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识”的神话_北京共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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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中国非凡的经济成就已经引发了关于其成功原因的争论。一些人认为这应该归功于过去30年广泛的自由化进程,这与关于经济发展的传统解释相一致。但另一些人认为,与自由化同样重要的是一个拥有强大治理能力的政府所带来的稳健的发展速度以及所实施的独特的改革程序。因此,他们认为中国的成功对关于最合适的发展策略与政府角色的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2004年,一位观察员,即乔舒亚·库珀·雷默(John Cooper Ramo)将他所看到的中国独特的发展道路称为“北京共识”(BC),并将其与“华盛顿共识”(WC)区别开来,后者意指一种更加传统的发展道路。

2004年,雷默在一篇长篇论文中详细阐述了他的观点。这在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学者与决策者当中引发了一场大规模的争论。我个人对雷默的解读认为,他提出的“北京共识”是对中国改革经验的被误导的和不准确的总结。不仅它提出的关于中国的经验事实是错误的,而且它忽视了中国的经验和其他国家的经验之间存在的相似点和不同点,并且扭曲了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地位。不过,关于这一观点的讨论将使得我们有机会得以澄清中国改革道路的逻辑,将其置于一个更加广阔的背景中加以比较,并且评估其对其他国家的发展前景和对国际关系的意义。

二、华盛顿共识

“华盛顿共识”是彼得森国际经济学研究所的经济学家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首创的。1989年,他主持了一个会议,该会议致力于关注过去十年中拉丁美洲进行的经济改革,并想要识别出拉美还需要进一步改革的领域。他在其论文(这篇论文很快就出版了)中列出了一个包含十项政策的列表,他“认为华盛顿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同意,拉丁美洲的每个地方或多或少都会需要这十项政策”。这一观点从此被命名为“华盛顿共识”。该列表(见表一)既不是对拉丁美洲的批评,也不是一种试图进行说教或施加压力的举动。他相信这些改革已经被广泛认可为是正确的,以至于他将其视为是“十全十美的”(motherhood and apple pie)。

在最初的“华盛顿共识”被公布的几年后,威廉姆森不得不对他最初的声明提出了限制条件。首先,他意识到他夸大了关于两个要点的共识。人们并非一致认可竞争性汇率的好处(#5),相反,在美国,越来越多的人支持一种“对角”(two- corner)政策选择,即一个国家既可以选择完全固定的汇率,也可以选择自由浮动汇率。而且,他还承认,华盛顿在关于这些国家应该以多快的速度进行对外贸易制度的自由化(#6)方面尚存广泛争议。

威廉姆森也逐渐认识到,“华盛顿共识”很容易陷入被误解的境地之中。他以最明确具体的方式强调指出,第#7点(外国直接投资自由化)有意地并未包含资本账户的自由化,因为在这一点上永远不会有共识。放松管制(#9)只是适用于降低企业进入和退出市场的障碍,并不意味着要劝说国家放弃其在保护人民安全和环境方面的管制,也不意味着政府不能控制像公共事业设备之类的公共产品的价格。而对产权的关注(#10),原本是打算设立一个能获得这些权力的非正式部门,正如德·索托(de Soto)所详细论述的那样。

更重要的是,人们总有一种印象认为“华盛顿共识”的具体体现就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之前是关贸总协定)的观点和政策法规,威廉姆森在费力反击着这种看法。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是以受援国遵循那些带有“华盛顿共识”印迹的政策为条件的,这一点众所周知。在20世纪90年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向受援国施加压力,要求它们开放资本账户,包括允许不受阻碍的证券投资。然而,威廉姆森指出,“华盛顿共识”并不包括跨国的资本账户开放,因为许多人认为过早开放资本账户将引发金融危机,正如20世纪90年代末期东亚、俄罗斯和拉丁美洲所发生的那样。既然在这一点上人们过去没有(现在仍然没有)形成共识,因此,根据定义,它不能被包含在“华盛顿共识”之中。

