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观政治视角下的高校学费抵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微观论文,视角论文,学费论文,政治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G64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3-8418(2008)01-0040-04
根据高等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理论,高校向接受教育的大学生收取一定学费是合理的。但是当学费超出了合理范围,就会在高等教育领域产生“学费抵制”。这种抵制我们较少关注,但其影响深远。需要说明的是,本文采用的是一种微观政治的视角,研究最终宗旨在于构建高校校园和谐,着眼点在于我国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
一、高校学费抵制的概念与发生时空
自从我国高校收费改革以来,高等教育在一定程度上“谁享有谁买单”的观念渐渐成为社会共识。一方面高校收费具有其合理性,另一方面这种改革也是大势所趋。在这样的语境之下,再加上高校“骤进式扩招”、大规模扩建,高校学费有了大幅度提升。一般认为,当前一些高校实际发生的学费从整体上看,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一般家庭,特别是广大农村家庭的支付能力。但是在当前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大学生(及其家长)与高校相比是交易的弱势方。面对高额的学费,一方面高校会采取各种措施向欠费学生催缴学费,另一方面,大学生也不是全然被动的,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会产生所谓的“学费抵制”心理与行为。
“抵制(resistance)”作为文化研究领域的一个概念,是由法国学者米歇尔·德塞都(Michel de Certeau)提出来的,它指的是受压制一方“既服从于既定规则,又在规则的空间里寻求个人的生存空间”[1]。对德塞都的“抵制”概念,因为言说的语境不同,我们只能吸收其合理内核,认为在高校收取相对于大学生及其家庭购买能力而言的高额学费时,大学生一方面必须接受这种“游戏规则”,因为如果他们不接受这种游戏规则,则意味着他们会失去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另一方面,大学生在服从这种学费规则的同时,他们会在学费规则的空间里采取各种各样的可能的抵制行为,来谋求自己的生存空间。例如,有大学生在入学后,对校方的各种行为,单纯从经济视角进行分析,从而在心中产生对母校的怨恨;还有大学生认为学费过高,于是在行为上损害校园内的公共物品,故意浪费学校能源与资源,等等。我们可以把大学生的这些心理和行为统称为“学费抵制”,因为这些负面的心理和行为是由高额学费所引起的,是大学生对学费的一种抵制。
高校学费抵制是发生在大学生所经历的日常生活中的。“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是一种具有自发性和自在(in-itself)性的生活样式,它包括日常的交往、消费和意识等领域[2]。对大学生而言,他们在大学校园里的日常生活可以从总体上分为“学术生活”与“非学术生活”。学术生活是与其学业相关的,这种生活主要是在教室里、课堂上和图书馆中展开的,学术生活是大学生在校园里的主要生活方式;非学术生活主要发生在大学生的宿舍里和课外活动时间中。学术生活与非学术生活相比较,大学管理者和教师更多地关注前者,而高校学费抵制更明显地体现在大学生的非学术生活中,当然这并不否定大学生会在学术生活中产生学费抵制思想和行为。
抵制理论认为,强势者在他们所建造的如城市、学校和工厂等物质场所内践行其权力,而弱势方则会在这些场所内部开创属于自己的空间;当弱势者生活在这些场所中时,他们会暂时性地将这些场所为己所用,而且只要需要,他们还会将这些场所占领[3]。把这一理论具体运用到大学学费抵制事件上来,强势者是高校,它们所构建的物质场所是大学校园,校方在大学校园内践行其权力,向大学生收取学费,或者采用各种方法向大学生追缴学费。相对而言,大学生是弱势者,他们不得不承担交纳学费的义务,但是当他们活动在大学校园内时,他们也会暂时性地把大学校园作为自己抵制学费的场所,而这种学费抵制则是体现在他们在大学校园内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的。
从学费抵制发生的时间来看,我们并不能把其局限于大学生就读的几年时间内。其实,学费抵制在高考后学生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可能就开始了,这时就可能存在学费抵制问题。例如,有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当他们接到录取通知,看到高额的学费后,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其实这也是一种无言的学费抵制;更有突出者,如有关媒体所报道的“学费杀人”事件——学生家庭由于高额学费导致的悲剧事件也是一种学费抵制。当然高校学费抵制更多地体现在大学生就读的几年内的日常生活中,然而毕业并不是学费抵制的终结。学费抵制还会发生在大学生毕业后的生活中,例如由于学费过高所产生的对母校的怨恨情绪;还有大学生毕业时欠了学校学费,毕业工作后由于反感母校的收费政策,故意不还欠款,这些都是学费抵制的表现。如此则大学生的学费抵制可能会延续到他们毕业后的许多年。由此观之,高校学费抵制发生的时段主要是在大学就读几年内,但是它可能是在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就存在着的,也可能会延续到大学生毕业后的许多年。这样上文指出的高校学费抵制存在空间——大学校园也只是一个主要空间,学费抵制的发生空间往往会超越大学校园。
