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二战后德国工会联盟的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国论文,战后论文,工会论文,联盟论文,试析二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德国的工会运动历史悠久,然而在漫长的发展时期,它却不断面临意识形态、经济利益和政党政治的影响,内部争论不休,并最终消亡在纳粹的独裁统治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的工会模式——德国工会联盟(Deutscher Gewerkschaftsbund,简称“DGB”)出现在联邦德国的社会舞台上。本文的问题是:德国工会联盟的构建存在哪些动力与阻力?与以往工会组织相比,它的特点是什么?作为战后德国社会变革的重要环节,德国工会联盟的构建对联邦德国劳资关系发展又具有何种意义?
一 工会运动的早期历史与问题
1945年前,德国的工会运动走过了一条从分裂到统一,再到分裂,并最终消亡的历史。德国工会运动之初就面临意识形态的争论。拉萨尔派与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埃森纳赫派)之间相互指责,互不相让。直到1875年5月,两派才在哥达实现了合并。尽管《哥达纲领》充满了拉萨尔的机会主义思想,但却终于结束了社会主义倾向的工人运动的分裂局面,并成功顶住俾斯麦政府的政治迫害。①1890年,各工会举行代表大会,成立德国工会总委员会,简称“自由工会”。在卡尔·列金(Carl Legien)的领导下,自由工会发展迅速,在大战前夕已拥有2525042名会员,成为当时最具影响力的社会组织。②1906年,自由工会取得了同社会民主党各司其职的权利,在政治上保持中立,主要任务是“找到工人在经济上的解放道路”。③
然而自由工会并没有真正实现德国工会运动的统一。随着工业化的持续推进,德国社会出现了碎裂化的现象,工会运动也不例外。1869年,一部分自由主义派工人在马克斯·希尔施(Max Hirsch)与弗朗茨·敦克尔(Franz Duncker)的领导下,从德国工人协会联合会中分离出来,单独成立德国机械建筑工与五金工人工会联合会,即“希尔施—敦克尔工会”(以下简称“H-D工会”)。它不反对使用罢工手段,但主张首先用谈判的方式来解决劳资纠纷。④1890年代前,希尔施—敦克尔工会是自由工会的最大竞争者。到1913年,H-D工会共有106618名会员。⑤1894年,在基督教社会主义运动中诞生了基督教工会联合会,简称“基督教工会”。它在许多问题上愿意同自由工会联手,但强调宗教的等级原则,拒绝接受非宗教性的工会加入其中。⑥在1913年,基督教工会共有会员341735名。⑦此外,各地还有少量黄色工会、波兰人工会等由不同政治方向与国籍所决定的小工会。
一战爆发后,围绕在社会民主党内部的革命与改良之间的争论,也影响到自由工会的内部团结。这种争论一直持续到魏玛共和国。一方面,工会高层越来越倾向于同资方利益团体合作,1918年11月15日签订的《斯廷内斯—列金协议》正是一种努力。⑧在此基础上,工会高层也多次出入内阁,成为国家意志的承担者,如自由工会副主席古斯塔夫·鲍尔(Gustav Bauer)先后担任劳动部长和总理,执委鲁道夫·希法亭(Rudolf Hilferding)担任财政部长,基督教工会的海因里希·布劳恩斯(Heinrich Brauns)还长期担任劳动部长。到1928年,自由工会确立了“经济民主”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另一方面,工会基层越来越受到左翼革命激情的影响,要求社会化和政治夺权。1929年起,工会内部的反对派联合起来, 自称“革命性工会反对派”(RGO),在企业代表会选举和地方工会机关选举中与自由工会进行竞争。
魏玛时期,工会已成为德国社会的重要力量。它不仅参与同资方的集体合同谈判、掌控企业代表会选举,成为工人利益的合法代表,也通过政治参与行为,将工会影响力超越劳资问题,而延伸到更为广阔的社会问题中。然而工会运动的不断分裂和争论也明显造成工人阶级的力量分散,尤其在面对纳粹主义的进攻时,各大工会无法达成一致立场。1920年,自由工会改组为“全德工会联盟”,便意在统一,但没有取得成功。职员和公务员便另行组织工会。1933年1月初,一些工会政治家重新启动多方谈判,准备成立一个统一的“德国工会”,以便整合工会力量。⑨但为时已晚。1月30日,希特勒被任命为总理。