尽管如此,但最让威廉姆森困扰的是,人们经常将“华盛顿共识”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观念混为一谈。威廉姆森喜欢提出来说,他和一位著名的“华盛顿共识”的批评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在关于良好的经济政策的实质方面确实意见一致,但是斯蒂格利茨错误地将“华盛顿共识”解读成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新自由主义观点的政策。这一思想学派可以追溯到18世纪的亚当·斯密,并延续至“二战”结束以后倡导自由市场的“朝圣山学社”(Mont Pelerin Society)。20世纪90年代,在英国,它与玛格丽特·撒切尔(Margaret Thatcher)的政策联系最为紧密,在美国,最靠近罗纳德·里根(Ronald Reagan)的政策。然而,威廉姆森有意在“华盛顿共识”中撇开了新自由主义政策框架中的一些关键因素,其中包括货币主义、供给学派经济学(supply- side economics)以及不提供福利或不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最小政府”观念。“如果批评家选择使用第三种观念,”他写道(2004),“那么无疑,他应该说他正在谈论一种从未在华盛顿达成共识的叫作‘华盛顿共识’的观念。”

人们对采用了“华盛顿共识”信条的国家所表现的成绩评价不一,而对“华盛顿共识”含义的误解正与这些不同的评价紧密相连。随着“华盛顿共识”在促进拉丁美洲、非洲和前苏联集团获得持续经济增长方面的明显失败,“华盛顿共识”开始遭到严厉的批评。作为回应,威廉姆森不仅限于对最初的列表进行辩护。首先,他澄清了一些特定的基础原理。他强调,虽然私有化对促进发展是必需的,但是如何实施私有化也同样重要,几个中欧国家揭露的腐败事件说明了这一点。第二,他和其他人根据上世纪90年代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扩充了他们的政策方案。他建议,最初对利率自由化(#4)的呼吁应该也包括对更广泛的(国内)金融自由化的呼吁。他说,越来越多的人在支持劳动力市场自由化和建立危机回避机制(比如一些在商业周期和抑制外国公司借贷方面减少波动的方法)方面正达成共识。他还建议采用各种集中的工业政策,这些政策通过教育、技术信息的传播、资助竞争前研究(pre- competitive research)、提供研发税收奖励、鼓励风险投资和扶植产业群(industrial clusters)建设,来促进“国家创新体系”的完善。他还建议,应该就旨在通过累计税减少不平等的政策达成共识。

他对“华盛顿共识”最有益的补充是,他赞同了其他人的一个观点,即“华盛顿共识”中的政策在一个强硬的政治制度背景下获得成功的机会最大。通常被称为“第二代”“华盛顿共识”的改革内容包括:拥有强有力的司法机构、高效率的公共服务、有效而审慎的金融监管、独立的中央银行、反腐败的机构和社会安全网络。威廉姆森并没有特别将民主化包括进来作为必要条件,但是他为了促进善治而确立的这些制度确实可以被解读为与民主体系更加一致,正像布鲁斯·迪克森(Bruce Dickson)在本次会议上提交的论文中所指出的那样。

第三,威廉姆森还强调,“华盛顿共识”不应该被视为一种僵硬的意识形态。如果它被当作一种教条,那么“恐怕任何希望促进发展的人都不会维护它”。这意味着既要修正它其中的某些要素以适应当地的情况,还要承认“华盛顿共识”之外的其他政策对促进可持续增长来说也是必要的。因此,他写道:“在任何一套试图陈述一般性政策指导的体系之外,总还有一些其他重要的东西。而如果一个决策者认为,他(她)可以只是简单地遵从一套由其他人构想出来的政策,而无需思考其他的话,那是不负责任的。”

威廉姆森相信,他对“华盛顿共识”进行澄清、补充和赋予其灵活性的努力绝对不是对最初的列表及其基本含义的否定。他暗示,对“华盛顿共识”早期的误解和最近的经历要求决策者们在如何实施那些拥护“华盛顿共识”的经济改革方面更加小心。

尽管威廉姆森和他的伙伴们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拯救“华盛顿共识”,但是毫无疑问,“华盛顿共识”的“名声”已经处于毁灭性的批评之中。威廉姆森虽然已经小心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列表(以及随后的详细说明)上,但“华盛顿共识”却被解读出了比这多得多的含义。冷战结束和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使民主和自由市场看起来成为了现代化毫无疑问的孪生目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制约性和日本的停滞又加强了这种气氛。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此明显,就像在通往一片希望之地的道路上突然出现的意外坑洼一样,以至于让人无法忽视。批评家们谴责说,“华盛顿共识”的修订版,尤其是那些制度上的要求,并没有反映出一种更加成熟的共识,而只是不顾一切抓住其他新的可选择方案。此外,对于任何一个想要寻求发展的国家而言,那些五花八门的制度要素造成了不切实际的困难。正如奈姆所指出的那样,“它的自相矛盾之处在于,任何有能力满足这些严格要求的国家,都已经是发达国家了”。因此,尽管威廉姆森竭尽全力,但是这个由他定义、并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努力推动的“共识”,随着新世纪的来临终于崩塌了。

