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工作行动计划_民族问题论文

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工作行动计划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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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新中国建立50周年大庆之际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对于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民族人民来说是一件十分重大的政治事务,同时也是我国民族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面向21世纪大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江泽民同志在报告中指出:“全党同志必须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作为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注: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文件集》,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页。 下文不再注出。)这一行动纲领的提出,不仅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健康进程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而且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和实施第三步战略任务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证。

在即将跨入新的千年纪之际,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是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从90年代以来的国际形势看,随着冷战格局的解构而出现的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使民族问题在引发社会动乱、加快政治演变、造成族际冲突和导致国家裂变方面的作用成为世人注目的焦点。而世纪之交陡然出现的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试图制造“单极世界”对南斯拉夫国内民族问题的强权干预和武装侵略,更是让世人对人类社会进入新世纪的憧憬蒙上了一层阴影。显然是试图效法“科索沃模式”以期将主权国家内政国际化的俄罗斯车臣极端主义恐怖集团,在科索沃战事刚刚消停便立即掀起了以暴力恐怖活动为特征的所谓“独立运动”。民族问题、宗教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面向21世纪全球化进程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从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国内形势来看,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已经成为国家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特征。中国在以经济一体化为基本特征的全球化进程中的改革开放事业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不仅向世人初步展示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强大生命力,而且也顺应了人类社会以和平和发展为主题的世事变迁大趋势。正是在国际国内形势出现上述特点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在于通过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来推动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健康进程和实现第三步发展战略,其重要的实践意义在于中国对自身所处社会发展阶段基本定位的基础上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心任务。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它不可能单一地或独立地得到解决。只有在解决社会总问题的进程中和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和有效地解决包括民族问题在内的所有社会问题。对于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来说,社会总问题就是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事实证明,前苏联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失败,根本原因就是没有解决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前苏联领导人,长期盲目乐观地判断苏联社会主义的发展进程,形成僵化、变形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激进地判断自身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从而必然造成简化和偏激地处理包括民族问题在内的各种社会问题,其结果也必然导致违背民族发展客观规律的错误实践。前东欧社会主义多民族国家,正是由于受到“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深刻影响,造成了在建设社会主义进程中与苏联同类的社会弊端,所以也不可避免地要承担“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后果。这些惨痛的教训表明,马克思主义必须同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才具有生命力和创造力。这一点,不仅已经为“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和“南斯拉夫社会主义模式”的失败所证明,而且已经为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所取得的成功实践所证明。其中当然地包括了我国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的成功实践。

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是成功的,其原因是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多民族的国情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现实发展和制度优势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形成了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依托和以政治平等、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保障为特点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古今中外的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任何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形式和政策体系是否有成效,关键在于是否真正立足于各民族一律平等,真正立足于平等也就是实践中的平等而不是口头上的平等。这正是我们同前苏联、南斯拉夫等国家的区别之所在,这正是我们同资本主义世界宣扬的平等、人权等理念的根本不同之处。当然,我们的成功之处还只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时期所取得的成就,我们所面临的民族问题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时期表现出来的民族问题。因此,对于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来说,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任务依然是繁重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邓小平理论体系的基础,可以说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实践及其所取得的成就,都是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初级阶段这一国情实际的必然结果。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实事求是认识论的科学威力和指导作用以及实践成效就在于此。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深刻地阐释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特点,其中包括社会发展处于不发达状态、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地区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等等,而这些特点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都有集中和突出的表现。这些表现所造成的问题自然构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解决这些问题也当然地成为我国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

早在1988年,邓小平同志就从中国的国情实际出发提出了改革开放的“两个大局”问题,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一个大局。那时沿海也要服从这个大局。”(注:邓小平:《中央要有权威》,《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7页。)这是一个重大的发展战略决策,是完全从我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作出的抉择。此后,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视察时根据沿海地区的发展状况,在论述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时,根据东南沿海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问题,审时度势地指出:“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注:邓小平:《在武汉、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5页。)实践证明, 邓小平对中国改革开放发展战略的进程设计和成就预期是科学的。在本世纪结束之际,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从世事变幻的国际形势特点和中国改革开放20余年的发展现实出发,启动了以西部大开发为中心的经济发展战略转移,并且将这一发展战略的转移确定为全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的行动纲领。这无疑是对邓小平理论在指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实践方面的丰富和发展。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中西部的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条件已经具备,实施西部大开发是我国下个世纪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同时,他对下个世纪前10年我们党的民族工作主要任务作出了明确的原则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高少数民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实现这一任务,需要全党的高度重视和全国各民族人民的艰苦奋斗,其中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既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实施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行动纲领的基本保证。所以,正如江泽民同志所强调的:“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这一论断的提出,不仅表明了我们党在把握当代世界民族问题走向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特点方面取得了新的高度认识,而且也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从而全面振兴中华民族的坚定信心。

