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革的策略与对策--以四个难题为例_经济论文

经济改革的策略与对策--以四个难题为例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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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而且从现阶段的发展看,其整体态势继续向好,这一点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但良好的发展态势并不意味着已经不存在障碍和问题。事实上,随着中国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这里就政府扩大需求、国资产权转让、社会保障空账以及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房价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扩大需求:依赖国际市场不如立足国内

当今国家间的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竞争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但追根究底,不同经济体之间竞争的目的,是要进入并占领对方的市场。中国经济要持续稳定增长,扩大需求是必然的选择,因此,参与国际竞争乃可选之策。但需要讨论的是,中国扩大内需的重点应放在哪里?是更多地依赖国际市场,还是把扩大“内需”作为重点?

回顾二战后的世界经济史,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所有在战后迅速致富的国家,都是世界市场的受益者。1945年二战刚结束时,欧洲各国经过战争后均损失惨重,其经济重建需要从美国购置大量的设备,但存在相当大的资金缺口。美国当时施行的“马歇尔计划”为欧洲的重新崛起提供了初始资金,但“马歇尔计划”对欧洲的重建资金支持仅是一个开端,源源不断的后续资金,主要靠的是欧洲对美国的贸易顺差。美国以其巨大的国内市场,为战后的欧洲提供了丰富的资金来源。日本的复兴与欧洲走的是同样的道路。日本是一个资源匮乏的国家,面积狭小,国内市场容量有限。即便在二战之前,日本也并不是很发达。但日本的成功就在于把握住了世界市场的每一个机会,从中东进口石油,向世界出口产品。在不到40年的时间,日本作为曾经的战败国变成为世界第一大债权国。其他的像“亚洲四小龙”,以及后来的“亚洲四小虎”,也都是靠出口导向型战略逐步取得成功的。

但是,成功的经验并不是总能够适用。1997年以前,众多经济专家均认为21世纪将是亚洲的世纪。然而,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打破了这一预言,东南亚的繁荣和兴旺并未持续,金融危机给这些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破产、失业、收入的下降和人民生计的窘迫。事实上,任何成功的模式,都有其辅助条件。二战后的世界格局,是一个“冷战”的时期。为让其盟友尽快富裕起来,以分担日益庞大的军费开支,美国慷慨地对其盟友开放了国内市场。但当时美国经济的强大,以至于可以不附加任何条件地援助其盟友。欧洲、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都是因此而成功的。

然而这些经济体的成功带来了新的问题。美国很快发现,那些曾经依靠其援助和开放国内市场来发展经济的国家和地区,在经济逐渐发达后,不再需要美国的保护,并且要与美国展开竞争。此后,美国的策略开始转变,对市场准入提出了越来越多的附加条件。而前苏联的解体,又加速了这一转变的进程。欧洲通过加快共同市场的建设,努力缓解了这一转变的冲击,而亚洲却没有作出有效的反应,不得不面对越来越缩小的市场空间。过去使其成功的条件不复存在,曾经成功的模式,也就不再能够发挥作用。

当今世界中,美国、欧盟和日本是三大经济巨人,它们中有两个在亚太地区。因此,中国要走向世界,首先必须融入亚太地区。而这种融入必须正视一个问题,就是亚太地区畸形的贸易结构。畸形结构的一极是日本,另一极是美国,前者长期保持着巨额的贸易顺差,而后者则是巨额的逆差。位于两极之间的国家,大多都是通过对美国的顺差,以获得美元,同时进口日本生产的产品,以扩大日本的顺差。问题在于,任何一个国家承受逆差和顺差的能力,都有一个限度,美国和日本也不例外。

可以设想,如果有一天美国无力承担巨额逆差,则亚太地区的贸易,必将面临崩溃的局面。事实上,东南亚金融危机,已经显示出类似的迹象。

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大量的资金流入,亚太地区实现了奇迹般的经济增长。但迫于越来越大的赤字压力,美国不能同比例地增加进口,日本虽然保持巨额的顺差,却又不放开国内市场,东南亚的产品面临的市场空间越来越小。产品不能顺利出口,不能获得外汇,而这些东南亚国家长期积累的巨额对外借款又面临着还款压力,在这种情况下爆发金融危机自然就不可避免。

亚太地区畸形的贸易结构必须改变,但什么时候能够形成新的结构,以及新的贸易结构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尚难以预测。但可以肯定,新的贸易结构的形成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在新的格局形成之前,亚太地区的经济将是不稳定的。因此,中国不应该把经济发展的重心依托在出口上。与其通过廉价出口换取外汇,不如立足国内,扩大内需。况且现阶段中国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万亿美元。① 而外汇长期闲置,又是另一种经济损失。因此,通过动用部分外汇储备,增加进口,不仅可以平衡外汇收支,而且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改善贸易结构。

