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关系论文,资本主义论文,当代论文,结构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当代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现状
从20世纪50年代至今,先后由美国学者约翰·卡尔(John Kahl)和他的学生丹尼斯·吉尔伯特(Dennis Gilbert)主编了5个版本的《美国阶级结构》,记录了过去近50年的美国阶级结构变化。由约翰·卡尔主编的该书第五版《美国的阶级结构——一个日益不平等的时代》从多层面揭示了当今美国的社会结构现状。他和吉尔伯特以经济差别为基础绘制的美国的阶级结构模型应该说对我们理解整个西方的社会结构很有帮助。该模型把人口分成六个阶级:最上层的资产者阶级占人口的1%,年收入在150万以上,主要是投资者、遗产继承者和管理人员。第二层是上中产阶级,占14%,年收入8万以上,主要是那些收入颇丰、受过大学教育的上层经理人员和专业人员以及中小企业主。第三层是中产阶级,占30%,年收入4.5万以上,主要包括那些低层管理人员、半专业人员、手工艺者、工头和非零售人员。第四层是工人阶级,占30%,年收入3万以上,主要包括低技能的手工业者、职员和零售人员。第五层是有工作的贫困者,占13%,年收入2万,主要由低报酬的体力劳动者、零售人员和服务人员构成。这些工作大多低报酬、低技能,常常缺乏保障。第六层是下层阶级,占12%,年收入1万,主要是失业者、非全职佣工和公共服务人员,其收入主要来自政府(福利)计划的资助。[1]
另外,该书还通过财富的分配状态变化描述了战后美国社会结构的两大转变,它们形成一个“大U型转变”。财富的集中程度从60年代开始下降到70年代最低点,之后,80年代急剧集中。根据爱德华·沃尔弗(Edward Wolff)的研究,1990年,1%的最富有者的财富集中程度比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任何时候都高。[2] 1975年以来的阶级结构变化具体表现为:(1)财富日益集中在占1%的最富裕家庭中(60年代初占31.8%,70年代中下降到19.9%,80年代末上升到了35.7%);(2)占5%的上层家庭与占40%的底层家庭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了(两者的平均收入比50年代初为8.4,70年代中为6.7,90年代中期扩大到11.3);(3)全职工人中穷困者的比例上升了(60年代中为16.5%,70年代中下降到7.4%,90年代初上升到13.9%);(4)同时,被划为贫困者的美国人的比率上升了(60年代初为22.4%,70年代中期下降到11.2%,90年代中期上升到13.8%);(5)挣得收入高于75,000的成功家庭的比例稳步增长(60年代中后期为6.8%,70年代中期约为13%,90年代中期达到18.6%)。[3] 所以,吉尔伯特把从1946年到约1975年的时期称做“共享繁荣的时代”,而把1975年至今这一时期称做“不平等增长的时代”。[4]
不平等的增长无疑是一个事实。但在分析这种增长对社会关系的影响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分析导致这种不平等增长的原因以及它们所表现出的社会变化因素。贫富差距的扩大可以用两个指标来衡量,一是工资收入差距的拉大,二是财富收入差距的拉大。前者主要的决定因素是职业,而后者则是一种综合指标。这两种分化趋势的形成原因不尽一致,其社会意义也不同。
1.工资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及影响
工资收入差距拉大与后工业社会的两种趋势有关。一种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后工业经济中获得好的机会,另一种则是与制造业相联的报酬较高的蓝领工作岗位的流失,与此相应的则是那些低报酬的服务部门就业出现。还有一种现象,即人们所谓的“赢者通吃”的现象也直接影响了工资收入差距的拉大进程。在普通人(尤其是低职级工作岗位)的工资停滞甚至下降的同时,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急剧上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技术和经济因素的变化。大规模的生产、大规模的组织和庞大的市场相对有利于这些高层人员。通讯和交通的改善加上国际贸易,扩大了“赢者通吃”的市场,但这也决不是普遍的。例如,1990年,美国的CEO所得是普通工薪人员平均收益的150倍,而德国只是21倍,日本是16倍。[5] 显然,市场经济的模式和文化直接影响了这种现象。美国是一种开放式的人才流动体制,相对来说,管理人员变化很大、缺乏保障。而在德国和日本,许多人是在同一个企业呆一辈子并且是逐步得到提升的。
