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中国的反向政治参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民主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成功之后,民主政治成为西方政治的基本原则,民主的本意是人民直接行使管理权利,但是在现代政治实践中,人民直接行使管理权利在现实政治中无法实现,因而公民在民主政治中只能是参与政治,通过参与政治来体现人民主权,即政治参与。在政治参与模式中,公民是一方,政治体系是另一方,公民通过选举等方式参与到政治体系的组织运作和政府决策中去,这种政治参与模式是箭头向上的政治行为,因而也塑造了西方关于政治参与的主流观点,即政治参与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单向度政治行为,公民自下而上影响政府决策的行为。这种观点鲜明地体现在政治参与的各种定义之中,如诺曼·H.尼和西德尼·伏巴认为,“就政治参与这个术语来说,我们指的是平民或多或少以影响政府人员的选择及(或)他们采取的行为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合法行动”①。巴恩斯和凯思认为,“政治参与是在政治的各个层次中意图影响政治抉择的公民的一切自愿活动”②。塞缪尔·亨廷顿和琼·纳尔逊的观点更为直截了当,政治参与就是“平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③。《国际社会科学大辞典·政治学卷》也认为,“政治参与指社会成员在选择统治者,直接或间接地在形成公共政策过程中所分享的那些自愿活动”④。 西方主流观点对政治参与的定义也对国内政治学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⑤。李景鹏认为,“一般认为政治参与是指人民通过投票、组党、加入政治团体等活动来直接或间接影响决策的行为。或者也可以说,人民通过参加政治生活,以各种不同方式影响不同层次的政治决策的行为”⑥。王浦劬认为,“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⑦。王邦佐认为,“政治参与就是公民或公民团体影响政府活动的方式”⑧。杨光斌认为,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一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决定或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的政治行为”⑨。陶东明和陈明明认为,“政治参与是公民试图影响和推动政治系统决策过程的活动”⑩。国内关于政治参与的定义还有很多,但大同小异,都受到了西方政治参与定义的强烈影响。 但是,政治参与只有一个向度吗?只能是公民影响政府决策的行为吗?是否存在政府参与到公民中间去的反向政治参与行为呢?进一步说,是否存在包括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层面的政治参与行为呢?西方主流观点和国内政治学界都较少考虑到反向政治参与问题。而且大多数西方学者也都把政府行为排除在政治参与之外,他们认为政治参与只是平民的政治活动,政府和政治职业者的参与行为不属于政治参与范畴。亨廷顿和纳尔逊认为,“我们确定的政治参与概念,不包括作为角色行为的政府官员、政党骨干、政治候选人和职业院外分子的活动”(11)。“参与者的政治活动是间断性、业余性的,相对于其他社会角色来说,通常是附带的和第二位的。这样,有许多政治活动,包括政治上最活跃的那部分人的大部分活动,就不能算是政治参与。”(12) 除了上述主流观点之外,也有部分西方学者不是很清晰地表达了政治参与可以是双向度的观点,如戴维·米勒和韦农·波格丹诺夫在其主编的《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中就指出,政治参与是“参与制定、通过或贯彻公共政策的行动。这一宽泛的定义适用于从事这类行动的任何人,无论它是当选的政治家、政府官员或是普通公民,只要他是在政治制度内以任何方式参加政策的形成过程。这一定义并不包含这样的含义,即政治参与者必须成功地或有效地影响公共政策”(13)。在这个定义中,政治家、政府官员与普通公民一道,只要参与了公共政策制定就属于政治参与,政府官员也与公民一样属于政治参与主体。这种观点显然不同于亨廷顿和纳尔逊的观点,但是它也没有明确指出政府官员的政治参与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反向政治参与,更没有意识到政府官员的反向政治参与要求他们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深入到公民中间去。 国内最早注意到反向政治参与问题的是王绍光先生,他用的概念是逆向参与,他指出,“当今对公众参与的讨论似乎假定,政策制定过程存在一扇门,决策者在里面,公众在外面。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无非是把原来紧锁的门改装成虚掩的单向弹簧门,公众参与就好比公众推开了那扇门,得以进屋参与屋内的游戏。不过,矜持的决策者却不会走出户外”(14)。但是中国共产党“可以说是一种逆向参与模式,它强调的是,决策者必须深入到人民大众中去,而不是坐等群众前来参与。”(15)“群众路线的决策模式调转了参与的方向,要求决策者主动、持续地深入群众。公众参与模式强调参与是民众的权利,而群众路线模式则强调与群众打成一片是干部的责任。”(16)王绍光发现中国的逆向参与模式与西方政治参与模式截然相反。但是王绍光对逆向参与的讨论到此也戛然而止,没有进一步深入讨论反向政治参与的主体、性质和方向等问题,更没有讨论群众路线之外的其它反向政治参与模式。 本文在王绍光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指出中国的政治参与具有两个层面,既有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也有自上而下的反向政治参与,反向政治参与不仅仅体现在王绍光先生所讨论的群众路线之中,也存在于调查研究、征求人民意见等政治行为之中。