二、高校学费抵制的策略与分类
对当前我国高校来说,追缴学费是一件棘手的事情。一方面,由于规模扩张速度太快,许多高校的银行债务成为其沉重包袱,一些高校每年就是偿还银行债务的利息都有困难。在银行普遍商业化的情况下,银行会为了自身的利益向高校追债。这是高校发展中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由于政府和舆论的压力,高校不能继续提高学费。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必须加大追缴学费的力度,也会使用许多策略和方法来给欠费大学生施压。例如,“威胁”不让欠费生注册;“威胁”不让欠费生选课(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威胁”不让欠费生上课;“威胁”说欠费会影响毕业与考研,等等。这是高校在行使其“欠债还钱”理论所支持的权力。但是高校的追缴学费措施又不能是没有节制的,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高校这一组织具有“教育性”,校方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顾虑强硬的追缴学费措施可能导致的负面社会影响;另一方面高校还要受到政府和舆论力量的制约。
德塞都认为,“日常生活”也就是个体“日常生活实践”,个体主体往往会通过日常生活的实践来抵制日常生活中的规训力量;而且弱势方的抵制往往会采取一定的策略,这些策略主要有“假发战术”(如秘书上班时间写情书)和对消费品进行控制两种[4]。对大学生而言,与学费抵制相关的日常生活主要是在大学校园内的学术生活与非学术生活。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他们会通过自己的实践来表达对高校高额学费的抵制。需要强调的是,大学生对学费的抵制是表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并不只是局限于对校方追缴学费措施的直接反抗。另外,大学生学费抵制也是有策略和战术的。
首先来看“假发战术”。在大学生就读期间,当意识到校方收费过高时,他们会自然而然地以一种挑剔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所接受的教育服务;而在高校大扩招的背景下,高校教育质量在普遍下降,再加上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这就会导致在大学生中产生“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在这种情形之下,有许多大学生把“高等教育”等同于“职业教育”了,把高等教育通识教育性质完全剔除,对他们认为无助于就业的课程不选,或者是选了也不认真上。大学本科教育主要是通识教育,这在我国高校内渐成共识,校方也多按照这一思路进行课程设置。教师上课,学生听课、做作业和考试,这是一种从表面上所能看到的教育路径;但是事情的另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往往会想到交了高额学费上大学而学些“无用”的知识,将来又找不到工作,教育的投资无法得到回报,所以他们会有自己的另外一条路径。如有不少大学生基于以上考虑会利用大学就读时间进行太多的商业活动,学习则成了副业。这些大学生显然是在使用所谓的“假发战术”。另外,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大学给本科生在选专业和选课程上以更多的自由,甚至有高校实行了完全学分制,这样大学生就有机会对自己所接受到的高等教育服务进行控制。基于以上对高等教育的不正确不全面的认识,基于对高额学费投资回报的片面考虑,有许多大学生在组合自己的消费品——课程时就会有太多的功利考虑。他们有可能只选择有眼前效益和直接经济回报的课程与专业,这就是大学生通过对消费品进行控制来抵制“真正的”高等教育,而这种抵制又是源自于对高校实际收费标准的不满。
大学生学费抵制有的可以从表面上明显地看出来,有的则不然,不是外显的。我们可以把前者称之为“显性学费抵制”,后者则可以称为“隐性学费抵制”。典型的显性学费抵制,如有大学生明确向大学收费人员表示学费太贵,自己交不起。这种学费抵制是直接的,是他人能够从外面观察到的。从显性学费抵制的界定来看,被媒体炒作得沸沸扬扬的所谓“学费杀人”事件也属于显性学费抵制。这种被媒体报道的显性学费抵制会给高校教育者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而从整体上看,显性学费抵制一般会产生比隐性学费抵制更大的轰动影响。典型的隐性学费抵制,如有大学生感觉到大学收费标准不合理,即使家庭给了其足够的学费,但是他们故意把钱留在身边不交给学校。这种学费抵制同所有的隐性学费抵制一样,是学校管理者和辅导员、教师难以把握的。有的高校把这种欠费称之为“恶意欠费”,这也是高校最为棘手的学费抵制行为之一。这种所谓的“恶意欠费”可以一直延续到大学生毕业工作有了收入后,可能会由于对母校收费政策的怨恨而故意拖欠学校的学费不还。显然,隐性学费抵制较显性学费抵制使高校当局更难以觉察,而它的轰动效应较显性学费抵制要小。