所以说,工资收入差距的扩大显示了全球化、生产的结构性调整的影响,显示出后工业经济正在产生一种职业极化模式,突出特征是对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来说有好的工作机会,而对其他人来说则机会有限。这种后工业职业结构是近年来社会不平等加剧的因素之一。另外,男女收入水平的变化也直接影响了工资收入的结构变化。与此前的增长相比,70年代以来男人的年均收入(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后的“实际”美元收入)一直停滞,而妇女的工资收入稳步上升。而且,无论男女,此间高工资与低工资收入之间的差距都在扩大。[6] 这种现象与家庭结构背景的结合进一步加剧了收入差距拉大的影响。现在,越来越多的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妇女步入劳动市场,这就促使双职工家庭总收入迅速提升,从而拉大了与受教育程度较低、职业受到限制的家庭之间的距离。
工资收入差距扩大中的另外一个令人不安的因素是,在职的全职工人中的贫困比例在上升。这一方面与经济全球化的冲击、资本的流动性变化以及新的服务业变化背景有关。为了降低劳动成本,企业越来越多地转移生产到发展中国家,而新移民也为资产者打压工人的工资水平提供了资源。另外,在新兴服务业中,相当一部分岗位是低技术要求的职务,据美国劳工部的统计,它们占了1994-2005年间新增岗位的39%。[7] 另一方面,最近20多年政府倾向也促进了这种差距,其中包括打压有组织的工人组织(主要是工会)、对工人阶级的劳动保护水平的下降,以及普遍的减税政策。
但对不同的人来说,工资收入变化的影响是不同的。最低层次的贫困者往往是无工作的人,他们主要靠政府的财政转移,而在中等收入水平中,工资和薪水是主要的收入来源,但工资收入在收入10万美元以上者的收入来源中的比例相对下降。在最高收入水平层中,经营收入和资本收入来源(如利息和红利)越来越重要。这些来源几乎占了那些年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者收入的70%。[8]
2.财富集中及其影响
与“收入”概念不同,“财富”是在一个时间点上的财产价值,如房地产、银行账户、股票等,其中有“总资产”和“净资产”之分,后者是除去了债务的。吉尔伯特等人运用美国联邦储备的调查数据,区分了三类广义的财富分类:(1)几乎无财产的阶级,占人口的42%,总财产不超过3万美元,其中大部分人口拥有价值5000美元的汽车。(2)为未来储蓄的阶级,约占总人口的45%,净资产在3万美元到30万美元之间(1993年)。这类家庭与其说是投资者不如说是储蓄者。例如在5-10万美元的家庭类里,几乎都有价值1万美元以上的挣利息的财产,如储蓄银行存折、定期存折、政府债券等。(3)投资者阶级,只有 10%的家庭,资产价值超过30万美元。这类家庭拥有大多数的私有投资和控制了大多数的各类有价证券。这类家庭平均持有约38万美元的股票、债券和银行存款。而家庭用品和汽车类的财政仅占其总资产的15%。投资者阶级不受债务所困。他们控制了三分之二的总资产,但只对总债务的三分之一负责。[9]
目前,美国财富的集中程度要比收入的集中程度更高。20世纪90年代初,1%的最顶层者获得了16%的总收入,而最顶层的1%的财富所有人拥有了约33%的净资产,大约相当于90%底层的总资产。[10]
由财富集中首先引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谁在控制国家的经济基础?在美国,1%的家庭控制了大部分上市交易股票。大的公司是财富最集中的地方。由此引出问题:谁控制了公司?人们曾认为,“管理革命”使得既不是所有者也不从属于所有者的管理者拥有了以个人目标代替股东目标的自由。这样他们就不会像传统的企业主那样专注于利润,而会考虑更广泛的目标,包括公司的发展、技术的进步、雇员和客户的福利以及公共的声誉等。可至少从过去20年的情况来看,人们所称的那些广泛的公司目标并未成为现实。大的公司甚至比20年前更加专注于为股东赚钱。对此有三种解释,或者说三种因素。一种解释认为,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的权力平衡依然倾向于所有者。有人称之为是“投资者资本主义”(investor capitalism)的胜利。