而且在中国的社会政治环境中,政治参与和反向政治参与并不对立,而是可以相得益彰,互相补充,二者的有机结合体现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中。中国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在包含了两种政治参与模式。政治参与和反向政治参与的有机结合是中国政治参与的特色所在,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有、独特和独到之处。 二、政治参与和反向政治参与 中国的政治参与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即公民试图影响政治决策的行为,这是我国与西方共同具有的政治参与层面(当然也具有中国特性),也是西方主流意义上的政治参与。另一个层面是自上而下的反向政治参与,即党和政府深入到人民群众中间去,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对话,一方面吸收人民群众的智慧,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吸纳到党和政府的决策中来,另一方面影响人民群众的认知取向和价值取向,使人民群众认同党和政府的政策,并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转变为自身的实际行动,从而使党和政府的政策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并在人民群众中推行下去。政治参与和反向政治参与相结合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两种政治参与模式。 我们对政治参与和反向政治参与进行简单比较:从参与主体来看,公民是政治参与的参与主体,党和政府是反向政治参与的参与主体。从权力主体来看,党和政府是政治参与的权力主体,公民参与政治就是为了影响党和政府的权力取向和权力运行。人民群众是反向政治参与的权力主体,党和政府深入人民群众就是为了寻求群众的支持与认同,吸收群众的智慧和意见。从参与方向上看,政治参与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反向政治参与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政治参与。从公民积极性要求来看,政治参与的公民积极性要求较高,要求公民属于积极公民,并有公民文化与之相适应(17)。反向政治参与的公民积极性要求较低,主要是对党和政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党和政府主动地、持续地深入到人民群众中间去。从权利义务关系来看,政治参与体现了公民的民主权利,反向政治参与则主要表现为党和政府的义务。从参与背后的理论逻辑来看,政治参与背后所体现的理论逻辑主要是代议制,即代表和代理原则,反向政治参与背后的理论逻辑主要是人民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 上述对比也可以归纳为下表(见表1): 或许有人会认为反向政治参与是一种动员参与。动员参与是指“行动者受他人策动而发生的影响政府决策的活动”(18)。实际上,反向政治参与完全不同于动员参与,动员参与实际上也是政治参与的一种类型。亨廷顿认为,“所有政治系统的政治参与,实际上都是动员和自动参与的混合”(19)。“在民主或竞争性政治系统中,大量的参与包含某些压力和操纵的成分。”(20)“最初作为动员参与的行为,到后来会逐渐地内化为自动的行为”(21)。事实上,除了亨廷顿的解释之外,上述对比也为我们清楚地揭示出,动员参与只是表示参与主体是经过动员之后进行参与的,只是增加了对参与主体的动员这一环节,只是意味着公民参与积极性是经过动员而形成的而已,其它方面如参与主体、权力主体和参与方向等方面都与政治参与高度一致,而与反向政治参与完全不同。 从前述政治参与和反向政治参与的定义和对比我们可以看出,政治参与显然受到了西方主流政治参与概念的强烈影响。西方主流政治参与的定义实际上建立在两个前提基础之上。其一是积极公民,即公民要积极参加政治生活,如果公民不积极参加政治生活,当然不能形成政治参与。而公民要积极参与政治生活,需要有相应的政治文化支撑。阿尔蒙德和维巴把政治文化分为公民文化、臣民文化和村民文化三大类,其中公民文化最有利于培养积极公民,推动公民的政治参与,臣民文化和村民文化不利于积极公民的培育和公民的政治参与(22)。其二是代议制和竞争性选举。参加竞争性选举是西方政治参与的核心内容,也是区分选民政治参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学者通常根据公民参加竞争性选举和政治生活的程度把公民区分为民主斗士、旁观者和冷漠者三大类(23)。把这两条标准放到中国的社会政治环境中来,就会发现支撑西方政治参与定义的两个前提在我国都不具备,我国的传统文化不是积极的公民文化,而且也缺乏竞争性选举。因而西方学者根据西方的政治逻辑给我国带上了威权主义的帽子,认为我国的政治参与属于威权主义的政治参与,西方的政治参与比我国的政治参与更为发达(24)。 但是一旦回到反向政治参与领域,我们就会豁然开朗,发现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参与新领域,而且这个新领域与中国的传统文化高度契合。中国传统社会是小农经济,农民主要生活在村庄之中,吃穿住用自己解决,日常生活与国家无直接接触,所谓“交了粮,自在王”、“天高皇帝远”等。同时国家政权也只到县一级,县以下自治,这种官民二元结构使农民对政府和政治持冷漠态度,无积极参政的可能性与参政渠道。与此同时,中国传统文化要求统治者爱民、护民、养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统治者要了解民间疾苦,“官员不仅是君主的臣子,还是民众的仆人”(25)。官员要为民作主、爱民如子。官民二元结构和官员对民众的义务显然与反向政治参与相契合,而与源自西方的政治参与相抵牾。 三、反向政治参与的主要类型 从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角度来看,我国缺乏竞争性选举,城市社区公民“参与的程度还很低而且是有选择性的”(26)。