另外,从大学生学费抵制发生的时间来看,以大学生从高校毕业为界,可以把学费抵制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看到超出合理范围的大学学费标准而产生抵制心理和行为时开始,一直到大学毕业,这类学费抵制可以称之为“即期学费抵制”;而另一类学费抵制是发生在大学生从母校毕业后,由于“学费怨恨”还持续存在着的,我们称之为“远期学费抵制”。“学费杀人”这些由相对高额的学费所导致的恶性冲突事件显然属于即期学费抵制;大学生在校期间“恶意欠费”也属于这类学费抵制。根据经济学中的利益相关者理论,大学生毕业后成为了“校友”,但校友仍然是母校的利益相关者,西方有许多高校办学资金的主要来源渠道之一就是校友的捐赠,但是由于“学费怨恨”情绪的存在,导致了许多校友可能会对母校感情淡薄,这种情况下,即使校友们有能力,他们也可能不愿意向母校捐赠。这些因“学费怨恨”不愿意向母校捐赠的校友可能在大学就读时欠学校学费,也可能在就读大学期间根本就不欠学校学费,而是因为就读期间受大学里“非官方”的学费抵制意识形态所影响而为的,也可能是因为看到母校当初对自己的同学追缴学费的措施过于严苛而产生了“学费怨恨”。这种情形就是远期学费抵制。当然有大学生毕业后就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因“学费怨恨”而故意不偿还所欠学费,这也是典型的远期学费抵制。
最后,高校学费抵制还可以分为“放弃式学费抵制”和“利己式学费抵制”。“学费杀人”事件往往是放弃式学费抵制,在这些事件中往往是(准)大学生亲人连生命都放弃了,而事实上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是悲剧式的学费抵制事件。而现实中所存在的许多在读大学生由于家庭贫寒,就读期间中途辍学事件,也是放弃式学费抵制。由于“学费怨恨”所导致的“恶意欠费”则是典型的利己式学费抵制,这类学费抵制顾名思义,抵制的主体是因为大学不合理的收费标准而产生了恶意的利己意图。
三、高校学费抵制的影响与克服
高校学费抵制现象具有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波及的范围就是高等教育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首先,学费抵制是大学生本人发展的负面因素。大学生在就读大学期间,以一种机动的策略来抵制学费政策,一般地在他们自己看来,自己的策略将使自己获利。其实不然,许多大学生由于学费怨恨会导致对自己所接受的高等教育的错误认识,例如,他们可能会因此而过分关注就业形势,这样就可能错误地把高等教育等同于职业教育,如此则他们难以在大学几年内接受真正意义上的、通识教育意义的大学教育,这对他们将来的长远发展势必会带来不良影响。另外,有的学生采用“放弃式”策略来抵制大学学费,这样他们就放弃了接受高等教育、为自己生活幸福打下坚实基础的机会,这样对其个人的远期收益有负面影响。至于大学生毕业后的“远期学费抵制”,这种学费抵制对毕业生自身来说,也是一种负面的心理和行为,至少会损伤其个人信用状况。大学学费抵制对学生自身带来深远负面影响,而学生与其家庭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学费抵制也会祸及社会上众多家庭。
其次,我们再来看高校自身。学生的学费抵制也会对高校带来许多影响,“放弃式学费抵制”会在客观上为高校甚至整个高等教育树立一种负面形象,在信息社会,媒体高度发达且竞争激烈的情形下,这种负面形象往往会被有意无意地放大。高校所做的是一种教育性事业,它需要为社会公平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而“放弃式学费抵制”现象在媒体作用之下,把高校树立为一种纯粹的“经济人”,甚至“唯利是图”的形象。这一方面不利于高等教育和高校的声誉,也会导致人们对高校教育事业的质疑。另外,一些高校学费抵制行为会显而易见地影响高校的货币收入。比较而言,前面所论及的与高校整体形象相关的负面影响更值得关注,因为这种影响更为长远,波及面更广,也更易被人们所忽略。谈及学校的货币收入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远期学费抵制会严重影响高校将来从校友处获得捐赠的可能性,而校友捐赠将来应该是我们大学发展资金积聚的主要渠道之一。这一影响当前高校一般少有考量。
以上只是论及了高校学费抵制对主要几个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可以认为,学费抵制负面影响涉及面广且深远。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较少关注高校学费抵制现象,如有关注,一般也只是就事论事,没有从抵制理论的视角来审视这一现象。在当前高校办学经费普遍紧缺的背景下,部分高校采用不同的战术,事实上变相地提高学费标准、某些高校在追缴学费问题上采取诸多违背教育性的策略,这些与忽视高校学费抵制及其影响有关。
高校学费抵制对学生、高校,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深远的负面影响,所以克服高校学费抵制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必须解决的课题。首先,最为重要的是各所高校都要有一个合理的并能够得到切实执行的收费标准,这种收费标准不应只是由政府或高校一方制定,而应由与高校学费相关的所有方面一起协商制定,这就需要有一个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所有利益相关者需要有一个平等对话和协商的平台,而且在对话协商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学生、家庭以及高校的利益,而且更需要考虑到高等教育的准公共性问题。高校学费听证制度会为制订合理的高校学费标准提供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要许多相关的技术性支持,例如怎样科学地核算高等教育成本、怎样科学地计算当前家庭的经济购买力等。其次,对通过听证会制定的高校收费标准需要有充分的宣传和解释,这种宣传和解释的对象既有学生和家庭,也有高校自身。宣传和解释会为学生消除学费怨恨提供可能,从而减少甚至消除学费抵制现象;宣传和解释也是高校合理地执行学费政策的基础。最后,需要就高校学费抵制及其影响,对高校学生和高校管理人员进行教育,使大学生能够正确地看待大学教育的性质,使高校管理人员能够在执行学费政策时减少和消除不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