[11] 虽然大的公司的股份所有依然极为分散,但个人日益倾向通过机构来拥有其股份,如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以及银行信托部门。负责为这些机构进行投资的“货币管理人”面临不断的压力要对其股东进行回报,他们转而向公司管理人施加压力以保持盈利水平(它通过良好的分红和股票价格的上升反映出来)。当利润落后(导致股价和分红的下降)时,货币管理人有时就会向它们所控制的公司施加压力替换管理人、裁减工人或对公司战略进行大的调整。这并不是说公司的管理人员就没有权力了,而是说他们必须与代表数百万投资者的货币管理人分享权力。第二个因素是指在全球化条件下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在这种环境下,公司的管理人担心,如果他们不严格集中在利润最大化上,国内外的其他公司将从中获利。第三个因素是执行官补偿特征。近年来,一些大的公司的CEO的平均所得急剧翻番。同时,执行官补偿(如分红、长期股份购买之类)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这些补偿越来越取决于公司的财政表现。这刺激执行官们专心增加公司的利润。[12]
由财富集中引出的另一个问题是:权力与政治的关系发生了什么变化?对此可以以1996年大选前美国议会通过的两项法案来说明其中的关系。一项是在大选前一个月参议院通过的一项法案,它得到了联邦快递公司的主席弗利德里奇·史密斯(Frederick Smith)的游说支持。它使得联邦快递的10万工人不可能组成工会。而几周前,克林顿总统签署了一项法案提高最低工资,可有趣的是,在该法案中不协调地加上了减少200亿美元的公司税的内容。那些从该减税规定中获益的利益集团对议会成员、特别是那些参与立法起草的议员的竞选运动做了大量捐赠。这两项在1996年大选过程中通过的立法说明了政治献金钱的权力和局限。尽管工会和它们在国会中的盟友费了很大力气来阻止联邦快递的规定,但面对公司以雄厚的财力所做的努力,他们无力防卫。而另一方面,尽管企业利益集团长期以来竭力阻止最低工资议案通过,但它们无法停止一项在选举运动中颇受欢迎的立法议案。在议案的最后阶段加进减税是对竞选运动的捐助者和公司的一种安慰。这正是西方民主政治的微妙之处。它给了社会各个阶层和利益集团表达意见和施加影响力的途径。
3.社会结构的多元化
上述以美国为背景的社会阶级现状说明了西方社会结构的以下变化特征:(1)虽然无论从收入还是从财富的占有来看,70年代以后贫富差距在扩大,但这两种人的相对比例都不大。而且,绝对贫困人口的相对比例不大(尽管近20年有上升的趋势)。因此,从人口统计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最上层的还是最下层的,都构不成社会“大众”意义。(2)庞大的中间阶级成为人口学意义上的社会主体。这种主体分成了多个层次。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属于劳动者,主要依赖其工作的收入所得。正如财富的分配结构所显示的,这并不意味着中间阶级获得了大多数收入,因为如美国的收入结构所显示,最富的五分之一人口的收入几乎占了全部人口总收入的一半(49%)。[13] (3)从收入结构来看,西方社会越来越呈现出职业极化的特征,而决定的因素既包括了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更包括了受教育水平这些人的因素。而在当今西方社会教育水平普遍提高的今天,这种因素(指受教育水平)已经不能完全与家庭社会地位挂钩。这意味着西方社会(社会地位)向上或向下的流动性在加大。(4)除了收入的最上层和最底层这两个层级外,其他层级的经济地位与阶级地位的对应关系越来越模糊。一个双职工蓝领工人家庭的收入可以超过一个单职工的专业人员家庭。(5)生活方式对人们的经济地位的影响越来越突出,它已经直接影响到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以女性为家长的单亲家庭、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等问题已经涉及到了社会福利问题。