因而会得出我国政治参与程度较低的结论,认为“在共产党制度下,公民参与同影响政策制定并无多少关系,政策制定是掌握在人数有限的小集团手中的”(27)。国内一些学者根据西方的这种政治逻辑,也只能附和西方学者的观点。但是我们一旦跳出西方的政治逻辑,从我们身边的经验出发,从人民民主的逻辑出发,从反向政治参与的角度来认识我国的政治参与,就会发现我们身边实实在在存在的大量反向政治参与行为。从我国实际存在的经验出发,我国的反向政治参与行为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群众路线。与通过国家制度运行而直接产生于议会的宪政型政党不同,中国共产党作为革命型政党,直接产生于社会,其诞生之后就需要扎根社会,凝聚社会,并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政治动员来实现政党目标,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时的第一份纲领中就明确指出,“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28),所以中国共产党与以工农为代表的人民群众有内在的天然亲缘关系。但是群众路线在中国共产党正式确立并作为党的工作作风是在毛泽东领导军队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在领导军队深入乡村之后,发现农民是建立根据地、发展党组织、建设苏维埃政权和开展武装斗争的主要依靠力量,是工农联盟的基础,而要动员并依靠农民来参与革命,保卫苏维埃政权,首先就要了解农民的需求,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只有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并在革命过程中让农民获得实际利益的时候,农民才会逐渐通过教育而转变为革命者和新生政权的保卫力量,所以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需求、然后再引导群众参加社会革命就成为了党在土地革命时期的重要工作方法和决策模式,毛泽东说得很清楚,“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教他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来没有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要使他们从这些事情出发,了解我们提出来的更高的任务,革命战争的任务,拥护革命,把革命推到全国去,接受我们的政治口号,为革命的胜利斗争到底”(29)。中国共产党要在农村扎根,就要使党的政策能够满足群众需求,使群众支持、认同和执行,在根据地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1943年6月在为党中央起草《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决定时,首次系统地概括了群众路线的主要思想,他说:“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30)解放战争时期进一步提出了“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的群众观点,这样就正式形成了“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群众路线模式中,党要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维护群众的利益,宣传党的主张,然后让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党的主张,同时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吸收到党的主张中来,又重新到人民群众中去检验党的主张是否正确。这个过程是典型的反向政治参与过程,它不存在竞争性,也不要求群众有很高的政治参与积极性,而是党要有深入群众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调查研究。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调查研究,1927年,毛泽东在对湘潭、湘乡、衡山、醴陵、长沙五县考察的基础上,撰写了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31)。1930年,毛泽东明确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中国问题的解决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32)。“只有蠢人,才是他一个人,或邀集一堆人,不作调查,而只是冥思苦想地‘想办法’,‘打主意’。须知这是一定不能产生什么好办法,打出什么好主意的。换句话说,他们一定产生错误办法和错误主意。”(3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先后进行了寻乌调查、东塘等处调查、分青和出租调查、兴国调查、长冈乡调查、才溪乡调查等多次调查研究(34)。1941年,毛泽东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党委建立起调查研究机构网络,直接为中共中央提供决策信息(3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调查研究更是成为了党和政府制定和落实政策的基本方式方法。毛泽东多次要求全党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1956年,毛泽东在听取国务院34个部门的工作汇报之后,提出了著名的《论十大关系》(36)。陈云一生注重调查研究,他认为“领导机关制定政策,要用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时间作调查研究工作,最后讨论作决定用不到百分之十的时间就够了”(37)。江泽民更是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38)的主张,等等。 