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谷对策运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低谷论文,对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个地区经济困难,须扶危解困;一个企业经济亏损,须扭亏增盈。如何采取对策,善于低谷运筹,取得经济的增长?本文就低谷对策运筹法略作十个方面的阐述,以供借鉴。
一、试点解剖法。解剖是解困的前提,解困必须先解剖。地方主管部门可选择部分特困企业户进行解剖试点,经财办审查,报省一级财办批准后,确认长期亏损、资不抵债以及无法通过其它途径改组、改造的企业依法进行破产试点;对微利、微亏和特困企业(指确有发展前途的),可采取优惠政策进行解困试点。
1.破产试点企业。经清理认定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无法改组、改造的企业,可按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优先处理属坏、死的老帐。因政策性亏损、执行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和规定任务而造成的,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因地方政府作出决定而造成的,由同一级政府负责解决;因贪污、渎职等人为造成的,应追回有关款项,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清产核资后,允许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拍卖、利用所获得的款项进行信贷及其它债务的偿还;允许对土地使用权转卖、抵债;允许技术专利转让,以估价形式进行债务的抵偿。
2.解困试点企业。对微利、微亏企业的贷款,实行挂帐停息或贷款余额转为国家投资;对“有市场、有效益”但缺少流动资金的企业,银行应及时注入资金,帮助企业搞活经营,企业应专款专用,确保归还;对特困企业应根据情况,经财政部门批准,给予一定期限的缓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照顾,缓征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再延长缓征期限;对本属国合商业企业的资产,后由于历史原因改向房管部门租用的,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收还给企业,让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房产用途;对当年亏损但有扭亏措施的企业,实行信贷倾斜,所占用的贷款,不得加息;对扭亏效果明显的企业,允许在现有的贷款规模内实行收回再贷、进贷销还。解困期内企业所拖欠的财政周转金占用费,由财政部门实行挂帐或免收;因上缴国家税金所拖欠的帐目,由税务部门实行缓期交纳。
二、“责任人盘点”法。即由地方工业公司和审计部门联合组建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派员审计对企业责任人进行盘点。对经营确有较大贡献的企业责任人,予以不同层次的奖励;对滥用职权、行私舞弊造成亏损的企业责任人,要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和经济处罚;对经营无方、贪图安逸的责任人应降职或免职;对涉外经营,凡泄露技术、技能及有损我方经济利益的责任人应撤职审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人盘点”后的补救方法,可采取职工推荐、领导举荐、个人自荐的形式,把敢闯、敢干,能够驾驭市场的后备干部充实到企业的核心领导层中。
三、“拨改投”冲法。为切实帮助“亏困”企业解难,把企业无法归还银行的贷款化分为二,一部分实行“冲销”,剩余部分转为银行对企业的投资,即“拨改贷”改为“拨改投”。其“冲销”部分贷款债务的特殊方法是:重新评估资产,用资产增值部分冲销一部分亏损;对由于过去政策失误或政策性亏损造成企业的银行挂帐、呆帐,经核准后由银行准备金冲销;允许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易地改造和部分拍卖,其收入用于增加技改投入和冲还部分贷款。企业债权转化为银行股权后,银行帮助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此法既不增加财政负担,又不扩张信用总量,而且也调整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四、转换新制法。即经地方税务部门批准,制定企业由承包制向新税制和新的利润分配制度的过渡方案,通过转机建制对个人、集体承包进行改革,促使各类承包体必须按税务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强化债权债务,及时纠正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堵塞漏洞,防止企业效益流失,确保企业经营活动有章可循。此外,对于政策性亏损,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暂保,对包袱重但通过卸包袱能转机的实行“挂帐停息”;对经营不善,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破产或产权出让。