与这种社会结构的多元化相一致的是,西方社会的社会意识也变得越来越复杂,至少不能用单一的收入水平来解释。德国学者赫拉狄尔认为,西欧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推动了居民生活方式的多元化和个人主义化,社会地位不平等并不仅仅缘于经济因素,文化模式也对此有很大影响。反过来看,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并不仅仅直接取决于他们所处的阶级或阶层地位。人们的选举和政治参与态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个人的生活方式。[14] 美国社会收入结构的构成状况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不能用单一的经济地位或收入水平来“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职业、家庭类型(有家庭或没有家庭,单亲家庭或双亲家庭),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收入,进而影响到按经济地位来划分的社会结构。例如,1994年,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构成的家庭中收入在2.5万以下的家庭不到30%,而一个人的家庭中同样收入水平的占了68%。[15] 在中等收入水平范围内,职业、教育程度等方面的差距非常大。即便是在教育水平、因而其社会意识近似的群体中,一个人工作或两个人工作对他们所处等级的划分有明显的影响,而这些并不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社会意识。
二、当代资本主社会关系的调节手段
在当代西方国家,社会关系的调节机制是多元结构的,它首先是指国家或政府在调节社会关系中所起的作用,同时也包括了国家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对社会关系的调和所起的作用。这种机制不是固定不变的,首先它因时因地而不同,不同的政治文化和历史决定了不同的体制。其次,它随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再者,它在随着人们的观念,尤其是对政府或国家、对非政府组织以及对公民社会的观念的变化而变化着。显然,过去我们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国家或政府的调节上,从而相对忽视了对其他问题的研究。
1.国家在社会关系调节中的作用
国家在社会关系中的作用是一个变化着的因素。但从普遍的意义上来说,它通过以下手段来直接或间接影响社会关系。
首先,通过国家的法治化将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纳入国家制度体系中。例如,早期工会的合法化,选举制度(包括选举的范围)以及其他民主制的完善,国家承诺基本的人权,这些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直接纳入到了国家控制范围之中。在有些国家,包括福利国家在内,社会责任也是通过法律形式予以明确的,如联邦德国把体现国家的社会责任的“社会福利”纳入到了其《基本法》之中。[16] 它表明国家已经把社会福利国家制度确立为了一种“国家目标”,成为了国家的一种特征。美国60年代的民权运动最后也是在国家明确制定相应的法律后才得以有实质性的进展。
其次,通过福利制度的建设来使国家明确承担它相应的责任,同时也使得该责任制度化。这可谓 20世纪资本主义在调节社会关系方面最突出、最成功的制度。正如哈里·格维茨对福利国家的简明定义所表述的,“福利国家是社会在其基本需求方面为其成员的福祉承担法定的、因此是正式的和明确的责任的制度表征。”[17] 考夫曼简明阐述了福利国家的制度安排的特征:在生产领域,它使所有制和企业主要服从某种限制,以消弭企业和员工——“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权利差异,并减少人们不希望看到的效果,即在企业的成本账之外产生的“社会成本”;在分配领域,只依照市场经济原则,以生产要素获得回报为取向的初次收入分配,要由国家组织的二次收入分配来纠正,以确保无职业者和无财产者的群体(老人、残疾人、儿童、失业者)也有一份收入;在再生产领域,它通过教育、卫生和社会福利部门的受国家资助的或完全由政府出资的服务来补充私人家政的功能。[18]
当然,如同各个国家整体的社会政策体系存在的差异一样,各国对福利以及福利国家的理解本身也存在差异。总的来说,福利国家在欧洲国家的制度化更为完备,而美国出于对联邦集权的历史怀疑态度而对福利国家抱有更多的怀疑。站在欧洲人立场,美国的确不能称之为福利国家。但如果把福利国家的出发点看作是“个人自由和集体风险预防可以同时得到提升”的观点,以及国家干预和社会的自我调控能力,并以此克服国家与市场的对话的话,[19] 那么,不同的国家也都可认同这种制度。例如,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莫斯(David A.Moss)就把美国建立社会保障的历程都纳入他对国家管理公共风险的视角里了。[20] 这与美国建国以来的传统的文化,即对“福利”的道德意义的质疑有关。所以,涉及“福利”的问题,就需要为其合法性作辩护。可如果用“风险”转移或共担来表述,怀疑者也就难以对它的合法性或出发点提出什么异议。