在调查研究模式中,不是要求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政治决策中来,而是要求党和政府主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间去,一方面为制定出优良决策而“着眼于不同侧重点广泛调查,充分采集信息;再全面汇总,集体讨论,实现调研所得原始信息的共享,调研过程中有关思考和方向判断的意见交换;最后达成共识,确定方向,为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政策提供指导意见”(39)。另一方面到人民群众中间去宣传党和政府已经制定的政策,推动党和政府政策在人民群众中的落实,同时根据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而进一步完善决策。所以“国家领导人调研工作不仅重视新决策的研究和制定,更重视在已有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搜集反馈信息积极发现问题,以便对既有政策进行完善,同时为下一步决策提供参考。”(40)所以调查研究模式是典型的反向政治参与模式,而且在这种模式中,党和政府调查研究尤其关注参与和表达能力较弱的各种弱势群体,访贫问苦。而在西方的政治实践中,弱势群体经常由于参与和表达能力弱而被忽视。 第三,征集人民意见。党和政府除了到人民群众中间去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之外,还要主动就政府政策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征集人民意见主要是党和政府把将要实施的政策通过各种形式传播到人民群众中间去,让人民群众对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然后党和政府再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政策进行调整修改,最终让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和自觉实施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在这种模式中,不是要人民群众自下而上主动、自愿参与到党和政府决策中来,而是要党和政府自上而下把政策提交到人民群众中去,请人民群众提意见,并在此过程中争取人民群众对政策的支持和认同。 目前全国各级政府都设立了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并对优秀的人民建议进行奖励。如重庆市自1996年开始就设立了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并一直对优秀的人民建议进行表彰(41)。杭州市自2006年开始,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在正式作出决策之前,都要放到杭州城市建设陈列馆(“红楼”)展出,收集人民意见建议,然后市委市政府根据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作出正式决策。逐步形成了公共工程“方案公示—群众选择—专家讨论—政府决策—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既取得了政治效益和政治合法性,又取得了社会经济效益。“截至2010年,已成功举办了68期重大建设工程专题展览,内容主题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地铁工程、道路综合整治(如‘五纵六路’、‘两口两线’、‘十纵十横’、支路建设等)、交通枢纽工程、城市水系综合保护(如西湖风景区详细性规划、西溪湿地、运河杭州段、城区河道)、历史街区综合保护(如中山路有机更新、河坊街提升改造)、城市管理(如公园建设、亮灯工程、交通设施)、城市景观(如城标、公共艺术设计)、城建成果(如拆迁房安置建设、杭州援川成果)等重大建设工程专题展览。”(42)杭州市把这种征求人民意见的做法亲切地称之为“红楼问计”。 在西方自下而上的政治参与中,没有参与就没有表达,没有表达就会被忽略,“一个群体的人数再多,如果不组织起来,不去投票,那么政府对这个群体可以视而不见。一盘散沙的群体是没有人在意的。”(43)但是在中国的反向政治参与中,不会存在这种没有政治参与就会被视而不见的情况,党和政府会主动深入到人民群众中间去,尤其深入到弱势群体中去,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人民智慧吸收到党和政府决策中来,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使人民支持党和政府的决策,实现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需求的高度回应性。 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含两个层面的政治参与 中国的政治参与具有两个层面,即政治参与和反向政治参与,这是中国政治参与的特色所在。但是两个层面的政治参与并不矛盾,反向政治参与并不否定政治参与,反向政治参与的发展并不意味着政治参与不需要发展,政治参与的发育也不会冲击反向政治参与的发展。事实上,反向政治参与也要求公民有一定的参与积极性,只是更为强调党和政府要深入到群众中间去而已,而政治参与也要求党和政府具有高度的回应性。二者相辅相成,互相支持,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而言,既要发展反向政治参与,也要发展政治参与。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两个层面政治参与的结合体现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中,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内在地包含着两个层面的政治参与。 