那么开平矿务局、上海机器织布局,以及承继湖北开采煤铁总局的荆门矿务局的状况,只能用糟糕来形容了。开平矿务局计划招资80万两,到1880年仅招到30万两(111)。上海机器织布局筹建之初计划招资50万两,但在将近一年的筹备过程中却自始至终未见实际,在1879年改组领导班子后,该局对招股集资仍是一筹莫展(112)。荆门矿务局在1879年开局时计划招股20万两,实际招到5万两,连采煤费用都不够(113)。
以往从未有人注意的是,正是来自义赈同仁的江南绅商根据筹赈经验而形成的一套集资方法,才为洋务企业乃至当时整个中国近代企业的招股活动打开了新局面。从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最早在招商活动中运用这套集资方法的是李金镛。在1879年6月间颁布的《湖北荆门矿务招商章程》中,虽由盛宣怀和李金镛共同署名,但其中最具号召力的话语,乃是李金镛凭借自己的办赈经历而向江南社会发出的呼吁:(114)
前经宣怀据实禀奉南北洋大臣、湖广督抚宪批准招商试办,并蒙札委金镛总办局务,在沪纠集股分,会商筹办。窃维东南士民莫不急公好义,前金镛经办三省助赈数十万金,尚蒙信任。此次矿务,实为中国富强之基,试办有效,获益全局,想官绅商富同抱公忠,必能众力相扶,乐观厥成。
这份章程最后还声明:“开办以前,陆续收集股分,开办以后,各项支用款目及煤吨收销各数,悉照办赈章程,随时录数刊登《申报》,以供众览,俾得周知”。
不过,李金镛的此次招股活动并未取得显著成效。其主要原因,很可能是义赈活动此时仍处于繁忙阶段,引起的社会注意力不够,同时其他同人也无暇给他多少帮助。而到了1880年代中期,即从1877年兴起的大规模义赈活动终于暂时告一段落之后,当义赈同仁再次运用这套方法来筹集企业资金的时候,就与1879年的情况完全不同了。只是这一次招股活动的发起人和相关企业已非李金镛和荆门矿务总局,而是经元善和上海机器织布局。
虽然经元善主持的这次招股活动非常著名,然而以往研究都未能充分揭示的是,其使用的招股方法同样来自于义赈的募捐实践。尽管没有公开声明照筹赈章程办理,但经元善本人明确承认,此次做法正建立在筹赈活动的基础上:“即以筹赈平实宗旨,变而通之,凡所招股本、户名、银数,及收款存放何庄,每月清单布告大众”。而该局官方代表戴恒和龚寿图对经元善产生不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认为“商务非办赈,收款何必登报”(115)。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其他许多义赈同仁亦为经元善的招股活动提供了很大的帮助。能够反映这一点的主要事实是,正如虞和平先生指出的那样,在当时设立的、分布于国内外36个城镇的布局股份代收处中,许多地点的股金接收人正是先前该地义赈收捐处的主持人(116)。
关于经元善此次招股活动的成功程度,只须指出其中一个方面就足够了。那就是,仅在布局招商章程公布后不到一个月,社会上的认股金额便达30万两,后又增至50万两,甚至还出现了“尚有退还不收”的情形(117),远远超过了原定40万两的计划。那么,此次招股成功又意味着什么呢?显然,为织布局募集足够的经营资金只是次要问题,更重要的是,这次成功标志着中国近代企业的投资状况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其实,就连经元善本人都已意识到了这种转变。他在比较唐廷枢、徐润与自己的企业集资方法时曾说:“溯招商、开平股份,皆唐、徐诸公因友及友,辗转邀集。今之登报招徕、自愿送入者,从此次始”(118)。对于这种转变的意义,正如张国辉先生指出的那样,这反映出近代企业投资“开始突破商帮亲友的狭隘范围,扩大到以全国主要商业城市的商人作为争取对象”(119)。也就是说,从这时起,中国近代工业化所需资金已不再仅仅依靠官款和买办资本,而拓展到了更广泛的社会范围。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这套方法的成功还对盛宣怀产生了很大触动。这表现在,他在1881年间反思对荆门矿务局的办理时,曾提出了这样的设想:(120)
惟试挖时必须拼出一万金,如同放赈。此款何来?或先布告同人,愿附股一千两者先出一百两,得红则准其再出九百两;不得红则将试挖工本刻信录了结。将来大利之根在此百两。得红以后不准外人搀股,则人或乐捐此百两,从祈大福之来。
