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发生学底蕴及其当代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马克思论文,底蕴论文,本质论文,当代论文,意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研究,已突破了单纯从“社会关系”的视角去探讨,而且从“类”的视角去探讨,这标志着人的本质理论研究的深化。然而,笔者以为,目前影响较大的“两类本质”说(认为人的本质由“类本质”和“社会关系”本质两部分构成)带有抽象化、静态化的嫌疑,因此很难与旧哲学人学完全划清界限,也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有不少距离。尽管马克思也从相对静态的角度,诸如从“类”和“社会关系”的角度探讨过人的相对稳定的本质,但从根本上说来,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是“生成”论或“发生”论而非“既成”论,因为“既成”论从根本上来说并未同旧哲学人学完全划清界限。下面联系马克思的有关论著进行具体探讨。
一、《手稿》对人的发生本质的初步探讨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从“类”的角度对人的本质作过认真探讨。他明确提出:“人是类存在物,不仅因为人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把类……当作自己的对象,而且因为……人把自身当作现有的、有生命的类来对待。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5页。)他说,“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也就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作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作类存在物。”(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因此,可以认为马克思提出了关于人的“类本质”的概念,但他对“类本质”的表述却是十分慎重的,他说,“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6页。)显然,马克思很强调人的“类本质”所具有的“自由自觉的活动”的性质,既然如此,就不能认为人的“类本质”是既成的、固定不变的,因为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它所体现的“类本质”也必然是发生发展的。
实际上,《手稿》中对人的本质的探讨虽然仍深受费尔巴哈抽象人性论的影响,但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人的“类本质”不是与生俱来的、既成的,而是在不断的“自由自觉的活动”中逐渐发生发展的。他已经超越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哲学关于人的本质的静态化、抽象化解释,也就是说,他已从人的本质“是什么”的抽象追问开始向人的本质“是如何生成”的现实探讨转向。这从他的下面一段话中可见一斑,他说,“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活。通过这种生产,自然界才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因此,劳动的对象是人的类生活的对象化;人不仅象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7页。)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是通过他的生产劳动来体现的,而且,也是通过生产劳动被复制出来的。由于生产劳动是不断变化的,那么作为它的塑造物的人的本质也必然是不断发生发展的。可见,《手稿》中马克思已经表达了这样的思想:人的本质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逐渐生成发展的。《手稿》的中心理论——异化劳动理论比较明确地表明了此点:劳动“异化”前,人的本质处在“自然主义”的本真状态;劳动“异化”后,人的本质也被异化了;而共产主义扬弃“异化劳动”之后,人的本质便恢复到“自然主义”的本真状态,这充分表明,人的本质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生产劳动的性质不同而变化,不同性质的生产劳动塑造着不同的人的本质。当然,由于《手稿》还深受费尔巴哈抽象人性论的影响,因此,《手稿》虽然揭示了人的本质的变动性,但还是初步的。
二、《提纲》对人的发生本质的原则性揭示
明确揭示人的本质发生性质的工作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原则性完成的。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则作了系统阐发。《提纲》紧紧抓住“实践”(生产劳动是其典型形式)这根红线,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了创造性探讨。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之所以错误,主要不在于他过分强调了人的自然属性(许多论者恰恰持这种态度),因为费尔巴哈强调“理性、意志和心”是人的绝对本质,是人与动物相区分的根本标志。(注:参见郑汉华:《费尔巴哈关于人的绝对本质思想》,《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费尔巴哈在人的本质问题上的主要错误,在于认为人有固定的、既成的本质,从而把不断发生着的人的本质绝对化、抽象化、凝固化了。他批评费尔巴哈“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6页。 )显然,由于这种态度,费尔巴哈把人和人的本质也看作纯粹的、既成的客体,看作“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马克思针锋相对地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注意, 这个判断并非是给人的本质下的定义,而是提出了探讨人的本质的基本原则,即必须从各种社会关系中去考察人的本质。由于“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 )因此要以实践为契机去理解人的本质,而“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一致的基础“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页。 )人的本质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发生发展的。
