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窃电和反窃电预防措施论文_王卓勇,张海波

用电检查窃电和反窃电预防措施论文_王卓勇,张海波

(国网衡水供电公司 河北衡水 0530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个行业对电的需求量不断扩大,违章用电、窃电现象也就随之而来,不仅干扰了供电企业的正常供电秩序和安全运行,还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所以,加强用电检查工作就显的尤为重要。本文针对目前的用电现状及用电检查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用电检查;存在的问题;反窃电措施

前言:

用电检查可对供电企业的供电服务和用户的用电行为进行双向监察,不仅能督促供电企业优化供电方式和服务质量,降低线损,为客户提供稳定的供电;同时也能规范用户的用电行为,包括不履约、窃电等,维护供电企业及用户自身的利益。用电检查是保障用电安全、稳定,提升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窃电不仅损害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而且存在不安全因素,所以反窃电工作已成为用电检查工作中的重点工作之一。

1供电企业用电检查概述

用电检查工作的开展方式依供电级别及用户使用情况,分为不同的检查周期,执行三级检查制度,分别是0.4kV及以下(三级)、10kV及以下(二级)、220kV及以下(一级)。根据需要,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一般包括保电检查:对需要保障用电的大型活动、专项活动工作开展的用电检查;季节性检查:主要指用电“四防”检查,防污、防雷、防汛以及防冻,从而维护送电稳定;事故检查:电力事故后期的全面检查;经营性检查:用电波动、线损等检查。

2我国供电企业用电检查面临的问题

2.1窃电技术多样,防控难度大

窃电是危害供电企业利益和用电用户安全的主要问题。目前,主要的窃电方式有欠压窃电、欠流窃电、移相窃电、扩差窃电等。一些新兴的诸如利用电子设备产生信号干扰的窃电行为也屡见不鲜,窃电行为比以往更且有隐蔽性和智能性,防控难度逐渐增大。

2.2窃电主体多元化

以前窃电的主体主要局限于居民,近年来受经济利益的趋势驱使,窃电主体已变得多元化,除了居民、个体和私营企业,还包括集体和中外合资企业等等。特别是部分美容美发、餐饮、洗浴中心、娱乐场所等窃电现象时有发生。窃电队伍庞大,发展速度之快,严重干扰了供电企业的正常秩序和安全,使供电企业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1]。

2.3窃电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严重。

与窃电主体变化相对应的是窃电涉案金额的变化,企业单位的窃电行为导致了严重的财产损失,金额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因窃电本身带来的人身伤亡事故也屡见不鲜,从而也导致了社会的治安和稳定,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2.4窃电者态度恶劣

目前部分窃电者越来越蛮横,气焰越来越嚣张,不但敢对用电检查人员大打出手,甚至还敢于蔑视法律暴力对抗公安机关。一些农村、企业的配电室筑有高墙深院,便于窃电,对抗检查。有的豢养狼狗,阻挡用电检查,直接威胁用电检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3用电检查窃电和反窃电预防措施

3.1领导重视是反窃电工作的重要保证

要是反窃电工作落到实处,必须领导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与公安部门、检查部门、司法部分等各个部门积极配合。通过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政策上、人力上、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使反窃电工作有坚实的后盾,从而使之顺利开展。

3.2完善用电检查的法律法规,形成上层约束

依法治国是我国根本的治国方略。提升用电检查的效果,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中,需要满足两点要求:一是法律法规需要具备可行执行性,明确用电检查的具体执行要求,操作规范,并对可能产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合理的惩治处理;二是法律法规体系中应明确用电检查的执行主体、监督主体等,加强各个部门、组织之间的联动和协调,调动公安、司法、检查机构的力量,使得用电企业可以依法执行用电检查,并严肃用户的用电行为。

3.3培养扩大检查队伍

用电检查队伍的扩大是适应电力事业的发展的客观实际而必须的,没有一个庞大的检查队伍是很难实现对窃电行为的及时有效的查处。检查队伍除了培养专业性的人员外,更重要的是将广大居民或居委会等基层机构发展出来,才能真正扩展出广泛的检查队伍。另一方面,检查人员的素质要求有:耐心、责任心、良好的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检查相关的技术掌握能力等。只有在具备了这些素质之后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正确的处理好窃电行为,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规定的程序展开,及时有效的进行取证工作,避免在检查过程中不必要的纠纷。

3.4依法打击窃电违法行为

依法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是反窃电工作的重要形式。面对严重的窃电局面,电力企业虽然采取了各种手段和方法,但是窃电问题仍然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原因就在于对窃电行为打击的手段单一、缺乏力度。如追补电费和收取违约使用电费,由于缺乏可靠的法律保障,在执行过程中带有极大的随意性,对窃电行为不能造成一定的威慑力。因此,要充分运用、发挥法律的作用,发挥有关国家机关的管理和专政职能,对违章用电、窃电等违法行为给予严格处罚,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案数额较大而构成犯罪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3.5形成内部的用电检查规范,提升用电检查的效果

在用电检查规范中,需要明确几个重点的内容。第一,用电规范中需要合理调配用电检查人员及资源,所有的工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第二,规范用电检查的行为,对所有进行用电检查的用户提供用电检查单,并做好备份和存档。同时,要求用电检查必须具有及时性,要及时调查和取证群众反映的违规用电和窃电行为,公开处理的结果,确保履职的规范性和公正性。第三,落实用电检查责任制。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自检能力,使其在工作中能够自觉约束工作行为,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避免贪腐、玩忽职守等不良的工作态度和行为。

3.6提高反窃电技术水平

目前,高科技的反窃电技术相对来说技术上可以实现,但是由于成本和运行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了高技术含量的技术并不能很好的应用到实际中来,而与之相反的是窃电技术可以分散式的不广泛的使用,导致了实际情况的窃电技术高与反窃电技术低的怪现象。因此,一方面通过简单易于实现的技术来控制减少窃电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例如安装专用电表箱,而安装地点可以选择在位置明显的地方,同时通过工作人员的定期检查和加大巡查力度,实现降低窃电行为的目的。而另一方面,发展出更为先进的反窃电技术,对于技术含量和设备要求高的技术可以在重点位置进行安装实现监控,而对于可方便快捷的技术可广泛的推广到电网系统的各个网点[3]。

3.7强化用电规范宣传,提升用户规范用电意识

只有杜绝用户的窃电和不规范用电行为,才能从根本上强化供电的稳定性、安全性。因此,供电企业应注重用电安全、规范的宣传工作。利用客户服务厅的电子宣传栏、社区的公共宣传栏等普及用电知识。同时,提供更加便捷的违规用电、窃电的举报途径,如微信公众账号、微博、公共邮箱等。

结语:

提升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杜绝窃电行为,对供电企业自身及供电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应对日益更新的窃电技术,除了完善国家的法律法规外,供电企业应通过强化自身用电检查规范,提升用电检查信息化程度,深入挖掘“用电大数据”,并培养优秀的用电检查队伍进行自我完善。另外,加大安全、规范用电的宣传力度,有利于从根本杜绝窃电、违规用电的发生。

参考文献:

[1]高松强.强化用电检查反窃电工作的方法[J].通讯世界,2018(06):207-208.

[2]李日民.浅析用电检查工作中反窃电的要点和应用[J].技术与市场,2018,25(06):207-208.

[3]胡广,史洪生,胡江辉.用电检查过程中的窃电问题研究[J].中国战略新兴产业,2017(48):220-221.

论文作者:王卓勇,张海波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9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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