事实表明,织布局此次成功招股成为了中国首次近代企业投资热潮的起点。首先,正是在此之后,这个投资热潮才开始出现。例如,轮船招商局和开平煤矿都迅速扭转了其在1880年以前集资困难的局面。前者完成第一次招股100万两的计划用了8年时间,而第二次招股100万两的目标仅用1个年度就实现了;后者亦在1个年度中便使自身资本总额从30万两增长到100万两(121)。并且,两者的股票价格在此期间也大幅上扬:到1882年初,轮船招商局股票已涨至220两(票面额为100两),开平煤矿则为170两(票面额为100两)(122)。当时《申报》甚至称:“现在沪上股分风气大开,每一新公司起,千百人争购之,以得股为幸”(123)。其次,织布局招股的成功表明,江南绅商兼义赈同仁使用的这套集资方法率先为近代企业投资赢得了社会信任。与招商局和开平煤矿部分上借助实际经营业绩来强化社会投资信心的状况不同(124),织布局在没有任何业绩的条件下,却先一步取得了招股的成功。不仅如此,1882年电报局成功招商的时候,该局也只是刚刚投入运营,并没有显示出多少绩效(125)。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当时其他许多没有实绩的企业能够得到不错的集资结果,与搭上由义赈同仁开创的公开招股方法的便车有着很大的关系。因此,经元善将织布局招股的成功称为“商务联群机缄,以将萌芽勃发”(126),并非夸大其辞。
开创近代企业招股活动的新局面只是一个方面的问题,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的更多精力还是集中在企业的管理和运行上。尽管他们在这方面的经营活动并非一帆风顺,也不是所有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都取得了成功,但总的来说,以李金镛、经元善和谢家福为代表的这批江南绅商,在洋务企业中做出的成绩终究大于其遭到的挫折,从而与当年黯然引退的朱其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对此,下面就当时洋务企业建设中的四个支柱产业即矿业、纺织业、电报业和航运业中的情况,分别加以说明。
矿业是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最早涉足,却也是最历经曲折的一个部门。如前所述,义赈同仁在这个部门中的起点,是李金镛于1878年9月被盛宣怀举荐而参与湖北矿务建设。应该说,李金镛并非像有人指出的那样,仅在湖北矿务中担任了挂名总办(127)。这是因为,他在接受委任后,确实为湖北矿务建设做出了许多努力。不仅湖北开采煤铁总局在光绪五年闰三月间出台的改组为荆门矿务总局的计划,正是盛宣怀与李金镛“通盘商榷”的结果,而且在荆门矿局的招商事务、开办格局和局产煤炭营销等问题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128)。而在荆门矿局正式开办后,则始终由金德鸿在当地主持局务(129)。不幸的是,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李金镛和金少愚的接手并未给荆门矿局带来起色,终于在1881年间被迫停撤(130)。金德鸿甚至很可能与办理该局造成的劳累有关,于给局停撤的次年即在上海病故(131)。
继荆门矿务之后,另外一些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对矿业开发的尝试也以失败而告终。浙江绅商沈善登的情况是这方面的第一个例子。沈善登是义赈活动的资深成员,他作为义赈同仁的经历始于1877年(132)。1882年11月间,他与盛宣怀订立了在原先勘探基础上招商开办荆门窝子沟煤矿的合同,见立人则为经元善、郑观应和谢家福。此后,沈善登刚刚招集到商股11.8万两,便因上海发生金融风潮,致使“股票跌价愈甚,荆门股商以开办难必,索退愈坚”,使得股金迅速下降为3.7万余两。面对如此局面,沈善登只得于次年8月间“检同咨文及新买矿山契据等”,由谢家福送还盛宣怀(133)。此外,李培松在上海金融风潮结束后不久,曾纠集一批扬州商人对当时正处于困境的徐州利国驿煤矿进行了投资(134)。然而,由于所增资金仍然为数有限,以及客观上一些暂时无法解决的困难,所以李培松的加入终究未能使该矿的生产出现多少转机(135)。
当然,上述情况并不意味着义赈同仁没有在矿业方面做出成绩。在80年代后期,正是通过李金镛的努力,晚清时期规模最大、成效最好的一家金属矿即漠河金矿才得以建成并实现了正常运营(136)。以往对该矿的建设和生产状况已多有揭示,然而都未曾注意到,在该矿的首批建设者中,除李金镛外还有多名人士具有义赈背景。本来,李金镛在筹办该矿之初,对于能否招集得力人手颇为担心,因为他“出关十年,旧时赈、矿诸友大率散处四方,集置艰苦之地,恐非所乐”(137)。而后来的事实证明,旧时赈友还是给予了大力支持。例如,最早随他前往漠河的王庆长和秦世铨(138),正是当年与之同办山东赈务的同人(139)。1888年间,被李金镛请来办矿的姚岳松(140),不但早在1878年间就是常州一带与李金镛齐名的义绅(141),而且还在此时前赴漠河的途中代替后者办理了当时因奉天水灾而发起的义赈活动(142)。不幸的是,姚岳松后来与李金镛一样,都因办矿中积劳成疾而病故于漠河(143)。但无论如何,由于漠河金矿提供的良好范例,黑龙江北部其他许多金矿也相继得到了开发,而漠河金矿也成为东北地区近代工业化的起步点之一(144)。