邓小平同志指出:发展是硬道理。这里所说的发展主要是发展经济,因为经济是基础,是上层建筑的决定因素。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如果没有发达的经济基础支持,就不可能稳固;中国各民族人民如果不能够彻底消除贫困和享受现代化的经济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无从谈起。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巩固、发展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保证。

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民族区域自治。这个制度实行50多年来,在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和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平等权利以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伟大的成绩。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完全符合中国多民族的国情实际的。所以,邓小平同志明确地指出:“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注:邓小平:《我们干的事业是全新的事业》,《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7页。)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不尽完善,需要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程中不断加以发展。而制约这一制度发展完善的重要因素就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普遍存在的经济文化落后状况。正如我们整个国家仍属于不发达国家一样,这种不发达的经济文化水平必然影响着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影响着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所以,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实践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从这一制度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方面加以认识,必须从经济基础薄弱所带来的制约因素方面去探究其原因。而不能简单地从苏联和东欧国家解决民族问题失败的教训中得出将民族区域自治改为地方自治、淡化民族自治权利之类的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偏激认识。

事实上,苏联的联邦制也好,自治共和国和自治区也罢,之所以没有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不是这些制度不利于民族团结,而是因为这些制度没有得到真正的实行。没有得到真正实行的重要原因就是苏联的经济建设没有搞好。高度集中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和超越社会发展阶段的盲目冒进,使苏共领导人自认为民族融合的时代已经到来,那些由共和国、自治实体所划分的特殊利益需要已经完全实现了。人为抹煞民族差别的结果导致了大俄罗斯民族主义的社会化发展,造成了非俄罗斯民族普遍的不满,以致在一定的国内外政治气候下出现了民族分离主义运动,倾翻了联盟大厦。从南斯拉夫的情况看,铁托的“自治社会主义模式”也是脱离南斯拉夫国情实际的。南斯拉夫作为巴尔干半岛比较落后的国家之一,在同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论战中为了证明自己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走了一条更加激进的发展道路,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为了防止具有历史传统的大塞尔维亚民族主义造成集权制而不断推进各联邦实体的分权制,甚至不惜通过对塞尔维亚民族的人为压抑来创造所谓各民族的绝对平等,结果导致了各联邦实体地方民族主义的发展和各民族之间的利益纷争,最后在东欧剧变的大气候中爆发了民族分立主义的武装冲突,在血与火的战争中一分为五。概括地说,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高度中央集权纵容了大民族主义,南斯拉夫社会主义模式的高度分权姑息了地方民族主义,而这两种民族主义恰恰是社会主义必须反对的。苏联和南斯拉夫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走到了两个极端,纵容和姑息两种民族主义不过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但是结果是殊途同归。(注:有关这个问题的详细论述可参见笔者《帝国霸权与巴尔干“火药桶”——从南斯拉夫的历史解读科索沃的现实》一书的有关章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保证是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制度符合中国实际的科学性和建立、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有效性已经为实践所证明。不能把某一自治地方或某一自治地方的某些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认为是全局的问题、甚至是制度本身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早在50年代初就深刻指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注:邓小平:《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邓小平文选》第1 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页。)所以,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只是由于历史造成少数民族地区普遍存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极其落后的问题,以致在发展方面虽然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相对其他较发达地区来说仍然是落后的。同时,在计划经济体制主导下的发展模式缺乏激发少数民族内在发展活力的政策措施,以致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养息供给的特点。但是,无论如何,正是这种发展,才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以普遍推行和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所以,那种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没有多少实际权益的看法同样是不符合实际的。如果没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保障,如果没有改革开放以来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所引发的民族问题危机“多米诺骨牌”效应,难保不会在中国掀起波澜。“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注:邓小平:《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就是从这个实际出发作出的抉择。其中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方面,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把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区域自治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强大的政治生命力,我们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并不断加以完善。任何时候都要正确把握维护国家统一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国家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民族自治地方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这段深刻阐发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关系的指示中,我们应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坚持、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坚持、发展和完善。在现阶段,发展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正如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一样,要通过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增强综合国力来实现。

朱镕基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指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特别是要把经济搞上去,这是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注:朱镕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新世纪》,《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文件集》,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4页。下文不再注出。)解决民族问题离不开政治制度的保证,政治制度离不开经济基础的支持。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为实现各民族平等提供物质保障,是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创造条件。党中央提出的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点,表达了广大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民族干部群众的心声,是振兴中华民族大业的重要决策。当然,西部大开发可以说是我国现代化事业发展战略的攻坚战。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的薄弱性以及包括民族(人文条件)、地区(自然条件)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加快发展面临的任务又是极其艰巨的,西部大开发战略提供的加快发展的重大契机和西部地区现实基础对加快发展的制约因素并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过程中,既要有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又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积极为全面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创造条件。朱镕基同志在报告中提出要努力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要求将西部大开发和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作为国家编制“十五”计划和长远规划的一条重要指导方针,同时在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和完善对口支援、促进双向开放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并从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各具特色的民族地区经济,切实抓好天然林保护工程与生态环境建设,集中力量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积极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五个方面提出了需要抓好的主要工作。在此基础上,朱镕基同志也特别强调指出:“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振兴和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民族地区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