而且,中国作为一个规模庞大的发展中国家,如果不主要依靠国内市场,而是依靠国外市场来出售所生产的产品,所需要的国际市场规模很难得到满足,因此,依靠外部拉力拉动中国经济的增长,很难实现。当年日本的经济总量不大的时候,美国曾轻而易举地把它推上经济发展的快车道,然而现在,全世界都进口日本的产品,却还是不能改变日本经济衰退的现状。这是因为现在日本的经济总量太大了,已经没有哪个经济体能够拉动它。

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可能成为欧洲未来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但日本对二战的态度,无法赢得周边国家的信任,因此,它也就无法在亚洲扮演德国在欧洲那样的角色。问题是:一方面,美国已经不能支撑整个世界的发展;另一方面,在亚太地区,如果出口导向型战略成功的条件再现,唯一可能的“火车头”只能是日本。但从日本以往的表现看,其承担这一角色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出口导向型战略已很难再适用。

在经济全球化时期,市场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谁掌握了市场,谁就占据着最有力的竞争地位,拥有制定市场规则的权利。ISO9000系列标准之所以由欧洲人来制定,就是因为欧洲是相关产品的最大购买者,它掌握着这些产品的最大市场。中国的国内市场潜力巨大,几乎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希望进入中国市场。如果中国对自己国内的巨大市场视而不见、弃之不顾,而是一味去国外寻求市场空间,则一旦国外的市场未能占领,再重新考虑重视国内市场的时候,则巨大的国内市场很可能已经被别的国家侵占。

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应轻视出口,而是在现阶段的特定情况下,中国的策略要进行调整,中国经济要持续稳定增长,必须不断地扩大需求;而且政府要改善国际收支平衡,重点也必须摆在国内需求上。

二、国有资产转让:既要大胆更要规范透明

关于国有资产转让,是一个敏感而又见仁见智的话题。学界之所以存在分歧,是由于各自看问题的角度不同造成的。比如对“人性”的假定,角度不同,观点便会有很大的差异。几年前笔者曾撰文介绍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定”,引发了很多不同的观点。但如果离开了“经济人假定”,经济学的推理便失去了基础,亦没有更好的方式可以取代这个假定。

因此,这里分析国有资产转让,仍然从经济人假定出发,重点讨论三个问题:第一,国企产权为何要转让?第二,资产转让如何定价?第三,产权交易所的功能是什么?这三个问题相互关联,也相对独立。

首先是国有产权为何要转让的问题。归总的答案是改善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率。回顾改革的历程,国企改革起步于利改税,而后改行承包制,再走股份制改造道路,其间既试验过西方的模式,也试验过中国自身的方法,但效果均不理想。推究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归根结底在于产权主体缺位。这里并不是说国有资产没有确定的所有者,相反,根据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国有资产属全民所有。但问题在于,虽然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却并不是由全民支配。事实上,国有资产的支配权掌握在各级政府手里,而政府作为全民的代理人,再授权给企业经营管理者。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经营者只对政府负责,而真正的所有者,却变成了局外人。

如果企业经营者能以全民福祉为重,恪尽职守,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便不会出现委托—代理问题。但问题在于,按照假设,企业经营者是经济人。经济学理论表明,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经济人要追求利益最大化。但同样存在有人们花钱办事的四种类型:花自己的钱办自己的事,既讲求节约又讲求效果;花自己的钱办别人的事,只讲求节约不讲求效果;花别人的钱办自己的事,只讲求效果不讲求节约;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既不讲求节约又不讲求效果。这样的例子在现实中并不鲜见。而国有企业的企业经营者恰好对应第四种方式,则不难理解国有企业中更容易出现委托—代理问题。

实际上,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20多年,至今所取得的成效仍然不大,其关键的原因,即在于国家独资或一股独大。股份制改革以前,经营者用国家的资金办国家的工厂;股份制改革后,经营者则用国家的股份办国家的公司。二者都是“花别人的钱办别人的事”,都没有动力注重节约和效果,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国有企业表面上在改革,而事实上其内在的机制仍没有改变。近年来,非公经济迅猛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正是因为它是“花自己钱办自己的事”,有既讲节约又讲效果的机制。可见,国有企业要转变现有机制,建立新的机制,就需要打破国家一股独大的局面,让非公资本加盟。如果非公资本遭遇屏障,不能投资国有企业,则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不能多元化,企业机制就难以转变。从这个角度看,国有资产转让是合理的。