纳粹夺权后,所有工会被取缔,取而代之的是“德意志劳动阵线”(Deutsche Arbeitsfront,以下简称“DAF”)。这是一个独裁体制的附属品,并不代表工人利益,它不仅要求资本家入会,还被剥夺了集体劳动谈判的权利。不过,在另一方面,它却强制统一了工会的所有派别,反而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工会运动的统一化和中央集权化。
综上所述,1945年前,德国工会运动既成功动员了工人阶级参与政治与经济事务的热情,又因为出现意识形态、经济利益和政党政治的分歧,割裂了工人运动的统一性,分散了工人阶级的斗争力量,并在事实上造成了巨大的政治损失。这是二战后工会重建进程必须认真面对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二 二战结束前后德国人的构想与工会的自发重建
二战结束前后,流亡的工会政治家们已经在筹划重建工会的方案。由于受到个体经历和流亡国工会运动传统的不同影响,这些构想之间存在一些差别,其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案上。方案一由流亡美国、瑞士和法国的工会流亡者团体提出,主张从下而上地建立民主式工会。这些流亡者大多为地方工会代表。在他们看来,工会运动的历史是所有惨痛教训的集合。这表现在:第一,工会由于不同的政治倾向而削弱了对外抗争的力量。正因如此,美国的“民主德国委员会”宣称,“在希特勒的最后岁月中……在广泛领域中,德意志工人阶级的分裂已经被视作历史现象了”。第二,工会由于官僚化而失去了民主特征。所以,瑞士的工会代表团强调必须捍卫“民主自治”的原则,“民主德国委员会”要求“确保地方组织的伟大特殊生命力,正如英美工会那样”。
由此,他们提出,“未来工会”必须具有以下特征:(1)消除政治分歧,建立统一工会; (2)以企业为中心,从下而上地重建工会,以保证把DAF模式排斥在外,保证下级组织具有自主权;(3)工会的作用是“在大众运动的基础之上”推动“国家民主化”,并适时地“在(德意志)倾覆之前拯救德意志民族”。
方案二由流亡英国和瑞典的工会流亡者团体提出,主张从上而下地建立集权式工会。
这些流亡者一部分是魏玛时期全德工会联盟(ADGB)的高层,一部分是地方工会代表。在他们看来,工会历史是经验和教训、机遇和危机并存的集合,尤其是DAF模式就需要历史地审视。1940年,伦敦代表提出“德意志劳动阵线的组织模式必须被视作所有雇员团体重建一个统一组织的开端”,其领袖维利·德尔考(Willi Derkow)把DAF看作一个统一工会的“粗糙模式”,绝不能把它完全摧毁,而应该“更多地把DAF修饰一下,给它一个正确的内涵”。工会联盟的执委弗里茨·塔瑙(Fritz Tarnow)还认为,纳粹体制必将被另一种权威体制所取代,因此新的工会运动不可能立即实现民主化。这些工会政治家认为,接受DAF是为了保证权力过渡期的稳定性。塔瑙说“把所有雇员共同稳固在一个统一组织中,可以在决定命运的过渡时期,更好地维护秩序,并且适应教育目标以及工会和国家利益”。共产党工会的赫伯特·瓦恩克(Herbert Warnke)并不赞成接受DAF,但也同意把DAF作为重建工会的起点。
由此,他们对于“未来工会”的设想是:(1)建立统一工会;(2)以工会高层为纽带,从上而下地、有选择地接受与改造DAF模式,其中包括剔除资本家,保留等级体制,接受行业性的组织原则等步骤;(3)工会的作用暂时针对过渡时期。⑩
这两个方案是1945年前工会运动自主提出的“未来构想”。它们的分歧源于所在流亡地工会传统的影响,例如美国工联和英国工会的组织结构差别就鲜明地反映在两个方案之中。不过,它们对于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却都建立在对未来的美好期待之上,以为战后德国重建是一个自主的过程。
从1945年3月起,盟军陆续占领德国城市。随盟军回国或被解放的工会政治家们迅速重建地方工会,如亚琛、科隆、汉堡和汉诺威都在德国无条件投降之前出现了工会。此后,德国各地兴起了工会重建的浪潮。这些工会大部分由原自由工会、基督教工会和共产党工会的地方领导者合作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终结了原有的意识形态分歧。但是,在不同城市或不同行业中,工会的重建活动也保留了多样化的色彩:如在比勒费尔德,在原左翼工会政治家的引导下,首先成立起来的是企业代表会;在下莱因区的纺织业和职员那里,基督教工会的影响力较大;(11)自由工会的政治家们试图重建地区(州)层面上的统一工会,特别典型的例子就是符腾堡工会联盟,它在5月31日就完成了组织构建。(12)
各地的工会政治家在重建工会的同时,也在继续讨论流亡时期提出的两个重建方案。在没有地方工会组织的城市里,如东占区和西部一些工业城市,企业代表会被视作重建工会的基础,从下而上的重建程序表达了基层工会成员反对工会高层官僚习气和民主化的愿望。(13)这种想法也得到了原地区工会高层的赞同,他们都认为民主自治的联邦式工会才是最佳选择。不过与基层工会成员不同的是,后者的从下而上的重建方案主要强调的是地区工会的权利。(14)
