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期性论文,论我国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开放,逐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十几年来的发展,伴随着经济的四次起伏,每经过几年快速发展要来一次大的调整。这种情况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有呈周期性发展的必然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不会发生经济危机?怎样尽可能避免这种危机?这是需要认真研究,并从理论上作出回答的问题。笔者试图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对比分析来谈点个人看法。
一、市场经济一般规律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市场经济是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活动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经济调节手段,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一种经济组织方式。在这种方式下,生产什么样的产品,采用什么方式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否销售出去,都要依靠市场力量来决定。供求关系的平衡都是通过各个生产要素在各行业、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不断流动,重新分配社会必要劳动消耗在每种产品上的量,由不平衡达到平衡,又由平衡到不平衡,这样不断循环的过程实现的。但是,市场供求调节是价格调节,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当跌到价值以下时,生产者蒙受损失,一部分生产要素转移到其它部门;供不应求,价格上涨,上涨到价值以上时,生产者有利可图,就会把其它部门和生产要素吸收过来。而且,市场调节是一种事后调节,价格信号的这种不确定和滞后性,决定了市场自发调节过程中产生经济的波动,如某些行业生产急剧滑波,甚至造成一批企业破产,部分工人失业等。因此,如果不考虑其它因素,这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和生产过程的调整,只是局部的,暂时的,而不会造成全社会的经济波动甚至世界性的经济危机。
资本主义之所以发生经济危机,不是由市场经济本身所引起的,它是由资本主义私有制性质决定的,马克思早在十九世纪就对此作了精辟的论述。
资本主义经济是充分发展的市场经济,它经历了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时期和国家干预的现代市场经济时期。在前一时期,经济的运行由价值规律自发调节,市场经济充分显示了它的活力,生产力获得了巨大发展。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按社会需要分配必要劳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少数人靠私有制聚集的大量社会财富与大部分人购买力相对缩小的矛盾。表现为全社会的生产过剩,这种过剩不再是暂时的、局部的,失衡成了一种总的趋势,它超出了价格所能调节的范围,这时,供求关系靠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强制性实现平衡。生产力越发展,这种强制性的调整就越频繁。因此,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周期越来越短,危机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由于这个缘故,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资本主义国家以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取代了十八世纪以来的自由放任思潮,开始运用财政、货币、汇率等经济手段及经济立法对经济进行干预,试图减少经济危机对社会经济造成的破坏,实行了以商品经济规律为依据,以企业的独立经营为基础,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并辅之以国家宏观调控的管理体制。通过市场力量,充分发展企业,搞活微观基础;借助国家干预,保证宏观协调,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普遍规律,国家的宏观调控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不协调的经济结构,缓和了社会分配不公,确实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起了缓和的作用。
二、对我国经济周期的实质及成因分析
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具备了这一本质特征。所以,社会主义的供需矛盾也通过价格调节即生产要素的不断流动达到生产与消费的均衡。而且,市场机制的作用越充分,这种流动越频繁,经济波动的频率会越大,幅度会越小。因此,我国搞市场经济,局部的,暂时的经济波动是正常的,难免的。但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十几年的情况看,我国经济几起几落,大致经历了四个周期:第一个周期是1978年至1981年,第二个周期是1982年至1986年,第三个周期是1987年至1990年,第四个周期是1991年由低谷开放回升至今。(参见《经济经纬》1994年第4期,第3页)尤其是后两个周期内,发生了严重的通货膨胀。1989年出现了全国性的市场萧条,生产下降,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和工业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出现了负增长,分别比上年增长-1.3%和-3.4%。1990年国家注入100亿元资金,1991年经济开始回升。