其次是国有资产转让的定价问题。这个问题已在学界讨论了很长时间,争论的焦点是,国有资产到底该以什么样的价格转让?有学者批评当下国有资产流失,其基本的理由是国资转让价低于账面净值。尽管事实上确实存在国资流失的现象,但需要澄清的是,低于账面净值转让资产,并不一定是国有资产流失。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作为佐证。假如某人5年前花16万元买一辆家用轿车,使用寿命20年,每年折旧5%,使用5年后,折旧4万元,净值有12万元;若按里程寿命20万公里算,车已经行驶了5万公里,每公里折旧0.8元,恰好折旧4万元,净值也是12万元。然而5年后以10万元的价格转让,却无人问津。后来不得已按6万元的价格转手,虽然心中不免遗憾,但毕竟此时6万元已是市场的最高价,事实上,这就并未造成资产的流失。

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指出,市场价格是供求均衡时的价格。[1] 按净资产转让国有资产,只是卖方的供给价(成本价),而需求价则由买方决定。如果国有资产供不应求,需求者多于供给者,则成本价就是市场价格,此时若转让价格低于净值,必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情况不同,结论显然也会不同。如果国有资产供大于求,转让价格则转由需求方确定,此时即使需求价格低于净值,也并不能认为是国有资产流失。那么,站在供求双方的角度,资产的市场价格应该怎么确定呢?这可以从经济学经典论述中找到答案。

美国经济学家费雪在1930年出版的《利息理论》中指出,资产价格是预期收入的贴现。[2] 比如某人花10万元种了一片果园,现在他准备把果园卖掉,则果园的价格应该怎么确定?从销售者立场看,自然不希望少于10万。但费雪认为,果园的市场价格,并不决定于其前期成本,起关键作用的有两点:一是预期收益,二是贴现率。假定果园预期年收益为8000元,贴现率(按银行利率)为10%,果园的价格就是8万元。若贴现率不变,而假定年收益为1.5万元,则果园的价格为15万元。假设一个买主手里有10万元,若存入银行年平均利息是1万元,他便不会花10万元去购买年收益只有8000元的果园。反过来,若果园的年收益是8000元,而银行利率为10%,则卖者也不会以低于8万元的价格出售果园。

最后是产权交易所的功能。从最表层的角度看,产权交易所只是一个交易平台。但从深层考虑,它其实也是一种竞价机制。在产权交易所这个平台中,不仅资产的买卖可以达成,更重要的是,可以让众多的买家在这里竞价。前面说过,资产价格是预期收益的贴现。但预期收益是未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资产为不同的人使用,预期收益也千差万别。若无买方竞价,让买卖双方直接成交,就难保国有资产转让不会造成资产流失。

这里同样可以用果园的例子来说明。同样一片果园,张先生经营预期年收益仅8000元,但若由李先生打理,预期年收益是1万元。预期收益不同,资产贴现就会差别很大。按贴现率10%计算,张先生出价8万元,而李先生会出价10万元。假如不存在产权交易所,李先生可能得不到果园出售的消息,也就不会有人与张先生竞买,则张先生就可以8万元买下果园。若这个果园属于国家所有,张先生还可能以给予回扣的诱惑来说动事主,按低于8万元的价格成交。

上述情况表明,产权交易所不仅是一个交易平台,而且也是一个竞价机制。尤其在现阶段大量国有资产参与转让的条件下,它能防微杜渐,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产生。当下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产权交易所虽是新生事物,但承担着重要的任务,亟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序进行。

三、社会保障空账:提高保费率不如划转国有股

近年来,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从总体上说力度比较大,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这些困难皆源于缺乏资金。没有资金,社会保障便不能真正落实。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近10年才建立起来的,一些老职工以前没有参与保险,他们的保险账户里没有资金,但现在进入老年后,健康状况变差,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却苦于没有养老金、医疗费等。而若在社会保障基金总体数额不变的情况下,把这些老职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必然会降低那些本就在体系中的人的保障水平。

现阶段中国的社会保障基金收不抵支,上述问题即是其主要原因。从道理上讲,没有参与保险的人,就不应该领取保险金。但如果据此指责那些老职工,既不通情理,也不公平。这是因为造成这样的情形,并不是他们个人的原因,而是一个历史问题。众所周知,以前中国实行的是低工资政策,所发放的工资其实只能算作基本生活费,而其余大部分利润都上缴国家,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按照当时的政策,职工先把资金上缴给政府,将来由政府负责职工的生活和养老问题。建国后的几十年来,中国一直在实行这样的做法,因此职工对此深信不疑,也愿意拿低工资。然而,等到这批职工退休,国家改变了政策,政府不再负担他们的生活和养老,而是交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问题在于国家并没有为他们而专门拨款给社会保险机构,从而导致各方面均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