与此相对,另一些人主张继承DAF的集权模式,从上而下地重建工会。他们提出的理由包括:第一,工会运动必须实现统一,这种统一不是简单联合,而是实现真正的整体性。阿尔宾·卡尔(Albin Karl)在汉诺威宣布“整体工会运动必须在组织上改建为一个统一的铸造品。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整体工会’”。第二,整体工会可以弥补民主工会行动能力不足的缺陷,以便让工会对国家的政治与经济制度重建产生更大的影响力。1945年6月,汉斯·伯克勒尔(Hans Boeckler)发表《对重建工会目的的一些评论》,提出缺乏行动能力的民主工会应为纳粹上台负责,他希望建立一个“统一的、唯一的工会”,这就是“公共工会”。12月,马尔库斯·施莱歇尔(Markus Schleicher)指出,“毫无疑问,12年的纳粹统治把民主原则混淆了,工人阶级在真正的民主中却无法漫游”。第三,统一化与集中化也是历史发展的趋势。汉斯·伯克勒尔多次指出,集权模式本是魏玛时期工会运动的目标之一,将自由工会改造为工会联盟正是同当下的工会重建具有“行动上的进一步相似性”。(15)
为协调观念,从1946年起,各占领区工会联合召开了9次跨占区工会大会,以讨论统一的组织重建、妇女与职员问题、工业联合会的原则、企业代表会工作、经济转型的方式等问题。这些大会虽然存在各种分歧,但其主要目标仍然是统一工会,让工会成为德国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生活重建的参与者。
总而言之,二战结束前后,工会重建并积极参与德国社会转型,已经成为德国工会政治家们与普通会员们的共识。然而由于对工会历史的解读各不相同,又受到流亡地工会传统的不同影响,再加上彼此社会地位的差异,未来工会的图景充满着众多不确定因素。
三 盟军规制下的德国工会重建运动
德国工会的重建并不只是德国人的事务。另一股更为复杂的外来权力不期而至,为迅速兴起的工会重建热浪套上了牛轭。那就是来自四个国家的占领军政府。如果不考虑占领军政府的想法和政策,我们仍然无法全面了解战后德国工会的重建进程及其背后的社会转型。
占领之初,盟军对于各种形式的工会重建都抱有好感,因为这些工人组织帮助它们维持了正常的生产与社会秩序,并积极协助开展非纳粹化运动。在符腾堡的斯图加特市,法军占领当局希望工人组织“维护企业内部的稳定与秩序,促成军事当局与民政当局之间的相互信任”。(16)苏联红军指挥部明确表示支持企业代表会的重建,并要求德国共产党员积极参与其中。(17)英国人甚至允许“任何一群在就业问题上具有共同利害关系的工人”来组织工会。(18)
但是,盟军对德国民主传统的怀疑及其对自身安全的担忧,决定了它们绝不会让工会重建进程放任自流。4月底,盟军联合发布结社禁令,要求所有政党和社会团体一律解散,只有在盟军审查后,才能重新结合。各国占领军政府以此为契机,试图让德国新工会体现出本国模式,满足自己所设定的政治目标。
由此,各占领区出现了不同的工会重建路径。在苏占区,一批左翼工会政治家在苏联红军的支持下于6月14日成立“全德工会联盟”(Der Allgemeine Deutsche Gewerkschaftsbund,FDGB)。这是一个苏联模式的统一和集权式工会,它为苏联的德国统一政策而服务。工会内部按照工业系统从上而下地组建了18个附属产业工会,工会高层掌握经费。在法占区,直到1945年9月,才公布了关于工会重建的法令,而且也只允许工会在地方层面上建立,强调工会内部的联邦原则和非集中化原则,加强集体领导。英军占领当局拒绝了德国人提出的成立占领区总工会的要求,但允许“按区域划分并按职业类别和部门细分(组成)工业自治联合会”,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占领区一级的工会组织。(19)这个重建过程被严格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要求成立工会者举行一个重建委员会大会,制定重建草案;第二阶段,该重建委员会发出号召,成立办公室,派驻专职人员,吸纳捐款;第三阶段,向占领区政府申请,得到批准后,按照设定的选举方式产生执委。到1947年4月,英占区的德国工会联盟成立,汉斯·伯克勒尔任主席。美占区缺乏统一的政策。符腾堡允许从上而下地建立工会,但其他地区却严格要求按照美国工联的传统,在得到1/4企业工人的联名要求后,才能建立一个地方性的工会。因此,美占区的工会主要在州的层面上成立起来。1946年3月,巴伐利亚工会成立;8月,黑森工会和符腾堡工会相继成立。(20)