在这以后,分析家们一直在寻找一些新的模式去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增长。其中最重要的挑战在上世纪80年代势头猛增,它是由“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的倡导者提出的,它不仅与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的成功紧密相连,而且也反映了法国、爱尔兰、以色列和其他国家的经历。观察家们集体主张说,市场经常失灵,因此政府需要比做一个好的调节者和提供公共产品(如基础设施和教育)做得要更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除了其他事务,还要引导企业在适当的行业进行投资,鼓励它们在国内外取得成功,并在与外国的竞争中对其加以保护。在新的世纪之交,华盛顿共识的批评者们有意识地为其他几项可替代性共识发出了呼吁,包括蒙特雷共识(Monterrey Consensus)、哥本哈根共识(the Copenhagen Consensus)、墨西哥共识(the Mexico Consensus)和南方共识(the Southern Consensus)。由戈尔(Gore)提议的南方共识将拉丁美洲和东亚的经验教训结合了起来,支持各国寻求与全球经济实现战略一体化,支持采用一系列广泛的工业政策以促进生产力增长,鼓励政府与企业之间进行合作,减少不平等,培育地方层面的整合与协作。

对“华盛顿共识”的误解、修订和挑战为我们理解“北京共识”观念出现的来龙去脉提供了一个批评性的背景。即使有人相信,中国在过去30年中的急剧增长不过是那些与“华盛顿共识”一致的改革要素带来的结果,所有人也都会承认,中国并没有始终如一地遵循“华盛顿共识”,无论是它最初的版本,还是扩展后的框架。中国没有毫不迟疑地接受世界银行的建议,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援助伴有相应条件,中国也避免了向它寻求帮助。于是,问题变成了,考虑到中国的成功,它是否可以被当作一个可选择性前景的象征,围绕这一前景将出现一个新的共识?答案是,如果将中国的成功经历视为一种能奏效的新教条的具体实现,或者理解为类似的东西的话,那么,达成一致的可能性就将难以置信地降低了。接下来的章节将说明为什么情况会是如此,根据不同的原因,先是“北京共识”,然后是“中国模式”。而致力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经历(即一些人所总结的“中国经验”)中吸取经验的谦逊努力越多,对其他国家而言,也就越具有分析上的效用和政策上的重要性。

三、“北京共识”

和“华盛顿共识”一样,“北京共识”最初也是由一个人发起的。这次是乔舒亚·库珀·雷默,2004年他发表了一篇夸张而雄心勃勃的长篇论文《“北京共识”:论中国实力的新物理学》。作为《时代》杂志的前编辑,在论文发表之时,他是高盛集团约翰·桑顿办公室主管合伙人,还是清华大学的教授。当时雷默在中国的专家中基本上还默默无名,但他立刻吸引了中国学者和官方的注意力,并在这片土地上卷起了一场风暴。

如果将“北京共识”视为鼓吹中国的成功并对“华盛顿共识”的标准权威提出挑战的宣言,那么任何人都会钦佩雷默所做一切的大胆和他散文式写作在修辞上的华丽。这一雄心是值得钦佩的,尤其是以一个教授的角度来看,他的学生们通常抱着骑墙的态度,不愿挑战传统看法。此外,就这一标签在中国以外的地方赢得了容身之处和共鸣而言,它就可以被视为对“华盛顿共识”的挑战和中国不断增长的软实力的标志。不过,作为一种分析,“北京共识”相对不太连贯,也在很大程度上不太准确。

很显然,雷默选择“北京共识”这一术语是作为对“华盛顿共识”挑衅性的回应,但是,“北京共识”的三点原则(theorems)(见表二)与华盛顿共识的内容并不平行对应。明确的是,雷默致力于解释中国令人印象深刻的经济发展和不断增长的国际影响。第一个信条就是,中国的现代化根植于创新和科技飞跃,它们是中国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快速增长的原因。正如雷默所说的那样,“传统看法认为,中国的发展是放开大量廉价劳动力后所发生的情况的典范。但事实上,创新领导的生产率增长支撑着中国经济,并有助于抵消灾难性的内部不平衡”。第二个观点是,中国的目标不仅在于扩展经济实力,而且在于实现公正的财富分配,从而使利益实现广泛分享。他写到,中国领导人和地方官员已经将“持续而均衡的增长”作为其关注的中心点。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承诺降低增长造成的环境破坏,因此,使“环保”成为衡量经济表现更准确的标准这一做法受到欢迎。