通过福利制度来调节收入分配和缓解社会矛盾,这是西方国家的一个普遍手段。即使是在今天福利国家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的背景下,上述的出发点本身依然是没有疑问的。其实人们所怀疑的只是它的效率和可承受性。
当然,福利社会或国家的建设只是我们说的社会政策的其中之一。总的来说,我们可以认同考夫曼对社会政策意义的以下肯定:“从社会理论的角度看,社会政策的特殊社会意义就在于它对于维持,即再生产和再生各个社会子系统所需的人力资源的重要性。”[21]
第三,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关系中起协调作用。这种情况在欧洲大陆和北欧国家较为普遍。那些地方一度盛行的社团主义都浸透了这种原则。在荷兰,这种传统又直接渗入到了后来工党所标榜的社会民主主义的“圩田模式”之中。另外,在欧美各个国家,有组织的工会都对社会关系,尤其是工人阶级与企业的关系以及与政府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尽管影响的方式和程度差异很大)。在有些国家,一些政党通过它们与工会的特殊关系使工会与国家(尤其是党作为执政党的时候)的关系变得更为密切,如英国工党、瑞典社会民主党,以及德国社会民主党。瑞典社会民主党政府长期以来还通过在代表工人的总工会与代表企业主的雇主协会之间的谈判中的协调作用,为社会合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第四,通过为社会的自治机构以及公民提供必要的条件来支持国家外的其他力量。这方面,人们的观念变化大概可以从过去20多年来人们对公民社会的认识和关注来得到解释。在福利国家的极盛时期,人们,尤其是欧洲大陆的一些政府不同程度地忽视了“国家主义”的渗透或侵吞,以致使国家承担了一些本不该承担而且是无效的责任。90年代欧美左翼政党推出的“第三条道路”赫然打出了复兴“公民社会”的旗帜。吉登斯在其《第三条道路》中专门论述了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强调“培育一个积极的公民社会是第三条道路政治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22] 许多国家把为社区提供必要的服务条件当作这方面的重要内容。现在,不论保守还是激进的政府,都无法漠视这一问题。如何为公民社会提供服务也将是最近时期欧美各国政府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议题。
2.其他社会力量对社会关系的影响
在西方国家,其他社会力量也直接或间接在社会关系调整中发挥着各自的作用。至少我们可以指出三种力量,一是有组织的团体,包括上述的工会以及各种青年、妇女团体协会。这些不同形式的利益集团不仅以不同的方式维系了一个相对稳定的集团,而且通过有组织地与其他力量(包括政府)发生关系来向社会表达自己的声音。例如在美国,大量的游说集团的组织和活动直接或间接地把各自所代表集团纳入到了一个对话和交流的平台之中。
二是各种新社会运动和非政府组织。这种形式的活动在过去30年里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它一方面适应了1968年以后社会的多元化(包括社会集团和社会意识方面的)发展趋势,表达来自不同领域的声音。另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因传统政治收缩而造成的一定社会真空。与上述利益集团不同,社会运动没有直接的利益所在,而寻求的是一种理念认同。所以,它往往直接表现为一种社会或精神的抗争,如女权主义、和平运动以及绿色革命等等。非政府组织同样是围绕一种信念而建立的,往往带有一种公益性,例如在教育、贫困等问题上,非政府组织直接在进行一些补充政府职能的社会性活动。而且,作为一种平台,它能够动员更为广泛的社会力量支持。尤其是在网络时代,它具有传统组织所不曾有的一些特点。