义赈同仁在纺织业中的经历亦颇为曲折。在经元善为上海机器织布局打开了招商集股的良好局面后,李培松和蔡鸿仪也在1880年间成为该局主要投资人(145)。但是,因1883年上海金融风潮爆发,以及此前郑观应工作中的失误(146),布局的状况很快急转直下。此后,郑观应又私离上海,经元善只得接手危局(147)。经元善首先采用“如无现银,准以本局布股抵赎”的办法迅速回笼了大量布局股票,又为继续推动布局的建设而拟订了接办章程十四条(148)。只是由于他提出的接办章程并未被李鸿章采纳(149),加上他本人也被龚寿图诬以有侵挪之事,故而愤然辞去了布局差事(150)。
不过,这并不表示义赈同仁就此退出了近代纺织业。1890年夏间,湖广总督张之洞筹办湖北织布局时,特地电请经元善前往协助。由于谢家福以“公费一番苦心研究,未遂志于沪上,或展布于汉皋”为辞相劝,经元善接受了张之洞委派的布局提调之职,但因其建议未被张之洞认可,所以“仅上条陈八则,婉辞而返”(151)。然而,经元善的离去并未切断湖北织布局与义赈之间的关联。因为当年与经元善一起在直隶放赈的沈嵩龄同样接受了湖北织布局提调的任命,并且很有可能工作了不短时间(152)。在上海,随着盛宣怀在机器织布局的原址上开办华盛纺织总厂,义赈同仁再次进入了上海的纺织工业。在盛宣怀搭建的领导班子中,负责银钱的董事是严作霖,杨廷杲则为管理买卖棉花、纱布的三名董事之一(153)。而这位杨廷杲同样是一位从1877年起就积极参与义赈的常州绅士(154),并且曾受李金镛之邀,在荆门矿务局煤炭最重要销售地点之一的上海栈房担任司事(155)。不过,由于华盛纺织厂投入生产是甲午战争以后的事情,所以已不是这里所能论述的了。
相形之下,义赈同仁对电报业的经营最为顺利,做出的成绩亦最大。在盛宣怀、郑观应、经元善、谢家福的主持下,电报局在投入运营的1882年即收入6万多两。此后,甚至连上海金融风潮都很少影响其发展势头,至1886年年收入已达41万两,将开办之初官垫款项全部还清(156)。到1895年,电报局收入上升到115万多两,从而在不到15年的时间里增长了几近20倍,成为洋务企业中经营状况最好的一家(157)。特别是经元善在担任电报局沪局总办期间,推行了许多有力措施,为电报局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如果不是因为在1900年因通电反对“己亥立储”而被迫逃亡,经元善在电报局中完全可以做出更多业绩。对此,虞和平先生已有详细论述(158),此不赘言。
不仅如此,电报业还是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最为集中的一个部门。首先,在全国各地电报分局负责人中,除了前经述及的苏州和镇江电局外,目前能够找到名字的就有:1883年主管扬州电局的李培松(159),1887年主管广东电局的是沈嵩龄(160),1889年主管南昌电局的何梅阁(161),谢庭芝在1892年又被盛宣怀任命为烟台电局总办(162),1893年主管泸州电局的王柳堂和主管泉州电局的章蔚斋也都是早先在苏州与谢家福同办义赈的人物(163)。其次,不少义赈同仁还亲自主持或参加了线路的铺设工作。例如,谢庭芝和杨廷杲都参加了1883至1885年间沿江、沿海线路的铺设(164)。1885至1887年,谢庭芝复参加了鄂、川、黔、滇、豫线路的建设(165)。1886至1887年间,两广境内的线路基本上是在沈嵩龄的经理下完成的;1887年,李金镛负责完成了东北地区唯一的线路,即从吉林经伯都讷、齐齐哈尔、墨尔根到大黑河屯的线路;1895年,杨廷杲主持了江苏境内各线路的铺设工作(166)。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谢家福还在培养电报人才方面做出了巨大的成绩。本来,李鸿章在1880年奏请创立电报的同时,还在天津设立了一所电报学堂(167)。随着电报业的发展,天津培养的电报学生很快不敷使用。于是,上海在1882年亦创设了一所电报学堂,该堂的首要负责人便是谢家福(168)。谢家福以“按报学生为电局之根本,所有上海电堂及商线各局调派报生等事,不敢不引为己任”,对该堂的建设倾注了极大的精力(169)。而在他于1888年间因母病返乡后,反而更加着力于培养电报人才。1892年,他在苏州五亩园儒孤学堂创建苏州电报学堂,与天津、上海电报学堂同列为中国早期培养电报人才的三大学校(170)。苏州电报学堂“专收儒家孤寒子弟,学额四十名,留膳留宿,不收贴费,一切用品亦归堂中置办,中西并课,兼习电报”(171)。在创办三年后,该堂中“以电报卒业者八百余人”,从而为民国年间“苏籍学生业电报遍中国”状况的出现打下了基础(172)。