构成雷默“北京共识”的第三个元素是如下这一观点,即中国已经有能力保持对其发展政策和路径的控制,而且凭借中国对其他国家作为一个榜样所具有的吸引力及其自身实力的增长,中国的成功正在对美国形成挑战。按照雷默所说,中国并没有被迫去严格遵从“华盛顿共识”,而是在寻找各种适合本国国情的政策。“对中国来说,最主要的参考点(point of reference)现在是,而且一直都是中国自己。”因此,“当根据综合国力进行衡量时,中国已经在很多重要领域成为了美国的竞争对手”。同样重要的是,第三世界正在涌向中国,将其视为经济伙伴、政治同盟、发展榜样,而这一切正在侵蚀着美国的全球支配地位。

尽管对中国开明的政治领导层极尽夸赞之辞并从策略方面进行了论述,雷默的“北京共识”还是存在几个神话。当然,中国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没有严格遵从“华盛顿共识”的信条,而且它的国际影响力也确实增强了。但指出中国没有遵守“华盛顿共识”,并不能证明雷默的宏大设想是正确的。考虑到本次会议的议程,接下来的评论将直接聚焦于经济发展的要素,而不是讨论中国增长的国际影响力和它对美国霸权主义的潜在挑战。后一个问题的各要点将在结论中提及。

首先,科技创新并不是中国发展的核心所在。雷默像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Alvin Toffler)一样,提出中国可以跨越好几代的科技发展,实现这一点的基础是自身的创新。断言创新与中国的发展历程没有关系,是不准确的。毫无疑问,在不同的经济部门都存在大量的渐进式创新,尤其是在制造加工业。此外,科学家、工程师和企业家的人数也在快速增加。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在研发中投入的资金一直在增加,尤其是各企业。这些投资的效果反映在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数量急剧增加上。

但是,中国人还没有成为创新的领导者。在极大程度上,中国企业制造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都是由外国设计与发明的。在高科技领域,中国最成功的企业作为其他国家设计的产品的装配商和制造商融入了全球生产网络。中国信息技术出口产品的绝大多数附加价值都来自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而且这些出口产品中超过85%都是由合资公司或由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外国全资跨国公司的分公司制造的。在最近几年,中国领导人一直在大力倡导促进“自主创新”。这一目标的核心就是在信息技术方面开发不同的技术标准,然后利用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迫使其他国家按这一标准进行生产。但是,到目前为止,这方面的成果一直不理想。这些努力中的绝大多数没能获得商业上的成功,只有那些与外国技术相容的创新才显得比较有成功的希望。

第二,没有太多证据表明,中国正在追求可持续的和公平的发展。这些最多可以被视为中国未来的目标,它们在改革时代并没有成为中国政策的主流。中国已经采取了重要措施来为环境保护建立一个管理机制,但每一次在环境和增长之间进行权衡时,总是后者获胜。雷默对胡鞍钢的绿色GDP的计算极感兴趣,但人们也并无惊讶地发现,尽管中国政府确实允许公布了一份基于2004年数据的报告,但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却没有再同意公布其他类似的报告。类似的是,不平等,而不是平等,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经历中的重要印记。几亿人口已经摆脱了贫困,但是不论是按照个人、部门还是地区进行衡量,不平等都在扩大。雷默本人也承认了这一点。最近,北京已经取消了一些对沿海地区的优惠政策,并且增加了对中国西部的投资,但沿海和内地之间的差距仍是巨大的。2008年5月,在四川地震中坍塌的劣质学校、住房和办公建筑就是这些地区差异存在的不幸证据。

雷默提出的第三个神话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是独一无二的。在某种意义上,这是对的。没有其他国家采用过同样的整套政策并取得同样的结果。和我一样对雷默持批评态度的诺顿,他在本次大会的论文中确立了几个将中国经济与其他国家经济区分开来的有特色的元素(规模、巨大的劳动力储备和等级制的“威权政府”)。然而,强调中国在这些方面的不同并不能说明什么。这同样可以用来形容世界上其他全部194个国家。而将任何获得成功发展的国家贴上“某国共识”的标签,毫无疑问是没有意义的。