现阶段政府的对策,主要是通过调补来应对,即是从其他人的社保资金中抽取一部分用于这些老职工,再用另外的人的社保资金补上缺口。这种方式在短期内可以奏效,能够解燃眉之急。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矛盾的积累,将会导致较为严重的问题。尤其是随着中国的人口日趋老龄化,年轻人的比例下降,老年人的比例上升,将来本身没有参保也需要由社会保险负责的人会越来越多,而参保的人的比例却在下降,此时,再用这种调补的方式,则将面临无资金可调的局面。

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初,就在统筹账户之外,设计了个人账户。主要出于两个目的:第一,明确个人在医疗保障中的责任,即个人要为自己的账户缴一部分费用;第二,通过明确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促使个人主动约束不合理的医疗消费。[3] 而且,将来即使统筹账户里的资金不足,至少个人账户这一块可以得到保障。这个设计思路本身是正确的,但由于老职工的问题没解决,国家不得不将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调出来先补贴这些老职工。其结果是打破了制度设计的初始规则,还造成了一个较大的资金缺口等待弥补。而且,个人账户名义上虽有不小的结余,实际上却近乎于一个“空账”。据有关专家估算,仅就养老金账户,空账就达8000亿之多。[4] 至于是否有这么大的缺口,未经证实,但存在较严重的问题是确定无疑的。

关于如何弥补这个缺口,有不少专家提出可以通过提高保险费费率来实现。但这一提议遇到了很多反对的声音。原因在于,现在企业的负担已经很重了,不算各种收费,仅社会保险费一种,国家文件明确规定要求上缴的,就接近工资总额的30%,如果再考虑各种补充保险,很有可能超过35%,有些地方甚至超过40%。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提高费率,无疑又会给企业施加沉重的压力,甚而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特别是保险费以人头工资为基数计取,由于国有企业冗员多、负担重,更是难以支撑,现阶段这个问题已经开始显现。如某国有大型企业,效益一直不好,虽然尽了很大努力,欠费仍高达1亿多元。按照政府出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该企业不仅要补足欠款,还要接受处罚。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当地社保机构却相当为难,因企业确实困难,强行收缴,无异于逼其破产;而若企业破产,先不考虑其他问题,3万多职工就很难安置。而若这些职工又都去领社会保险,会带来更大的问题。因此,按照上述思路,势必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因为没钱支付保险金,所以提高保险费;但费率提上去,很多企业可能不得不面临破产倒闭,结果是缴保险费的人更少,领保险金的人更多。而这样,资金缺口会更大,问题会更严重。

有鉴于此,近来政府有意将国有企业在国内发行的股票,划转10%以弥补社保资金不足。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个方法可以达到治本的效果。其优点在于,它不仅能偿还历史的欠账,而且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国的国有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大多数都不合理,不仅一股独大,而且流通盘较小。事实上,国有企业上市,筹资只是一个方面的目的,重要的是转换机制。但依靠现在的股权结构,很难改变机制。所以从长远看,国有股减持具有其他方式不可替代的优点,能够有助于解决机制转换的问题。而把国有股的一部分用以补充社会保险,既可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可以及时补上历史欠账。因此,政府应及早研究,尽快出台国有股划转方案。

四、房地产市场:重点不是反暴利而是改善供给

在房地产市场方面,近来各界普遍对房产商抬高房价持反对声音。同时,不断有人要求公布开发成本、反对房地产暴利等。消费者希望房价回落,可以理解。但如果希望通过公布开发成本来打压房价,则并不是正确的应对措施。

根据经济学理论,价格并不完全取决于成本,[5] 即是说,低成本商品并不一定只能卖低价。日常生活中,低成本高售价并不少见。笔者曾在一家成衣厂参观,原来一件衬衣不过百元,后与港商合资,打上某著名衬衣商标后,价格陡涨至500多元。而事实上其成本并没有同比例提高。

事实上,按成本加成定价,需要存在一个前提,即商品短缺,供不应求。经济学理论指出,商品的市场价格要由供求双方共同确定。但若从供给者一方看,定价时必然会考虑成本,价格低于成本便不会供给商品。问题在于,如果厂商按成本加成定价,若消费者不购买,价格便没有起到实质作用。反过来,假若商品奇缺,购买者众多,价格必然会上涨,此时厂商也不会考虑仅按照成本来定价。

