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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至今,俄罗斯的档案事业历经了社会制度的变迁和市场经济改革的洗礼,同时,又面临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挑战,呈现出新的特点。本文从俄罗斯档案事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教育、档案立法、档案出版等多个领域,力图对俄罗斯当前的档案事业状况进行较为全面的介绍和评述。
一、俄罗斯档案事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当前,俄罗斯共有15个国家级档案馆和89个地方级档案馆(包括21个加盟共和国档案馆、7个边疆区档案馆、48个州档案馆、2个直辖市档案馆和11个自治区档案馆)。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对苏联原有的国家档案馆系统及管理机构进行了改革,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改革措施是将国家档案系统和党的档案系统合二为一,统一由档案事务委员会(后更名为联邦档案局)管理。1991年至1999年,俄罗斯共有19个国家档案馆、文件中心和分馆。1999年,俄罗斯国家档案馆的布局和名称又有所变动,将原来的部分文件中心更名为档案馆,如将“俄罗斯当代史保管和研究中心”更名为“俄罗斯国家社会政治历史档案馆”,“俄罗斯现代文件保管中心”更名为“俄罗斯国家当代史档案馆”。此外,莫斯科市、圣彼得堡市以及俄罗斯文化部下属的一些博物馆和图书馆珍藏了大量的档案文献,俄罗斯科学院档案馆和国家重要部门档案馆也保存了部分重要的档案文献。
俄罗斯基本沿袭了苏联的档案管理体制,即层次型的集中式档案管理体制。俄罗斯联邦中央、加盟共和国、州和自治区都设立了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对俄罗斯联邦的档案事业实行层级式的管理。根据2004年《俄联邦档案事业法》的规定,俄罗斯联邦有权依法制定和执行档案事业领域统一的国家政策,而各个联邦主体和市政组织应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执行国家档案事业政策,城市和自治区对属于国家所有并位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文件的收集、保管、统计和利用享有独立的国家权力。由此可见,俄罗斯联邦的档案事业管理仍然以集中式管理体制为主体,俄罗斯有权制定和执行全国档案事业国家政策,但城市和地方自治区拥有了较大的自主权,可以独立地开展档案业务工作。
根据俄罗斯政府2004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档案局条例》的规定,俄罗斯联邦档案局是全国最高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隶属于俄罗斯联邦文化和大众交流部,执行为国家提供档案服务和管理联邦档案财富的基本功能,但无权在执行档案监督活动中实施法律调节行为。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档案的利用、服务、鉴定、保密、开放等工作,尤其是组织对珍贵档案文件和孤本文件的鉴定工作;领导俄罗斯档案全宗文件的国家统计工作以及联邦档案全宗孤本文件的登记工作;通过俄罗斯联邦档案局中央鉴定委员会的决议和规章,以及其他法规性文件;鉴定档案事业和文件管理领域国家标准项目,等等。其主要权力包括:出版有关单行的档案法规;依法问讯与档案局工作决策相关的信息;依法召集科研机构、学者和专家解决相关问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就档案局活动领域的有关问题对法人和自然人进行解释;建立档案咨询和鉴定机构;对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档案事业管理机关以及国家和市政档案馆就联邦档案全宗的补充、统计、保管和利用给予方法上的指导;开展档案学、文件学和文献编纂学领域的竞赛活动。俄罗斯联邦档案局局长必须每年向文化与大众交流部提交年度计划和预算,并在年终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全俄罗斯文件学和档案事业科研所隶属于俄联邦档案局,是全俄罗斯最大的档案科研基地。它有3个内设机构:科技信息专门中心、档案和文件管理职业技能提高中心、研究生院。此外,它还设有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论文委员会。全俄罗斯文件学和档案事业科研所在俄罗斯档案学和文件学科研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负责研究和制订档案文件保管、补充、统计、整理和利用等活动中的重要规则、技术和方法,如《联邦档案全宗文件信息统一分类法》、《档案术语词典》、《联邦档案全宗孤本文件国家登记办法》、《国家档案馆联邦档案全宗文件的统计和检索系统》等。
二、俄罗斯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现实进展