五、限期持助法。对经营不善引起亏损的企业,给予两年以下的整改期限,推迟两年还贷。地方工行和工业主管部门可成立扭亏监督领导小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状;对经营状况尚可,产品有一定销路的,可用增盈税收持助。地方税务部门可根据企业情况,税务酌情增减。企业所属增盈税收一律搞基本建设,不得挪用。对债务重但前景好的大企业以及一些准备合作、兼并的企业,金融部门可采取停息挂帐的办法予以支持,允许不同程度的亏损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租赁、参股等形式进行改造、经营,但限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清债务。
六、包保扶持法。即由地方政府牵头,责成财政局、税务局、工行、工业局等部门对亏困企业实行包保扶持,制定分期达到的目标和实施办法。1.在弄清特困、亏损程度的基础上,根据轻重分担,分别规定扶持的期限和要达到的长短期效应。2.包保部门选派得力人员到企业驻厂挂职,帮助企业改进生产经营,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落实部门帮扶措施。3.按减亏或扭亏目标与包保单位评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4.企业扭亏盈利后,用实现利润的20%用于奖励,资金由包保单位和企业法人各得50%。企业扭亏和部门包保情况,由地方政府办公室和经委部门负责考核、通过实施,提高包保部门和企业的积极性。
七、托管业务法。即采取股份制形式,组建一个具有雄厚经济实力、荟萃企业管理人才的“企业托管公司”,通过经济与法律的手段明确托管与委托方两者的权利和义务。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并保证被托管资产保值的前提下,由托管公司对被托管企业派出管理人员,并注入适量资金,然后按托管公司的意向对被托管企业行使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以期盘活存量资产,调整产品结构,对被托管企业重新组合,重塑企业形象。
八、快速扭亏法。处于季度性亏困和时效性欠佳的企业,可采取以下办法走出困境。1.建立“季节性”快速反应机制,将快速反应机制各道环节上的工作责任到人,以改变传统经营观念为前提,以瞄准市场区域,精简季节产品程序、经营程序为准则,抢时间、搞攻关。2.制定企业领导人汇报制度,使他们有汇报责任,并负有公布不同时期的扭亏计划、措施及经济情况等等,以此增强企业扭亏的紧迫感、责任感。3.实行价格转移,放弃高价竞争产品,注重市场产品价值的交换规律,在销售范围内争夺市场份额,占稳脚跟。4.实施考评、奖励策略,把企业每一个人的计酬方法与扭亏为盈的目标联系在一起,不再根据过去的平均制计酬,而是按照职工的贡献大小、企业增盈的多少作考评、奖励。
九、轮换上班法。所谓轮换上班,是指特困、亏损企业单位的某些部门、科室或工段,在企业困难的情况下,让职工轮换上班。休班期间自谋职业挣钱,上班时间工资收入是全年工作人员的一半或略多于一半。采取该法有如下优点:可缓解单位冗员的矛盾,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企业环境的安定;可提高工作效率,单位可减省开支、增加收入,有利于生产和管理;该法既不影响生产质量、效率的提高,又可体现地方政策的优越性。具体实施时应注意几个问题:先搞试点,总结经验,成熟后再推广;地方工商、税务部门应制订相应政策,为剩余冗员休班时自谋职业提供方便;企业的精干人员不能轮换。
十、“避困”把关法。一是监督抵押关。坚决抵御承包者风险抵押金的“白手”上岗现象,明确规定抵押金的标准。现金抵押,按照承包利润的50%缴纳,并统一存入合作基金会,由经济实业总公司保存;财产抵押,将财产(主要指房屋等不动产)价值的30%进行抵押,并办理法律公证手续;经济担保,承包者可选择1—2个经济投保人(一般为企业副厂长),并明确担保金额,签订担保协议,二是审计监督关。严格帐目管理,企业的总帐会计必须由工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实行工业公司和所属企业的双向考核;强化审计监督,组织工业会计服务公司、审计局(所)定期与不定期的对企业开展审计,做到每季一审,年终分配和承包人离任必审。发现亏损,承包者必须及时补足风险抵押金。严堵各类漏洞,按行业分别确定业务费标准,对大宗费用和承包人本人的费用,严格按规定程序来报支,防止效益的流失。三是分配兑现关。年终在对企业全面审计的基础上,企业按照合同确定的根本方案,经地方工业公司审核,报政府批准后方可兑现。分配方案的确定原则是“缴足国家、结清集体、留实企业、发全职工、多余承包人”。此外,年终兑现时,将承包人年收入的30%专户专存,用于补欠,承包期满一并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