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高效持续林业——中国林业发展道路的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效论文,发展道路论文,林业论文,中国林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林业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由于底子薄、认识局限以及人口和社会需求的种种压力,再加上这一阶段的林业建设中有过一些决策上的失误及执行上的偏离,使得我们没能摆脱资源不足和环境恶化的困境,在局部地区及领域面临巨大的难题。要使中国的林业能够顺利地发展,以迎接新世纪的挑战,满足中国社会经济和科教文化全面发展的需要,为全国人民及其后续世代创造良好的生存及生活环境,有必要对新世纪的中国林业发展道路作一次理论性的探索。本文试图在吸收各家所长的基础上,针对新时代的特点及中国的国情和林情,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便与各方专家学者共同切磋,并供领导层决策参考。
一、对林业发展的历史剖析
为了明确现代林业的实质,首先要回顾一下林业发展的历史进程。
对于林业发展的历史,不少专家有过专门的分析论述,比较普遍的意见是划分为三个不同历史时期:古代的原始林业、近代的传统林业和现代林业。
古代林业又称之为原始林业,因为在这个时期,经营森林作为一种“业”实际上还没有完全形成或处于雏形状态。我认为,古代林业要明确分出两个不同的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与人类以狩猎采集为生相对应的历史阶段,在西方有人称之为农耕前时期。在这个阶段中人口数量少,对森林的依赖大,对森林及环境的影响力弱,因此大量的与当地气候地文环境相对应的地带性森林植被得以保留下来,被称之为原始森林。经研究考证,我国在农耕前时期的森林覆盖率大致在60%左右,各个地区分布很不均匀。应该说,在这个时期人类活动和森林植被是相对协调平衡的。第二个时期是与人类的农业文明相对应的历史阶段,即从农耕开始发展一直到工业化前的阶段。在这个历史时期里我们可以看到最初的游耕农业(相当于我们所称的刀耕火种)对森林造成的破坏,大面积固定经营农田和牧场向森林的垦殖扩展,从分散的毁林开荒到成规模的农业侵占。我国的森林植被实际上正是在这个时期大量丧失的,森林覆盖率从原来的60%左右下降到10%左右。但是,农耕时期的林业也不全是破坏性的,在不同时期也曾提出过保护森林的法令和倡导。我国的蚕桑业、茶业、果业、花卉园林业都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并曾创造过灿烂的文明。甚至以培育木材为主的育林业,如我国南方杉木的培育也有了上千年的历史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在世界林业史上也堪称一朵奇葩。
近代林业又可称为传统林业,真正意义上的林业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这个时期是与社会生产的工业化相联系的,因此,原则上可以以18世纪中叶的产业革命作为这个时期的开端,一直延续到向后工业时期(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时代或生态化时代)过渡的20世纪中叶。但在我国,这个时期的开端要晚得多,大致上只能从民国初期算起,一直延续到本世纪末叶,现在还只处在向现代林业的过渡状态。近代林业以木材生产的大发展作为主要标志,木材利用方式从薪材利用向工业用材(建筑用材、纤维造纸用材)转移,木材生产方式从小规模手工作业向大规模机械化作业转变。大规模、多层次、高效率的木材加工工业的发展大大加速了林业产业发展速度,也大大加速了森林消失和环境受损的速度和程度。虽然在这个时期内由于科技的发展和知识的积累,对森林本质和效用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森林培育和保护事业有了很大的进步,对森林防护作用的认识和需求也导致了防护林的区划和营造工作的发端(大致上始于19世纪中叶),但总的来说,森林恢复重建的速度大大低于破坏的速度。
现代林业从什么时候开始,它的主要标志是什么,对这个问题有许多不同的见解。我认为现代林业发展时期最早只能从20世纪中叶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算起,是在工业化时期向后工业时期的过渡中,以信息化的发展促成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人口和社会的发展对全球环境产生了巨大破坏性影响的背景下,林业从以生产木材为主体的产业转化为森林的多功能利用并把森林的环境功能放在主导地位上来考虑的产业和事业为标志。在一些发达国家,这样的林业发展方向和格局已经形成,在另一些发达国家,林业也正在向这个方向转化。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林业发展滞后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要实现林业现代化决不应再去走发达国家在19世纪及20世纪初叶已走过的老路,而是直接以对应于生态化的信息社会的现代林业作为发展目标。