苏联在档案信息化领域的探索始于20世纪70年代,当时开发了一些大型的档案数据库,并研制了档案管理和档案检索的应用软件,为俄罗斯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世纪90年代,俄罗斯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促使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进行全局性部署,制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战略。为此,俄罗斯联邦档案局于1995年发布了《俄罗斯联邦档案信息化发展纲要》和与之配套的《俄罗斯联邦信息化发展规划》。《俄罗斯联邦档案信息化发展纲要》共有9个部分,从宏观上分析和阐述了档案信息化的基本目的、档案信息化的现状、档案信息化的基本方向、档案管理软件、档案检索语言保障、非传统介质的档案文件管理、国际合作、档案信息化的组织等内容。该《纲要》明确指出,档案信息化的最主要目的是针对俄联邦档案全宗的组织、保管和全面利用建立一个合理的体系并保护其信息资源,档案信息化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公民的信息权,广泛为其提供保存在档案馆和文件中心的档案信息资源。此外,还需扩大档案数据库的规模、提高其准确性和及时性,配置自动化的档案设备,提高档案检索工具的质量,推行档案标准化,发展远程通信网络。《纲要》列出了档案信息化发展的5个基本方向:(1)与俄罗斯国家档案管理机关的基本职能活动密切相关:保障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的完整性、完善联邦档案全宗的收集和鉴定工作,促进联邦档案全宗文件的利用和出版、加强对国家和部门档案馆的组织技术领导和监督工作等;(2)提高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补充工作的自动化水平;(3)促进档案文件的利用和出版工作;(4)促进国家档案馆利用自动化手段开展科研活动,改善技术方法;(5)促进档案机关组织管理功能的自动化。此外,该《纲要》还强调,开发通用性档案管理软件并推广应用,推行档案信息组织和检索语言的标准化,加强档案信息化的国际合作和档案信息化的组织管理。
1996年俄罗斯联邦档案局发布了《俄罗斯联邦档案信息化规划》(1997年至2000年),具体从俄罗斯档案事业信息化的科学方法、人才保障、组织和实践工作这样三个领域,对每一个领域的阶段划分、每一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者(负责机构)、完成期限,以表格形式进行了描述,非常直观、具体。如: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科学方法领域,其工作内容首先是建立俄罗斯档案事业信息化的法律基础,制订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认档案数据库的法律地位;再次在人才保障领域,由联邦档案局和俄罗斯国家人文大学等共同制订适应档案事业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方案,开设培训班;再次在组织和实践工作领域,计划开发如下一系列公共数据库:“国家档案馆身份证”、“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成分和内容信息指南”、“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孤本文件国家目录”、“档案法规汇编”、“国外俄罗斯文化艺术档案”、“国家档案馆基本业务活动的方法保障”、“档案机关基本数据库”,等等。
上述俄罗斯档案信息化发展纲要和规划制订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其核心是强调档案自动化手段的推广和普及,以及通用数据库的研制和开发,而档案信息网络建设及数字档案馆的开发尚未列入发展规划,仅对传统档案介质的数字化问题稍有涉及。当前,俄罗斯已经开发的公共数据库有“共产国际档案”、“胜利(1941~1945)”、“俄罗斯档案指南”等。其中“俄罗斯档案指南”是覆盖全俄档案馆藏目录信息的大型网络数据库,已经收录了10万个全宗,可为检索全俄国联邦全宗档案提供一站式服务。“胜利(1941~1945)”数据库则登载了大量珍贵的照片档案,真实而直观地反映了苏联人民反法西斯战争的感人场面以及德军入侵苏联的场景。
三、俄罗斯的档案教育特色
俄罗斯的档案教育主要是通过在大专院校开设档案学专业和文件学与文件管理专业进行招生和培养,档案学教育的层次既有博士、硕士和本科教育,也有中等职业技术(专科)教育。据笔者统计,全俄国共有约40所大专院校(不包括国立人文大学的分校)开设了档案学专业或文件学和文件管理专业,尤以文件学和文件管理专业居多。传统上,档案学或文件学专业大多设在人文艺术、历史或图书情报学院(系),如著名的国立人文大学的历史档案学院、莫斯科人文艺术大学图书情报学院。但不少联邦主体的大学根据自己的专业结构和特点,将档案学或文件学专业设立在经济管理、社会学、法学或哲学学院(系),以及信息技术学院(系)。俄罗斯的档案学教育除了正规的全日制学校教育之外,还十分重视档案职业教育和培训,如国立人文大学历史档案学院设立了档案职业教育学校,全俄文件学和档案事业科研所也设置了档案和文件管理职业技能提高中心,对在职档案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俄罗斯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档案教育机构是俄罗斯国立人文大学的历史档案学院,其前身是成立于1930年的莫斯科历史档案学院。该学院拥有俄罗斯档案学领域的权威专家学者以及优质的生源,培养历史档案学专业的本科、硕士和博士专门人才。学院下设4个系,分别是:档案事业系、文件学系、历史、政治和法律系、技术档案与文件系,还设立了一个专门针对档案工作者的档案职业教育学校。俄罗斯国立人文大学建立了面向全国的档案学或文件学专业教育网络,目前已经在全国设立了约19个分校(部)。