经过几年的发展,1993年经济又出现高速增长,国家针对经济过热的局面,1993年5月和7月两次调整存款利率,贷款利率随之提高,企业效益普遍下降,亏损增加。目前,我国约有70%企业负债经营,有的企业甚至高达90%以上。(参见《经济研究》1994年第7期)可以说,我们现在正处在这个周期的中后期。企业制度改革,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措施的出台,将会对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亏损企业会增加,破产企业也不能再勉强维持了。因此,预计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会使过热状态的经济放慢发展速度,进入这个周期的低谷阶段。十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是波浪式前进的,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特征。那么,它是否也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一样,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呢?回答是否定的。笔者认为,我国的经济周期性波动是转型时期的特有现象。它不象改革之前的经济波动那样具有政治色彩,而是由经济因素引起和构成的,但又不是市场机制充分作用的结果,而是因为市场发育不足,没有遵循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目前,我国市场的完善程度还没有达到能实现自主有效配置资源的程度。国家对价格体系虽然进行了全面调整,逐步由国家计划定价过渡到市场定价,随行就市。但是,至目前为止,行业垄断、资源垄断、国家计划定价尚未完全取消,劳动力、资金、土地尚未完全进入市场,市场上没有展开充分的竞争。同一时期,国家进行的价格“双轨制”,使权力变成了生产经营单位强大的后盾,一些企业不需要通过生产的规模效益、质量和价格取得竞争优势,只要能搞到计划内价格的原材料,便可获得盈利,在信贷紧缩时期,这些企业的目标就转向了怎么筹措资金,权力成了他们生产的资本,这种经济行为的后果不是优胜劣汰,很有可能是效益差的企业生存下去,而效益好的企业被淘汰了。企业行为的不规范,使得市场价格信号失真,在经济过热、供需失调的状态下,长线越长、短线越短的矛盾不是通过市场调节得到了解决,而是因为失真的价格信号而积累了。等到某些环节出了问题,市场的调节由局部的、暂时的调节变成了全社会的经济大调整,经济的波动也不再是小范围的了,而变成了全社会生产发展速度的急剧下降。转型时期国家宏观调控没有弥补市场本身固有的缺陷。市场调节有其本身固有的缺陷,它只能解决微观平衡问题,而诸如经济总量平衡、产业结构调整、环境与资源保护等等问题,市场是解决不了的。同时,竞争会导致垄断,企业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而造成外部的不经济,市场的竞争不能兼顾效率与公平,一些公共产品与服务的价格不能通过市场来调节等等,这些都需要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等,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解决上述问题,以达到经济增长,币值稳定,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缓和经济危机对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造成的巨大震荡。
我国从1978年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前的这段时间里,宏观调控的手段和目标都不甚明确,国家管理了诸如价格、工资、医疗、福利等一系列微观层次上的事情,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使得调整结构平衡和总量平衡的力度不够。国力的薄弱加上改革中出现的种种负效应,使国家在宏观调控方面的改革不如人意。这时期,国家试图实现由行政调控手段向经济、法律调控手段转变,出台了财政、税收、物价、投资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但由于微观基础——企业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些方面的改革又缺乏配套措施,特别是因条件不成熟,有的方案不能一步到位,在新旧政策交替之际,很多方面有空子可钻,企业行为不规范,改革中出现了一些反复和偏差,整个社会经济出现了“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局面。经济的发展随着政策的时收时放而紧缩和扩张;经济的高速增长总是伴随着严重的通货膨胀,经济难以步入一个高速而健康的运行轨道。
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基本框架确定了,经济领域的改革也深化了,尤其是企业制度改革的推行,为解决微观基础的问题跨出了实质性的一步;随着金融、外贸、财税体制的改革措施出台,我国经济逐步步入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以1989年和1993年两次经济紧缩来看,1993年经济发展速度呈缓缓下降的趋势。1989年实行财政、金融双紧方针,使通货膨胀得到控制,消除了过热状态,但新的问题出现了,工业生产出现了接近零增长(1989年9月和11月增长0.9%)和负增长(1989年10月增长-2.1%),1990年第一季度仍为零增长。1989年预算内工业企业实现利税比上年只增长0.2%,亏损企业增加1.2倍。国营商业实现利税比上年下降53.7%,亏损企业增长24.9%(参见1990年《中国经济年鉴》)在发展速度放慢的同时,出现了效益大滑坡。1992年上半年出现一些经济过热、经济秩序混乱的现象,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宏观调控措施,1993年经济增长势头缓缓下降,全年经济增长是13%,1994年一季度继续下降到12.7%,工业增长速度1993年是21%,1994年一季度降为16%,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993年上半年增长了70%以上,下半年调整紧缩后,全年未超过57.6%,1994年一季度降到36.2%,扣除物价上涨因素,投资增长率只有16%。(参见《经济经纬》1994年第4期第4页)