二、对从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过渡中的几种经营理论评说
如果把木材的“永续收获”利用视为近代传统林业的经典,认为曾经在林业发展中起过重大的历史作用,那么在现代条件下这个经典理论已不再能满足全社会对林业的要求了。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矛盾的展现,在世界范围及我国都提出过多种应付这种局面的林业经营理论,其中较为重要的有森林多用途利用、林业分工论和木材培育论、新林业、近自然林业、生态林业、可持续林业等等,各种论说都有它自己的产生背景和发展方向。
森林的多功能利用问题早在19世纪就有人提出,但真正把它和永续利用原则结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国家的林业发展战略则是本世纪50年代以后的事。德国是这个方向的倡导者,然后欧洲其他国家、美国、日本、印度在五六十年代也相继采取了这种经营思想。这种经营思想的产生反映了20世纪以来林业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深化:一方面森林的环境和社会服务功能被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和重视;另一方面森林的物产利用也具有了越来越大的规模和深度,有必要使这两个方面协调综合地发展。关于多用途树种和非木材产品的研讨大大地充实了森林多功能利用的内容。所有这些对于我国林业发展都是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但是,在七八十年代以后,在系列发达国家多用途林业的战略地位逐渐被其他林业经营思想所取代,其根本原因在于提出和运行多用途林业时,对森林生态系统的认识还不够完整和普及,世界上的环境问题也没有达到当前如此尖锐的地步。随着这些情况的出现,原来的多用途林业框架和着重点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虽然它的合理内核仍将成为新的经营思想的内涵之一而被继承下来。
在把森林的物产和环境社会功能放在并重地位的多用途林业框架内,既可以通过以森林的多功能利用为目标进行综合经营来实施,也可以通过对森林进行适当分类并分别按各自的重点目标来经营实施。这后者就逐渐演化为我国的林业分工论。其实,雏形的林业分工在前苏联已经存在,森林被分为三类经营,而分工论的典型实践国家是新西兰。新西兰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面积发展了以辐射松人工林为主体的木材培育业。木材培育业的建立不但使新西兰从一个木材进口国转变成为纯出口国,而且保住了原有的90%森林面积的天然林,使它主要发挥环境社会功能,从而形成了森林分工的格局。新西兰等国的林业发展道路对我国有很大的启示意义。我国以原林业部部长雍文涛为首的一批专家,在这样的启示下,经过系统总结我国解放以来林业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又经过缜密的思考,提出以两论一化(林业分工论、木材培育论、产业结构合理化)为内容的林业经营理论体系。应该承认,这是我国林业经营思想方面的一大成就,对林业的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实际上,我国当前的林业发展格局是在林业分工论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但是,我国现在虽然仍承认林业分工论的历史功绩和合理内核,显然已经不能满足于用这个理论体系来指导林业建设了。理由很简单,这个理论体系主要产生于80年代,是以木材的供需作为重点来加以研究的。对于当前环境问题的紧迫性以及把林业发展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柱的认识在其中没有得到足够的反映。由于当时可持续发展思想还没有取得公众的共识,尤其是还没有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提出,因而在林业分工理论体系中也还涉及不多。显然,这些新的认识提高必然要求对原有经营理论作必要的调整和革新。
生态林业是向现代林业过渡时期的另一种重要林业经营思想,我国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有过较多的讨论。“生态林业”思想的产生无疑是与“生态农业”思想的产生相关联的,同时,也可视为在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当代对以工业化的手段单纯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的林业经营状况的逆反。“生态林业其本质含义可简释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林业”。但是,由于对生态林业的原则、范畴和内涵还缺乏权威性的定义或界定,不同专家学者对它的理解还有相当大的差别。认识上差别虽然很大,但都承认要用生态经济学的理论来指导,依据森林生态系统的规律来经营森林。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也是今后发展林业必须遵循的原则。生态林业的思想是先进的,但为什么迄今还不能明确地被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接受为发展中国林业的主通道?对此我曾作过长期思考,延续到现在,我认为情况已经明朗化了:一方面是生态林业范畴内涵的界定一直不够明确;另一方面又受到一些生态至上主义者的推崇而给人以“返归自然”的意向,却在现实生活中缺乏可操作性。这个问题和农业上的情况相类似,农业模式是很难做到的。林业上也是这样,如何在不断努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又能保证为这么众多的人口持续地提供符合其不断提高的生活文化水平所需的木材、林产品和各种服务,这是任何一个当家人都不能不考虑的问题。而正是在这个方面,生态林业论显得模棱两可,或只提出问题而缺乏切实可行的答案。