实践证明,开放是促进发展的前提条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国家支持、先进地区支援和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下激发和培植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我发展能力。事实上,所谓发展,根本在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民族内部发生的自主性变化,内在的发展能力是一个民族不断进步的基本活力,是发展繁荣的基础。一个民族的自我发展能力是综合性的,是在经济、文化、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中形成和体现的。所以,在党和国家、地方政府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并从各民族、各地区实际出发加以实施的进程中,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民族人民群众必须抓住机遇,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为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和振兴中华民族的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对于发展和繁荣我国的民族研究事业也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学习、宣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仅是民族研究工作战线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而且遵循这一行动纲领推动民族研究工作的深入发展也是民族研究工作战线面向新世纪的神圣使命。我国的民族研究工作历来具有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直接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实践服务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世界民族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又形成了立足国内、放眼世界的开阔视野,这种特点和视野可以说是中国民族研究事业的优势。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的民族研究工作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理论研究的滞后性和实证研究的局限性。这固然有科研投入不足、研究手段落后、科研体制僵化、学科建设薄弱等客观条件的制约,但是也有民族研究工作者队伍在理论修养、知识结构、研究方法、科学规范等方面存在的主观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民族研究事业的发展繁荣是十分不利的,也是与党和国家实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行动纲领的现实需要不相适应的。

民族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在全球化进程中面临的重大共同性问题之一,也是直接影响和关系到以和平和发展为主题的世界大趋势能否健康、稳定地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由于民族问题处理不当或解决不好引起的社会动荡、武装冲突、国家裂变和外来侵略,已经成为当前国际形势中重大的不稳定因素。它不仅为新霸权主义制造单极世界提供了“西化”、“分化”和干涉他国内政的口实,而且也为我们提供了高度认识人类社会民族问题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以及随着国际形势变化而出现的普遍性和国际性新特点的实证。虽然我国民族问题的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不同于前苏联和前南斯拉夫等国家,同时我国在解决民族问题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现实出发,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我国现阶段面临的民族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问题,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就也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定时期取得的成就。所以,我们必须把我国解决民族问题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作为面向新世纪的起点,按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不断提高民族工作和民族研究工作的水平;按照江泽民同志的指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研究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经验和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世界民族问题的发展趋势和动向,努力掌握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能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风云中未雨绸缪、应对有策、推进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健康进程。

毫无疑问,实施以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不仅对民族研究工作战线提出了艰巨的任务,同时也提供了发展繁荣的契机。作为从事民族研究的科学工作者,要抓住这一历史机遇,知难而上、解放思想、深入实际、开阔视野,在发挥自身优长特点的同时吸收和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知识与研究方法,通过科学研究为实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提供多学科的智力支持。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主题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民族研究各学科的研究工作都要围绕这一主题展开。当然,这并不是说各学科的研究都要突出经济方面的内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民族发展、社会进步的综合标志,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多学科的综合性研究。所以,民族研究各学科的知识融通、相互配合是开展这种研究的必备条件。同时,民族研究的学科视野要不断加以扩展,要同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宗教学、国际关系学、人口学、生态学等学科进行更加密切的交流与合作。

在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我们将面临日益增多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扎扎实实的田野调查工作是及时掌握新情况、研究新问题的基本保证,也是民族研究工作为实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进行卓有成效服务的必由之路。这不仅需要科研经费等工作条件的支持,更重要的是需要科学的献身精神。只有通过长期艰苦的调查研究,我们才能够切实地把握实际;只有切实地把握实际,我们才能为党和国家的民族工作提供制定政策的科学依据;只有建立在科学依据基础上的政策措施,才能在实践中发挥规范工作、解决问题、实现效益的作用;而对这一过程的系统研究和抽象提炼,就会成为丰富和发展科学理论的学术养分。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一个开放发展的全球化时代,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时曾强调指出:“我们最大的经验就是不要脱离世界”。(注:邓小平:《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90页。)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也是如此。20世纪民族问题的消长,带给人们极其深刻的启示就是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重要性、普遍性和国际性特点。无论从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的走向及其对国际形势的影响来看,还是从我国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问题的需要来看,立足国内、关注周边、放眼世界是我国民族研究工作亟需加强的重要方面。以多民族国家为主流的世界国家格局和人类社会民族过程处于发展阶段的现实,使民族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课题。研究各个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是提高民族工作和民族研究水平必不可少的条件。所以,广泛开展民族研究学科领域的对外学术交流,加强对外宣传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与实践,不仅有利于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对我“西化”、“分化”的图谋,而且有利于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进程提供更为广阔的借鉴视野。我们坚信,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的领导下,在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指引下,中华民族将以崭新的面貌跨入21世纪,全国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将在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进程中获得大发展的契机,中国的民族工作和民族研究事业将在这一进程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和发展。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经验,不仅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创造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而且也会对人类社会正确解决民族问题提供科学的思路和成功的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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