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分院 710056
摘要:建筑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等多学科的综合体,虽然不同国家、不同地域、不同流派甚至不同建筑师对建筑美学的观点不尽相同。但建筑的美学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本文对建筑设计的美学构成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建筑美学;色彩性;整体性;和谐性
引言
建筑设计是一门艺术,它遵循艺术作品普遍的美学规律,但建筑艺术也有它相对独立的美学原则,其中根本的法则是多样统一的法则。然而建筑美的根本法则毕竟不能完全反映具体的建筑创作,建筑之美并非哲学家康德所说的那种“不凭任何利害计较而单凭快感或不快感进行判断”的纯粹美,建筑艺术是一门复杂的综合艺术。
1建筑美学中的色彩性
建筑在造型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各种各样建筑材料的理性组合,建筑材料都具有一定的色彩和质感,因此建筑色彩也就可以看作是建筑整体及其构成元素的一种视觉上的特殊属性,它的构图原理与建筑形体的构图原理在理论上是相同的。当然,在造型过程中,色彩首先要服从形体的构成关系,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色彩在所有造型中是最易于创造气氛和传达感情的要素,因此,巧妙而合理地运用色彩,往往能取得出人意料的效果。色彩在造型中的作用通常有以下几种,(1)统一造型。首先确定建筑的主色调,小面积而明度、纯度均较高的色彩用于重点处理,从而形成统一而富变化的建筑整体;(2)加强造型。可以利用色彩的冷暖、明度和纯度的对比,增强建筑的主体感和空间感,从而加强建筑形象的感染力,如北京的故宫,其整体的色彩给人以恢宏庞大的气势;(3)丰富造型。有些建筑由于功能单一或受其它因素制约,造型单调呆滞,但是通过色彩的细致刻划,就会弥补造型上的不足;(4)光、色造型。五颜六色的光线照在建筑形体或建筑空间内,往往会创造出令人难忘的艺术效果。
2 建筑美学中的整体性
建筑的美首先还是在于其整体性是否足够。赖特说,建筑师应该从自然中得到启示。哲学家和生态学家们认为,要切实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首先必须打破人类中心论,必须以一种有机论和生态平衡论取代人是“宇宙之精灵,万物之灵长”这种人类优越性。人类到了重新认识自己在宇宙中位置的时候了,也应该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与其去征服自然,不如学习如何保护自然,如何保持同大自然的平衡与协调。白色派领袖迈耶把建筑与环境的共生作为一种终极追求,他在谈到盖迪中心的创作是曾表白,多年来他一直孜孜追求的,就是在自己的建筑中重构古代建筑中那种建筑与环境互相生成、互相融合的方式。建筑的审美考量必须考虑建筑与自然的关系,建筑与建筑的关系,建筑与人的发展的关系以及建筑与建筑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同时还得考虑建筑与人类的未来的关系联系在一起。我们回到建筑设计的原点,建筑之美最终体现在实用性与艺术性的结合。当代中国建筑设计在面对社会的高速发展时,在建筑的形式的美感与建筑深层含义的关系上背离了建筑基本的原则和含义。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创新给当代建筑师的创作设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然而建筑师应该冷静的反思当代中国的切实的需要。我们要重新认识建筑设计的价值,在新的历史阶段重新审视最基本的建筑原则:经济、使用、美观。不同的历史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等构成了建筑学上特定的文脉,它对建筑作品的影响是巨大的,不同文脉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建筑艺术的美学属性是丰富多彩的。