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涉足航运业的人数最少,其贡献总的来说也略小一些。不过,这并不等于说他们在这个产业中表现得不甚积极或是无足轻重。对此,从谢家福身上可以找到明证。在历经上海金融风潮和中法战争导致的售产换旗事件后,唐廷枢、徐润和郑观应等广东买办群体全部离开了轮船招商局(173)。而在1885年冬,即中国赎回招商局后不久,谢家福便被李鸿章委为以该局会办(174),从而成为领导该局的三驾马车之一(另两人为督办盛宣怀、会办马建忠)。可以肯定,谢家福对该局的经营是有自己独立见解的。其主要表现是,当时正是官方全面接管招商局之时,谢家福却提出了扩大“商办”权力的建议。1886年底,他在上李鸿章的说帖中就称:“至于大局枢纽,务在认清‘官督’、‘商办’确然两事,不可兼并,不可纷歧……惩前毖后,惟有商为办而官为督。盖商而充官,则以商督商,必致朋比;官而充商,则以官督官,难于箝制”(175)。他还不顾盛宣怀和徐润之间有着深刻的矛盾,再三向盛宣怀建议邀请徐润回局担任商总一职,因为他认为,“有一雨之,然后可引出几个后辈英雄,不致雨之死后无人可用”(176)。
尽管李鸿章和盛宣怀并不接受谢家福的意见,却也没有影响后者在局中的地位。谢家福在局中除“总管运漕股诸事”外,还负责会同马建忠、沈能虎“互相勾稽”最为重要的银钱股,即“马道核对联票签名,沈道核对流水帐簿签字,谢牧核对月总签字”(177)。同时,由于盛宣怀与马建忠长期不合,谢家福就处于一个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他在1886年秋间辞去会办的要求没有得到李鸿章的批准(178),即便在1888年因丁艰回籍后,他也没有被开去招商局的差事。特别是马建忠于1891年9月间被盛宣怀排挤离局以后(179),谢家福在局中的地位更是急剧上升。一方面,李鸿章委派谢家福会同沈能虎“逐渐秉公整顿”招商局事;另一方面,盛宣怀亦力劝谢家福出任商总,请其“为局计、为公计、为弟计,皆宜出山,不宜坚辞”(180)。因此,谢家福在是年10月初回局后,实际综理了局中事务(181)。不幸的是,在这次回局之前,他的病情就已相当严重,故而仅仅支撑到次年初便不得不回苏州养疾(182)。而随着病情加重,他直到去世也没有再回上海,也就无法再在局中发挥作用了。
四、结语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在随着洋务企业建设而兴起的近代绅商阶层中,在官僚和买办群体之外的那部分绅商显然不宜被笼统地视为“旧式商人的上层”。对此只须指出一点就足够了,那就是,连张国辉先生所提到的那些江南绅商都构不成一个具有某种同质性和统一性的群体。首先,在朱其昂、郁熙绳等人与李金镛、经元善和谢家福等人之间,除了进入洋务企业的时间不同外,还存在着一个明显的断裂,即前者的失败直接促成了广东买办绅商被洋务企业大力借重的局面,而没有为李金镛等人开辟出进入洋务企业的道路。其次,这两批江南绅商得以进入洋务企业的路径是根本不同的:朱其昂等人主要凭借的是经济机制,即其在江南传统经济中的背景和地位;李金镛等人则更多地依靠社会机制,即他们从事晚清义赈活动中积累起来的社会资源。最后,两者在洋务企业中的成效与影响亦全然不同。朱其昂等人涉足不久即黯然引退,李金镛等人则很快成为企业经营的中坚力量,也只有后者才构成了一个堪与官僚和买办绅商群体相比肩的群体。
这批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的崛起,无论是对近代绅商阶层的兴起还是中国近代工业化的起步进程,都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对第一个问题来说,他们不仅壮大而且极大地巩固了刚刚在中国兴起的近代绅商阶层。在整个70年代,广东买办在近代绅商阶层中占据着最突出的地位。1883年上海金融风潮爆发后,这个绅商群体包括郑观应在内的许多著名成员都遭到致命的打击,从而迅速失去了在近代企业中的主导地位,在政治上也彻底失势,社会信誉亦一落千丈(183)。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不仅受这场风潮的影响远较广东买办绅商为小,而且填补了许多因后者退出而造成的空白。就第二个问题而言,这些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也为制约近代工业化的本土化瓶颈打开了最初的缺口。由于中国原有社会经济结构的既定格局,中国近代工业化必须通过与江南传统经济的接轨来实现其最初的落实。在朱其昂等人将江南传统经济与近代工业化进行嫁接的尝试失败后,随着西方的冲击而出现在江南的广东买办虽然能够较为成功地把新生产力引入洋务企业,却很难推进中国近代工业化的社会化和本土化进程。而义赈同仁兼江南绅商不仅引发了中国第一次投资近代工业的热潮,并且使洋务企业建设没有因金融风潮而倒退,这才造成了中国传统经济中最发达的江南相对国内其他地区更为成功地引进和接受了近代工业化的局面。
