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机构如何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内审论文,干部论文,机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一)“先离后审”现象普遍存在。干部人事变动一般具有批量性,在短期内容易产生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使内部审计人员难以处理风险、成本和效率之间的矛盾;加之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时间跨度较大,经济活动复杂,有些内审机构为了赶进度,很多时候审计过程流于形式、走过场,不能真正揭示存在的问题。而且,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于审计结果疏于落实。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
(二)对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不少干部、职工对实施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缺乏认识。有些被审对象也认为对其审计就是不信任,不能将经济责任审计理解成一种常规的经济监督形式,进而产生不配合甚至抵触行为。二是审计人员自身认识的偏差。部分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对象认识较模糊,混淆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概念。由于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和人员在阅看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时,往往过于关注审计查处的问题部分,较少重视报告中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部分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对象责任评价比较笼统,缺少实质性内容。致使审计成果在内管干部的任用、监督上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内部审计人员素质和结构不尽合理。一方面,审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内审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具备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无私无畏的精神;另一方面,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审计内容、目标和服务领域日趋复杂多样,也给内审人员的专业化和复合型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内审人员专业结构不够统一,有的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些方面的知识与能力,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职能的发挥。
(四)审计实施过程不科学。在审计准备阶段,首先是审前调查未得到重视,大部分内审人员在制定审计方案前,通常是凭主观经验确定审计重点;有的内审机构则完全忽略了审前调查程序,编制的审计方案千篇一律,无法起到统领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的作用。其次是审计范围不广泛,基本上停留在财务收支审计范围,对于单位的管理创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驾驭经营风险的能力、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潜在的盈利能力等方面涉及较少,不能全面地反映被审者的经营业绩。
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方法单一,质量不高。工作中沿袭传统的审计方法,“以账论账”成为内审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内审人员缺乏综合分析能力,不能针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难以揭露经营管理与经济效益的内在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在审计结束阶段,经济责任划分不明了。一些内审机构在划分离任和接任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过多纠结于诸如任期内有多少收入没有入账、多少成本没有消化等细枝末节上,“剪不断理还乱”。还有一些内审机构在审计虽然中发现不少问题,也列举在审计报告之中,但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划分,或者全算在审计对象的头上,混淆了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的界限。
(五)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缺乏标准和依据。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是对被审对象进行审计评价,供单位选拔用人提供参考。要作出较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指标评价标准。但目前一般单位内管干部涉及的岗位较多,多数单位对他们在经济方面有些什么权力和职责不明确,也没有明确过具体的经济责任和目标。从而在审计工作中如何界定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缺乏规范的可操作标准,使内部审计人员难于对被审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正确的评价,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六)从审计的组织模式看,内部各部门缺乏联动性。单位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其工作的开展及审计结果的运用,不仅取决于内部审计机构,还得依靠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根据单位人事任免情况只管提出审计需要,内审部门根据组织部门的审计需要只管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至于计划的安排是否合理、审计实施是否充分、审计报告是否公正、审计结果是否被人事部门采用、审计建议是否可行、组织部门根据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对象进行谈话或诫勉的情况如何等,部门之间极少交流。单位内部尚未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实施中缺乏必要的协调配合,从而影响了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
二、提升内审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一)探索审计内容,挖掘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内审机构开展内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什么,是内审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只有确定了合理的审计思路和内容,大胆创新,勇于探索,才能为后期审计报告模式的变革和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打下扎实基础。如果审计内容不明确,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就无从谈起。根据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结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应重点突出以下几项审计内容:
1.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是内管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主要体现,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和评价领导责任的基本依据。一是预(决)算管理及执行情况。通过内部审计,提示被审对象在管理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预(决)算制度是否健全、有否违反财经纪律和预(决)算制度的现象;是否人为调节财政收支预(决)算,掩盖财政赤字或隐瞒财政收入,这应当作为审计的重点。二是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组织预算外收支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等。从近几年的审计实践看,在预算外资金、对外借款、担保等方面的管理比较薄弱,容易出现问题,这往往与单位领导或负责人有一定联系甚至直接的关系。审计重点应集中在违规审批环节和借款、担保形成严重损失方面。对资产的审计,应突出长期无偿占用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和收益的流失等方面。三是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是有效管理的保证,执行制度是关键,健全部门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是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功能性进行测试和评价,找出制度设计的缺陷和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揭示问题的实质和管理的动态状况,进而有效确定和客观评价被审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实现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升华和人格化。四是任职期间的债务情况。弄清内管领导干部任期内发生的债务规模,必须从两个方面去考虑:一是隐性的债务。干部离任时未报支出的各种费用,这些债务往往被内审人员所忽视。假如未能将这些隐性债务纳入审计视线,不仅不能客观公正地评价内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而且严重影响审计质量,存在审计风险。二是显性债务。包括金融机构贷款、向单位或个人借入的款项、账面净资产为负的亏损等。以前年度所欠转入的陈年烂账、历史遗留收入和支出挂账的净额,以及无法收回的各种款项与不需支付的各种款项等,也要作为审计重点。
2.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的效益性。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内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集中体现,往往与其本人的经济活动联系更为紧密,尤其一些重大事项,往往需要他们做出决策和决定。项目的论证是否充分、投资的决策是否民主和正确、项目的进展是否顺利、建成后的效益、效果如何及对重大经济事项如何处置,更能体现内管领导干部驾驭经济的能力,也更能落实他们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以项目为依托,以领导干部决策为重点,以项目执行的最终效果为依据。首先要摸清在领导干部任期内,都有哪些经济决策事项,在摸清投资(决策)项目的总类、总体投入规模及总体效益、效果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与领导决策密切相关、投资大的项目或决策事项,审查其决策的背景、过程、执行和落实效果情况,以此来确定和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3.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和完成情况。经济责任目标,是贯穿经济责任审计的一根主线,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又一重要内容。经济责任目标以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了责任人任期内各项考核指标。责任目标简略、直观,而实施审计则赋予了较多的内容。内部审计应充分维护责任状目标的严肃性,紧紧围绕责任目标确立并细划审计内容。以企业为例,经济责任目标一般包括销售、税金、利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发、资产保值增值等,实施审计则应围绕上述内容,拓展和延伸审计内容。如审核销售,应将会计报表反映的财务销售和统计报表反映的含税销售一并作为审计内容,把对开票据、虚增销售和逃避税收、隐匿收入作为审计重点。实现税利是考核利前税和实现利润之和,实施审计过程中,应从国家利益角度,将上缴税金作为审核内容,审核国家财产是否受到损失。审核固定资产投资,应依据项目计划和招投标合同,审核实际投资支出,并将投资收益列作审计内容。资产的保值增值应以企业的净资产为审核依据,它是对资产、负债、损益内容的真实性审计。总之,审核经济责任目标,审计内容上应突出责任人的任期目标与责任。
4.遵纪守法及廉政建设情况。这是内管干部经济责任中的热点和难点。一方面通过财务收支审计,审查是否违规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各项费用,是否私设“小金库”为个人或小集体牟利,是否长期无偿占用、甚至侵吞公共财产,是否有违规审批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另一方面,通过座谈或群众举报,对发现的问题和举报的线索在法定手段内认真开展内查外调,一一做出结论或说明,落实被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
(二)探索审计方法,构建审计评价体系。
一是账面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内审机构组织人员成立内审小组对被审单位进行全盘摸底,理清单位资产、负债的构成及关系,分析其中的异常点,把疑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对会计资料进行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搜集相关资料,以求正确评价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二是期内审计与延伸审计相结合。适当的延伸审计便于审计人员及时了解被审单位的经济发展历程,把任期内审计的责任评价放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来考察。通过纵向比较,客观地反映被审对象经济责任的全貌,以确定是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从而使审计人员能够准确地对被审对象作出审计评价。
三是全面审计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审计人员在进行全面审计的同时,有选择地对一些典型事项(如工程建设情况、重大经济决策)进行重点解剖,使经济责任审计向纵深推进。通过解剖,进一步了解被审对象任职期间的管理状况,揭露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是客观审计与主观评价相结合。对客观审计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得出被审对象在任期内经济指标的量化结果;对不能量化的经济管理活动,则采用主观定性评价的方法。一方面积极会同单位人事部门对被审对象的民主管理、群众威信等指标进行测评;另一方面取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及时了解被审对象任期内有无违纪违法、群众举报、查处结果等事项,可以更加全面、准确地评价被审对象任期内的德能勤绩。
(三)探索审计成果运用,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功能”。一是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将审计结果与领导决策相结合,发挥建设性作用。二是揭露和查处被审计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威慑作用。三是对因决策失误、工作不作为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建立以责任追究为导向的成果运用机制。四是建立或落实单位内部的“联席会议制度”,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加强舆论监督。五是加大对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力度,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发挥预警作用。六是推动审计整改,加强整改效果。内部审计机构通过随机抽检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确保审计整改扎实有效,把审计结果作为促进单位规范管理的“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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