与我国档案学高等教育近年来的发展变化相比,俄罗斯的档案学高等教育更多地固守了传统,保持了档案学与历史、政治和文化之间的自然渊源。以国立人文大学历史档案学院为例,该学院在教研室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上,重在强调档案与历史、社会、政治和文化之间的关系,与图书馆学、情报学以及管理科学之间的交叉与融合不明显,学科划分很细。在历史档案学院的4个系中,档案事业系的历史最为悠久,它成立于1931年,下设俄罗斯中古史、俄罗斯当代史、俄罗斯通史、俄罗斯地方史、史料学和辅助历史学、外国语言、档案事业历史及组织、档案学和文献编纂学8个教研室,文件学系下设文件学和国家机关与社会历史组织2个教研室,历史、政治和法律系下设历史、政治、法学、社会关系和东方学研究5个研究方向,技术档案与文件系下设声像文件与档案、科技和经济文件与档案、电子文件(档案)与技术3个教研室。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对复合性人才的需求,近年来历史档案学院开始实施“新型大学教育模式”改革,旨在打破专业之间的狭小界限,加强相关专业之间的联合。因此,历史档案学院的一个现实任务是为“历史-档案学”专业创造统一的教学环境,即以档案学为基础,综合史料学、辅助历史学和文献编纂学等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培养学生熟练掌握文件的产生、归档保存、档案加工与管理、档案鉴定、史料分析和注释以及出版等各个业务流程的工作内容,要求学生不仅掌握基本的历史学知识、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而且还必须掌握对史料内容进行逻辑分析和提炼的方法。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和现代技术发展的需求,学院增设了一些新的专业方向,如“企业档案馆”、“声像交流”、“展览活动的文件保障”等。
四、俄罗斯的档案立法进展
20世纪90年代至今,随着俄罗斯国家政体和社会制度的变革,以及国家机构调整,俄罗斯通过档案立法,对关系国家档案事业发展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新的方法。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事业行政管理机关的地位及隶属、联邦、联邦主体及自治地方在档案事业管理领域的权限划分、联邦档案全宗的概念及构成、私人档案管理、珍贵档案文件的国家登记与保护、档案的利用与保密,等等。立法的形式既包括俄罗斯联邦法律、总统令、政府行政法规,也包括文化和大众交流部颁布的部门法规,以及联邦档案局发布的有关命令或决议。
为了适应国家机构精简和调整的需要,俄罗斯政府于2004年颁布了《俄罗斯联邦档案局条例》,规定俄罗斯联邦档案局在行政上隶属于俄罗斯文化和大众交流部,而不再是政府的一个直属局。这样削弱了档案局的独立地位,影响了其在档案事务领域独立地行使职权,因此俄罗斯档案界,在积极呼吁恢复档案局以前的独立地位。
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概念由苏联时期的国家档案全宗概念演变而来,但两者在内涵和成分上有很大不同,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既包括国有成分也包括非国有成分。1994年俄罗斯颁布第552号总统令《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条例》,原则上规定了俄联邦档案全宗的国有成分和非国有成分的基本构成。2004年颁布的《俄罗斯联邦档案事业法》首次从法律上界定了俄联邦档案全宗的概念,详述了其成分及所有权形式,为保护俄罗斯联邦档案财富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关于俄联邦档案全宗的概念,该法规定,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是“反映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具有历史、科学、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意义,通过历史积累并不断补充的档案文件总和,是俄罗斯联邦人民历史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属于信息资源并必须永久保存”,不仅从文化遗产角度确认了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的历史文化价值,而且首次在法律上确认了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的信息资源属性,有利于档案文件的开发和利用。