从反向政治参与的角度来看,这种参与形式要求党和政府深入到人民群众中间去与群众沟通对话,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即孕育于反向政治参与所要求的党与人民群众沟通对话之中,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只有建立在倾听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才能切合实际,避免失误。领导机关的活动和面临的困难,也只有为群众所了解,才能被群众所理解。群众的要求和呼声,必须有渠道经常地顺畅地反映上来,建议有地方提,委屈有地方说。这部分群众同那部分群众之间,具体利益和具体意见不尽相同,也需要有互相沟通的机会和渠道。因此,必须使社会协商对话形成制度,及时地、畅通地、准确地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彼此沟通,互相理解。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发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提高领导机关活动的开放程度,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44)。反向政治参与与社会协商对话具有内在契合性,而社会协商对话属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所以反向政治参与的过程也是进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过程。 从政治参与的角度来看,积极而有序的参与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序运行的基础,没有政治参与,或者参与之后不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也难以有序展开。政治参与的扩大是现代化和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亨廷顿认为,现代化必然引发社会动员,从而对政治体系形成参与的压力,政治体系吸纳参与的水平与能力,直接决定着政治体系的稳定与发展(45)。所以现代化和民主化催生了政治参与,关键在于要把催生的政治参与进行有序的政治引导,纳入到有序政治参与轨道中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及其所蕴含的反向政治参与就是进行有序政治引导的重要方式。所以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两个层次的政治参与紧密结合了起来。 从这个意义上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一种包含着政治参与和反向政治参与的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育,既需要公民积极参与到党和政府决策中来,也需要党和政府积极参与到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去,既需要有自下而上的公民参与积极性,也需要自上下而的党和政府参与的积极性,从权利义务关系来看,党和政府更是要明确意识到与群众沟通对话是自身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没有党和政府的积极参与和积极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难以有效运行。如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只有政治参与,那就是党委和政府部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协商也不会真正产生成效。所以反向政治参与到位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取得实际成效的一个必要条件。当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也存在与党和政府没有联系的协商形式,如公民协商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协商等。但是只要涉及到党和政府,就需要进行反向政治参与,否则这种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就会流于形式,就难以产生实际成效。 五、结论 亨廷顿指出,“政治参与是一种比初看起来远为复杂和模糊的现象。它不是一个单一的纯质变量”(46)。托马斯·海贝勒和君特·舒耕德认为,“在中国也存在多种多样的参与形式,但是它们——主要是在城市范围内——肯定采取与西方社会不同的其他形式及影响政治输出的不同的手段。”(47)中国政治参与与西方政治参与的一个显著差别就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成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参与主体,它们参与到人民群众中间去,形成了反向政治参与,而不是像西方那样坐等公民自愿参与进来。反向政治参与与政治参与共同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两种政治参与模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之中,政治参与与反向政治参与之间实现了有机的统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育也是两种参与形式的双轮驱动。我们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认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独有和独到的民主形式。 西方学者从主流政治参与概念出发,认为我国政治参与不发达,从而给我国扣上了威权主义的帽子,实际上是西方学者对中国政治隔靴搔痒而形成的误解。