最后需要指出,上述经验内容的意义,决不仅仅是对以往关于中国近代绅商阶层和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的研究起到某些拾遗补缺的作用,而是对学界观察这两个历史事件的视角和进行历史定位的方式形成了某种反思。显然,以往关于这两个事件的研究之所以没有注意前述那些经验内容,除了资料方面的不充分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这些研究都是从整体性的宏观视角出发,总是着重于在民族国家的层面上对这两个事件给出总体性定位,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其中位于微观层面的结构和进程及其作用。当然,这种批评并不意味着我们完全倒向当下流行的、号称从微观视角出发来把握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研究倾向。按照这种倾向的认识,基于整体性宏观视角的历史认知只能制造必须予以颠覆的宏大叙事,而其揭示的历史事实也都属于可以被泡沫化或边缘化的重大事件。可以说,这种认识正是导致近代绅商阶层和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在近年来日益被冷落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上,这种把微观视角与宏观视角对立起来的做法并不正确。本文的研究表明,中国近代绅商阶层的兴起和中国近代工业化的起步进程决非是仅仅构成宏大叙事的重大事件,而是都包含着由冲击与回应、传统与近代、内因与外因、整体性与地方性等一系列二元关系发生复杂的交织和互动而形成的实践逻辑,我们也只有综合宏观与微观、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视角,才能准确理解和把握这样的逻辑。
注释:
①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10页。此为再版本,该书初版于1995年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②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六章第一节。这种表达的经典性主要体现在,在严中平先生主编的名著《中国近代经济史,1840-1894》(人民出版社1989年初版,2001年再版)中,虽然关于“资产阶级的产生”这部分内容由张国辉先生写就,但由于该书乃是当时国内最著名的一批中国经济史学家经过集体讨论的产物,因此可以说张先生的看法应该代表了这些学者的共同认识。至于其他论及资产阶级起源的许多研究,则往往是以张先生的研究为基础的发挥,从未出现与之针锋相对的意见。对此,大体可参见复旦大学历史系、《历史研究》编辑部编:《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研究续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章开沅、马敏、朱英主编:《中国近代民族资产阶级研究,1860-1919》,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而马敏先生除反对将李鸿章等洋务派大官僚列入早期资本家行列外,明确承认“中国早期资产阶级主要由一部分官僚、地主、商人和买办通过投资[新]式企业而转化形成的结论,完全符合历史的实际”(马敏:《过渡形态:中国早期资产阶级构成之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第55页)。另外,他把近代绅商解析为“官僚型”、“买办型”和“士人型”三种类型的做法,以及对这三类绅商在甲午战前代表人物的认定,与张国辉先生的论述思路都有很大程度的重合(《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第六章)。
③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346、367、369页。
④张清渝:《穷死“三不走”、烦死“三不沾”——记云南金融业开创者王炽》,载《文史春秋》2005年第5期。另可参见弥勒在线:http://www.hhml.net/xwen/n6347c44.aspx.