据笔者推测,要求公布开发商成本,其言下之意在于当下房地产价格相对于它的成本过高了,政府应该反暴利。而问题在于,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来界定价格高出成本多少才能算是暴利。假使把利润超出成本30%视为暴利,则超过这一水平的,可能远不只房地产一个行业。高科技行业如生物制药,传统产业如餐饮业,也都有可能高出这一比例。而且,若不允许企业获得高的利润,科技创新便缺乏动力,企业便较少去改进技术、提高效率。

这一点可以通过例证说明。假设有甲乙两个木匠,甲手艺较差,做一个书柜需时两天;而乙手艺精湛只需一天。若劳动力的日成本为100元,每个书柜木料成本100元,那么同样做一个书柜,甲的成本300元,乙的成本200元。再假定书柜市价是400元,那么甲的利润率为33%;乙的利润率为100%。那么在此情形下,政府是否应该对乙采取反暴利措施呢?如果反暴利,乙必然会放慢进度,做一个书柜也花两天。这对社会来说,无疑是效率的损失。

再则,笔者不赞成反暴利,还因为担心这样会滋生腐败现象。正如上面提及的,由于“暴利”无从界定,则“反暴利”很可能成为权力创租的借口。关键在于,法律未对“暴利”进行明确的界定,则不可避免要由监管部门来界定。如此,企业就很有可能去寻租。事实上这是有前车之鉴的。早在20多年前,政府曾对价格进行过管制,也反过暴利,结果助长了很多腐败现象。

房价居高不下的症结不在暴利,而在供求的不均衡。供求原理指出,当商品供不应求时,其价格将上涨;而供过于求时,价格则下跌。中国房价不断上涨,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房屋供给不足。假如房地产市场有求必应,房价上涨的现象便不会出现。譬如,电冰箱、电视机的价格难以上涨,就是因为这些产品供应充足。当年广东本田轿车刚上市时,也曾经供不应求,出现价外加费,价格高涨的局面,后来随着生产量逐年增加,价格便逐渐下降。

因此,供应充足的商品,其价格不可能持续上涨。但据有关统计数据指出,国内房地产市场目前空置率达到26%,积压面积过亿平方米,[6] 这说明房屋并不短缺。既然如此,房地产价格为什么还会持续上涨,而不会下降呢?即高空置与高房价并存,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但事实上,其中的原因并不难理解。由于政府控制建房用地,开发商为了获取利润,大多选择投资建设高端住宅。而普通公众买不起高端住宅,买得起的普通住宅又缺乏供给。因此,从整体上看,国内房地产市场仍然是供不应求。

问题在于,既然高端住宅过剩,其价格为何一直居高不下?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普通住房短缺。因为中低档房供不应求,需求过多,拉动房价上涨,于是高端房也就水涨船高。二是消费者买涨不卖跌。从开发商的角度看,如果让房价下跌,消费者很可能会持币观望,这对原本过剩的高端房,更难有市场,所以开发商宁愿房屋空置,也不愿降价出售。三是人们对买房有乐观预期。公众普遍认为,房产将来会增值。既然收益看涨,房价便不可避免被高估。

以上三个原因仅是表层原因,而深层原因或者说更重要的则是体制方面的两个原因:一是土地垄断价格太高。开发商即使不出售房屋也能靠土地占用或转手来获取利润。二是银行软约束。开发商经审批获得土地后,依靠土地向银行抵押贷款。即便房屋不能顺利出售,而不能按期还贷,银行也很少以催还贷款为由逼迫开发商破产清算。开发商在不存在破产风险的情况下,自然不会降价出售房屋。

因此,要让房地产价格下降,政府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应鼓励开发商多建普通住宅。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明确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政策从其思路上看,是正确的选择,但依靠行政手段来实现,并不是最佳方式。可取的办法,应是按建筑面积征收累进税。二是责令各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在限期内收回开发商的逾期贷款,而且新到期的贷款,不再展期。这一措施一旦出台,其效果将会很快显现,开发商必然会降价售楼,整顿房价。

关于房地产的收入预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买房能否增值很难预测,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存在包赚不赔的生意。20世纪80年代,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便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十几年前,国内房价曾一度剧烈下跌,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房地产一定增值的预期很难得到保证,尤其考虑到将来人口减少、老龄化社会到来,预期房产增值的风险可能更大。

注释:

①《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第一季度金融运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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