其次,在成分上,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是“包括存在于俄罗斯联邦版图上的所有档案文件,不论其来源、产生时间和方式、载体形态、所有权形式和保管地点如何。包括法律文件,机关文件,含有科学研究成果的文件,工程设计和技术成果文件,电影、照片、录像、录音文件,电子和遥测文件,手稿、图画、图纸、日记、书信、回忆录、档案文件正确正本的副本,以及设立于国外的俄罗斯国家机关的档案文件”。在所有制形式上,该法规定,自治组织和私人所有的档案文件属于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组成部分。在档案文件的种类上,将电子和遥测文件等新型文件纳入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确保了该法所保护的国家档案财富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该法还对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的几个组成部分——联邦所有的档案文件、联邦主体所有的档案文件、市政所有的档案文件、私人所有的档案文件的具体构成进行了详细规定。2004年《俄罗斯联邦档案事业法》还就私人档案管理和联邦档案全宗珍贵档案文件的国家登记与保护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俄罗斯联邦政府,以及文化和大众交流部及其下属的联邦档案局就联邦档案全宗文件的保管、统计、补充、利用,以及苏联政府文件和苏共中央文件的解密与开放等具体问题制订和颁布了相关的单行法规,如:《苏联政府档案文件解密和延长其保密期限的条例》(1995年)、《苏共中央文件解密条例》(2001年),《大众交流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守法监督条例》(2004年)、《国有和市政财产私有化过程中档案文件统计规则》(1996年)、《联邦档案全宗文件国家统计规则》(1997年)、《对保存在国家和市政档案馆、博物馆、图书馆和科学院的联邦档案全宗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保管、统计、补充和利用的规则》(2007年),等等。
五、俄罗斯的档案出版现状
全俄档案学专业类期刊不多,最具代表性的有如下四种:《国家档案》、《档案工作者通报》、《历史档案》和《俄罗斯档案信息公报》。《国家档案》创刊于1923年,最初的刊名是《档案事业》,后经多次更换刊名,于1991年定名为《国家档案》,由联邦档案局主管,是俄罗斯档案学专业类的权威期刊。《国家档案》为双月刊,不仅在国内发行,而且还发行至独联体国家,以及英国、德国、加拿大、美国、法国、日本等国家,有一定的国际影响。该刊物兼具科学研究与实践的性质,所刊载的内容既有对档案学理论问题的探讨,也有对档案实践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介绍,还对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的制订和联邦档案全宗的解密情况进行通报,刊物设置了“档案事业历史与实践”、“文献公布”、“信息与保护”、“讨论与争鸣”等栏目。《国家档案》有选择性地公布了已经解密的联邦档案全宗文件的出版情况。如:沙俄帝国家族文件、政治领袖文件、俄罗斯1917年革命事件文件、国内战争文件、卫国战争文件、1930—1950年政治镇压文件、俄罗斯杰出的文学艺术家、社会活动家和军事领袖的文件等。
《档案工作者通报》创刊于1991年,由俄罗斯历史档案工作者协会创办,为季刊。《历史档案》创刊于1919年,1962年停刊,1992年复刊,由俄联邦档案局领导,为双月刊,主要是公布和出版有关俄罗斯政治、社会、经济、历史和文化的历史文献。《俄罗斯档案信息公报》不定期通报档案事务委员会(联邦档案局)制订的政策、法规,工作计划、会议安排,经验交流、国际合作等信息,是了解俄罗斯档案事业进展情况的重要信息来源。
综上所述,俄罗斯的档案事业在坚持原有传统的基础上有所改革和创新,符合俄罗斯社会政治由集权走向分权,社会经济由计划走向市场,社会文化由一元走向多元,以及社会民主发展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如:坚持集中式档案管理体制,同时采取了地方分权的灵活管理方法;档案利用由封闭转为开放、解密和公布了大量苏联政府和苏共中央的档案文件,十分重视举办大型档案展览活动;确认了私人档案和私人档案馆的法律地位;赋予俄罗斯联邦档案全宗新的内涵和构成;档案学高等教育固守历史传统,文献编纂学研究和教育受到重视,文件学与文件管理教育在全国更为普及;制订了档案信息化建设宏观纲要和具体实施规划,等等。当然,俄罗斯的档案事业在发展和改革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如: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档案馆建筑与设备的扩建和更新、联邦档案全宗文件的安全保护、国家机构调整和企业改制过程中档案的流向、档案高等教育的定位和课程体系改革等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