⑤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05年重刊本,第二卷,第90页;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6页。
⑥对此可参见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二章第三节的详细论述。
⑦中共中央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79页。
⑧汪敬虞:《十九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经济侵略》,第72页。
⑨马学强:《近代上海成长中的“江南因素”》,载《史林》2003年第3期。
⑩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43—147页;龙登高:《江南市场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94—199页。
(11)李伯重:《江南的早期工业化,1550-18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542页。
(12)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总第1333—1334、1347—1349页。另可参见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三章。
(13)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69、75页;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376—384页。
(14)“复曾相”,吴汝纶编:《李文忠公全书》,台北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80年,朋僚函稿,卷十二,页四。
(15)“复王补帆中丞”、“复孙竹堂观察”,《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十二,页九、三十六。
(16)《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报告书》,下册,第18页;《字林沪报》,光绪九年十月十一日(1883年11月10日)。转引自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145—146页。
(17)《英国领事报告》,1873年,宁波,第85页;《北华捷报》(North China Herald),1874年9月19日,第293页。转引自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146页。
(18)招商局编:《招商局史稿》(藏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第31页。转引自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近代部分)》,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年,第31页。
(19)“复孙竹堂观察”,《李文忠公全书》,朋僚函稿卷十二,页三十六。
(20)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总第1536页。
(21)《刘坤一遗集》,中华书局,1959年,第2册,第601页。
(22)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第42、58、63页。
(23)中国史学会编:《洋务运动》,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第六册,第79页;第七册,第413、421、427、428页。
(24)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479页。
(25)“朱其昂请恤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十一,页三十八。
(26)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二章第四节。汪敬虞:《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不发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年,第81—100页。
(27)郝延平著,李荣昌等译:《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东西间桥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57页。
(28)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第43—45页。
(29)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第49、60、63页。
(30)夏东元:《洋务运动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52—253页。
(31)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11—212页。
(32)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413—414页。
(33)夏东元:《洋务运动史》,第389—390页。
(34)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第60页。
(35)李长莉:《晚清上海社会的变迁:生活与伦理的近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178、185页。
(36)易惠莉:《郑观应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228页。
(37)《申报》,上海书店影印本,1982年,第4册第61页,同治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1874年1月19日)。
(38)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27页。
(39)《中西闻见录》,1874年6月。转引自汪敬虞:《唐廷枢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181页。
(40)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30页。
(41)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第50页。
(42)《沪报》,1885年12月5日。转引自汪敬虞:《唐廷枢研究》,第178页。
(43)中国史学会主编:《洋务运动》,第8册,第176页。
(44)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140页。
(45)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03页。
(46)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第31页。
(47)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第150页。
(48)郝延平:《十九世纪的中国买办》,第122页。
(49)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总第1516—1517页。
(50)夏东元:《盛宣怀传》,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6—19、48—65页。
(51)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72—273页;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03页。
(52)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04—207页。
(53)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75页;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08—209页。
(54)李文海等:《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80、98页。
(55)朱浒:《江南人在华北——从晚清义赈的兴起看地方史路径的空间局限》,载《近代史研究》2005年第5期。
(56)朱浒:《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51页。有关李金镛、谢家福和经元善的详细情况,另可参见谢家福:《李金镛行状》,光绪年间刻本;柯继承:《我国电报事业的开拓者——谢家福》,载《苏州杂志》2002年第3期;虞和平:《经元善集》前言,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