生态林业还有几个在特定条件下的变种,如新林业、近自然林业等。由美国J.F.Franklin教授于80年代末所倡导的新林业,曾经在我国得到一定的传播,到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前后,这个经营思想就自然而然地被以森林生态系统经营为基础的可持续林业思想所取代。
近自然林业也可认为是生态林业的一个分支,主要在八九十年代流行于欧洲大陆,特别是中欧地区(德国、奥地利、瑞典等国)。近自然林业的概念可表述为“在确保森林结构关系自我保存能力的前提下遵循自然条件的林业活动”,是兼容林业生产和森林生态保护的一种经营模式。产生这种经营思想的背景,除了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要求外,从上一世纪以来经营人工林所产生的一系列弊病(不适地适树、人工林结构简单、不够稳定、生物多样性降低、环境效益较低等)也是重要促成因素。近自然林业思潮要求森林“回归自然”,降低人工林的比例(德国的人工林比例曾高达80%),对现有人工林进行自然化的经营和更新,在无林地上进行“生态基础上的造林”。据有些学者估测,对温带地区人工林进行自然化的经营不会降低林地的生产力,甚至还可提高。在近自然林业思想的影响下,日本也修正了原定的大幅度提高人工林比重以提高森林生长量的规划,而准备在下世纪增加天然林经营的比重以更好地保护山地流域的生态环境。近自然林业思想无疑也给我们很大的启示,使我们重新认识保护天然林的重要性并重新认识一些顺应自然的森林经营技术措施(如择伐方式)的价值。但我们也不得不同时看到,提倡近自然林业的国家都是地处温带、人口不多而森林资源相对丰富的国家(瑞士、奥地利等),或者虽然人口较多、需材量也较大,但可依靠其经济实力大量进口木材及其他资源来满足需求的国家(德国、日本等)。如果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而盲目提倡近自然林业可能是行不通的。
三、现代高效持续林业——进入后工业(知识经济)时代的林业发展道路
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讨论的主题及在会上通过的《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等一系列文件,对于世界各国的林业发展战略都产生了巨大的甚至是划时代的影响。在这里,林业不再被视为一个狭窄封闭的追求内在自我调节平衡的产业,而被视为在全球人口、环境与发展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和广泛影响的事业。可持续发展原则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被接纳为地区的和国家的发展战略,而森林的可持续发展又成为其相当重要的内容。正是从这个全球环境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视角来看林业,给林业提出了很高的发展目标和要求,也指出了必须遵循的发展方向和道路。
自从1992年世界环发大会以来,关于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内涵、标准和指标,在全世界都作了广泛的研讨,取得了大量的共识。我国已经有了一个《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这个《行动计划》的内容是很好的,在相当程度上是可操作的。但由于形成这个《行动计划》的时间比较仓促,讨论不够广泛,一些理论观点还有待明确,一些实践指标还有待商榷,需要补充完善。本文实际上就是企图在这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针对我国的国情、林情,我们认为,中国现代林业的发展必须实行或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护原有森林,扩建新的森林资源和全面提高森林生产力相结合的发展要求
原有的森林,特别是其中有重要防护功能及生物多样性护存价值的天然林,要得到充分的保护,这在当前已是刻不容缓的了。不能允许在大江大河上游留存下来已经为数不多的森林还要继续毁在当代人手中。同时,我们也很清楚,在中国的条件下,仅仅靠保护原有的森林是极为不够的,我们还要为我们祖宗前辈还旧债,要尽量把森林植被恢复到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起码程度, 那就是把森林覆盖率从现在的13.92%提高到26%左右,甚至更高, 这是当代人及我们的后代不可推卸的责任。再进一步,森林的生产力水平普遍低下,这是我国林业不能满足可持续需求的最薄弱环节,没有高的森林生产力,也就满足不了我国众多人口迅速增加的发展需求,这是不争自明的道理。保护、扩展、提高三结合,这是我们发展森林资源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求的惟一出路。