中国反向政治参与包含的群众路线、调查研究和征集人民意见体现了中国政治参与中生机勃勃并且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另一面。所以理解中国政治,一定要从中国经验出发,脱离中国经验谈论中国政治,就会陷入西方的逻辑陷阱而不能自拔。 注释: ①格林斯坦、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卷),竺乾威、周琪、胡君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第189页。 ②帕特里·J.孔奇:《政治参与概念如何形成定义》,《国外政治学》,1989年,转引自房宁:《中国政治参与报告》(201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65页。 ③(11)(12)(18)(19)(20)(21)(46)塞缪尔·亨廷顿、琼·纳尔逊:《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汪晓寿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5页,第5页,第5页,第7页,第9页,第9页,第9-10页,第173页。 ④⑤⑩陶东明、陈明明:《当代中国政治参与》,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02页,第102页,第104页。 ⑥李景鹏:《权力政治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28-129页。 ⑦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207页。 ⑧王邦佐:《新政治学概要》,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45页。 ⑨杨光斌:《政治学导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54页。 (13)(27)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诺夫:《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08-609页,第609页。 (14)(15)(16)王绍光:《中国·治道》,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0页,第11页,第13页。 (17)(22)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西德尼·维巴:《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徐湘林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年,第429页,第429页。 (23)(24)罗德·黑格、马丁·哈罗普:《比较政治参与导论》,张小劲、丁韶彬、李姿姿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17-178页,第186-188页。 (25)石约翰:《中国革命的历史透视》,王国良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493页。 (26)(47)托马斯·海贝勒、君特·舒根德:《从群众到公民——中国的政治参与》,张文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第216页,第10页。 (28)《中国共产党纲领》(俄文译稿),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29)(31)(32)(33)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38页,第12页,第109-115页,第110页。 (30)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899页。 (34)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8-342页。 (35)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61页。 (36)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3-49页。 (37)陈云:《陈云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4页。 (38)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09页。 (39)(40)胡鞍钢:《中国集体领导体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10页,第115页。 (41)重庆市人民建议征集网,http://www.cqjianyi.org/portal.php,2014-12-02. (42)陈荣红:《城建档案展览的实践与思考——以杭州城建陈列馆为例》,《浙江档案》2011年第7期。 (43)龚小夏:《亲历民主:我在美国竞选议员》,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44页。 (4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http://cpc.people.com.cn/GB/64162/64168/64566/65447/4526369.html,2014-12-02。 (45)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第173页。标签:政治参与论文; 政治论文; 协商民主论文; 公民权利论文;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论文; 群众观点论文; 中国模式论文; 社会主义社会论文; 政治社会学论文; 观点讨论论文; 决策能力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