法国伟大的建筑大师柯西布耶在《走向新建筑》一书中写道,构成我们现在生活的那些多方面的因素--经济的、社会的、工业的、政治的、文化的、宗教的等等--都会强制我们去发展,不管愿意与否,都在表现我们自己的文化,恰恰因为我们是生活在一定时期和一定地域的建筑师,我们所作所为、或好或坏、或因循或创造,基本上都是文化的罗网对我们施加影响的结果。古今中外的很多建筑作品证明了上述观点的正确性。古希腊的神庙、巴黎圣母院、悉尼歌剧院、美国的摩天楼、中国的园林等,都是特定文脉环境里的杰作,不但符合建筑美的基本法则,还反映了当地特有的文化。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建筑本体所处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导致不同样式的细部出现,反过来细部形体自身所具有的历史特征与几何特性,也同时赋予细部以象征性,这使得人们可以通过他们更好地理解建筑及其环境。就建筑整体而言,它需要有一个特定的秩序来形成一个体系,从上至下来组织建筑整体与局部的的关系。
3 建筑美学中的和谐性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代的著名建筑理论家阿尔伯蒂在他的著作《论建筑》中写道:“ 我认为美就是各部分的和谐,不论是什么主题,这些部分都应该按这样的比例和关系协调起来,以致既不能再增加什么,也不能再减少或更动什么,除非有意破坏它。”因此,要使一座建筑获得美感,首先要注意到它的完整性,就是说,不仅仅从功能和结构的角度来考虑,而且要从建筑物所能产生的各种视觉效果来考虑。建筑应该让人领悟其部分的和谐与整体特征。建筑美的规律主要体现在各种美学元素中,除上面讲到的外,概括起来大致还有:主题、重点、衬托、对称、隐喻、虚实、质感,等等。这些抽象的美学元素如果使用得当,就会创造出令人欣赏的优美建筑。随着时代的发展,审美观也在变化,今天的建筑领域,更加注重空间的处理和建筑艺术的隐喻效果,并强调主观的审美见解和建筑构图规律的结合,这就促成当今建筑艺术领域里出现了流派纷呈的局面。
4建筑形式美的其它表达形式
建筑艺术及其“美”与“丑”的界定,并非一成不变,有时建筑艺术中“丑”的艺术特质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转化为建筑形式美,例如,德国斯图加特州立美术馆,它那破碎的墙面是永远值得回味的。这种艺术现象大致可以有以下五种形式,(1)外表奇特型。有些建筑形状离奇、狰狞、丑陋,作为一般“优美型”建筑的对立面,外表“奇特型”建筑能使人在“奇特”的强烈刺激下变得兴奋起来,从而完成着由“外形丑”向“艺术美”的转化;(2)传统变异型。一些创新的建筑艺术作品出现之初,常因“背经离道”而被斥为“丑陋”,但历史证明,建筑艺术的许多“丑形”,有时恰恰成为产生新的建筑艺术美的前奏;(3)超常破格型。那些既能尊重客观美学法则,又敢于破除陈规旧习的建筑才是生气勃勃的划时代的建筑;(4)材料本色型。“瘦、透、漏、皱”的石头,带有“节疤”的木材,以及粗糙的混凝土出现在建筑及其环境之中时,它们溶入了建筑家、艺术家的主观意志和艺术精神,表现了创作者的审美意趣,也常常会激起别人的同感和共鸣。而一旦达到这种状态时,材料本色的“丑”也就有了某种积极的审美价值;(5)尺度夸张型。如万里长城的绵延不绝,一眼望不到顶的摩天大楼,都以“尺度夸张”见称于世,它们则表现了某种惊心动魄、气势夺人的美感力量。这是一般所谓“优美”的建筑所难以企及的。
结语
建筑的美没有一个永恒的标准。因为它不仅仅是视觉的艺术,还包括了听觉、触觉、味觉、心理、思想感受等等许多因素。建筑设计是一项创造性的活动,如果照搬照抄某些规律,设计出来的建筑物可能会给人一种死板的感觉,与预想的美感出入很大。因此,发展到今天的建筑美学已经突破了单纯对建筑单体形式美的探讨,而是把单体建筑纳入到城市设计的范畴来探讨它的美学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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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凯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
标签:建筑论文; 美学论文; 建筑艺术论文; 色彩论文; 建筑设计论文; 造型论文; 关系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21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