(二)护存林业(conservation forestry)、 自然化林业(naturalizedforestry)和集约化培育林业(intensive plantation forestry)相结合的发展路线
中国农业的持续发展要走集约化道路,但林业的情况和农业很不相同,它的结构是多态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发展路线也必须是复合的。一部分森林要作为纯自然体系护存下来,一部分森林要在充分利用自然力的基础上依靠自然的(生物学及生态学的)规律经营好,还有一部分森林必须应用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采用集约方式培育经营以追求高产出。没有这后一部分,在中国的条件下前二部分也将难于保证实现。中国森林的这三个部分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不理解这一点而片面强调某一种经营方式是一条走不通的路线。
(三)多林种的合理配置和多功能的综合经营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任何一片森林都是多功能的,同时任何一片森林按其树种组成、结构特征及所处位置的不同而有其主导的功能特点。森林按其主要的功能特点或要求而划分为林种,分别林种而定向培育和分类经营。但是在定向培育、分类经营的同时一定不能忘掉事物的另一面——森林的多功能性。“在主导分工的定向基础上,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经营,对森林资源实行全方位的培育、保护和开发利用”,并把它“恰如其分地纳入到区域(或流域)综合开发和治理的主渠道中去”,这是中国林业另一个潜力所在,也是在新时期发展林业的必要趋向。
(四)高新科学技术和有效的传统科技相结合,把现代林业发展成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和事业
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地发展,特别是其中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生态科学和材料科学等高新科技,是林业得以大幅度提高其森林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其经济、生态和社会的综合效益,并在流域和区域层次上合理布局和与其他相关各业协调发展的主要依靠。不过还要着重强调,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要与许多行之有效的传统技术紧密结合起来,充分依据自然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森林的经营宜细则细,宜粗则粗,“粗”和“细”都要建立在对各层次森林生态系统的组分结构、功能、演替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粗”到森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任其自然”的护存(保育),那也是建立在对森林中各组分(植物、动物、微生物、气候、土壤、地质、水文等)的系统认识及由它们构成的生态系统的动态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建立在人们可以动态监测所依据的多种自动化仪器仪表的使用以及现代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信息技术应用的基础之上的。“细”到像种植农作物一样,甚至比种植农作物更集约地培育森林,那就必须依靠生理学科和生态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依靠生物技术和传统技术的综合应用,依靠分析技术、测试技术和信息遥感技术的支持应用。无论处于何种情况,林业的发展模式,既不成其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又不成其为资本密集型产业(此意不包括对森林资源的资产化管理),而应该成为像钱学森院士所说的那种知识密集型产业和事业。从总体上说,林业应当成为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一个重要部分,而同时产业部分也应得到充分的发展,以满足全社会的多方面持续要求。
在以上四个方面全面运行的基础上,对于现代林业发展的各个具体领域都要作出过细的斟酌和安排。但不管如何安排,对现代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明确,现代林业应该是多功能高效益的,应当是把环境效益放在首位从而有利于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代林业的本质应是可持续的,而在我国,为了达到可持续就必须高效,这个高效是多功能综合的高效,是发达的现代科学技术支持下才能得到的高效。在这样理解的基础上,为了便于表述,我们用高效可持续作为中国现代林业的主要标志。现代高效持续林业,这是中国林业发展道路的抉择。