尽管《波茨坦公告》曾经应允“除了……维护军事安全的需要外,准许成立自由工会”,但是随着冷战气氛的日渐浓厚,东西占领区各行其是,在全德范围内重建工会的设想必然以失败告终。东占区的全德工会联盟已形成苏联模式,倾向于基督教社会主义运动的第一任主席汉斯·延德雷茨基(Hans Jendretzky)最终被共产主义者赫伯特·瓦恩克所取代。西占区的各工会则在占领军当局的严密控制下继续寻求联合的可能性。1947年1月1日,美、英占区合并,但汉斯·伯克勒尔等人却担忧受到美方的影响,因此迟至当年11月,才组建了一个美、英占区工会的联合委员会。次年5月,工会代表召开了一次工会大会,决定成立双占区工会联盟。12月,法占区的各州工会也决定加入其中。几乎与此同时,跨占区工会大会上的争论不断尖锐化。1948年5月,在第8次大会上,东西占区工会在是否接受马歇尔计划、如何推行货币政策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立场。会后,西柏林独立工会(Westberliner Unabhaengigen Gewerkschaften,UGO)宣布从苏占区的全德工会联盟中分离出来。8月,跨占区工会大会第9次大会在关于西柏林独立工会的资格问题上再次发生冲突,东西占区工会的联合努力至此结束。(21)
战后德国所面临的特殊环境决定了工会运动的重生必然同复杂的权力交往联系起来。各国占领军政府竭力推广本国的政治与社会模式,以干涉与塑造新德国的社会关系。东西占区的分裂与美、英、法占区之间的联合,既为不同工会发展模式的实践提供了可能,也在空间上限制了统一工会的真正实现。在这一进程中,盟军的规制政策扮演了双重角色:一方面,正是在维护占领地区稳定和推动非纳粹化运动的需求中,工会组织的活动得到了盟军政府的默许;另一方面,控制德国的目标与日益浓厚的冷战氛围又在无形中要求盟军政府严格限制工会重建的自主性。在这种推拉下,德国工会的重建与统一只能被暂时搁置。
四 德国工会联盟的成立及其意义
直到联邦德国成立,恢复部分主权,德国工会的重建运动才告一段落。
1949年5月23日,《基本法》通过。其中第3条第9款规定,所有德国人都有权组织联合会和协会。这便正式赋予了工会以合法地位。10月13日,西占区的三个工会在慕尼黑召开第一次工会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德国工会联盟”(以下简称“DGB”)。在建立大会上,DGB通过了“慕尼黑方案”,公布了自己的政治与经济目标。它决定积极参与到联邦德国的社会转型中,尤其在经济领域中,它还设想了一种经济新秩序。这种新秩序包括以下四方面:第一,在保证自由人愿望的基础上,实现全民就业以及有目的地使用所有的国民经济生产能力和满足全民经济需求;第二,工会成员在所有人事、经济和社会问题中,在经济领导与经济规划中,实现共决权;第三,引导关键工业转变为全民所有制;第四,所有劳动者适当地参与到国民经济的整体规划中,以实现社会公正。(22)
尽管同1933年前的工会运动相比,DGB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政治中立、意识形态淡化的目标,但是它并没有实现工人运动的完全统一。1947年,英占区的职员工会就独立于工会联盟,并最终在1950年成立职员工会(Deutsche Angestelltengewerkschaft,DAG)。它在公共服务部门的影响最大,并数次拒绝了DGB的兼并意图。公务员也单独成立公务员联合会(Deutsche Beamtvereine,DBV)。(23)DGB刚成立时,一些基督教工会加入其中。但在50年代中期,这些工会不满DGB与社会民主党之间的密切关系,因而独立出来,单独组建基督教工会。
上述4个工会正是联邦德国主要的工人利益代表组织,它们都有权参加集体合同谈判。其中,除了公务员工会外,其他3个工会还具有组织罢工的权利。1985年,DGB的会员总数为770万人,涵盖了83%的工人与33%的职员。(24)在这4个工会中,DGB的影响最大,代表了工会在集体合同谈判与企业代表会选举中的主要利益取向。
DGB实行行业工会原则,最初吸收了17个行业工会和9个地区工会。进入21世纪后,行业工会进行了重新组合,形成了八大工会。(25)行业工会实行每个工厂一个工会的原则,以避免工会之间的竞争。