值得注意的是,《提纲》较《手稿》有了微妙变化,就是谈到人的本质时不再用“类本质”的提法。为何发生这种变化?合理的解释应该是:马克思显然认为“类本质”的提法似乎隐含着承认人有既成本质的嫌疑。这从下面一段话中可见一斑。他批评费尔巴哈由于没能从社会关系角度去考察人的“现实的本质”,因而“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 )在马克思看来,由于人是社会存在物,因而探讨人的本质的卓有成效的方法即是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去探讨;由于实践是人的社会活动,因此也只有从“社会关系”出发才能说明实践的具体特性。但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各种“社会关系”并不是凝固不变的,它们归根结底是实践活动的产物,因此要从实践出发才能说明各种“社会关系的”发生变化,也只有从实践活动出发才能说明体现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人的本质。就是说,一方面要从社会关系出发去说明人的实践活动,另一方面则要从实践出发去说明人的社会关系,两者缺一不可。但归根到底,马克思更强调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因为各种社会关系的变更归根结底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决定的。马克思强调人的实践活动,实质上即是强调人的本质的发生性质,因为人的本质是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发生发展的。可见,《提纲》虽然只是纲领性地批判了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错误观点,但已经为人的本质的科学探讨提供了基本原则,指明了基本方向。《形态》即是沿着《提纲》指出的方向进行进一步深入探讨的。
三、《形态》对人的发生本质的系统阐发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他的理论前提不是费尔巴哈等人所想象的那种抽象的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能动地表现自己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页。 )这些“现实的个人”所以要进行物质活动和物质生产,首先是为了维持生存的需要,而这种为了维持生存而发展起来的生产一开始便使他们与动物区分开来。他指出,“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4页。)不仅如此, 物质生产作为人与自然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使得人和自然不断地发生变化,即是说在物质生产的基础上,“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3页。)他进一步指出:“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象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3页。 )这些“现实基础”规定和影响着人的本质的生成和发展,而它们自身即是不断地生成和发展的。马克思认为,“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3页。)社会历史是“生产力的历史, 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3页。)“物质生产”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生产力”决定“交往形式”即生产关系,而各种“交往形式”即经济基础决定着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2—43页。)由于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产物,而各种社会关系都是随物质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变化发展的,因而人的本质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发生发展的。这样,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通过物质生产找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人的本质,从而把人的本质的探讨奠基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他指出,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部落所有制(原始社会)、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奴隶社会)、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封建社会)三种基本社会形式,正处在资本主义的所有制形式之下,而由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运动,资本主义社会必然会被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他给共产主义社会描绘了一幅人的本质全面自由发展的诱人图景:“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我自己的心愿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我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7页。)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各种社会形式下,人的本质的发展都是不完善的,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人才能够全面占有并发展自己的全面本质。