中国的现实并没有靠近“华盛顿共识”的观念,雷默因此为这个国家的独特性欢呼。但是,如果他从一种更精确的角度加以比较,他就会发现中国的政策和发展轨迹与一系列广大的国家有着共同点和不同点,包括那些实行更加自由的资本主义统治政权的国家以及那些发展主义国家。这部分是因为中国大部分经济改革的知识来源一直是其他国家的经验,中国的专家和官员们严格地考察并借用了其他地方的经验。如果雷默说中国是在追随其他发展主义国家的步伐,那么他可能更接近事实。中国政府不断利用宏观和微观经济政策手段来干预经济,中国也明显采用了其邻国的一些政策。雷默说,中国的经济特区是印度建立经济特区的灵感来源,但中国的这一做法是从其他地方借鉴而来的。

同时,中国和其东亚邻居在一些方面也出现了差异。中国经济中发展最快的部分,即沿海私有经济部门,已经在没有获得中央政府鼓励的情况下取得了成功,并且不得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来。通过建立企业联合或使企业破产的方法来使各经济部门合理化的努力总是失败。在最近十年,中央政府努力压缩钢铁部门,但是中国现在已经有了6000多家钢铁公司,比这一议程开始时多了2000多家。与日本和韩国对外国投资和进口坚持极端的贸易壁垒不同,相对而言,中国对国际经济开放得多。在十多年的时间内,中国在发展中国家中一直是外国直接投资的最大目标国,这部分是因为外国的政治压力,部分是因为中国自身经济薄弱,需要吸引国外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与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针对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商拥有高度组织化的系统不同,行业协会在中国的发展却很薄弱。中国和外国的企业确实影响了中国的经济政策,不过大多数与政府的商业联系却是通过非正式的、私人的渠道实现的,与俄罗斯和印度的政府—企业关系更为相似。而中国社会福利体系的发展远远不如其邻国,更像那些“发展不均衡的国家”(uneven developers),比如南非和埃及。而所有这些例子最终说明的是,对特殊性的广泛概括所模糊掉的东西远远多于它所澄清的东西。致力于对中国经济的组成要素进行调整过的对比研究将更有价值。

雷默理论中第四个有问题的方面是他假定中国政府的不同部门之间行动一致,都共同追求一个定义清晰的目标,而中国的经济表现正是这些计划的反映。这种观点赋予了邓小平及其后来的领导者在这一历程中的核心地位。虽然毫无疑问他们是非常强势的,但是事实表明他们并不是全能的统治者,无法将他们的愿景强加给社会中的其他所有人。在很大程度上,中国的统治精英不得不应对并非出于他们选择的经济和政治压力。在改革时期的最初15年中,许多政策都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内部的自由派和保守派之间的一种妥协。虽然意识形态上的分歧已经消失,但是官僚之间的冲突一直继续左右着政策的采用和执行。不久前,商业利益集团和社会其他成员的游说活动都已经在国家和地方层面上对政策讨论变得至关重要。中国许多最成功的政策最开始都是在地方采用的,不是被视为获得中央批准的试验,而是被视为对中央政策的破坏,后来才获得全国性的支持。结果是不同群体之间的妥协,而不是共识,才是大多数中国经济政策的来源。

雷默提出的最后一个神话是另一种类型的共识,即中国的知识分子和官方都认可其“北京共识”的准确性。写作三年后,科兰滋克(Kurlantzick)称,雷默的想法在中国得到了广泛认同。我本人关于中国的争论的评论是,如果在中国存在一个共识,那就是“北京共识”是错的,它对美国和全球社会过于敌视。

一些中国评论家发现了“北京共识”的可利用之处。最重要的是,他们喜欢它对“华盛顿共识”、新自由主义和东欧与前苏联采用的休克疗法的批评态度。对“华盛顿共识”的批评为那种符合各国国情的发展路径进行了辩护。其他人认可“北京共识”是因为它承认了中国具有历史意义的经济成功。一些中国学者相信,最低限度,关于“北京共识”的讨论将带来更多对中国的研究。

中国的绝大多数评论对“北京共识”是持批评态度的。一些人认为,它不够准确,或者有些夸大其词,而其他人认为,它忽视了中国经济改革中最重要的因素。许多评论家撰文指出,“北京共识”是要求宣布一种并不存在的共识。还有其他人强调说,“北京共识”低估了中国经济战略所导致的问题的严重性,也低估了那些仍然需要去克服的问题的严重性。最后,大量观察家坚持认为,中国的经济改革战略依赖于“华盛顿共识”的一些构成要素,比如自由价格、竞争、限制通货膨胀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此,中国那些独有的要素不过是对“华盛顿共识”的补充,而不是挑战。