整个工会的组织模式呈现比较复杂的民主结构。DGB的下属行业工会组织完全按照民主原则组建,通过召开各级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各级理事会的成员。此外,各行业工会在地区层面上也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各地区理事会的成员。所有工会再通过民主方式选举产生500名代表,参加每四年一次的DGB联盟大会,它是名义上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有权决定工会政策、基本纲领、联盟条约更改、选举产生联盟理事会。行业工会的主席和管理DGB日常事务的1名主席、2名副主席以及6名其他工会官员组成联盟执行理事会。联盟执行理事会的26名成员、9名州工会主席,连同各成员工会直接选举产生的100名代表组成联盟执行委员会。联盟执行委员会是两次联盟大会召开之间的最高权力机关,每3个月举行一次会议,主要负责调整工会政策、处理组织问题、决定联盟预算,它也有权通过“行动纲领”。
德国工会联盟是一个完全不同于1945年前的工会模式。它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历史上的意识形态分歧,完成了内部结构的民主化改造。更重要的是,新工会进行了自我定位,明确了工会在战后德国社会转型中的立场和角色:工会不再是社会的反对者,而应是社会的建设者;劳资关系不再是社会矛盾的激化点,而应是社会和谐的起点。这样一来,德国工会联盟便成为联邦德国公民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从1950年代起,工会联盟更积极地参与到制度创新中,以“共决权”为目标,与资方利益团体一起,摸索劳资合作之路。(26)从这一意义而言,德国工会联盟的构建不仅是德国工会运动历史中的里程碑,更是德国劳资关系变革乃至社会转型历史中的重大事件。
结语
战后初期,历史记忆与外来规制彼此纠结。它们既是推动力,又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德国工会联盟的建立步伐。这种截然相反的作用决定了德国工会联盟形成历史的复杂性,也最终决定了德国工会联盟的主要特点,即相对统一性、意识形态淡化、决策民主化、利益集团化。
德国工会联盟的构建及其特点是联邦德国“社会伙伴关系”形成的必要前提之一。“社会伙伴关系”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种特殊劳资关系。它“是早期资本主义社会中激烈阶级冲突的结果,也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秩序最重要的稳定器之一。它是在社会的各阶级(劳资)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并以一种和平协商的方式来解决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的阶级互动关系”。(27)它并未否定劳资矛盾的客观存在,但强调“伙伴应该是那种带有不同目标的参与者之间的联合”。(28)德国工会联盟承认资方利益团体存在的合理性,愿意有条件地同资方合作,并配合建设社会市场经济体制。正因如此,劳资利益团体的角逐最终没有演变成魏玛末期互不退让的悲剧。这就是时代的进步。
当然,工人运动的内部张力与劳资矛盾都没有消失。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要求德国工会联盟继续改革的呼声不断壮大,劳资利益团体之间的冲突也逐渐增多。不过即便如此,在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联邦德国发生劳资冲突的规模与频率以及它所损耗的劳动日,明显低于其他国家,而工人生活保障的水平却在不断提高。“莱茵模式”已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资本主义模式。在这一意义上,德国工会联盟既是德国社会稳定的基础,又成为德国社会不断民主化的主要推动力。
注释:
①孙炳辉、郑寅达编著:《德国史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48-157页。
②[德]洛塔尔·贝托尔特:《德国工人运动史大事记》,第1卷,葛斯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317页。
③John A.Moses,Trade Unionsim in Germany from Bismarck to Hitler 1869-1933,V.1,Totowa,N.J.:Barnes & Noble,1982.p.138.
④Wolfgang Uellenberg-van Dawen,Gewerkschaften in Deutschland von 1948 bis heute.Ein Ueberblick,Muenchen:Olzog,1997,p.23.