从参加者和影响对象来看,新社会运动和非政府组织打破了不同社会阶层的界限。不过相对来说,它们更容易聚集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新的社会阶层。另外,新社会运动的发展本身也提示我们对社会“矛盾”作新的认识。社会与矛盾是共生的。社会关系的稳定不是要解决所有的矛盾,而是要使这种矛盾能够朝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演进,而不是激化矛盾。这其中的一个涵义就是要让社会有一个宣泄的渠道。例如1968年后整个西方都出现了一种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这种趋势无疑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意识的冲突,这些冲突又刺激了70年代以来保守主义意识的日益发展。但这种多元化的趋势是与后工业化社会的发展一致的。从这个意义上说,70年代以来的各种社会运动其实既是这种社会分化的一种反应,同时它们也作为一种载体,承担了社会矛盾的化解的功能。从一定意义上说,它在为人们提供一种宣泄的渠道的同时,也满足了他们对社会的参与要求,弥补了政治参与不足的缺陷。
第三种力量是宗教团体和组织。这是我们过去一直不大重视的。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宗教是毒害人民的鸦片”来解释一切有关宗教的社会政治问题。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宗教作为一种信仰渗透在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进而也渗透在了公共生活之中。因此,很难用一种二元的方式(即物质与精神的背离)把二者剥离开来。有关宗教与社会的关系,首先要强调宗教作为一种精神影响着人们的言行,进而影响着他们处理社会关系的行为方式;其次,宗教直接参与了公共生活,影响了公共生活的质量。在西欧,尤其是大陆国家,宗教的氛围直接影响了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影响了社会的协调机制。如荷兰社会发展中的忏悔式社团主义(confessional corporatism)与其新教的宗教情感是融为一体的。这种宗教的妥协精神显示在了社会伙伴与政府之间协商一致的社团主义上。这种社团主义依然在影响着当今的社会关系,如90年代荷兰工党推行的“圩田模式”就留下了它的痕迹。[23] 在德国,战后政治体制的一个特点(比之其他欧美国家)是政党之间的竞争追求一种共识,这同样是与该国的宗教氛围,尤其是与战后的执政党基督教民主联盟有重要关系。
在美国,人们常说,在政治领域,宗教和政治是不能讨论的。但最近,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组织编辑了一套丛书,主题就是:相信“宗教总是在而且也总将在美国的公共生活中起重要作用”。作为开篇,邀请了两位在美国学界以及在公共政策领域颇有影响的学者,哈佛大学的教授玛丽·乔·贝恩(Mary Jo Bane)和纽约大学教授劳伦斯·米德(Lawrence M.Mead)进行了一场有关贫困问题与公共政策的对话。两人坦诚地从他们各自作为一个天主教徒和一个基督徒的角度,谈了他们对宗教与贫困的关系认识。贝恩强调天主教传统的社会公正观念,而米德则直接从《圣经》中获得灵感,但他们都明确表示对宗教传统的承诺是与关于贫困的讨论分不开的。[24] 两人的对话至少让我们对宗教与美国社会的关系有了新的理解。
“资本主义的变化”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笔者以为,对我们这些置身于资本主义之外的人来说,对资本主义的理解需要有一个走进和走出的过程。走进指的就是对资本主义的感性认识,走出则是一个超越感性的理性认识过程。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这本是一个最基本的认识论问题。可事实上,我们并不像我们表面认同或显示认同的那样在用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认识资本主义。在此我所做的,也只是试图让自己“走进”资本主义。然后才会有一个更为合理的“走出”过程。
标签:社会结构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家庭结构论文; 美国社会论文; 美国宗教论文;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社会财富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社会问题论文; 社会阶级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经济论文; 家庭论文; 财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