概括地说,《形态》中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础,深入阐述了人的本质的发生性质。当然,这种探讨不是抽象的泛泛而论,而是始终将他的理论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即建立在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表面看来,马克思似乎冷落了对人的关注。实际上,这恰恰是他的高明之处,是他扬弃费尔巴哈抽象人性论的必然逻辑结果。既然人的本质不是各种抽象的规定性,而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那就要探讨各种社会关系的来龙去脉,而恰恰是这种探讨促使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实质就是人的本质从低级到高级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正如马克思在后来的《经济学手稿》(写于1857—1858年)中所说,“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6页。)这样, 马克思就科学地论证了人的本质的发生学性质。
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发生学性质的揭示是人学领域的一场深刻革命。此前的哲学家,包括黑格尔、费尔巴哈在内,在人的本质问题上持抽象的“既成”论的观点,认为人的本质是与生俱来的。马克思则认为,人的本质固然有稳定性的一面,因为一定时期内人的本质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从根本上说来,人的本质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发生发展的,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这样,马克思就在事实上完成了对形而上学人学“既成”本质论的颠覆,确立了“发生”本质论的地位,这无疑是人学领域的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
四、揭示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发生学底蕴的重要意义
(一)有助于正确评价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历史地位
关于人的本质的“发生学”论述,在现代西方哲学家那里屡见不鲜。比如海德格尔、萨特、卡西尔等人就很强调人的本质的生成变化性,但由于未能真正领会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真蒂,因而对其多有误解。海德格尔即批评马克思的人学是旧哲学,因为马克思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同黑格尔等人一样仍持“既成”论的观点,仍在着力探讨人“是什么”,而非“是如何生成”的问题。(注:参见刘敬鲁:《论海德格尔对传统形而上学人学的批判》,《哲学研究》1997年第9期。)其实,正如笔者前面所论,马克思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并非象海德格尔所言着力在人“是什么”方面下功夫,相反地,他的理论重心在于探讨人“是如何生成”的问题。当然,他的探讨不是抽象的泛泛而论,而是在揭示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基础上的科学论述。公正地说,马克思也曾从“类”和“社会关系”的角度探讨过人的相对稳定的本质,但这种共时态的探讨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因为一定历史时期内人类或个人具有相对稳定的本质。但是,这种共时态的揭示和探讨归根结底要借助于历史态的发生学方法来进行。象海德格尔等人那样,只承认人的本质的变动性而否认人的本质的相对稳定性也是片面的、形而上学的。而且,他和萨特、卡西尔等人所说的人的本质的发生发展,归根结底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因而难以真正揭示人的现实本质及其发生发展。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发生学理论是一场深刻革命,她不仅未被现代西方哲学人学理论所超越,相反地,要依靠她才能正确认识和评价现代西方哲学人学理论的良莠。
(二)有助于深化国内人的本质理论的研究
目前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成果虽然很多,但笔者以为,其中仍以“既成”论占主导地位,这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似乎人的本质就是“既成”的,“既成”论的研究是正确的。通过揭示马克思人的本质理论的发生学性质,可以使人们清醒地认识到,既成论的研究从根本上说并未超出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形而上学人学的水平,不符合马克思的理论本意。笔者认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真正涵意应该是:承认人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的性质,因此可以从“类”和“社会关系”等角度去探讨人的相对稳定的本质;但从根本上说来,人的本质是处在不断发生发展的绝对运动当中的,因此“发生本质”才是人的绝对本质,“发生学”的方法才是探讨人的本质的根本方法,即使从“类”和“社会关系”等角度去探讨人的相对稳定的本质,也须以“发生学”的方法为基础。因此,笔者建议学术界接受“发生本质”的提法,并作为一个重要范畴,因为这个概念最能体现人的本质的根本属性——生成变化性,最能体现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真蒂。笔者以为,目前关于人的本质理论的研究思路应该是:以实践活动(生产劳动是其典型形式)为基础,以历时态的发生学研究为主导,以“类”和“社会关系”为基本形式,将历时态和共时态的研究结合起来,既要研究一定时期内个人(或人类)的相对稳定的本质,更要且主要研究人的发生本质。这样一条研究思路,是符合马克思的理论本意的,必有助于人的本质理论研究的深化。也只有这样的研究思路,才能真正把握人的超越本性。
(三)实践意义
自从人类诞生以来,已走过了漫长的岁月,他们的知识、能力、情感、意志、乃至生物肉体组织均发生了质的飞跃。这充分表明,人的本质是不断发生发展的。当今世界,科技迅猛发展,实践日新月异。同时,科技和实践的负效应也不断呈现出来。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本质是随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而发生发展的,那么,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便对自身本质的生成发展负有责任。目前来讲,人类自觉协调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合理规划自己的实践行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必有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和人的本质的日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