(57)《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光绪年间刻本,卷四,“南豫放赈录一”;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38页。
(58)朱浒:《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第151页。
(59)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21—222页。
(60)谢家福:《齐东日记》,苏州博物馆藏稿本,光绪三年七月二十一、二十八日(1877年8月29、9月5日)条(原书无页码,不分卷);《申报》,第11册494页,光绪三年十月十七日(1877年11月21日)。
(61)闵广纶辑:《李阁学政迹录》,光绪二十六年刻本,页十四。
(62)谢家福:《欺天乎》,苏州博物馆藏稿本(原书无页码,不分卷),光绪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条。
(63)“奏保李金镛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十三,页四十四。
(64)朱浒:《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第144—146页。
(65)“表扬义赈人员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四十二,页二十九。
(66)夏东元:《盛宣怀传》,第2—11页。
(67)“恭谢天恩折”,光绪四年三月二十日,《李鸿章全集》,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8册,第44页。
(68)“筹垫河间赈款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十一,页四十一。
(69)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77页。
(70)这是因为,在上海协赈公所详报晋赈的禀文中,盛宣怀被列为该所的筹赈董事之一(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37页)。
(71)《申报》,第21册第55页,光绪八年五月二十五日(1882年7月10日)。
(72)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20页。
(73)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第50页;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411页;夏东元:《洋务运动史》,第266页。
(74)《申报》,第13册第366页,光绪四年九月二十日(1878年10月15日);《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二,“南豫赈捐收解录上”,解款三;卷九,“西晋放赈录”,总纲二;卷末,“北直支放工赈录”,总纲二。豫赈款减去了移拨山西的1.2万两,晋赈款不计移拨直隶的6.3万两。
(75)“海防机局款难分拨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十一,页十至十三。
(76)《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末,“北直支放工赈录”,禀一至三。
(77)《申报》,第14册第508页,光绪五年四月初四日(1879年5月24日)。
(78)《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九,“西晋放赈录”,页六。
(79)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15页;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6页。
(80)谢行惠编:《谢氏家藏同光诸老尺牍》,1927年石印本,卷六。
(81)“奏保李金镛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三十三,页四十四。
(82)“表扬义赈人员片”,《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四十二,页二十九。
(83)梁元生:《津沪联系:李鸿章对上海的政治控制》,载刘广京等主编,陈绛译:《李鸿章评传:中国近代化的起始》,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130—142页。
(84)《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340页。
(85)《申报》,第12册第273页,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五日(1878年3月28日)。
(86)“李金镛致盛宣怀函”,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未刊档案,编号00066310。
(87)袁为鹏:《中国近代工矿业区位选择的个案透视——盛宣怀试办湖北矿业失败原因再探讨》,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
(88)《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340页。
(89)夏东元:《盛宣怀传》,第63—65页。
(90)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下册,第529页。
(91)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413—414页。
(92)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6页。
(93)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6页。
(94)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上海机器织布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六》,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24页。
(95)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7页。
(96)谢行惠编:《谢氏家藏同光诸老尺牍》,卷三。
(97)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22页。
(98)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352页。
(99)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下册,第1000页。
(100)谢行惠编:《谢氏家藏同光诸老尺牍》,卷三。
(101)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76页。
(102)谢行惠编:《谢氏家藏同光诸老尺牍》,卷三。
(103)《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二,“南豫赈捐收解录上”,条述。
(104)谢行惠编:《谢氏家藏同光诸老尺牍》,卷三。
(105)中国史学会编:《洋务运动》,第六册,第111—112页。
(106)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下册,第779页。
(107)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60—267页。
(108)《申报》,第27册第325页,光绪十一年七月十五日(1885年8月24日)。
(109)“盛康致盛宣怀函”,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未刊档案,编号00009261。此话来自时为江苏布政使的黄彭年。
(110)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第49—50页。
(111)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411页。
(112)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74—275页。
(113)夏东元:《洋务运动史》,第266页。
(114)《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415—418页。
(115)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6页。
(116)虞和平:《经元善集》,前言。
(117)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76页;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7页。
(118)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7页。