⑤洛塔尔·贝托尔特:前引书,第1卷,第318页。
⑥Hans Limmer,Die Deutsche Gewerkschaftsbewegung.Geschichte,Gegenwart,Zukunft.Ein kritischer Grundriss,Muenchen:Olzog,1996,pp.35-37.
⑦洛塔尔·贝托尔特:前引书,第1卷,第318页。
⑧参见拙文:《劳资利益团体合作与一战结束前后的德国社会——试论〈斯廷内斯—列金协议〉的起源及其意义》,载《世界历史》2006年第1期。
⑨Hans Limmer,Die Deutsche Gewerkschaftsbewegung.Geschichte,Gegenwart,Zukunft.Ein kritischer Grundriss,p.73.
⑩Siegfried Mielke,Peter Rütters,"Die Deutsche Arbeitsfront (DAF):Modell fuer den gewerkschaften Wiederaufbau? Diskussion in der Emigration und in der Gruendungsphase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In:Hans-Erich Volkmann,Ende des dritten Reiches-Ende des zweiten Weltkriegs.Eine perspektivische Rueckschau.Muenchen:R.Piper,1995,pp.675-708.
(11)Wolfgang Uellenberg-van Dawen,Gewerkschaften in Deutschland von 1948 bis heute.Ein Ueberblick,pp.90-91.
(12)Siegfried Mielke,"Der Wiederaufbau der Gewerkschaften:Legenden und Wirklichkeit",in:Heinrich August Winkler(Hrsg.),Politische Weichenstellungen im Nachkriegsdeutschland,1945-1953,Goettingen:Vandenhoeck & Ruprecht,1979,p.75.
(13)Michael Fichter,"Aufbau und Neuordnung:Betriebsraete zwischen Klassensolidaritaet und Betriebsloyalitaet",in:Martin Broszat(Hrsg.),Vou Stalingrad zur Waehrungsreform.Zur Sozialgeschichlte des Umbruchs in Deutschland,Muenchen:Oldenbourg,1988,p.469-549.
(14)Siegfried Mielke,Peter Rütters,"Die Deutsche Arbeitsfront (DAF):Modell fuer den gewerkschaften Wiederaufbau? Diskussion in der Emigration und in der Gruendungsphase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p.691.
(15)Ibid,pp.691-697.
(16)Michael Fichter,"Aufbau und Neuordnung:Betriebsraete zwischen Klassensolidaritaet und Betriebsloyalitaet",p.490.
(17)Bern Bonwetsch,Sowjetische Politik in der SBZ 1945-1949.Dokumente zur Taetigkeit der Propagandaverwaltung (Informationsverwaltung) der SMAD unter Sergej Tiul' panov,r.1,Bonn:Verlag J.H.W.Dietz Nachfolger,1997,p.5.
(18)克尔·鲍尔弗等:《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制,1945&1946年》,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第386页。
(19)同上,第387-388页。
(20)同上,第384-388页;Wolfgang Uellenberg-van Dawen,Gewerkschaften in Deutschland von 1948 bis heute.Ein Ueberblick,pp.95-98.
(21)Wolfgang Uellenberg-van Dawen,Gewerkschaften in Deutschland von 1948 bis heute.Ein Ueberblick,pp.98-106.
(22)Juergen Peters,Montanmitbestimmung.Dokumente ihrer Entstehung.Koeln:Bund-Verlag,1979,Dok.29,pp.141-146.
(23)联邦德国的“公务员”概念比较宽泛,从火车司机到法官,从大学老师到医生,都可被称之为“公务员”。
(24)Volker R.Berghahn,Detlev Karsten,Industrial Relations in West Germany,Oxford:Berg,1987,pp.35-37.
(25)这八大工会是:建筑—农业—环境工会;采矿、化学、能源工会;教育与科学工会;五金工会;营养—食品—酒店业工会;警察工会;交通网络工会;联合服务业工会。见DGB的官方网站:http://www.dgb.de/dgb/gewerkschaften/index_html? -C=2008年12月11日。
(26)参见拙文:《试析二战后德国企业代表会体制的重建,1949-1952》,载《世界历史》2009年第4期。
(27)谢丽华:《“社会伙伴关系”:内容、后果与启示》,载《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2期。
(28)Horst Sanmann."Sozialpartner",in:Handwoerterbuch der Wirtschaftswisschenschaft,Stuttgart:Fischer,1977,p.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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