从前后两个阶段比较,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一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产生过热的因素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多了,力度更大了,这从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对投入资金的依赖性中可以看出。这说明我国经济仍未走上效益型发展的路子;二是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行,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强了,经济领域对国家在政策上的调整,承受能力增强了,紧缩时期不至于出现经济的急剧衰退。这表明:改革的市场化取向是正确的,但改革的力度有待加强,改革的措施有待深化。
三、深化改革,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首先,要保证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有效、合理地配置资源,在微观领域消除经济过热的原动力。
前面已经分析了市场机制不健全、市场体制不完善造成经济过热的种种可能性。现在,我们要弄清楚的是:完善市场体系、健全市场机制的困难在哪里?我们知道,市场充分竞争的基础是市场主体即企业充分的自主权,即不受任何政府部门的直接干预,只管向政府纳税。在我国目前资源短缺、经济水平不太高、地区、部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下,要真正实现企业充分竞争确实不容易,有些企业,尤其是一些政策性亏损企业、基础工业企业承受能力太小,参与市场竞争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在充分竞争,提高效益的同时,会导致分配不公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如何解决这一矛盾?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采取一些强制性措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如德国就规定失业保险是全体职员和工人的义务保险,保险金由雇主和工人各交一半,约占工人总收入的4.8%。养老保险者在“使就业者离开岗位以后能继续维持适当的生活水平。”雇主和职员各交纳一半,占职工毛工资的9.35%。一般必须交纳60个月至180个月才能享受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象这样,在有了一定的保障措施之后,企业自负盈亏就有了条件和保障,即使企业破产。部分工人失业也不会带来大的社会问题。
另外,《企业法》虽然从法律上对企业自主权给予了保证,但目前的体制还有许多空子可钻,一些部门,一些人可以绕开法律的约束从各方面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侵蚀企业的人权、财权、物权。因此,配合企业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变行政的直接调控为经济的间接调控势在必行。
其次,加强经济手段宏观调控的力度,提高宏观调控的效果。过去,我国经济不是一种竞争型、效益型经济,而是速度型、粗放型经济,经济的快速发展总是伴随着宏大的投资规模。投资饥渴、通货膨胀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一刀切”的宏观调控方式从外部加剧了经济的过热和经济波动的幅度。近两年,我国的财政、税收、金融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逐步转向以经济、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但效果并不很理想,主要原因在于政府财力不雄厚。可以说,我国的财政赤字年年增加,经济虽然发展了,但国库没有得到相应的充实,国家一旦采取调控措施,会涉及一系列问题;新的改革措施出台,也要考虑政府有没有能力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后顾之忧太多了,使得金融、财税方面的改革步子较小,走走停停。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增加中央财政收入成为不可缺少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我们可以建立一定的调节基金和物资储备,真正能用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避免“一放就乱,一收就死”。
再次,必须加强对经济发展的预测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从宏观上保证经济平稳发展。充分的市场竞争,只能解决微观领域的问题;宏观的协调需要政府来把握,市场竞争产生的负面效应,需要政府来调整和修正,公共基础设施、国民教育需要政府来投资。这一系列问题都需要政府对一个国家经济的的发展有一个可行的计划,充分估计某一阶段经济能达到什么发展水平及可能出现的某些问题,以利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和补救措施,从政策、法律上对市场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作出明确规定,从而达到从整体上把握、引导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
我国过去一直执行中长期计划,但是,由于政策的不连惯性及预测手段不够科学,计划的执行大大打了折扣。而且,宏观计划与各企业生产并没有衔接好,计划完成了,但经济的发展不一定很平衡,我们常常体验到生活中存在“紧缺物质”。因此,政策强调统计工作的真实性,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经济分析和经济预测,把计划建立在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和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