(119)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368—369页。
(120)《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398页。
(121)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第49—50页;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411页。
(122)《申报》,1882年2月2日。转引自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301页。上海书店影印本中未见此条资料。
(123)《申报》,第21册第254页,光绪八年六月二十九日(1882年8月12日)。
(124)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93页。
(125)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总第1467页。
(126)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7页。
(127)陈建林:《荆门矿务总局始末——官督商办企业个案研究之一》,载《中南财经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128)《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383、415、453、419、423、425页;《上海机器织布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六》,第22、24—25页。
(129)《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456页。
(130)《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463页。
(131)《申报》,第20册第599页,光绪八年三月二十二日(1882年5月9日)。
(132)谢家福:《齐东日记》,光绪三年四月二十八日(1877年6月9日)条。
(133)《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464—466页。
(134)孔令仁主编:《中国近代企业的开拓者》,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年,下册,第203页。
(135)严中平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总第1409页。
(136)贾熟村:《创办漠河金矿的李金镛》,载《江海学刊》1998年第5期。
(137)中国史学会编:《洋务运动》,第七册,第316页。
(138)闵广纶辑:《李阁学政迹录》,页三十。
(139)秦世铨参与山东赈务的证据,见《申报》,第11册第87页,光绪三年六月十六日(1877年7月26日);王庆长的情况见《申报》,第11册第485页,光绪三年十月十五日(1877年11月19日)。
(140)《申报》,第33册第620页,光绪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1888年10月15日)。
(141)《申报》,第13册第54页,光绪四年六月十七日(1878年7月16日)。
(142)《申报》,第33册第620页,光绪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1888年10月15日)。
(143)“李金镛请恤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六十九,页四十至四十二。
(144)孔令仁主编:《中国近代企业的开拓者》,上册,集307页;衣保中、林莎:《论近代东北地区的工业化进程》,载《东北亚论坛》2001年第4期;葛玉红:《东北近代工业的形成与发展》,载《辽宁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
(145)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76页。
(146)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296—302页。
(147)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78页。
(148)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7页;《上海机器织布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六》,第89—92页。
(149)虞和平编:《经元善集》,287页。
(150)《上海机器织布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六》,第101—103页。
(151)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88—289页。
(152)虞和平编:《经元善集》,第236页。有关沈嵩龄与经元善同办义赈的情况,参见该书第21—22页。
(153)“盛道来电”,《李文忠公全书》,电稿卷十五,页十四。
(154)谢家福:《齐东日记》,光绪三年五月初四日(1877年6月14日)条。
(155)《湖北开采煤铁总局、荆门矿务总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二》,第425页。
(156)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397页。
(157)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248页。
(158)虞和平:《经元善集》,前言。
(159)《申报》,第23册第316页,光绪九年七月二十日(1883年8月22日)。
(160)《申报》,第31册第1128页,光绪十三年十一月初八日(1887年12月22日)。
(161)《申报》,第35册第119页,光绪十五年六月二十二日(1889年7月19日)。此人原为苏州绅士,在“丁戊奇荒”期间与谢家福一起在苏州办理义赈事宜,参见《齐豫晋直赈捐征信录》,卷二,“南豫赈捐收解录上”,条述。
(162)“谢庭芝履历单”,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未刊档案,编号00035459。
(163)《申报》,第44册第166页,光绪十九年四月初九日(1893年5月24日)。
(164)“谢庭芝履历单”、“杨廷杲履历单”,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未刊档案,编号00035459、00050655。
(165)“谢庭芝履历单”,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未刊档案,编号00035688。
(166)有关沈嵩龄、李金镛和杨廷杲的具体情况,见王尔敏:《盛宣怀与中国电报事业之经营》,载《清季自强运动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刊行,1988年,第757—789页。
(167)中国史学会编:《洋务运动》,第六册,第336页。
(168)王尔敏:《盛宣怀与中国电报事业之经营》,载《清季自强运动研讨会论文集》,第757—789页。
(169)《申报》,第29册第765页,光绪十二年十月初七日(1886年11月2日)。
(170)柯继承:《我国电报事业的开拓者——谢家福》,载《苏州杂志》2002年第3期。
(171)“尤先甲、潘祖谦、张履谦、邹福保致盛宣怀函”,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未刊档案,编号00043741。
(172)谢行惠编:《谢氏家藏同光诸老尺牍》,序。
(173)张后铨主编:《招商局史》,第116页。
(174)《申报》,第29册第765页,光绪十二年十月初七日(1886年11月2日)。
(175)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轮船招商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51页。
(176)《轮船招商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第360页。
(177)《轮船招商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第242页。
(178)《申报》第29册第765页,光绪十二年十月初七日(1886年11月2日)。
(179)夏东元:《盛宣怀传》,第160页。
(180)《轮船招商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第340—341页。
(181)《轮船招商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第382—384页。
(182)《轮船招商局——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八》,第384—385页。
(183)易惠莉:《郑观应评传》,第353—3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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