这个国家的知识精英和政府官员们对“北京共识”缺乏共鸣,这应该是对雷默理论最后的致命一击,原本以为中国会因为得到了这样的头衔而受益颇多。

四、结论

中国对“北京共识”的广泛不满,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分析家们没有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经验中的独特性和开拓性。尽管对“北京共识”的支持非常有限,他们却更多地信任(虽然并不是绝对的普遍认可)“中国模式”的观念。既然诺顿和李在他们的大会论文中讨论了这一观念,这里只陈述几个要点。与“北京共识”一样,“中国模式”的观念面对着和“北京共识”一样的困境,它需要证明中国的发展政策和路径从分析的角度看是独特的。这一任务由于缺乏对什么是“中国模式”的一致意见,而变得更为困难。与“北京共识”有一个明确的出处不同,人们对“中国模式”的定义并没有任何共识。一些人认为,它仅仅是对独裁资本主义的一种隐喻,而其他人则将其视为中国从国家社会主义向市场经济的渐进主义转型的同义词,在中国更普遍的说法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接受这一观点的中国评论家们对关于“中国模式”的看法提供了相当数量的详细描述。还有其他一些人认为,“中国模式”是东亚发展主义国家的延伸。但不管选择哪个版本的“中国模式”,它的特殊性都难以被认定,这限制了它在分析上的作用。此外,尽管“中国模式”观念没有明确附带着中国人之间存在某种共识这样的假设,但宣称是一种“模式”就仍然暗示了一种连贯性和与现实并不相符的指导计划。

“北京共识”和“中国模式”的提议者想让我们相信,中国的经历直接打破了“华盛顿共识”和新自由主义的信条。虽然严格地说,中国没有遵循威廉姆森的十项原则或其后的几点详细说明,尤其是在政府制度方面。不过,两派中的原教旨主义者在中国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了标准经济学理论方面可能都夸大其词了。罗德里克(Rodrik)争辩说,新自由主义分析的目标不仅仅是一种政策方案。所以,他写到:“经济改革的广泛目标,即市场导向的激励机制、宏观经济的稳定、外向型定位,没有转化成一系列独特的政策行为。”比如,财产权能够使个人安全,但中国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赋予了地方政府这种保护,而这恰恰有助于解释乡镇企业(TVE)获得的非凡成功。罗德里克没有解释为什么中国的干预没有导致在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出现的那种阻碍广泛干预的寻租现象,而是表明,这种干预可以和传统的经济学逻辑相一致。

看起来,布雷顿森林体系正在逐渐达成同样的观点。虽然他们对委托方提出的政策建议经常仍然只是或“老派”或“新派”的“华盛顿共识”,他们的分析家们还是对中国和其他那些政府在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国家所获得的成功作出了妥协。本人就遇到过几个称赞中国取得的伟大成就的世贸组织官员。一个最大的讽刺是,传统的经济学是灵活的,足以说明中国的情况并与其讲和,它恰恰削弱了“北京共识”和“中国模式”中向正统学说提出挑战的那些原理。

考虑到“北京共识”与“中国模式”存在的问题、正统经济学理论的灵活性和世界的全球化治理体系,我们应当清楚,这些观念的政治意义不应该被过分夸大。在中国,“北京共识”和“中国模式”不太可能作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与“改革开放”的意识形态补充。

国际政治出现分歧的可能性正越来越大,同时也面临着严重阻碍。在国际上,一些国家对学习中国的成功极感兴趣。这其中的一些国家由独裁的领袖领导,决心要在实现增长和继续一党专政两个方面坚决追随中国。就像已经在其他地方被证明的一样,经济成功并没有一个固定公式,在中国起作用的东西很可能无法直接移植到其他环境中。那些盲目地采用了中国的政策要素的国家很可能会发现,它们和那些毫不迟疑地采用了“华盛顿共识”的国家一样,被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所困扰。

此外,一些人提出,“北京共识”和“中国模式”是作为对美国和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对抗力量而赢得了共鸣。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北京共识”应该是新的“南北冲突”的体现。虽然世界的治理体系需要进行某种调整以适应中国不断增长的作用,也许不得不允许扩大特定环境下的政府干预,但从大的格局看,这些挑战比不上冷战期间共产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冲突,甚至比不上全球富裕的北方和贫穷的南方之间的隔阂。全球治理体系需要进行本质上的改革,但是挑战是来自中国(它已经在灵活地适应资本主义世界)的可能性极低,而更有可能是来自那些仍然深陷于贫穷的恶性循环之中的最不发达的国家,没有任何共识能帮助它们摆脱困境,无论是华盛顿共识还是别的什么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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